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理论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8 15: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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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

篇(1)

    自博特兰?罗素的权力学启蒙,权力研究已逐步活跃于哲学、政治学、教育学及社会学等领域。就社会科学而言,权力已成为该学科讨论的基本话题。但鉴于权力的特殊性,至今也没有学科或理论能涵盖权力的所有内容,甚而对权力的定义,至今也颇受争议。正如卢克斯所言:“权力本质上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不同价值观及信仰的人们对它持不同意见和态度。”在此背景下,笔者尝试以西方社会学理论范式为基点,通过对以往学者的权力研究的梳理,探索权力的核心特质、内在逻辑及发展路径,为权力的现时代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一、嵌入机制的选择

    基于西方学者观点,权力涉及控制说、能力说、关系说、因果说、集体说、力量说、利益说、决策说、结构说或影响说等。基于学科,权力主要影响于政治学、经济学及社会学,如政治学将权力理解为控制,强调力量和能力,重视权力的强制性;经济学将权力理解为利益,强调资源和禀赋,重视权力的资源占有及利益指向;社会学将权力理解为影响,强调权威和资源,重视权力的交互、对等及细微性。基于权力本身,它即可为实体亦可为抽象之物,它即具创造性亦具破坏性,它即能被研究亦能作为研究的工具。正如福柯之所述:权力具有弥散性,浸透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存在于经济、知识、性等各种关系中,并直接对事物发生影响。总之,权力是一种社会现象,权力关系是社会关系中较为重要方面,权力影响侧面反映“社会秩序何为可能”的机制问题,权力研究亦成为社会学理论的重要内容。遥看社会学发展历史,也可发现:从孔德的世俗政权和精神政权,到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中权力的功用,到韦伯提出合法的概念、权力的三重类型及社会权力结构论述,到帕森斯和吉登斯的权力资源论,到福柯的权力网络等,权力被众多社会学家所研究,但也因视角差异,权力被多重理解所包围。姑且搁置权力研究中孰真孰假的问题,整理各家之观点显得尤为重要。基于已有资料,内容如下:第一,概念界定。权力可得到多重理解,如影响力、顺从力、精英资源、利益诉求之工具、结构产物、网络与预期结果的产物、暴力手段等。可见,概念研究众说纷纭,是非难议,对权力全局性理解益处甚微。第二,学者观点。以学者观点整理的权力研究,文献多集中在单独研究韦伯、福柯、米尔斯、布迪厄等人,曾涉及吉登斯、帕森斯、霍曼斯、布劳、托夫勒、马克思等,甚少提及迪尔凯姆、哈贝马斯、科尔曼、卢曼、达尔多夫、拉图尔、鲍曼、布什亚等,当然这种局面也与学者本身对权力研究的深入程度有关,但如此划分有价值涉入之意,难客观判断社会学领域权力的研究现状。第三,逻辑整合。陈氚以部分学者观点为线索,分析社会学理论中权力相关内容,得出权力理论从理性假设到感性回归的微观基础变化。陈成文和汪希梳理了功能论、冲突论、交换论的社会学家对权力的研究。张广济等人分析了社会学权力理论从国家权力到社会权力的转化。罗宗志从意向性视角解读了马克思为代表的结构中心论和韦伯为代表的能力中心论。以上研究者的整理具有一定现实可行之处,但不足之处兼在于缺乏权力研究的穷具性。基于上,笔者比较社会学理论归类法,包括学派归纳、人物归纳、时间归纳、理想类型、理论范式等,最终选择以理论范式的方式来嵌入权力。具体原因如下:首先,选择基础———权力始终是社会学研究的关键议题,几乎所有社会学家都会涉及权力相关内容;其次,作为社会学理论范畴内容,权力研究遵循学科理论研究的基本规律;再次,从学科看,社会学是一门多重范式的科学,以范式分类为逻辑,可涵盖近乎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内容。因此,从西方社会学理论范式作为嵌入点,能更形象且全面的解构权力,明晰权力在社会学领域的角色和地位,找出特质性因素。

    二、权力的嵌入过程

    关于社会学是一门多重范式的科学,虽最早可追溯到费里德里希,但让多重范式成为显学的还属瑞泽尔。他将社会学理论划分为社会事实范式、社会释义范式和社会行为范式。而笔者在本文中将在此基础上,新增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范式,以此来诠释权力。第一,社会事实范式。该范式处于自然主义和宏观结合的象限中,主以实证的方式研究权力的宏观方面。具体看:古典理论中,孔德、斯宾塞和迪尔凯姆都未直接将“权力”作为独立实体来研究,但他们的研究都为权力在社会学领域扎根奠定了坚实基础。如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观、社会学体系及人道主义宗教,皆启发后来学者去挖掘社会静力学和动力学的因素,权力则是这些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斯宾塞继孔德研究,进一步提出超有机体概念,指明家庭、礼仪、政治、教会、职业和工业六大制度,还谈及进化,并指出由于人口集中、文化结构分化,社会整合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在社会瓦解与否的选择下,社会或整合或崩溃,若社会是整合的,那么社会间成员相互依赖程度加大,权力将进一步集中。可见,斯宾塞已开始提及权力,并将它理解为政治权力,即政府领域对民众的影响力。随后,迪尔凯姆在积累前学者知识基础上,以研究社会事实的方式,探究社会的两种类型,并对社会进行诊断,提出社会变迁逻辑:基于迁移、物质密度增加、生态集中及机械进步,社会道德密度增加,产生竞争的需要,有能者得到高级地位,无能者则无位,由此产生劳动分工。可见,他未直接提及权力,但从有能或无能者、高级地位等线索,可发现他对权力的理解已从政治权力到产生动因的分析。现论中,结构功能论和冲突论已开始直接涉及“权力”事实的研究。以巨型理论着称的帕森斯,从唯意志论出发,通过行动的五个模式变量,提出了三种行动类型,提炼了四大社会系统,最后产生AGIL模型。模型中,他明确指出符号和信息是社会系统中的一般交换媒介,而作为与政治制度相对应的符号媒介之一,权力G与货币A、影响I和义务L共同作用并服务于系统。不仅如此,帕森斯还将以权力为核心的政治集合体单独研究,涉及调节A、权威G、效率I和领导L。可见,社会学领域的权力已显性化,且被划入政治领域。除帕森斯外,默顿的中层理论及经验功能分析框架,也为权力功能的探索作出贡献。在冲突论中,达伦多夫区分了权力和权威,认为在社会联合体中,作为资源的权力和权威,它们的分配是不可能平等的,由此形成了支配和服从两个阶级。科塞在分析冲突时,也沿达伦多夫路径,强调资源和系统的不平等是导致冲突的主要原因,由此引出权力和资源概念,且柯林斯在互动仪式链中,虽强调冲突发生的另一动因,但也涉及较多的资源、地位及阶层等概念。可见此处,权力虽未完全跳出政治领域,但已开始涉及资源、能力、地位和阶级等因素。当论中,亚历山大从功能主义入手,提出后实证主义方法论或言之为新功能主义,指出行动和秩序的普遍性是一般性话语的核心,主张进行文化分析和市民社会分析。看似未直接分析权力,但他对权力的理解已融合入市民社会运行中,认为文化是符号集合的产物,话语是市民社会的符号规则,而市民社会就是权力运作的结果。致力于研究系统简化机制的卢曼,他对权力的研究直接指向降低系统复杂性的沟通媒介。第二,社会行为范式和社会释义范式。两范式虽分别来自于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但二者皆是从个体行为出发,具有共同的微观基础。因此,结合分析如下:社会行为范式:古典时期,帕累托基于对人类行为的非理性方面,探讨了情感和剩余物,指出剩余物多寡影响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的统治地位,认为社会是由情感、经济和政治三个因素相互依赖构成的有机整体。研究中,他的精英循环被置于各大系统中,权力的集中与分散贯穿于循环体制中,并影响政治系统的更替,而权力在此属于政治概念,并体现着其在系统运作中的功用。现代时期,霍曼斯在其行为主义交换中,指出权力产生于社会交换中的不对称,而权力也就被理解为提供有价值报酬的能力,它本身适用于强制权力和非强制权力。较之霍曼斯,布劳更系统的研究着权力,认为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尽管遇到抵制却能通过威慑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他人的能力,它产生于不平等为核心的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又会进一步导致权力分化,引发新一轮的权力竞争,从而导致社会分化,而在这一轮权力变迁中,权力需在交换中通过价值化、规范化等方式被合法化为权威,且剥削性和压迫性的权力会导致强烈的反抗。可见,布劳将权力系统融入交换关系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权力运作机制。当代时期,科尔曼以行动者的理性选择作为权力解释的微观基础,建构了关于权力、权威和支配理论。他认为权力产生于交换,权力关系包括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威关系,人的作用在于在权力运作中使权力转让成为可能,而权力秩序中的行动者也会通过自身资源评估得到最优的选择。社会释义范式:古典时期,滕尼斯将社会学划分为纯粹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和经验社会学,而纯粹社会学将人的社会生活分为社区和社会两种理想类型,其中,社会生活构成包括社会实体、社会价值、社会规范和社会相关物。可见,滕尼斯也未直接提到权力,但他的人造社会使权力运作成为可能,而权力本身也可作为社会相关物的一种而存在。而齐美尔基于社会互动的研究,分析了社会进程、社会类型和发展模式,研究了冲突形式及社会分化过程,提出了货币哲学,并对现代性进行诊断,他认为人是有目的的存在,需进行经济交换,而货币作为社会分化的根本力量,为交换产生便利,个人得到自由,但也增加了疏离感,物化现象产生,人性没落。而货币在整个运作中,表现为一种物化的权力运作过程,但齐美尔并未直接研究该模式。与滕尼斯、齐美尔不同,韦伯直接研究权力(政治权力),并将其与权威区分,认为权力是行动者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可以排除抗拒以贯彻其意志的机会,即权力是使他人服从,而权威是人们接受命令的自愿,即合法化的权力。研究中,他还详细区分三种合法化权力———传统型权威、个人魅力型权威、法理型权威,并指出权力作为资源的一种,其与威望和财富共同构成社会不平等的三个基本要素。现代时期,符号互动、现象社会学和本土方法论较多关注人类微观层面,符号互动重视人际过程的符号功用,现象社会学关注日常生活,常人方法在于提供认识社会的新工具。他们都未直接提及权力,但值得肯定的是人类社会微观领域运作模式的探索,对于权力走出政治领域具有较为显着意义,如权力符号。当代时期,吉登斯将权力、时空、能动和结构联系起来,使权力成为结构二重性的内容之一,认为权力得以实现的媒介是结构,而权力作为一种转化能力,与能动和资源相连,且权力也表现为支配形式,转化和支配共同成为权力的两个方面,而渗透于例行化社会实践中的权力,具有一定的时空延续性,它通过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而被不断的生产出来。可见,吉登斯眼中的权力是个体或组织为实现某利益或目标的一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贯穿于二重结构中,作用于主客体,并产生转换和支配力,最终影响社会变迁。布迪厄的权力是在惯习、场域、资本等概念下形成的,他通过权力场域说明社会位置之间存在的力量关系,而这个位置确保占有者拥有一定资本去进行权力争夺,而对合法定义的争夺是权力场域的普遍共性,而资本是一种积累的劳动,其包含对自己和他人的未来施加控制的能力,即它是一种相互间可以互相转化的权力,如符号权力(象征权力)。可见,布迪厄的权力是一种空间关系,资本拥有者在场域中争夺权力资本,其中,资本就成为赋

篇(2)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并且设计的方面也很复杂,但是,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始终是一个整体,因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需理论形态应该具有非常明确的意识。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更加应该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社会学理论形态,以适应现代性的发展新要求。但是,理论始终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因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对我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的构建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近年来,由于西方霸权主义的不断发展,为了提高我国反对霸权主义的实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尤其应该建立具有高度自觉的理论意识。因此,将我国社会发展中的所有不同形态结合起来,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理论体系,因而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具有很强的内在统一性。

二、现代性的变革与中国社会学理论形态的转换

社会的出现虽然与现代性存在很大的联系,但是社会学并不是现代性发展的产物,而且现代性与现代社会发展的思想具有直接的联系。现代性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观念,因而现代性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状态之下。因此,一旦中国社会学理论形态受到西方社会学理论影响较大,就会使得我国的社会学理论形态中含有早期西方社会的现代性思维框架。目前,实证主义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据主导的地位,然而,现代性的变革使得当代社会学理论正面临着非常重大的转变。对实证主义的发展进行总结,也是对西方早期的现代性进行省察,因此,现代性正在引领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和转变。

在我国社会学理论形态实际发展的过程之中,带有西方色彩的实证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因而我国早期的社会学理论是顺应了早期西方社会现代性发展的需求。现代性能够体现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工具性思维和价值态度。当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理论形态的主要目的是把社会科学的理性原则扩展到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让人们通过理性的抉择,以认识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形态的重要性。当然,我国在实际中所认识到的实证主义并不只是理性主要的一个结果。因此,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形态也只是理性主义在社会学理论领域应用的一种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的思想框架中,一般蕴涵着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实践与理论等多方面的社会理论。对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形态进行总结,并且对西方早期的社会现代性进行省察,表明我国现阶段社会学理论正朝着更加成熟的方向发展。现代性变革与社会学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社会学发展的理论背景是构建我国社会学理论形态的重要依据。

篇(3)

