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0:2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篇(1)

(一)规划工作

1.区级规划成果已获批。通过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核减,我区区级规划成果于3月份通过省规划院和省国土厅的核查,经进一步修改和完善,4月份已将区级规划成果上报省政府,6月13日获省政府批准。

2.乡级规划成果正在编制中。我股于5月中旬已安排规划编制单位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作对接,对乡镇需调整项目进行调整上图,并流量指标进行安排。现结合区领导对流量指标的重新安排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规划成果作进一步调整。

3.区乡两级数据库建设工作。目前,区级规划数据库库体已建成,等待省级验收;乡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正在与乡级规划修编工作同步进行。

4.图件审核工作。认真按照报卷要求,及时对报地图件进行审核签字,积极协助用地股、挂钩办做好土地报批工作。

(二)地籍工作

1.国有土地发证。上半年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49宗,其中6月份办理6宗。

2.他项权利发证。上半年共办理他项权利证31本,帮助企业融资9506万元,其中6月份办理9本,帮助企业融资2169万元.

3.土地登记费收取。上半年共收取土地登记费84984元,其中6月份收取9846元。

4.协税护税。上半年共协助财政、地税部门收取契税1975.255万元,其中6月份协税143.9204万元。

5.土地收储。上半年共做土地收储地籍调查7宗,已完成收储1宗,面积1726.4平方米。

6.土地变更调查。上半年,国土部四次下发我区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核查数据、一次实地重点抽查核实2011年土地变更图斑。我股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四下四上”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土部重点抽查核实迎检工作,保证了我区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中不被问责。

7.废弃工矿地和低丘缓坡地专项调查。按照省厅部署,认真对全区408.03公顷废弃工矿地和115.35公顷低丘缓坡地进行了专项调查。待国土部出台相关政策后,将有效缓解我区今后用地压力大的局面。

8.电力系统用地发证。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股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区22个乡镇供(变)电站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对2宗能直接确权报区政府确权、3宗需变更发证的用地给予变更发证,对不能直接确权发证的18宗用地,及时协助用地部门给予报批。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通过股室人员的辛勤努力,我股在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下半年地籍股将根据全局工作部署,结合股室工作职责,对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全面完成规划修编工作,做好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编和数据库建设的后续工作;

2.认真做好地籍日常发证工作,积极做好集体土地发证的迎检验收工作;

3.积极协助土地储备中心,及时做好国有土地收储地籍调查工作;

4.认真开展土地确权案件的调查工作,努力化解土地纠纷;

5.及时审核签批报卷图件,协助用地股、挂钩办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篇(2)

【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资源要素保障。2021年完成用地报批组卷13个批次,获批面积2093.22亩。全年供应土地127宗、面积2325亩,其中划拨62宗、面积1019亩,出让65宗、面积1306亩,出让价款25724万元。启动实施新增耕地3149.84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批指标4009.54亩,完成增减挂钩指标归还3035.54亩。完成地票交易4089.13亩,成交价款44233.62万元。编制上报土地成片开发方案24个,全部获得审批。

(二)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一是强力推进“五未”土地处置,根据《宣州区“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形成存量资源图谱,并制作成“一张图”。2021年度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43亩、供而未用594亩。二是积极开展“标准地”改革工作。2021年已成交的标准地2宗,面积70.03亩,成交价款795万元。宣州经济开发区2021年7月制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三)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初步划定了宣州区永久基本农田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二是完成了市级村庄规划试点水东镇祁梅村村庄规划编制,启动了区级村庄规划试点水阳镇新珠村、洪林镇南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四)优化自然资源管理

1.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保护。一是在“三调”初步成果基础上,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二是广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三是完成扬子鳄保护区整改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

