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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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与普通高校大可相似,一方面职称评定大大地调动了广大高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但另一方面,在职称评审标准等方面又出现了较多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职称评审中的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申报与其他高校申报大同小异,都是为了提升教师的地位和学术水平的,其申报条件通常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师资格、学历及任职年限、外语水平等,这些条件既是基本条件又是硬性条件;评审条件则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科研业绩等;职称评定是一种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与教师的成长以及高校的发展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实际操作中又存在一定的问题。
(1)普遍性问题
在职业院校中,职称评定最大的问题在于“评”与“聘”不分,职称评审功利化、行政化严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将所有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等级与工作待遇相关联起来。这种做法通常能在极短时间内收到实效,其收益和回报等也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在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等级提高后,却又缺乏与之配套的考评措施的监督机制,从而容易使教师职称评定的思维和行为趋于功利化。比如在评职称之前,被评定教师为了达成目标,刻苦钻研,但评定目标达到之后,很多人基本上就不再做任何与科研有关的工作了,也不,更不搞学术,停留在原有的学术水平上沾沾自喜。这是及容易带来学术腐败,弄虚作假等严重后果的;在这一点上高职院校与其他高校区别不大,在教师职称评聘权力和利益分配上,趋于行政化。从那些评定的条框中可见,在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定硬性要求中,除去对教师的德、能、勤等作出具体要求,更关键的是在于个人的业绩,也就是说,主,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趋于业绩化。此外教学与科研所花费的时间不平衡,容易使教师忽视了教学工作,一门心思评职称。而一些教学能力强又具有感染力的老师,他们又经常困于科研业绩达不到评定的要求而不能参与或评不上高级职称,致使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陷入恶性循环状态。
(2)特殊性问题
由于高职院校教师的来源和教师职称评定的历史原因,致使高职院校教师具有自身特殊性,因而高职院校职称评定也必定会面临一些特殊问题。对于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和评审,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标准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并未考虑高职院校的特殊性所在,特别是高职院校教师的特殊性所在。而高职院校教师更应该注重的是教学能力及其业绩的提高,尤其是教师的技能水平的提高。毕竟高职的含义更多在于技术上的提高,而非仅仅是学术和职称上的提高。例如,对于高职院校的示范操作课老师,他们更加注重的是其动手能力和示范操作、指导的能力,更加趋向于实践。因此,与高校一个模式的评价机制明显与高职院校教师所要求的特殊性相背离,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评定肯定不利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健康成长。甚至他们会不同程度地反抗和反对,或者直接放任自流。
二、高职院校职称评审问题的原因
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工作对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作用重大。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使得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聘中存在的问题重重,其导致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与高职院校的特点不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有名无实等。
(1)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与高职院校的特点不符
凡是有关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文件和政策中,对其科研成果的要求是占主导地位的,而教学则排在其次,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的产生。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于那些教学效果欠佳甚至是没有太多教学效果的老师,他们通常会因其科研工作业绩好或者比其他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强而顺利地评定职称。而有些教学质量高的老师,却因为科研业绩不佳而无法晋级职称,这两者之间的弊端非常明显。而评定标准中,教学能力至多仅作为其破格晋升的参考指标。这种标准明显是显失公平的。
(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有名无实
评职称的主要作用在于对教师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二是教师的任职资格。这两者之间孰轻孰重,其实很难于衡量。而对教师的任职资格评审,对聘任职务起着及为重要的参考作用,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反应则是实际工作的需要,被评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技术水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设置要以实际需要为考量条件,并明确其职责和任职条件。否则容易让人误认为评职称就是评职务;高职院校在组织教师职称评定的时候,经常性地将评与聘混淆在一起,这种相互混合的后果必将直接导致高职院校教师侧重职称评定,过度关注职称是否得到提升。从而也将过度关注竞争对手也就是其他同事的职称评定情况。
(3)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不到位
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中,集中评审是高职院校职称的评定最为主要和常采用的方法之下。即由申报者上交材料,然后由学科组专家或评委将所有上交的材料集中审阅,然后以无记名方式就合格与不合格等标准进行投票,当场表决。通常情况下,如果学科组的成员放在一起评定者的专业一致,其评审就比较客观公正,而各级评委会对晋升的人数有着硬性要求,也就所说的指标标注。但在地实际操作中,其评审对象专业不可能一样,专业五花八门,而大部分评委专业方向也不可能都相同,其投票选择就必定很容易受其他人的盲目性引导,导致了投票的盲目性产生,影响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公平性和客观性,从而也导致了评定工作的先进行无法实现。
三、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的对策
目前,教育理论界对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主张废除职称评定,实行岗位聘任制度,其强调的是按照需要设立岗位,然后进行公开招聘,直接聘任。另一种不主张废除职称评定,但是要看是否有岗位,主要还是要考查竞聘这个岗位相关人员的条件,即要实行评与聘分开。本文认为,不论如何进行评定改革,高职院校的职称评聘必须要有明确的导向,即要以有效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为主导评定目标,并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评定指标体系建设
与普通高校有所不同,高职院校的宗旨就是培养学生并安置学生稳定就业,为学生能学到一技之长而努力,并为社会培养技术型和应用型人力资源而作贡献,因此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其高职院校办学的重点之重点。所以,职称评定指标体系就必须要与这一宗旨完全吻合;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评定系统,应重点关注教师在教室里与教室外的能力,重点关注其实践和动手能力,包括教学能力和实践两方面能力,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考核力度,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职称评审,引导教师队伍转型,提高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教学和科研质量,提高其培养技术性合格人才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完善聘任与聘管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对教职工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主要表现在价值观和行为导向上,这是促进高职院校平稳发展的主动力。高职院校要根据行业性特点来建立规范的聘任与聘管制度,走正规职称评审和聘任流程,制定具体的聘前、聘中、聘后实施规则;聘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杜绝“关系户“,岗位设置要符合现实需求,更要求科学合理,量化考核指标的制定要考虑全盘,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均需要考虑到位;聘中采取按岗、择优原则实施聘任,使广大教师在被聘用后能适应自身发展需求,及时作出调整,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工作的竞争和激励机制;聘后,应该更加重视动态管理工作,对在竞聘中取得上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签订聘约制度,并颁发聘书,同时建立单位和被聘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在聘书颁发时要共同商定聘期,要绝对地废除职务终身制;一切在岗人员均要实行岗位工资制,使岗位与工资待遇对接。
(三)建立职称评聘监督机制
众所都知,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中,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其评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按原则办事,同时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相应地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也就是说要设立第三方监督审查机构。比方说,学校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成立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对广大教师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进行全面的了解,可以通过查看相关评定者的资料、下发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来获得相关资讯,全面掌握职称评审工作进展情况。从高职院校的能够从具体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构建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力求全面提高高职院校教育水平,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社会人力资源,这是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
