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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jcnkizgsc201615081
如何结合基层央行实际,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工作,对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央行的履职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为例,深入挖掘当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截至2015年年底,抚州市中支全辖专业技术职务合计365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89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初级专业技术及以下204人。根据相关规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考入基层行五年后即可参加全国中级职称统一考试,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济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无须考试)后,且自身业绩达到一定要求,便可申报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中心支行人事部门向分行上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分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决定是否通过。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获取条件更为严格,要求申报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至少4年,且取得更丰富的业绩条件才可申报,此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须通过总行组织的选拔考试后才可参加评审。
1基层央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存在的问题
11职数限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15年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地市中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上限分别由50%上调至6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由9%上调至10%,县市支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由40%上升至4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保持不变,为2%。虽然职数控制比例有所上升,但随着高学历青年行员的陆续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与职务职数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导致未来几年内,必然会出现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由于职数的限制无法被聘任的现象。
1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流于形式
考核的目的在于对专技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也是专技人员能否被续聘的主要依据。目前基层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主要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但是考核内容及方式方法亟待完善。考核未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特点细致化、差别化,存在各个序列考核指标“一刀切”现象,难以全面衡量专技人员岗位履职情况。此外,还存在有的领导将“优秀”评给需要晋升专技职务或专技职务工资需要高定的人员,以“平衡”各方利益,“照顾”有需要的人员的情况。以上情况使考核流于形式,失去了作为衡量专技人员履职优劣、是否续聘依据的意义。
13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能上不能下”
基层央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旦获得聘任,便“一劳永逸”,不论今后业绩优劣,考核只需得到“称职”或以上的结果,一般不会被取消专业技术资格,甚至出现了调离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担任其他序列的工作岗位也能被续聘的现象。“能上不能下”违背了《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管理办法》中“以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职务聘任、岗位调整、奖惩、培训等的依据”的规定,由此滋生了专技人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等消极思想,在基层行可聘任的职数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容易造成青年员工“不作为”“少作为”的消极怠工现象,大大不利于基层央行的人才队伍建设。
2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思考和建议
21强化管理,严把初聘关口
一是建立公平公正的评聘机构。专业技术聘任是对专技人员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肯定,基层央行应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考核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人事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及专业技术职务各个序列的专家。
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从基本条件、专业能力、业绩和成果等各个方面对考核初聘者进行综合考核。
三是加强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证明并经人事部门初审后方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审议通过人员的申报条件及业绩条件在中支网页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申报条件和主要业绩,接受全行员工的监督;人事部门开展民主测评时,须主动与申报人员所在科室的其他人员谈话,了解申报人员的情况,使业绩出众、敢干能干的人员能够聘上专业技术职务,激发专业人才队伍的活力。
22强化考核,坚持业绩导向
一是杜绝考核走过场。采取量化计分排序,用实绩说话,以业绩定优劣,对计分排序靠前、业绩能力突出的人员优先续聘,对业绩平平、排序靠后的人员实行低聘或解聘;
二是实施岗位分类考核。将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全覆盖”。对人数较多、基数较大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业务及岗位属性,分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考核标准分类考核,考核结果按公共部分加上专业部分综合进行。公共部分考核标准适用所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部分考核标准分为业务管理类和一线服务类两类不同考核标准,其中一线服务类考核标准适用于库房管理、守库押运、后勤服务、国库核算、会计财务核算、营业临柜等;
三是综合考核排序。根据专业技术类别、等次情况,将单位(部门)初评的、中支考核小组复审的、中支考核委员会审核的符合必备条件、基本条件、其他条件的条数,发表文章、信息篇数及单位、部门初评的考核等次,中支考核小组复审的等次、中支考核委员会审定的等次进行排序和公示。中支党委根据排队顺序及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评优的人员。
23聘任差异化,严格控制职数
一是拟聘任高师、中师人员,按30%的比例,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聘期为1年,其余的聘期为3年。其中,聘期为1年的,到期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再予以续聘;3年聘期到期后,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再重新考核聘任。
二是严格控制职数,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指标、高定工资指标不足时,推行对业绩排序靠前人员进行优先聘任和工资高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和工资高定指标有结余后,则将因指标不够未聘任、工资未高定人员的业绩条件与新具备聘任、工资高定条件人员的业绩条件进行比较,择优聘任和高定工资,打破终身制,真正发挥专业技术考核的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氛围。
24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一是按年调整。每年按时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到期后空缺职数,按照考核聘任办法进行择优选择续聘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两年一次重新排序、一年一次动态调整的专业技术岗位定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活力。
二是坚持“能上能下”。对考核中综合计分靠后的人员实施低聘,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定级排序情况每年调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参考文献:
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项基础建设。目前,我国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入发展,我们要充分把握这个有利时机,着手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弊端,逐步建立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在与本人的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为振兴经济,发展科技、教育,繁荣文化贡献力量。
