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25:1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督办工作汇报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今年以来,党政办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突出重点亮点工作,及时有效报送有价值的信息,尤其注重舆情预警类、苗头类等信息的上报工作,为下情上达、让区领导及时掌握我街道工作,以及区、街道联动做好维稳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季度(注:二季度录用情况尚未公布),我街道区政府信息录用112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区委信息录用62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1%。下半年,我们将更注重信息的深度开发和提炼加工,主动走出就信息抓信息,编信息纯粹为了上报信息的习惯作法,让信息工作的定位重新回归到为领导服务、为决策服务、为发展服务上来。构建上下贯通、纵横交织、传递快捷的信息网络。坚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信息,使信息得到升华利用,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二、把握中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党政办的实质就是街道的服务中枢,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
1、做好日常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下步工作中,要自觉找准工作定位,把服务作为自己的情感所系、职责所在、事业所求,寓服务于工作,寓工作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把优化服务作为自身工作的主攻方向和根本要求。在办事上力求做到快捷、高效、无误,做到上传下达快捷有序,在全年各类指示、通知等信息传递中,做到无一差错。不断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做到忙而不乱,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分清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一项一项地把各项任务抓落实。搞好与同级部门的协调,共同推进工作;注重办公室内部的配合,相互合作完成任务。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时时处处多留心,多思考,不忽视每一个细节,不轻视每一件小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领导和群众满意。
2、做好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组织好各类会议的召开是党政办重要工作之一。要严格按照会议的标准和要求,从会务安排、会议材料准备、会场布置等方面做到严谨有效、周密细致,为党委政府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力争做到对重要公务活动提前协调,努力把工作做到前头;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及时协调,随叫随办,对重要活动安排统一协调,综合权衡,统盘考虑。
上级重点工程的拆迁建设任务都是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今年新城路杭州甬客专、杭长铁路,高压线塔基架设等区级重点工程又落户我镇。针对重点工程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的形势。我办积极抽调人手,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项目的牵头、协调工作。1、面对当前征迁困难,我办人员没有退缩,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拆征精神。唱好主角,深入农户开展工作到目前新城路北伸新街段已进入建设工作;杭甬、杭长铁路新街段也已完成签约;高压线塔基架设围垦37处,其中3.5万伏11处已全面完成,11万伏26处,已完成22处,三益线边22万伏5处已部同完成塔基埋设,计划11月上旬架线,重汽线22万伏18处,其中通讯塔基一处,已完成10处埋设。2、组织人员对重点工程进行扫尾,建设情况进行协调,确保工作进度。今年,我们组织了对03省道沈荣甫户工作,确保03省道建设进度。同时,我办组织人员对桥南区块安置及03省道(建设四路)安置小区建设情况进行协调、跟踪。03省道(建设四路)安置小区通过对三个街道、五个村土地上的高压线移位,目前进展顺利;一、二标段已有19幢住宅房及幼儿园、会馆的主体通过验收,预计到年底所有的房屋主体都能够竣工。争取在明年初能够全面骏工。3、高速公路沿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市区两级关于开展“一绕四线”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精神。由我办牵头对杭金衢沿线各村进行整治。前阶段已完成违章建筑、田间棚舍的整治,下阶段我们将依据上级要求。对沿线22块广告牌进行整治。目前尚有五家单位六块广告牌未签协议,我们正在抓紧做工作,确保区政府目标实现。
二、提升服务质量,寻求发展之路
由于这几年国家对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使得土地指标一年比一年紧张,企业发展需要空间与征地难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的工作也更加难开展。面对新街现状,一方面我们严格把握政策,并一如既往的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上级有关新的政策,领会文件精神,解答企业在实际办理项目中的疑问,并提出了“规范审批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的口号,参照区委区政府开展“代办制度”精神,依据企业要求,要求办事人员参与到每个项目中去,另一方面想方设法积极向上级争取指标,并合理地分配了拆迁安置的指标,在帮助有关村解决村级留用地发展指标的前提下,给部分急需发展的企业提供指标。同时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企业的边角地等,进行土地盘活。我们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寻找新的发展出路。受到各村及企业的欢迎。上半年年我镇新增的选址项目有22个;办理农转用项目报批22个,面积12.4237公顷;办理供地项目9个,面积15.6119公顷;办理土地登记发证20宗,面积361680.47平方米。同时为贯彻区委、区政府融入大杭州,建设新萧山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工作,并已报请上级审批。今年以来我镇土地利用总体态势趋向好的方面,土地使用状况日趋合理,土地发展潜力及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加快集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今年我们继续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我们继续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用于新街的基础建设。首先从上级部门争取到近200万元,对黎明桥、山末址桥、盛乐桥三座桥梁进行了重新建设。目前盛乐桥已经接近完工,下阶段其他两座也会接着开工建设。为配合“二中合一”我们还对规划枫香路第一期及枫香桥进行了设计新建,目前工程已完成。同时我们还完成了规划府前桥、戚枫桥、九号坝横桥的设计图,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二、把握重点工程建设的契机结合新街实际,我们着力改善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为今后发展打下基础。我们积极联系03省道,建设四路建设单位,协调道路地下管网的埋设工作,目前03省道东复线DN500污水管线及横穿03东复线预留4处800管线一完成工作量的80%,建设四路污水管线污水管已完成设计并交付公路开发公司,等财政,发改等联合会议后即可实施。三、为加快新街集镇面貌的改变,我办针对老城设施落后、功能不全、制约发展的现状,提出了整改的措施。