高职院校职称评定的的特殊性决定了高职院教师职称评定的难度,但这项工作是必不可少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高职院校在教师职称评定时,一定要通盘考虑,兼顾特殊情况,照顾一般情况,从而使职称评定能圆满达到预定目标和要求。(作者单位: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乡(镇)、村、组等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农业、畜牧、工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村实用技术人员。
第四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承担相应技术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按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分为农业工程、农艺(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农牧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等五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从事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应用等种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从事畜牧(牛、羊、猪、马、驴、骡、兔)、家禽(鸡、鸭、鹅)、蜂和特种经济的饲养管理、畜、禽繁殖,饲料生产与加工,环境保护与动物卫生保健及相关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从事农牧产品加工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从事运输、营销、中介服务行业的农村经纪人才。
上述各专业均加注在相应职称名称之后。如农技师(农业工程)等。
第六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等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各等级分别对应的技术称号名称如下:
(一)初级:农技推广员、助理农技师。
(二)中级:农技师。
(三)高级:高级农技师。
第七条我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第八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通过评定或认定的方式取得。高级职称通过评定取得;中、初级职称通过认定取得。
第九条国家已建立准入制度和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的专业,不进行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
第十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或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员)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能按技能要求基本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一般技术内容,了解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的主要结构原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能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③了解种植、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能承担规模种植、养殖的技术操作工作。
④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1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50%以上。
⑤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能独立承担农牧等产品的运输、营销等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或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参加区县(市、区)以上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100学时以上的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或已被乡(镇)确认为某一专业的示范户且连续两年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助理)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生产程序和操作技能,能发现并排除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设施的简单故障,具有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③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2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50%及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1倍以上。
④能因地制宜的提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建议,帮助农户做好农牧等产品的收购、营运、工作,为群众致富作出一定贡献。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累计参加区县以上部门组织的10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200学时以上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
④取得初级(员)农业技术称号4年以上;
⑤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初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中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能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相关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较复杂农机具和常用设备,能协助开展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组织并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能对农户进行有关试验、示范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辅导,具有采集与处理试验数据的一般知识,能独立撰写单项的技术工作总结。
③结合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本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某些技术难题,在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
④种植、养殖、加工等示范大户,近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并能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共同发展,已产生一定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⑤在经济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制定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项目规划和产品流通、销售、加工方案,在引进资金,促进流通,加强合作,创建品牌等方面成绩显著。
⑥能指导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初级(助理)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半年以上取得结业证书;
⑤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县(市、区)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⑥在县(市、区)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⑦受县(市、区)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知识和技术要点,独立制定生产计划、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②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分析解决当地生产及业务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③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有独到的生产、经营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并带动周边农户(至少2/3以上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独立处理经营活动中的业务问题。能进行经营业务的洽谈、经营合同的起草,具有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的能力。
⑤熟悉农村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技术和技能。有丰富的农业经纪实践经验,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
⑥具有承担农业技术实用人才培训施教能力,或具有讲解、传授本专业知识或技能的经历。
⑦能指导中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中级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市(州)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⑤在市(州)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⑥受市(州)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等。
第十一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由相应评(认)定组织负责。高级职称由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中、初级职称分别由中、初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1次,中、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每年应不少于2次。
第十二条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的组建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中、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按原农民技术职称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市(州)和县(市、区)负责组建。
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从取得农业技术职称的农技人员中遴选,并充分考虑其专业覆盖面。评(认)定委员会成员应是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具有较高技术职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须在15人以上,且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11-1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
第十三条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程序是:推荐、审核、评(认)定、颁证。
