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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县编制部门核定的校(园)长职位职数,选择7所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职位,面向全县公开竞聘,其中:九年制学校校长3名(黄渠桥九年制学校校长、渠口九年制学校校长、头闸九年制学校校长),职位代码a,小学校长3名(沙湖小学校长、宝丰小学校长、崇岗寄宿制学校校长),职位代码b,幼儿园园长 1名(陶乐幼儿园园长),职位代码c。
校(园)长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学校(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3、中学校长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幼儿园园长应有从事幼教工作的经历;
5、2011年、__年、201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县电视台、县教体局网站等媒体上校(园)长公开竞聘公告和简章。完成时间:__年2月16日。
1、报名时间:__年2月16日- 2月17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劳资科,电话:0952-6610024
3、报名要求:报名以自荐为主,按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三类职位报名,每名竞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类别。
提供资料包括: 近期一寸红底正面正装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__县公开竞聘校(园)长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从县教体局领取或从教体局人事劳资科公共邮箱下载)。
县教体局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名人员资格,确定参加公开竞聘的初步人选。
采用全额定向会议推荐的方式推荐进入面试竞聘人员。
1、进行民主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县教体系统干部公推大会,参会人员按照竞聘职位类别,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每名竞聘者只能被推荐一次。完成时间:__年2月17日下午;地点:教体局5楼。
2、汇总推荐结果。对收回的推荐票进行统计汇总。实行累计积分制,推荐票得分权重为:县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2,局机关中层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校长1,其他人员0.5。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分类别按1:3的比例取足推荐累计积分靠前的被推荐人作为该类别的拟面试人选。
4、公布推荐结果。推荐结果汇总统计后,由县教体局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布,并及时通知竞聘者本人。
面试为竞职演讲,评委不少于7人,聘请专家组成。
竞聘演讲主要测试竞聘者的执校理念,采取脱稿方式进行,演讲内容统一规定为:竞聘目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管理措施和创新设想(不再组织抽题,题目自拟),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完成时间:__年2月18日;地点:教体局5楼。
根据会议推荐得票累计积分(占40%)、竞职演讲(占60%)的成绩,以类别设置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学校发展思路和对重大问题的判断决策表现以及考察对象的德才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同
时征求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完成时间:__年2月19日。考察对象填写《__县公开竞聘校(园)长考察对象资历量化表》,携带2011年以来个人获奖证书、文件等凭证,于__年2月19日(星期三)前报县教体局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人事劳资科)审核备案,逾期不候。
按会议推荐得票占20%、竞职演讲占30%、资历量化占15%、民主测评占20%、考察组打分占15%,计算竞聘人员综合得分,根据得分排名,由县教体局公开竞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
二、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县财政拨款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编制77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40人,(取得副高级职称3人,已聘任1人;取得中级职称19人,已聘任11人;取得初级职称18人,已聘任12人);工勤技能人员21人,(取得高级工资格8人,已聘8人;取得中级工资格8人,已聘8人;取得初级工资格4人,已聘4人;普通工已聘1人)。
(二)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利人社发〔2013〕8号),我局共设置岗位77个,其中:
1、管理岗位4个
(1)九级岗位2个。名称为九级职员。
(2)十级岗位2个。名称为十级职员。
2、专业技术岗位52个。按照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主系列为工程,辅系列为档案和经济。其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48个;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4个。
(1)副高级岗位3个。均为七级岗位。
(2)中级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为一级工程师;九级岗位8个,岗位名称为二级工程师;十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为三级工程师。
(3)初级岗位26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岗位名称为一级助理工程师;十二级岗位13个,岗位名称为二级助理工程师。
(4)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4个。其中:七级档案副研究馆员1个,中级岗位一级档案馆员1个,二级经济师1个,三级经济师1个。
3、工勤技能岗位21个
(1)三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为高级工。
(2)四级岗位8个,岗位名称为中级工。
(3)五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为初级工。
四、竞聘上岗程序及方法步骤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为全员竞聘。
2、公布竞聘的岗位类别、等级、名称、职责任务、聘用条件等事项,明确每个岗位的竞聘条件。
3、个人提出申请,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竞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4、组织实施。其中:管理岗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岗位竞聘条件,采取面试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竞聘。
5、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局长审核同意后,连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7、我局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从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人员,或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成立支局所长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竞聘上岗岗位
邮政支局支局长、邮政营业班班长等岗位。
对年收入达300万以上的网点设立副支局所长岗位。
三、参加竞聘的范围
现有支局所长、中心主任、一般员工,均可参加岗位竞聘;已转型网点或正在进行转型导入的支局所长或在本岗位未满三年的支局所长原则上不参加竞聘。
四、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一)支局所长岗位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度优良以上的。
2、参加邮政工作2年以上。
3、参加竞聘支局所长岗位为合同A类用工、合同B类用工,并同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4、原则上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副支局所长岗位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度优良以上的。
