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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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调查报告

篇(1)

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国奔小康,保山怎么办,单位、个人怎么干"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学习,全站上下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转变了作风,共谋单位发展,更新观念,重新认识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农业环保监测工作从意义上来说,必须站在发展可持续农业的高度,更新就农业谈农田、就环保谈污染,就农田污染谈污染源等陈旧的观念,从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的高度来谈农业环保工作,以环保抓监测,从监测中攻农业生态技术,以生态技术来带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就是把观念转变到农业环保监测工作的最终目标上来。按照我省农业环保工作"三个服务"宗旨和目标,一是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二是为大众提供"放心食品"服务,三是为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农民增收服务。提出我站工作"以监测为中心,靠法制抓环保,攻科研促生态发展"的方针。

加强管理,根据市农业局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单位制度,年初制定了“农环站规章制度”,从工作、学习、财务等各方面制定了职工一年的行为规范,突出了以制度来管理单位的宗旨。结合今年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相应制定了《农环站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职责》、《农环站人事制度改革考核分配办法》,于2004年5月初全面完成了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单位与个人经人事部门合同鉴证,签定了聘用合同书,同时单位还制定了"保山市农环站2004年工作项目任务书",确定了每个职工的具体岗位和职责,使每个职工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单位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市农业局工作考核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实施,年初单位制定?quot;保山市农环站2004年工作项目任务书",明确了项目主持人、承担人、协作人,全站职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了监测室检测和建设工作。我站监测室,在去年市农业局支持下,已经初步具备了蔬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农产品部分污染物的检测及水质检测能力。通过对全市部分商场、生产基地在重大节日(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对蔬菜、水果采样检测,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合格率92%,水果农药残毒检测合格率96.5%。另外为了提高化验人员技术水平,为今后化验室工作打下基础,我站决定分批选送技术人员到省上进行培训,今年有二人经过培训学习获得了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验员上岗证,下一步将继续派人参加培训。近年来由于市局对我站化验室、检测平台建设比较重视和支持,连续两年都安排经费进行检测平台建设,所以我站化验室已初具一定的检测能力,加之近几年工作也开展得比较好,今年被上级确定为"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保山工作站",纳入全省监测体系管理,属全省首批。同时安排了一定的经费进行化验室建设,完成了有机、无机样品前处理室等8个化验室基础设备建设,并购置了环境监测车辆,为单位监测工作提供便利。

2、加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发展。①通过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帮助农业企业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申报认证。今年全市又有3家企业(施甸生物公司的茶叶、施甸木老元的鱼腥草、保山永坤饲料公司的猪肉)获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到目前全市通过认证的企业已达12家,基地面积14.3万亩;通过对腾冲13家企业和隆阳区1家企业21万亩的生产基地(涉及20个乡镇)的实地考查和环境监测评价,帮助14家企业撰写了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规程、环境监测报告等共40余份报告。帮助14家企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中有2家认证绿色食品),14家企业生产基地的191个土样全部由我站现场取样,室内制样,目前已经完成了环境评价,样品检测。另外在已取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12家企业中,又选择4家企业(施甸万兴茶厂、放甸生物工程公司、施甸坤宏食品公司、保山开心食品公司)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帮助企业完成了所有上报材料,已报国家认证中心。②进一步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研究,去年我站编写了《保山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为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技术保证,在全省属首家,得到各级的肯定,省环保站已经确定以我站所编《规程》为基础,加以补充完善,报相关部门作省级地方标准出版。随着技术的发展,对《规程》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为加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3、其它业务工作:①与省农科院合作开展"云南省农田(地)环境评价、动态监测及综合治理技术研究"项目,今年通过大、小春两季实施,试验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两季试验完成较好,得到了省环保站和省农科院的好评,认为道街登高点是全省三个实施点完成得最好的一个点,通过试验,初步掌握了我市农田(地)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为今后我市开展农田(地)综合治理打下基础。②参与环保局完成了“保山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查清了我市养殖业的分布情况和粪尿等畜禽废物的利用率,排放状况,为下一步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措施,因地制宜,有的放失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示范区、生态县、生态乡和生态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③成立了"保山市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保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两个领导小组的办公室都是设在我站,工作已经开始起步,完成了保山市野生玉米和野生稻调查,撰写了《保山市疣粒野生稻分布点》已上报省上,争取列入野生植物保护目录,完成了《保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自查报告》,基本摸清了我市转基因生物基本情况。野生玉米通过对昌宁更嘎乡西贵村白泥塘实地调查,并采样移栽到示范园温室里已经成活,相关植物学性状有待进一步研究。④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环境质量监控检测,完成了74个点的年初计划。⑤抓好农业生态建设技术研究,做好"神内"基金的运行管理。通过对保山现有生态模式进行研究,初步摸清我市生态建设的现有基本模式,为我市生态农业发展奠定基础。搞好生态环境调查,通过调查完成了《保山市紫茎泽兰的生态影响》调查报告。"神内"基金通过运行周转,大部分资金在市直及隆阳区农业系统内作为农业生态建设周转使用,资金运行稳妥安全。⑥搞好培训工作,参与了市局组织的示范村培训,培训40余人次,另外,我站还在腾冲举办了"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培训,为期3天,为腾冲培训了一批检验人员,得到了各级的好评。⑦1000口沼气池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启动,我站已经派人到省上参加"沼气建设新标准"培训,协助搞好该项目建设。

三、存在问题

1、体系建设滞后。体系建设包括技术体系建设和检测体系建设。全市目前只有市级和昌宁县有独立的农业环保站,其它四县(区)还没有独立机构。技术体系建设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检测体系建设经去年和今年投资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监测能力,但离国家标准的二、三级站建设标准相差甚远,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建设。

2、农业环保执法宣传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经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现在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很多,但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都很低。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田污染事件越来越多,我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也在逐年增加,许多事件都只能通过我们现场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协商解决,根本无法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执法力度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其次是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环境污染特别是农田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执法比较困难。只有加强执法领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广泛宣传,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

3、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环保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但资金投入仍然不足,近两年来随着业务工作不断扩大,特别是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越来越多,在农产品认证中,基地监测,产品检测等都需科技人员亲临指导,还有申报材料审核等都需经费开支,单位监测车辆虽已解决,但无车辆指标,无预算经费。另外,虽然成立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而且工作已经开展,但没有具体工作经费,特别是技术培训费用。

四、2005年工作计划和打算

1、加强监测室工作,开展好监测室检测工作,多方筹资,不断添置检测仪器,完善监测室建设,以监测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2、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防治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环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3、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证、生产技术研究、技术培训等工作,计划成立"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做好农业生态经济发展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各种生态农业模式,管理好"神内"基金运行。

5、继续设立基本农田质量监控点,扩大监控范围,建立点位档案。

篇(2)

一、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制止出现新的抛荒和撂荒。从提高单产入手,扩大粮食良种覆盖率,推广超级稻。

二、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稳定烟叶面积3.8万亩,产量11.5万担;继续抓好优质梨果业和干坑红茶产业;进一步扩大瓜-稻、稻-豆、玉米-稻等粮经轮作面积;继续做好对接服务圣农工作,加快圣农产业发展,扩大种、肉鸡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引导我县生猪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快草食动物养殖发展步伐,积极发展肉兔、肉羊产业;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继续做好标准化池塘改造项目工作;开展再生稻直播栽培、超级稻对比等试验示范,引进种、养新品种,为今后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实施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李坊上观片0.4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崇仁共青片0.13万亩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是做好20xx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上报工作,改造中低产田0.46万亩。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抓好强化免疫工作,坚持免疫日制度,力争免疫密度保持100%。继续加强疫病监测,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反应能力。强化检疫监督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执法水平。规范免疫操作,健全和完善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制度,稳定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力争新增2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继续加强果蔬农残抽样检测。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投入的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兽(渔)药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积极开展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篇(3)

除基础原料外,基地还计划生产各类硅制成品。中国对硅原料的需求在不断增长,这促使了道康宁和瓦克两大化工巨头决定在华建设这一专业生产有机硅化合物的大型项目。就此,道康宁首席执行官Stephanie Burns博士说:“中国以及亚洲的大部分地区,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使用硅原料可以改进产品性能,因此硅的需求量与日俱增。我们此次在华投产的这个项目将极大满足这一需求,同时帮助加速这些企业的发展。”

在个人护理用品领域,硅原料也有着极为广泛的用途。它可以使产品具有丝般顺滑的触感,同时还能增加产品的润湿度和延展性,从而进一步强化产品使用感和外观。根据欧洲硅化合物研究中心(CES)在2008年初的硅原料工业对社会经济贡献的调查报告称:2006年欧洲化妆品行业对有机硅的采购额就高达1亿欧元,不仅如此,若以硅原料为个人护理产品带来的附加值计算,这个数目竟然十倍于其价值,高达10亿欧元。

编译 / 星晴

伊丽莎白雅顿:利润下滑,仍可接受

全球经济危机导致消费者购买力受挫,各大化妆品企业纷纷了下一年度的财务预期,对2009年形势并不看好。伊丽莎白雅顿的财报虽姗姗来迟,却也表现出同样的担忧。 2008年末,雅诗兰黛、欧莱雅、雅芳等企业纷纷下调了2009年的预期利润,这表明化妆品行业在经济危机的大潮中也未能幸免于难。