(一)推荐。按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范围和条件,对符合本通知第五、九条规定的人员,由其所在的村委会或相应的专业协会负责推荐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贡献、成果,以及相关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并由被推荐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拟评(认)定高、中级职称的,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行政区域管辖权报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对暂不具备组建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市、州,其相应的评定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委托。
(二)审核。被推荐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其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送当地乡(镇)政府审核,经审核材料属实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负责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应评(认)定工作部门(机构)。对推荐材料的审核,要重点审核能证明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贡献、成果的相关材料是否属实,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定与认定。各级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及评(认)定标准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或认定。具体的评(认)定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议形式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以会议形式进行评(认)定的,必须有2/3以上的评(认)定委会成员出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1/2以上才算通过。以现场考评方式进行评(认)定的,其考评标准须逐条量化,参加现场考评工作的评(认)定委员会成员仍应达到评委会组成人员的2/3以上,并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被考评人进行逐项打分,经统分计算出的平均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算通过。
(四)公示。对按规定程序通过评(认)定相应职称的人员,由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对在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组建评(认)定组织的部门(机构)进行查实,并由市(州)或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其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级职称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行文公布认定结果;高、中级职称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公布评(认)定结果。
(五)颁证。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印章的《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高、中级职称证书由市、州职改办颁发;初级职称证书由县(市、区)职改办颁发。
第十四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要将申报人员所从事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将申报人员自身的科技应用能力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对有特殊技艺,贡献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十五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符合评审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省职改办直接推荐评审高级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推荐参加各类优秀专家的评审选拔。
(三)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申报省外专局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或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四)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享有与聘任单位平等签约的权力。
(五)乡镇农业基层服务组织和集体单位在农村招聘农技人员时,优先从具有相应农业技术称号的人员中挑选。
(六)在进入农村人才市场进行人才引进、交流和劳务输出时、优先选拔推荐。
(七)优先与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服务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推广合同。
(八)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活动,或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九)优先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学术技术资料、信息等。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
第十六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钻研业务和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二)努力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任务,带头搞好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服务,积极向当地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带动当地群众共同致富。
(三)积极提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当地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七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统一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规划,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为他们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要每年定期将本地区取得相应职称的人员总量及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省职改办。
第十九条本办法下达后,不再进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四川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原制定的关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均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原已通过评审取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持《四川省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加注专业类别,或重新换发《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
一、我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省政府职改部门积极探索,于1999年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组建职改领导小组,为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积极搭建职称评审服务平台,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平稳推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力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经过各级组织的努力,社会化职称评审覆盖面得到了很大的突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同时职称评审的服务环节进一步简化,职称工作的效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目前职称评审工作在不同企业的反响也不同,在国有企事业或有资质要求的企业里,职称评审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在大部分私营或外资企业,认同度很低。分析原因,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大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的参与度不够,有的是因为不知道职称对他们的长远意义;有的因为职称与现有工资没有关系而无所谓,有的是因为他们工作流动频繁而错过了申报时机。二是非公有制企业对员工的职称评审重视不够,有的是因为不懂得员工评职称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帮助;有的是因为不懂得如何帮员工申报职称;还有的是担心员工评了职称后会提出提高待遇而增加成本不予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了制约了员工申报职称评审的积极性。三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与政府职改部门的沟通不够,宣传渠道不畅通,职称政策信息不及时,直接导致职称评审申报率偏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意义