2.有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一是实施了3个在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项目,修复面积16.876公顷。二是实施了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面积4.32公顷。三是全力推进利用市场化方式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3.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完成宣州区青峰山枣子沟大型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13亿元。二是完成茶山、幸福两个矿山剥离物有偿处置试点,矿益权收益2057.87万元。三是完成《宣州区矿山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四是全面开展2021年度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坚决落实《宣州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后核查,妥善转移安置“烟花”过境期间受灾群众,未发生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五)强力推进“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完成宣州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专项问题总计7个项目, 共640套房屋。首次登记了640套,完成率100%,已办证到户618套,办证率96.56%。二是启动宣州区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摸排统计,宣州区逾期未安置项目共3个、585套。根据“一项目一政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强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1.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双招双引”引领的十大新兴产业特别重大项目以及延链补链强链的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以上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2.深化“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全域治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800亩以上,节约高效保障项目用地。

3.全力推进新增耕地和增减挂钩工作,全年计划实施新增耕地2000亩、增减挂钩1500亩,合理有效利用增减挂钩指标,兜底保障所有项目用地需求。

4.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三线划定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根据《宣州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村庄规划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宣州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5.积极推进宣州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有关乡镇和街道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二)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区、镇、村三级田长体系,落实田长责任。二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2.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对全区16家在建矿山实施“边开采、边治理”。二是根据《宣城市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区在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对符合条件的矿山积极运用市场化方式进行修复。三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争取不少于50%的矿山企业能够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篇(3)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为目标,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开展,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城镇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年底,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50%以上。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基本建立全区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以“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量算准确”为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严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务。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立服务窗口,抽调业务精干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妥善处理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因土地权属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积极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图件、数据库成果资料,年以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还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影像资料、土地统计台帐等资料。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实现土地登记与土地调查有机衔接,推进地籍信息化动态管理、查询,基本实现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底前,完成全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写、论证工作,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根据确定的范围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镇(街道)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应机构,落实培训区、镇(街道)、村、国土资源所以及专业测绘队伍参与确权调查有关工作人员;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公告。

(二)实施阶段。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建设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农村地籍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土地总登记的要求,集中受理确权登记申请。登记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经初审符合登记要求的,以村为单位将权属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区政府审批后,为权利人颁发集体所有权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宅基地权利证书。

(三)总结检查阶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自查和数据汇总,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成果、数据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权属确认。

1.区别对待,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

(1)凡是土地界线清楚,土地更新调查时已签订了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由相邻权属单位重新签字盖章确认后,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给村民委员会。

(2)属于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给该镇(街道)农民集体,没有镇(街道)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镇(街道)集体土地所有权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行使。

(3)不能证明属于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或村(社区)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村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已经打破了村(社区)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给村农民集体。

(4)因“合村并组”导致行政村或村(社区)小组区划调整的,将土地所有权确定给合并后的村农民集体所有,但不得改变各农业集体成员在合并前所享有的土地份额。

(5)因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土地综合整治等情形,涉及土地所有权调整的,要在经农民集体协商同意或按土地调整协议约定,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人侵害的前提下确定土地所有权。

2.注重现实,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1)凡属于经过依法批准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批准文件确权。

(2)凡属于历史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按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确权。之前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实际使用状况确权。至之间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照《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理后确权。以后占用的,按照占用时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后确权。

(3)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镇(街道)、村企业,因破产、兼并、改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但镇(街道)、村办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单位因管理权限上收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因此而发生变化,土地权利仍确定给原权利人。

(4)镇(街道)、村办企、事业单位因倒闭、合并等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原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①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②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③以兴办“乡镇企业”、“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④以租代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⑤明确定性为“小产权房”的;

⑥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尊重历史,分阶段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1)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超出面积只登记不确权发证。

(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勘丈,制作宗地图和进行土地登记,按法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

(3)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按当时的政策规定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超过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勘丈,制作宗地图和进行土地登记,按法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

(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依法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超过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法定的土地面积标准重新确权登记。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房屋拆迁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集体收回。

(6)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依法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并颁发证书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民集体收回。

(8)新申请的宅基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

(9)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调整而转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因工作需要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转为城镇户口等原因,宅基地仍在继续使用,面积符合规定的,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①宅基地使用者未申请登记的;

②地上建筑物权属不清的;

③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⑤一户多宅的;

⑥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住宅的;

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乡、村建设规划的;

⑧出租、出卖住房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⑨经批准即将征用、拆迁的宅基地;

