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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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篇(1)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办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二是组织全办职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广泛宣传。把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qq、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深厚氛围。

三、重点工作及目标

(一)办公设施及相关设备

整治重点:全办职工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事关生命财产安全,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办公场所的用水用电安全,定期对每个办公室、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办公设施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二)居家水、电、气等设施

整治重点:全办职工要做好居家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措施,定期维护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用水管道等,避免发生生活安全事故。

四、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召开职工大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形成统一认识。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根据本单位拟定的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排查安全隐患,填写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三)重点推进(2021年)。强化安全责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回头看”,做好总结分析,固化相关经验及做法,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篇(2)

1、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做到对责任企业、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到位、信用惩戒到位,及时发现纠正不按规定处理处罚事故的问题,强化违规必追责高压震慑。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推动企业安全总监制、专职安全员委派制落地。严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控主体责任。严查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安全“三类人员”不培训上岗、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在岗履职等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推进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达效扩面。

二、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生产经营单位法治观念淡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违章蛮干,甚至违法违规生产。

2、末梢管控不到位。个别企业和项目责任制浮在表面,计划方案流于形式,违章作业屡见不鲜。

3、素质技能不达标。建设行业一线作业人员多为临时工和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安全知识缺乏,技能素质不高,往往致使他们既是事故的制造者,也是事故的受害者。

4、安全监管机构专业力量不足,工作保障薄弱,监管力度和效能有待提升。

篇(3)

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常务会上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共制定了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涵盖我县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于7月底印发全县。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和《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联络、督查考核等8个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联络、每月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的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各牵头部门按照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全县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全面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开小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党组会多次传达学习相关精神。充分利用每月17日的“扶贫走访日”和每周六的“扶贫工作日”走访契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会邀请应急局培训安办主任66人,通过“五进”活动进学习、进家庭共计宣传66次,2万余名师生和家长接受学习教育。县委党校将安全宣传活动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深入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的契机,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尤其是独居老人,着重提醒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避免因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县委编办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77次中心组学习活动、15次集中宣传活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截止目前,已有98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21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5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发生以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机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采取“过筛子”检查方式,盯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确保监管到位。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检查组深入县乐中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利鑫页岩砖厂等页岩开采企业,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页岩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辨识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员工,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科学确定安全隐患类别和登记,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各类场所的风险特点,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常态管控措施,也包括了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指导各场所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前期指导辖区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

6.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公路道口设置的监管,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加强对老旧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7.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持续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

8.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排水、住房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不间断的对社区、居民、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不留余力的消除火灾隐患,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传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建筑物35㎡,城市危房加固改造数量10万㎡。

9.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风险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积极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控制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经过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量较大的企业为凯达门业有限公司、涌德电子有限公司、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立江电子有限公司。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污染投诉处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清晰等问题,针对检查中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开展危险废物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工作,截止目前申报备案的企业2020年共转移危废617.652吨。

11.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工作组实地深入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深入我县中沃建材有限公司、湧德电子有限公司、江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县德宝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针对不同行业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1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7月30日,县市场监管局召集县人民医院、金银山游乐园等重点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在我局7楼会议室举行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清单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使用单位要抓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县特种设备安全群、专题培训会、入企业监察时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自查自检。

13.农业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加强了农机监理信息管理。建立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二是加强了对拖拉机安全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牌证管理,开展了拖拉机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等以及警监联合执法查处拖拉机违章行为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注销报废变型拖拉机65台。三是强化对农机企业安全监管,对农机经营场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型农业机具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四是加强农村户用沼气的管理,深入农村开展安全宣传,同时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检查以及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安全监管。

14.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工作责任落实,目前65学校均已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应急演练。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共排查校车46辆。三是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和联合排查整治机制。

15.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发生以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合力做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流通运输监督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三是以清单制工作为抓手,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初步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16.商贸流通领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落实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线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施、火源、电源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做好清单制的制定,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物流仓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确保安全落到实处,以季度党组会进行安全生产研判,明确具体的事项和检查标准,并及时告知商贸流通企业,安排专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接,解疑答难。

17.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县经科局与管道公司一起,全面排查县域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针对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预计12月底前完成D720管道的搬迁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126个工作组,督导检查257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85家,发现隐患442处,目前已整改完成430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共计21次,罚款13.3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进“五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篇(4)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2021年12月22日,由矿长XX组织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XX安〔2021〕14号)和《XX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10月份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22日,共完成51项,12月新增完成4项,分别如下。

1.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对接,完成了进度计划。完成了“矿井存在资源增划风险”项目。

2.矿井达到二级安全高效矿井条件。完成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进度缓慢”项目。

3.地测科全体人员加强了理论和实践学习,分析判断能力明显提高。完成了“对照物探影像、数据分析不透彻,经验不足,研判精准度不高”项目。

4.矿对矿井所采煤层各采区均进行了瓦斯参数测定;并对采掘过程中对邻近层的瓦斯参数进行考察。通过参数测定和考察结果,制定了2022年矿井灾害治理手段和方法,并定于2022年对2024年开采的-3116备采面进行超前瓦斯治理,形成了超前治灾理念。完成了“对煤层、邻近层、围岩的瓦斯参数未认真考察,治灾手段选择未充分论证。超前治灾的理念未形成”项目。

(二)完成进度情况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51条问题隐患均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工作要求

篇(5)

【正文】

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开展组织开展油品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

