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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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上级要求,我区现有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达不到要求,要在2018年前建成新的档案馆。具体时间要求为:
(一)完成新档案馆建设的工作方案、立项、选址、落实土地等工作。
(二)完成新档案馆建设的设计(含审核批准)、报建、招投标等工作。
(三)新档案馆要正式开工建设。
(四)完成新档案馆要主体结构建设工程。
(五)完成新档案馆要内部装修、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完成新档案馆要搬迁等工作,新馆正式启用。
三、工作职责
为顺利推进我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政府:明确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新档案馆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严格规划,积极协调,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目标责任,按进度完成新档案馆建设任务。
(二)区档案局:加强与省、市档案局的请示汇报与协调,争取上级档案部门的大力支持,负责新档案馆建筑设计方案的初审及报省、市档案局审定。
(三)区财政局: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财力支持。
(四)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新档案馆建设的立项工作,提供快捷方便的工作程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按原中央苏区政策给予补助。
(五)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新档案馆建设的用地报批和供地工作。
(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对新档案馆建设的项目审批;协调对新档案馆建设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推动我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及时掌握本区馆舍建设进度,对我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馆舍建设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市档案局上报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情况。
(二)建立馆舍建设重要进度报备制度。区档案局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将新馆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市档案局报送。新馆建设的实际进度按以下节点描述:“完成立项”、“完成选址”、“落实土地”、“完成初步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正式开工”、“完成主体结构”、“完成内部装修”、“竣工验收”、“新馆启用”,以准确了解跟踪相关情况。
(三)强化建筑设计方案审核责任。根据档案馆国家建筑标准和规范及档案局《关于加强市、县(区)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区档案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并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初审、修改,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备案审核。
(四)加强宣传,提高对档案馆舍建设的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政策,营造开展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档案局要高度重视,把档案馆新馆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档案馆建设工作力度,按时完成档案馆建设目标任务。同时要制定新档案馆建设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12月前报区政府备案。
养殖档案是保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规范记录畜禽养殖档案是《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畜禽养殖主体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是健全完善畜产品追溯制度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目前,我县养殖档案管理较为薄弱,部分养殖场(户)还存在养殖档案尚未建立或记录不完整、保管不规范等问题,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养殖档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内开展畜禽养殖档案整治规范年行动。
一、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绿色高效发展理念,以全覆盖规范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为目标,聚焦问题短板,扎实落实普法宣传、指导服务、整改警告、行政处罚各项措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维护法律权威和部门公信力,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问题入手,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从具体案例中举一反三,聚焦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强监管、强指导、强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养殖主体文化水平、畜禽品种、养殖规模的不同,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户施策,扎实开展养殖档案规范建立工作。
坚持依法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坚持基层为主。规范年活动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中小规模养殖户,要充分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养殖场(户)能动性,创新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年行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通过体系建立和实施,推动畜禽产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解决部分养殖场(户)无畜禽养殖档案或畜禽养殖档案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到今年底,全县正在生产经营的猪牛羊鸡规模养殖场(户),全部依法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建档合格率力争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及完成时限
(一)宣传发动。
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畜牧站)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宣传力度,明确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统筹运用微信群传播,打出养殖档案整治行动宣传发动组合拳,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养殖场(户)依法履责意识,积极主动进行养殖档案记录。宣传发动阶段,请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畜牧站)登录省畜牧业管理局官方网站、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96605和畜牧兽医微信公众号,对养殖档案建立等技术环节集中开展学习。(完成时限:2月1日-3月31日)
(二)培训整改。
畜牧总站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活动,通过讲课、发放手册、明白纸,制作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象化、简单化的介绍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填写方法,使得档案填报容易理解、方便填写,真正让养殖场(户)看的懂、会操作、记录清、保管好。在此基础上可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到养殖场(户)中实地指导。(完成时限:4月1日-6月30日)
(三)执法检查。
加强监督执法,第一批先对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有问题的提出整改;第二批对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已在农业农村部云平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有问题的提出整改;第三批对中等规模的养殖场进行检查,有问题的提出整改,对逾期未整改养殖档案、拒不建立养殖档案、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或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警告或处罚款”,视情节予以处罚,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切实起到处罚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完成时限:7月1日-10月31日)
(四)电子档案建立。
畜牧总站要按照《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牧加发〔2020〕150号)要求,开展备案工作,严格形式标准、做到实时更新。种畜禽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养殖场(户),可通过电脑等信息化手段,记录养殖档案。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养殖场(户),也可填报纸质养殖档案。已有电子养殖档案系统的规模养殖企业可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省局通过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完善了在线养殖档案填报系统,系统同“拱e拱”“动监e通”“先打后补”等多个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一键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补贴申领、先打后补等功能。畜牧总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畜牧站)可积极指导、鼓励养殖场(户)通过“拱e拱”、96605等公众号进行在线填报,努力实现养殖档案信息化。
(五)建立长效机制。