对2009年销售额增幅的预期,雅顿最初估计范围在12.5%~14%,而最新的预期销售额增幅却降到了6.5%~8.5%。援引报告原文说道,调低的原因来自于“全球企业对消费者和零售链激烈竞争的状况”以及货币汇率的较大变动。

根据近日截至9月30日的报表显示,雅顿销售额增幅4.6%,净利润2.842亿美元。之前收购Liz Claiborne香水虽然使雅顿的高端产品系列得到完善,但消化新品牌的过程也让集团投入了大量财力。据估算,相比去年同期40万美元的损失,今年本季度集团净亏损1250万美元。

并购Liz Claiborne公司前后花费了约1900万美元,这使雅顿的财务状况看起来更是雪上加霜。对这次公布的数据,雅顿首席执行官E.Scott Beattie称:“综合2008年全球经济疲软、通货膨胀的因素,这个结果并不让人意外。值得一提的是,整个并购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即将结束。同时,集团的其它新香水新品牌,包括Juicy Couture、 Usher、 Mariah Carey、 Rocawear 9IX的销售状况也都非常不错。”

编译 / 星晴

欧洲有机与天然产品认证标准即将出台

据“天然化妆品峰会”的相关权威认证小组称:经过长期研讨,欧洲有机与天然产品认证标准有望在2009年春天出台。 欧洲土壤协会称,他们已将标准草案发放给协会会员评审,下月即向全欧盟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为三个月,标准有望在2009年4月正式生效。认证小组将依据新的标准开始工作,认证期为两年。这一标准由欧洲土壤协会、德国药品、改革商品、副食品与美容产品工业与贸易联合会(BDIH)以及欧盟国际生态中心(Ecocert)等相关欧盟组织机构历时四年研究完成。

天然产品认证标识要求,产品中的化学合成成分占产品总量不得超过5%,但不需详细标注天然植物成分所占百分比。而“有机物认证标准”的限制看起来则更加严格,只有严密符合标准中所有的指标数据才能获得标签。

欧盟国际生态中心专家Valerie Lamere对“有机产品认证标准”做出了更明确的解释:第一,标准要求产品中至少95%的成分必须是有机原料。也就是说只要市场上有可供选择的有机物原料,生产商就不能为降低成本而购买化学合成的原料。第二,所有制成品,有机成分不得低于20%。第三,与“天然产品认证标准”相同,所有制成品中的化学合成成分不得超过5%。最后,如果含有经化学处理的农产品成分,两年内必须提供证明,保证其中至少30%是有机物,并确保生产商会继续完善配方提高有机物比例。所谓有机的化学处理农产品成分是指:选用有机的农作物原料,使用环保处理手段而得到的工业原料。

尽管标准经过漫长的协商和研究即将公布了,但实际上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障碍。

编译 / 星晴

美国化妆品业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PCPC)最近举办的“化妆品科技周”上,就如何使美国化妆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研讨会受到了广泛关注。会议上,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邀请到多位美国权威化妆品专家出席,会后专家们参观了化妆品科技周展会。

研讨会安排的议题内容相当丰富,覆盖了从化妆品技术研发,到化妆品产品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了微生物、质量保证、产品安全、化妆品色料乃至INCI名(国际专业命名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今年,会议的一大热点围绕着化妆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

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下设的环保工作委员会邀请了化妆品行业以及政府的专家到会演讲,探讨目前各类与化妆品业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问题。现在,生物链解析、绿色化学、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s)等问题都已经排上了世界环境保护论坛的议事日程。而这些经验对于化妆品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从产品的包装、配方到生产工艺都有很大的改造空间。本次研讨会以创造真正绿色产品为目的,以科技研发为核心,引入了各类与环保有关的议题,为科研工作者、法规制定者以及企业经营者搭建了一个自由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化妆品科技周上,除研讨会外,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环保工作委员会还向会员企业发放了关于化妆品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调查问卷。这份问卷包含了有关能源、包装、可回收和产品开发等多方面的内容,从而使各企业在阅读和回答的过程中形成绿色产业的意识。调查结果已于近日搜集完毕,并开始整理。

编译 / 星晴

爱美高推出新型防晒增效剂

陶氏化学旗下“爱美高”品牌在去年11月泰国曼谷举行的2008年度亚洲化妆品展上,率先推出全球防晒护肤领域全新产品――SolTerra™ Boost防晒增效剂。作为目前全球唯一一款源自纤维素的防晒增效剂,它不但帮助配方师显著提高防晒指数,有效应对UVA与UVB,也为亚洲丽人充分体验“绿色”防晒新主张提供了机会。

与欧美人视古铜色皮肤为健康和地位的标志不同,亚洲人一直以皮肤白皙为美,因此防晒化妆品在亚洲市场上都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针对亚洲地区对防晒的特殊要求,爱美高研发的SolTerra™ Boost防晒增效剂,可以快速增加防晒指数,达到双重防晒(UVB导致皮肤晒红、晒肿,甚至灼伤;UVA导致皮肤老化以及更多皮肤疾病)的效果。

爱美高全球防晒护肤市场发展总监Jim Gall 表示SolTerra™Boost防晒增效剂能让配方师在这场抗对UVA和UVB 的比赛中占尽先机,“在美国食品药检局通过审核的所有活性成分中,氧化锌的抗UV范围最广,结合SolTerra™ Boost,配方师能够实现高指标的SPF(SPF 50+), 同时避免由于使用油腻、黏着的有机防晒剂对皮肤造成的不适。”

在保持防晒指数的同时,SolTerra™ Boost防晒增效剂降低了有效成分的添加量,从而可以减少配方成本。比如,配方师可以使用SolTerra™ Boost防晒增效剂来减少有效成分的添加量但保证SPF 15的防晒指数,也可选择使用SolTerra™ Boost防晒增效剂将产品的 SPF 15提高至SPF 30。

防晒护理是个人护理市场中最快的增长点。根据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的数据,预计至2012年其全球的销售额将达到90亿美元,与2007年相比上涨约28.5%。

CTR《2008北京奥运营销案例研究》

作为中国最大的媒介与市场研究公司,CTR凭借多年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洞察智慧,全力打造《2008北京奥运营销案例研究》,助广大企业全面解读事件营销的关键所在,洞察品牌价值,为日后的营销之路导航。

此次研究报告主要聚焦北京奥运事件,从品牌营销策略出发,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全面解读知名品牌奥运营销得与失;内容主要包括奥运营销理论总结、奥运营销中的体育明星代言分析、奥运营销成功案例如可口可乐、李宁和联想等、媒体与奥运和奥运广告政策效果分析。360°效果评估,深度剖析知名品牌在面对北京奥运这种大事件时的营销全历程。

陶氏加速实施转型战略

针对当前经济形势,陶氏化学公司于2008年12月9日在上海宣布一系列积极举措,加速实施其转型战略。

篇(4)

为此,2006年12月25日,商务部召开“出口商品技术服务工作会议”。会上了《200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成立第二批10家“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第四批10个“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并开通了“出口商品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可以说,我国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本期封面文章是对报告的一次全面介绍,并特别约请质检总局标准与法规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撰稿,期望能帮助国内出口企业洞悉和掌握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规律,提高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并最终破“壁”而出,顺畅地走出国门。同时,亦期望本篇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相关研究者有所裨益。

――编者

报告的产生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各地方、各行业出口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基本情况,了解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问题和需求,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06]14号),2005年8月,商务部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抽样调查”。调查范围涉及食品土蓄、轻工、机电高新、纺织、五矿化工、医疗保健6大行业22大类出口产品(按海关税则分类)的1269家企业,回收问卷1045份,回收率82.35%。据悉,商务部的这项工作将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和长期工作,每年定期开展。

报告总体情况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总体情况不容乐观。调查表明,2005年我国有15.1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产品由于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遭受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金额达到691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9.07%;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217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8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

对我国各行业的影响

这次调查显示,食品土畜产品受到的影响面最宽,纺织产品直接损失比较严重,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增加成本最多,从趋势上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已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延伸。

具体来说,食品土畜产品受影响的绝对值虽然不高,但相对于其全年出口的比例却最高,其直接损失与当年出口额之比为26.7%,机会损失与当年出口额之比高达96.6%;纺织产品的直接损失比较严重,为298.7亿美元,占我国出口全部直接损失的43.2%。2005年,海关编码第16类产品(机器、机械器具、电器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增加成本最多,占全国增加成本总额的44.1%。

可以看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特别是欧盟颁布《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禁止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以来,我国机电高新产品生产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了出口成本。

对我国各地区的影响

调查显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的影响涉及所有省份,其中发达地区受影响的绝对值高,中西部地区相对值高。从直接损失的绝对值看,超过50亿美元的有深圳、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均为经济发达地区;从直接损失的相对值看,、海南、吉林、广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直接损失占当地年出口额的比例较高,均超过20%。按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四大政策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增加成本和机会损失的绝对值均远远超过其他三个地区;而西部地区的直接损失、增加成本和机会损失占该地区当年出口额的比重最大。