中图分类号:C9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1-0138-007

一、社会学:现代性生成与反思

现代性催生了社会学,社会学的生成和成长皆发生在现代性铺陈的世界里。现代性一个重要的向度即现代化,现代化表征的现代社会,也正是社会学理论扎根之处,社会学学科的安身立命之地。当社会学的人文性与科学性各显特质并日益相得益彰的时候,社会学不再满足于现代性占据的世界,向后现代迈开了前行的步伐。回顾孕育和生成社会学的历史场域,显现了社会学的发展轨迹,也更能藉此反思社会学的朝向。工业革命以来,韦伯意义上的工具理性捣毁了恬雅的生活镜面,工业化、城市化、制度化作为表征的现代化成为人类生活最为时髦的概念,欣欣向荣的资本主义精神――守时、勤奋、节俭的个人品格[1],焕发出积极的集体风貌,催生出一个物质产品极大丰裕的现代社会。“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2]马恩的这一经典概述,正是资本主义制度兴起之时的真实写照。资本主义车轮所到之处,大生产取代手工业作坊的计划紧锣密鼓地展开,社会迸发出无尽的创造力。但与此同时,失业、犯罪等各类社会问题的日益蔓延困扰着社会,引起了社会思想家的关照并着力于社会现实的诊断和社会理想的建构,“肇始于英法的启蒙运动高扬人的理性,对传统的迷信、无知予以猛烈抨击,并对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抽象形而上学玄思发出挑战。此时,社会学便从哲学中脱胎出来,充任现实社会的解说人和建设者。” [3]在此场景下,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凸显了对人的解放,自然科学行之有效的方法令人文社会学者艳羡,意欲找寻社会规律的哲学家孔德率先破题,“将自然科学中卓有成效的方法运用于社会生活领域,建立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既势所必然又合情合理”。[4]于是,发轫于19世纪初叶的社会学“俨然成为一门探究社会秩序经世致用之学,从其诞生之日就强烈关注社会问题,找寻社会发展的规律,并在探究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延续学科价值,在西方国家被誉为‘社会医学’”。[5]

吉登斯认为社会学起源于现代性的来临,并指出,“随着工业主义的到来,数以百万的人从农村迁移到了城市,尤其是大众民主化的发展和其他一些重要的制度性变迁,使得新旧世界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场始发于欧洲和北美内部一系列变革正日益推向全球,且至今仍在全球各地风驰电掣般疾驰着。社会学就是产生于对这种变革道路的探索,且直到20世纪还深深地留有其初创时的痕迹。”[6]如果追寻作为现代性的解说者――社会学思想长廊里竞相绽放的理论之花,就可以捕捉社会学在多大程度上从现代性中汲取养分,成长为一个日渐独立学科的轨迹。面对急剧变动的全球世界,悲观论者如福山的“历史终结论”[7]和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8],敏锐指出当代世界无法破除的谶语――隐藏在国际互动背后撕裂世界的“原罪”和结局,社会学家艾森斯塔特在肯定两位政治学家观点重要性的同时,从社会学的眼光指明世界变迁只是多元现代性的发展,“必须将现代性的扩张视为一种新型文明的成形,它不同于过去时代的大宗教扩张或大帝国扩张。因为,无论如何,这种文明的扩张几乎总是并且不断地与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扩张结合在一起,它施加给所到之处社会的影响力比大多数历史情形下要剧烈得多。” [9]社会体系的复杂化和世界体系的多元化,成为社会学反思性增强的缘由。继承传统社会学藉由社会结构关涉社会秩序,藉由社会行动探讨社会关系,藉由社会批判探讨社会进步的特点,当代社会学研究议题增加了性别和种族的因素,放置在信息爆炸的网络社会场域里,以流动的反思性监控瞬息万变的社会世界。“这种趋势孕育出的社会气候与知识氛围,正是产生社会科学‘专业化、职业化’话语的源泉,而后者在表述前者的同时,又推动着它们的发展。”[10]从社会学的传统理论范式起锚,指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谱系,并注意到本学科所发生的转向,自有其批判性反思的学科特质。

二、社会学传统理论范式

孔德《实证哲学教程》首开社会学以来,深深烙印着自然科学印记的实证主义至今仍然大行其道,并给社会学披上科学主义的外衣。一代代宣称从孔德那里得到灵感、不遗余力地发展社会统计学,试图以数据模型探求“人类理性的进步”的“科学社会学家”,正在全面解析世界,却没有超越观察、实验、比较和历史的实证研究方法滥觞。从实证主义者相信社会现实的客观实在性、规律性和可认知性,到建构主义者剖析适当的社会事实而非切实的社会实在,并更多关注隐于事实建构背后的权力关系,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学经典理论范式一枝独秀的时代早已过去,米尔斯所言社会学想象力激发的多元化视角促成了社会学本身的发展、反思和超越。

在科学史学家库恩看来,范式(paradigm)是指“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等的集合”。[11]范式的发展中,范式Ⅰ会导向常规科学,而从异例到危机再到革命,也就意味着范式Ⅱ的产生。[12]社会学矢志于社会事实的描刻与解释,已然形成了不同取向的理论范式。瑞泽尔认为,社会学是多范式的科学,社会学具有三种基本的范式:社会事实范式、社会释义范式和社会行动范式。三种范式存在着融合的可能性,却难以综合成一。只有将其结合起来,才能得到完整的社会图像。[13]周晓虹则在瑞泽尔的基础上加入了社会批判范式,从宏观―微观、自然主义―人文主义两种理想类型建立了社会学理论基本范式:见图1。[12]由此形成的四种社会学理论基本范式,或则重于宏观层面的社会事实深挖,遵循自然主义的路向;或则重于宏观层面的社会批判,体现在人文主义的价值;或则重于微观层面的社会行为勾画,依然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之内;或则重于微观侧面的解释阐发,始终紧贴人文主义的面向。复杂社会的场域中,社会学的基本范式给予社会学学科更多的解释力,也呈现出社会学的想象力。

哈贝马斯从人类社会生活三种不可或缺的要素:劳动、语言或沟通、权力或支配出发,衍生出三种认知兴趣:技术的认知兴趣、实践的认知兴趣、解放的认知兴趣。三种认知兴趣衍生于社会文化生活,又决定三种学术研究取向及知识形式如下。黄瑞祺据此理论基础把社会学思想类型化为实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和批判社会学,并绘制了哈贝马斯的知识论框架。见图2。[14]

正如特纳所认为的,“理论关注的不是特定条件下人们的具体行为和互动,而是一般意义上人类行为的本质”[15],社会学理论传统范式都属于元理论的层面,揭示了社会学论域内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围绕传统理论范式,现代社会学有四个被视为根本的论题:行动、理性、结构和系统。[16]我们认为,这四个理论命题勾连着社会学传统理论与当代走向,只有统合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交集中,才能更好理解社会学理论的历史逻辑,把握社会学理论当代变轨与未来路向。

三、本体论继承:社会是如何运行的?

本体论(ontology)的出现可追溯到克劳伯,他把本体论称为“第一科学”,是研究作为存在的科学,认为这种研究运用于与创造存在物的上帝一样的一切实体。正是因为本体论与存在(being)相关,而存在(being)的界定本身众说纷纭,本体论因此莫衷一是。“大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所用的本体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别。从广义说,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最终本性的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这是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称。 从狭义说,则在广义的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本性的研究之分,前者为宇宙论,后者为本体论,这是以本体论与宇宙论相对称。这两种用法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同时存在。” [17]为了既避免意识形态的纠葛,又不拘泥于人本哲学关于存在(being)的本体论研究,语言哲学家的本体论认知之于社会学更具借鉴意义。维特根斯坦反对传统本体论的终极存在或终极结构说,认为以前的哲学家都认为世界是由各种具有时间或空间关联的个体或实体构成的最大的类聚物,而他则认为它是已经实现的事态的最大类聚物――所有事实的总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作为世界的最终实体的对象不能独立存在,只能存在于与某些其他对象的特定结合或配置之中,即只能存在于基本事态或事态的关联之中。” [18]语言成为世界的主体,语言的结构映照着社会的结构。语言的主体性、自明性和完满性,都是社会的另一种表述。“世界是怎样的,这属于认识的问题,世界是这样的,或者说,世界如其所是地存在着,这唤起了本体论问题。”[19]社会学倾注于结构与系统的关怀,就是在回答社会是如何存在的,经验资料的验证是在证明一个特定社会的样态,理论提升总是要抽象出社会的同源性,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学概念体系。

孔德笔下的社会是道德生活之所在,人的精神发展状态会直接决定知识的类型和社会组织形式。神学阶段对应于神权政体,形而上学阶段对应于王权政体,科学阶段对应于共和政体。科学即实证,“真正的实证精神主要在于预测而观察,根据自然规律不变的普遍信条,研究现状以便推断未来”[20]。毛斯认为,社会表现为具有总体性的社会现象,具体体现为各种法律、宗教、道德和经济制度。“只有通盘考虑整体,我们才有可能体会其本质、其总体的运动、其活生生的面向,才有可能把握住社会与人对其自身、对其面对他者的情境生成感性意识的那一生动瞬间”。[20]社会唯名论者韦伯的论著中没有确切的社会概念,社会行动为根基、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组织”体现了社会的特征,“行动,特别是涉及社会关系的社会行动,可以指向参与者相信存在的正当秩序”。[20]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论断,是另外一种关于社会的认知。总体而言,古典时期的理论家怀揣“生物学的隐喻”[21],相信社会的有机体属性,虽然不乏有人更倾向于社会的建构特质,但总是从维护社会有序运转的角度生发理论思维,这一点时至今日仍然意义重大。

现当代社会学理论逐渐脱离了哲学的思辨,却融入了其他学科的理论视角。卢曼援引了语言学自体生成的概念(autological concept),提出“社会显然是一个自我描述的客体……换言之,社会概念必须是自体生成的,它必须本质上包含自身。” [22]布希亚目光指向符码控制的消费社会,从消费观看社会地位和意义的分层,从生产―交换―消费构筑的复杂社会关系中看到“人际关系已经被转变为与物品的消费之间的关系”[23]。更进一步,布希亚犀利地肢解了世界,认为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拟像,“模拟的广泛存在是导致现实与想象,真与假之间界限消失的一个重要因素”[23]。符码、时尚、拟像、片段化秩序、迷狂,这一系列当代世界在社会理论里的映像,呼应着社会的超现实巨像。社会是由众生构成的整体,突生的特性和新的诱因始终存在,社会学脑海里社会的本质仍然在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永远萦绕在心间。

四、认识论发展:我们如何面对社会?

“认识论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指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的哲学理论,亦称知识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等等。认识论必然以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为出发点,而且将其贯穿于全部认识论的内容之中,由此引出不同的认识论结论。” [17]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的基本问题,决定了社会学兼备科学与人文的双面性。社会学研究者认知和研究社会的过程,自身无疑是研究的工具,研究者的价值判断难以完全从事实的“认定”中抽离。韦伯以“价值中立”匡正研究者摇摆的立场,也赋予社会学客观公正的价值基线。社会物理学的自然科学冲动,社会行为的人本意蕴,分别是社会学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原始动力,导致社会学学科内部的认知张力始终存在。当科学主义的大旗冉冉升起,社会学知识堕为数字化模式的时候,社会学认识论的钟摆开始回归于人本,力求以人的方式研究人,以人的方式言说人。

面对扁平化的地球空间,社会中人际互动的网络密度空间复杂,反对宏大叙事的后现代主义者利奥塔却也不得不指出,“个体并非那么举足轻重。个体不是一座孤岛。每一个体都处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复杂、更加易变的关系网中。” [24]整个社会关系蜕变成语言游戏,正如孩子在没有出生之前,就已经被定置于语言游戏的网络中。[25]消费主义与电视画面的兴起已经加速了现实的“内向破裂(implosion)”,模糊了以往倍受珍视的高贵与低贱的界限、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界限。历史成为“遗产”,陈腐的博物馆成为一个“触手可及”的多媒体体验场所。[26]

舍勒提出,生活世界的现代性问题不能仅从社会的经济结构来把握,也必须通过人的体验结构来把握。[27]现代性孕育的社会学,不仅需要认识结构与系统为核的宏观社会学,也在日常生活情景中探析话语的生产逻辑。多元化的人际互动,虚实结合的社会关系,都给社会学认识自我提供了机遇。当代社会学固守了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学认识论本问题,并在发掘人与社会突生的互构关系中发生了跃迁。

五、方法论超越:我们如何认识社会?