畜牧总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畜牧站)要结合本次整治行动,认真梳理、查找养殖档案建立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养殖档案管理制度。畜牧总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畜牧站)要加强档案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和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与养殖企业双向记录互相印证机制。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养殖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六)明确职责分工
1.监管部门职责。畜牧总站负责制定生产记录、种畜禽个体养殖档案等内容的填写标准和政策解读,并指导各地落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免疫程序、免疫记录、动物疫病防疫监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的填写标准和政策解读,并指导各地落实;畜牧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将养殖档案规范填写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等工作有效衔接。兽医药政科负责制定兽医医政兽药管理等内容的填写标准和政策解读,并指导各部门落实。畜牧总站负责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内容的填写标准和政策解读,并指导各地落实。畜牧产业科负责整治规范行动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工作。各部门要将整治行动联系人报送至畜牧产业科。规范年行动采取月报告、季通报、年总结的形式开展,各部门要在11月4日前,报送规范年活动总结至畜牧产业科,畜牧产业科汇总后上报。
2.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职责。畜牧总站及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畜牧站)负责规范年行动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技术指导,并开展强制免疫疫苗抗体效价监测工作。
3.加强综合执法。落实基层减负规定,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用,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减少对养殖活动干预,实行综合监管执法,要将养殖档案监督检查和防疫档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档案监督检查合并在一起,统一开展综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将无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条件之一,未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四、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为: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向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的档案。
五、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内容为:
(一)个人行贿犯罪和介绍贿赂罪档案的录入事项包括:犯罪人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住所、所在单位、职业或职务、犯罪事实、判决结果。
(二)单位行犯贿罪以及因单位行贿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犯罪档案的录入事项包括除按照第(一)项规定的有关内容录入外,还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机关、企业、事业、团体、所有制类别)、注册地和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犯罪事实、判决结果。
六、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单位或个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介绍信、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七、检察机关对受理的查询申请应当及时处置。收到单位或个人提出查询申请后,立即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三日内报主管检察长审批,进行查询,并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并说明原因。
八、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申请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内容:
(一)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二)人民法院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三)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九、对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查询结果,应当复核。受理复核的检察机关在三日内提出意见,报检察长批准后予以回复。
十、检察院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的查询结果反馈给招标人后,招标人应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检察院。
十一、对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储存、提供查询和查询结果的归档,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操作统一规范,不得擅自变更;
(二)保证录入的档案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拖延、遗漏、伪造;
(三)严格遵守工作规定,不得擅自受理查询申请或者超范围提供查询内容。
(四)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守则,不得利用查询工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十二、下列内容不纳入查询范围对外提供,但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或单位、个人确因工作需要了解的,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可以对外提供。
(一)对单位或者个人与他人共同实施行贿犯罪的,涉及的其他共同行贿犯罪人的信息;
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聚焦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2014-2020年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我县脱贫攻坚的历程,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安全、规范,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档案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乡镇是精准扶贫档案实施主体,除负责乡镇本级档案资料外,还需组织指导各村及时做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扶贫专项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每年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时规范和完善专项扶贫档案。
(二)坚持系统收集、分类管理。要按照省档案局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档案局印发的《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文件要求,对照县、乡、村、户扶贫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归档,要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文书档案、科技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保管,及时移交。县脱贫攻坚办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局集中管理,县级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由各专项牵头部门集中管理;乡级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各乡镇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各村集中保管,个别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保管。具备移交条件的档案,要及时依法向县档案部门移交。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并牵头组织扶贫、档案部门联合对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和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备适应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和满足档案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县级扶贫专项部门、各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需办公设备和条件。精准扶贫档案库房要符合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高温、防盗、防鼠、防火等要求,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建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的精准扶贫档案。
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规范整理。特别是特殊载体类档案要广泛收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珍贵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节点
县、乡、村三级2014—2020年度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日起,村级档案在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乡级档案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县级档案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分类管理
精准扶贫档案相关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要符合要求。
精准扶贫档案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理,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照片档案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特殊载体类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整理,并与关联纸质档案建立档号对应关系。