国别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欧、美、日、韩仍是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但对我造成影响的行业各有不同。调查反映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中,81.30%的企业反映受到过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其次是欧盟(57.72%)、日本(31.71%)和韩国(9.76%)。从各行业看,食品土畜行业在日本和欧盟受到影响较为严重;轻工行业、纺织行业在美国和欧盟受到影响较为严重;机电高新行业的影响则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医保和五矿化工行业在美、欧、日都受到较大影响。

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

调查显示,“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是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中,67.6%的企业认为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主要方式是标准提高。同时,增加检验检疫项目(45.7%)、调整技术法规(45.1%)、审查手续复杂(24.7%)、合格评定程序变化(24.7%),以及人为拖延检验检疫时间(12%)等也是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同方式。

2005年,欧美日韩等主要贸易对象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三个最主要方式同样是“提高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法规变化”。其中,国内企业对日本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反映最为强烈。在出口日本的受损企业中,有90% 的企业反映受到了以标准提高为方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除日本外,对我国出口企业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力度较强的地区依次为欧盟、美国和韩国。

从受损行业来看,食品土畜、机电高新行业是受“标准提高”影响最严重的两个行业,分别有76.5%和69.0%的企业反映受到了“标准提高”方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医疗保健行业也有67%的行业反映在对外贸易中遭受“标准提高”这一措施,此外,食品土畜、轻工两个行业遭受“增加检验检疫项目”为方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也较为严重。食品土畜、轻工、机电高新三个行业内均有约半数企业反映受到了由于“法规变化”产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而纺织业反映遭受以“审查程序复杂”为方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较为严重。

与原外经贸部2002年的调查结果比较可以看出,“标准提高”始终是企业遭受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国外的技术要求一直在不断提高和调整。

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内容

调查结果显示,在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中,46.5%认为进口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内容是“环保”,43%认为是“安全”,35.2%认为是“包装”,30.3%认为是“卫生”,21.8%是“标签”。此外,还有27.5%的企业认为存在其他内容,比如,价格、质量等。

不同行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表1统计了六大进出口行业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内容。

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原因

在2005年的受损企业中,认为进出口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原因依次为:进口方意在保护国内产业(69%)、我国企业和进口国的法律、规则、标准、生产方式不同(60.6%)、进口对象国为保护人类健康、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55.6%)、进口方对我国企业实施歧视性待遇(45.1%),或者由于特定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不同(23.2%)。此外,还有3.5%的企业认为是出于其他原因,比如,知识产权、调整贸易逆差、配额问题等。

此外,不同行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的原因也有所差异。表2统计了六大进出口行业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原因。

由表2可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 各个行业普遍认为,出口对象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首要原因是为了保护其国内产业;

2、 食品土畜和纺织业对国外实施歧视性待遇的问题反应更为强烈;

3、 各个行业普遍反映,我国企业与贸易对象国的法律、规则、标准、生产方法不同,也是企业受损的重要原因;

4、 轻工、机电高新和食品土畜行业的出口企业认为,“保护人类健康、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也是发达国家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借口。

综上所述,我国受损企业目前普遍认为:出口对象国保护国内产业是其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目的;保护人类健康、环境等公共利益是发达国家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借口;而不断提高标准或实施歧视性待遇则是其采取的主要手段。此外,许多企业反映,我国的检验方法常与客户所在国的检验方法不统一,检验检疫标准不一致,也很难满足企业跨越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需要。

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企业的主要影响

2005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发展的影响形式依然严峻。在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中,81%的企业认为会导致减少市场份额,80%的企业认为会失去贸易机会,33.1%的企业认为会是企业退出市场,29%的企业认为会损害企业信誉,还有12.7%的企业认为还存在其他一些影响,例如,增加成本和出口的费用,削弱企业的竞争力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不同行业出口企业的影响情况如表3所示。

在所有行业中,绝大部分出口企业均认为技术性贸易措施会使企业失去贸易机会和减少市场份额。这个情况与2002年相比未发生变化。此外,食品土畜和机电高新行业的出口企业依然是“退出市场的比例最大”的行业(分别达到44.1%和31%)。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与2002年相比,轻工、纺织和五矿化工行业的企业退出市场的比例明显提高。此外,医疗保健出口企业退出市场的比例也达到了26.3%。由于一系列附加值较高的出口企业被迫退出出口国市场,导致我国外贸出口出现严重的机会损失。

我国企业采取的应对措施

调查发现,我国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动意识有所提高,技术改造和申请认证是主要应对措施。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已经意识到主动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键。

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有71.8%的企业选择通过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国际或对方标准来积极应对;63.4%的企业认为还要争取获得国际权威认证和出口国认证。此外,企业还希望通过多双边磋商(38%)、WTO争端解决机制(37.1%)、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24.6%)或出口目标市场标准制修订(24.6%),以及司法救济(14.1%)等方式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报告指出,需要关注的是,在此次调查的受损企业中,约有21.8%的企业选择放弃出口国市场。这说明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难度在不断加大。

我国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面临的主要困难

调查显示,有50.7%的企业认为当前应对的主要困难是“资金缺乏,难以进行技术改造和获得国际认证”;43.7%的企业认为“信息不灵,不知道对方规定已经改变”;41.5%的认为“渠道不畅,受到不公正待遇不知道向谁反映”;40.8%的企业认为“没有技术服务,缺乏技术解决方案”;31.7%的认为“技术水平差距较大,无法达到对方的技术要求”。

整体来看,资金问题、信息问题和技术问题是六大行业共同面临的主要困难。资金缺乏在轻工、五矿化工和医疗保健三个行业是首要亟待解决的问题,纺织行业主要被信息不灵所困扰,食品土畜行业与其他行业截然不同,它所存在的主要困难是缺乏技术解决方案。此外,渠道不畅和技术水平差距也是各行业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尤其是在食品土畜、纺织和医疗保健行业体现得较为明显。

更好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针对调查报告所得出的结论,商务部专门会同质检总局制定了《关于促进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指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整体提升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技术竞争力,必须加强政策引导,更好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在“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实现对主要国际市场的技术准入条件的动态监测;要向企业无偿提供重点出口商品的技术指南服务,并在每个重点商品领域培育若干自主创新的示范企业;要重点发展并掌握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关键技术;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及时调整相关产品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要重点培育并显著提高企业主动适应国际市场不断严格的技术要求的能力,自主应用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提高出口综合效益的能力,运用自有优势技术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几点具体措施。

1.完善出口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对国际市场技术准入条件和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的监测,积极为帮助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提供技术服务。

具体措施有:商务部会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在出口经营活动中的实际需求,针对重点出口商品,组织有关地区、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制定并统一《出口商品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企业了解并掌握目标市场的技术准入条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引导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规避国外技术壁垒可能带来的贸易风险。“十一五”期间,为企业无偿提供的《指南》服务将至少涉及年出口额50%的商品。

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各行业组织要客观、及时、有效地跟踪研究主要目标市场对本地区、本行业重点出口商品的技术准入条件(尤其是国外新制修订的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和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及我国出口商品被国外预警、扣留、退回或销毁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监测体系,形成动态监测及定期报告制度,定期衡量出口商品的技术水平与市场需求的适应程度,调查和评价国外技术壁垒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辅助决策和规划。

2.加大评议工作力度。选择国外实施的对我国影响较大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积极组织评议,为多双边工作奠定基础。

特别是组织企业参与对WTO成员通报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食品卫生和动植物卫生措施的研究、评议工作,及时、有效地反映既符合WTO规则,又代表我国整体利益的评议意见,争取对我出口有利的目标市场环境,使国外最终出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并根据国外技术要求的变化情况快速做出适当调整,以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目标市场新的技术要求。各部门和企业可直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TBT/SPS通报咨询中心网站了解和下载最新通报措施的情况。

3.加强多双边磋商,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利益。

4.加强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鼓励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制定国内标准时,要大力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并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争取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中充分体现我国应有利益。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鼓励企业通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直接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项目建议,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农业、环保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标准立项和制定。

认证认可主管部门要逐步健全符合国际规则和通行做法的认证认可体系,逐步完善认证认可法规、市场监管、产品认证、检测和检查机构管理及市场监管和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推进实施国家信息安全、农产品、环保产品等新的自愿性认证和跨部门认证。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逐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目录,稳步推进国际互认活动。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5.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各行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指定专门机构和适量人员专门负责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工作,切实发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并加强行业组织之间的协调和联合,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技术整合,互通信息,形成跨行业合力,扩大国际交流的合作,收集、研究、分析并向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反映企业遭遇的技术壁垒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根据需要参与对外交涉,维护企业和行业的利益。提倡各有关行业将《指南》作为规范出口经营行为的重要自律守则之一,从源头抓起,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竞争力,树立和维护行业在国际市场的整体形象。