2、参加邮政工作2年以上。
3、参加竞聘副支局所长岗位为合同A类、合同B类、劳务C类、劳务D类用工,并同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4、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五、实施步骤
1、下发方案:2月10日下发《XX区邮政局支局所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申报岗位:2015年2月10日起至2015年2月11日12:00时止,报名人员须填写《所长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报名表发至综合部邮箱
3、提交竞聘书:参加竞聘人选提交竞聘书,竞聘材料包括到新岗位的工作思路、举措、如何创新发展,确保全年各项计划的完成。
4、组织考察考评:根据竞聘人员填报的志愿,经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员工代表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测评。其中:公众可信度30分、工作表现占20分、执行力占30分、工作业绩占20分。
5、确定入围人选: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6、公示:2015年2月11-13日进行公示。
7、任免:2015年2月13日前下发任免文件。
六、其他
1、文件下发后各支局所长组织全所员工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二、工作目标
在广度上,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度上,做到“精雕细琢、精益求精”。通过建立健全推进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标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努力实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秩序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足配齐城市垃圾中转站及转运车辆,配齐道路清扫车及洒水车;强化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全天候动态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果壳箱周边保持整洁;强化沿街单位和店面“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树坑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设施保持完好;彻底清除沿街、沿路的破残危旧建筑,大力实施沿街、沿路楼体粉饰出新,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加大餐饮业油烟管理,坚决杜绝油烟污染现象;严格控制破路施工审批,强化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确保规范文明施工;对影响市容和安全的架空线路或沿墙敷设的各类线路进行整改,做到规范美观,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单位庭院和窗口单位“四化达标”及“门前五包”管理
加强环境整治,开展“精品庭院”和“星级窗口单位”创建;实行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池)周边保持整洁;各类设施齐全完好,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彻底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卫生死角等;绿化管养到位,定期修剪、施肥,长势良好,四季有绿;建筑物外立面完整整洁,无破损门窗玻璃,无污损墙面等。单位庭院“四化达标”率达97%以上。
(三)加强居民小区“四化达标”及“门前五包”管理
推进综合物业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精品小区”创建活动;实行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池)周边保持整洁;各类设施齐全完好,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彻底清除乱搭乱建、阳台外晾衣架、遮阳棚等;坚决杜绝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污水、卫生死角等现象;绿化管养到位,定期修剪、施肥,长势良好,四季有绿,绿地、花坛内无种菜、无杂物、无垃圾。“四化达标”率达95%以上。
(四)加强城市出入口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规划和建设好新沭路、老泗路、支路等十一个城市出入口,大力推进整治活动,全力打造城市出入口景观,全面树立“窗口”形象。
(五)加强背街后巷市容环境秩序管理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满足需要的垃圾收容设施,垃圾日产日清;配齐专职环卫保洁员,配足垃圾清运车辆和保洁工具,加强巷道普扫和动态保洁,确保巷道路面无积尘、无垃圾等;大力实施旱厕改造工程,街巷现有旱厕一律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彻底解决旱厕污染问题;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全面清除背街后巷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并对巷道两侧建筑物立面粉饰出新,确保整洁美观。
(六)加强市场商城管理
完善环卫市政等配套设施,严禁店外经营、市场外溢、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等现象;及时收集、清理垃圾,保持市场商城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七)加强广场管理和绿化管养
严格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加强全天候动态保洁,做到绿地及公园广场内无垃圾、杂物等;及时修剪、除草、治虫,做好春秋绿化补植、增植工作,重点做好三大园林景观精品片区、20个精品庭院和20条精品道路工作,提升绿化品味、档次;加强公园广场设施维修工作,保持各类设施完好、整洁。
(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清除水面及河、湖岸坡上的垃圾、杂草、蓝藻及白色污染等;清除水体内有害的水生植物(水花生等);清除河、湖、沟、渠内乱设的渔网、围网、鱼簖等,对污染较重的河道要采取换水等措施,确保水质不低于四类。对中心城市范围内主要河、湖水面及坡岸安排专人保洁,并做到长效管理。
(九)加强宾馆饭店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刚性”管理规定和“门前五包”责任,确保达到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健康、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
大力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整修工程,全面排查市区缺失、破损的果壳箱、窨井盖、路牙石、道板砖、各类配电箱等,并及时维修、更换、添置到位,确保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完好。
(十一)加强工程渣土规范管理
认真执行《市市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渣土处置清运“市场准入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对施工工地全面落实“三定四有”管理(定责任人、定联系人、定清理时限;有硬化道路、有围墙围挡、有沉淀池、有冲洗设施),对渣土车辆和商砼运输车辆实施GPS管理,并对渣土清运车辆实行颜色、标识、号段“三统一”管理;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抛洒滴漏等行为,坚决杜绝渣土飞扬现象。
(十二)加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和广告牌匾制作准入制,强化源头监控,注重细节管理,严把广告制作关、材料关、工艺关,从源头上提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档次;大力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爆闪灯”、小灯箱等,彻底清除条幅、布幔等广告;强化跟踪督查、检查,做到市区无一块“白皮广告”和霓虹灯“缺笔少画”现象,进一步扮靓城市。
(十三)加强流动摊点疏导管理
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在城区统一规划、建设一批流动摊点疏导点,疏导规范流动摊点摆卖,把流动摊点打造成一道靓丽的风景。
(十四)加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管理
实施市区照明亮化“集中控制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和路灯改造工程,加大对新建亮化工程的监督监管,大力推广节能控制器及LED、无极灯等新型绿色节能光源,进一步强化路灯管理维护,确保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9.9%。
(十五)加强公厕管理