我院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编制是1993年由上级部门规定的,距今已有十几年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需要。而且现在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的政策,这将鼓励更多人自觉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努力去争取获得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故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专业技术职称低聘,即获得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多年,仍然受聘于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甚至出现取得主任医师资格多年,依然只是受聘于主治医师等现象。这必将大大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甚至有些单位出现了跳槽现象,造成了人员不稳定,势必对医院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院从2003年开始试行专业技术职称内聘制度,实行至今已有七个年头,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一、具体做法
根据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文件精神和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暂行规定》,从思想道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计算机、外语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规定。每年医院根据岗位需要,推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竞聘。组织符合聘任条件的职工进行竞聘演讲,由学术委员会评分,党委会讨论,择优录聘;并对内聘人员进行动态考核办法,实行两年一聘,打破聘任终身制。
1.1按需设岗。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岗位。主要是考虑各科室各职称、各层次人员的科学合理的配置,尽量达到最优化管理。避免有些科室高职称的医务人员较多,有些科室高职称的医务人员较少等及各科室、各专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特别是护士岗位,在实际临床工作当中,可起到医生和病人之间的纽带作用。
如果发挥好的话,不仅可以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提升医院的信誉。
1.2组织报名。由组织人事科负责。以医院名义发放文件至各科室,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时到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填写表格,递交材料。具体要求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暂行规定》执行,实行公开透明的聘任制度。
1.3资格审核。组织人事科对递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复核,并参照医院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其竞聘资格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其中包括获得资格证的时间(我院目前是要求获得资格证满一年才具备竞聘资格),学分证的情况(主要是检查医务人员继续再教育的情况),(刊登杂志的级别)等等。如发现不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则及时反馈给本人,取消其竞聘资格,中止竞聘程序。
1.4竞聘演讲。组织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参加演讲。
医院学术委员会作为评委,进行评分。主要是让竞聘者介绍个人工作学习情况,竞聘岗位,个人优势,以及竞聘的完成目标。学术委员会通过竞聘的情况,对其业务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分。演讲结束后,竞聘者离场,立刻组织工作人员当场计分,当场公布分数、排名情况,拟定聘任名单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做到快速、公开、透明。
1.5党委讨论,择优录聘。党委会根据竞聘者的演讲情况、学术委员会提交的聘任名单,综合考虑竞聘者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任名单。
1.6公示聘任名单,颁发聘书。将党委讨论决定的拟聘任名单在院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的监督。公示期间,职工有权以实名制方式向院纪检或人事部门反映情况(不接受匿名投诉)。公示期满,如未收到有效的投诉,则视为无异议。最后,以医院名义与受聘人员签订专业技术职称内部聘任协议,并颁发聘书。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二、初步取得的成效
2.1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2解决职工之间的内部矛盾,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
2.3激励职工自觉地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鼓励大家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4为医院人才稳定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3.1虽然文件规定实行两年一聘,动态考核制度,但实际操作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动态考核的标准难以把握,具体指标的制定难以做到合理、科学。
兹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如甲方需要,聘期结束前壹月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聘用期工资参照甲方同类同级别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作不满一年者聘用期工资含养老、医疗、工伤意外等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医疗、工伤意外保险。工作满一年者由甲方根据现行相关政策为乙方购买养老、医疗、工伤意外等保险,乙方在聘用期内考核、福利待遇及奖惩参照科室在编职工执行。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甲方按时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涉及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具有相关证书并注册在甲方。
2、乙方聘用期内不得辞职,乙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须向甲方支付在甲方聘用期间每月200元培训费。
3、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乙方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承担比例与正式职工相同),必要时甲方可单方面解聘。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临床医学是典型的应用学科,需要医疗技术人员通过不断地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积累临床实践经验,才能解决医学上层出不穷的技术难题,为人类的健康保驾护航。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周期长,基层医疗工作强度大、风险高、薪酬偏低等原因,导致基层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人才紧缺日益严重。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的不断增加,医疗人才流动性加大,整个医疗人才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医疗技术人才的管理,尤其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等内容成为基层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职称管理与岗位设置、薪酬管理、干部任免等医院管理工作紧密联系。目前,公立医院的各项工资、奖金等收入的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参考指标即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级别。想提高收入,提高职称水平是最快捷的途径。因此,职称晋升与聘用是专业技术人员最为关注的内容[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科学实施岗位聘用工作是基层公立医院留住人才、调动人才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1基层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的基本情况
1.1职称分类
医院的职称主要有卫生、会计、经济、工程、统计及档案等系列,其中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是公立医院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医、药、技及护理四大类。
1.2职称级别
职称一般分为初中高级,其中初级分为员级(士级)和助理级(师级),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