以加快改善长山、新街老城的面貌。首先,对老城内的区域功能分布、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照明、排水、排污等进行重新规划,力求使其符合我镇未来发展的需要。对长山老城我们继续采取原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案对其进行改造建设,目前改建已经初具规模。这些工程完成后长山的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四、我们继续切实加强对新街、长山市场的整治,特别是长山市场,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清理,经过起早摸黑的一段时间的努力整治,使原长山占道经营情况得到遏止。我们还安排城管中队在长山、新街集镇上设点专人负责秩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商店不出店,停车不出线,无堆放占道经营,无乱挂乱张贴,加强监管力度,对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取缔。有效地改善了集镇面貌,缓解集镇交通。五是今年我们水管站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自来水管网设施进行建设,改造部分老化水管,提升水质,尽力确保高峰的供水量。
四、加强土地管理,严查违章建筑
今年在控违拆违上,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新违章建筑零增长,历年违章建筑负增长”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用地的监管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固定标语、宣传本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群众对土地的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违章的监督与举报意识,形成较为浓厚的控违拆违工作的舆论氛围。
2、完善考核机制。为使拆违控违各项要求能够落到实处,我镇在与村、社区签订责任状的同时,制订出台了拆违控违考核细则,同时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激励政策范畴,进一步完善了考核与奖惩机制,较好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强化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镇城建监察中队在控违拆违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今年我们在退伍军人中新招队员12名,使中队人员增至30名,并增添了相应的巡查车辆。同时我们加强城建队员的考核与管理,坚持上报好巡查日报、周报、月报与拆违报表,全面及时掌握全镇的拆违控违动态。
一年来,本人一直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下关于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同时加强自觉学习,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选》、新《义务教育法》、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以及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干部进状态学习教育活动,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员的宗旨意识又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提高了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
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工作岗位上,服从领导的安排,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从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本年度出勤率为百分之百。
二、管理工作方面
做校办主任工作已经四年多了,这期间的酸甜苦辣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单从考勤上来说,校办是管考勤的,因而,在考勤方面也就比对任何人都要严厉:别人没有早读课可以晚到一会儿的,校办工作人员不能;别人第五节没课或者没有大自习可以稍微早点回家的,校办工作人员不能;别人没有监考任务可以休息一下的,校办工作人员不能;假期别人可以休息的,校办人员要随时待命,随叫随到。面对的人比其它部门都复杂,作为学校工作的中枢,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面对的工作和人群也是纷繁复杂:党建、精神文明、收费、纠风、、评聘、职称、考核、档案、文印、借读生界定、接待、上传下达、各种材料审定、报送……常常忙得焦头烂额,加班加点已成为家常便饭,而所有的加班都是免费的,这些实话,像是唠叨,但更是倾诉,可以说,校办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效根本难以用这样一纸述职说清楚,我想,在座的各位也应该看到眼里,能够理解的,在这里,我就不一一再述了。
三、教学工作方面
去年的今天,我送走了一批毕业生,结束了初三年级的语文教学工作,又接上了内初班的语言课教学,说实话,有的人对我说,这下可以松口气,歇歇了,毕竟语言课不参加考试。可是,对我来说,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内初班的办班意义暂且不说,怎样在短期内提高学生的汉语水平,怎样更好地和语文课教师配合,怎样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怎样发挥好语言课的功能,怎样检验语言课的成效……这一切,都是摆在面前,刻不容缓、急待解决的崭新的旧问题,加上校办工作纷繁复杂,琐碎的事情常常出人意料,让人措手不及,而我自己身体状况欠佳,想潜心钻研,解决上述教研课题,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我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边干边摸索,边学边反思,从来没有把语言课当成副课。从工作量上来说,没有因为带上语言课而减少,反而自加压力,最终,由于自己的努力,语言课没有拖语文课的后腿,这让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此外,我在提高课堂效率上下功夫,尽量选择他们喜欢的内容作为教材,让自己的语言增强亲和力,让学生消除顾虑大胆发言,让学生恰当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学生也越来越喜欢语言课。
四、存在的不足:
当然,在顾全大局的情况下,在处理事情时考虑轻重缓急的前提下,可能也有忽略的细节,也有情绪急躁的情况,也有考虑不周的现象,但是,我诚心诚意地说:都是为了工作。所以,如果有对不住大家的地方,还请各位原谅。
回头反思,还是有些地方做得不尽人意的,如:
(一)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够扎实,缺乏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在本校任校办主任工作已经四年多了,我深刻感到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理论知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缺乏用理论指导具体工作的能力,理论修养还达不到一个中层领导应有的境界。这主要是自己不能全面地、系统地学习理论。
(二)工作方法欠缺。作为校办主任不能了解和关心身边工作人员的生活与学习,与他们谈心、交朋友,有的放矢的安排工作。在工作方法上,性子急,紧急工作下来后,急于求成,有时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工作开展的不够扎实,达不到预期目的。
存在以上这些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世界观改造的结果,归根到底,在于没有完全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要求,从严律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通过进一步学习和反思,我深刻感觉到自己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将以这次干部进状态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更加积极诚恳的态度认真整改。