严格按照公厕管理规定,做到专人管理和服务,严格执行开放时间,加强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达到环境卫生标准,确保设施完好。
四、考核评比
(一)组织分工
对照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工商局、旅游局、文明办牵头,成立15个考核评比小组。
1.主次干道考核组
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考核小组人员要相对固定,名单报市精品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月要全程参与检查评比,没有特殊情况,检查人员不得随意调整。检查车辆由各考核小组牵头单位安排。
(二)考评办法
1.计分办法。各考核小组依照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计分量化考核的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即各考核小组对照百分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逐条逐项进行量化打分。
2.排名办法。对各项检查所涉及的责任单位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并根据十五项检查综合情况对四区政府(管委会)排名。
3.奖惩办法。实行红黄旗评比制度,即每月依照最终排名,对单位庭院检查评比前20名、居民小区检查前10名、宾馆饭店检查前5名、市区公厕检查前5名、城市出入口检查前3名、背街后巷检查前3名、绿化检查前3名、市场检查前2名、水环境检查前2名、工程渣土检查前2名、户外广告检查前2名、照明亮化检查前2名分别授予流动红旗一面;对以上各类检查后2名,分别授予流动黄旗一面。年终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安排
考核原则上实行一月两考核制度,即每月组织集中考核评比和暗访检查各一次,集中考核评比时间为每月18—24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加大检查力度或是无法按时检查的,由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频率和检查时间作适当调整。每月集中考核评比期间,各考核评比小组分类排出考核名次,列出存在问题,由牵头负责人签字认定后,于25日将考评结果书面报送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将每月考核排名情况于次月8日前在电视台、《日报》和网上予以公布。
五、推进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区(管委会)、街道办(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认真组织。城管、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成立镇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整治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7月至年1月,共分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年7月至8月)
采取以案释理、图片展览、散发宣传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社会、公众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加强对贵重商品经营业主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业主安全防范措施,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共同筑起一道守护贵重商品经营场所的坚固堤坝。要积极协调文化、广电等部门,加大对贵重商品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电台有声,真正做到深入人心。
2、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至8月)
要认真填报上级制定下发的贵重商品经营场所调查表,掌握辖区内场所的底数。对各场所的经营规模、人防、物防、技防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3、整改建设阶段。(年8月至12月)
要根据摸排出的贵重商品经营场所内存在的治安防范薄弱环节,按照统一的人防、物防、技防标准,逐店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4、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
由镇综治委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贵重商品经营场所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方法
(一)采取三项措施,提升齐抓共管的共识
l、将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菅理工作与地方和部门综治维稳政绩考核挂钩。要把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管理好坏,与履行当地综治稳定政绩挂钩,各级地方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主动担负起加强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管理的政治责任。
2、将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镇综治委将金银珠宝等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年社会治安综台治理目标考评中。
3、将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和谐平安创建范畴。由镇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在全镇金银珠宝等贵重商品经营场所全面开展“和谐平安商场”、“和谐平安金银珠宝行业”创建活动,将和谐平安创建辐射到每个贵重商品经营场所。
(二)加强人防、物防建设,打造坚固严密的安全屏障
1、人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贵重商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治安防范工作首要责任人,对治安防范工作负首要责任。加大对这些重点区域的街面、路面巡控力度,挤压犯罪空间,增强对违法犯罪的威慑力。
2、物防。有关单位要联合行动,逐一督促指导辖区内贵重商品经营场所对原有的物防设施全面进行加固和改造。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品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和防护拦等防护装置。
(三)完善三项机制,构建紧密联动的监管体系
一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各监督部门日常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至少一次,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漏洞是否消除,把可能发生的盗抢案件和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可能遭受的侵袭,明确相应的处置措施和人员分工,并定期组织贵重商品经营场所保安人员技能训练和预案演练等,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有警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一旦发生盗抢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火灾等特大责任事故,将按照程序,查找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失查、失控、失管应当承担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加快绿色崛起,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切实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帮扶对象
乡村41户贫困户(县领导3户、县部门20户、乡11户、村7户)。
三、目标任务
按照“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三年、同步小康”的要求,从精准识别起,与乡村结对,与41户贫困户实施结对帮扶,通过建档立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干部帮扶。通过三年扶贫攻坚,到2019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队长:
副队长:
五、落实年度脱贫计划
按照“精准底数、区分类别、找准问题、困户施策”的要求,坚持自力更生与外部支持相结合,在委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确保各年度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一)2017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2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耳种植,引导5户贫困户参与进来;