职称评定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学术技术水平的肯定,是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一种手段。(1)有利于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职称可以综合反映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或学识、智慧、才能。每一个级别均要求专业人员除了具备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的条件外,还需具备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从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职称的晋升过程,就是对专业人员基础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检验的过程,这就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针对每个级别的标准,积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钻研业务,积累素材,努力撰写技术论文,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努力多出成果,提高业务水平。比如对学历提出要求,促使专业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2)有利于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获得了职称并受到企业的聘任,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表明了社会和企业对他的专业技术能力、业绩、学术技术水平的认可和肯定,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大大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发他们开拓创新,更加勤奋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3)有利于企业建设和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对企业来说,特别是对资质企业来说,拥有一定数量和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企业注册、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因此非公有经济组织需要培养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方面可以通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按照职称评定标准,引导、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钻研业务、做出实绩,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提高队伍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外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的建议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的人事档案大多委托政府所属人才市场管理,现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思路。(1)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员工了解职称的政策信息。一是建立一支优质的人事服务专员队伍,通过进驻高校和企业,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指导,让他们了解职称的政策、作用,使他们在各行各业按各专业系列的职业发展渠道发挥自己的才华。二是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职称业务培训,使职称政策能够贯彻落实。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加强职称评定工作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将各类职称评审动态信息对外公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称申报的程序、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以便他们按时、按质做好职称申报工作。(2)加强职称评审申报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对比较稳定,人力资源部门对于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岗位比较了解,可以针对性的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指导。但对于非公有制领域的人员来说,他们分布在各行各业,工作流动性强,情况错综复杂,需要做好几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事部门职称工作者的职称业务指导能力。职称分29个系列,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申报方式不同,申报条件和要求也不同。要根据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类指导。这就要求职称工作者不断学习,掌握所有系列的职称政策规定,具备丰富的解决问题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组织力度。完成每年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既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知识积累的途径,更是他们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根据各系列职称继续教育内容的不同,职称工作者要组织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专业的培训。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的指导。在职称申报过程中,职称工作者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申报人员参考。(3)扩大职称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在申报职称时,申报对象可不受户籍、身份和单位性质的限制,只要档案在人才市场,与工作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符合申报条件,都可向人才市场申报。同时简化职称评审申报环节和手续,通过网上申报和审核,减少申报人员往返奔波,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申报渠道。(4)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职称、专业分门别类地建立若干个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可以针对性地提供职称评审、专业培训、职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专业化和信息化,为单位招聘、人才寻访工作提供平台,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组织结构的调整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就业。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是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认定的最好方式之一,是成长成材的必经之路。从这个角度讲,为非公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审服务,有利于促进非公经济组织的发展,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聚集更多人才。这是当今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职称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周文霞.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工作手册[M].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
[2]许红华.人力资源管理[M].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这是在全国范围内继福建省之后开展民企职称评审的第二个省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夏一庆介绍,“其目的十分明确,即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在引才、聚才、用才和评价人才上的杠杆效应,引导全社会科学评价人才,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民企饱受职称困扰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贵州经济跨越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13年,民营经济增加值为343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3%,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7.3%。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人才涌入,截至目前,从业人员已到369万人。
但是,相较于民营经济整体发展规模和速度,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却远远滞后。截至2012年底,全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为12.54万人,仅占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9%,与其经济所占比例极不相符。
针对这一现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省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局就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进行调研时发现,我省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建筑工程咨询、教育等行业,而物流、供销和低端制造等行业,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偏少。在不少行业中,具有职称的人员大多是过去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取得的,这些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整个行业面临后继乏人的尴尬处境,如不能尽快改变现状,必将制约行业的后续发展。
一直以来,因管理相对松散,人员流动性较大,民营企业饱受职称问题困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常常在一线岗位上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系统准备职称评审所需材料,这使他们在职称申报提供的材料中,不能提供完整的职称申报材料,从而使他们被拒之职称评审门外,失去了职称评定的机会。
东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也认为,民营建筑企业不像国有建筑企业,他们有规范的职称评定机制和机会,而民营建筑企业却有大量的低职称人员,没有通道进入高级职称评定,当企业需要高职称人才时,只有到国企或猎头公司挖掘高职称人才(高薪聘请),但往往这类空降人员无法或者缺乏与民营企业很好的磨合,出现离职现象,这样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成本。
这些问题表明,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成长需要科学的激励机制予以保障,尤其是在职称评审方面。“尊重人才的前提是对人才的认定。民企各类人才如果能够获得职称认可,不仅薪酬福利会相应改善,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贡献率也会增加,进而为发展民营经济注入更多活力。”夏一庆说。
2012年,省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提到,“创新适应发展需要的职称设置和职称评聘办法,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提升高、中级技术人才的聘任比例,多评多聘。”2013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短缺问题,将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纳入同一申报体系,实行统一的评审标准和管理制度。”政策的提出有力促进了职称评审工作的落实。
重业绩重贡献
针对现行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2013年6月,我省民营经济职称评审工作首次集中全面开展,由省人社厅抓统筹协调,政策架构设计,省工商联与省民经局抓动员落实,明确在6个系列开展职称评审,分别是工程(建筑工程类、安全工程类除外)、经济、会计、统计、农业和工艺美术,职称级别设高、中、初、员四级。评审工作于今年5月完成,全省共7000余人申报,其中,857人取得副高级技术职务资格,5000余人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次职称评审呈现出以下四大亮点:
不唯学历、不唯资历。首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重业绩、重贡献,有3个突破:突破职称入口限制,如外语、计算机等条件均不作硬性要求;突破相关系列“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如经济、会计和统计系列,根据申报人员实际业绩进行评审;突破职称对学历和论文要求的限制,例如,对论文也不作硬性要求,中专学历能晋升高级职务,着重强调对申报人员实际能力和业绩的考察。
不受台阶限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有特殊贡献的从业人员,在首次评审中可提出破格申请高级职称,不必按部就班,逐级评审职称。《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明确提出破格申请的资格,注重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注重业内和社会认可。其中,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称号可破格直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分类评价、同等待遇。我省首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定对象为民企业员工,根据其自身特点拟定符合民企特定的评审条件,但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结果同样受认可,民企技术人员享有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重视现场答辩考察人才。民营经济组织管理相对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相关人员、部门对有关政策把握不够,导致申报材料比较杂乱,不能充分展示申报人员真实能力水平。此次评审,专门明确把现场答辩作为评价重要手段,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要现场答辩。通过答辩的评价手段能发现申报人员的工作实际成效、实绩贡献和社会影响力,给申报人员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担任评审专家的贵州牛来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金波说:“通过评审、答辩,我看到了民营企业有很多好的经验和专业特长,有的组织过重大项目实施,有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以及工作能力都特别强,当之无愧被评为高级职称。”
职称评审受青睐
首次评审在社会各界获得一致好评。贵州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石丽平感到很温暖,“职称问题有人管了”,她说,“职称评定是对民营企业和员工的认可,为企业发展增加了信心。同时,能激励员工创作激情,使更多、更好的民族民间传统工艺,得以传承和弘扬。”
担任评审专家的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胡锦明认为现在开展的民营经济企业职称评审,对推动贵州民营经济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此次评审,开了一个好头,从报名、看材料、专家评审,工作有条不紊,工作扎实。发现了大量藏于民企中的优秀人才,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但是,在省民营经济领域从业人员369万人中,本次评审仅有7000余人申报参评,直观的数据反映出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167-02
1 现行职称建设模式分析
1.1 评聘结合模式
评聘结合模式是指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进行评审时,同时进行职务的聘任。是以国家行政部门为主体,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聘任。其合理性体现在可以做到能力与级别相符,符合管理中的能级原理。但这种模式也存在许多缺陷:首先,国家主导的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多变性存在不相容,致使用人单位或长期处于高职缺编状态,或长期处于高职人满为患状态。其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成长的规律与用人单位科学设岗的基本要求不相容,因此这种模式在前几年尚可以推行,但近几年矛盾越来越突出,社会组织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成员上升空间的狭小,制约了人才的成长和晋升。第三,由于评聘结合决定了“评”与“聘”的紧密关系,必然使职称评聘的标准在“评”的公正性和“聘”的适用性之间进行争夺和摇摆,由于“评”的环节的组织主体是国家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地方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没有更多的话语权,致使评聘结合实际上是以评代聘。
1.2 评聘分开模式
从2005年起国家人事部及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实行评聘分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不再受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但聘用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岗位职数确定。这种模式避免了评聘结合模式的多种缺陷,兼顾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要求和用人单位组织结构设置的实际情况,因此受到双方的欢迎。
这种模式可简单总结为“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指导”。其突出特点为:“评”解决能力认定问题,“聘”解决单位使用问题,二者互不相干。即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全交给个人,把专业资格评审权交给社会,把聘任权交给单位。
由于过分强调用人单位的自由聘任权,这种模式也存在不足,即用人单位既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可以全然不顾来自社会的公正评价。在目前人才市场效率不高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模式,一些单位的领导就会以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聘谁不聘谁,以及高聘还是低聘,造成个别单位不正之风的蔓延。因此在评聘分开的同时,须强化来自上级人事部门的监管,提高社会评价的地位和约束力。
1.3 先评后聘模式
这种模式从时间上分开了“评”和“聘”的环节,且强调先评后聘。这种做法,基本杜绝了用人单位的低职高聘行为,既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又使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灵活度,可以根据自身的环境特点和发展导向决定人员的聘用。
2 农业职称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要求人力资源在各行业间有效配置,农业职称建设显然不适应现代形势的要求,存在多方面问题。
(1)职称终身制,缺乏动态管理措施。职称一旦评定,就不存在降级和撤销,没有退出机制,导致员工高枕无忧,业绩和表现不再是员工的关注重点,使得职称激励失效,直接影响组织整体绩效。尤其是高职称员工极易出现职业生涯的高原现象,更高职称奋斗目标的丧失,使得他们表现出职业倦怠,因为他们处于核心职位,具有较强影响力,很容易影响整个组织的氛围。
(2)重视资格评审而轻视职务聘任。虽然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取得资格与聘任职务已有了明确的区分和界定,但仍然有人认为资格就是职务,评上资格就应该聘任职务,聘了职务就兑现各种待遇,兑现了待遇就为长期聘任加了保险,不犯大错就不能解聘降聘,基本形成一评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局面。
(3)职称分类体系不健全,设置不合理。在具体职称申报时,出现了从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纷纷改评高级农艺师现象。由于农业系列技术职务分类有欠缺,农业经济专业没有正高级技术职务,而同是农业系统的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等专业都设有正高级技术职务。因此,造成农业经济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心不稳,不能安心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整天在找项目、找成果、找论文去“挂名”造假,影响十分恶劣。
(4)人才观念陈旧,职称交易和福利化严重。“福利职称观”、“学历、资历职称观”根深蒂固。长期以来,职称渐渐被用来作为晋升工资的依据,并与提高各种待遇不适当地联系起来,于是托关系,找门子,职称评定时人情味十足。出现了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等种种不诚信、不正当的行为。在有些单位中,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中的“论资排辈”、“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对年龄偏大、而业绩水平一般的人员,不少单位往往降低标准迁就照顾,助长了少数专业技术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倾向,2
(5)评价办法单一,评审程序形式化。在评审过程中,一律采用评委看材料、听介绍、投票表决的形式。一般情况下,仅凭手中的资料,难以全面了解、准确判断,再加上讦委看材料采用分工制,谁看的材料由谁介绍,介绍人的意见有很大的主导性,其他评委主要是根据介绍人的意见,结合单位考核结论以及专业组的意见进行判断,极易出现片面性和盲从性。目前的评审方式,是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这种办法虽能保证评委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也给了评委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利。
(6)评审标准、条件笼统,缺乏量化和硬化。按农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审的条件有四个:学历、资历、水平、业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业专业分类多,又没有制定细化的评审条件,造成十多个专业套用一样的标准,因此条例上的评审条件“水平”和“业绩”两部分的很多条款都流于形式,难以掌握。“学历”、“资历”自然成为评审的主要条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评审中的论资排辈。
3 深化农业职称改革的对策
农业职称建设应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坚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坚持为农业发展服务,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坚持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职称管理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职称工作体制,努力营造公正评价、合理使用和充分调动农业技术人才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实现农业人才的全面发展。
(1)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扩大评价范围,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制限制,只要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和考取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原来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向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靠拢。增设农业经济正高级技术职务,稳定农业经济技术人员队伍。