“方法论是普遍适用于各门具体社会科学并起指导作用的范畴、原则、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总和。”[17]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主要探讨“研究的基本假设、逻辑、原则、规则、程序等问题,它是指导研究的一般思想方法或哲学”[28]。对应于研究范式,社会科学研究者遵循的方法论也集中于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建构主义,并可从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进行区别。(见图3)

如果说实证主义浸透着自然科学的认知取向,体现了社会物理学的科学主义,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建构主义各自代表的相对性、批判性和建构性,瓦解了实证主义的大厦,也让社会学的视角呈现出更多的面向。“这三种范式都注重在自然情景而不是人为的实验环境下进行研究,都强调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的探究,而不是对其中一些孤立的变量进行调查;都要求对当事人的意义建构获得理性解释性的理解,而不只是对他们可观察到的外显行为进行测量,也不只是对研究者自己的理论假设进行证实;都注意反思研究者个人因素对研究过程及结果的影响,而不是力图排除或否认这些影响。”[30]

当代社会学风起云涌的理论思潮,纷纷指向社会生活丰富的多个面向,不再守望社会学先辈遗留的财产,固守边界以至于湮没于世界变幻的洪流中。作为现代性的后果之一,全球化“不仅仅只是西方制度向全世界的蔓延,在这种蔓延过程中其他的文化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全球化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过程,它既在碎化也在整合,它引入了世界相互依赖的新形式,在这些新形式中,‘他人’又一次不存在了。它制造了风险和危险的新形式,同时它也使全球安全的可能性延伸到了力所能及的地方”[31]。民族国家独立之后的世界格局中,东西方不再单纯囿于地理的区隔,当代世界体系重构的速度和深度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在任何非集权的社会,某些文化形式都可能获得支配另一些文化形式的权力,正如某些观念会比另一些更有影响力;葛兰西将这种起支配作用的文化形式称为文化霸权,要理解工业化西方的文化生活,霸权这一概念是必不可少的。正是霸权,或者说文化霸权,赋予东方主义以我一直在讨论的那种持久的耐力和力量。”[32]东方学为旗帜的后殖民主义理论,正是对武力征服和殖民掠夺之后,新兴的文化殖民化运动一次深刻的审查。女性主义社会学不再认同由“他(he)”为主体书写的历史,试图建构两性对等的认知框架,重新思索权力、语言、结构和文化诸要素。“女性主义社会学至今依然处于边缘状态,但也正是这种边缘状态使她们获得了更大的生存空间,使女性主义社会学在社会学研究中独树一帜、引人注目,也因此具有更多无法预知的愿景。”[33]

族群理论、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消解了社会学方法论隐含的世界体系假设;网络访谈与问卷调查、多媒体影像技术的应用,正在扩展社会学资料搜集的方法;社会本质建构的论调,颠覆了追寻隐于表象背后真实的方法承诺。“正如德里达在解构传统戏剧的过程中提出,我们不用借过去来发现未来,也不应该顺从地等待自己命运的展现。实际上,在我正在进行的事情中未来已经被发现、被创造出来。我们现在即处于写作未来的过程中,但我们不知道、也无法知道未来会是怎样。”[23]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丰富,只是顺应复杂社会的产物。社会还在剧烈变动中,社会学方法论远未成形。

篇(4)

关键词: 现代性 全球化 研究范式 社会学理论

一、现代性: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及其危机

笔者曾在《逻辑起点与核心主题:现代性议题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一文中详细地论述了社会学理论研究与现代性议题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对社会学理论演进历史的系统梳理与考察,论证了作为现代性产物之一的社会学,其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现代性。不仅如此,从其诞生之时起,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命运就与现代性紧紧拴在一起了。无论是古典社会学阶段,还是现代社会学或当代社会学研究阶段,其理论建设和目标取向的主旨都是围绕着现代性而展开的,其核心主题与根本使命实际上都体现在建设现代性和推进现代化这一大的主题范围内。[i]

因此,围绕着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这一核心主题,从社会学诞生之时起,古典社会学理论中便产生了一连串的对现代性内涵不大一致的定义,最典型的如有马克思(K.Marx)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定义、涂尔干(E.Durkheim)通过有机团结的定义、韦伯(M.Weber)通过对合理化的定义来理解现代性的主要内涵,[ii]而且每一个定义又都是与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联系在一起的,如生产方式(马克思)、劳动分工(涂尔干)、理性化的多样性(韦伯),同时还包含了一系列方法论类型与分析方法:社会关系(马克思)、社会事实(涂尔干)、社会行动(韦伯)[iii]。上述三种对现代性富有代表性的不同界定中,恰恰代表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三大传统,即批判主义、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理论传统。而且,从社会学理论自身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实际上一直是处于批判主义、实证主义、人文主义三种不同传统的张力之中。[iv]一方面,它注重对研究现象作实证的、经验主义的考察与分析,强调的是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传统,注重对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探究。另一方面它又要求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进行“解释性理解(interpretive understanding)”,强调的是人文主义、阐释主义的传统,关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和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v]而与此同时,它又意识到了任何研究都要受到一定政治、文化、性别和社会阶层的影响,注意研究中的权力关系以及研究对知识建构和社会改革的重要作用,因此,它同时又具有一种后现代式的社会批判意识,强调一种强烈的价值介入。[vi]毫无疑问,社会学理论研究取向上的这一长期存在的分裂与对立的紧张局面业已造成了社会学领域内在“实质性”理论建构、具体的研究程序乃至学术共同体从业人员中潜在的或明显的分裂。尤其在当代,这一局面又与社会学知识的本土化和全球化的论题纠缠在一起,形成了更为错综复杂的情势。[vii]

但是,回归到整个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之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三种不同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尽管在形式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在最为本质的价值取向上似乎并没有很大的差异。如果我们以现代性的内涵为坐标,以现代化的实践为尺度,整个社会学理论的知识体系(无论是古典社会学、现代社会学还是当代社会学)在理论建构与目标取向上始终没有摆脱过建设“现代性”与推进“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其所遵循的实际上都是建立在“现代社会”基础之上的一种以西方中心论、民族国家中心论和人类主体中心论为主要学术特征的“现代化研究范式”。而且,这种研究范式的核心内容与方法在社会学理论的古典时期就已经基本上得以确立了。比如,从古典社会学开始,社会学就已基本确立了“秩序”、“进步”和“理性”这一现代社会最为核心的价值主题,总是想为现代化实践提供一个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理论模型,并从社会之外对现代社会与现代性的各种制度、关系进行描绘、解释和说明(这一研究取向和传统可以说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古典社会学理论中的这种对现代性的论述以及基本理论的建构,虽然并不意味着现代社会与现代性的研究在社会学理论中已趋完善,但它至少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主题,并为社会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方向。

尽管人类对自身活动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及其后果的思考,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但把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加以系统考察和论述的却是启蒙运动以后的事。社会自人类有群居生活起即已存在,社会思想也随此而产生,但社会学作为一种全面、系统研究现代社会的知识系统则到19世纪后才得以产生的。[viii]古典社会学体系中研究领域的形成、研究主题的选择以及适用方法论的发展都是以分析现代社会现象并赋予社会秩序,提供管理生活与理性控制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技术为其目标取向的。古典社会学理论正是靠这些广泛的概念和预设,而在“现代性建设”和“现代化实践”中,占有一席之地,并拥有“合法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古典社会学理论所开创的理论传统虽然在形式上曾被不同时期的社会学家吸收、借用或更新,但在本质上并没有根本性的超越与创新。

现代性与古典社会学理论的结合所产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现代化研究范式”,不仅意味着现代性与现代化将成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而且也从总体上规范了社会学理论研究所要运用的理论、方法以及价值取向。大凡现代性与现代化所表现出来的特质(如民族国家中心论、西方中心论、人类主体中心论以及形形的二元对立等)也多半成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品质和特色,同样现代性自身所具有的潜在危机也演变成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潜在危机。[ix]尤其在新的社会转型之下,伴随着现代性与现代化危机的日益显露和严重化,社会学理论研究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也越来越大。正如现代性的危机只能用超越现代性的方式来解决一样,滞留于现代化研究范式之上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也只能用超越现代化研究范式的方式来予以解决。

二、全球化:新的社会转型及其对现代性的超越

在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变化莫过于全球化所带来的新的社会转型(笔者称之为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第三次社会转型[x])。这次新的社会转型与现代性之间具有天然的紧密关系。正如吉登斯(A.Giddens)所指出的,现代性正在内在地经历着全球化的过程,这在现代制度的大多数基本特性方面,特别是在这些制度的脱域与反思方面表现的犹为明显[xi]。从大约17世纪起,欧洲开始在思想意识、军事力量、航海技术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超过了世界其他地区。欧洲社会的这种惊人转型促使它把新的制度传播到全球各地,并且引发了我们称之为“现代性”的一种新现象,这正是当今全球化时代的逻辑起点[xii]。现代性的这种全球化趋势,本身就在其动力机制之中,时空的重组、抽离化机制和现代性的反思性都内在地具有扩张的趋势。因此,我们应该根据时空的延伸和地方性环境,以及地方性活动的漫长变迁之间的发展关系,来把握现代性的全球化蔓延。[xiii]

毫无疑问,现代性的全球化过程促进了全球化的发展,并让我们看到一个越来越有“共性”的现代性的涌现,即西方现代性或启蒙方案已在全世界许多地方获得体现。但是,现代性从其全球化的倾向来看,并不是一种特别的西化之物,因为无论是现代性的激进化还是社会生活的全球化都决不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过程。当然,如果把“现代性”仅仅看作是一种现代社会的状态,那么“全球化”则更像一种“理想类型”的概念,它不是指一种人类社会的终极状态,而是指一种不断变化的整体化趋势。在民族国家阶段,“现代性”与广义的“全球化”具有某种重合之处,即“现代性”的扩张过程实际上就是全球的现代化过程。但是,当“现代性”在某些国家得以成熟并获得充分体现之后,也就是在某些民族国家完成现代化以后,其所面对的可能主要不再是一个“现代性”与“现代化”的问题,而更多的是一个已经被加深化了的现代性的“全球化”问题[xiv]。犹如现代性改变了传统社会的社会现实一样,全球化也正在改变现代社会的根本特征。时至今日,现代性的近期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它的整体化方面,而且解构了秩序、进步、理性这些启蒙时代形成的经典信条,代之以机会、风险和更多的偶然性。因此,更准确地说,全球化进程现在并没有扩大现代性,而是成了其转变的加速器。而全球化本身“在许多方面不仅是新的,而且是革命性的”,它将“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xv]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说“现代性”是“全球化”的一部分或“全球化”是“现代性”的一部分。况且,“现代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既然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是一个整体,那么对现代性制度做出多种反应就是可能的。事实也是如此,各种“超越”现代性的运动已经在全球体系中出现了。同时,现代性的全球化后果也不仅仅体现在它的影响之上,而且也体现在知识的反思性上,这种反思性对现代性的动力机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新的社会转型也在不断加速,其中一个突出特征就是人类社会的结构正在变得日益跨国化和全球化,这使得一贯以宏观研究而称著的古典社会学理论传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正如费舍斯通(M. Featherstone)所指出的,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使得古典社会学理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现代化理论无力解释新现象、新问题。古典社会学传统由于把社会等同于有边界的民族国家而无法全面理解全球化问题;现代化理论则由于长期使文化依附于结构性发展,并搁置了文化与能动者(agency)之间的关系也无法对全球化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xvi]。那些以民族国家为中心而形成的社会学(甚至包括政治学、经济学)中的一系列概念体系、理论观点再也难以解释新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全球性现象了。社会学理论缺乏探讨跨国实践(transnational practices)和全球现实的语汇,人们继续依赖与民族国家相应的传统社会学术语、概念和经验数据,使社会学理论在全球化研究范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因此,要理解全球化对现代性的超越及其所带来的历史性变革,就必须对新的全球化时代和新的社会转型做出理论上的说明,并通过提出新的概念和理论框架来把握新时代的本质。[xvii]因为理论作为对社会现实的反思性、推论性建构,它应该具有在指出过去的潜势并设想可供选择的未来的基础上,解读社会现实的特性。其实,一种社会学理论能否提供引导去进行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研究,不全然在于此理论能否提供一个程序和规则,使之符合实证主义的“可重复性”与“可验证性”等原则,而也应该取决于此理论能否把抽象的理论转化成较为具体的架构,给研究者提供指引,把他要研究的对象概念化。主流社会学理论(即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主要失误就在于它从不同的理论基准出发去批评非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的有效性,因而忽视了深层理解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意义。[xviii]

其实,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新的社会转型展开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最终目标也并不是要试图在当今庞大的全球化研究领域中创造出一种更宏观的社会学理论,并建立起所谓的全球化社会学(sociology of globalization)体系,而主要是从反思传统社会学理论思维方式和研究范式出发,面对全球化所改变的社会学理论赖以立足的现实基础,探讨社会学理论该如何在理论和方法上应对这种变化,以建立起一种能够足够适应新的社会转型需要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形态。正如吉登斯所指出的,社会学理论层面上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当前发生在社会世界中的社会转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转型在促使社会学反思的同时,也提出了社会学重新定位的要求。如果说过去几年来社会学知识的衰退是不够确切的,那么,为了应对社会世界的这种变化,社会学家当然要建构出新的概念框架和分析模型来说明这一切。[xix]

三、全球化研究范式:社会学理论传统的重构与创新

当代全球化趋势的研究表明,我们应更加以积极的方式来检讨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工具及环境,以充分回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球化不仅迫使现代人去反思其生活形式的转变,而且也同样促使学者去斟酌其研究范式的转变,两者都面临同等的焦虑与压力。其实,完整的社会学理论研究本身就应该包括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等不同层次,不应像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那样只注重前面几个层次而忽略了全球层次的研究。今天,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与其它学科一样,社会学理论需要迅速地扩展它的地理和智识(intellectual)边界,即承认地方社区和民族社会的本质属性正面临着全球范围内深刻变迁的巨大挑战,而对这种挑战直接反映的结果就是要在重建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形态,以适应新的社会转型的需要。

那么,如何实现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创新呢?近20年来,各种对既存社会学理论传统进行多元综合的做法越来越多,其中所采取的手段和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四种。一是重建。即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吸取其他理论的益处,重新构建原来的理论,使之更加完善。如亚历山大(J.Alexander)的新功能主义和多向度社会学(multidimensional sociology)、费恩(C.Fine)的新符号互动论、库克(S.Cook)的新交换理论等等。二是扩展。即扩展原有理论的传统界限,向新的领域发展。如文化社会学出现了从阐释学解释向社会学调查转变的动向,常人方法学也突破了仅仅分析日常生活的对话和互动的局限,将其领域扩大到分析社会制度、结构与个人的关系等主流社会学理论所关心的问题上。三是联结。即寻求某种途径将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结构与行动等不同层次、领域的现象联结起来。如科尔曼(J.Coleman)的理性选择理论就提出了以微观层次为基础建立起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理论途径,而亚历山大则主张以宏观层次为出发点来寻求微观与宏观的联结。埃利亚斯(N.Elias)的“构型社会学”或“过程社会学”也是将微观层次的个人行为与宏观层次的国家联结起来进行分析的典范。四是整合。即试图以超越“重建”、“扩展”、“联结”的辩证综合方式,来创立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语言,以整合了的理论来认识或重新解释曾被忽略、歪曲了的多维而完整的社会现实[xx]。如瑞泽尔(G.Ritzer)提出的社会学元理论化(sociological metatheorizing)就是对社会学多重范式的整合,[xxi]还有诸如女性主义社会学、后现代社会学等各种批判的社会理论(critical social theory)的兴起,其不仅整合了传统社会学理论内部的各种思潮,而且还充分吸取了政治学、人类学、历史研究、法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等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从而在整体上促使了批判理论从社会学理论视野转向了社会理论领域。[xxii]

