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充足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8 15:25:1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银行资本充足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银行资本充足率

篇(1)

(一)《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1987年12月10日,国际清算银行在巴塞尔通过了《巴塞尔协议》,将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例作为衡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程度的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全部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风险资产总额)×100%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总额)×100%

其中:资本总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风险资产总额=表内风险资产总额+表外风险资产总额=∑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相应表内资产的风险权重

依据上面的计算指标,《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全部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二)《新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新规定主要集中在风险加权资产的风险计量以及增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上。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银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要求/总风险加权资产≥8%

其中:总风险加权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2.5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1、改变附属资本的计算范围。在《办法》中专项准备不再计入附属资本,但同时将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务纳入附属资本。但是,长期次级债务纳入附属资本的金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2、调整了风险资产的权重。《办法》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取消了对国家特大型企业、国家大型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惠风险权重;取消了土地房屋产权、居住楼宇、动产物业抵押贷款的优惠风险权重。

3、计提市场风险资本。新《办法》规定交易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必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并规定了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以及期权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的计算标准法。

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二、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分析

由于历史原因和我国金融体制不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距离。

(一)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析(表1)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6年没有一家达到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水平。到了1997年除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略有提高以外,其余三家的资本充足率水而下降。1998年财政部定向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从而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接近甚至超过8%。但是,到了2000年各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又再次降低。一直到2004年一月,国家注资450亿美元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才有所提高。

(二)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析(表2)

从上表可以直观地看出,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五大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高一些,但由于规模的扩张,形势也不容乐观。尤其是深发展,2003年、2004年的资本充足率居然不达标,这也给其他行一些警告。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近几年来,国家曾采取了重大措施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尽管做了不少措施,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真正资本状况仍不乐观,这就需要多方面的措施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一)内部积累。商业银行能否从内部增加资本,首先要看银行的创利能力,即有没有利润。商业银行要想增加利润,有两个途径:一是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不断的创新中间业务的品种,使得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利润结构得到改善,从而增加内部积累;二是降低不良贷款数量。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加快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加快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还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加强对信贷行为的监管,从根本上改变形成不良贷款的机制,从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真实资本充足率水平。

篇(2)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财政注资形成的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称为核心资本;二是作为附属资本的各种准备金。根据2004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仅按上年末风险资产余额(扣除委托贷款和拆借款项)的1%计提呆帐准备金,而数目更为巨大的专项准备和减值准备均未扣除,虚增了附属资本从而夸大了资本充足率。

为了提高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并逐步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我国政府在2003年底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入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补充资本金,同时划转2787亿元不良资产,并分别发行260亿元和233亿元次级债后,使得国有银行资本金数额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资产扩张速度快,而银行资本来源渠道单一,效益欠佳甚至亏损,几乎不可能用经营利润来补充资本金,大量的呆帐核销更是侵蚀了银行资本金的基础,财政受财力所限也无法拿出足够的钱继续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导致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远高于同期资本金的增幅,资本充足率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

二、主要成因

(一)受制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和先天不足

尽管10余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不断推行银行商业化的改革,但由于商业银行经营者受制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缺乏风险意识,加之一些政策性和非商业化潜在因素的存在,如不良贷款最终需要国家财政核销及前些年银行监管力度不够,银行资本对于经营决策者的约束机制难以形成。

(二)一味追求规模扩张带来负面影响

从运作上看,我国经济的发展,在过去20多年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8%的奇迹,这确实为商业银行适度规模扩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而且为赢得银行间的竞争优势、追求适度规模经济效益提供了前提。从经济增长的周期来看,经济的增长是存在波峰和波谷的,波峰时期投放的大量贷款极可能就是波谷时期的不良贷款,而且还有国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把握规模增长的度,使规模与资本相匹配。

(三)外部干预和腐败行为侵蚀

从外部环境看,银行系统在计划经济时期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使得银行充当了“财政出纳”的角色,一个时期地方行政干预达到“有恃无恐”的地步。在银行体制改革中,这种状况也时有发生,只是转换了方式,由过去行政的指定令变成了行政商议,或谓之“支持地方经济”,这尤其表现在贷款的争夺。

三、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一)提高管理水平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严防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

以前不良贷款、“一逾两呆”最后侵蚀资本金的问题极为严重。据统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2002、2003年不良贷款高达20%以上,而若严格按国际标准衡量这一数字能达到4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无论如何也搞不好的。要尽可能的减少不良贷款以使得资本充足率达到甚至超过所规定的水平。

(二)通过公开上市以充实资本金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后上市,不仅是产权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及募集资本金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惯例。国际上著名的大银行几乎都是上市银行。目前,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银行有900多家,东京交易所有160多家,香港也有40多家。现实地看,通过银行上市就可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金,使社会资金成为银行资本金募集的强大后盾,为银行的持续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而且可以增强银行经营的透明度,使银行承担更大的责任,受到更多约束,利用多方面的监督来促使银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是建立起现代银行制度的必由之路。

(三)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提高附属资本比率

篇(3)

随着各商业银行2009年年报、2010年中期报表的披露及《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资本充足率再次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截至2009年底,我国239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4%,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基本都在两位数以上,远远超过巴塞尔委员会8%的标准;核心资本充足率多数在9%左右,也远超《新资本协议》4%的要求(见图1、图2)。但2009年三季度后,各大银行快速增加放贷量,资本随即呈现快速被消耗的趋势,导致几家大行的资本充足率较2008年有所下降。其中,居于首位的工行资本充足率比2008年的13.06%下降了0.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2%交行位居第二,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15%;建行第三,资本充足率为11.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31%,分别较2008年下降0.46和0.86个百分点;以11.14%的资本充足率位于第四的中行,较上年下降2.29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也下降为9.07%。2009年人民币新增贷款居同业首位但资本压力最为显著(见图3)。而根据上市银行公布的2010年三季度报表数据显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2010年9月底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12.52%、12.11%和11.63%,较2009年均有所提升……可见,监管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均非常重视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提高,该指标已成为衡量商业银行资本金安全状况及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将就什么是资本充足率?这些指标数据的变化说明了什么问题?等进行详细解析。

一、资本充足率的意义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金融管理当局对该指标的规定旨在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实行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的市场风险资本)

具体来说,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包括捐赠和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优先股、可转换债券、重估储备、一般准备、长期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扣除项包括商誉、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资本充足率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人民银行在其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目前,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要求下,银监会已建立动态资本和动态拨备,把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原来的8%提高到10%(对中小银行)和11% (对大型银行),目的在于在信贷扩张和银行收益较好的时期,要求银行多将收益转化为资本和拨备用以抵御未来的潜在风险,提高抵补预期和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使商业银行更加安全、稳健地经营和发展。