户别管理类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整理归档。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件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村三级必须明确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县脱贫攻坚办联合档案部门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考核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市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编制工作领导。局(馆)长况由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馆)长为成员,正厅局长级干部陆大钺同志为顾问。局(馆)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编制主要框架;下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局(馆)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副局(馆)长李玳明同志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馆)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处长高健、馆室处处长曾金、经科处处长、法规处处长周青、信息技术处副处长刘学国、整理处处长何红彦、档案管理处副处长张雪艳、技术保护处处长刘泽利、编研处处长唐润明等同志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曾向前、叶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的组织、汇总和修改工作,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编写各自分管工作的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明确编制方法,理清工作思路。
二、实施步骤
(一)档案数字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10月)。主要任务是制订计划,筹措资金,购置设备,落实人员。
2、实施阶段(2014年11月-2018年9月)。主要任务是全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2016年底档案数字化要达到60%,2018年10月达到80%以上。
3、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2月)。主要任务是检查档案数字化工作是否按时按质完成。
(二)档案馆库建设分二个阶段进行
1、筹备阶段(2013年-2019年)。做好用地规划、立项报批、筹措建设资金、工程招投标工作。
2、建设阶段(2020年1月-12月)。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及时投入使用。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档案馆建设,实现档案数字化,是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也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向。目前,我县还未建成独立的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比较落后,各有关单位要把档案馆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把思想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提高对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落实责任,层级负责
由于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为了顺利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县分管领导负总责,部门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协调联动,共同配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档案工作意识,强化档案监督指导职能,实现依法治档,推动全镇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省乡镇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努力整合全镇档案资源,在镇机关建立“归属明晰、运转协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档案资源管理利用新模式,实现档案资源集约化、档案移交正常化、业务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化、服务社会优质化的目标,开发和实现档案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第一阶段(5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综合档案室成员名单和档案管理网络名单,各办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
2、召开动员会议。就创建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布置档案目标管理任务,明确各办的职责,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归档工作。
3、业务培训。邀请市档案局业务人员对各办兼职档案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了解档案管理业务知识,为收集和整理档案打下基础。
4、加强宣传。开展一次镇机关工作人员档案知识竞赛,并利用机关会、中层会议等各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
5、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在和各办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修订坞根镇档案管理办法和分类方案,并制定各类档案归档范围、不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等,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办。
6、按档案管理办法和归档范围做好各类需归档材料的收集和移交工作。由各兼职档案员收集本办需归档材料,在5月底之前统一移交到镇综合档案室。
7、确定我镇编研工作的方向,明确编研材料基础数字汇编、专题介绍、坞根年鉴、重要文件汇编等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负责人员,着手收集各类所需材料。
8、根据标准,对照本镇实际,列出需要配备的硬件和基础工作用具清单,报主要领导审批(例如:电脑、数码照相软件、除湿机、防盗门、玻璃移门、卷盒卷皮、防虫剂等)。
(二)第二阶段(6—8月):整理归档,抓好落实。
1、根据全宗卷管理规范要求,把所有需要归档的材料按分类方案分别进行整理,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列一个销毁清单,请鉴定小组统一鉴定后进行销毁,由市档案局同志提供具体指导。如果各办需要分室独立保管的档案,也要根据镇分类方案,按照档案整理标准整理好,并上交一份档案目录到综合档案室。
2、完成档案目录的电脑输入并装订成册,完善近三年来我镇发文文件的电子文档。
3、完成编研材料的定稿清样工作,请有关领导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装订成册。
4、对各村居、专业合作社的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和指导。
5、各类整理好的档案按要求进库房进行排架存放。
6、做好所需有关硬件设施的到位工作。
(三)第三阶段(9月):查漏补缺,准备验收。
1、对照达标细则,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不足之处进行再完善。
到2019年10月前,我镇敬老院实现《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115项指标全面达标,形成涵盖消防、食品、医疗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服务和管理体系,大幅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建立投诉举报、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度;提升敬老院基本生活服务、照料护理服务等方面服务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严格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项评价指标,再次全面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分类、分步骤推进提档升级达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资质监管促进规范运行。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建立健全养老院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执行监管。
(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强化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和入住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日常消防演练,大力提升我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三)抓好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要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改善设备设施,规范食品采购加工、供餐流程、食品留样,建立膳食服务制度、流程及岗位职责,做好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每日处理,餐(饮)具、厨房和就餐区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餐饮服务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
(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同XX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医疗结合合作协议,由XX镇中心卫生院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100%覆盖等医疗卫生服务。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同县民政部门联系,做好养老护理员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就近就地培训养老护理员,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比例和专业技能培训合格比例,对敬老院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实行全覆盖业务培训,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全部接受岗前培训。