⑩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土地登记簿。宗地划分、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凡确权登记的宗地,必须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填写土地登记卡,将登记卡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成土地登记簿,并按土地登记卡建立土地归户卡。在建立纸质土地登记簿同时建立电子土地登记簿,并明确专人管理及更新,确保其现实性、真实性。

(三)争议地、插花地、无权源土地等土地的处理。切实做好对争议地、插花地、飞地及无权源土地的处理。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插花地及飞地,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可维持现状,但应调查统计造册。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调查上图,统计造册,暂不确权登记。

(四)工作协作。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和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属界线调查确定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调查确定的部署和组织落实,并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土地登记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村委会负责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埋设界线拐点,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组织完成村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址调查、设定和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

1.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属于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其中村是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最基本的权利主体。

请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有下列资料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资料:

(1)土地详查时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

(2)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土地的相关资料;

(3)镇(街道)、村共同出具有关面积和界线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农村土地权属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资料。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组织)及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宅基地由户主申请。

请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镇或街道审查);

(5)其他证明材料。

(二)地籍调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及专业测绘队伍开展地籍调查。全区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统一使用1:10000比例尺的基础图件。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的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所有权界址坐标。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线核定工作优先采用双边确界模式;其次可采用农民集体各自单边走界模式(重叠部分为争议区);如相邻农民集体中的一方不配合、不提供单边界线的,可采用缺席指界模式核定双方界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认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全区村庄地籍调查统一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础图件,土地用途具体分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确定。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三)登记材料组织汇总。以村为单位,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及申请资料,并对材料初审,按每月一次汇总初审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审核。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各镇(街道)报送的地籍调查成果及申请资料,对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四至、面积、用途(地类)等进行审核。

(五)公告。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确权登记结果在现场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张贴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宣传栏或村委会宣传栏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公告张贴在登记宗地现场和该宗地所有权人办公场所宣传栏内;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公告以村为单位集中张贴在该村委会宣传栏内。

(六)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颁发土地证书。登记卡应记载权属总面积及耕地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书填写土地权属总面积。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成果的,应在土地证记事栏加以备注。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资料: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关文件、会议资料等。

(二)图件成果:反映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村庄地籍图,宗地图。

(三)调查统计表册: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统计表;以镇(街道)为统计单位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

(四)土地登记资料成果:土地登记申请表及有关权源文件,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签收簿,宗地图(界线相邻各方签字盖章)、坐标册等资料。

(五)数据库成果:建立全区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调查数据、登记数据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组织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情况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农业部门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公安部门负责协调调阅户籍档案;民政部门负责行政边界确定和行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协调国有林区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协调水利设施占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工作;公路部门负责国道、省道等道路占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相关工作;区、法制部门负责协调在签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维稳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支撑。

(二)保障工作经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篇(4)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原则

1、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是在二轮土地延包土地台帐、三十年承包合同不变、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基础上开展清查,通过清查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坐落、面积、等级等,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在确权时以现承包人确权,及时变更承包关系。对当年开展二轮土地延包时隐瞒承包地面积导致农户承包面积多出帐证面积,应根据实际耕地面积情况,将多出承包地面积计入帐证;对于延包后,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户实际耕种面积小于承包面积,如有预留地或有退包和新开垦的耕地,按原承包合同面积补足,其确权面积按补足后的承包耕种面积确权登记。最终实现“四统一”、“五到户”。“四统一”即:承包地面积座落与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五到户”即: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3、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在二轮土地延包时,因土地等级差别、林遮地等折合承包面积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但要实际折算面积。

4、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三、试点单位的确定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85号)要求,我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单位确定为布海镇义合村4组。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范围,主要是家庭承包和其它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四荒”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对于土地权属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再开展经营权确权登记。

五、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与测量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7月21日—7月31日)

1、成立机构。市里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抽调部门专业人员成立工作队,乡级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2、宣传动员。市、乡、村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以组为单位组织农户开展宣传动员,采取推荐的方式推选各户代表,代表家庭全体成员参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2009年8月1日—10月30日)

3、实施清查。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勘测核实面积,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等档案资料,对村组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测量。