通过对社会学理论发展史的系统考察,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发展趋向总体说来是其研究范式的变迁,或者说是其方法论体系的变迁,而这种变迁的动力则来自其研究范式的分化与整合。社会学作为一门对社会实践和现实的结构关系与运行状态的理性反思的科学,理所当然地是随着社会现实的转型而不断变化的。由此,社会学研究者的理论视野、研究范式等等都应当随之而不断发展和调整,只有这样,社会学才能体现出其本身的学术活力及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在21世纪的社会学理论研究领域中,笔者认为,一个极为重要的现象就是,以全球化研究范式为特征的新的社会学理论范式将逐步得到确立。这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范式是社会学理论多重范式整合的结果,它表明了社会学理论正处于一个解构已有的研究范式、重构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文化和知识境况中。正如当今社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转型期一样,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也正处于其历史发展的转型期中。在这个转型期中,社会学理论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境况。社会学是否有更辉煌前景,社会学理论是否比以往更有效力,就看我们是否能够不仅在理论视野上,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不仅在战略眼光上,而且在实际运作中能够适应社会学本身的发展逻辑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这种适应全球化趋势和新的社会转型需要的“全球化研究范式”将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中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征:

一是“全球化研究范式”首先意味着对传统的“现代化研究范式”的超越与扬弃。以民族国家中心论、西方中心论和人类主体中心论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化研究范式,不仅在理论上造成了各种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与冲突,使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局限在一个个有限的民族国家之中,无法阐释和说明在全球层次上出现的大量跨国事实,而且在实践上也造成了人与自然及人类内部的冲突、斗争、彼此消解的紧张状态,使不同主体处于严重的对立之中,从而给社会学理论研究带来了自身难以克服的危机。而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将超越现代化研究范式的危机,突破现代化发展内涵的“单一性”和指导思想的“非人化”所导致的“发展悲剧”,确立以人为中心的、全面的、可持续的和谐发展观,为社会学适应新的社会现实提供了理论与方法上的支撑。

二是“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所体现的是社会学理论多重范式的整合,其视野是一种多学科渗透和融合的学术视野。全球化时代的知识特征就是知识交叉、信息爆炸、传播迅速,并构成了一个在学科上融合渗透、在时空上交叉蔓延的立体化、全球化知识语境,这就要求社会学理论研究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调整自己的学术视野,不断拓展自己的思想深度。随着全球性社会和知识社会的大力发展,人类生存环境的重大变化和人类对自我生存意识的深化,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视界日益走向融合,更多的社会科学家开始认同社会学理论的重要性,社会学家也逐渐放弃对绝对理念的追寻,日益表现出对其它知识的尊重。“全球化研究范式”特征显示出一个融合各种学科优势的知识时代即将出现。因此,社会学理论研究者就不能固步自封,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应该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拓深自己的思想维度,多一分知识的维度和多一点思想的深度更有利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有利于社会学理论整体性思维方式和多元价值取向的形成与确立。

三是“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表明了以往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些传统的研究对象和命题日益走向式微,这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学理论的研究需要进行时代性的转型和变革。在过去,社会学理论所关注的是一些普遍主义的东西,企图以绝对、普遍的宏大理论框架来指导自己的经验研究。实际上,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普遍主义的真理性和有效性都是极为有限的。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越来越显示,社会学理论应该从普遍主义的理念转向人所生存于其间的社会现实和个体化的人类存在,应该将宏观架构与微观事件、客观环境与主观行动结合起来,更加关注社会现实本身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所以,社会学理论研究在当今的发展更向具体实在的社会现实开放,实践性的社会现实始终是社会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基点,多一点现实的关注,多一点实践的眼光更能使社会学理论充满发展的活力。

四是“全球化研究范式”更加重视本土化社会现实的研究。“全球化研究范式”的出现给社会学理论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社会学理论中具有权威性的许多经典命题不再是经典命题,那种囊括宇宙、贯通历史、解释一切也决定一切的真理意识不再成为社会学理论的主要目标。社会学理论一方面应具有世界性、全球性的思想眼光和知识视界,另一方面也应当立足于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全球化思考,本土化行动”的研究策略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口号,这正体现了社会学理论研究视野、研究对象和研究意识的转变。“重视理论研究,加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的社会学理论研究策略也正在我们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中兴起和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给我们提供宽广深厚的学术视野,而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则使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具有更明确的目标和更强烈的现实色彩,同时也使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更具有实践的操作性、理论的开放性和学科的建设性。

五是“全球化研究范式”中各种“后学”(如后工业、后现代、后殖民、后、后资本主义等)的出现弥补了传统社会学理论研究范式的不足,也从一个方面大大丰富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内涵。全球化中各种“后学”词语的大量涌现已经成了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普遍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学理论是一种终结,而更多的是一种开放性的重构,一种解构中的重构。当代社会学理论多元发展的事实预示着,社会学理论的地位不是越来越失去它的地位和作用,恰恰相反,它的地位和价值将日益显著,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把社会学理论看作是随着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事业,社会学理论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的需要。所以,我们必须把社会学看作是一种发展性和开放性的事业,多一点发展和开放的眼光是极为必要的。

由此看来,我们必须从全球化趋势的客观事实出发,把全球化看作是一个动态而多维的社会现实,并以此为基础,来建构“全球化研究范式”。这其中包含了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个体与社会的统一,而这个统一的基础就是古典社会学理论家马克思所一再强调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因为正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个人与社会才得到体现,个人特征与社会特征才得到反映,也正是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中介,个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微观与宏观才得以联结起来,双方的互动才成为可能,才在社会活动系统的整体中统一起来。如果我们把“宏观社会-微观个体”、“客观环境-主观认知”作为两对具有连续统(continuum)特征的坐标两极的理想类型,并以瑞泽尔已划分的三种社会学范式(即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和社会行为范式)作为社会学理论的基本研究范式,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全球化研究范式”不仅将具有整合这三种基本社会学研究范式的重要特点,而且,还能够较好地概括和包容“社会批判范式”的内容,因为不同研究范式实际上只是社会现实完整结构中的不同侧面而已。[xxiii]

总之,作为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社会行为范式和社会批判范式的多元整合,“全球化研究范式”实际上能够在纵向上整合从微观个体到最宏观的全球社会的所有层次的研究对象,在横向上整合从主观心理到客观环境的所有领域的研究。而“微观—宏观”、“主观—客观”又是两个不同维度上的动态连续体,它们能从纵横两个坐标维度囊括人类社会所有方面的所有行为,具有较强的融合性、开放性和动态性。因此,在具体的社会学理论研究过程中,我们应该同时去理解社会与个体,使微观与宏观研究互补、主观与客观解释相互验证,从而使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范式具有更大的科学性和解释力。无论社会学理论家是否愿意,在全球化背景下,社会学理论的传统研究对象和能够运用的研究范式都将在“纵”、“横”两个方面得以深化和拓展。[xxiv]全球化及其所带来新的社会转型并不是让社会学理论走上终结的道路,而是给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为宽广的前景,社会学理论的古典传统也将在整合以往研究范式和吸收新的研究范式的基础上,迈向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多元化的新时代。

注释:

[i] 文军:《逻辑起点与核心主题:现代性议题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

[ii] 例如,马克思试图把现代性归结为资本主义经济,他意识到社会的进步得益于早期社会向资本主义的转型。然而,在他的著作中却又极力批判经济制度及其各种畸形现象(如异化、剥削等)。涂尔干则企图把现代性归结为工业化,把现代性解释为一种有机团结的强化和集体良知(the collective conscience)的弱化。而韦伯则把现代化归结合理化、理性化的过程,把现代世界大多解释为以其它类型的理性为代价的形式合理性(formal rationality)的扩张,以及理性铁笼(the iron cage of rationality)出现的结果。

[iii] Owen,D.(1997)Sociology after Postmodernism, London: Sage,p.12.

[iv] 文军:《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三大传统及其张力》,《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v] Giddens,A.(1993) 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A Positive Critique of Interpretative Sociologie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vi] Emmerij,L.(1997)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to the XXI Century,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pp1-2.

[vii] 谭明方:《社会学方法论新探》,北京:《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

[viii]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瑞泽尔(G.Ritzer)曾把社会学出现的社会力量归结为政治革命、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社会主义的兴起、城市化、宗教革命以及科学的成长六个方面。其实,这也只是现代性滋生的另一个说法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启蒙运动的产物。

[ix] 有关现代性与现代社会的危机分析,国内外学者都有大量的论述。比如,美国学者艾恺指出,现代性的最大困境在于现代社会组织的“理性化”最终导致了人类生活的非理性化,现代人类追求个人自由的终极状态却是非个人性,这种现代性的困境深植于人性的内在冲突中(参见:[美]艾恺著:《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6页)。笔者也认为,现代社会作为一个分裂矛盾的社会世界,它表现为现代性内部的分裂以及现代化与现代性之间的深刻断裂和紧张,而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人性结构的内在冲突。限于篇幅,笔者在此不再对有关现代性与现代社会的危机一一进行论述。

[x] 有关这次社会转型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详细论述,请参阅:文军、童星:《论三次社会转型与人类社会发展》,《湖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xi] 皮斯特(Jan-Nederveen Pieterse)认为,把全球化看作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这样一种全球化观念掩盖了支配这一历史过程的权力关系,即全球化/现代化的论述局限在西方的历史当中,从而忽视了非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参见:Pieterse, Jan-Nederveen (1995)‘Globalization as Hybridization’, Global Modernities, eds.by M. Featherstone et al., London: Sage.

[xii] Cohen, R. and Kennedy, P.(2000)Global Sociology, Basingstoke: Macmillan,p.42.

[xiii] 必须指出的是,在有关全球化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论述上,不同学者之间也有相当不同的看法。比如,吉登斯把全球化就看作是西方现代性扩展的结果,认为全球化纯粹是现代性的放大化;罗伯森(R.Robertson)则认为全球化是现代化的条件、更是不同路向的现代化的条件。而且,这两种看法在经验世界都可以得到部分的支持。

[xiv] 正如罗伯森和莱彻纳(F.Lechner)所说:“现代性的许多主题——生活世界的分裂、结构的分异、认知和道德上的相对性、体验范围的扩大——在全球化进程中已被加深。”参见:Robertson,R. and Lechner,F.(1985) ‘Modernization, Globaliz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Culture in World-system Theory’, In Theory, Culture and Society,Vol.2,p.108。

[xv] 安东尼·吉登斯著:《失控的世界——全球化如何重塑我们的生活》,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xvi] Featherstone,M.(1990)‘Global culture: an introduction’, in Featherstone,M. (ed.) Global Culture: Nationalism, Globalization and Modernity, London: Sage.

[xvii] 吉登斯(A.Giddens)、贝克(U.Beck)、鲍曼(Z.Bauman)等当代社会学家认为,这是当代社会学理论不可或缺的突出特征。因为从根本上讲,社会学是一门暂时性的、反思性的学科,它必须不断与社会现实保持适应性和灵活性,才能更好地发挥重要作用。

[xviii] 其实,社会学理论,尤其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本身就是现代性与社会文化建构的产物,它从来就不具有将自身从文化中孤立出来而跃居其它社会学理论研究取向之上的特权。

[xix] Giddens, A.(1987)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Preface.

[xx] 盛少波:《社会学统一理论的整体性分析方法》,《社会科学研究》,1993年第1期。

[xxi] Ritzer, G.(1996)Sociological Theory, New York: McGraw-Hill,pp.621-650.

篇(5)

中图分类号:D90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1-0114-02

一、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庞德在继承了霍姆斯法学中的实用主义倾向之后,将法律视为一种手段,即社会控制的手段。在庞德的观点之下,法律是一种工具,其所关注的是在法律制度,律令和准则控制之下所具有的社会效果。法律概念是因目而生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服务于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而在庞德的著作中,其将法律的性质定义为其为发达社会中的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而此种社会控制形式则是将在司法和行政中适用的权威性律令体在已经被普遍接受的法律理想的引导下,运用权威性技术进行适用。而后期构建的法律理想始终是与实际的法律观念一脉相承的,法律理想作为法律秩序将要达到的目的,在实际的法律秩序行程中起引航作用,鉴于此,庞德将已经成熟的法律体系的发展进程分为六个阶段:(一)将法律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为唯一目的的阶段定义为原始法阶段。此阶段为法律秩序提供了和平规制社会这一理念,与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这一目的相辅相成,引导着原始法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治安中发挥作用。(二)将以法律救济适用中的确定性作为法律秩序所追求的首要目的的阶段视为严格法阶段。此一阶段追求以法律救济作为手段以获得社会安全这一目的。(三)将以强制实施义务来符合伦理行为的善良道德规范为目的的法律阶段称为衡平法与自然法阶段。期间,伦理行为和善良道德规范是目的,而强制实施义务则作为手段,目的引导手段,手段以目的作为引导和航向,共同塑造了这一经由理性而达至善良的法律秩序。(四)在走过了上述(2)和(3)阶段以后,法律秩序在融合了严格法的稳定和衡平法与自然法的灵活之后,顺其自然,一路发展达至法律成熟阶段,即通过维护权利,以确保机会平等和取得物的安全,至此才彻底构建了个人权利的观念。(五)在后期面对有限的资源和无尽的人类需求的时候,为规制无节制的索取、减少浪费以及在度过合理利用资源中的重重阻碍,庞德提出了法律社会化阶段,而此阶段法律秩序的目的也就是用有限资源满足无尽的人类需求,最终实现少浪费,有规律索取的合理化配置。(六)在法律秩序走过以上几个阶段之后,法学家的迫切任务将是调解地方立法与世界普遍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在面对正在发生的实践和现实时,法学家的一项急迫而且有重要意义的任务。因此便有了世界法阶段,这一阶段是融合了理性和目的的情况下,追求获得立法手段来制定强制实施规则的政治理念的让步,将理性适用于司法发现这一进步理念扶上舞台。综上所述,以上六个成熟法律发展阶段的划分和进步趋势,都是以当时社会的迫切需要和社会环境为依托,在建构此种阶段的法律理想和预计达到的目的的引领下,为服务于当前的社会实践和现实,将法律作为一种手段以实现社会控制,在此种大背景之下,主张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都应当服务于它们所依从的社会目的。

二、普通法的精神

《普通法的精神》是法社会学倡导者对这一学说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庞德以此来呼吁我们将关注公共利益与关注个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倡导在法律传统之中注入法律理想,而最为主要的是,法律的变化应该与新的社会情况的变化一脉相承,而不是仅仅侧重于法律或社会的某一个方面,追求社会或者是法律单方面发展的极致程度。除了以上几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普通法的精神之外,更为关键的是,《普通法的精神》给我们现在的中国法学者带来一种思考,庞德作为一代宗师,以其非凡的手笔和精巧的思辨为我们展示了作为一个时代社会制度之价值基础的普通法以其传统的精神维系着美国社会的价值秩序,而此种富有活力并坚忍不拔的英美普通法的精神,这也是我国当前的法律人才在为我们目前将法律原则变成卷帙浩繁的法律条文而感到骄傲之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我们距离建立作为社会制度价值基础的法律精神还有多远,我们在面对个案正义和制度正义的时候,是否还是无视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一味的以为朴素道义的摇旗呐喊来淹没维护制度正义的力量,我们的法律精神是什么?