二、资本充足率指标解析

(一)现有计算公式下,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分析

面对监管法规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增加分子量和减少分母量的途径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某一特定比例(比如8%以上)。

1.增加分子的途径

通过增加分子的途径来补充资本,代表着银行必需尽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增加资本。如果银行通过增发新股、配股或是减少分红的途径来补充资本,则需要付出很高的协调成本,且实施难度大,在短期内也不易见效。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最可行的补充资本途径便是通过发债来补充附属资本,在周期性的低利率时期这种方式尤为流行。2009年以来出现了商业银行成群结队大规模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据统计,当年的发行规模已超过2 000亿元。

不过,发债方式也将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方面,如果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从附属资本中将银行间互持的次级债或混合资本债全部扣除,那么,商业银行通过发债方式补充资本的能力会被大大削弱;另一方面,监管规则要求,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补充的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也即,如果商业银行核心资本不足,即使补充再多的附属资本也不能从实质上提高资本充足率。

2.减少分母的途径

减少分母的途径,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压缩分母的风险资产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一方面,在风险权重不同的情况下,收益率既定,商业银行一般会选择首先压缩风险权重大的资产;另一方面,风险权重相同,银行为保住收益率通常选择压缩其他风险资产而不是收益率更高的风险资产。目前,银行通常确定的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依次为:央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原来因收购坏账而发行的债券,风险权重为0%;超过4个月的商业银行债权、银票为20%;对公用企业的贷款和发行的债券、对居民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50%;对个人和企业的一般性贷款和各类企业债券、商业票据、银行间互持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风险权重为100%。

在上述风险资产中,商业银行一般会选择压缩向企业和居民发放的普通信贷资产及信用类债券,而将增加持有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未来,出于最大程度提高收益的考虑,银行可能会选择利用信贷资产理财的方式,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压缩表内风险资产。

(二)资本充足率并非越高越好,是一个适度指标

现代商业银行对资本金需求表现为:资本金规模数量越大,其充足度越高,商业银行抵抗风险能力就相对越强,公众对其就越有信心。从我国当前状况分析,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必要的,银监会把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原来的8%提高到10%(对中小银行)和11%(对大型银行)就是这个原理。然而,银行资本并非越多越好。这是由于资本金达到某一数值临界点后,它的边际收益就会呈现下降趋势,而且资本金数量过多也会造成由于筹集和管理方面等成本的增加而形成边际成本也增加上升,导致资本的财务杠杆比率下降,进而影响银行收益,致使股东收益降低,从而损害到银行的整体价值。假如银行资本金太低,就会增加对存款等其他资金来源的需求量,增加经营风险,造成银行边际收益降低。所以,商业银行资本金也存在一个规模最佳的问题。如何确定银行资本金的最佳额度便成为金融当局和商业银行管理人员所面临的“必答题”。

(三)资本约束的局限性

20年来巴塞尔协议致力于不断的修改完善中,其基本理念认为现代银行的资本必须有效覆盖各种风险。为限制银行在资本不足情况下过度扩张规模,在1988年出台了巴塞尔协议。而在2004年出台的新资本协议中,要求资本覆盖的范围更广了,除了原有的信用风险外,又增加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总之,要求商业银行有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成为其主线。然而经过对2008年金融危机过程中欧美银行的情况研究表明,即便是核心资本充足率达标也不能保证银行有足够的抗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由此说明,巴塞尔协议确定的资本充足率指标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资本无法有效抵御全部风险,资本约束也存在相对的局限性。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两方面:

1.流动性风险的不确定因素

此次金融危机中,一部分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它的资本充足率并不低于8%的监管指标,部分还高于8%,然而还是发生了破产或被收购、政府托管的情况,其中流动性风险起了很大作用。流动性风险因素给银行带来的影响有相当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基本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表现为短期资产价值无法对短期负债进行支付并且有偶发的资金外流现象;二表现为筹资困难;三表现为流动性严重不足,资本无法对流动性风险有效应对,如果要用资本抵御流动性风险会大幅提高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所以,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的确立、流动性风险的强化监管,应该是全球金融机构今后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2.衍生产品的不确定风险

纵观此次金融危机,由于多种相互交错的衍生产品的产生,形成“牵一发动全身”的情形,给金融体系造成难以统计的损失,资本需求量大幅提高,进而导致银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几乎为零,银行将会陷入无以为继的经营困境。因此,资本不能覆盖衍生产品的不确定风险。而当前新资本协议并未规定衍生产品的资本风险的计量方法,这是新资本协议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

(四)资本充足率数据背后的真实问题

表面上看,各银行公布出的资本充足率数据不仅是达标的,而且还相对较高,但经过反复观察就可以看出,有不少银行简单地理解为只要资本充足率达标就满足了监管体系的要求。所以,国内有些商业银行对经营机制的改革仅流于形式而不追求实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仍然停留在“要我补充”而不是“我要补充”的状态上。一旦监管要求提高资本充足率,便不是要求政府给政策就是伸手向股市再融资,或者是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追求数据上的达标,从而带来了巨大的隐忧。主要有以下表现:

1.我国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不合理,资金缺口问题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来源的构成中主要是实收资本,附属资本几乎没有,必然会对资本总额的增加带来影响。当银行经营出现亏损时,为弥补亏损,银行的资本金将会随之减少,但又缺乏合理补充途径,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资本严重短缺的状况。当前国内各商业银行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已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招商银行预计于2010年至2012年该行将会面临累计超过200亿元资本缺口;建设银行也表示在已发行600亿元次级债的基础上,还将通过发行200亿元债券筹资。可见,银行的筹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其资金缺口将越来越大。