重点工作一、深入推行“清洁美化家园行动”
进一步巩固原有的“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创建成效,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把全街道“清洁美化家园行动”推向新的。年初,经街道初步删选和村申请,确定联兴村、光明村和万市徐村创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十佳示范村。今年起对各行政村开展动态区域保洁考核,对保洁员实行奖罚制度,适度提高考核奖金,今年各行政村平均人均提高300元每月,加强监督考核,保障保洁质量和保洁时间。街道每月一次按七项指标对各村动态区域保洁状况进行打分并上报区爱卫办,经区爱卫办综合评定我街道有4个村列入考核第1档,3个村第2档,2个村第3档,综合成绩全区第1。
重点工作二、巩固市二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成果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市二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成果。1、进一步规范卫生考核奖惩措施,督促城管中队、环卫站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街道落实考核经费并新增加2名义务监督员,每月对社区、村及责任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2、加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养市、区卫生先进单位及无烟单位。3、集镇范围内做好四害灭前灭后监测,清理四害滋生环境。集镇公共部位及五小行业等委托宇鹰公司消杀。
二、下半年思路
(一)抓优爱国卫生创建。指导督促“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十佳示范村的创建和省级卫生村创建。努力巩固光明村、万市徐村等区内卫生优势村的环境整治成果,根据创建指标,逐一落实,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要求硬件和软件同时抓,争取有较多的村能进十佳,省级卫生村顺利通过。同时督促相对较差的几个村加强整改,实现街道农村环境的总体提升。配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监督巡查,对存在问题每周以照片形式汇总,并报创建办公室。落实店铺门前三包,指导各社区的文明劝导队伍的建设。
(二)抓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免疫规划和妇幼保健管理工作,发挥街道、村(社区)二级卫生网络作用,加强宣传和信息收集,切实保障麻疹等各种传染病疫情处于控制中,落实常住儿童免疫规划信息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开展卫生应急街道的创建。组织180左右的人参加无偿献血。
三、建议和要求
(一)保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建议适当加人。如果因为要保证集镇五条道路从其他区域抽调人手而造成集镇保洁退步,只能是权宜之计,不可长期而为。大多检查以查差为主,总体水平上去了才是真的做好了。
“运转有序、协调有力、服务到位”
二、常规工作
(一)综合协调,及时准确。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扭转上级来文及校内发文,加强与各处室的信息沟通。本年度共收到上级来文526件,校内发文68件。
(二)人事管理,规范运行。协助校长室、校区做好人事及考勤工作。1、对今年新招聘教师,调动教师的入编、出编手续的办理。采集了相关信息,补充了人事档案。2、校区人员变动信息的完善。3、根据学校职称实施方案,与教务处、工会一起,对申报职称晋升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和积分考核,推荐申报,组织人员将申报人员材料送市东台教育局、人社局、盐城教育局过堂。4、赴省联院参加“2019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及“2019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会议”,在教务处及各相关部门(系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省联院信息采集工作要求,规范、细致地采集了相关的数据,按时报送省联院。5、根据省厅及盐城市教育局要求,报送2019年度学校质量年报。6、根据市教育要求,做好人事编制年报。7、好年度优秀及学期先进组织、汇总、报送工作。8、根据校区要求,强化教职工的考勤统计,切实保证每月在教职工代表监督下读取信息,按按月汇总、公布,确保公开透明。9、及时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请假手续存档。
(三)党建工作,扎实开展。1、根据上级要求,协助学校党总支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根据学校要求,协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指导我校3名预备党员、3名发展对象填写资格审核材料并报送市教育局。4、根据市扶贫办要求,做好我校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农户工作,2019年度分四个时间节点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对象,并按要求将走访照片等信息上传盐城扶贫网,学校结对帮扶资料每年扎口报送市扶贫办。5、邀请学校离退休老党员来校,开展“感受学校发展、追忆光荣岁月”主题活动。6、做好学校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的汇总梳理扎口工作。
另外,1、学校微信报道的编排和上传(2019年度共编排、推送报道438篇)。2、文明校园的创建(学校现为盐城市文明校园、东台市文明校园;完成2017-2018盐城市文明单位的复查验收准备工作)。3、沿海校区补助的统计汇总。4、重大活动的接待。5、车辆的安排。6、印章的管理。7、与教务处、后勤处协同完成绩效工资的核算、送审。8、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9、学校重要档案资料的归档。10、值班安排。11、其他临时交办事务。
三、重点工作
(一)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办公室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统计汇总,督导室拟定了《关于学校有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项目的思考和说明》,并提交校长室研究。
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以及八院的要求,公司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核心,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手段,并全过程参与到重大问题决策、合同审核、制度审核等工作中,发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有的效能。现对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明确工作重点,逐步推进实施
年初,制定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了今年法律工作重点。主要包括辨识法律风险,对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方案,完成年度法律风险管理报告。
2、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
根据八院要求,完成了公司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并落实在防范风险方面的责任制。对于办公管理、设计质量、经营合同管理、费用报销管理等各项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并制定、修订各项审批流转程序,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3、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和能力