(2)改革单一评价方式。根据评审对象的不同,农业高级技术职务分别实行资格评审、考评结合和直接认定的办法。对于全日制农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农业中级职务5年的、硕士研究生任农业中级职务4年的、博士研究生任农业中级职务2年的晋升对象,由评审专家评议表决。对于不具备农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破格晋升的及非农专业毕业的晋升对象,先进行业务知识测试,成绩合格者再由专家进行评审表决。对于研究涉农专业的博士后,可由单位考核申请,省级人事职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直接认定。
(3)量化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细化、量化农业试行条例中的评审标准,将评价指标量化赋分,加大定量评审的分量。对人的评价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要切合实际,定性要公平公正。
(4)改进评审组织的管理。打破行政单位、地域限制,广泛遴选道德水平高尚、农业业务技术水平娴熟、农业科研推广应用能力强、熟悉职称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农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真正让社会和农业行业内人士来评价农业技术人才,以达到社会和农业行业内来认可农业技术人才。
(5)强化聘任制度,继续破除终身制。1986年提出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实践证明,推行聘任制度和破除终身制度的改革思路是正确的。使职称工作走出“重评轻管”的怪圈,必须在这“三个管理”上下功夫。聘任管理要重点抓好按聘约进行管理;考核管理要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进行量化考核,重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挂起钩来;对职称基础性工作的管理,主要是严格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增强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6)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结合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要适时改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办法。实现单位聘用与职务聘任的合一。要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续聘的依据,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灵活规范的聘任聘用相统一的机制。(7)逐步推行农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对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推行注册登记制度。首先对高级职务资格进行定期复审。凡已取得农业高级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一定的工作量,有新的科研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暂缓登记,并给予一定延长期。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人事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在医院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0%以上,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政策的放宽,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现就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谈谈自己的工作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关键
职称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带动一个单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职称工作的领导,把职称评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医院要成立以院领导及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审核小组,职称工作日常部门一般为人事部门,明确审核小组的纪律及职责,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资料填报的错漏,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为申报人顺利通过评审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增加职称评审政策透明度,及时将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宣传下达
2.1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掌握政策,做好宣传下达
职称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如从2001年开始卫生中、初级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针对学历的不同,报考初级和中级的任职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200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05年开始增加一个模块的要求;从199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要完成半年以上的下乡定期工作任务,从2007年起必须完成一年以上的下乡任务;外语政策进一步放宽,免考年龄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者,取得A级(县以下单位人员为B级职称外语成绩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2006年起广东取消评职称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规定,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这是继进一步放宽申报职称的外语条件后,对评职称条件作出的又一调整。还有除了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外,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完成两门公修课等等。在信息索取方面,人事部门要掌握主动权,与医务科、科教科等相关职能科室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医务人员下乡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或媒介公布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院内网站、宣传栏、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各级别职称在专业理论、专业工作能力、论文、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对照自身条件申报职称。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提前做好材料准备
过去的职称评定受岗位编制的限制,存在排资论辈的现象。职称改革后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报晋升,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近年来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特别是在学历、外语方面,如以前申报正高职称须有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须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
现在不再有学历方面的要求;外语方面免考年龄,从2007年起,放宽到1960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1961~1965年出生的,可放宽到40分;1956年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因此,我们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有计划地准备有关硬件,特别是年龄较大,外语能力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轻易放弃申报机会,可以提前一两年参加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否则政策有所变动的时候,错过晋升机会。
三、职称工作日常部门树立服务意识,指导工作要到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要填写大量的表格,从2008年起,更增加了网上申报这一环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初次申报,对表格的填写要求不清楚,有的申报材料不完善,过于简单或画蛇添足的,人事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指引工作,帮助申报人员能够更完整地完成表格的填写,正确如实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水平。一般来说,每年的晋升表格虽然有所不同,但变化不大,在评审文件未下发之前,人事部门可先提供上一年度的表格,让有计划申报职称的人员作为草稿填写。因为每年从评审文件下发到提交材料,时间比较紧迫,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材料,也有更多的时间检查材料填报上的错漏,在时间上争取到主动权。
3.1指引申报人认真填写表格
强调每位申报人员应下功夫填好《()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此表最直观并能全面地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是评委评议的参考物,一张表可反映出申报人在学历、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理论考试、论文、业绩成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要求申报人填写此表要认真、谨慎,不漏填、不乱填,如实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供评委评审。在填写《专业技术评审表时》,要好好总结、提炼自己在专业、科研及培养下级人员中取得的成绩,不要把完成专业工作情况填成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报告》要侧重于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内容,不要泛泛而谈。
3.2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准备
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论文,并按论文质量高低排序装订。建议申报人提前做好论文的准备,因为论文是申报人在专业技术经验的总结,应是逐步积累的,有些申报人论文准备不充分,如任现职周期5年,前4年没有,到第5年,一连发表几篇论文,这样做会有两个不好的效果,一是时间太仓促,不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或即使是优秀的论文,因等候发表时间长而找不到高水平的核心刊物发表;二是有临时抱佛脚的感觉。不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宁缺勿滥。
四、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位
4.1对于暂时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本人想申报的。目前政策规定,晋升卫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其论文、业绩成果、学历计算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个别申报人的业绩超过时限仍然坚持申报,如不获批准会对人事部门有怨言;在下乡工作安排上,医院以大局为重,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及支援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有个别申报人会因下乡未能如愿安排,使申报职称延期,对医院的安排不理解;每当遇到这些情况,人事部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耐心听取他们的诉说,平心静气等解释有关政策,开导他们,只要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申报人都不会无理取闹。