4、梳理予盾。依据清查的农村土地面积,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发现问题,梳理矛盾,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5、审核登记。对清查的情况进一步审核,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专业测绘人员根据相邻关系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由农业部门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调处后再进行登记。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0日)

6、总结上报。布海镇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作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将试点工作总结于2009年11月10日前上报市农业局。

(二)测量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实际测量必须在市试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乡、村干部与组村民代表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下完成。在实地测量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尊重历史的原则。

1、对林遮地按在二轮土地延包时的规定从林带外行2米处算起,南面9米;北面12米;东面12米;西面9米。

2、抹牛地(含道)留三米。

3、测量用具,使用GPS卫星定位仪测量。

4、测量面积确定后,四边相邻者签字确认,测量小组人员签字确认。

5、测量后由专业人员制作出平面图,标明地块面积空间、方位等级等。

6、根据平面图等相关资料,由集体资产管理机关建立经营权台帐,并录入微机建立信息统一管理。

7、宅基地面积按照德发[1997]1号文件执行(270-33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纳入平均承包的合同记入经营权确权面积内。

8、对林遮地等在九七年延包时有证据记载折合的面积,按当年折合面积计算;无证据记载又不能证实的,按实有面积折合标准计算,记入经营权确权面积;在登记时注明折合标准和实际面积。

9、断头林地按整体林地计算。暂未造林的林地,不计入经营权范围。

10、土地经营权或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的待有关部门确定后再予确权和登记。

11、对非平均发包的耕地、新开荒地按实际面积测量;按实际面积登记确认经营权。非平均发包的实际面积大于承包合同面积的,下一年起按实际面积收取承包金,不交承包金的,超出合同面积部分收回另行发包。超出合同面积的按实际面积收取承包金,登记确认经营权。

12、对农村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四荒地,也要实地测量,并制平面图,登记造册。

13、水田或非平均发包的其它土地中,为生产方便设的车道、水渠、变压器和为生活还搭建的临时建筑和道路不计入经营权承包面积。公共使用的放水渠和道路占用的土地不计入经营权承包面积。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及经费保障

(一)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德惠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单位分别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局、司法局、民政局、林业局,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

林英昌(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农业局局长)

*(国土资源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监察局局长)

*(局局长)

*(司法局局长)

*(民政局局长)

*(林业局局长)

篇(5)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通过登记,进一步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把中央关于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二、明确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原则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确保承包关系稳定。登记工作是对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的前提下开展登记工作,严禁借机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开展登记工作。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与登记工作,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四是因地制宜。区别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按照确地、确权、确利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五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在进一步补充、核准、完善已有档案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市镇村三级联网共享。

三、明确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四到户”。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落实到户,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是登记的关键环节。登记中着重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前提下,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承包清册、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逐块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址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应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并确保准确。实测结果经镇、村(居)公示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不明确的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明确。未签订承包合同的,补签承包合同;因承包合同丢失、残破等原因需要补订承包合同的,补订承包合同。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颁发证书;因证书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补换发的,予以补换;因承包地被国家全部征收等原因需要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予以注销。土地流转后无法明确农户承包地“四址”的,可以通过明确整个流转地块或整个村组承包地的“四址”,再以确股、确权、确利的方式,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基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已设立永久保护标志的基本农田区块,探索做好基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

(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由市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已建立登记簿尚不完善的,结合登记工作进一步健全;未建立的,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予以建立。积极探索规模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登记管理办法。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系统。各村(居)要应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行市镇信息联网统一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料实行市镇村共享。

四、明确工作部署

根据南通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14年确权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在宁通居、黄建村试点的基础上,在所有村有序推开。2014年在全镇全面开展,全面完成我镇确权登记与信息化系统建立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一般应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村(居)在调查了解、初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预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并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内容和工作要求。要组织登记工作人员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明确具体操作规程。

(二)登记实施阶段。各村(居)要认真组织清理登记村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清册、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流转台账、征地协议、统计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做到帐册相符、承包合同与证书相符,健全土地承包档案。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基本农田落实到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以现有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结合现有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和变更、注销登记。并做到一户一套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材料,一组一本登记簿,一组一张地籍图(地块空间位置图),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联通。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居)要认真总结登记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登记工作总结报镇农经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确权、登记工作领导组。