鼓励出口贸易公司和生产加工企业指定或设立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专门部门和适量人员,负责跟踪、研究、应对及向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遭遇壁垒的情况;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向企业传达国外最新的技术要求并指导企业有效应对。鼓励企业自愿试点,参照《指南》组织出口经营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试点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并提出优先指导、服务、培育等政策支持。

篇(5)

长期以来,大家认为只有安全带和安全气囊才属于汽车安全系统的范畴,而照明与行车安全无关。其实并非如此,汽车安全系统是一个整体概念,照明、制动、避震器、安全带和安全气囊等多个子系统都属于这个整体,并在运行中相互配合。其中安全带和安全气囊是在事故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保护车内乘员人身安全而采取的被动措施,真正对行车安全起到主动预防作用的照明是重要安全措施之一。

根据德国联邦统计署的调查,80%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夜间或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前大灯的照明不足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祸因之一。资料还显示,驾驶员的年龄不同,对照明的需求也有很大差异。60岁的驾驶员对照明的需求是20岁驾驶员的6倍,而驾驶人员正在向老龄化方向发展,于是对汽车照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氙气大灯,汽车照明的革命

汽车照明用氙气前照灯是飞利浦照明面对市场呼唤给出的最好答卷。氙气灯又称高压气体放电灯(HID),被称为“21世纪的照明革命”。氙气灯采用惰性气体发光的原理,在石英玻璃制成的电弧管内充有约6个大气压的高压氙气、汞和金属卤化物,在超高压下(通过镇流器将12伏电力瞬间提高至23000伏)形成电弧,氙气气体被激活为等离子状态。激活卤化物中的金属原子发出色温接近于日光的高亮度光线。

飞利浦照明早在1984年就提出将HID光源用于汽车前照灯的设想,并于1991年率先开始了氙气前照灯的实用化进程。

与传统卤素灯相比,HID具有以下优势:

1.高亮度输出。同样瓦数的HID亮度大约是卤素灯的2-3倍,而且射程更远、更宽,提高了夜间行车的安全性。

2.亮度舒适度高。HID可以制造出4000-6000K左右的色温光,有效降低夜间照明视觉疲劳。

3.寿命长。HID的原理决定了它不存在卤素灯常有的钨丝烧坏断裂问题,使用寿命可达2000-3000小时。

4.能耗低。传统卤素大灯功率达到65瓦,而HID仅需35瓦,降低近1倍,可明显减轻车辆电力系统的负担。

目前欧洲对HID的需求正以每年13%的速度增长,调查报告显示,到2008年欧美市场和日本市场新车配备HID的比例将超过40%。

飞利浦Xenon HID, 不断改进、精益求精

飞利浦照明是全球汽车照明的领导品牌,全世界每三辆车中就有一辆安装了飞利浦汽车照明灯。

飞利浦70多年前就开始生产气体放电光源,并分别在1992年与宝马合作、1993年与奔驰公司合作,率先为汽车配备氙气灯前照灯。

飞利浦最早开发的汽车前照灯用光源是Xenon HID D1型,采用锁定型灯头。考虑到现代车灯多采用BMC和PC塑料制造,受紫外线照射后会老化、变色,飞利浦照明在放电电弧管的外部再套上一根能滤除紫外线的石英管,形成第二代汽车氙气前照灯――Xenon HID D2型。此后,飞利浦公司又开发出新一代HID光源,将产生高压的启动器安装在灯头中,与光源形成一体,这就是DIS和DIR型。

尽管Xenon HID已经具备了近乎完美的性能,但飞利浦公司精益求精、不断进取。为了让驾驶员获得最舒适的使用效果,又改进了灯具中的气体成分及压力指标,并采用特种石英玻璃制作灯体,推出了增强型Xenon HID。成功解决了普通HID在长时间使用后因色温升高而出现的“颜色漂移”问题,而且提高了光通维持率。增强型氙气前照灯在寿命期间的色度更稳定,因而当事故造成一侧灯损坏而必须换新灯时,新灯和另一侧老灯的色度能很好的匹配,不会给人以光色明显不同的感觉。

“环保+安全”的无汞氙气前照灯

篇(6)

一、前言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85亿辆,其中汽车1.8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3.4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96亿人。汽车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使得儿童乘坐汽车的机率也大大增加。随着人们对儿童乘车安全的日益重视,儿童安全座椅市场迅速崛起,儿童安全座椅的接受度在我国迅速提高,短短3年间销量增长60倍,但其普及率仍然远低于国外。我们必须在国家立法、宣传教育、产品研发和检测技术等方面加以完善,为儿童乘车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政策环境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规范进行规定的最高法律,目前该法条款中没有针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内容,儿童安全座椅因此还未完全“有法可依”。不过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我国地方性立法已经走出了一步。目前,包括四川、合肥、上海、山东、深圳、杭州等多个省份或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法规,为当地儿童出行安全保障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规范。

(二)相关国家标准

在我国,与儿童约束系统相关的国家标准主要有:

1. 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03年就开始进行我国儿童约束系统标准及试验方法的研究工作,并于2004年正式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申请。2006年,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立项。2012年7月1日,《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儿童和车辆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 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中要求,“乘用车(单排座的乘用车除外)应至少有一个座椅配置符合规定的ISOFIX儿童座椅固定装置,或至少有一个后排座椅能使用汽车安全带有效固定儿童座椅”,“专用校车和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的每个学生座位(椅)及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均应安装两点式汽车安全带”。

新版标准已于2016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

3. GB 14166-2013《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该标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安装了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M1和N1类车辆。

4. GB 14167-2013《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及上拉带固定点系统》。该标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和儿童约束系统的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的位置、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使用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安装固定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M和N类车辆,也适用于具有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的M1和N1类车辆。

(三)产品监督审查管理及评价规程

1.市场准入管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是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3C认证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是保护消费者消费权益的防火墙。

2014年1月,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同年10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举办首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认证颁证会,为有资质的企业颁发CCC认证证书。

2.行业监督 组织抽查 法定检验。2016年6月28日,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在北京召开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生产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新闻会,实施《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安全要求:易用性、生产一致性与化学安全》团体标准,15家汽车儿童安全座椅企业自我声明执行。该标准在产品的易用性、生产的一致性和针对产品所含有毒有害物质指标三个方面要求更加严格,严于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9月1日实施。

为了规范市场,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国家各级质监部门每年组织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查,依据国家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检测,并检测报告。

此外,自2015年2月1日起,根据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的关于《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纳入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范畴,即进出口的儿童座椅须经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方可通关。

3.我国主要的产品评价规程。第一,C-NCAP儿童约束系统 (CRS)评价规则。该评价规则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于2014年提出并实施的。评价项目分为使用方便性能评价和碰撞安全性能评价。主要测试项目包括使用方便性、儿童座椅不同固定形式和倾斜角度的多组模拟碰撞试验,如固定形式包括儿童全背带式约束带固定、碰撞栏固定、成人安全带固定,而倾斜角度则根据产品功能分为直立和倾斜等。第二,中国儿童安全座椅易用性评价规程。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室、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儿童安全座椅易用性评价规程》。规程分为标识易用性评价、说明书易用性评价、儿童保护易用性评价和儿童安全座椅安装易用性评价4个部分,评价结果以5个星级的方式展现。5星级评价是最好的,星级越少,易用性也越弱。

三、社会文化环境

儿童安全座椅首先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了发展,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家相继出台相关的法规,强制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因此得以迅速发展和普及。在我国,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是最近几年,汽车社会相对没那么成熟,家长的安全意识也比较淡薄,造成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低。可以这么说,我国是儿童安全座椅生产大国,但也是消费小国。2012年我国儿童安全座椅国内外总销量约为1000万个,而国内销量仅占5%。根据汽车之家数据研究中心的《2013年中国儿童安全座椅年终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范围内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只有近一成。

(一)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现状调查

2015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对北京、青岛、大连、哈尔滨、南京、长沙、厦门、宁波等8座城市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进行了调研。数据显示,8座城市的儿童安全座椅平均使用率为33.26%,使用率最高的为北京,达到39.6%;最低的为长沙,仅有8.77%。一线城市使用率这么低,全国儿童座椅使用情况更为堪忧。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也针对北京地区1~6岁儿童家长进行了关于儿童安全座椅认知度和使用情况的调研。发出问卷320份,有效240份。结果显示,在调研人群中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仅占13.2%。影响使用的主要因素为儿童不喜欢乘坐,其次是安全座椅携带和出行安装不方便,然后是质量差及价格贵等原因。

(二)有关宣传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公益活动

为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近些年,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企业等都积极开展以“儿童安全乘车”为主题的公益和技术交流活动,如:

自2008年,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通过出版系列画册、召开咨询会、制作宣传片、组织培训等途径普及儿童安全座椅知识;

儿童安全乘车工作推进办公室每年举办“安全童行・儿童安全座椅巡回路演”活动,是集专业、广泛、持续于一身的公益宣传平台;

2013年11月,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也联合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两家合资企业,整合旗下大众汽车、奥迪、斯柯达、西雅特、保时捷、宾利六大品牌,共同发起了中国第一个由汽车企业从集团层面进行运作、联合众多子品牌、合资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参与的儿童道路安全项目“大众汽车集团儿童安全行动”,推动儿童安全座椅在中国的普及;