1.3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形式主要包括职称考核认定、职称考试和职称评审。目前除了个别职称可以通过初次认定的形式取得外,基本上都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形式取得。1.3.1职称认定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参加工作后通过见习期的考核而取得的首个职称资格。用人单位根据拟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按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考试或评审,目前只针对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考试的系列。1.3.2职称考试职称考试按照不同专业要求在时间和形式上有不同的统一安排。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是从事医疗技术工作基本要求,是依法执业的凭证。医疗技术人员从医学院校毕业后到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根据不同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可报考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医疗技术是社会实践学科,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报考条件中十分重视实际临床经验(即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经验和年限)。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已于2003年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单独开考,其他专业统一考,原则上进行1次/年,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份左右报考,5月中旬考试。由于基层公立医院年轻医疗技术人员较多,所以每年的4、5月份为迎接初中级考试而出现人手相对紧张现象。1.3.3高级职称一般通过考评结合形式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般由各省市根据实际制定评审办法,有些省市考评结合,一般在年初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每年的8至10月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主要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科研、论文著作等条件作为依据。基层公立医院由于高级人才较缺乏,而上级主管部门往往以高级人才的比例作为对医院的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所以基层公立医院都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以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1.4公立医院职称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贯穿于整个职业生涯。医疗技术人员从医学院校毕业后到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开始就要考取职称作为从业资格,随着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晋升职称并聘用而提高个人薪酬待遇,直至退休也要根据聘用的职称级别享受相关退休待遇。职称可以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水平和学术地位,同时也是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及干部提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十分重视自身职称的管理,职称管理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直接影响着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2基层公立医疗单位的职称与岗位聘用现状与分析
职称聘用是职称管理工作的核心,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2]。尤其实施岗位设置后,岗位总量控制,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设置,使职称聘用与岗位聘用存在不统一。基层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紧缺,为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上采取鼓励提高、适合聘用为主的原则。下面以某基层公立医疗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分析为例展开探讨。
2.1岗位设置与职称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公立医疗单位的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类,其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中公立医院是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0%以上。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是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的主系列岗位,其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该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原则,核定总岗位数为共119个,其中管理岗位16个、工勤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00个,专业技术岗占总岗位总量的84%。表1显示卫生技术岗位占全院技术岗位的90.3%,是该基层医疗单位的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但编内技术人员仅占全院技术人员的41.7%,这为职称管理带来了政策上的不均衡性。表2显示岗位设置后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和实际取得职称人数差距较大,高中级岗位“岗少人多”,编内人员近1/3人存在不能聘到与职称相应岗位的情况。这使专业技术人员存在心理落差,影响工作积极性。岗位设置要根据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进行,设岗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职”,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要求等确定不同岗位。由于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只将编内人员纳入管理,但“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是不分编内外的,编外技术人员是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职称管理上应尽量除去身份管理,严格按照岗位管理程序执行,充分考虑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平性,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用制度留住人才。
2.2职称聘用与岗位聘用
基层公立医院医疗人才紧缺,尤其是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单位好不容易培养成业务骨干甚至学科带头人,如果其职称不能聘用、待遇不能兑现,就很容易产生消极情绪甚至考虑离职。因此,基层公立医院在职称聘用上制定条件相对宽松,以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但编内人员的岗位聘用由于受岗位设置原则及结构比例所限,存在岗位“僧多粥少”现象,所以对于编内人员只能通过择优聘用方式进行聘用岗位。2.2.1职称聘用该医院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成立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应聘条件进行应聘。应聘条件按照高、中、初级的不同要求,主要以任职年限、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专业技术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科研教学能力等为依据,另外按要求完成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继续教育学分和学时达标、现聘职务考核合格、无违反院内相关规章制度等作为基本条件。聘用程序主要通过个人申请,经科室及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科审核后递交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确认聘用。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用由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讨论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院统一下发任职通知并兑现相关待遇。这种职称聘用模式以激励为主,不分编制内外身份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只要按要求完成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符合基本聘用条件且无违反原则性问题的,基本能聘用并兑现职称待遇。2.2.2岗位聘用职称聘用是对符合相应等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达到相应水平的认可,而岗位聘用对同级职称的人的专业水平高低和等次的界定。岗位聘用较职称聘用来说,存在竞争性和淘汰性的特点。岗位设置严格限定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为解决编内人员的岗位聘用问题,该院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择优聘用办法》,当同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竞聘人数多于竞聘岗位数时,通过综合计分排序,择优聘用。通过综合计分择优聘用办法确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综合计分根据竞聘者资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多项考评指标,结合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得出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序。工作能力是要从任职岗位、职务及学术职务等评价,工作业绩主要以考核结果、科研、论文及获奖情况等为依据。专业技术岗位择优聘用实行院、科两级考评,尽量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3探讨
3.1抓住医改时机,倡导创新管理机制,是基层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改革方向
