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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彻底消除“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综合整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利用3个月时间,使现有“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得到全面整治,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所有存在“三合一”(“三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
(二)重点对象。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桑拿、歌厅、商场等经营场所。
(三)重点行业。服装、制鞋、箱包、工艺品等生产、加工、储存行业。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7年10月25日开始,到2008年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1.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239009)。
2.各地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调动有关业主整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摸底调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0日)
1.各地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查摆“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应于11月20日前将辖区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企业花名册(加盖公章)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地对调查摸底中发现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及时派人绘制企业建筑平面图,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为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打好基础。
(三)检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1.各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辖区内“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平面图等文件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审核,确定整改方案。
2.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提出整改意见,并为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3.“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确定后,各地应及时将整改方案送达企业负责人,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4.整改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度。
(四)重点整治阶段(12月11日至2008年1月20日)
1.各地要在全面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疑难隐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其纳入重点整治工作范围,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务。
2.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和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以及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各地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停业整改。
3.市政府将组织安监、劳动、经贸、外经、监察、消防等部门,适时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08年1月21日至1月30日)
1.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2.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全省“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多次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特别是莆田市“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三明”的高度,充分认识“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重点区域,要及时派出工作组给予帮助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各地公安机关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实行错时工作制,对白天关门、夜间加工、逃避整治的小作坊,给予严厉打击;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等乡规民约,与业主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巡更巡查制度。要争取安全监管、综治部门的支持,发挥乡镇安监站、综治办等基层安全生产监督员、综治协管员、中心户长的作用,对“三合一”场所实行全方位的监控。
荔城区存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6处。在这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荔城区实地调查了普查点269处,登录不可移动文物 259处,古建筑占有232处。因此。如何切实做好我区古建筑的消防及安全保护工作,就成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就荔城区辖区内的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及安全工作做点探讨。
一、古建筑文物外部环境因素
1.古建筑乱拆乱建现象比较严重,古建筑本身和周围环境受到破坏。有的古建筑民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随意拆除古建筑,新建现代建筑。如拱辰办东阳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民居建筑群,由于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有的古建筑改变了原有的风貌与格局。在古建筑边上随时可以看到炮楼式的现代建筑,与古建筑风格不协调,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2.古建筑外在安全隐患严重,防火、防盗难度大。文物古建筑的不合理使用,极大的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由于占用单位复杂,管理不是很到位,在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现像严重。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第,由于历史的原因,电线、有线电视线、网络线、电话线等线路全经大门进入,加上大宗伯第大门周边小吃店电线乱拉、煤渣乱堆,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在1991年和1993年就曾因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3.经济建设的快步发展,城市改造造成古建筑受到破坏。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朱天贵祠,作为莆田市委市政府城建18个重点项目之一的东大路南北侧旧城改造正式动工建设,朱天贵祠亦在改造范围之内。为此,市政府规定朱天贵祠异地迁建东岩山,但由于原住户与开发商因安置费用未能达成协议,故拖到今天该祠还未能迁建。现朱天贵祠已破败不堪,墙身严重开裂,部分建筑物已先后倒塌,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古建筑内部现状。
荔城区辖区内现存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基础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层层叠叠,垒成一组木构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经过长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极低,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也会起火,火灾危险性极大。这些古建筑经历了历朝历代的风雨侵蚀,造成木质腐蚀、干燥,而且其表面漆油漆涂料耐火等级极低,一点小小的火苗足以使其化为灰烬,这使得它们脆弱而不堪一击。从平面布局上看,多为群体建筑,前后殿堂相连,廊道相接,建筑单体间距很小,没有消防通道,给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很大难度。从建筑格式看,古建筑多为跨度大、空间大的殿堂式建筑,房屋相当宽大,发生火灾时,整个屋内充满烟雾,烟雾和热量不容易散发,最终容易倒致轰燃现象。
三、造成古建筑遭受破坏的主要原因
1.宣传不够,文物保护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责任主体意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火源、电源管理不严,没有树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由于古民居、祠堂、宫庙等多为民间古建筑文物集中处,可是这些古建筑往往被当地群众用以出租、堆放杂物或者任其荒废。特别是拆除古建筑等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古建筑风貌因此遭受破坏。在一部分群众眼中,文物与物品并无多少差别,被盗了或者损毁了也不在意。
2.古建筑文物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荔城区民居古建筑文物多,住户多为老人小孩,消防意识自然薄弱,而且民居内普遍使用电器,电器线路老化、现象严重,危及古建筑文物安全。也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尚先故居、彭鹏故居、双池陈尚书宅等民居古建筑,线路乱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有的灯具及用电设备距可燃物极近,有些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又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东角百廿间大厝,因线路老化短路差点引发火灾事故,幸好发现得早,及时扑救,才没造成损失。
3.古建筑文物普遍存在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一定数量,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安全保障系数低。并且存在消防通道障碍。古建筑年代久远,所存有的灭火设施不适用于现代,又由于与普通民居毗邻,胡同狭窄,市政基础设施陈旧,消防车辆根本无法接近,消防通道普遍缺乏。
4.古建筑文物保护经费短缺。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文物保护还不够重视,古建筑文物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缺乏,民居古建筑文物自救能力低。
四、加强古建筑保护的思考
1.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把防火管理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要建立健全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古建筑文物消防的宣传力度。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利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同时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工作职责》、《村级文物保护协管员职责》和《文物保护董事会章程》等,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文物保护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文物保护员按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把文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定期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开展对古建筑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切实增强文物保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工作要得以落实,必需依靠广大热心人士,要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动员、提高人们对保护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思想深入人心。让人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人们自觉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古建筑要尽量配备室外消防栓,如无法达到,则要配置够量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贮水池或备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以备不时之需。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采用钢芯绝缘导线穿管架设,不得将电线直接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利用修缮改造的机会将电气线路的改造纳入维修方案中,对线路已老化又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严禁用电或限制用电等措施,在古建筑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取暖器等电加热器,清除所有电源插座,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有一定距离,对使用的电器设施、设备应当由专职电工定期检查和维修。对有雷击危险的古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5.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燃放和焚烧,要指定远离古建筑的焚烧点,并定人定岗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6.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有条件的地方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对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安全监控、监测和管理。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古建筑的特点,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通过培训和演练使文物保护员对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达到熟悉处置流程步骤和可操作。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华儿女无不以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而自豪。要让这种自豪感延续下去并且不断积累升华,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文化遗产。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理应得到悉心保护。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因此,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a)-0154-01