2.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资本市场补充资本金

2009年的大规模放贷直接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下降。2010年,A+H配股的再融资方式成为中行、工行、交行、建行等四大商业银行选择融资的主要方式,融资数量总计达2 870亿元。目前,市场资源的分配尚未真正市场化,在此情况下,如果将股权融资作为银行补充资本充足率的主要渠道,将使得在争取资本支持的同时强化资本监督和改善内部治理的意义完全失去,而且某种意义上也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本来已在滋长的银行内部人控制倾向。长此以往,银行将忽视内在资本生成机制的培育,而习惯把股权融资当作资本充足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补充源泉,一再向资本市场伸手融资。这已是在某些上市银行再融资动向中一次又一次发现的一种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而对于银行过分依赖资本市场再融资的行为,政府监管部门不仅不阻止,反而还给予积极配合,很大程度上纵容了银行总是依赖资本市场来补充资本金;再加之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低,更容易使银行经营陷入“扩张规模――再融资――扩张规模”的非良性循环中,这不仅导致银行的风险加大,而且使得银行业务模式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3.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为了盲目扩大规模和追求包装财务指标,相继采用发行次级债的方式来弥补资本充足率。截至2009年8月,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规模已达到2 316.5亿元,其中14家上市银行的次级债余额大约为3 766亿元。经监管机构调查发现,银行间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已有51%的比例。这说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事实上是有很多水分的,同时银行间你持有我债券、我持有你债券的情形也带来巨大的隐患,一旦某个银行遭遇风险,“多米诺骨牌”效应就不可避免了。

三、商业银行真正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建议

(一)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

充足的资本金、稳定的资本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保证商业银行健康、稳定、有序地经营与发展。对于如何解决资本的问题,本文认为大力引进资质优良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是各商业银行明智的战略选择。资质优良的战略投资者不仅资金实力雄厚、持股期限长、数量较大,而且他们还拥有核心技术、超前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更重视获取长期战略利益,从而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开放、优质的股权结构及最终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构建新的经营模式

巴塞尔资本协议将资本充足率确定为最基本指标,用来考核商业银行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抵御风险,其真正意义在于督促银行要从根本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立足于转变经营模式、注重培育资本生成机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补充,银行应更多考虑用留成利润来补充,而不是仅仅依靠股市再融资。因为,利润是银行实力的表现,用留成利润补充资本金,事实上是将企业的放贷规模与银行的实力相联系,对银行的稳定发展更有利;而用再融资来补充资本金,银行就会将股市当成“提款机”,盲目扩大放贷规模,从而使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测量方法,减少风险资产

为应对金融危机,商业银行要特别注重资本充足率风险。首先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测量方法来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根据风险取向,确定不同的资本充足率并对已积累的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通过数据观测尽可能准确判断未来风险;其次应加快剥离不良资产,加快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加快健全并从根本上改变导致不良贷款的体制,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权数,提高资金循环周转速度快、变现能力强的流动资产比例,从而有效地提高资本充足率,进而确保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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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由此可见,严重的信用风险不仅威胁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安全,还有可能冲击整个银行信用体系的稳健,引发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商业银行应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处理和评估,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在一定收益水平下使信用风险最小化。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内部评级系统的管理,建立全面的、高质量的信用数据库,提供更多有关损失发生时的资料,以形成有效的量化分析。在执行层面上,要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管理结构应兼顾风险控制的任务目标和以客户为中心、市场盈利最大化的最终目标。在决策层面上,商业银行要建立以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监控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的风险决策体系,坚持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在评价层面上,商业银行通过内部和外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检查,了解确认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此外,在加强商业银行现有评估系统的同时发展独立的信用评估中介机构,运用外部力量加强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与评估,以增强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商业银行要完善信用分析制度,即确定贷款质量和贷款人还本付息的能力,可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提出的6C原则,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或抵押(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连续性(Continuity)。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特殊情况拟订一套完整的评级方案,并设立专门部门对企业进行评级。其次,商业银行要注意企业的贷前量化分析,即对贷款的企业进行各项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再次,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的分析预警体制,合理的分析预警体制可以帮助其有效地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减小银行潜在的风险。同时,银行也应避免贷款的过度集中,尽可能分散化地选择客户,从而将信用风险进行分散,确保稳健经营。最后,商业银行要严格依法放贷,保证贷款资金的保值。

(三)调整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

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资产结构来减少风险加权资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规定要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将表外项目通过信用系数转换为对等数量的银行贷款。一些信用转换系数较低的业务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往往是能为银行带来较高收益的优良业务,并且获得的利润能转增资本金,这样商业银行能通过大力开展这些业务提高资本充足率。此外,实施资产证券化或资产出售则可以把风险加权较高的贷款和其他资产转化为现金,降低资产方的风险水平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总额,相应地提高资本充足率。

市场风险控制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风险因子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将会带来市场的广化和深化,这两种情况会造成商业银行资产组合日趋复杂,组合市值的波动将更加明显。同时,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时,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明显化、复杂化。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制定合理的策略来控制市场风险。

(一)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规避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回避策略即指商业银行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规避风险。例如在无法准确预测利率变动趋势以及不可能完全自主地控制资产负债结构进而改变资金缺口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缩小资金缺口甚至零缺口资金配置策略来规避利率风险。

同样,也可以通过轧平外汇头寸以避免外汇风险敞口,或利用货币、汇率互换来避免汇率风险。

(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分散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分散策略是指通过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来分散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要通过确定组合管理目标、制定组合管理政策、构建证券组合、修订证券组合资产结构以及对其进行业绩评估来分散风险。例如,在债券市场中,银行应分散地投资多种债券,可使银行盈亏相抵,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总体上将缩小。对于外汇风险分散,银行可以通过采取持有多币种外汇头寸(或黄金头寸)来实现,这样就可以用其中某些外汇汇率上升的收益来弥补某些外汇汇率下跌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转移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转移策略是指银行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其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也可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互换和利率期权。这些金融衍生工具能帮助银行消化系统风险,为现货市场提供了一条转移价格风险的渠道,从而将市场价格变动导致的风险从正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分离出来。

操作风险控制策略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存在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包括法律风险。随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其列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操作风险日益成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领域。与其他风险不同,操作风险内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并且几乎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活动被有效地理解和执行。采用集权、分权相结合的职能型组织架构,在操作风险战略决策的制定和管理上实行最大限度的集权,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上设立多个部门联合操作,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组织形式。同时,商业银行应注重基层机构的管理,以其执行效果作为评价、验证管理绩效的标准,全面提升整个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开发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商业银行应由粗放的检查控制手段转化为细致的管理风格,即深入了解分析风险要素,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并对关键环节实行日常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此外,商业银行要致力于进一步开发包括操作风险管理在内的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实现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信息化,用计算机代替大量简单重复的、低效率的手工操作,实现计算机系统的硬控制。

(三)加强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

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不仅要求对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流程以及制约机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更要求对这些制度、流程、机制本身的科学性进行审核。外部监管部门应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操作风险控制体系、防范机制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上。同时,监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操作风险监管标准或业务指引,帮助商业银行在管理操作风险时明确方向。监管部门还应改进监管方式,定期组织各商业银行交流操作风险管理的经验,对潜在的操作风险迹象及时预警。