随着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全面实施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的试行,医疗人才的流动性将越来越大,这给基层公立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转变理念,创新机制,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是基层公立医院当前的重要工作。2006年全国推行的岗位管理,范围仅局限于编内人员,十年来对基层公立医疗单位的规模、实际工作及服务要求已不相适应。从医疗服务供需角度来说,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人民群众所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是无差异性,群众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和技术要求也是无差异性的。群众到公立医院就医并不清楚哪个医生是编制内或编制外的,他们只知道医生的专业与岗位,能“看好病”是最终目的。那么医院的岗位设置应该涵盖全院各个岗位,打破现行机制,即真正按需设岗,按岗管理。基层公立医院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资源和让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平台有限,所以首先从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开始,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聘用不拘一格,一视同仁。
3.2岗位聘用条件的科学化、合理化
基层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工作强度大、效率高,以解决危急病和常见病为主,科研、学术论文的能力相对大医院的技术人员来说较薄弱。因些建立符合基层医院实际的量化考核制度,是体现岗位聘用公平合理的重要方法。随着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量化考核指标可以更细化、更科学、更合理。科学、合理的聘用条件,能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避免了单纯以科研能力的强弱和论文数量的多少来评价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3]。
3.3完善聘期考核制度
大部分基层公立医院由于医疗技术人才相对较少,对职称管理和岗位聘用都缺少聘期考核,或者虽然有考核,但只是常规式考评,只要未明显违规或犯错就能续聘。这样造成个别专业技术人员想方设法取得高职称,而聘用后就一劳永逸地等退休了。这种能上不能下的体制,令一些年轻的优秀技术骨干始终不能聘到高一级岗位上,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完善聘期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通过择优竞聘上岗,使岗位能上能下,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内动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4结语
职称管理工作贯穿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个职业生涯,职称是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加强职称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职称评聘机制,让职称真正能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实现能、职匹配,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深化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按需设岗,全面推行定员定岗,真正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基层公立医院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李安琪.浅谈公立医院专业技术职称与人才管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5(11):174.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回避”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4名(具体见岗位目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执业资格(具体见岗位目录);
5、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9日后出生)。
6、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报考财会岗位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2016年之前毕业报考C类其他岗位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8、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 3月6日8:30- 3月19日17:00。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地址:淮北市淮海西路66号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电话:0561-3055045)。
2、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实施。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截止后,各类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稀少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于3月26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考生于3月27日-3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A、B类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
1、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主要为各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8年3月31日(周六)上午9:00-11:00
3、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C类考生中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北市卫计委网站、淮北市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上述网站)。
(三)面试
1、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上述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报A、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当天按各面试组以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宣布。
报考C类岗位的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A、B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也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阶段。报考A、B类岗位的考生,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择日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A类考生中“四证合一”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
(七)审核与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A类、B类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C岗位人员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2017及2018年毕业的人员,若招聘时未要求取得相应资格,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4、2018年毕业的人员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聘用。
本公告由淮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055045 淮北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组
监督电话:0561-3119611 淮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教科
0561-3119593 淮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0561-3198926 淮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淮北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考专业目录l.rar
1bb64a0933580cff4ea6f7a7091e020e.rar (9.56 KB)淮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l.rar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2、天津市公路直属处
3、天津市天津大道养护管理中心
4、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5、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
6、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7、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
8、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
9、天津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
1、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2、天津市公路直属处:天津市西青区外环西路85号
3、天津市天津大道养护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外环线交口