开展法律风险管理队伍培训,引进了专业法律人才。同时,学习先进风险管理方法,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4、梳理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了合同管理流程,并制定了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做到在合同上,法律监管率达到100%。
公司与房产公司合并,规章制度需要重新梳理,对已有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加快填补规章制度的空白领域,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的评审程序、责任追究机制,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从办公管理到经营策划与设计生产都有章可循,不断提升公司依法管理的能力。
5、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工作科技化水平
逐步开展法律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到“制度+科技”的结合,丰富信息来源渠道,在审批流程上做到法律把关,通过科技手段,更好地为法律风险监管服务。
6、启动“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院“六五”普法活动启动后,公司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 主要工作体会与亮点
1、通过实施信息化,加强法律风险管理
今年上半年公司已经完成了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立,目前已经正常运行。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方法,可以对法律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监控。
2、提高全员法律风险意识,才能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并非仅仅是法律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每个员工都要形成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法律知识,工作中始终将防范法律风险放在重要位置,才能真正做到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
三、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缺乏对于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
、理院段上才,开展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以来已有初步成效,法律风险管理也逐步深入到内部管理中,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建立了基础。但是在具体实务操作中,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法律工作在服务经营管理方面的支撑力度不够。
2、法律风险管理的能力和经验不足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不多、能力还不强,因此还需要边推进、边摸索、边总结、边积累,同时向各兄弟单位学习取经,提高公司法律工作水平。
3、缺乏监督跟踪考核,各部门、岗位法律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
虽然规章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在一些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中法律工作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一些部门在按程序办事、事先主动请法务人员参与的意识还是不强,使得法律工作显得有些被动、滞后。
四、三季度工作打算
通过对上半年法制工作的自评与分析,公司对于第三季度法制工作有以下打算:
1、法律风险防范方面
积极做好法律纠纷案件的预测以及应对手段。通过分析单位实际情况,借鉴同行业法律纠纷案例,整理公司法律纠纷应对手册。
2、制度建设、工程推进方面
(1)第三季度中,继续严格贯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以及做好决策后的落实、考核、后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2)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提升档案管理的能力,充分运用OA系统,通过科技手段,设立合同网上审批流程,规范合同管理。
3、法律服务支撑情况方面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本条前款所列行为进行的检举、控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承办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
负责受理、办理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开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受理举报的范围,并为举报人提供其他便利条件。
第七条、监督机构受理当面举报,应当指定专人接待,做好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笔录应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但举报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绝录音。
受理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
受理电报、传真、信函和其他书面方式的举报,应当指定专人拆阅、登记。对内容不详的署名举报,应当及时约请举报人面谈或通过其他方式索取补充材料。
第八条、对涉及重大问题和紧急事项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条、对不属于本办法受理范围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十条、凡符合本办法受理范围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十一条、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应当及时办理,并向交办单位书面报告调查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案件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责成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处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处理。
第十三条、举报人要求答复本人所举报案件办理结果的,监督机构应当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应当严格管理直接办理的举报材料和交办处理的举报材料,逐件登记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举报案件的主要内容和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举报材料和记录应当按国家保密规定列入密件管理。办结的举报案件,应当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对举报案件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汇总情况报告上级监督机构。上级监督机构要求专门报告的,下级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按照要求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理、办理举报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一)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