1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城市化进程让我国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加严峻。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当前,我国不少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建筑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场所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些消防安全上的盲点,施工现场临近休息室、仓库等地方,地方狭小,如果出现了火灾就难以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一些施工人员在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帐篷,更加增添了火灾隐患。缺少消防安全设施是很多建筑施工场所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施工现场存在着很多易燃易爆的物品,极大的威胁着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1.2 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没有科学的消防知识
不少建筑施工现场都雇的是农民工,他们缺乏专业的技能,更没有较高的消防安全意识。一些农民工经常在工地上生火做饭,让火灾隐患更加突出了。另外,因为建筑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稳定的工作场所,人员流动频繁,一般建筑单位都不想对他们进行太多的培训。
1.3 建筑施工场所没有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一些施工单位受工期影响不断赶工程进度,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例如电气电线线路违规接拉,用火违章,没有及时开展防火防灾监督工作。还有一些单位没有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灾措施。明火的使用很容易导致火灾发生,就像2009年央视文化中心(在建)大火一样,施工单位因为违法燃放烟火导致火灾发生,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并且,部分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很不完善,一些被雇佣的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上岗证,比如电气焊工种,对于危险已经易燃易爆的物品的管理存在漏洞。这些问题都是为消防事故埋下了大量的隐患。还有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就是工程施工不按照设计标准执行,少部分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有的甚至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开始动工,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也没有设计科学的火灾逃生通道。
2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 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应该从消防部门做起,应该把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的负责人召集起来,集中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好施工中各个环节的防火防灾措施。与此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消防技术水平。对于建筑单位来说,要和施工单位达成消防管理协议,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细化到工程项目上。不管是总承包单位,还是个别项目承包单位,都应该对负责的工程或者项目的消防管理有直接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到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
2.2 做好防火监督工作,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一般来说,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的用火情况、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防火措施等等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几个重要方面。相关负责人应该随时监督检查现场的消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法用火情况,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另外,在施工现场的每个防火角落都必须有消防栓以及灭火器材,要正确的布置灭火设施,同时注明警示字样。施工现场应该安装消防水管,以防发生火灾时不能提供足够的水源。要在建筑工地的楼梯火灾出入口的醒目地方设立防火标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火灾时给消防人员以及逃生人员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2.3 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合格的消防安全技术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在动工之前要落实消防安全协议,强化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并认真将管理制度落实到施工队伍中,比如不能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实施设备科学安装。当地消防部门应该认真监督审核施工单位的消防备案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建委应该联合执法检查施工单位真实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施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直到符合相关消防规定才能施工。当前,由于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施工变得更加复杂,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火灾施工,因此在施工设计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周全整个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措施,科学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流程要有明确的、符合规定的要求,让他们做到安全施工,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的处理能力,从而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总是存在着,多数施工人员没有科学是消防意识,不懂得怎样处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施工人员对于发生的火灾不能有效处理,不但会造成财产损失,更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所以,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监督好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尽量不必要的火灾事故发生,做到安全施工。
参考文献
[1] 马玮玮.浅谈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8).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我局以陈俊清副局长为主要领导,质安站具体负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且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建立健全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消防安全设备、人员投入,使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局结合安全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以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制度上墙,要求各在建工程制定专门的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另一方面,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纳入常态监管,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二是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三是要求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四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五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工程中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六是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七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工棚应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通过采取以上管理措施,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消防火灾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安全意识还很淡薄,管理也较松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
二是有部分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还流于表面,宣讲力度不够,未能使施工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产生更高认识。
三是现场消防安全设备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对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工作有不利影响。
三、下一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虽然目前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14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对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我街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做好“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街道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与各社区、各科室签订《x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x月起,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在街道年初印发《__街道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__街办发〔20__〕17号)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落实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__街工委〔x〕x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细化街道领导、科室对口负责社区的安全工作,对具体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进行分工。从“属地”和“行业”两个范畴对负责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行政监管,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责任人和应履行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
(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各项工作部署
按照全年安全工作专项目标的要求,街道每月定期组织召开x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社区、各科室,分析研究当前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并根据各种专项活动、任务的要求,对本月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遇到突况和安全事故时,街道立即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突发事件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并根据具体实际,提出解决措施,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并立即贯彻实施。