各村(居)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会计为副组长的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登记工作。村会计要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登记工作政策指导与工作协调,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其他村干部要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支持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登记目标任务圆满如期完成。镇农经服务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辅导。

(二)加强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在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基础资料信息电子管理平台,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文本档案实行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综合档案馆。

(三)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登记面积不与二轮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未经承包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按实测结果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和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工作中可对二轮承包面积、实测面积同时登记并加以备注说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

(四)落实工作经费。确权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设备经费、耗材经费等由市镇财政适当补助,市镇财政按每村(居)五万元标准在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不足的部分由村在村营收入中支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篇(6)

1、认真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为了确保2013年全乡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一年来国土资源管理所认真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是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农田的保护的图、表、册;四是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日常管理工作。五是开展了基本农田专项检查,全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8447亩。

2、严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一年来,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农用地转用,有效保护了全乡有限的耕地资源。

二、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013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国土资源管理所始终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环境管理的重点,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了的监测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2013全乡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1个,乡地灾防治应急分队1个,村地灾防治应急分队9个。同时采取不定期地对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每一处地灾隐患点及时制定了应急御案,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三、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宣传工作

为了认真宣传好国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土资源管理所2013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6.25”国土宣传日,开展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12.4”全国法制日,广播上组织学习了《土地管理法》。通过宣传,全乡干部群众对国土管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对“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四、努力抓好土地经营工作

2013年,乡认真加强了土地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了“招、拍、挂”出让土地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严格控制供地渠道,牢牢把握土地供应的三个100%,有效维护了土地供应市场秩序。

五、严格规范地籍管理工作

篇(7)

2、林业局(5项):一是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抓好桑园管理工作;五是做好蚕桑产业年度考核工作。

3、茶叶局(4项):一是抓好冬季新建茶园管护工作;二是督促各新建和扩建茶叶加工厂加快进度;三是搞好西安国际茶城展销市场建设;四是做好茶饮产业年度考核工作。

4、扶贫局(3项):一是全力做好全市移民搬迁现场参观点筹备工作;二是推进五星社区创建及年度考核;三是启动建设毛坝、叶金沟农综开发项目。

5、供销社(1项):积极落实县政府与省供销社签订的“携手共建陕西农产品展销工程合作协议”,组织落实企业业主在雨润西安农副产品采购中心等地设立营销专柜。

6、粮食局(2项):一是加快陈家坝危仓老库改造;二是加强春节前后粮油市场监管。

7、科技局:做好县级科技博览馆项目争取工作。

8、气象局:做好今冬明春灾害气象预警和。

篇(8)

1、粮食种植面积10.02万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每亩产量达410公斤,粮食总产4.1万吨以上。全面完成早、中、晚稻和花生种植面积的核查和上报工作。

2、蔬菜播种面积9400亩,新增绿色蔬菜面积100亩,其中新增一

菌菇生产基地,基地面积达15000平米,大棚面积达4000多平米折合蔬菜标准钢棚20个。起到良好的致富带头效益。

3、建立早、晚稻两个达1000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完成试验、示范各6个,早稻:示范;A、配方肥展示,B、旱育保姆展示,C、防早衰剂展示。试验;A、不同密度对比试验;B、配方肥对比试验;C、防早衰对比试验。晚稻:示范;A、防稻瘟展示B、配方肥展示C、新农药展示。试验;A、稻草还田对比试验;B、防纹枯病对比试验;C、防稻瘟病对比试验。

4、帮扶__镇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进行统防统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

井冈蜜柚

1、井冈蜜柚新增200余亩,其中老乡工程涉及200余户,社上村委会沙罗坑村新增一个100亩基地。

2、设置刘婷为专业果业员,开展果业技术指导服务,完善果业户的档案管理,5亩以上的农户做到一户一档。

水产养殖:

下田村委会建立了一个面积达20余亩的台湾泥鳅养殖基地,现已上市,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畜牧方面:

1、生猪出栏4.1万头以上;肉牛出栏7100头以上;家禽出笼145万羽以上。

2、认真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辖区内无重大疫病疫情出现

3、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完成出色,综合评定全县名列前位。

4、完成屠宰检疫1800头,产地检疫8542头

5、按要求对养殖户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6、按检疫规范实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成抽检尿液30份。

7、及时完成各种报表

经管方面:

1、年内土地确权颁证率达到85%以上,并于6月底在杨山村委会曹家村小组完成了首发颁证。

2、全面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监控,村级财务实行按月记账,按月公开

3、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务体系,设有专用场所、有制度、有专业工作人员,__年度土地流转面积达5500多亩,实现稳中有增。

4、完成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多个,家庭农场20多个,超额完成任务

5、及时完成各种数据上报

日常工作:

1、完成118报道20篇

2、联系高度创建示范户20户,每户下乡指导至少5次以上

3、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完成180亩

4、发放病虫情报20期,并及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

5、发放测土配放施肥建议卡2000多份,推广配方肥20多吨,发放水稻腐熟剂10吨。

1、综合站的体系有一定的问题,三个部门的融合农技和畜牧较好,与经管则不够融洽。

2、经管人员的管理上有问题,管理起来有心无力。

3、人员搭配不够合理,技术力量薄弱,对于新的农业技术知识掌握的不够扎实,推广力度不足,存在死角,希望县局给予一定的人员调整。

4、站内经费严重不足,对站内各种试验示范的实施推广有所影响。

5、土地确权工作比较滞后,因难比较大。

篇(9)

一、积累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到位。办好试点是全面铺开工作的基础。去年12月,为探索工作经验,我们确定在大畈、闯王两个镇先行试点。试点工作共抽调125人,组成25个专班,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确权确地工作,形成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材料,为全县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明确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落实延包政策,关键在干部。工作的落实归根到底是要将在责任抓落实。为此,我们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县乡两级都成立了以县长、乡镇长为组长的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派了工作专班,每村一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5人组成,其中县直单位干部1名,乡镇机关干部2名,财政和经管干部2名;三是实行包保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工作组组长(副局级以上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任务没完成工作组不撤,工作不验收责任不解除;四是加强部门配合,经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合同表簿填报审核及其他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建立、经营权证打印及经费筹措工作,延包办和部门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纪检、司法部门负责查处土地承包和征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县办、县政府办负责组织检查督办和工作协调,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武装骨干,确保业务培训到位。二轮延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高,需要一支过硬的工作队伍。为此,我们在层层开好动员大会的基础上,狠抓了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一是县里集中组织了两期培训班,要求每名工作队员弄懂弄透相关法律政策,掌握熟悉具体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二是将全县经管干部和财政干部分派到两个试点乡镇,包村负责业务工作,实行实战训练;三是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培训乡镇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大畈镇将干部培训工作与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带着政策搞宣传、带着任务搞调研、带着问题搞培训”的方式,干部白天下到村组宣传政策了解情况,晚上针对调查的问题和情况进行集中,全镇先后梳理出问题13条,全体干部对照政策法规,把实际存在问题和预计会出现的矛盾在学习中一一掌握解决的办法,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该镇隐水村十组组长外出务工,村支书李兴水为确保全村进度,晚上独自一人步行四十多里到黄沙找回组长,与他一起布置和商量,使得工作同步开展。

四、规范操作,确保工作程序到位。完善二轮延包的工作目标是解决好田地纠纷,签订好承包合同,发放好经营权证。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严格工作程序,夯实基础工作,做到环节一个不少,细节一个不丢,一步一步走到位,不能走过场。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程序办事,重点把好“八关”:

1、政策宣传关。为确保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一”的措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好一个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的作用;二是以组为单位开好一个村民大会,把有关政策法规原原本本交给群众;三是将一份县里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宣传报纸一户不漏地发到农户手中。杨芳乡和燕厦乡通过拉横幅、办专栏、出黑板报、发传单、写标语等形式,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九宫山镇宣传工作做到让群众“四明白”:把工作意义向群众讲明白;把延包政策向群众讲明白;把相关问题向群众讲明白;把工作方法向群众讲明白。