(二)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
(三)不得向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
(四)对匿名的举报材料不得鉴定笔迹;
(五)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等内容。
自开学以来,我努力与学生沟通,通过各种渠道:例如:班会、课下谈心、电话交流、放学路上等等让学生明白“爱,就是共同感受,共同分享,共同成长。”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班级评比活动中,我们都力争做到最好,无论是在艰苦的训练中,还是在平时的学习中,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做最好的自己,创最好的集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获得了连续两个月优胜班集体的称号,自开学以来,我们班无一例违纪现象。而且,在学校举行的秋季运动会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我们班没有运动员),在素描比赛中取得了初三级部第三名的成绩。
二、创特色班级
我认为,成人比成材更重要,在教育学生的同时,让学生首先做到正直、善良、智慧、健康。只有这样发展下去,学生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我设计并在班里开展了“五心”活动:忠心给祖国、爱心给社会、诚心给朋友、孝心给父母、信心给自己。班级的名义和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切的联系,爱班级,就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不闯红灯,帮助同学,遵守纪律,爱护集体等等。通过这样的教育,同学们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例如:在班内老师上课因为画图没有尺子,王健同学主动从家中带来两把三角板放在班内供教师使用。再如:班内的朱勤学同学想兑换韩币,带了一百元钱,可到了晚间钱便丢了。得知了这个消息以后,我便在班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得给于开通。在第二天早晨钱便回来了。我不失时机的给于了表扬。这件事,使我很感动。在运动会结束的时候,同学们看到运动场上有很多矿泉水瓶和一次性棍子,就主动要留下来捡,全班同学都自觉的参加了这次活动。
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1)规范自习课的纪律自习课:要求学生必须准时到位安安静静的上自习,不准说话,对于违纪的学生处理要严,等学生养成了好习惯就可以放手让班干部管理了。
(2)力争在升旗仪式,课间操和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
在升旗的时候,要求同学们站队要快、静、齐、要站挺、站直,要有饱满的热情和向上的精神。在课间操的时候,要求同学们每次都要争取第一个站好队,要求动作整齐、标准。我们已经很多次的受到体育老师的表扬了。现在同学们已经养成了处处争第一的习惯了。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我们都力争做得最好,同学们心里都有一个信念:我要为集体争光。
(3)狠抓课堂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要求学生“学会倾听”,在课堂上,尊重老师的劳动,尊重知识,也遵守了纪律。要求学生要放得开,收得住。要配合老师上好每一节课。由班长每天总结当天的纪律情况。
四、注重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期中考试后,为了培养同学们的竞争意识,为了给更多的同学锻炼的机会,我们进行了第二次班干部竞选,组成了新的班委会,因为孙颖辉同学学习不错,可担任班级卫生委员却不到位。发现以后,我及时给于调整,让班内最有责任心的陈小飞担任。孙颖辉因为在班内威信好便担任班长。调整以后,各负其职,工作干的有声有色。班干部的工作很尽心,很认真,很负责任。我把课余时间让给班干部,让他们组织,管理。这样,既锻炼了能力,又树立了威信。
五、注重师生的情感交流
没有交流,就没有教育,就没有感悟,就没有情感。走近学生,和每一个学生成为朋友,让他们尊重我,喜欢我,理解我。利用放学后的时间和学生同路谈心、交流;从中能知道班内好多不容易发现的问题。及时劝阻,及时解决。学生打架了,我会静下心来了解情况,把事情教给学生自己处理,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用照片来记录下我们的每一次活动。
六、和家长成为朋友
我认为和家长的沟通是很重要的,毕竟,学生是自己的,孩子是家长的。这血缘,这爱是无法代替的,但是,在工作中,并不是遇到困难后把问题都推给家长,把孩子也茫然的推给家长。因为通过多年的教育工作使我懂得了,学生最瞧不起找家长的老师。把问题交给家长,学生的工作往往更被动,与家长交朋友是因为我们家长落后了,不了解孩子的心理,没有和孩子成为真正的朋友。每一个家长都是很爱自己的孩子的,但爱的方式不同就能导致好多的弊端,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麻烦。我要求家长和孩子定一个共同成长的计划:让家长给班主任介绍孩子成长的经历,谈谈对孩子的教育期望。以帮助我更多的了解孩子,使我的教育工作做得更具体,更到位。
七、班主任随想
当班主任工作很累,事情很多,很操心,有的时候会很心烦,这都是免不了的,但是,当你的工作取得了成绩,看到自己的学生取得了进步,看到那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当你看到你的学生在你教育下有很大的改变,当你被学生围着快乐的谈笑,当学生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当家长打电话来告诉你,孩子变了,变的懂事听话了……那快乐是从心里往外涌的。
实行综合文书档案与城市建设档案统一管理、资源整合的大档案管理体制。自2002年起,原档案局、 档案馆、 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完成机构整合,简单表述为“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管理”,2009年浦东、南汇两区合并后,继续延续这一体制(原南汇区档案局(馆)、与档案局(馆、中心)合并,南汇建设档案室整建制划入)。
目前,我局(馆、中心)(以下称为我单位)明确为区委、区政府直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办公室管理。业务上受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城建档案工作和新区规土局、建交委等部门保持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新区档案工作区委分管领导是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韩志强,区政府分管领导是区委常委、副区长严旭。我单位领导班子一正二副一总工,内设9个部室(党政办公室、业务督导办、政策法规办、教育培训办、档案管理部、档案利用部、信息技术部、档案征集编研部、档案缩微影像部)。
我单位现有三处办公点,馆库总面积19600多平方米。其中迎春路新馆是全局行政办公中心及主要业务工作基地,另外,还在川沙新镇( 档案馆原址)和惠南镇(原南汇区档案馆、南汇建设档案室原址)分设档案保管利用服务基地,方便市民群众就近利用档案。
我单位馆藏档案构成主要为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务活动档案、 开发建设的城市建设档案以及涉及百姓生活的民生档案三大类。内容比较丰富、载体形式多样、结构基本合理。截至2012年底统计数据,馆藏档案全宗数362个,案卷总数260.8万卷、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13.7万件,城建底图档案2000余张,缩微胶片平片2000余张、卷片286余万幅, 同时还收藏有数量繁多的照片、录音、录像、影片、实物档案等多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馆藏档案数字化总量5412GB。