综上所述,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保持银行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要保持良好的经营理念、超前的风险意识,创建先进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的考评机制,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处理控制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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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春余.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规则[A].中国物价出版社,2004

4.柳永明,李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篇(5)

1、改变附属资本的计算范围在2002年人民银行制定实施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将贷款损失准备分为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三种,其中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由于专项准备是针对贷款损失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应该视为商业银行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在《办法》中专项准备不再计入附属资本,但同时将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务纳入附属资本,其中长期次级债务是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纳入附属资本的金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2、调险资产的权重

《办法》对于风险资产的评估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标准,调整了风险资产的权重。主要表现在《办法》借鉴新资本协议标准法,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取消了对国家特大型。国家大型企业,非银行机构的优惠风险权重;严格按照1 988年资本协议认可实物抵押品,取消了土地房屋产权、居住楼字、动产物业抵押贷款的优惠风险权重;表外业务风险资产的计算,采用1 988年资本协议两次转换的方法,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

3、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交易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的商业银行必须单独计提市场风险资本,新《办法》规定交易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必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并规定了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以及期权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的计算标准法。《办法》中所称的市场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

二、《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影响

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来看,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由于《办法》一方面调高了商业银行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取消了对部分机构和资产的优惠风险权重,并在计算信用风险资本要求时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标准,使风险加权资产增加,部分银行还要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加大了分母;另一方面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建立在贷款损失准备足额提取的基础之上,贷款专项准备金不能计入附属资本,若不考虑通过发行可转债、长期次级债等再融资方案,分子将减小,因此《办法》实施后,在短期内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由于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普遍偏低,实施新《办法》后,即使是资本充足相对较高的上市银行都很有可能面临资本充足率达不到8%的合格线的尴尬局面。在上市银行公布的2003年年报中,除了2003年上市的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最高为10.64%,招商银行为9.49%,浦发银行和民生银行刚刚超过8%,分别为8,64%和8.62%,而深仅为6.96%。

根据《办法》对资本净额的计算方法可以来估算一下各家银行2003年的资本净额,以及这种调整对资本净额的影响程度,如表1所示。

从估算结果可以看到,除了民生银行于2003年2月发行了40亿的可转债,至年末已有面值20.29亿的可转债转成股票,余下19.71亿按《办法》可计入附属资本,增加了资本净额,其资本净额有所提高,其余几家银行的资本净额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深发展所受的影响最大,下降31.87%。

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办法》之所以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主要是为了更真实的核算银行资本,衡量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由于《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后达标期限,这为商业银行及时调整自己的资产结构和化解风险留出了一定的时间余地,目前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要在这种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

1、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强化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积累能力

《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由于人民银行在制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时,允许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在2006年以前可以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因此大部分银行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所采用的计提范围和计提方式都不甚规范。本期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贷款损失准备提取较多,意味着银行的利润的减少,进而会到核心资本的积累,银行就可能通过手段来调节利润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因此只有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基础上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是真实可信的,在各行之间才具有可比性。同时我们注意到在5家上市银行2003年的年报中,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没有划分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其余银行基本将期末贷款余额的1%作为一般准备,余下的部分作为专项准备。由于《办法》中规定只有一般准备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因此合理区分和计提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以符合它们的特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是很有必要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就是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国内衡量银行业的风险资产状况最常用的指标就是不良贷款比例,近年来很多银行通过扩大分母,即大幅提升贷款余额来稀释不良贷款比例,因此不良贷款比例的降低并一定不意味着银行抗风险能力的加强,而要反映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不良贷款的压力还应该综合考虑贷款损失准备比例这一指标。

从表2中的数据可见,2003年除工商银行外,所有银行的贷款损失比例都比上年有所下降。因此虽然不良贷款的比例降幅很大,但银行所面临的化解不良贷款的压力还是增大了。其中工商银行2003年的贷款损失增幅较大,但是相对于7206.60亿的不良贷款来说,其覆盖率只有2.9%,是相当低的。事实上,在贷款增长的同时,贷款损失风险也在增加,尤其是盲目的阶段性扩张贷款,很有可能在随后的阶段中因不良贷款的比例上升而严重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因此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来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并不是提高资本充足率、促进银行稳健的有效途径。

由此可见,国内银行业应对贷款损失作合理、充分的估计,尤其是在贷款规模快速增长的时期,更有必要实施审慎的会计核算,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其中的一般准备也是附属资本的主要来源之一,利用专项准备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理力度。同时强化内部约束和风险管理,控制不良贷款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不仅可以加强自我积累能力,增加盈利,还可以减少专项准备,间接增加资本净额,提高资本充足率。

2、发行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在《办法》颁布之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是附属资本的主要来源,附属资本的比例比较低,如工商银行的附属资本只占核心资本的24.4%,而按《办法》规定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因此附属资本有一定的增长空间。符合要求的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可以计入附属资本,这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扩充资本金的新途径。如民生银行通过发行可转债,其转股的部分可以计入核心资本,未转股的部分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对资本充足率直接起到了拉动作用。

而对于长期次级债,在欧美日等国家其发行非常普遍,银行无论其资产规模大小,均持有相当比例的次级债务。据统计,平均每家银行持有的次级债务占其风险资产的 3.6%,在全球次级债务发行量最大的50家银行,该债务占风险资产的平均比重达到5,3%,在德国、西班牙银行平均每年发行次级债的频率超过2次。在期限安排上,次级债务多以5-11年为主。次级债务在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银行附属资本的重要来源,对银行提高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市场的约束力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次级债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资本的属性,并非银行的自有资本,最终仍需要偿还。次级债券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资本的属性,但是它却不具备核心资本的抗风险能力。按照次级债券的定义,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即在正常的情况下,次级债务不能用于;中销银行的坏帐。附属资本随着到期日的临近,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将进行折扣,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每年累计折扣20%,如一笔十年期的次级债券,第六年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 40%,第十年为20%。因此在次级债券即将到期需要偿付的时候,银行的资本会急剧下降。

从现实情况来看,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利润分配等方式来补充资本金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所受的制约因素较少,具有操作方便、快捷的特点。尤其是在银行因快速扩张而暂时出现资本充足率下降无法达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发行次级债券是一种快速、高效、便捷的资本扩充方式,但主要还是补充资本的一种辅手段。