2014~2015年,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暨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连续主办了两届儿童乘车安全技术国际研讨会,这是我国儿童乘车安全技术领域的国际性跨学科的高层技术交流,这也是我国全方面关注儿童乘车安全技术的最具影响力的国际论坛。对我国儿童乘车安全技术的发展、儿童乘车安全意识的提升、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的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技术环境

儿童安全出行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内外相关机构也纷纷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并应用于儿童安全座椅的产品开发。经历50余年的发展,国际上儿童安全座椅的设计与加工技术已非常成熟。随着人们对产品的安全性、舒适性、易用性、环保性等要求的不断提高,安全座椅还在不断创新和发展。

(一)人机工程学

儿童安全座椅是目前公认保障儿童乘员安全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因为儿童安全座椅根据儿童的身高体重、骨骼发育特征进行研发设计,并安装在汽车座椅上,在汽车发生碰撞或突然减速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对儿童的冲击力,减轻对他们的伤害。把人机工程学的原理运用到现代儿童安全座椅设计中,可以提高安全座椅使用时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开发出多种不同类型的安全座椅来保护不同身高、体重和年龄的儿童乘员。

在我国,人机工程学起源较晚,兴起于20世80年代末,在1998年开始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到了2001年人机工程学才形成独立的门类。多年来,基于成年人体的人机工程学研究发展较快,而针对儿童人体的人机工程学研究较为薄弱。此外,我国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也出台较晚,缺乏系统完善的设计理论,主要采用复制改造等方式进行产品设计,产品很难达到安全技术标准,在舒适性和易用性方面也有待提高

(二)损伤生物力学

生物力学是进行汽车碰撞安全性研究及运动损伤研究的基础。近些年,许多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如美国费城儿童医院生物力学研究室、法国雪铁龙/雷诺公司碰撞实验室、瑞典沃尔沃安全中心等都纷纷加强运动损伤生物力学研究,希望能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儿童乘员的伤害。

在儿童乘员保护方面,瑞典始终走在前沿。以瑞典奥托立夫公司为例,除了传统的安装在车辆座椅的儿童安全座椅,奥托立夫通过对4岁以上后排儿童乘员保护的研究,以通过安全带和增高垫相结合开发了集成式儿童增高坐垫。增高坐垫可使儿童乘坐高度增加约10cm,从而使腰带正确地放置在儿童盆骨区域。缩短坐垫长度可以使儿童的膝部自由放置,不需要将骨盆向前移动。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增高坐垫可减少59%的伤害。

我国对于儿童损伤生物力学的研究仍需要不断深入,各方面技术能力比较欠缺,尚未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三)侧撞试验技术

如今,儿童正面碰撞保护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研究发现,仅从易受伤程度考虑,汽车侧面碰撞中受侧撞儿童受伤的概率远超正面碰撞,因此儿童侧撞损伤研究成为现在的新课题。

目前,开展侧撞试验的研究通常以台车试验方式进行。较早开展此项试验的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通过完整的试验流程,可以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侧撞保护性能进行评估;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在综合现有试验方法和评价流程的基础上,也形成了自己的侧撞试验方法和流程。

我国暂时还没有关于儿童安全座椅侧撞台车试验的公开文献。

五、解决儿童安全座椅行业主要问题的建议

(一)加快出台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国家法规

在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低是最为突出的问题。其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强制使用的法规。纵观世界其他国家,自1968年英国制定第一个关于儿童乘员保护的法规BS 3254开始,至2015年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技术标准。随着社会各界对儿童乘车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儿童安全座椅入“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为了儿童乘员的安全,各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促进全国性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立法的尽快实现。毕竟早一日立法,儿童乘员就早一日得到安全保障。

(二)培养安全乘车意识 从“要我坐”转变成“我要坐”

尽管近些年我国在推广和使用安全座椅方面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时至今日,家长在儿童乘车出行的安全意识等方面仍与先进国家有较大差距,掌握的安全知识还很匮乏。

有家长认为儿童抱在怀里是安全的,坐不坐安全座椅没什么关系。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首先,发生碰撞时,出于人的本能,成人会松开手臂保护自己;其次,根据测试数据显示,车辆时速达到40km/h时急刹,几千克重的婴儿会猛增至百千克以上,成人根本无法抱住。可见怀抱儿童乘车最安全是个误区。

作为儿童安全乘车最直接的实施者,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深入学习安全知识。相关部门有必要专门针对儿童安全乘车进行系统教育,多开展相关宣传、科普的公益活动。此外,家长应为儿童从小灌输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习惯,乘车时能主动坐在安全座椅上。大家要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在全社会形成儿童安全乘车的氛围。

(三)加强基础研究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

作为保障儿童乘员安全的关键配件,安全座椅的工艺设计和质量水平至关重要。必须加强人机工程学、儿童损伤生物力学的基础研究,形成系统完善的设计理论,这样才能设计出适合儿童人体工程的产品,满足舒适性、安全性、易用性的需求。

随着如何更有效避免或降低侧撞事故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日益受到关注,很多宣称带有防侧撞功能的产品涌入市场。但由于缺乏相应检测能力,无法对实际效果作出权威的验证和评估,这为很多消费者的选择带来了困扰。另一方面,我国的相关标准都是参照欧洲标准制定,随着ECE R129法规的出台,其中增加侧面碰撞保护性能评价要求也将势必将纳入我国新的儿童约束系统标准。因此,要加快开展和完善侧撞试验的步伐,提升检测技术能力,把技术含量更高、更安全的产品带给儿童。

六、结语

世界卫生组织的《2013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显示,在发生碰撞时,儿童约束装置可以将婴儿的致命碰撞可能性降低约70%,将幼儿死亡率降低54%到80%。所以正确使用合格、合规的儿童安全座椅是保证儿童乘车安全最有效的方式。

经过多年来各界的努力,我们看到了我国在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方面取得的成效,但依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减少、避免儿童乘员的伤害是所有人的愿景,希望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儿童安全座椅行业能更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儿童乘车安全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为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篇(7)

美国自1990年颁布“有机食品生产法案”以来,政府对有机农业进行规范,不断加大投入,对生产者给予多层次补贴和扶持,目前有机农产品产业,已成美国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据2013年国际有机运动联盟(IFOAM)统计,美国有机农产品生产面积217.8万公顷,全球排名第四;有机农产品贸易额,雄居世界首位,达350亿美元,占全球44.5%。应当说,借鉴美国的发展有机农产品的经验与扶持政策,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美国有机农产品发展现状

纵观美国有机农业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三个阶段:一是起步阶段。上世纪40年代,宾西法尼亚州罗德尔研究院,出版了《有机农业和园艺》杂志,开始提倡有机运动;到70年代末,加州有机认证农民协会成立。二是规范阶段。1990年有机食品生产法案(OFPA),首次对有机农业进行阐述;到1995年界定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概念,2000年统一全国有机标准。三是快速发展阶段。2002年出台农业法案,开始对有机农业进行补贴;2008和2014年修改法案,大幅提高相关经费和增扩项目,以2014年修订力度最大,强制性支出达1.68亿美元。目前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发展政策(表1),极大促进了美国有机农产品的发展。

(一) 生产和消费双向增长

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美国有机生产面积从1992年的37.9万公顷,增至2013年的217.8万公顷,年均增长率10.8%。已认证农场和企业2.5万余家,有机农产品产值315亿美元,其中水果与蔬菜居首39.7%,其次奶制品14.6%,饮料、包装食品、面包与谷物均超10%。美国50个州都有经认证的有机农场,平均超100公顷,以加利福尼亚州有机农业最发达,生产面积占全美14.1%,有机产值占38.4%。2013年美国参加有机认证的农户,平均补贴688美元,年均净收入20249美元,高于全美农户15133美元水平。美国国会CBO预测,2014-2018财年,有机农业将使生产者收益提高4.18亿美元。

美国有机农产品主要有三个销售渠道:常规超市、天然食品商店和直销市场。据美国农业部统计,49%在常规超市,48%在天然食品商店,直销市场仅3%。美国家庭中约81%消费者购买过有机食品,未购买的仅19%,人均消费72.2美元。

(二) 国际贸易快速发展

美国国内的消费能力巨大,目前约80%有机产品依靠进口;本土生产的有机产品,基本国内销售,仅5-7%外销。由于认证和标识规范,许多国家与美国进行有机贸易,比如美国与加拿大、欧盟和日本等签定的有机贸易简化协议,有机产品在签约国之间直接销售,极大开拓了海外市场。美国许多跨国有机食品公司,如WFM、SOT、WWF等,目前活跃在欧盟市场,未来将进入中国等更多国家。

据有机贸易协会(OTA)统计,美国有机食品贸易额,从1997年35.94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35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6.9%。占食品贸易总额的比例,从1997年0.8%,提升至2013年4.5%。作为最大的有机农产品贸易区,雄居全球首位44.5%,为美国创造了50万个就业岗位,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 有机科研及信息化水平提高