5、发展光伏发电扶贫3-5户;
6、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36万元,建设马栏桥组惊坳大桥全长35米宽3.2米,组级公路1000米;
7、建设5个新农村建设点(其中4个省建点、1个县建点),在全村铺开;
8、成立一个红白理事会;
9、成立农业合作社,发展1-2个产业。
(二)2018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9户,危房改造维修2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业产业、养蜂产业、黄莲芽种植产业、酿酒产业,引导贫困户10户参与进来;
5、发展光伏发电扶贫4-6户;
6、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7.5万元,建设中塅、庙坪700米组级公路;
7、完善村级公共设施,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150余盏,计划投资30万元。
(三)2019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10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耳产业、养蜂产业、黄莲芽种植产业、酿酒产业、光伏发电产业,扩大产业规模,让更多的农户参与进来;
5、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7.5万元,修建柏树下组、道上组和完善其他组组级公路1000米;
6、争取国家扶贫项目,对我村基本农田进行高标准的园田化改造。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选配优秀后备干部为驻村第一书记,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脱贫责任始终扛在肩上。
(二)搞好协调,密切配合。
切实加强定点扶贫经常性工作,积极为扶贫工作创造条件。同时,要与村建办、扶贫办及扶贫乡搞好工作协调、配合,增强精扶贫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食品消费的特点,突出重点,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向乡(镇)和农村转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半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治,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升级,使农村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村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村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饮食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推动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农产品污染源头的整治。要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生产无害化的农产品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对现有的农业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将“公司加农户”的方式转变为“公司加基地”、“公司加农场”的模式,发展隔离式的现代化农业;要通过宣传培训和典型引路,带动广大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鱼药、兽药以及添加剂等,减少农产品违禁农药残留;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为农民购买放心农资提供有力保障;加大质量安全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产地质量监督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同时做好畜禽动物的免疫工作,强化对动物疫病的检测,有效控制和减少畜类动物疫病的发生;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严禁病害、病死肉流入市场。
(二)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要加强农村食品的生产管理,严格农村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进行整治,促使其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管理,依法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保证食品安全。对整治后仍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予以取缔。依法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以及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生猪屠宰肉品质量;依法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要以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领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摊点、小超市(食杂店)、小餐馆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盐、酱、醋、肉、蔬菜、奶粉、豆制品、饮料、酒及儿童食品和其他散装食品为重点品种,以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无证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假冒伪劣、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监管,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局面。完善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推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经营质量和监管信用档案,实现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倡导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培育食品放心店,引导游商小贩进店、入市或定点经营,不断完善和规范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安全。
(四)加强农村餐饮环节的整治。严格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加强对饭店、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在餐饮、学校食堂等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努力改善饮食加工条件,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质量意识;加强对农村聚餐的卫生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制定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制度。各乡(镇)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程序和现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受理工作。建议对100人以上的聚餐,卫生监督部门和乡(镇)卫生院派专业人员现场全程监督指导;100人以下的聚餐由卫生监督部门委托乡村防保人员监督指导。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印发宣传资料、主办墙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多种途径,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农村群体性聚餐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民进行权利教育,提高维权意识,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要专门设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并将处理的情况及时反馈社会及当事人,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七)构筑农村食品的安全防线。一是查三证,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不具备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严格准入,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农村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三是强化证后监督,强化对向农村输送食品的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抽查等管理制度;四是明确责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农村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法律责任;五是抓源头,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要加强安全性管理;六是严厉打击,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等违禁化学物质的行为;七是儿童食品专项治理,对儿童食品要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进行专项治理。