2、调查摸底关。摸准土地承包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是解决矛盾、调处纠纷、确权到户的基础和依据。为此,各村工作组深入到村组农户和田头地块,摸清实际情况,排查各类矛盾和纠纷,填准《土地承包情况调查摸底表》。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农户自报面积与税改面积及本组实分面积是否一致,看有没有漏报或已改变土地形状现象;查各户田地的实际块数与填报块数是否一致,看有没有漏填的现象;查表中四至与实际相邻四至是否一致,看有没有四至不清或相互重叠填报的现象;查实际耕种人与承包人是否一致,看有没有流转或转租的现象;查派出所户口人数与承包耕地人数是否一致,看有没有自动放弃承包权或违法剥夺承包权现象;查土地承包、征用、流转与现行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是否一致,看有没有违法违纪和侵害农户利益的行为。九宫山镇采取“四结合”的办法抓好摸底登记工作:即定点登记与入户登记相结合;帐表核对与现场核对相结合;小组会议核对与上墙让群众监督相结合;调查研究与解决遗留问题相结合。[文秘站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

3、纠纷调处关。切实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完善二轮延包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结合试点和外地经验,制定了《__县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

轮延包工作方案》,整理印发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有关具体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各地依据这些,发动群众,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好各类矛盾和纠纷,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县共发生土地承包及合同纠纷95起,目前已全部处理落实到位。洪港镇三源村四组张远明原在一山沟垅岔内居住,1998年承包的田地都在垅内,自己也没意见,现在搬迁到畈外居住,要求重新调整土地,但大部分群众不同意,本人便不肯签字;工作组长得知这一情况后,上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签订了承包合同。通羊镇石岩村村民夏万堂上访反映土地纠纷,要求确权确地,县镇两级迅速组派工作组,深入调查了解,发现涉及到城郊土地开发补偿等问题,便通过民主协商、调整机动地、落实补偿政策等措施,使问题得到解决。4、方案制定关。一是始终坚持民主协商原则,所有方案都必须经全体群众或群众代表议定并签字认可;二是始终坚持公示公开,确权确地方案和农户土地承包情况都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始终坚持方案批复制度,村组确权确地方案必须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乡镇政府以文件形式批复实施。燕厦乡个别组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便制订确权确地方案,被工作组及时制止,要求在调解纠纷后,根据群众统一意见重新制定方案;同时,对个别村组在摸底造册过程中为减少工作量,依税改面积填写,造成与实际田亩不符的问题,要求重新摸底登记。

5、确权确地关。方案确定后,就要把面积、地块落实到户,逐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这一环节,我们着重把住两点:一是专人填写,组织专门人员先培训后集中填写,确保质量;二是签字到位,农户必须由本人或由其委托他人签字认可,村干部和工作组长由本人签名以明确工作责任。黄沙铺镇确权确地实行“阳光操作”,各组确权确地小组成员入户登记,各组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公开,农户之间对承包地块和四至边界进行相互核对,农户签字率达到100。

6、合同签订关。在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统一”:统一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统一组织专门人员填写,发包方统一由村民委员会盖章,承包方统一由户主本人签字,统一由乡镇经管站实行鉴证。通羊镇在审核合同时,发现部分合同有面积不符、四至不清、编号错误、漏记等问题,一一予以更正,确保了合同的质量。九宫山镇严把“三关”(合同填写关、核对关和审查关),经过逐户、逐份核对,审查出不合格合同书1535份,利用3天时间全面整改到位。

7、微机管理关。财政部门统一购置并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每个乡镇统一配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使用微机打印。特别是在10月份,我们根据市检查组的整改意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采取非常措施,在短短20天内,全面完成了全县近7万份经营权证的数据过录、电脑打印和发放到户等工作。