(一)法律至上原则

《普通法的精神》中“精神”二字,作为一种人的意识和心理状态,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庞德在该文中毫不迟疑的将法律精神作为一个时代一切社会制度的价值基础,意味着法律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地位,是需要人们理性的捍卫遵守经过权威性制定并代表社会主流意识的法律精神的。在法律至上原则之下,没有经过人们的爱国情结、同情心和民族情结冲击之下的制度性例外,人们必须一致地,毫不迟疑的遵守法律的规定。这不是我们在现今时代,言论自由泛滥环境之下响彻于社会制度之中的一句完美主义的口号,而是渗透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之中,代表我们普遍认可的主流意识的精神确认。于是,英国法官们和詹姆士一世在进行激烈论战之时所提出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普通法精神中永不磨灭的原则,它既是民众意识的高度集中和反映,也是打破统治者造法,专制立法的力量源泉。自此,我们以只奉行理性法律而不再屈服于个人专制权力和情感意志为准则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法律本身权威和我们普通个人、法官及法律学者甚至统治者在内对理性法律遵守和捍卫的价值基础。

(二)遵循先例原则

在普通法的精神中,与法律至上原则并驾齐驱的还有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在英美法的传统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和着普通法发展的步伐,从最初英国的法院惯例脱身而成为当今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法律制度。而遵循先例则将意味着法官在审理某一案件时受到双重影响或约束,即:(1)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法官在已决案件中与此相似或相关的问题作出的判决所包含的原则或规则;(2)已有判决接受并遵循先例所确定的原则或规则。至此,遵循先例原则中包含着司法经验主义这一精神,这一由法学家或立法者提供资料而创生的司法经验主义将法律从19世纪的故步自封中解救出来,换言之,遵循先例原则崇尚的是理性判决,拒绝以武断的个人意志作为判决基础。但是,遵循先例原则和司法经验主义,并不是对法官自由裁量和司法造法的无情否定,因为无论我们多么想以审判职能的纯机械性理论去限制司法造法,它都是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的。我们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承认遵循先例原则所带来的稳定性和可估量性,然后追求在这原则指导下的合理范围内的确定和发展,这也是遵循先例原则在普通法中经得起考验并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作为普通法的基本原则,以其身后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在普通法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演进和完善。二者不仅是德国法律理念的代表,也是法律对上帝的正义和真理的探求,普通法的原理作为一种应用于经验的理性原理,体现了经验将为行为的标准和判决的原则提供最满意的基础。在普通法的精神中,法律并不由国王意志随意武断地创造,而是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经验以及专业技能的法律学者和法学家们在综合过去和现在已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经验中发现的,这也是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的理论精髓和成功之处。

篇(6)

一门学科的建立、发展与成熟离不开对其理论体系的探讨与争辩,体育社会学自70年代在我国发端以来,一直有部分专家专注于该学科理论体系的探讨,并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专家学者们就体育社会学理论基础问题长期、深入的探讨对该学科在我国的发展与成熟起到非常重要的铺垫与推动作用。关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性质,早期的观点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尔后部分社会学领域和体育学领域学者认为它是社会学下的一门应用社会学。近年来,有的观点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介于体育科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即它既具有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属性,又是体育科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有学者提出了体育社会学只有一个学科属性,即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的观点。孰是孰非,还需学界的进一步讨论与争辩。关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学界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观点,即体育社会现象是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就什么是体育社会现象、构成体育社会现象的前提条件、什么样的体育社会现象才有研究价值等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

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认为“范式(para-digm)”是在科学实践活动中某些被公认的范例,包括概念、定律、理论、观点、应用等在内的范例,范式可以用来揭示科学发展和科学革命的结构,为某一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模型。[1]有人认为“范式”这一学术词语已逐渐替代社会科学中的“方法论”。关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学界大致持这一观点,即实证与思辨研究是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如仇军认为我国体育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初始阶段注重解释主义(思辨)研究范式,发展阶段具有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色彩,现阶段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与解释主义研究方法相互渗透和融合几个阶段。[2]吴贻刚等认为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范式较单一,主要以结构功能主义为主,虽然也有一些使用了冲突理论的范式,还有一些运用了后现代主义范式,但总招来结构功能主义者的激烈批判。[3]目前,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框架主要援引自社会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包括结构功能理论、角色规范理论、符号互动论、女性主义论、社会越轨理论、社会转型理论、非政府组织理论、公共服务理论、社会排斥理论等。比如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不同时代体育应完成的历史任务和承担的历史责任,运用符号互动论分析体育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人与组织之间的互动以及组织与组织间的互动,运用角色规范理论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运用社会越轨理论解释竞技体育异化问题,运用社会排斥理论探讨体育中弱势群体体育、体育权利与公平问题等等。其中,运用结构功能主义来解释体育现象的研究居多,其他理论应用较少。

研究方法是衡量一个学科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问卷调查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应用越来越普遍,有学者就体育社会学中与问卷调查方法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陈海燕对6种体育期刊1999-2003年间以调查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的论文进行分析后认为,多数研究者忽视了对研究方法的介绍,在抽样调查中,抽样方式介绍不明的占20.6%,在调查资料的处理、分析和表达方面,多数研究停留在以百分比的直观解释和说明上。[4]杨威的研究也表明,目前体育社会学研究中问卷调查方法的使用,在问卷统计处理和分析上,多采用百分比分类统计分析,注重对现状的描述;但从整体发展来看,呈现出由常规统计、单变量统计分析向多元统计分析发展,由描述研究向解释研究发展的趋势。[5]斯迪虎认为体育社会学因果关系的本质存在于决定论与人的自由意志之中,数理统计是关于体育社会现象之间量的相关分析,任何具体的量都有质的规定性,如果不了解量背后的质的规定性以及数量关系背后的社会背景情况,就可能做出肤浅、错误的解释。因此,体育社会学的数理统计中,即使两个变量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系数,并且具有统计意义,也不能因此作出两个变量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结论,而应遵循数理统计与逻辑实证相结合的原则。[6]杨威的研究也赞成上述观点,建议应注重信度与效度问题、抽样方法问题(随机不等于随意)、统计分析问题(过于相信两个变量间的统计结果分析,忽略体育社会现象间的复杂性)、结果的理论解释问题(厚于资料收集与现状描述,薄于理论分析与解释),并介绍了目前体育统计教材中鲜有论及的定类、定序变量回归分析方法,有利于充实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并有利于提高研究结果的可信度,从而提高研究成果质量。[7]除传统的文献调研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等外,一些学者逐步开始采用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典型调查、个案研究、田野调查等方法来研究体育运动中的社会问题,使体育社会学中实证主义研究范式的运用向前迈出一步。

总体而言,关于体育社会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停留在借鉴与援引母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理论与方法阶段。尽管近年来有学者介绍了西方国家体育社会学的研究理论、视角、范式和研究方法,如“从一元走向多元:西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流变”、“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西方体育社会学新流派述评”等,但具体应用还不多见,并且在应用过程中还需对援引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本土化的考量。

体育社会学应用研究体育社会学应用研究的主要内容

随时间与政策变化而有所侧重。20世纪80年代,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体育运动的社会功能、体育改革、体育娱乐理论、体育与大众传播媒介等主题上。90年代,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体育群体及其互动、体育与生活方式、体育人口、假球与黑哨等社会问题、社区体育、竞技体育异化、体育产业、中国体育事业发展问题、全民健身理论和实践、体育体制改革等主题上。近10年来,体育社会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与农村体育、体育公共服务问题、北京奥运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主题上。

农民与农村体育随着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的提出,农民与农村问题逐渐进入学者们视野,农民与农村体育问题也一跃成为体育领域的研究热点,与此相关的课题立项、成果发表数量剧升。以体育学人最为看重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为例,2001年至2004年该基金没有与“农民体育、农村体育”相关立项,但从2005年开始,与“农民体育、农村体育”相关的立项呈现出波浪式上升趋势。这一研究热点在整个社科基金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特别是最近两年,学者们对农村体育和农民体育倾注了更多热情,社科立项也向“农民体育、农村体育”的相关研究作了较大倾斜(如图3)。2001年至2011年10月,收录于中国知网核心期刊以“农民、农村体育”为命题的文章共262篇,其中2001年至2005年47篇,2006年至2011年215篇。一些学者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对不同地域农民体质与体育锻炼现状的调查分析与对策探讨;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或和谐社会建设为语境的农民、农村体育发展问题的探讨;农民、农村体育需求问题的探讨;不同地域农村体育项目与文化的传承、发展、出路、困境等,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问题,农村体育发展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等内容。总体来说,这些问题的探讨丰富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主题,对农村体育的发展也颇有指导意义,但从理论上来看,采用问卷调查对现状进行量的描述与分析偏多,通过实地调查与访谈结合量的分析阐释现象背后的质的研究较少;研究对象不全面,研究方法较单一;宏观研究偏多微观研究较少;从实践上来看,对指导农村体育发展又缺乏可操作性。

体育公共服务问题随着我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公共服务问题受到政府、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体育公共服务问题也随之受到体育界的关注而成为近年来继“农村体育”以后的又一研究热点。2001年至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立项颇多,2001年0项、2002年1项、2003年5项、2004年2项、2005年0项、2007至2008年各一项、2009年2项、2010年6项、2011年7项。2001-2011年中国知网核心期刊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论文共计74篇,其中2007-2011年6月70篇,占10年间总数的94.6%。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就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现状、困境、影响因素,体育公共政策供给主体、供给方式、供给模式、供给制度与制度创新,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运行与评价等内容进行研究。不少研究或采用了体育社会学的理论,或采用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或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目前我国建立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应该肯定这些研究成果为促进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做了重要的铺垫。但目前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研究在理论上尚未完全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理论框架,在实践上尚未使得这一“体系”规范、有序的运行。[8]甚至可以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还未建立起来。因此,还需要体育社会学者们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作进一步的研究。

北京奥运会研究2001年北京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权,引起国人的振奋,举国上下为之欢庆,体育界更是如此。此后关于北京奥运会的报道不绝于耳,同时,学界对北京奥运会的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从内容上看,涉及奥运理念,奥运会场馆、设备,运动队的备战,奥运会对城市与社会的影响等问题,从时间上看,奥运会前的研究成功主要涉及技术、条件等的准备性研究,奥运会后主要注重对奥运会各方面的分析总结和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方向的思考等问题。其中不乏从社会学的视角去研究与这一主题相关的问题,如“影响我国女性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社会学因素分析”、“2008年奥运会与北京的流动人口问题”等等,这些研究对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这一研究热点逐渐淡出多数学者们的视线。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与退役运动员保障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一直备受学界关注,从90年代初讨论的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到“体教结合”,再到以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化培养的讨论不曾停止过。由于退役运动员不再安排就业,没有退役后的保障,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选择从事体育运动训练,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后,公众的金牌意识逐渐淡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面临更大困境,体育界不得不再思考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调查、问题总结、对策分析、模式探讨上,也有关于美国、日本等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介绍与比较研究。其中也有部分采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或者视角来分析问题,如“美国学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社会学归因”、“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不同层次利益整合的机制”等。通过对相关文章的梳理不难发现,对该问题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宏观层面或中观层面,对微观层面的研究极少,比如通过个案研究,深层次追踪不同年龄段的运动员对从事运动训练的看法,随着社会变迁与政策变化,家长对子女从事运动训练的态度变化,从微观层面探寻因果关系。

有关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进展介绍与比较研究除了上述体育社会学研究的问题外,值得一提的是,近10年来有关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进展成果介绍与比较研究颇多,这可能与早期的学者们呼吁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社会学译著与成果介绍相关。在著作方面,国内有关学者翻译了部分国外著作,如卢元镇主持了《美国体育社会学》的译介、清华大学组织翻译了美国学者JayJ•Coakley的《体育社会学:议题与争议》、金季春主持翻译了《体育科学指南》等等;[9]在论文方面,有的探讨了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研究范式、理论、视角等理论问题,[10][11][12][13][14][15][16]有的分析了近年来国际或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与发展趋势,[17][18][19]有的对中西体育社会学研究内容与热点进行了比较研究,[20][21]还有的专门探讨了中国体育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对外联系。[22]这些成果使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者们了解了国外同行们的研究现状、研究取向、研究方式、研究成果,为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参考,同时也有专家指出在借鉴与参考的过程中应考虑本土化的问题。

近十年来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特点

重宏观研究轻微观研究通过对近10年来相关研究成果的阅览和梳理可以看出,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往往重宏观研究轻微观研究。不管是课题、毕业论文还是期刊论文,都热衷于选择大而难的课题,也倾向于选择思辨性的课题而非实证性课题,似乎有功利性之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体制改革需要更多宏观视野的研究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我国现行体育学各级课题规划和评审导向中,微观研究课题得不到重视,难于立项。此外,体育学各级课题资助金额小,难以完成以长期田野调查、访谈、观察等方法为手段的资料收集与分析论证的微观研究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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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斯宾塞其人及其主要社会学思想