(八)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在执法的体制上还缺乏与此相关的配套法规,要尽快建立食品安全监督联合执法机制,同时,为了有效的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应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列入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范围,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防止“一阵风”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9日—6月30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根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对我县农村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摸清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通过打击、整治、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3日)。
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切实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返贫问题;确保全县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合,解决参合资金负担,让全县B类贫困户免费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做好农村特困供养和低保工作,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户保障到位。
1、按类精准施救,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农村特困救助的孤寡老人和孤儿,纳入农村特困供养;对家庭成员完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常补对象范围;对家庭成员虽有一定劳动力或收入来源,但因病、残等造成劳动能力较弱,入不敷出,生活困难家庭,或因重大疾病致贫返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实施低保差额保障,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2、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贫困户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减或停发低保金,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3、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农村特困供养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听证、家庭经济核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
4、对符合低保条件的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低保申办程序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经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共同对全县2866户5629人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调查核实,其中有8户死亡,已享受保障扶贫的五保对象129户142人,低保对象2082户3114人(其中485户未全家保障),孤儿对象3户3人,未享受保障扶贫的对象652户1687人。未享受保障扶贫的652户1687人中,通过对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调查和贫困原因分析后,依据其家庭情况208户可转A类产业扶贫,家庭困难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有78户196人,有358户是因子女与父母分户且子女多经济条件较好。
对符合产业扶贫的208户,民政局将与老建和移民办进行沟通在2016年1月将其全部转为A类产业扶贫户;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78户196人民政局将在2015年低保年审时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对358户因子女与父母分户的贫困户将作为2015年脱贫对象予以脱贫。
(二)做好急难临时救助。根据《XX县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同时,开展“救急难”工作,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及时给予救助。临时救助原则上同一救助对象同一事由一年内只享受一次救助。
(三)做好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低保对象,患病住院治疗,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通过医院“一站式”救助窗口,对其医保报帐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因已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或需长期依靠治疗维持,而造成家庭支出贫困的低收入家庭(简称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患”19类“重大疾病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帐后,其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给予医疗救助。
(四)免费为全县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农村合作医疗。全县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免交参合缴费,属低保对象的参合缴费,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分别通过省财政、县财政、县民政局补助;不是低保对象的参合缴费,由县财政解决。
(五)解决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老有所养问题。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B类贫困家庭成员,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其代缴新农保保费。从2015年至2017年连续代缴三年,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1、全县B类贫困户2866户、5629人,通过与城乡居保信息库比对,16岁以下暂时不用缴费对象521人,已代缴的一、二级管理重度残疾人100人,60周岁以上已在享爱农保资金的2274人,需政府代缴保费的2734人(其中1005人未参加城乡民居保)。
2、B类贫困人员中需要政府代缴的已有1729人参加了城乡居保,这部分人将由县居保局直接办理参保补助手续;未参保的1005人县居保局将具体名单提供给乡镇劳保所,由乡镇村通知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劳保所申请参保。
通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总结表彰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精准扶贫工作政策。向辖区村民总结报告贫困村一年来扶贫工作成效和下一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表彰奖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主动发展、支持扶贫、遵纪守法、文明孝道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全面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贫困群众、辖区村民、社会各届参与扶贫、支持扶贫、主动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唱响感恩曲、传递正能量、倡导好风气、引领好风尚、促进大和谐。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政策形势。全面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全委会议精神,宣讲当前精准扶贫政策和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成效、十三五规划和面临的发展形势和任务。