3.调整资产结构,降低风险加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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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上市商业银行的规模较大,其经营实力也会更加雄厚,相应的抗风险实力会更强,这些银行会比一些小银行占有更强的弹性负债能力,赢得客户信任的机会更大,因此其开展信贷业务只需少量的自由资本;规模较大银行的破产风险很小,原因在于其自身收益与成本简单可控。与其相对,小规模的银行社会公众的信任度相对较低,造成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明朗或者吸收了大量不良资产等问题时,其获得救济资金的能力较差,造成小银行经营业务难以持续,随之而来的是储户的挤兑风潮,严重时会发生银行倒闭。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上市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其自身的资本充足率呈反方向变化。

(二)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增长率

1969年戴维?贝勒首先提出银行资产增长的基本模型,其基本表达式是:

SG1=ΔTA/TA=ΔEC/EC

上式中,SG1表示资产增长率;TA表示总资产;ΔTA表示总资产增长量;EC表示总资本;ΔEC表示总资本增长量。

上述公式描述了银行资产增长的约束条件,总资产的增长率和总资本的增长率是相同的概念。也就是说,银行的风险资产允许不同于资本增长额,然而必须要有相同的增长率。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我国上市银行业的快速增长注入强大动力,各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扩大其业务市场,在努力扩增市场份额的同时刺激了其对于资本金的强烈需求。当银行业体制对于银行资产规模扩张缺乏相应的约束时,市场竞争激烈到一定程度后,难以避免会发生盲目扩张的现象,最终的结果是;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将会远远超过银行自身的资本增长速度,进而降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因此,资产增长率较快的银行即预期成长性较高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会太高。

(三)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

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的表达式: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它代表银行的盈利水平,反映银行资产的获利能力。银行资产收益率高,这就说明了银行资产的获利水平较高,反映了银行经营效率较高。依据公司财务理论,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会随着业务规模的加速扩张相应的增加,因此,企业会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吸收最便捷,最低成本的资本金,这其中最优质的资产就是公司每年的留存收益,之后才会考虑进行外部融资。同理,我国银行业的快速扩张所需要的资本来源首先会是银行内部的留存收益,其次才是同业拆借,目前我国银行业股利支付比例普遍不高,净利润的高低决定了银行内源融资的比例。因此,我国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正比于其资产收益率。留存收益比例较高的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较强,以留存收益增加资本金,大大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因此,资本收益高的上市银行会有更好的资本充足率。

(四)上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在我国评价一个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程度的最重要指标就是不良贷款率。较高的不良贷款率,表明商业银行产生坏账的几率非常高,回收风险资产的可能性较小;当不良贷款率较低时,表明商业银行的风险较小,贷款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当分析不良资产如何影响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时,不良资产和上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表面上没有明显关系,然而,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例如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不良资产禁止计入商业银行资本金中,而资本净额中必须剔除未提足部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冲减商业银行的资本会随着不良资产的增加而提高,所以商业银行的一部分损耗来自于一定程度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的权重会随着不良资产的增加而增加。因此,不良贷款率和资产充足率成方向变化。

(五)上市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比率

商业银行在的固定资产反映了银行可以对外担保?r值的大小。一般来说,银行的信用强弱和银行的固定资产相关联,银行的固定资产越多,信用越高,其产生违约的概率越小;对外担保能力较强,其获得外债达到扩大银行自身资产规模的能力越强,这会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产生负面影响。

(六)上市商业银行的存贷比

所谓的存贷比指的是贷款总额和存款的比值,它能够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侧面反映出商业银行的扩张速度,存贷比能够双向影响资本充足率。单纯从银行盈利层面考虑,存贷比越高越好,毕竟存款需要利息,当商业银行的存款增多,贷款较少,这就回造成银行的资本成本较高,降低银行收入,其盈利能力降低。反之,假如存贷比例上升,银行的盈利能力提高,促使增加银行资本,进而增加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银行作为存贷机构必要的资本用来支付客户的现金支取必不可少,银行从风险的层面考虑,必须预留一定量的库存现金,当存贷比太高,这部分资金必然减少,当出现挤兑时,可能出现支付危机,对银行和本地区经济造成较大危险,因此,银行存贷比也不能太高。我国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存贷比的最高比例为75%,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商业银行的盲目过度扩张。从该层面来看,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例对资本充足率起反作用。

三、实证研究

(一)变量的选取

对于变量的选取,采用资本充足率为解释变量,用Y表示,总资产(X1)、总资产增长率(X2)、资产收益率(X3)和不良贷款率(X4)作为解释变量,并且选取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规模大小。用总资产增长率来代表商业银行的成长性,对于成长性较强的企业而言,它们自身的负债要求也就相对来说较高,表现在在资本充足性上就是两者之间应该存在负相关关系;而当总资产一定时,那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利润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两者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关系;不良贷款率是指不良贷款占总贷款数额中的大小,它和资本充足率之间应该呈负相关关系。

(二)模型的建立

本文选用8家股份制银行2012~2016年间连续5年财务报表的历史数据,运用Eviews软件进行计量分析,采取的?量模型为:Yi=β0+β1LnX1i+β2X2i+β3X3i+β4X4i+μ。

(三)回归结果

表1

由上表可以看出,计量方程的表达式为Y=-0.123582LnX1-0.045672X2+12.49663X3+0.129165X4

t:(2.115645)(2.690123)C(5.190143)(1.96745)

四、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上面的计量模型得出的结果,本文针对总资产、总资产增长率、资产收益率和不良贷款率进行进一步分析。具体如下:

(一)总资产分析

由最终计量方程式可以看出,总资产的系数为小于0的值,且其对资本的影响显著,这也正应证了新资本协议中的对于规模越大、声誉越好的银行,监管当局应适度降低审查和监管力度。同样监管当局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应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做到最优化监管。

(二)总资产增长率监管

有分析结果可知总资产增长率与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关系。针对两者的负相关关系,本文认为由于近年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追求规模庞大和快速成长成为股份制银行的发展目标,然而这就使得其面临的风险资产剧增,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规模的增长速度,因而本文的实证结果现实两者的负相关关系。

(三)资产收益率分析

在本文模型的分析中,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且正相关显著。衡量银行盈利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是资产收益率,因此银行为实现经营利润的最大化,需要注重资产的合理安排,尽量提高资产收益率。同时应该注意到,由于中间业务在我国股份制银行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并不成熟,较低的效率严重拉低了资产收益水平,造成资本充足率的低水平状态。

(四)不良贷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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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财政部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针对金融企业的会计准则主要有四项,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些准则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确认、分类、计量以及损益核算的方法,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上市商业银行实行股权激励而实施的股份支付也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而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度等审慎银行监管指标的计算和评价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资本充足率是指监管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为了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银行监察部门对资本充足率进行了管制,以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下面我们就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及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进行简单的探讨。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公允价值的应用是其中的一大亮点。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测试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对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区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即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记入当期损益。