4.2对于上报评审不通过人员,我们要了解通不过的原因鼓励他们正视自己的弱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第二年顺利通过。
本人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尽职尽责,积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岗位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务。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去,除了做好学科辅导外,还细致地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与学生建立了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工作中谦虚谨慎、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精心备课,教学内容充实、丰富,能吸收学科新知识、新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教学形式、方法和手段,实行启发式教学,做到因材施教,讲授清晰、表达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处理恰当,课堂设计合理,节奏适度。培养了学学习的兴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有明显改善,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老师评定职称时的自我鉴定本人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尽职尽责,积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岗位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务。
精心备课,教学内容充实、丰富,能吸收学科新知识、新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教学形式、方法和手段,实行启发式教学,做到因材施教,讲授清晰、表达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处理恰当,课堂设计合理,节奏适度。
培养了学习的兴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有明显改善,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职称评定自我鉴定范文二
我在大学里学习的是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专业,因此在我毕业之后,我就投身到了相关的工程建设监理中去了。时光飞逝,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到现在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在这将近四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不仅加深了对原来学习的知识理解,而且对以前书本中没有接触或接触不深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现将工作个人总结如下:
工作中,工作之初,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到监理员的状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之余四处收集资料,并多方面向前辈们监理的工作性质及情况。回顾近几年的监理工作,让我体会最深的是做好监理工作,就必须严格认真,有较强的责任心,不管多么复杂的工程只要我们能够一丝不苟地按照施工规范、规程履行职责,就能全面的掌握整个工程动态,控制整个工程质量,同时我们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就能对每一工序,每一环节,做到事前提示,将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对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环节事先防范,这两点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大有帮助,必将有力推动我们的工作。
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师育人,其次才是技术研发,一个优秀的教师必须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而当前为了争取课题,提升知名度,一些高校和教师只注重信息技术的研发,而事实证明,专业技术过硬的教师虽然在科研上收获颇丰,但却不一定能够带出优异的学生。此外,一些青年教师为了避免被淘汰,常常通过接受学历教育而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但由于工作的压力,教师无法腾出足够的时间应付繁重的课业,大多敷衍了事。为了顺利毕业,有些教师不得不使用金钱来雇佣“”来替考。这种现象说明,教师对继续教育缺乏正确的认识,教育流于形式化。
2.教育内容单一化
从信息技术教师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来看,大部分教师将培训重心放在技术开发上,由于软件研发所获得的物质利益要远远大于教学所得,且高校对教师的技术研发也愈加重视,因而,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大多都无心接受专业技术以外的培训,全力进行专业技术研发,这种重技术、轻教学的思想逐渐使得继续教育成为一种利益驱动器,偏离了教师继续教育的本来目的。作为一名大学教师,首先要具有教育意识,善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将是继续教育所要解决的关键。因而,只是偏重于技术培训,不能全面提升教学效果。
3.考核评估机制不健全
考核是对教师继续教育成果的一个综合考量,考核结果是教育评估的重要依据。而我国教师继续教育考核机制与评估体系还很不健全,例如,我国高校一般将专业的数量与承担课题的分量作为职称评定的最重要标准,这也逐渐造成教师轻教学、重研究的教学现状。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教师继续教育往往缺乏足够的驱动力。就目前来说,除了学历教育采取统一的考试,一般的培训基本上没有考核与评估。因而,教师的培训成果如何,是否要调整培训方式,我们也就很难评判。
二、构建新型信息技术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1.确立明确的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就是指所要培养的人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这是开展教学与培训的重要依据。具体到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就是我们要提升他们哪方面的素质,以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从专业性质上看,信息技术是一个不断更新的学科,计算机程序的更新换代频率提升,近年来的软件程序开发更是不计其数,倘若教师还停留在曾经接受的信息技术教育上,教导学生过时的专业知识,一方面,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无法很好地用于实践,另一方面,也很难激发出学生的创新意识。因此,适应信息技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教师要不断进行专业化培训,更新现有知识体系。此外,现阶段,高校教师所面对的教学对象大多是“90后”的学生,这些学生从小接触电脑与网络,对一般的电脑操作甚为熟悉,因而,教师就必须重新对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进行评估,确立新的教学重点与教学方式,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参加教学技术培训可以帮助教师从学生的特点出发,选择适合学生性格特征与接受方式的教育技术搭配,提高教学质量。
2.教育内容套餐式搭配
在新型继续教育体系中,根据教育目标进行科学的教学科目搭配,以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首先,信息技术前沿知识必不可少,这是教师专业素质提升的关键。学校应适当组织信息技术专业教师进行技术研讨,还可外派教师到企业信息技术研发团队中去实地考察,全面把脉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其次,教学法的培训也势在必行。在教学中,令许多教师头疼的不是专业知识不够用,而是怎样使学生认真听取自己的讲述内容。虽然大学生不再像高中生那样叛逆,但课堂上睡觉和玩手机的却大有人在,教师如果不能以自己精彩的教学语言吸引学生,即使你讲得多么认真,还是很难到达教学目的。因而,教师必须进行教学法培训,将自己的现实教学难题与其他同事进行探讨,找出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以提高教学能力与课堂管理能力。
3.建立规范的考核方式,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
由于缺乏规范的考核方式,教师的继续教育无法得到正确评估,影响了教师再教育的积极性。当前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整体考核为主,即对教师本人参加了哪些培训,根据培训的科目,高校教学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评估,由于没有单次培训考核,这种整体评估显然也不科学。因此,在阶段性培训结束之后,培训组织者要及时收集培训反馈意见,并将教师的出勤与培训的评估意见作为考核的依据。此外,每学期应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综合打分,并与上学期成绩做比较,检验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情况。其培训考核结果记入其档案,作为职称评定的标准。
中图分类号:G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2-0000-01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一个重要的教育指导方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在规模、结构和整体水平上已有很大的提升,然而,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现状与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尚缺乏有力的经济支持和政策支持。师资队伍建设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的关键问题。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具体表现为:师资队伍总体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不利于高职培养目标的实现;教学结构上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依然存在,不利于师资队伍的发展;兼职教师缺乏相对稳定性,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职称评定上重论文、轻教学,重研究、轻应用,不利于教师专业技能的提升;人才引进上依然有矛盾,不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整体上的“双师”素质;培训渠道不通畅,不利于教师个体“双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二、高职院校课程体系建设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
目前,就高职院校自身而言,需要自下而上,选择这个可操作的视角,探索如何在高职课程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培养能体现专业水平的高技能“双师型”教师,总结出有中国特色的“双师型”高职教师培养规律,为我国“双师型”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现实指导。