1.1斯宾塞生平简介

斯宾塞1820年出生于英格兰中部地区的德比,他在九个孩子中排行老大,也是唯一活下来的孩子,父亲是一名教师,母亲耐心而又温和,家境富足,生活安定。斯宾塞从小体弱多病,这导致他不能进入正规的学校读书。长期以来,斯宾塞的教育是由其父亲和叔叔承担的。斯宾塞先后尝试过铁路工程师、作家、机器发明家等职业,始终不曾有过长期而稳定的工作。在他28岁时,终于出现了转机。他成为伦敦著名杂志《经济学家》的编辑,稳定的收入和体面的工作不仅使斯宾塞结交了托马斯・赫胥黎、约翰・廷德尔等著名科学家,而且也使这位思想家的学术潜质开始充分的发挥。3年后,斯宾塞的第一部著作《社会静力学》出版,1852年,发表了论文《发展的前提》,详细的论述了进化的理论,这比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整整早了七年。1864年以后,《生物学原理》、《社会学研究》,多卷本的《综合哲学》、《社会学原理》等著作陆续出版,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斯宾塞成了维多利亚时代最富盛名的人物之一,他享有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几乎可以和达尔文媲美。1903年,83岁的斯宾塞去世。

1.2斯宾塞的主要社会学思想

首先,社会有机体理论。社会有机体论和社会进化论是斯宾塞社会学理论的两大基本支柱。斯宾塞的社会学是生物学主义的典范,生物学的类比法成为他考察社会的主要手段之一。他从两个途径出发考察社会:一方面他将社会比拟为单个的生命有机体,由此形成了他的社会有机体论;另一方面,他将社会的发展比拟为生物由简单向复杂的进化,由此形成了他的社会进化论。在斯宾塞的主要著作《社会学原理》中,他首先提出了“什么是社会?”,接着他回答到“社会是有机体”。斯宾塞不同意社会唯名论者的观点,认为社会不是一系列个人的一个集合名词,而是―个客观的存在物。在该书中完成对社会性质的论述后,斯宾塞紧接着说明了为什么社会是一个有机体,他的答案主要来源于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后获得的―些相似性,他认为和有机体一样,社会也具有随着体积的增大,其机构也复杂化的特征;在斯宾塞看来,虽然社会和生物有机体之间有太多的一致性,但他还是清醒地意识到两者间也有一些本质的区别,例如:社会没有一个具体的形态、社会是一个分散的整体等。因此,斯宾塞认为,社会既是有机体,又不是一般的有机体,它是“超有机体”。作为超有机体的社会,像生物有机体一样是由“器官”和“系统”组成的。斯宾塞列举了六大制度作为社会的主要器官,分别是:家庭制度、礼仪制度、政治制度、教会制度、职业制度和工业制度等;正是这些 “器官”进―步构成了社会的三大功能系统:支持系统,分配系统,调节系统。

其次,社会进化理论。斯宾塞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的规律,上至天体的形成,下到物种和人类的起源,事务无一不受进化规律的支配。进化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不确定到确定,以及由同质到异质的转化过程”。由于斯宾塞社会进化理论是如此的庞杂,以至于其中包括了许多互为联系,甚至互为矛盾的观点。美国学者罗伯特・佩林指出,斯宾塞的进化理论实际上包含了四种互为联系又互为区别的亚理论。分别简述如下:①社会进化的目的论。②社会系统的功能论。③社会分工论。④社会进化模式论。在综合上述三种亚理论的基础上,斯宾塞提出了划分两种社会类型的模式,而这些模式的出现是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

再次,社会分类理论。由前述可知,斯宾塞社会进化理论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论述社会的分类。他主要提出了两种划分社会类型的标准,一种是根据社会的复杂程度,另一种是根据社会内部的控制方式。在第一种分类中,斯宾塞把社会分为简单、复杂、二倍复杂和三倍复杂等数种类型。在第二种分类中,斯宾塞把社会分为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两种类型,关于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特征的简要对比见表1。相比而言,后一种分类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一些。

表1 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特征对比简表

尚武社会 工业社会

典型特征:强制性 典型特征:自愿合作、自我控制

斯宾塞认为“尚武让会的总体结构的典型特征是,它的组成单位都被强制性地纳入各种联合行动之中。因为士兵的意志是受到控制的,因此他们在任何事情上都只是长官意志的人。与此相似,平民在所有私人或公共事物中,其意志也要受政府的控制。维持尚武社会生活的合作是一种强制性合作……”。 斯宾塞指出:工业社会“具有与任何商业交易一样的个人自由。工业社会丰富多彩的活动赖以实现的合作成为一种自愿合作。像生物有机体发达的支持系统―样,社会有机体也被赋予了其所需要的工业类型的支持系统,这是一种分散的而非集中化的控制系统;同时,工业社会也倾向于通过从各个阶级中获得相互争执的权力来行使主要的控制手段”。

最后,社会关系的个人主义理论。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几乎是所有社会学家都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斯宾塞强调,不仅个人决定了社会的起源和社会的性质,而且社会也应该成为谋取个人利益和个人幸福的工具,那些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个人自由的社会是最为理想的社会。

2 斯宾塞对美国早期社会学家的影响

美国早期的学者发现欧洲社会学的许多理论与美国的社会实际并不相符,全盘照搬欧洲的理论也不能解释美国的社会问题。因此,他们立足于本国,着手构建一套适合自己实际的社会学理论。由此,美国开始了一场社会学本土化的运动。这段历程肇始于19世纪末,完成于20世纪初,前后历经数十年,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全面引入欧洲社会学理论阶段,初步形成美国社会学理论阶段,确立实用社会学传统阶段。

2.1全面引入欧洲社会学理论阶段

在这一阶段,美国社会学家的主要工作是学习和介绍欧洲社会学理论,并试图推动社会学在美国的制度化。他们分别在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正式建立了美国最早的社会学系,开设社会学课程,为美国社会学其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社会学家罗伯持・法里斯认为“在19世纪末期,美国社会学家参与了社会学的创建工作,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是莱斯持・沃德、威廉・格雷汉姆・萨姆纳、弗兰克林・吉丁斯,以及爱德华・罗斯。

首先,斯宾塞对沃德的影响。莱斯特・沃德(1841―1915)的社会学思想,一方面继承了孔德、斯宾塞的实证主义传统,“像在19世纪60年代长大成人的许多年轻人―样,沃德也少不了用斯宾塞的自由主义搅拌器为自己的教育大餐调味,并且十分推崇斯宾塞的一般进化论”;另一方面,他突出强调人的意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反对斯宾塞的自由放任理论,提出“有目的的进化论”,这是把人的理性、意志、行动的因素引入古典进化论的最初尝试。沃德认为,社会制度与其说是活体力量发展的产物,不如说是心理力量发展的产物。社会力量也是在人的集体状态中发生作用的心理力量。因此,社会学应以心理学而非斯宾塞所认为的生物学为其基础。

其次,斯宾塞对萨姆纳的影响。威廉・萨姆纳(1840―1910)平生论著很多,完全因袭了斯宾塞的学说,以社会达尔文主义来解释社会,认为进化通过生存竞争为自己开辟道路,生存竞争就像进化本生那样“自然”。l872年,萨姆纳接受了耶鲁大学的社会与政治科学教授的职位,开始在美国率先开设社会学课程。1875年,当萨姆纳举办美国历史上策一个社会学讲习班时,他毫不犹豫地选用了刚刚出版不久的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1873年)作为教材,并开始在课堂上大张旗鼓地宣传自由竞争和经济不干涉主义。

最后,斯宾塞对吉丁斯的影响。弗兰克林・吉丁斯(1855―1931),是使社会学从哲学的一个分支变成以统计学为基础的独立学科的先驱。吉丁斯也是一位坚定的心理主义者,将社会学视为一门心理科学。与前两位不同的是,吉丁斯并没有全部接受斯宾塞的社会学说,相反他对斯宾塞等人的生物还原主义有所不满。他认为社会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心理关系。与此相应,社会学应该既研究社会现象的客观方面,又研究其主观方面,把主观的解释与客观的解释结合起来。

2.2初步形成美国社会学理论阶段

经过第一阶段的努力,社会学在美国的地位逐步被人们所接受,各大学掀起了学习社会学的热潮。随着研究的深入,美国本土学者愈益发现欧洲社会学的缺陷。库利、托马斯、米德等第二代社会学家,在实用主义的指导下,按照美国的精神和需要尝试建构自己的社会学理论。他们结合美国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形成了一些重要的社会学理论,还更新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使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紧密结合,从而深化了本土化运动。

斯宾塞对库利的影响。查尔斯・霍顿・库利(1864―1929),在美国社会学历史中占据着一种十分独特的地位,是所谓美国第二代社会学家中最为卓越的代表。库利承认,“在1870年到1890年间,我们所有人几乎都是因为受到斯宾塞的感染而涉足社会学的”。然而,库利反对斯宾塞等人对进化论作“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解释,反对斯宾塞对人类之间的弱肉强食所抱的“缺少同情”的态度。他认为,斯宾塞没有对人类生活的结构和运动的直接和真正的了解,斯宾塞的观念不是严格的社会学的观念,甚至斯宾塞本人算不上真正的社会学家。

2.3确立实用社会学传统阶段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美国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失业、罢工、犯罪等社会问题大量产生。面对这些问题,美国的第三代社会学家们做出了他们的努力,使社会学发展成为一门实用性的科学,声名卓著的芝加哥学派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该学派首次使实地调查成为一项完全合法的科研事业和社会学的基础,从而提高了实地调查工作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

斯宾塞对帕克的影响。罗伯特・埃兹拉・帕克(1864―1944)无疑是芝加哥学派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城市社区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他的《城市社会学》也成为世界社会学名著。尽管在帕克的博士论文中,他提到了斯宾塞的分化原则;在他的著作《社会学导论》中,也有许多引自于斯宾塞作品的条目,但似乎社会进化论已不如生态学理论对帕克等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的影响大。在帕克随后的著述生涯中,斯宾塞的学说已经不那么受欢迎了。

三个阶段后,美国社会学本土化运动获得巨大成功。美国社会学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不管是方法论,还是理论体系,都打上了鲜明的美国印记,从而达到了世界领先的地位。到以帕克为代表的第三代社会学家开始,斯宾塞学说在美国开始被遗忘。但正如科塞在《社会思想名家》中指出的那样:“不论他们是赞同斯宾塞的思想,还是利用他的思想作为工具来发展不同的思想,其实也都是斯宾塞的受惠者。……他的思想仍然是社会科学中富有生命力的遗产。不仅现在,而且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会继续研究他的思想”。

参考文献:

[1]刘易斯・A・科塞著,石人译,《社会思想名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郭彩琴,《美国社会学本土化运动对社会学中国化的启示》[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4]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5]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篇(8)

关健词:社会学理论 建构 功能 困惑

一、社会学理论是什么

从某种角度上说,理论是在讲一个独立完整系统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然而,理论又有专业与非专业之分。专业理论和非专业理论的区别在哪里?著名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在他的《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一书中,列举了社会学专业理论与日常生活中的非专业理论的差别。大概可归为以下几点:(1)专业理论较之日常生活理论,表现出更多的系统性;(2)专业理论常常建立在已有理论基础之上;(3)专业理论提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表,这对该理论的前途来说至关重要;(4)专业理论更依赖相关资料的收集;(5)专业理论可以是关于社会的总括性和通则性的思考;(6)专业理论同样关注理论的应用层面。以上六点,决定了社会学理论与一般生活理论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的地位。

社会学的理论,讲的自然就是关于社会学专业的故事。同样,引用乔治·瑞泽尔的定义:社会理论是一组互相关联的观念,能对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系统化、能解释社会世界,并且预测社会的未来。需要指出的是,瑞泽尔的定义实际上是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定义,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要能够全面解释社会世界,也不一定都要预测未来。

二、理论的建构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理论脱离实际,深不可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理论建构过程的不了解。所以谈一谈关于理论的“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是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根源。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的源头都是哲学。它产生于人们的思辨过程。当然,光有哲学的思辨是不够的。其他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在于它们是可以实证的。而迄今为止最具实证性的学科无疑就是数学。而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将哲学与数学完美结合的学科。这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

接下来是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在我看来,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社会历史条件和研究者的主观条件。所谓社会历史条件,就是指该理论产生的特殊的社会背景。社会学理论是为了解释社会现象,因此社会现象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理论的历史性。一般来说,越是复杂的社会背景条件,产生社会学理论的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者的主观条件,在我看来,是最关键的。同样的根源,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甚至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提出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其他人则不行?用米尔斯的话说,它取决于理论家个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谈完了根源与条件,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么讲的。要了解理论建构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理论的要素。乔纳森·H·特纳认为,社会学理论应有三个要素:概念、变量和理论的陈述与格式。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建构方法,但内容上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三、理论的功能

理论的功能何在?首先,我以为,社会学理论的首要功能就在于它可以增进我们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学理论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我们掌握了理论,就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体现在它可以增进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学的理论适用于其他人,同样也适用于我们。

第三,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在于对其他理论的批判和修正。这对于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是很重要的。社会学这门学科也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不断发展。

第四,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能体现在应用层面上。比如,乔治·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就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默顿的越轨理论则被用于社会控制的实践中。

四、理论的困惑

在肯定社会学理论具有诸多功能的同时,我们也可发现社会学理论中存在的困惑。

1.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极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赋予了人们对一个问题可以换角度,换说法的进行反复论证。宏大理论的产生也大多基于在语言上玩的花招。米尔思在其《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就概述帕森斯关于行动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后。他不无尖刻地指出,宏大理论中的繁文冗词中确实有一些东西,但是隐埋很深,不过总说了点东西:理论的客观性问题。显然,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它首先表现在理论是否真实地反应了客观事实,它的解释力到底有多大。其次,个人的偏见也普遍存在。“尽管个人极力避免受各种社会势力的影响,但人们还是悄悄地溜了进去。”最后,在理论的接纳方面,也受到了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