2.规范了新的会计业务。新准则将原先的表外项目纳入表内核算,还补充了一些重要信息,主要包括与银行业务相关的风险数据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套期关系和风险管理策略、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与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公允价值、不同类别金融资产重分类等信息。

3.改变对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资产和负债按其金融属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对金融资产按持有的意图和能力不同进一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对金融负债也按持有的意图不同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

4.规定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在期末采用个案基准和组合基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提取不得随意转回。

5.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将金融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及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可以认为,企业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是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内容。

二、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会增加商业银行资本的波动性,从而造成资本充足率的不稳定,其主要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监管资本确定的影响。在监管资本方面,《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新准则的实施将对核心资本的确定产生重要影响。因为随着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股票期权和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等权益工具可能被计入会计资本项目中;交易性金融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也将会引起会计资本项目的变化;如果公允价值用于负债的计量,那由于商业银行自身信用的变化而引起的负债减值也会引起会计资本的增加。以上提及的会计资本的变化必将对监管资本的确定产生影响。

2.对资本计量方法的影响。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市场价格的变化直接进入损益;按照现金流套期会计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化直接计入股本;银行自身信用风险的变化导致某些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发生损益。各类持有待售金融工具的累计公允价值损益直接计入股本,同时其实际损失却在损益表中确认。这些公允价值的(下转第139页)(上接第89页)频繁变化,导致了银行留存收益的变化,增加了银行资本的波动性。从审慎监管的角度来看,银行的资本,特别是针对银行帐户风险提取的资本应是持久的,只有已经实现的利润才能被认为是资本;尚未实现的利润作为资本是不合格的。

3.对市场经济波动的影响。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虽然可以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但公允价值的运用可能加剧银行体系的波动。因为公允价值具有提前确认收益和损失的性质,从而将加剧会计报表的波动,波动性的增加可能导致银行经营方式的改变,在经济扩张时期,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较高,不可行的贷款项目可能获得贷款,而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较低,即使是前景非常好的项目也可能得不到融资,从而引起经济的波动。

4.对市场风险监管的影响。根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计算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应设立交易账户以将商业银行交易性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分开。交易账户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市场价格计价,而银行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历史成本计价。会计的国际化发展将极大地拓宽按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工具范围,并且允许持有可供出售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套期会计的采用把衍生金融工具和与其对应的基础工具的会计核算集中在一起,使得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界限更加模糊,增加了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实施审慎资本监管的难度。

5.对减值准备提取方法的影响。目前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贷款减值准备是采取五级分类的方法,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后,必然要求采取“现金流量法”的贷款减值提取方法。根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种损失准备的基础上,这些准备主要用于吸收银行的各种预期损失。因此,贷款减值准备是否足额提取是决定资本充足率计算是否正确的关键。如果银行采取现金流量法计提减值准备,银行监管部门则必须将会计的减值准备调整成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减值准备,以正确计算资本充足率。

针对目前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上市商业银行的影响,银行监管部门应结合我国目前的银行监管水平,及时调整监管政策,提高监管资本的审慎性,重点调整对监管资本的要求,在贷款减值准备足额提取的基础上,保证监管资本能够充分吸收银行非预期的风险,促进银行的稳健运营。

参考文献

[1]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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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外研究状况

    Kane(1990)、Duan(1992)、Flannery(1998)、Hellmann(2000)、Maclachlan(2001)、Jagtiani和Lemieux(2001)认为,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要提高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必须配合相应的监管手段和制度安排,通过加强市场约束机制,才能实现银行的有效监管。Shrieve和Dahl(1992)通过对美国1800家银行1983到1987年的数据分析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和风险的变化,得出资本充足率小于7%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增加速度大于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Jacques和Nigro(1997)通过分析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的变化既有内生原因也有外生原因,认为资本充足性监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都会产生影响。Agoraki等(2009)通过分析监管、竞争和风险的关系,认为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银行的风险。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部分学者也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否有效进行了分析。胡颖荻和章宁宁(2006)通过对工行、农行、建行和中行1990年到2004年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认为资本充足率监管不能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价值,减少银行风险,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无效的。王亚旭(2007)基于Shrieve和Dahl(1992)提出的联立方程组模型,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模型进行调整进行了2SLS分析,认为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以前监管压力无效,实施以后监管压力的效力增强。钱海刚、王常雄和孔貌(2009)通过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2006~2007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不明显,原因可能为银行的垄断竞争的行业特征、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和不完善的制度环境。刘晓星、卢菲和王金定(2011)基于Jacques和Nigro的研究方法,引入两个虚拟变量来衡量最低监管要求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的影响,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在现阶段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还不能有效实现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下降。黄光和吕江林(2012)通过分析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风险管理、改革转型和强化对实体经济服务的影响,认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以及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在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我国银行业正式确立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之后,银监会又了一系列的规章文件,使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图1显示了2003年到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的银行数量,其呈现了一个不断增加的趋势。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数在不断地增加,而且在2009年以后,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达到了10%以上(表1),都超过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数据来源:各银行年报。

    三、实证分析

    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目的就是控制银行破产风险,提高银行的价值。本文在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银行资产规模、银行资产收益率和不良贷款率之间的相关性,来判断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

    (一)变量选取及样本选择

    一是不良贷款率(RISK),在我国,银行资产的主要来源是信贷资产,资产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良贷款,最能反映银行风险概率的指标是不良贷款率,因此选用不良贷款率表示银行的风险水平。如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呈负相关关系,则说明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

    二是资产收益率(ROA),银行资产收益率(银行净利润/平均总资产)越高,说明银行的盈利水平越高,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其内部积累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通过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或是通过留存收益核销呆坏账,这两种途径都能增加银行的价值,因此选取资产收益率作为评估银行价值的指标。如果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则说明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有效的。

    三是资产规模(SIZE),规模越大的银行其风险分散能力越强,其投资机会和资金获取渠道越多,因此,资产规模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与资本充足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2008年第一季度到2013年第三季度的季度数据,数据主要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数据。

    (二)序列平稳性检验

    本文选择的数据是时间序列,要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在Eviews中对不同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做单位根检验,得出以下结论:

    从表2可以看出:RISK序列是平稳的,而CAR、SIZE和ROA序列是不平稳的,但是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这三个序列都是平稳的。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经过了序列相关性检验之后,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看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得出的结果如下:

    从表3可以看出,在滞后一期的时候,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资产规模会对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在滞后两期的时候,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在滞后三期的时候,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之间有相互影响的关系,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资产规模会影响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会对不良贷款率产生影响。