4、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5、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0号
6、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39号
7、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8、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9、天津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1、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市管道路桥梁设施的养护维修;承担市管道路桥梁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管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规费的收取管理;监管新建、扩建、改造道桥项目的规划建设过程;负责对城市桥梁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技术现状评定。
2、天津市公路直属处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外环线等重点公路的设施养护、公路绿化、公路保洁的管理、路政管理、设施量的统计、养护市场管理;承担公路绿化苗木的技术研究、繁育及推广应用。
3、天津大道养护管理中心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天津大道设施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养护市场管理和设施量的统计工作。
4、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起草我市高速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参与高速公路规划工作,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和联网收费管理;组织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后评估;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的监控、信息采集与及应急处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对高速公路大中修项目及专项工程实施监管。
5、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并管理公路及附属设施大、中修养护工程和专项工程。
6、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从事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排水等专业的科研、试验、检测、鉴定、设计、监理、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7、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拟订市政公路行业标准;组织市政公路企业相关专业培训;承担市政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设计企业等单位、招标机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资质管理;组织市政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的注册、变更、年检;指导市政公路企业改革、改制;负责市政公路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承担我市辖区范围内公路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工作。
8、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并管理市政公路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市政公路管理信息,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9、天津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信息资源的采集、开发和应用管理;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计算机及信息化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工程管理、绿化管理、质量管理、设施管理、养护管理、工程建设监管、养护监管、路政养护管理、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公路桥梁施工养护管理、专技1、专技2、专技3、安全管理、规划管理、交通运行监测管理、施工。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tj.hrss.gov.cn)。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月15日9:00开始至2月19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tjjt.gov.cn)下载报名表,将下载后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并注明应聘岗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发送后须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2月15日9:00开始至2月22日17:00。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三)准考证
考试准考证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时携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收到试准考证后,应及时向报考单位电话反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2016届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历证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见招聘计划表。
4、笔试科目为《专业技术知识》。
5、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tjjt.gov.cn)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面谈形式。
2、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tj.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监督电话:24539335
二、企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择优聘任,竞争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不再采取下达职数的直接控制办法,实行结构比例的宏观控制。由企业在首次评聘后实际形成的结构比例内根据生产经营、科研设计、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区分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性质,评价工作内容的繁简难易、责任大小,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个别企业如工作需要提高首次评聘后的结构比例时必须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在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基础上,明确工作标准,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专业技术人员做到事职相符,人适其职,责权利统一。
四、对三线军工企业和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从事高科技开发、承担国家专项重点任务以及重点技术改造的老企业,设置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比例可略高于同类工交企业。
五、对企业所属医院、学校等事业机构,应参照社会同类事业单位的办法设置适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其他非主体系列一般不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六、在《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修订以前,应严格控制经济专业岗位的设置范围,一般只在决策层和管理层评聘高、中级经济专业职务,并限定其岗位职数和比例。对大型工交企业,高级经济专业岗位,应控制在工程技术系列同级岗位数额的5%以内;中级经济专业岗位应控制在工程技术系列同级岗位数额的20%以内;中小型企业一般不设高级经济专业岗位,中级经济专业岗位应比大型企业更少。
七、企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具备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的。可以根据《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7号)精神,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由上级职改部门组织,通过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少数企业单位的个别行政领导如有特别需要必须兼职的,应在限定的职数和结构比例范围内,履行所兼任职务的岗位职责,并报经企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一、黑龙江省信息中心简介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国民经济运行趋势监测、预测分析,政策模拟分析及后评估工作;承担省相关部门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经济数据汇总、经济社会调查和数据分析工作;开展全省节能监察工作中重大节能问题调查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综合利用数据汇总分析工作;承担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及相关的社会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负责全省经济数据中心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五)一经录取,工作年限至少为一个聘期(三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至1月1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考生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至报名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报名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