2.价值无涉与权威保留问题。有人指出,社会学理论要求价值无涉,这有助于克服研究者的主观偏见和受权威束缚。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价值无涉带来的是对权威的不尊重。并且,“人类社会将不再有不变的法则,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改变这些法则所陈述的事实。”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中如是说。

3.理论本身存在争论。可能是由于社会学理论至今尚未发展十分成熟的缘故吧,关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争论一直都存在。首先,也是最大的争论来自于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争论。即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假设的争论:人的行为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直接影响到整个理论的建构过程。同样的争论也来自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究竟是个体具有能动性还是集体决定个体的一切?这一直是社会学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另外,社会学力量论中的性别问题和现代社的起源和决定因素问题也存争议。这无疑让社会学理论本身的科学性遭受了严重的置疑。

4.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困惑:本土化问题。文军在《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大致为以下三点:首先,由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思想十分严重,这种不正之风也蔓延到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导致基本社会学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中国社会学理论面临自后后继无人的局面。其次,政治的导向性对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异常重要的影响。这导致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共性有余,个性不足。最后,中国社会学理论还过分依赖于外国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很多都是没有结合实际地照般过来。

五、总结

到这里,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虽然社会学理论至今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确实是具有很实际的功能和强大的发展潜能的。正像人类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来解释大自然一样,人类同样需要社会学理论来解释我们的社会,社会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学理论的存在。

参考文献:

[1]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篇(9)

行动理性选择布尔迪厄

一、韦伯:社会行动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认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他认为,社会学应该在两个层面上理解社会,即行动本文由收集整理者自身的意图和行动者的集体行动。(乔纳森特纳&邱泽奇,2001)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一种反应。社会学认为,人们的行动具有社会性,这表现为人们的行动是有目的,指向他人,并以他人符合自己预想的反应为目的。所以,社会行动必须具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即行动者有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主观意识到自己的行动与他人的联系。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类: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性行动和传统行动。

目的理性行动,以目的作为行动的主要目标,通过认真的计算,利用何种手段可以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是这种行动的核心。价值理性行动,为了追求某种价值,比如伦理上的、宗教上的而采取的行动。情感行动指的是,这类行动是基于情绪或者情感而采取的行动;传统行动指的是,由传统的、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决定的行动。以上所述的四类行动类型都属于韦伯的理想类型,事实上,我们日常的行动很少是这类行动中的某一类。

二、帕森斯:行动理论

帕森斯(talcottparsons)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但其理论框架源自他的行动理论。帕森斯认为,行动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意志性和目标导向性,这一点他继承了韦伯的观点,但在分析社会行动的时候,他摒弃了韦伯的分类方式,提出其单位行动理论。单位行动具有不同的要素,在不同的版本分析中,要素的种类也不同,本研究将其分为四个要素。第一,是行动者,行动者指的是个人在行动之前会思考,并能在思考的过程中产生行动结果。第二,是目标,即行动所想到达的未来状态。第三,是情境,在行为理论中有“人在情境中”的说法,这里的情境指的是行动发生的场所,有两个要素:行动者不能控制的事情以及可以控制的事情。第四,是规范与价值观,行动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从而决定采取何种方法达成目标。

帕森斯的关于行动的理论是建立在唯意志论的基础上,此理论认为个体行动者主观决策行动的过程。但是帕森斯认为这个过程的决策包含规范和情境,受到这两者的制约。所以帕森斯进一步发展其行动系统的理论,提出了“agil”: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模(latencypatternmaintenance)四个基本生存问题。这四种功能要求在个人行动系统中存在,而帕森斯提出这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将个人行动系统扩大社会系统中,从而创立一种普适性的理论体系。但这一体系带有明显的结构决定论的态度。而社会学的发展中,往往一些非主流的理论会给主流理论带来补充和发展,理性选择理论就是其中一种。

三、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

科尔曼(jamess.coleman)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集大成者,将理性选择理论推到社会学理论为前沿,成为近代社会学的“热门”理论之一。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原则是由新古典经济学、效益论或功利主义和博弈理论发展而来。虽然它奠基于各种不同模式,但是还是有其框架模式的(瑞泽尔,2005)。

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行动者,从个体行动者的角度来说,主要包括行动者的基本状况及行动发生的必要因素。行动者、资源与利益是构成行动的三个基本要素,行动者都是具有一定利益偏好的理性人,并且科尔曼及费雷洛特别批评将价值、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的研究范式,认为有目的行动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来源及其对个体偏好和选择的影响(j.coleman,t.sj.fairer,1992);资源的种类很多,具体可以分为私人物品、事件或某些专长;利益“在客体自我层面是指对特定事件后果或控制资源的满意度,在行动自我层面表示获取对控制事件所必须的资源数量,这是行动的驱力”(j.coleman,t.sj.fairer,1992)。而权利是科尔曼理论中的重要概念,权利的分割和交换使行动成为可能,因此权利是行动的条件之一,具体而言是指具有法定权利采取某些行动,使用处置物品或者资源以及控制事件后果,而当拥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时,可以对妨碍权力行使的人进行惩处”(j.coleman,t.sj.fairer,1992)。而“信任”是另一个促使行动发生的主要条件,信任结构使行动者间产生相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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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资源让渡关系。

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的起点是行动者的目标或意图,在选择过程中,资源的稀少性与社会制度都是需要考虑的。行动者有不同的资源,对于其他资源也有不同的取得管道。对于那些拥有许多资源的人,达成目的相对简单,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资源或只有极少资源的人而言,要达成目的就很困难或完全不可能。而社会制度在客观方面规定着行动者行动过程与结果。这些制度的限制同时提供了鼓励某些行动及抑止其他行动的正向认可和负向制裁。

科尔曼对理性行动理论有信心,但是他也不认为这一观点能提供所有的答案,在实际的世界中,人们的行为并不是总是理性的,往往有些行为不可以或者不能完全被理性解释。理性选择理论继承了以行动者为主体的思想,开拓了行动研究的思路,将资源与社会制度纳入到其中,但是其研究仍有局限性。后现论的出现,打破了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大统思维,作为后现论家之一的布尔迪厄对行动的在对原有研究的继承与批判上提出了属于他的理论。

四、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

布尔迪厄(pierrebourdieu)作为法国社会学的代表,其社会实践理论贯彻其一生。布尔迪厄将行动作为社会实践来看待,布尔迪厄本人对他的实践理论曾有过一段精彩的独白,他说:“我之所以要提出一套时间理论,把实践活动看作是一种实践感的产物,实在社会中建构‘游戏感’的产物,就是要说明实践的实实在在的逻辑(theactuallogicofpractice)——这是一种自我矛盾的逆喻表达法,因为所谓实践的标志就是‘合乎逻辑’,它具有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做自己的准则。”(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当然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不仅仅就是社会实践理论,只是本研究主要关注其这一理论。布尔迪尔的社会实践是围绕着行动者在哪里实践,如何实践,用什么实践等展开,也就是说行动者行动的场所,行动的策略,行动的工具是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所要研究的内容。相对于以前学者对行动关注的本身来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将行动作为分析的中心,将与行动有关的其他的因素纳入到分析中。

1.社会实践的空间:场域

用布尔迪厄自己的话说:“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场域是人的活动相互作用结成的关系网络,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而存在。场域有不同的类别和形式,如哲学场域、政治场域、文化场域等,各种场域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利益和作用。但是一定的场域一经形成就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甚至制约着人的心理、行为及地位等。场域是一个争夺权力与资本的场所,一个“争夺的空间”,“任何场域,都是一个力量之场,一个为保存和改变这种力量的较量之场”。在布尔迪厄看来,有多少种场域,就有多少种利益(符号利益和物质利益)。利益既是场域运作的条件,也是场域运作方式的产物。利益推动人们参与到特定场域的游戏之中,相互争夺。(bourdieu,1992)由此可以看出,布尔迪厄认为任何的行动的产生都必然发生在一个场域中,那么分析某一行动的发生发展也必然需要将此行动回归到场域中分析。所以场域成为布尔迪厄的行动理论的最基础的一部分。

2.社会实践的工具:资本

布尔迪厄的将资本指做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这种工具是行动者积累起来的“劳动”,可以是物质化的,也可以是身体化的,也可以是符号化的。所以在布尔迪厄的理论中,资本不仅仅是包括物质化的经济资本,还包括了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将行动者的实践工具从经济场域扩展到了符号和非物质的场域,进一步深化了资本的概念。

如果将资本单独分析,比如对行动资本的量化分析,那么资本将失去其工具的实践性。资本是行动者的实践工具和能量,在上文分析中,行动者的行动是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中的,而场域的形成是处在一定位置的行动者的力量关系构成的。所以,资本和场域是相互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作为社会实践工具的资本,必须要在其场域中才具有价值,资本的相对价值随着场域的不同而不同。一种特定的资本总是在给定的场域中才会有效,必须与其场域有关,不然它就不会存在或者不会起作用。场域的形成正是因为各种资本的相结合而产生,而行动者在场域中的位置也是根据资本的总量以及总资本中各个资本的相对比重分配的。所以,场域给各个资本的竞争,比较和转化提供了场所,反之,场域的运作和存在也是靠各种资本的反复交换及竞争才能维持的。

3.社会实践的策略:惯习

实践的场所和实践的工具已经找到,那么实践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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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呢?在布尔迪厄看来,惯习是行动者实践的策略。惯习是“由持久的、可以转化的性情倾向构成的系统。它表示出了一种组织化行动的结果,带有近似结构之类的意思;它还指明了一种方式,一种习惯性状态,特别是一种倾向、脾性、资质或嗜好。”(谢立中,2007)或许用“游戏感”或者“实践感”来理解惯习会更加的直接一点。布尔迪厄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出“游戏”的概念,他认为行动者的行动就是在做一场“游戏”,这种“游戏”在一个特定的“游戏场”内,通过“游戏者”的不断尝试从而习得“游戏规则”并将其内化到“游戏者”的行动体系中,从而形成“游戏感”。“游戏者”的游戏并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的游戏。“游戏感”就成“游戏者”下次游戏的指导思路,再外显出来。当然每次游戏的过程都是不断的更新,不断的内化外化的过程。所以惯习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后天努力习得的具有动态性的体系,它能够根据特定环境进行有目的的调节,而且是这些惯习产生了与那些环境而非其他环境相一致的所有思想、所有观念以及所有行动。

场域是一种客观的关系系统,而在场域里的行动者是有知觉、有意识、有精神属性的人,因此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即惯习。在这一点上,场域和惯习是不可分割的。每个场域是具有惯习的,每个惯习只能在场域中存在,并且每个惯习和产生它的场域是对应的关系。此场域的惯习和彼场域的惯习之间存在着“不吻合”现象。由于场域是分为不同类型或不同形式的,惯习也不例外;因此不同的场域有不同的惯习,把此场域形成的惯习简单地“移植”到彼场域中去必然会造成不合拍的现象。用布尔迪厄的话说,“实践理论要同时考虑外在性的内在化和内在性的外在化的双重过程”。在惯习的实践过程中,作为工具的资本不断地被运用。

篇(10)

信任( trust) 与风险( risk) 是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议题,许多社会学家对信任与风险都进行了颇有见地的论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当属卢曼( Niklas Luhmann) ,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以及理性选择理论( rational choice theory) 学派的信任与风险阐释。

( 一) 卢曼的信任风险观

卢曼将信任与不断增长的复杂性、风险和不确定性等当代社会特征联系起来,首次提出信任不是传统社会特有的、已过时的事物,恰恰相反,信任伴随现代社会形态的发展,其重要性与日俱增,成为了当前现代性阶段不可或缺之物[6].作为社会系统论和新功能主义代表的卢曼,其信任风险观主要包括如下三方面: 第一,信任是一种复杂性的简化机制。卢曼认为人类生活在一个极其复杂的环境之中,在复杂环境中,人们难以预测事件发展的过程。社会系统必须发展出一套旨在降低环境复杂性的机制,才能使人类更好地在复杂环境中生存[7].社会系统中发展出的语言、权力、权威、声誉、规则等都是简化复杂性的重要机制。信任具有降低环境复杂性的功能,从而带有一种保障性的安全感[8],进而降低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信任的简化机制并不意味着信任消除风险,仅仅是使风险有所减少[9].在环境复杂性论述的基础上,卢曼认为信任与熟悉也不无关系。熟悉一开始就简化了环境复杂性,对于行动者而言,熟悉的环境是简单的,具有更少的不确定性,可以对风险进行判断,是指向过去的一种概念。信任则是未来导向的一种风险投资,熟悉成为推断风险的重要依据,因而是采取信任或不信任行为的前提。第二,信任与风险高度相关。在卢曼看来,信任是与风险有关的产生于现代的概念[10],同时涉及信任与信心这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方面。

相同之处在于信任与信心均指的是一种期望,区别在于信任意味着已经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而信心意味着不得不忽视或并没有意识到这些风险。卢曼认为,信任是一种在意识到风险存在的情境下的冒险行为,在此情境中,个人能够考虑不同选择的可能性,同时尽力减少或规避风险[11].第三,卢曼将信任分为系统信任( system trust) 和个人信任( personal trust) ,个人信任以被信任者的特性为基础,系统信任则是建立在社会系统之上( 如政治、经济、司法) ,核心在于社会系统的沟通基础( 如权力,法律) 不被滥用。系统信任假定信任各方会遵守特定的规范,同时人际信任与系统是否有效运转高度相关[12].