(三)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街道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时反应突发事件情况。在安全生产检查、复查时做好检查记录、图片资料收集,定期上报安全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信息。同时建立安全工作规范化要求的各个台帐,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属地监管单位、重大危险源档案及消防工作基础数据台帐,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今年我街道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及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业监管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部门委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辖区各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引导其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同时,今年街道积极开展辖区火灾隐患普查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行业、辖区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并对整治情况按时复查核实。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年初,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可能进行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许可条件和存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在排查中发现并查处了x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震后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5.12”汶川大地震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地震灾害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制定了排危查危实施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各社区积极配合街道,对辖区内受灾企业、学校
幼儿园和农房等房屋建筑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排查出受地震灾害影响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农房x户,在检查中街道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保障整改施工安全,严密防范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并指导帮助各单位抗震救灾和恢复生产。经过不懈努力,各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受损企业已全部恢复生产。
(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五月起,我街道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我街道结合“隐患治理年”、“行业监管年”活动开展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督查方案,街道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辖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地震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查处安全隐患x起,下达整改通知书x份。
(四)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
“五·一”及国庆节前,我街道会同区相关部门对车站、学校幼儿园、专业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辖区内生产型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及国庆期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铁路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机关单位x家;存在隐患的单位x家,其中责令立即整改x家,发出整改通知书x份。
(五)夏季及奥运期间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夏季,街道对辖区游泳场所以及房屋拆除、露天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的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情况进行了检查,维护了高温酷暑期间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权益。奥运期间,街道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了西华街道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加油加气站、纸制木制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六)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
__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后,我街道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立即开展了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安全大检查行动。x月x日起,街道领导带队对辖区内x家建筑工地、x家拆迁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梳篦式地排查整治,重点对施工单位的三级教育、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起重设备、防垮塌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垂直起降设备安全拆除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从资料补充健全、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两大方面进行整改。后期,检查组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看,施工单位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及时消除了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管理。
(七)“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街道特制定__街道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月x日起,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国有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家,其中生产型企业x家,小型生产加工企业x家,国有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x所,建筑施工工地x处,拆迁工地x处,敬老院x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时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及时消除了隐患。
(八)今冬明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中
x月起,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及我市城区实施“禁改限”的特点,街道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小分队,认真布置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并针对我辖区属涉农街道,闲置厂房较多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使用摩尔炸药探测仪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辖区今冬明春的安全形势稳定。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街道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日”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五进”工作,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标识。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单位、机关人员参加区安监办、消防大队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及系统消防安全培训,并每月定期对社区安全员、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1次消防夜校培训。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街道及各社区共设立x个宣传点,发放x份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x幅,解答群众安全生产问题x人次,发放宣传挂图x套,设立宣传栏x个、宣传展板x个。x月x日,区级有关部门在我街道办事处开展“阳光政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经验,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安全工作的广泛性,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通过全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了辖区内存在的安全消防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辖区机关单位安全行政监管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
三、县住建局:(一)加强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服务机构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管理;(二)在办理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前对是否应当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予以审查;(三)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前对是否应当通过消防验收予以审查;(四)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五)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等内容的城乡规划,组织村庄消防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六)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四、县财政局:(一)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部队人员编制实际,做好消防经费的预算,确保消防投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五、县工商局:(一)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二)定期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三)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六、县文化旅游局:(一)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网吧、宾馆、饭店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的重大火灾隐患);(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行业评星考评内容;(三)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七、县教育局:(一)将消防知识作为公益事业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二)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八、县广电局、县总工会:(一)将消防知识作为公益事业纳入宣传和培训的内容;(二)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九、县经信局:(一)定期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及成品油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二)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十、县卫生局:(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行业评级考评内容;(二)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做好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十一、县林业局:(一)做好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和装备建设,向社会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督促各单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二)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十二、县城管局:(一)加大对占用消防通道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二)做好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具体事项。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些年,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非常迅速,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工地也随之增加,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也广泛的应用与现代建筑中,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因为施工现场有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陈列出“一”字型,而且这些建筑大部分都是临时性的,结构太过简单,耐火等级大多都是三、四级。除此之外,有的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更有甚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对临时建筑物进行分隔,再加上安全出口只设置了一个,如果发生火灾,人员疏散非常困难,很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施工现场放置了很多易燃可燃的材料。有的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不能够及时拆除消防车道堵塞;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占用,甚至有的工地没有划分明火作业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及其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使得发生火灾的机率增加。
其次是用电量大、铺设的电气线路不够规范。伴随目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有了增加,临时性用电多,安装非常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随处都能看到电线接头,因为电线频繁移动,使得绝缘层严重破损,容易引起短路和火灾,甚至在可燃木制构件上随意安装很多配电箱。