(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院适老化改造工作。加强我镇敬老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管理,推动服务质量对比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底前完成)。启动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动员部署、启动实施。
(二)开展阶段(5月底前完成)。参加XX县2019年养老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会,通过实地参观养老院、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推动我镇敬老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开展。
(三)自我检查阶段(9月底前完成)。由镇民政办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老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考核组,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项评价指标,对我镇敬老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考核根据自查情况积极进行再次整改完善,等待县民政局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镇敬老院提档升级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副镇长分管领导XX任副组长。
(二)加大资金支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管好用好资金,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三)强化督促考核。将敬老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欺老虐老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加强敬老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的执行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目标。
附件:XX镇敬老院提档升级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XX镇敬老院提档升级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敬老院提档升级达标工作,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办发〔2019〕X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镇敬老院提档升级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镇副镇长
成
员:XX
镇党政办副主任
XX
镇社事办主任
XX
镇财政所所长
XX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合理确定我区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规模,逐户建立贫困人口信息档案,全面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识别机制,充分发挥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确保“到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标准、全面调查;
(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识别;
(三)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
(四)坚持严格程序、公开公正。
四、工作范围、扶贫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范围
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调查对象是全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扶贫对象认定后要建档立卡,并定期动态管理。
(二)扶贫标准
按照市上安排,这次贫困人口识别的标准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标准以下的农村户籍人口为农村贫困人口。
(三)主要内容
1、掌握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年人均纯收入;
2、确定新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
3、确定贫困人口的比例和规模;
4、掌握贫困人口的分布和类型;
5、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扶持项目需求;
6、做到户有卡、村有册、街办有簿、区有微机档案。
五、实施程序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工作。安排部署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一印制调查表格,明确调查方法和口径。
(二)宣传动员培训。由区扶贫办统一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工作组,并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识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街办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小组,落实负责人员。
(三)全面入户调查。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由各街办调查组入户调查,填报收入调查表,逐户计算纯收入。调查中,要结合各户住房、家用电器、农机具等直观情况,核实各户收入状况。
(四)逐级评审公示、审核。,对调查的新标准下的农户,作为拟定的贫困户,按照村组评议、街办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逐级公告公示,初步确定贫困户。公示和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公示期间,区扶贫办、区统计局、调查队组成的联合审核组将随机抽查识别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对各街办的调查和识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审核。
(五)上报调查结果。由各街办总结分析调查情况和结果,对初步确认的贫困对象进行汇总并上报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统一上报市扶贫办。
(六)完成建档立卡。省、市确认我区贫困人口规模后,区级各相关部门、街办、村调查人员,按照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内容要求,逐户了解贫困户情况,填写贫困户登记表,逐级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街办有簿,区有完整的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
(七)建立信息系统。由各街办将贫困户登记表信息录入到电脑,并报送区扶贫办,建立全区共享的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扶持到户到人打好基础。同时,要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贫困对象随收入变化实时调整的目标。
各街办可根据情况交叉开展各步骤的工作,务必于月27日前完成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扶贫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林局、区统计局、调查队、财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识别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局局长担任。区统计局、调查队分别抽调两名同志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各街办要成立由街办主任挂帅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由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开展,区统计局、调查队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并参与收入调查工作,各街办具体实施调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街办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本位主义、地方主义,杜绝盲目攀比、虚报漏报现象发生,在识别过程中严格程序,统一标准,全面调查,合理确定贫困人口;坚持村组评议,区、街办、村三级公示原则,接受群众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情况准确、数据翔实。
二、总体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三、参加人员:局全体党员。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四、准备工作
1、认真制定方案。局党支部根据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精心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学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聚焦庸懒散、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进行征求意见,以增强征求意见的有效性。
4、广泛开展谈心。会议召开前,党支部班子成员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间要普遍进行谈心。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拟批评意见,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支委班子成员相互间最少要提出2条批评意见。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支部及支部书记形成简要的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五、程序步骤
会议由局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强卫书记指导南昌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在指导县委常委班子查摆问题专题会议时的讲话精神。
2、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局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也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做到动真格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组织点评。局支部书记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县督导组等指导会议的领导也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局党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