目前美国有501家非盈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有机农业研究。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在生态学、气象学、地质和地球物理学、计算机与混沌学等现代科学指导下,已形成全新的生产监控体系;相应的病虫防治、地力保护、种子培育、产品加工和储运等技术,先进完整且配套。为保障有机农业的土质和水系安全,美国已建立太空作业结合地面作业的全球管理监测网络。

另外,农业部经济研究局ERS,可在线提供全美各州的有机农业数据信息,如有机农田、牧场及畜禽等产品动态变化情况;定期有机产品价格信息,提交年度调研。2013年美国有机农业协会,建立全球第一个有机产品贸易向导网站(GOTG),帮助有机生产和加工者出口贸易,与各国的贸易商实时信息交换。

二、美国发展有机农产品的经验做法

(一)建立国家有机标准(NOP)

除由国会立法,制定相应的有机法律法规,如《土壤保护法》、《有机食品生产法》和《美国有机农业条例》外。1990年OFPA授权建立国家有机项目(NOP),1993年成立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2000年美国农业部颁布《国家有机标准》,2002年10月实施,标准有三大类:一是有机农作物生产标准。不许使用禁止物质和转基因技术,运用生物循环技术,交替种植;二是有机畜牧产品生产标准。有机饲料喂养,不使用生长激素和抗生素。在自然状态下,户外放养为主;三是有机农产品加工生产标准。分100%有机、有机(95%以上)、使用有机原料生产(70%以上)和标注有机原料4类。

有机认证是美国NOP一部分,由农业部农业市场局管理,授权州立、私立或国外85家有机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步骤:提交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综合评审、颁发认证。另外还需接受年度审查,2013年NOP一项法规,要求对“100%有机”、“有机”和“使用有机原料生产”农产品,每年进行定期残留检测,包括砷和其它金属污染物、转基因生物、抗生素和激素等。

(二) 有机认证成本分摊政策(OCCS)

有机认证成本,是需生产者额外负担的一种费用,包括申请费、年度更新费、年度生产或销售评估费用、以及年度检测费用等,少则几百,多至数千美元。主要看生产者或加工者的申请类型、规模及复杂程度,也与申请者所选择的认证机构有关,如州立和私立等。

为鼓励有机认证,降低生产成本,美国农业部2001年在一部分州设立有机认证成本分摊项目,次年在全国实施。现行OCCS政策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农业管理援助项目(AMAP),资助对象为16个指定州的有机生产者;二是有机认证成本分摊项目(NOCCSP),面向全国有机加工者和AMAP范围外的有机生产者。最高补贴比例75%,限额为750美元。USDA把经费下拨到各州农业部门,审查并发放。

(三) 有机农产品商品推广费豁免(ECOPP)

1996年《联帮农业完善与改革法案》,建立商品推广法。在此框架下,农产品需交纳商品推广评定费。2002《农场安全与投资法案》规定,100%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可以免交。2014农业法案,规定获有机认证的生产者,即使生产常规农产品,也可申请免交。

另外,2008《农业法案》有机农产品市场进入计划,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局,需联合有机食品贸易协会,为有机生产者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并与国外签订有机互认协议,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成本分摊基金。

(四) 环境质量激励项目(EQIP)

从常规农业到有机农业,必经3年转换期,需严格按国家有机标准进行生产。2008《食物保护与能源法案》,认为有机农业是环境友好型农业,政府应予以奖励(不含生产技术支持和认证成本分摊)。确定在全美执行此项目,补贴额度为每年2万美元,或者六年8万美元。

此外,还有转换期内贷款和担保计划。对新进入的有机农业生产者,或处于劣势的农牧户,给予优先贷款扶持。应对高成本生产负担,以期实现顺利过渡和转换。

(五) 有机农业研究和推广项目(OAREI)

2002年美国农业部授权联邦一级开展有机农业研究,并为各州合作研究和农业高等教育提供资助。有机农业科研面向生产,美国各州大学,在本地各区设立农技推广办公室,完全承担农技推广工作。农业科研、教学和生产 “三位一体”,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重点领域:有机农场产量、有机作物遗传育种、市场和社会经济调研、制约有机农业发展的因素等。2008法案新增两项:一有机生产对环境保护影响,二提高种质多样性和新品种开发。2014年法案,此项补贴达1亿美元。同时允许有机行业“代扣会费”,进行专门的科研推广活动。

(六) 有机产品和市场数据收集项目(OPMD)

为提高市场运行效率,2002 年农业法案,要求农业部经济研究局(ERS)分类收集与维护有机产品和市场方面数据,开展生产、加工、区域分布、销售和消费等调研。以经济研究局和国家农业图书馆为平台,开放给有机生产者、研究者和推广人员。2008 年农业法案,财政支持由500万美元提高至1100万美元,并规定每年农业部经济研究局都需提交此项报告。

在此项目推动下,美国农业部ERS在全美各州及纽约、旧金山等大中城市,设立有机农产品监测点。动态跟踪有机水果、蔬菜、奶制品、畜禽制品等销售情况,目前已能定期大部分有机农产品价格信息。

(七) 有机作物保险项目(OCIP)

由于有机农业严禁使用化学农药,在遭受病虫害时,产量损失会比常规农业更大。如2013年华盛顿州火疫病,约1.5万英亩有机苹果和梨减产。一方面为保障有机农户的收益,另一方面作物保险也比直接补贴更隐蔽,不易引起WTO 纠纷,故美国政府近年来更加注重。

20世纪90年代,农业部风险管理局(RMA)就着手开发有机作物保险。为弥补自然灾害损失,如气候变化和病虫害等,2008年农业法案确立有机作物保险项目。由于保费比常规农作物高5%,且按常规农作物价格补偿,故有机生产者参保率不高。2010 年仅13%,而一般农作物参保率达24%。为提高有机生产者积极性,2014年新法案进行修改,规定以有机产品价格做为灾后补偿依据,并且取消了附加保费。

三、美国发展有机农业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我国有机农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经历初期探索和快速发展,现已成颇具潜力“环保产业”。2014年国家认监委《中国有机产业发展报告》,截至2013年底,我国有机生产面积272.2万公顷,位居世界第三;有机产品销售额约50亿美元,覆盖植物类、加工类、畜禽类和水产类,100多个品种。我国有机农产品发展,尚任重而道远(表2)。通过美国有机农业发展及政策效应分析,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一)合理规划产业定位,实施统一扶持政策

目前,我国政府对有机农业的定位不清,存在一些认知误区,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产业化与有机农业之间存在矛盾;离开农药和化肥,有机农业基本不可能实现;有机农业等于低产农业,有机农业是富人的农业等。应创新思维,合理定位,作为一种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模式,应加快发展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遵循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之路。

有机农业对生态环境要求较严,高成本且高风险。相比美国,我国生产者规模普遍较小,目前对从事有机生产的农户,政府尚无统一的扶持补贴政策,仅少数有机农业发展较好地区,如辽宁、上海和四川,政府进行生产者补贴和认证补贴,且范围和力度有限,缺乏长期稳定性。应借鉴美国做法,制定全国统一的产业扶持政策,尤其在有机生产、加工、认证等环节,进行直接补贴;对转换期的生产者,更应实行信贷、税收、保险、技术等综合支持,多种手段,保证有机农业长期稳定发展。

(二)加快有机农业科研,建立信息数据平台

我国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较难生产高品质有机产品,还有大量的科技研发工作要做,应加大投入,为生产、加工、贮存、包装和运输等环节,提供技术保障。可效仿美国设立OAREI专项基金,资助有机农产品研究,包括一些地方特色品种的选育和保持、高效有机肥研制开发、土壤健康管理、流行性病虫害防治、产品贮藏与保鲜加工等,应加大科研投入。农业高等院校,应建立科研、教学和生产 “三位一体”模式,同时应加快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科技培训,提高从业者素质,并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我国有机农业信息获取困难,缺乏动态评估与长远规划。收集并维护相关生产与销售的数据信息,是评估和调研的基础。应建立中央信息平台,完善有机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监管信息系统,及时监测和跟踪有机农业面积、产品价格、成本收益等变化情况。为有机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和研究人员等,提供信息服务,提高有机生产和交易效率。

(三)提高有机立法层次,健全认证监管体系

美国有机农业由国会立法,纳入联邦监管法典,设国家有机项目(NOP)办公室,认证和监管严格。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则》等,在法律效力上仅为部门法,处罚范围和力度有限。应参考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经验,加快有机农业国家立法;并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认证许可与标识及进口等方面,进一步切实规范法律监管制度。

我国有机认证制度,偏于出口贸易导向,而生产归农业部,认证由认监委管理,还涉及质监、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监督缺失,存在明显的不规范问题。同时,认证只重视结果判断而缺乏过程监测,具有不确定性。应设立国家独立监管机构,提高认证机构准入标准,允许国外认证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公平竞争,建立淘汰机制,提升行业水平。进一步强化对有机获证企业的监督,严格惩罚,规避假冒现象,净化有机农产品市场。