(二)总结发展成效。总结一年来扶贫攻坚的成效,梳理报告领导关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培育、住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配套、精准扶持帮扶、精准脱贫实效。
(三)开展先进表彰。对涌现出的创业带头人、致富标兵、道德模范、优秀教育示范户、党员先锋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脱贫奔康示范户等先进典型人物进行表彰奖励。
(四)先进人物倡导。在各领域先进人物中找典型,用他们的思想、事例、经验、打算进行倡导引领。激发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和传、帮、带的社会风尚。
(五)开展文化下乡。组织富有本地特色、紧扣扶贫时代主题、群众喜闻乐见、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丰富辖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走基层送温暖。对辖区特困群众、五保孤儿、失独孤儿残疾、贫困党员、留守学生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家中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传导各级党和政府的温暖。
(七)成功人士座谈。召集在外返乡成功人士座谈,引导回乡创业发展带动地方脱贫致富,激发热爱家乡、支持家乡、建设家乡、关爱贫困的热情。
三、措施办法
(一)活动开展时间:拟定于2016年1月20日左右。
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行科学监管,提高经营环节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结合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产品分类、日常监督等综合评价分级情况,确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等级并实行差别化监管。通过“三分”监管,提高经营环节保健食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
二、主要内容
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实施。产品类别按风险程度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经营企业按安全保障能力分为A、B、C三级;根据企业经营的产品分类和安全保障能力分级情况,监管分为红色(Ⅰ)、黄色(Ⅱ)、绿色(Ⅲ)三等。对于一个企业经营多种产品的,按照从严原则确定其监管等级。
(一)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的原则:
1、质量安全优先。根据该类产品近年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频率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容易发生添加违禁物质等安全问题来确定该类产品的风险等级。
2、保持相对稳定。产品分类一般不作调整。如果该类产品经营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引发风险程度发生明显变化,应相应调整其分类。
根据上述原则,将保健食品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产品3类(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功能分类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二)企业分级
对企业分级的工作流程为:
1、全面普查建档。查清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数量、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基本情况,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夯实企业分级的基础。
2、评估企业级别。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等级评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要素。一是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对照《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六统一”规范化管理评分细则(试行)》进行评分〈盐食药监健〔2012〕165号〉);二是产品检验检测情况;三是行政处罚情况。结合上述三方面要素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六统一”规范化管理、动态评价、监督公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产品安全保障能力从高到低分将企业级别为A、B、C三级(企业分级评价方法见附件3)。
3、级别动态调整。企业分级应当与企业的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相适应。根据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动态评价、监督公示等情况,每年对企业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级别进行动态调整一次(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应随时调整)。企业级别调整后,监管等级也应随之做相应调整。为方便统计,对企业级别动态调整时间定为每年的12月1日。
(三)监管分等
根据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的情况,按照“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关注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实行分等监管。将监管等级由高到低(即重点监管、一般监管、优化监管),分为红色(Ⅰ)、黄色(Ⅱ)、绿色(Ⅲ)三个等级(监管分等参考表详见附件4)。对红色(Ⅰ等)监管等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取飞行检查、驻点督查、监督抽样、执法约谈、社会公示等措施,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对黄色(Ⅱ等)监管等级的企业实行一般监管,采取电子检查、日常巡查等措施,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对绿色(Ⅲ等)监管等级的企业实行优化监管,采取电子检查、适时抽查等措施,推荐为星级文明示范店,组织向社会宣传推介。
监管分等推荐的监督检查频次为:
红色(Ⅰ):高风险的C级企业、高风险的B级企业、中风险的C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2次以上。
黄色(Ⅱ):高风险的A级企业、中风险的B级企业及低风险的C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1-2次。
绿色(Ⅲ):中风险的A级企业、低风险的A级企业、低风险的B级企业。每两年监督检查≥1次。
对产品覆盖面大、销售渠道广的大型企业适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三、实施步骤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三分”监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试点阶段(4月至6月)。制定实施方案,以县城主城区为试点范围,以保健食品批发、专营和规模以上商场(超市)为试点单位,选择3—5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试行“三分”监管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至11月)。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县城主城区的保健食品批发、专营和规模以上的兼营保健食品药店、商场(超市)全面推动“三分”监管工作。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现场指导,全面提高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三分”监管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工作开展的资料进行收集、归纳和分析,认真查找“三分”监管工作中亮点和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落实完善措施,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三分”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