当风险社会来临时,社会复杂性增加,个体逐渐脱离熟悉的个人社会,此时系统信任的有效运行就至关重要。卢曼对风险与信任的独到见解,为尔后风险与信任关系,信任的功能,信任的发生机制,特别是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出发分析如何提高风险社会视域下的信任水平,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二) 吉登斯的信任风险观

吉登斯不仅批判性继承了卢曼信任与风险的论述,更是从现代性的角度出发对信任与风险进行了反思。吉登斯认为信任是指对个人或系统可依赖性具有的信心,在一系列给定事件或后果中,这种信心表达了对他人的爱或诚实的信念,抑或对抽象原则的正确性的信念[13].第一,吉登斯从现代性的观点出发,认为现代社会时间和空间逐渐分离,完整信息是寻求信任的重要条件。在高度现代性基础上,一方面,如果没有信任,人们难以在抽象的生存环境中进行有效互动; 另一方面,高度现代性中的抽象往不仅需要交往双方的信任,还需要对交往媒介、交往符号、交往规则的信任[14].同时,信任是联结可依赖性与信心的核心纽带,信赖是建立在对环境的一定了解的基础之上的信心。而对环境的信赖和信心,与对环境的风险判断具有联系。第二,吉登斯认为信任与风险相互交织。信任往往可以规避特殊行动方式可能面临的危险,或者把这些危险的程度降至最低。危险与风险密切相关,却不尽相同,风险意味着危险,却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这种危险。

危险是一种对预期结果的威胁,是可以被意识到的,而风险可能并未进入行动者的意识之内。风险存在于具体环境框架之中( 如参加具有危险的运动,股市投资等) ,在一些情境下,风险能够被制度化,并且经常是通过周密计算的,机会和技术是限制风险的因素。在一切信任的环境框架里,可接受的风险存在于“欠充分归纳性知识”的情境下,因而信任与可接受的风险总是存在某种平衡。可接受的风险视不同条件而定,但对于维持信任至关重要。此外,尽管信任意味着风险,但同时也暗含着机会,机会与风险同时存在。第三,风险不仅是个人行动,现实社会中存在影响每个人的种种风险环境,这些风险环境与每个人紧密相关,并产生影响。相应的,安全的经验往往建构在可接受的风险与信任之间的平衡之上[15].总而言之,吉登斯对信任与风险的分析,建构在现代性特征的论述之上,信任的存在既是时空分离的基础,又是其结果。在现代性高度发达的今天,吉登斯的信任与风险分析,为解释信任与风险的关系,信任发生条件,信任与否的后果,不信任或谨慎信任的机制提供了一种具有参考价值的分析路径。

( 三) 理性选择理论对信任风险的阐释

与卢曼和吉登斯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谈论的信任与风险不同的是,理性选择理论从个体行动者的角度出发对信任与风险进行了分析。虽然理性选择理论对信任与风险的分析具有浓厚的经济学色彩,但不容置疑的是为信任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为更加全面理解信任与风险的关系注入了新活力。理性选择理论对信任的分析可追溯到威廉姆森( Wil-liamson) 和格兰诺维特( Mark Granovetter) 的信任研究,但集大成者当属社会学家科尔曼( James Coleman) .威廉姆森认为信任可分为算计性信任、个人信任与制度信任,算计性信任贯穿信任始终,同时算计性信任也是风险的一个子集。信任尽管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却同样让机会主义等行为横行,充满着风险。所以为规避信任风险,应当将市场的部分功能纳入科层制内部[16].格兰诺维特主要从社会关系网的角度出发对信任进行解读,格兰诺维特认为社会关系是信任行为的必要条件,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即使在熟悉的社会关系中的信任也是具有风险的,例如“杀熟”现象的发生就是例证。科尔曼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的分析了信任与风险。科尔曼认为理性是对行动者而言,不同的行动具有不同的效益,行动者的行动原则是最大程度获取效益[17].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效益突破了经济学的范畴,具有更加广义的内涵,例如情感效益等。在理性假定的基础上,科尔曼进一步论述了信任与风险的关系。在市场中由于交易时间的不对称,因而为单方行动或获取收益之前必须投入资源的任何方面都带来了风险。为规避或减少这种风险,需要有效的法律

合同。 在非经济行动中,价值难以估算,进行社会行动时,需要以新的手段来加以保证,根据这类手段,在采取社会行动之前,行动者需要考虑可能承担的风险[18].个人行动被结合到一起,形成信任系统,成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从科尔曼对信任的解释中,可以进一步推论出,信任象征资源和权力的让渡,同时信任行为与风险紧密相关,给予信任则意味着承担风险。

虽然理性选择理论对信任与风险的解释受诸多批评,例如福山认为许多信任行为发生在非理性的情况之下,但其对当前风险社会视域下信任行动的发生,谨慎信任观的形成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理论解释视角。

除以上学者之外,韦伯( Max Weber) 、福山( Francis Fukuy-ama) 、什托姆普卡( Sztompka) 、巴伯( Bernard Barber) 等社会学家也对信任与风险进行过精彩而深刻的解读,为信任与风险的研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卢曼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吉登斯从现代性的反思,理性选择理论学派从理性博弈的思考出发建构起了风险与信任理论模型。尽管基于不同的视角,但理论效用却殊途同归,对风险社会视域下谨慎信任观的生成机制都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并形成共通互补的效应。基于以上理论分析,风险社会背景下当前中国社会谨慎信任观的生成机理就十分清楚了。

二、风险社会视域下谨慎信任观的生成机理

( 一) 谨慎信任观

所谓谨慎信任观是指个体在给予信任时,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框架下,综合考虑可能承担的风险,从而采取不信任或有条件的信任的行为。其行为具有两个特征: 第一,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心理行为不确定。第二,心理行为的不确定性产生信任行为的效用风险。例如,在碰到老人摔倒时,个体因为担心被骗或被讹诈的风险,而采取不参与、远离的行为; 有条件的信任则是个体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既给予信任,又考虑风险,在寻找可以保证有效风险规避的证据( 例如提前拍照,寻找证人) 的前提下采取帮助的行为,正是其特征的具体表现。

( 二) 风险社会: 谨慎信任观的生成机理

风险社会暗含着许多不确定性。尽管在风险社会学理论的创始人贝克( Ulrich Beck) 那里,风险社会主要的焦点在于由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的发展而带来的宏大风险,如技术风险,制度化风险,生态风险等[24],社会运作的逻辑由工业社会利益分配的逻辑走向风险社会风险分配的逻辑,但这并不意味着贝克对微观层面的风险并不关注。风险社会作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体: 社会分化个体逐渐脱离熟悉的环境,走向陌生的环境,个体面对的社会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因而个体在采取信任行为时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或者风险。我们知道,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那么在如何规避风险的逻辑下,作为个体的人更加趋向于不信任,或者有条件的给予信任。

正因如此,信任是个人乃至社会不得不采取的风险投资行为,是收益性与风险性的统一体。人类处于一个复杂的社会之中,面对的世界复杂多变,人类不得不行动起来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给予信任,则意味着承担风险,那么不给予信任以规避风险行不行呢? 答案是不行。因为信任不仅意味着风险,同时也意味着收益与生存。从表面意义上看,放弃信任意味着放弃收益与机会,而这是遭遇信任风险的另一种损失,从深层意义上则几乎就是放弃生存[19].一方面,信任意味着收益与机会。信任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不可或缺,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与有效社会互动的重要来源[20].福山在其《信任: 社会德性与繁荣的创造》中更把信任提升到关乎国家繁荣稳定的高度[21].对个体而言,信任关乎个人人际关系好坏,是个体重要的社会资本; 对组织而言,信任是组织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财富,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 对国家而言,良好的信任状况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信任甚至被认为是除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之外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主要社会资本[22].信任作为一种态度,是建立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之一,可以减少更多的不确定性,具有重要简化功能[9,23].另一方面,信任也暗含着风险。给予信任则表示给予资源和权力,而资源和权力的让度则面临着被利用和欺骗的风险。信任是一种风险投资行为,是一种对未来的预期,在实现信任收益回报之前,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

正因为信任具有收益性,对个人有效互动和社会有序运行不可或缺,所以个人和社会必须采取信任行动,又由于信任具有风险特性,因此给予信任时是谨慎的。在风险社会的环境框架下,个体置身于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确定性增加,普遍信任行为的发生变得更为谨慎。当风险社会遍布个体生活环境时,谨慎的信任对于个体来说是理性的; 然而当社会中大部分成员均采取过度谨慎的信任,或不信任时,社会将发生信任危机,从而造成集体的非理性,对社会良性运行造成更大的信任风险。在当前风险社会视域下,处于急剧转型期的中国,如何规避信任危机,如何提高社会普遍信任水平?

三、信任风险: 科学规避的策略路径

综合卢曼、吉登斯以及理性选择理论学派对风险与信任的解释,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信任是一种对未来的预期,是一种投资行为,信任与收益、风险紧密联系,给予信任既意味着收益,也暗含风险,给予信任需要考虑风险。第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环境更加复杂,个人更多的从熟悉的环境里脱离出来,时间和空间逐渐分离,社会风险不断增加。信任可分为殊化信任和普遍信任,前者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后者则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25].在社会高速发展,社会流动不断增强的今天,个人社会活动的基点逐渐走向普遍信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个人要生存就需要一种简化环境复杂性的机制,信任具有简化环境复杂性的功能,简化的环境反过来可以提高信任水平。在风险社会视域下,面对我国当前不信任或谨慎信任成为常态的现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与依法治国是提升社会普遍信任水平的基本路径。三者相互交织,互相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主要作用于个体信任,信息公开主要关乎机构信任,依法治国则作用于规则信任。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普遍信任的外部约束条件,信息公开是提升普遍信任的重要手段,依法治国是建立普遍信任的制度根基。

( 一) 建立科学的社会信用体系

无论是卢曼、吉登斯,还是理性选择理论,均认为信任的发生与信用紧密相关。卢曼认为信任是从具体的先前经验开始,并将经验泛化,从而延续到其他类似事件中去[26],而信用是个体经验的重要部分( 例如根据个体经验认为银行是有信用的) .吉登斯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社会运行,对系统的信任都至关重要。信任的建立不再是实在基础( 如血缘关系) ,而是需要建构的[27].信用是建构信任的重要前提之一,对于系统信任更是如此。理性选择理论则更加直白,信任给予主要考虑收益和风险,而信用是衡量信任给予收益和风险的重要指标,同时信用约束体系( 如法律对违约的制裁) 也是保证信任给予的外部条件[28].信用是个体基于以往经验对他者是否可信的一种评价,而信任是一种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信用是信任发生的前提之一,是判断受信方是否值得信任的重要依据,“基于信用的不信任是风险最小,相对较弱的赌注”[29].信任是信用的可能结果,因为个体是有信用的,所以才给予信任,如果信用状况较差,则难以被他者信任[30].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流动性不断加强,对个体而言社会风险与复杂性随之提升。在此环境下,普遍信任的提升需要一种外在的信用体系加以保证,这种体系不仅从简化环境复杂性方面提升信任,也从提高给予信任的外部约束机制方面减少或规避信任风险。2014 年 6 月,国务院了《社会信任体系建设规划

纲要( 2014-2020 年) 》,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方向性、可操作性指南,同时也将为社会普遍信任水平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推进社会普遍信任水平的重要外部机制。 ( 二) 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机制

信息公开主要针对机构、组织普遍信任水平的提升。从卢曼、吉登斯关于信任与风险的论述中,可以发现熟悉与信任紧密相关,同时现代社会时间和空间逐渐分离,完整信息也是寻求信任的重要条件。信息公开有利于增强社会成员对机构、组织的熟悉程度,有效信息公开是降低环境复杂性程度的重要机制,从而提升机构、组织信任水平。在风险社会视域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且信息庞杂,对机构、组织的信任受到信息干扰或信息缺乏的威胁。例如在中,往往由于信息公开不及时,使谣言盛行,使公众对正式组织、机构的信任受到冲击。信息公开有效与否直接关涉危机事件中机构信任的存在或重建[31].又如在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中,信息公开将有利于医患信任水平的提升[32].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公信力的维持[33],公众对政府的普遍信任水平[34],公众制度信任的建立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信息公开同样关乎是否信任的问题,例如在传统媒体( 如电视) 不断衰落,同时受到信任置疑之时,如何利用新媒体( 如微博) 进行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是增强个体对环境熟悉程度,降低环境复杂性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公众对机构、组织的普遍信任水平的有效路径之一。信息公开是增强社会普遍信任中机构、组织信任的重要手段。

( 三) 建立科学的依法治国机制

在经典社会学的信任与风险理论中,法律扮演着重要角色。在风险社会视域下,依法治国是抑制谨慎信任蔓延,提升普遍信任的重要机制。第一,法律是降低风险社会不确定性的重要简化机制。在卢曼看来,法律是一种降低环境复杂性的机制; 在吉登斯的解释中,法律可理解为一种在现代性时空分离情形下,个体评估信任风险的重要环境框架; 理性选择理论认为法律是一种保证信任的外部约束条件。无论是降低环境复杂性,评估信任风险,还是保证信任外部约束条件,法律的有效与否直接关乎普遍信任的建立。第二,依法治国是建立规则信任的基石。法律不仅具有判断信任与否的内生性,同时对法律本身的信任也至关重要,两者不可或缺。系统信任建立在社会系统之上( 如政治、经济、司法) ,其核心在于社会系统的沟通基础( 如权力,法律) 不被滥用。高度现代性中的抽象往不仅需要交往双方的信任,还需要对抽象体系( 如规则) 的信任[35],依法治国正是对这两种信任的完美结合。依法治国一方面意味着有一种降低环境复杂性和评估信任风险的机制,另一方面也表明法律是可靠的,是值得信任的。无论是从信任的外部条件,还是从信任本身的发生机制来看,依法治国都可以发挥提升社会普遍信任水平的功能。

从信任外部机制来看,法治能否取得公众信任是判断依法治国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36]; 在信任发生机制方面,转型期依附于原来社会结构的信任逐渐瓦解,如快速的社会流动使人们脱离原有的熟人社会,而依法治国有效推行将使人们由熟悉信任转向规则信任,进而有利于重建和培育社会的普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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