3、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18年1月29日上午8:30至1月3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现场复审
(1)复审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8:30至3月8日下午17:00。
(2)复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3)现场复审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③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
④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政策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复审时需提供加分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⑥弄虚作假、准备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应聘资格。
5、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考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关知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答辩或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居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中心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考试结果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要求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1175010,(0451)55104844
联系人:王爽,韩石,宋韬
监督电话:82628943
二、招聘待遇。本次招聘均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26日17时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报名方式:采取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填写《岳麓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不收取报名费。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照招聘岗位及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实际操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
3、其他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的程序及要求。
4、应聘岳麓区卫计局科员职位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受党纪、政纪、校纪(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③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④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⑤违反计划生育的;⑥弄虚作假(如谎报年龄、搞假学历、假专业)行为的;⑦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其相关规定的;⑧其他重大问题的。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程序
局属各单位编制内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由所在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退休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人事厅批转的本年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将有关申报情况向单位职工公布。其公布内容是: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申请、单位考评、推荐等项工作程序和申报评审的具体条件、专业的设岗及岗位空缺情况,当年的评审推荐数等。
2、申报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任现职年限、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具备的职称考试合格成绩、时间,任现职期内获得的科研成果及名次、正式出版的著作(著作名称、本人撰写的字数、何处出版、出版书号)和发表的论文(刊物名称、刊号、时间及名次)、受过的荣誉和处分等。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⑵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单位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
⑶符合国家《试行条例》及《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业绩和体现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科研成果的要求。
2、任职条件
⑴学历均以经过局人事处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⑵任职年限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在单位设岗范围内,从聘任相应职务之年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⑶专业工龄的计算,以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年当月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⑷著作须是任现职期间,经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性著作。
⑸论文须是任现职期内,在符合要求的相应级别的正式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
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⑺计算机应用能力,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⑻任现职期间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⑼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破格条件也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三)申报工作的审查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报局人事处审查。在审查合格的基础上,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批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分别上报各专业评审委员会。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一)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要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按需设岗,因事设置,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要在省人事厅核定的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凡有空缺岗位的,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三)聘任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写出申请聘任报告,报局人事处审查后,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四)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写出申请聘任报告,报局人事处审查,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也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特点,适当延长或缩短聘期。同意聘任的,由人事处办理聘任手续。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一)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离,任期考核管理。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相应的任职资格。凡获得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副处级干部对待;获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科级干部对待;获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科办员对待。
(三)因工作需要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从聘任技术职务下月起,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四)对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和续聘的依据。
1、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增加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的,不再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