近年来,新区区委、区政府对档案事业发展十分重视,档案工作列入新区历次五年规划纲要、并制定了档案工作专项规划,列入区级机关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我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国家一级档案馆,上海市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档案管理与服务创新最佳案例奖”,2012年10月被评为上海市区县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
二、近年来 城建档案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市规划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指导下,在新区规土局、建交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强城建档案工作,优化城建档案管理,适应浦东开发建设和档案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城建档案管理创新步伐,努力实现“以一流档案服务一流浦东开发建设”的目标。
第二条对住房保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是住房保障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效能原则。
第三条本州辖行政区内住房保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违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接受社会监督。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下列公民可作为社会监督代表(以下简称监督代表)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一)各级人大代表;
(二)各级政协委员;
(三)社会公众及其代表;
(四)公共媒体及其代表;
(五)各级国土、建设等部门政风行风监督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六条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主动邀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住房保障社会监督,既可以委托监督代表参加,也可以另行选派代表参加。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一年一次的监督,每年月日为主动邀请公民及其代表监督的接待日。
第七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代表可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和工作特点,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部分或相关环节进行监督。社会公众及其社会组织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分配、公示、基础设施配建、物业服务、收费等进行监督。
第八条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乡(镇)政府、社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社会各界及公共媒体的监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林业、财政、税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统计、公安、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住房保障监督工作。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九条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监督:
(一)对本章监督内容涉及的信息公开情况,包括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等;
(二)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受理、落实监督代表对信息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情况;
(三)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监督:
(一)拟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修订;
(二)已实施的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
(三)涉及住房保障政策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监督: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落实、储备情况,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征地拆迁工作的协调实施等;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包括用地性质的变更等;
(三)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及工程建设的监督:
(一)保障性住房远期及近期建设实施规划编制情况;
(二)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及执行情况;
(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情况,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单体设计方案、室外配套、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建筑风格、绿化、车位配置等;
(四)保障性住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过程;
(五)保障性住房的工程建设情况,包括工程开工、竣工、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对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监督:
(一)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公示情况;
(二)住房保障对象的评分、轮候和排序情况;
(三)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对住房保障供应、分配的监督:
(一)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和数量;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情况;
(三)保障性住房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供应、分配的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对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监督:
(一)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年审、家庭的资格复核情况;
(二)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
(三)住房保障对象按规定退出住房保障的落实情况;
(四)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住房保障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五)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
(一)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小区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
(三)小区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监督程序