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法打击不合格油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油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共抽查陆丰市辖区内加油站40个,48批次油品,其中,汽油13批次,柴油35批次。经检验,有3批次柴油产品不合格,均已立案处理中。

此次行动,按照上级不低于80%的抽查比例,对我市油品经营单位开展了集中检查。同时兼顾随机抽查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将上一年度有过不合格油品经营记录和有群众反映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油品经营者设定为跟踪抽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没有相关违法记录的经营者适用随机抽查,按比例实施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油品经营单位销售的油品,核查被抽查油品的进货票证、库存量以及供货商等产品信息。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油品质量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2020年度资质认定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通过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对全省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开展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综合性能检验或尾气排放检验业务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高压态势,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业秩序。

共监督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4家,发出《问题确认表》3份,要求机构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供整改资料。

三、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黑加油点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2020年10月31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甲子镇政府、南塘镇政府、铜锣湖农场开展蓝天保卫战黑加油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污染隐患。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线索,先后对甲子镇、南塘镇、铜锣湖农场等地涉嫌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清理清查,发现存在非法销售成品油的黑加油点4家,现场共查获黑油罐车2辆,加油机2部,汽油700KG,柴油110KG,已由当地政府依法查扣、拆除非法加油设备、工具及黑油罐车,4家黑加油点均已被依法取缔。

此次活动,严厉打击了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整肃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篇(6)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把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任股室:国土综合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二)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科学编制实施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减少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推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强监管严执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产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好我县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违”执法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县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合法。强化行政执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资源局、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责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归类,明确整治的重难点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巩固提升与成果汇报(2022年)

采取措施巩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确保隐患不反弹;将行动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篇(7)

在这个关键时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式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

“出台《计划》,目的是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使全省地表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水生态系统逐步修复,重现江河湖库秀美的自然风貌,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广东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全省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广东全省仍有22.2%的省控断面水质达不到功能目标要求,其中6.8%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4.1%的水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28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有待解决。

面对现状,《计划》将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准年定为2010年,并分别对2013、2015、2020年提出了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的目标要求。

一年新进展,广州珠江河段实现稳定达标,石马河、淡水河、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13年阶段控制目标等。

三年新突破,至2015年底,广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源水质显著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珠江三角洲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消除劣V类,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广州珠江河段在举办“亲水节”期间水质达到Ⅲ类等。

八年水更清。至2020年底,广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90%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以上,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省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佛山至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等。

重污染流域治理推行“河长制”

《计划》指出,广东将实施分区控制,通过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来推进新一轮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对珠江广州河段、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花地涌、深圳河、淡水河、石马河、前山河、茅洲河、独水河、大燕河、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污染流域的治理实行“河长”责任制。即:按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由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此外,广东还将制定“河长”考核奖惩办法,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批评;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提拔。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河长”通报表扬,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并报组织部门作为提拔参考。

篇(8)

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现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排查整改各类隐患,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全风险。推动交通系统将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每季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二)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平安交通”安全体系试点、风险管理、安全诚信、企业标准化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理清监管职责,形成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层级分明、互促互补的合力。坚持责任导向,把属地的党政领导责任、行业和业务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职工的岗位责任,依法落实到基层、每个职位、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建立领导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岗位责任清单,并向社会相关部门公布,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隐患整改的督查、违法违规操作的查处。

(四)狠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是依托“网格化”,三级网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筛选确定本级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监管。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按照搬迁、取缔、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等4类隐患建立台账,逐个类别、逐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复查、直至销号所有环节的闭环管理。加大行业专项整治力度,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遏制力,带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向好。二是按照安全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范标准化、现场管理可视化的要求,所有企业要建立隐患自查自报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坚持“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所有企业要建立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防管理。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每季度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暗查暗访、问题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形式,排查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季报告”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隐患问题。四是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严格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围绕“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以及汛期前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工作情况,加强行业监管的力度,重点是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复工复产和春耕秋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应急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结合“两客一危”实施方案,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深化车辆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力度。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除雪防滑、公路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公路保通保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七)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上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桥梁、道路施工安全的现场管理,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经检查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考核细则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事故死亡率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巡查、约谈、述职评议,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系统通报,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篇(9)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省、市、县三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体会,强化学习效果,统筹安全和发展。

二、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化“五进”工作

以安全宣传产品为抓手,推广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分行分群进行应急知识科普和安全理念宣传。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和“安全志愿者行动”开展服务活动,积极落实“安全之声”广播宣传,实现社区宣传栏100%全覆盖,压实“进社区”责任。

三、创新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篇(10)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意识,筑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各文物、纪念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省政府年度考核文物安全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府与文物所在地的镇、街、局等签定《文物安全责任书》、指定文物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协调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队伍管理,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3.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要认真履行会议会址、会议纪念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会议会址和会议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具有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可移动文物。

2.重点整治。杜绝在会议纪念馆内的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保障用电安全,加强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在各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节点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纪念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4.自查自改。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本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切实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尽快整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有关标准和防护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火灭火能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作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确保良好使用效能。

(四)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实施精准化管理。会议纪念馆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严格实施定期对馆内和会议会址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

3.健全消防队伍。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消防力量。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要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对野外的不可移动文物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会议纪念馆要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区文旅局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五)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认真组织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会议纪念馆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三年行动自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始终。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合理安排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时段与时限。开展部署动员,将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幻像馆单位,做到全行业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责任单位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区文旅局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导会议纪念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全面增强会议纪念馆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要充分认清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听取行动进展和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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