再次是违章使用明火。施工过程中,有的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使用的比较频繁,缺乏保护措施,有的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
最后是忽略了对火源的管理,对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意外火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有的建筑工程没有经消防部门审批就擅自施工;虽然有的是经过审批的,然而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对局部平面设计进行更改;还有的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大降低,加重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完全没有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意识谈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大多数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觉得的消防管理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舍得投入资金购置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不够了解,存有侥幸心理。此外,因为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如果有火灾发生,不能及时发现,易酿成大灾。
(五)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有些工地只有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在中、小型工地,都没有任何消防器材,有的施工地人员为了方便起见,随意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堵塞了消防通道。如若引发火灾后果将会特别严重。
(六)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应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主要负责方,总承包单位应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位,并签订责任状,从而明确各单位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二)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最基础的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能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的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一定要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一定要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将消防培训当作重点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对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检查,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三)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
依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具体情况,合理的对各作业区进行划分,尤其是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对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并且要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5m的距离,不可以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可能的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能少于两处,且宽度要大于4m。
(四)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
首先要对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加以限制,尤其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其次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再次是要做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工作。主要是防止因为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最后是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的时候,对于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不可以混纺氧气、乙炔瓶,在焊接的时候要派专门的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且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将其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以防焊珠四处喷溅;其次是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情况下还应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七)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无论大小,都应配备灭火器材,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并从加强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志,并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总而言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繁杂的工作,它不但需要建筑施工单位管理层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及消防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增强防火意识。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TS958 文献标识码: A
在建筑施工中一定要十分重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因为这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建筑工程的顺利完工有着巨大的意义,但是在我国建筑施工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降低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从而也有利于工程按时完工,保障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一、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1、建筑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经调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还有一部分施工工地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阻止火灾蔓延。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很多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少数建筑工程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大量选用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
时发现。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一些搭建的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这些建筑,一般为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每间宿舍内入住的人员很多,这些人员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据调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没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要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要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三要确保施工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他建筑物至少保持15m 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4m。
3、 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
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 完善临时消防设施
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特别是大型项目或高层建筑进入装修阶段以后,是否设置了通达每个楼层的临时消火栓系统,逐层配置足量的类型相适应的灭火器,施工作业区动火作业点应增加配置推车式灭火器。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乱拉乱接电线,保持消防车道畅通,使用明火时应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消防设施、脚手架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等部位,应设立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搭建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宿舍内严禁私自隔建。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组合建造,会议室、文化娱乐室应设置在一层,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5、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火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6、 合理规划减少易燃可燃建筑构件的使用
一是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防止火势蔓延;二是加强现场道路管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有足够的消防通道通行;三是易燃、可燃建筑构件、装修装饰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或存放,并远离火源和人员住宿区;四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消防水池、手抬机动泵、沙池、火钩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7、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公安消防部门应结合消防宣传和社会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个岗位人员进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怎样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培训。并积极组织灭火演练和火场逃生自救演练。通过教育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等方面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促使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共同落实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
总之,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是可以预防和有效避免的,只要我们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从组织机制,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中去,全面提高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工地火灾的发生率和影响损失将会大大降低。
参考文献: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化的不断加深,城市的土地资源开始出现短缺的问题,这就促使着城市的建筑不断向高空发展,城市区建筑建设的格局也随之出现了高层化,高层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密集。高层建筑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表征,是建设者和广大居民的骄傲。但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是不容小视的,是当前摆在全世界建筑工作者面的一个共,需要建设者们认真思考,不断研究,找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规定,所谓的高层建筑是指那些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高空作业多、交叉施工多、施工工期长,用火用电多、承包单位多等“5多”特征,因此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其消防安全对应具有以下特点:
1.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1.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1.3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1.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1.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1]。
2.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2.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2.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
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了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2]。
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3.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3.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3.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3.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