第十七条住房保障社会监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主动邀请各监督代表对住房保障具体事项实施监督的,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应当提前5天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向各监督代表或其管理部门发出邀请。各监督代表或其管理部门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作出是否参与监督的答复。监督代表就某项具体事项向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监督的,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参与监督的意向,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接受监督,并在自接到监督意向提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提出监督意向的监督代表反馈接受监督活动的具体安排。监督代表提出的监督事项不属于住房保障社会监督范围的,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监督意向提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答复不属于监督范围的原因;
(二)参与监督的代表可以以个人名义或组成住房保障社会监督活动小组的形式(以下简称监督活动小组)进行监督,监督活动小组原则上由3~10人组成。以监督活动小组形式参与监督活动的,由监督活动小组自行推选1名本次活动的小组负责人,对活动进行组织和协调。
(三)活动结束后,监督活动小组和以个人名义参与监督活动的监督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州住房保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意见和建议表》,对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监督活动小组和以个人名义参与监督活动的监督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电话、约见等多种形式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并且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公共传媒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在住房保障社会监督过程中,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以外的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参与的,由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邀请同级职能部门参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自接到邀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接受邀请的答复,不接受邀请的,须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监督代表在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需要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以外的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可由监督代表直接要求其答复或由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电话、约见等形式直接向监督代表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向监督代表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反馈。
第四章监督方式
第二十条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政府网站及公共传媒公开本办法监督内容,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第二十一条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申请排序,应当邀请监督代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监督代表在接待日前可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要求约见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反映问题、提出建议。除不接受约见的特殊情形外,应当接受约见,并在作出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因特殊情况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明确见面时间。不接受约见的,应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
不接受约见的情形包括:
(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住房保障社会监督范围的;
(二)已约见反映同一事项的监督代表,该事项正在规定的处理限期内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大、政协监督代表可独立或共同每年定期召开住房保障社会监督工作会议,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须派员参加会议,听取监督意见、建议,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社会公众可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通信地址。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网站公布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属实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五章监督意见和建议采用与反馈
第二十五条对监督代表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采纳,加以整改,并向提出问题的监督代表及时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由监督代表直接告知或由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该部门,该部门应当直接或者通过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监督代表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对保障房有关资料涉及秘密的不予答复。
第二十六条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督代表会议,向其汇报住房保障工作情况以及对监督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组织监督代表检查情况。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被监督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问责机关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接受监督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监督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按规定答复和对不采纳意见未说明理由的;
(三)其他违反住房保障社会监督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对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视情节情况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辞退、责令辞职、处分、免职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被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