(四)推行有机作物保险,保障农户收益

2014年《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调查报告》指出,我国作物保险面积超11亿亩,业务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但有机作物保险,却尚未在全国推行。目前仅个别有机农业较发达地区,如2011年四川成都试行政策性有机农业保险,2013 年广东出台有机蔬菜种植保险,而大多数省份,有机农业的自然灾害损失,只能由生产者自行承担。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

做为WTO允许的“绿箱”扶持政策,可有效避免国际纠纷,应借鉴美国经验,由中央制定有机农业保险条例,推广政策性有机作物保险,合理确定参保费用,按照有机农产品的价格补偿。适当对农户保费进行财政补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比例分担。并对保险机构的经管费用进行补贴,同时建立再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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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more and more emphasis on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progress today,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is not exceptional also,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has the huge influence to the society, linked to implementing a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are inevitable and corresponding technology, at the same time, because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tself, its particularly high the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This article from the role and status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put forward some optimization strategy.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quality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作用和地位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技术及管理是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生效的平台。一般包括由挡水、泄水建筑物形成的水库和水电站引水系统、发电厂房、机电设备等。水库的高水位水经引水系统流入厂房推动水轮发电机组发出电能,再经升压变压器、开关站和输电线路输入电网。1、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技术的作用和地位水利水电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它的利用是社会进步到现阶段的产物,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实施中,技术是它的根本,只有技术作保障才能在艰巨的重大工程中完成工程建筑的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技术将直接关联作用到水电水利的效益和产生的影响,它并不只是简单的一个工程而已,它是构成整个水电水利工程的一个重要要素。只有将技术含量高与社会相紧密联系的技术用到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中,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2、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在施工过程中若仅有技术和资金等硬件,而没有管理的软件,则它将会成为一盘散沙,没有目的没有纪律没有指挥的工程将会是没有灵魂的走肉,并不会发展成为任何的大项目并运用于人类,只有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中把管理运用好,管理好了各种设施及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那么项目才会真正的发挥作用,才会是建筑工程的每块发挥作用,从而使整个建筑工程达到质的另一个提升。所以综上所述,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中技术和管理都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只有把管理和技术同时运用好,才能使工程发挥作用。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领导重视与否是搞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前提,全面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实施工程项目的关键,其落实与否决定着项目管理的成败。关于项目经理责任制,一是授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和协调甲乙方、总包与分包、监理方、设计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工程项目的协调有序实施;二是机制,要用完善的市场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来保证项目经理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素质,包括项目经理的自身素质和项目部的管理素质,高素质是项目管理运行的基础;四是组织,即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有效灵活的体系是实现工程项目的4个保证(进度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成本保证)、4个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的必要条件。2、做好项目施工质量的前期管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等,包括工程项目的规模、建设内容、产品的构成、市场分析、技术水平分析、风险分析、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是否深入全面,各项数据是否符合实际,这些均直接决定着项目的前途和命运。做好前期工程的质量管理,一是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质量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三是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四是建立咨询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3、现场试验工作的质量管理工地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施工企业自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试验室一定要按标准建设,试验仪器一定要装备齐全,试验人员的素质一定要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施工产品是否符合要求,要由试验室提供第一手材料,一切以数据为依据,这样才能真正确保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证明,只有合格的施工人员和试验人员,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在试验室的各项试验中,最大密度标准试验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处于比较重要的位置,这些试验都应在项目开工前就已完成,其试验结果将用于指导施工,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4、贯标认证是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手段。质量体系是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和资源,企业按照ISO 9001—2000建立的覆盖工程质量全过程的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为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提供技术依据,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参与建设市场竞争的能力,也能更好地使质量管理工作符合国际惯例。

成本管理是手段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企业生存和发展依靠竞争,而竞争依靠企业的良好信誉,企业的信誉哪里来,重要的一条就是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每一个中标工程都需要加强管理才能取得利润,砼工程量的多少,质量的优劣,工时、机械台时的利用,资源、能源的消耗,资金周转的快慢等等,都会直接地或间接地在成本中反映,运用成本管理这个手段,就可以对上述这些方面起组织和促进作用,因此,必须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实行科学的、全面的、综合的成本管理。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和考核。成本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成本控制,就是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对工程成本形成的预防、监督和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施工成本费用被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抓安全促生产,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安全生产以人为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中技术管理工作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制度,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有力的制度来约束人。狠抓落实,用血的教训说明安全生产与每个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使职工增强执行规程制度的自觉性。 并对各类大小事故认真开展调查分析及时写出调查报告和事故通报。 用安全规章制度约束人,用事故教训教育人,以奖优罚劣激励人。在职工中形成“抓安全就是抓生产的综合性治理”,从而使职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平时加强职工培训,提高整体素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中属技术密集型企业,对人的素质要求高。

篇(9)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醴陵市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0005102

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将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道路。总理在考察江苏家庭农场时就指出,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大方向,会对新型城镇化形成有力支撑。醴陵市作为株洲的一个县级市,近年来一直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任务来抓,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运用新思维,采取新举措,以突破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瓶颈,实现优化发展。

1 醴陵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1.1 主导产业稳步发展

2011年全市农产品加工工业总产值达18.6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3.4%,以金巢、湘洲、吉泰等龙头企业为代表的粮食、畜禽养殖及加工的产业链逐步形成。2011年全市共有29家休闲农业企业,总投资规模达5972万元,年经营总收入为2530万元,比上年增长28%,实现利润总额750万元,比上年增长38%。

1.2 农业产业化龙头不断壮大

截至2011年,全市有496家涉农生产加工企业,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涉农专业合作社317家。2011年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41969万元,实现利税3023万元,建立农产品基地13.78万亩,带动农户1.79万人。

1.3 特色产业发展较快

截至2012年,醴陵市已建立优质稻基地63万亩,油茶基地4.7万亩,蔬菜基地18.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17.9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1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

1.4 农民合作组织蓬勃发展

2011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17个,业务范围涉及种植、养殖、服务、流通加工、休闲娱乐等五大类,入社农户8.4万户,农户入社率42%,合作社已覆盖全市21个镇街。2011年醴陵市合作社销售产品总值8.4亿元,为成员带来纯收益20113万元,户平2663元,人平增收609元。

1.5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醴陵市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依托,不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和产业化建设力度,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资达到了10753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8262万元,产业化项目总投资2491.82万元,改造中低产田14.1万亩,使项目区每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0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200多万元。

2 醴陵市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措施

2.1 政府参与

醴陵市积极开展良种化、规模化、特色化、大户化、体系化的“五化”基地建设,为农业产业优化营造了一个便于农户与市场连接的制度环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醴陵市制定了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基地及市场建设,以及农技服务体系的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县级农业网站建设。

2.2 科技支撑

按“一个主导产业、一名首席专家、一支专业队伍、一笔专项经费、一套考核办法”的模式,醴陵市启动了专家团队建设,以“阳光工程培训、雨露计划、劳动技能培训”为载体,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企业技术人员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2.3 企业带动

醴陵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采用“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组织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合作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2.4 农户实施

农户致力于生产经营,提供初级农产品,输出劳动力,并依靠龙头企业进入市场,分散市场风险,分享产业化经营过程的平均利润,增加了收入。主要做法有:(1)充分尊重农户经营自,通过利益联结机制驱动,积极引导加入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中;(2)农民出让土地使用权给企业并从中获益;(3)鼓励、扶持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风险。

3 醴陵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能力弱

醴陵市农产品加工涉及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纺织、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家具制造、造纸及纸制品、农产品化工等8大行业及其23个行业小类,共77家,但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带动力非常弱。规模以上的加工企业只占农业经营单位数的4%,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生产、销售农产品的农户还不到2万户,与广大农户迫切需要解决的“卖难”要求不适应。

3.2 农产品加工层次低

从加工的层次看,“四多四少”特征明显:粗加工多、精加工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老产品多、新产品少;内销产品多、外销产品少。例如,大米加工近几年来虽然神农米业等龙头企业在清理、砻谷、碾米、分级、抛光、色选等方面的工艺水平有了比较大的提高,但在提炼米糠油、谷维素、方便米粉等形成系列品牌方面仍然进展不大;竹木加工主要以一次性竹筷、生产指接板、普通木板为主,产品科技含量低,增加的附加值有限。

3.3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

首先,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链不长,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缺乏,科技含量不高,全市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只占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22.6%,龙头带动效应不明显。其次,企业管理落后,农业产业化企业多以家庭式经营为主,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市场营运水平、专业知识水平都相对较低,一般都是靠原始积累,逐渐扩大。

3.4 经营组织程度不高

区域内集中连片的专业村组和专业大户不多,有市场无基地、有基地无市场的问题并存,使农产品生产和企业规模效益难以提高。龙头企业重加工、轻培育,重流通、轻服务,基地建设重生产、轻市场,重数量、轻流通,龙头和基地、企业和农户之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联盟合作机制。

3.5 科技发展滞后

目前,醴陵市化肥农药生产和使用都处于高消耗、高成本、强污染、低产出的状况,据统计,每年有60%的农业药剂流入水中,造成了水资源大面积污染,农业排水已经成为了环境三大污染源之一。归根到底,这是由于科技水平低造成的。农业管理部门对生产和科研方面的投入很小,相关科研单位资金匮乏,大量科研项目因资金问题一度搁浅,新科技难以推广,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很慢。