    (四)相关性检验

    从上文的格兰杰因果检验中可以看出变量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关性,现在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进行相关性检验,得出以下结果:资本充足率与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996、-0.1265和0.6157。说明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与资产规模和资产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五)回归分析

    为了判断相关性检验的准确性,再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а1、а2、а3、β1、β2和β3是系数,μ和δ是残差。回归结果如下:

    R由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两个模型的可决系数分别为0.6972和0.6035,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相关性检验结果一致;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相关性检验结果相反。

    四、结论与建议

    由以上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结果相反;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结果一致。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有一定效率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加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但是在降银行的风险方面效果不明显,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在当前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业也处在金融开放和自由化的进程中,随之而来,银行业也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就显得更重要了。下面就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建议。

    一是完善我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与政府的复杂关系导致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就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逐步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提高银行风险经营中的决策和管理透明度,控制机会主义和关联交易,形成内在激励和降低风险的约束机制,促使商业银行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业务增长模式,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统一。

    二是完善市场约束功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需要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环境,要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就要进一步加大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完善市场的功能,规范政府职能,为银行业经营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宏观制度环境。在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环境下,还需要完善市场的约束功能。要增强市场约束功能,首先,要完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保护存款者的利益;其次,要加强银行的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心;再次,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监管当局共同发挥维护银行稳定和安全的作用;最后,要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增加存款人对银行运营的责任,消除存款人的道德风险,更好地约束银行的运营。

    三是提高金融监管水平。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提高离不开监管水平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部门应不断探索,将资本充足率监管与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和分类监管等一系列监管手段和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注释

篇(9)

一、引言

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是衡量银行综合经营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贯穿于银行经营的整个过程中。作为银行监管的核心内容,资本充足率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开展国际业务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原有的对资本充足率的计量方法不能准确反映银行的风险水平。在这种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颁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把最低资本要求作为新协议的第一支柱,并提出新的风险度量标准与方法。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公布我国资本充足率的测算标准,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之后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自此,《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指针。

(一)国外研究状况

Kane(1990)、Duan(1992)、Flannery(1998)、Hellmann(2000)、Maclachlan(2001)、Jagtiani和Lemieux(2001)认为,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要提高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必须配合相应的监管手段和制度安排,通过加强市场约束机制,才能实现银行的有效监管。Shrieve和Dahl(1992)通过对美国1800家银行1983到1987年的数据分析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和风险的变化,得出资本充足率小于7%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增加速度大于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Jacques和Nigro(1997)通过分析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的变化既有内生原因也有外生原因,认为资本充足性监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都会产生影响。Agoraki等(2009)通过分析监管、竞争和风险的关系,认为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银行的风险。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部分学者也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否有效进行了分析。胡颖荻和章宁宁(2006)通过对工行、农行、建行和中行1990年到2004年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认为资本充足率监管不能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价值,减少银行风险,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无效的。王亚旭(2007)基于Shrieve和Dahl(1992)提出的联立方程组模型,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模型进行调整进行了2SLS分析,认为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以前监管压力无效,实施以后监管压力的效力增强。钱海刚、王常雄和孔貌(2009)通过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2006~2007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不明显,原因可能为银行的垄断竞争的行业特征、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和不完善的制度环境。刘晓星、卢菲和王金定(2011)基于Jacques和Nigro的研究方法,引入两个虚拟变量来衡量最低监管要求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的影响,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在现阶段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还不能有效实现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下降。黄光和吕江林(2012)通过分析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风险管理、改革转型和强化对实体经济服务的影响,认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以及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在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我国银行业正式确立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之后,银监会又了一系列的规章文件,使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图1显示了2003年到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的银行数量,其呈现了一个不断增加的趋势。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数在不断地增加,而且在2009年以后,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达到了10%以上(表1),都超过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数据来源:各银行年报。

三、实证分析

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目的就是控制银行破产风险,提高银行的价值。本文在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银行资产规模、银行资产收益率和不良贷款率之间的相关性,来判断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

(一)变量选取及样本选择

一是不良贷款率(RISK),在我国,银行资产的主要来源是信贷资产,资产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良贷款,最能反映银行风险概率的指标是不良贷款率,因此选用不良贷款率表示银行的风险水平。如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呈负相关关系,则说明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

二是资产收益率(ROA),银行资产收益率(银行净利润/平均总资产)越高,说明银行的盈利水平越高,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其内部积累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通过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或是通过留存收益核销呆坏账,这两种途径都能增加银行的价值,因此选取资产收益率作为评估银行价值的指标。如果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则说明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有效的。

三是资产规模(SIZE),规模越大的银行其风险分散能力越强,其投资机会和资金获取渠道越多,因此,资产规模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与资本充足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2008年第一季度到2013年第三季度的季度数据,数据主要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数据。

(二)序列平稳性检验

本文选择的数据是时间序列,要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在Eviews中对不同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做单位根检验,得出以下结论:

从表2可以看出:RISK序列是平稳的,而CAR、SIZE和ROA序列是不平稳的,但是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这三个序列都是平稳的。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经过了序列相关性检验之后,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看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得出的结果如下:

从表3可以看出,在滞后一期的时候,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资产规模会对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在滞后两期的时候,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在滞后三期的时候,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之间有相互影响的关系,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资产规模会影响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会对不良贷款率产生影响。

(四)相关性检验

从上文的格兰杰因果检验中可以看出变量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关性,现在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进行相关性检验,得出以下结果:资本充足率与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996、-0.1265和0.6157。说明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与资产规模和资产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五)回归分析

为了判断相关性检验的准确性,再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а1、а2、а3、β1、β2和β3是系数,μ和δ是残差。回归结果如下:

R由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两个模型的可决系数分别为0.6972和0.6035,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相关性检验结果一致;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相关性检验结果相反。

四、结论与建议

由以上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结果相反;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结果一致。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有一定效率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加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但是在降银行的风险方面效果不明显,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在当前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业也处在金融开放和自由化的进程中,随之而来,银行业也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就显得更重要了。下面就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建议。

一是完善我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与政府的复杂关系导致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就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逐步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提高银行风险经营中的决策和管理透明度,控制机会主义和关联交易,形成内在激励和降低风险的约束机制,促使商业银行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业务增长模式,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统一。

二是完善市场约束功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需要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环境,要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就要进一步加大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完善市场的功能,规范政府职能,为银行业经营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宏观制度环境。在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环境下,还需要完善市场的约束功能。要增强市场约束功能,首先,要完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保护存款者的利益;其次,要加强银行的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心;再次,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监管当局共同发挥维护银行稳定和安全的作用;最后,要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增加存款人对银行运营的责任,消除存款人的道德风险,更好地约束银行的运营。

三是提高金融监管水平。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提高离不开监管水平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部门应不断探索,将资本充足率监管与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和分类监管等一系列监管手段和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注释

{1}图片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参考文献

[1]李裕坤,贺潇颖.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研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2]黄光,吕江林.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2(11).