篇(10)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城建科室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全年重点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2019年工作做出安排,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立足镇村实际,开展村镇建设。 工作中,积极立足台头镇村镇建设实际,认真开展村镇建设服务工作,积极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继续改善道路交通状况:1、投资31.5万元,对台头绿源路进行挖补修复,修补面积为2500㎡。2、投资234.5万元,对台头中心路进行改造,同时拆除中心路沿街76处私搭乱建,营造良好公共交通秩序;二是电力升级改造: 配合电力部门完成台头主干线、穿越大清河线路、和平支干线3段线路的绝缘化升级改造。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确权核实认定工作。前期我镇配合区国土分局完成农村宅基地测量7000余户,今年按照区政府、静海国土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实认定工作于2018年4月4日正式启动。具体工作安排:一是及时组织召开村级动员会,邀请静海国土分局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使参会人员能更直接、更清晰理解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会议要求,促进了确权登记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结合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由易到难。选择二堡片先行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实认定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同时注意灵活处理,防止引发矛盾冲突,对于权属界线无法确定、存在争议的,本次暂不予以认证核实;三是认真组织村干部参与其中,做好确权核实认定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其优势,使各种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全镇18村农村宅基地确权核实认定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农户个人核实6000余户,完成四至认证3000余户。

(三)严格危房改造程序,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区建委关于做好2018年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结合区建委下达我镇85户指标任务数。在工作中,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成立台头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二是出台2018年台头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农户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公众号自行或通过亲朋好友、镇村干部协助,就可直接报名;四是加强宣传。在村级公示栏张贴公众号报名方式,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等有效措施,增强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实效,畅通农户表达参与危改诉求渠道。根据第三方鉴定结果已公示92户,开工85户,竣工85户,完成镇、村两级验收,目前正在整理档案,准备区建委、民政等部门联合验收。

(四)完成镇域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接特色村庄规划相关工作。按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及我镇发展实际需要,有效地优化乡镇布局规划,合理布置服务设施。同时,强化规划管理力度,用战略眼光进行规划管理,不断拓展村镇化发展的空间,优化布局,更加科学的引导村镇建设。我办正积极筹划镇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规划及北二堡特色村庄四项规划工作。目前镇域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规划均与天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规划合同,委托该设计院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北二堡特色村庄规划方面,与都市意匠城市规划设计中心(北京)签订规划合同,现阶段规划设计已完成。

(五)加强监管,广泛宣传,加大力度整改,全面遏制违法违章建筑。一是落实责任。将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各行政村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落实网格员职责,调动各村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责任区域内的整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区政府治违的工作要求,全面遏制违法占地。根据区国土分局违法占地巡查整改任务清单内容,涉及我镇整改任务17宗,共计35.79亩。现已整改完成12宗,整改面积为30.82亩;正在整改验收中1宗,幸福村邢金利厂房0.72亩,剩余4宗未完成整改,合计4.25亩。具体为2018年二季度卫片2宗1.23亩(胜利村、民生村民宅2宗),2017年卫片1宗,0.6亩(具体为新力村农业机械仓储用房),2016年卫片1宗,2.42亩(和平村厂房1宗)。

二、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2019年镇城建办将继续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发展大机遇为抓手,以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与雄安新区实现统筹、协调、一体化发展,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建设。不断加强乡村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危房改造等惠民工程的实施,做好乡镇各项规划建设,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程更好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力度。2019年我办将紧紧围绕提升村镇载体功能,不断提高路网连通度,以不断改善全镇交通环境,使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得到提升为任务,计划投资约900万元,新建公路4条,改建公路6条,大修公路2条,累计全长9300米。直接受益村庄11个,受益人口3万余人。

(二)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实认定工作扫尾工作。一是按照静海国土分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统一时间,组织对各村未进行核实认定农户再次进行核实认定;二是组织协调专业人员对未进行宅基地测量的农户进行测量核实。

(三)进一步推进危改工作进程。结合2018年危改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一是在工作中要严格认真参照执行危改文件要求, 做好危改补助对象认定工作,切实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实地核实;二是加强竣工验收管理,进一步强化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四是严明工作纪律,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进行索拿卡要和报销所谓费用,发现问题,报请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上一篇: 妇科自我实习总结 下一篇: 具体培训市场工作计划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