本文通过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初步研究阶段、策略尝试阶段、综合研究阶段的研究,采用了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综合研究法和实践修正等多项具体研究方法,探索出了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途径,主要表现在:
(一)要制定学院“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师资队伍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积极引进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高职院校任教,充实教师队伍;积极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上聘任兼职教师,扩大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在不断提高他们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的同时,要有计划地让他们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或学校紧密型实训基地和产学研结合基地实际锻炼(或工作)一段时间,以提高他们的实践教学技能,使他们逐步成为双师素质的教师;努力培育既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素质、又精于某一方面的“双师型”教师集体。
(二)构建以学习型组织为载体的教师校本培训模式
构建以学习型组织为载体的教师校本培训模式,就是以学习为平台,以研究为手段,体现教学相长,最终实现教师行为方式的转变。由于教师们的需要和发展方向不同,遇到的问题也不同。所以,他们的兴奋点、工作需求和价值取向也不同。工作中,学校以市、区、校级骨干教师为中心,把有共同愿景的有志者自由组合起来,构成一个个学习型小组,在同一理念、同一目标下,共同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探讨共同关心的教学问题。在组织中每一位教师都愿把个人愿景放到整个集体的愿景中去实现,真正打造出“学习共同体”。
(三)通过课程的开发及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培养教师的职业素质
校本课程开发从其本质上说是学校教育共同体在学校一级对课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与评价的所有活动。通过对校本课程的开发,可以确立职业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新理念,培养教师校本课程开发的能力,使教师掌握国内外课程与教材开发的先进经验和方法。
教师在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主要承担者,要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职业素质,必须以实践特别是课堂教学实践作为培养的主要平台。一要树立课堂研究的教学观;二要正确把握教师的科研定向;三要关注课堂教学的教学情境;四要重视课堂教学中的质量研究。
(四)与企业进行多方联系合作,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
我校提出了:“三个零距离”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即:学校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要求的零距离;技能实践教学与社会用人标准的零距离;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与职业岗位要求零距离。到目前我校已派出几十位专业教师前往企业进行专业实习。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许多教师已成长为专业骨干。
(五)充分论证规范管理,建立“双师型”教师科学的考评体系
1.要制定相应的职称评定标准。基础理论课教师可参考普通高校基础课教师的评定标准;专业理论课教师要兼顾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职业实践课教师可按技术等级职称评定,也要适当考核其教师基本功。
2.要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评价体系。在坚持能力本位观的同时,还要注重专业教师实际能力的考核。对实训实习课指导老师、专业技术课教师和专业理论课教师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强操作、分析、实验及解决生产技术难题能力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3.强化各教学系部在教师技能培养中的统筹作用
教师的技能培训工作应主要以“系部”为单位开展,其实效性更强。学院则作整体上的规划与协调。从学院“双师”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程序化的角度来看,以系部为单位,与企业成立专业培训机构,专职负责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与发展对“双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培训机构以“服务教师”为宗旨,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每位教师建立培训档案,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水平、时间,为教师度身定制“个性化”的培训方案,为教师技能培养铺好路。
综上所述,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已成为职业教育的共识。而强化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质量建设,已成为提升高职院校核心能力的首要任务。高职院校研究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手段和措施,探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新方法,商讨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整体上的“双师”素质和个体“双师”素质的激励机制,将任重而道远。
医院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方便了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由于专业技术档案记下了工作人员的点点滴滴,从他们刚走进医院的简历,到成长期获得的一些证书、奖项,再到中期的职称评定、科学研究等都是以档案为依据的。另外,通过专业技术档案的整理,可以让员工发现自身的不足,进行专业技能的提升。
1.2为医院晋升人才提供参考
由于专业技术档案包含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方方面面,所以医院领导晋升人员的时候,也可以依照专业技术档案进行筛选,因为这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这既体现了医院领导的公平、公正原则,也为医院选拔了一批真正优秀的人才。
2医院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对专业技术档案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不论是医院的领导还是员工对专业技术档案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因为专业技术档案记录着员工在医院的一切,它相当于员工工作中的“身份证”,对于员工的职称评定、薪资待遇、职位晋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医院的身份象征。但现在不论是领导还是员工都没有意识到。致使个人专业档案资料经常出现问题,不是丢失就是损坏,影响了个人的考评和晋升,造成了人力和精力的浪费。
2.2专业技术档案资料缺乏真实性
目前,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很多医院引进了大批人才,这就需要对这些人员进行技术档案管理。但目前在行业中存在一种非常不好的现象,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缺乏真实有效性。很多人员的档案没有经过专门部门的审查,仅仅靠的是印象,档案制定过程中存在虚假现象,专业技术档案的制定有时只是一种形式。如果不对这种不良现象加以制止,会严重影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进行。
2.3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这是影响医院专业技术档案建设的重要因素。这使得医院的资料整理和收集工作得不到保障,也影响了医院档案建设的真实性,甚至造成了技术档案的丢失。
3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措施
3.1加强档案意识宣传,加快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首先,除了要加强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外,还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增强员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其次,在员工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员工对档案整理方面的要求和知识,从而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最后,要建立统一的包括职工、病人、手术、科研等各项信息的数据库系统,并按照数据库的格式分类整理存放,通过数据库进行分析整理,归纳总结,使得研究人员能够减少工作量,加快成果的转化。
3.2完善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要想加快医院信息化管理的建设进程,完善医院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要想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则是基础性工作,这就要求各医院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医院的档案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现代化的管理系统,并制定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进行人性化、高效率的管理,保障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3.3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资料管理
每个人的业务资料档案都关系着其个人的发展进步,如果业务资料档案出现问题,其个人的发展进步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业务档案的管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应当建立规范的业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流程仔细对档案资料进行核对,同时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交流,确保业务档案资料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为了不出现以次充好、欺上瞒下的现象,医院还要教育监督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业务档案更新与管理工作,要确保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时符合规定。最后,还要规范档案资料的借阅制度,防止出现以借阅的方式私自修改档案资料,也防止业务档案的流失,确保业务资料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进行管理时,首先要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同时,要和各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这样才能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另外,在材料的复印件上要印上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