4 优化醴陵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4.1 扶持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贸易为主,与农户有机结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农民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经营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政府应该对龙头企业的技改项目、精神加工项目和先进设备引进与更新等进行补助,对出口创汇大、带动效应好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

4.2 稳步实施名牌战略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醴陵应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的优势,以水稻、生猪、柑桔、蔬菜等传统主导产品作为重点,实施优质种苗工程,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以及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资源,提高产品的技术内涵,调整产品内在质量结构,进一步提高产品的优质率和商品率。

4.3 大力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是农业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的过程,需要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产前的信息服务、产中的技术服务和产后的流通服务。因此,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需提供优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各行各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已制定的农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要坚决落实到位,同时加快制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用电、用水、用地、贷款、人才引进、科企对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绿色通道。

4.4 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素质

其一,以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采取“派出去”或“请进来”的形式,组织市乡符合条件的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农业技术深造,同时聘请涉农专业专家、教授对农民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教育和指导。其二,通过开展各种培训班的形式,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理论教学和现场指导,并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到发展前景较好的基地参观学习,了解种植、养殖、加工、两种培育等先进的科学知识。其三,建立健全技术推广网络,完善乡镇一级技术推广机构,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建立村、组两级技术推广组织。其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议从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专门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基金,用于奖励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工作成绩突出者。

4.5 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涉及到各个相关部门,单一的职能部门难以强力推进,建议政府成立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由市乡镇企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国土局等部门予以配合,建立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其次,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工作责任制,制订农业产业化发展绩效考评办法,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项指标纳入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内容,杜绝相关职能部门在农业产业化问题上互相推诿、不作为等行为;再次,加大资金投入,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增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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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若峰.农业产业化经营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8.

[3]白人朴.农业产业化时实践与探索[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3.

[4]薛亮.关于农业产业化几个问题的探讨[J].管理世界,1997,(5).

篇(10)

1.1绿色营销在我国的实施状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愈演愈烈,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冲破“绿色壁垒”的限制,我国更是加紧步伐跟上世界的潮流。以食品为例,2004年,全国共有2836家企业的6496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实物总量达4600万吨,年销售额超过860亿元,出口额12.5亿美元;产地监测面积596万公顷。从产品的类别结构上看,种植业产品占61.4%,畜牧业产品占17.2%,渔业产品占4.1%,其它类产品占17.3%。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有三个显著特点:①发展速度全面加快,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增长61%,企业增长38.5%;②品牌形象进一步树立;③产业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发展形势还是不错的。绿色营销更是出现在各行各业,绿色BUS和绿色TAXI概念的出现,绿色房屋、绿色服装等等绿色产品在我国已逐渐形成一种消费时尚。可见,绿色营销的实施在我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1.2绿色营销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虽然绿色营销在我国已取得很大成绩并且也越来越受关注,但从全球范围内来看还是起步较晚的。况且在我国实施绿色营销策略也局限在部分实力雄厚具有远见的企业,而绝大多数企业仍停留在非绿色营销阶段,这当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难点:

(1)企业本身存在着经营思想落后及环保投资力不从心的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的经营思想仍处于以传统营销观念为主同时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向新营销观念转变的阶段。很大一部分企业的绿色营销观念还未得到根本转变。由于实施绿色营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得追求当前利益最大化的企业缺乏绿色营销的内在动力。

我国现有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严重亏损,加上实力比较单薄的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大量存在,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决策者即使转变了观念,且有环境保护的决心,但由于投资成本问题,也总是难以付诸实施。

(2)社会大众绿色意识薄弱,消费水平带动不了绿色营销。

我国公众的绿色意识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总的来说,整体环保意识仍然十分薄弱,消费者还没有作为一支独立的绿色力量登上环保舞台。

如今,绿色产品的售价比普通产品至少高20%以上,属于高档品范畴。由于绿色营销需要绿色消费来驱动,而在我国,这样的价格显然不太适应消费者的整体消费水平,使得追求价廉物美的大众消费者没能从整体上实现对绿色产品尤其是环保产品的消费。因此,目前国际上推行绿色价格比较成功的都是西方发达国家。

2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是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战略的前提

2.1企业本身要树立绿色营销观念

企业确立绿色观念的最关键的问题是提高领导者的素质,转变领导者的观念。因为企业决定走什么样的路,只顾当前利益或者注重长远发展最终还是取决于领导者的决策,是领导者的觉悟问题。绿色营销观要求领导者要有全局、长远的发展意识。领导者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进行生产、营销决策和管理时,都必须时时注意绿色意识的渗透,从单纯追求短期最优化目标转向追求长期持续最优化目标。

企业也要注重树立内部员工的绿色营销观念。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企业内部从普通员工到最高决策阶层在绿色理念上形成统一的认识,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绿色文化,树立企业的整体绿色形象。企业只有树立了绿色营销观念,才能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切实把环境保护贯穿于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包装、使用以及服务等各项环节中。

2.2企业要将绿色意识融入社会大众思维中

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是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最大动力。有一份全球性的调查报告显示,40%的欧洲人喜欢购买绿色产品。其中66%的英国消费者愿意付更高的价格购买绿色食品,80%的德国人和67%的荷兰人在购物时考虑环境问题,有77%的美国消费者以环境保护者自居,愿意为无污染产品及能再循环使用的包装多付钱.可见,消费拉动需求。企业为了使绿色营销得以顺利实施,并能取得预期效果,应注重对社会大众灌输“绿色意识”,在一些环保性活动中加强绿色宣传,鼓动消费者积极向“绿色”靠拢,从而使消费者对企业的绿色营销表示极大支持,自觉地、自律地引导自身的消费行为。

3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

3.1准确搜集“绿色”信息

面对大量的绿色商机,企业应建立有效、快捷的情报信息网络,在分析自身经营特点和状况的基础上,搜集绿色市场信息(包括绿色资源信息、绿色产品信息、绿色消费信息、绿色技术信息、绿色竞争信息等等),深入研究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正确选择目标市场和进行绿色产品的市场定位;搜集保护绿色的法规、信息和竞争对手信息,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企业应将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分析绿色市场变化动向,绿色消费发展趋势,为绿色技术和产品开发以及实施绿色营销提供依据。

3.2企业产品要进行“绿色化”

绿色观念正在激起许多国家制造商的热情,许多公司已经认识到,赢利机会应以制造“无害环境”的产品为前提,开发清洁工艺,推出无污染产品,并加强废物的回收利用。产品的“绿化”要求企业在设计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做到“无污染”。

(1)加强对绿色产品进行研发。以产品销地市场和产地市场的最新环境标志制度和最新国际标志制度为依据,争取新产品能获得绿色标志;产品的包装设计尽可能短、小、轻、薄,节省材料;所采用材料要无毒无害和可分解处理;产品的生产过程的废弃物和使用后的产品和包装要可回收再利用;产品结构要简化,易于拆卸更换或重新组合;采用先进的防伪技术以区分绿色产品与普通产品。

(2)注重产品的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力,以资源的综合利用为前提。绿色产品的生产过程,应是“一种清洁生产”过程,它包括:尽量少用、不用有毒有害的原料,无毒、无害的中间产品,尽量减少生产过程的各种危险性因素;选用少废、无废的工艺和高效的设备;物料的再循环(厂内、厂外);简便可靠的操作和控制,以及完善的管理等。节约原料和能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后不含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因素。

(3)强化产品的生态包装。作为商品使用后的主要废弃物,包装已构成城市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不可忽视的污染源。在社会环境的呼吁下,“生态包装”已成为时尚之一,越来越为商家和消费者所重视。

(4)注意对环境标志的使用。企业在给产品命名和选择品牌时,要符合绿色标志的要求,符合“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志产品式包装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企业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印上这种标签,用以表明该产品的生产、使用及处理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使其产品具有一般产品所不具备的环保价值,这样不仅树立了企业形象,而且还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加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3.3确保分销渠道“绿色化”

绿色渠道的畅通是成功是实施绿色营销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实际运作中分销渠道必须确保产品的绿色品质,体现绿色理念维护企业与产品的绿色形象;要尽量缩短分销渠道长度或采取直销形式,缩短绿色产品流通的路径和时间,减少绿色品质在流通渠道中的“流失风险”;选用绿色的运输工具和存储仓库,要对分销渠道的绿色质量进行监督、更新和维护,以保证各批次的绿色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总处于绿色环境中。

3.4对整个促销活动进行“绿色化”

为维护产品的整体绿色形象,企业的整个促销活动也要进行“绿化”。

(1)对广告进行整体“绿化”。企业不仅要为绿色产品做广告,而且要在广告过程中注意环保,无论是经费的分配还是媒体的选择,都要遵循“绿色”原则。即要尽量地节约广告费的开支,减少资源浪费,在既定预算费用内要合理使用,使其产生最佳效应,以使广告经费既不影响绿色产品销售又不浪费,而且要尽量选择能高效使用资源、成本低的媒体来传递绿色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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