[3]钱海刚,王常雄,孔貌.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分析——以上市银行为例[J].金融观察,2009.

[4]刘晓星,卢菲,王金定.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研究[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1(2).

篇(10)

一、资本充足率与《巴塞尔协议》的发展

是指银行监管机关要求各个银行在确定的资产规模下必须持有的资本数量,也就是银行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间的比率。资本充足率是银行对风险抵御能力的体现,也是各家银行展现其经营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1998年,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巴塞尔公布了《巴塞尔协议》,这个协议规定了凡是参与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及以上。但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银行体系的风险不断增加, 直至1999年6月,《新巴塞尔协议框架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才要求将最低资本作为银行的第一大支柱。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出台《新资本协议》,新协议不只要求将资本充足率作为新协议框架中三大支柱的首要支柱。以上,证明了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制度是一家银行在运营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因素之一。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及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辅的银行体制。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时间相对较晚且其经营相对灵活,管理机制相对健全,其资本充足率水平普遍高于国有银行,但相对于其他西方大型商业银行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近十几年来,随着银行资产的快速增加,使得国有银行原有的资本充足率不足问题稍有改善。

从总体加权平均的情况上看,从 2009 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维持在 11%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在各个季度基本上均超过 9%。从商业银行的资本质量上看,核心资本与资本比率约可达到 80%,可见我国银行资本质量较高。从不同的时间段上看,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质量都维持了较高的水平。

但是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质量差等问题不容忽视。在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中核心资本占了较大的比重,而附属资本非常少,这种情况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更甚。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单一,附属资本所占比重严重偏低。实际上,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占比并不少。如四大国有银行为例,其核心资本充足率均高于4%的最低标准,但是其附属资本充足率却远低于标准。我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差这个事实皆为人知,首当其冲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庞大的不良资产由来已久。信贷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信贷资产所占比重长期处于较高的水平。但是在我国银行中,信贷资产的质量偏差,不良贷款率严重偏高。在经济快速发展中,银行的信贷资产也随之高速增长,但随之不断出现的新的不良贷款需要有大量的资本用于冲抵不良贷款的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完成核销不良贷款的任务十分艰巨。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不仅使风险资产增大,而且冲销不良贷款需要消耗资本,这些情况都使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

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充足率管理制度不健全:1、资本充足率的评估程序或评估办法不一致,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力度不够,银行资本评估、资本风险的评估、监测和报告这一系列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控制检查不足。2、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不明确,商业银行在自身的发展规划中并没有做资本充足率的资本扩充规划。3、资本的投入与转让的手续不合法规,这使得法律风险隐患有可能发生。4、存在违法抽逃资本金和违规吸收虚假的投资入股的现象。5、没有设置专门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岗位,基本上无人处理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工作。

(二)会计帐务管理的基础较为薄弱:1、会计账务处理上并未制定资本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权益类科目,会计核算办法不够科学、核算制度不够完善。2、未建立“实收资本”科目的会计明细分户帐,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内部股票配股统计表”替代实收资本分户帐,这种做法被称之为“以表代帐”,实际上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3、存在“实收资本”科目的帐帐、帐表不相符的现象。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对策建议

资本充足率对于衡量一家银行竞争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同时也是保证一家银行的资金安全乃至整个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资本充足的水平高或低,不仅对于银行、国际信用评级、融资成本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将影响银行未来的市场份额。我国银行业必须针对资本结构失调和资产质量问题给予及时解决。不断健全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机制主要是专注于强化资本覆盖风险以及资本回报约束的理念,不断加强完善各类风险量化技术以及拓展经济资本管理方法,科学、有效地衡量分支机构经营业绩,同时引导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使资本的效用达到最优。具体措施如下:

(一)主动调整经营模式,制订战略目标,实现经营业务和盈利模式的转变,努力提高经营绩效。当前的商业银行在本质上是现代金融服务行业,银行自身须明确自身的核心领域和资源投入重点,不断加强对市场的细分,最终明确银行核心竞争优势不是同质化而必须以差别化服务为导向。根据不同银行其自身的特色,发展特色业务,不断优化资产结构以及资产质量,沟通协调各个业务系统的发展,形成重要局部领域突出相对优势。

(二)树立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商业银行务必强化在风险和资本约束为导向的经营发展理念,在打破单纯满足监管的观念上转向注重绩效管理,树立以资本管理为主的发展理念。这样是为了形成以资本约束为核心业务增长模式和组员配置方式,务求在高质中求稳。此外,更应坚持不变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发展效益、质量和规模三个方面。

(三)加强资本总量和资本结构管理。银行持有资本过多虽然满足了监管要求,但却错失投资机会,会影响资本回报率,从而不能实现商业银行价值最大化。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在监管当局最低资本标准上,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要求确定合理的资本总量区间和资本充足率目标。同时结合成本,质量、对股权的影响等因素,加大研究深度和广度,确立势力的资本筹集方式和渠道。

(四)以资本充足率为准绳,正确评价商业银行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资本充足率对始终意义深远,其重要性也随着银行的发展持续不断提升。因此,银行仍需要通过强化自身内部的监督和完善公司体制,不断优化风险评价机制,加强风控理念的树立,进而落实到银行的风险管理。

(五)加快业务创新,优化资产结构,开发信用与市场风险管理技术。扩张银行资产规模关键在于强化资产的管理和提升资产的质量,而非消极减少银行的资产规模。要实现这一想法的具体措施有:优化资产结构,增加风险权重较小的中间业务或低风险业务如为客户量身定做开立无敞口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完善金融风险转移技术,同时本土化各类金融衍生品,从而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系数。

(六)杜绝新发生的虚假投资入股现象,并积极消化处置原有的虚假资本,从而使得资本真实化,才能增强对于风险的抵御能力。一是尽快消化历史遗留的存款化股金和集体资本。二是督促财政出资消化虚假的国家资本。三是积极消化法人资本中的虚假部分。

参考文献:

[1]吕少杰.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11.

[2]姚路.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影响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2.

[3]蒋海,孙. 金融危机背景下重温银行监管的三大支柱[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02):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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