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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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念,在迎战危机中稳步提速
总投资30亿元的红板电子第一条生产线试产,一期可实现产值10亿元、利税1.5亿元;麦德风能国内首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直驱永磁变速恒频风电机组下线,达产达标后年可实现产值85亿元、税收10亿元;总投资40亿元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开始试产,可实现产值10亿元、税收3000万元……开工的鞭炮声此起彼伏,竣工的锣鼓声一阵响过一阵。金融危机“寒意阵阵”中,××大地依然生机盎然,活力迸发。
生机和活力,源于“危中有机,以为化危”的执着理念,源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非凡魄力。
20xx年,××决战“两区”、跨越发展的突破之年,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难度增大,形势严峻。
在这重要时刻,胡总书记亲临我市,与××儿女共度新春佳节。他语重心长地指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离不开井冈山精神,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样需要井冈山精神。”总书记对老区人民的浓浓深情,向××儿女提出的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殷切希望,让××儿女倍感亲切,深受鼓舞和鞭策。
“坚定信念是井冈山精神的灵魂。面对困难和挑战,信心是战胜危机的力量源泉,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坚定信心……”广袤的××大地上,处处奏响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激越旋律。
坚持决战“两区”不动摇。把金山银山堆在园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鼓点”驰骋红色大地;把绿水青山留在城区,××新型城镇化“圆舞曲”渐趋成熟圆转、大气奔放。1至8月,全市规模工业实现主营收入402.96亿元,增长18.85%,增幅列全省第2位;实现利税36.52亿元,增长31.53%,增幅列全省第2位。在20xx年实施164个重点城建项目、总投资超过3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再次确定176个城建重点项目,其中中心城区41个,投资总额达61.0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5.72亿元,项目数量之多、投资力度之大,创历史之最。
坚持决战项目不动摇。将危机转化为加快项目招引的良机、将危机转化为向上向外争取项目的良机、将危机转化为加快推进项目的良机。1至8月,列入全市重点调度的155个重点项目中,124个开工在建,累计完成投资107.2亿元,累计税收入库4664万元,同比增收3615万元,增长344.6%。在重点项目的有力推动下,今年以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高位运行,1至9月拉动gdp增长7.6个百分点。
坚持保企业不动摇。引“活水”,把“脉”问“诊”出良策;添“饲料”,政企携手渡难关;增“氧气”,逆境拓市添后劲。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春节后全市各地各部门在短时间内成立各类帮扶工作组500多个,实行“机关+企业”共驻共建,对照企业、对照问题对症下药,缺什么补什么,难什么帮什么,迅速下到各指定企业进行定点帮扶。
不声不响、不事张扬。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等领导对我市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人们把××的这场赶超誉为“一场静悄悄的急行军”。
方向凝聚力量,信心铸就未来。在井冈山精神的指引下,在全市上下的共识共为中,××经济在应对危机中稳步提速。前三季度,全市gdp预计完成387.4亿元,可比增长12.7%;财政总收入预计实现45.7亿元,增长14%;工业用电量达14.32亿度,增长4.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8.6亿元,增长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2亿元,增长18.2%。
以民为本,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民生为大,民生为重,民生为先。
危机“寒流”、增长压力加大,挡不住市委、市政府全力保民生的决心。“越是在困难时期越要关注民生、关心百姓生活。”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
仅上半年,全市用于民生工程的支出就达22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46%。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市通过对外输出、园区消化、创业分流、三产吸纳等方式,多措并举,分类施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再就业。
1月7日,全市“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启动,数十个部门与园区企业浓情联手,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者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信心,40余万返乡农民工顺利实现创业就业,成为金融危机“寒流”中一道温暖风景。
5月20日至8月底,全市上下广泛开展“千企万岗”帮促 就业百日服务活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参与、上下联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收集岗位信息3.8万条,成功对接8500多人。
1至8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8628人,完成年任务的113.09%;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实现100%的目标任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70454人,完成年任务的121.47%;城镇职业培训40687人;发放小额贷款24100.23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28.88%;新增担保基金1210万元。
“今天我栽一棵树,留给子孙一片荫。”我市把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作为服务民生、改善人居、提升品位的重点工程来抓,完成造林绿化137.5万亩,成为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
价格打折、品质不打折。我市强势推进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让一大批中低收入者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20xx年至20xx年10月,仅在中心城区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面积就达26万平方米,30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喜圆住房梦。
街巷虽小,但直通百姓心里。我市把小街小巷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加以推进。仅吉州区今年就安排改造小街小巷 90余条(处);安装路灯300余盏;硬化道路面积1万余平方米;维修改造下水道600余米,项目预计总投资200余万元。
“费用全由政府包,最好医生来主刀”的喜讯在红土地上传遍,“光明·微笑”工程温暖实施。截至7月底,全市筛查总人口数4661531人,累计筛查患者人数11979人,已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006例,唇腭裂修复手术126例。全市完成白内障手术和唇腭裂手术任务数,均居全省第一。
我市基本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和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四个全覆盖”。
……
一桩桩、一件件,饱含社情民意、凸显人文关怀,奏响××大地最悦耳的协奏曲。
改进作风,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品牌
世界500强博硕科技从破土动工到正式投产不到100天、投资5.8亿元的金茂铜业从洽谈到投资仅用了100天、市中心人民广场100天建成、××城市展示馆100天完工……××大地,流传着许多看似不可能的故事。
老区××,基础并不丰厚甚至薄弱,条件也不见得比别人优越。然而,井冈山精神滋养下的××人民,让许多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倡导一种理念:“实事求是”;推行一种方法:“实干才有实效”;营造一种风气:“风清气正”。市委、市政府的执着践行凝聚成××城市精神,催生出××的裂变发展。
××大地,佳话颇多。
由于发展需要,落户井开区的荣泰电子公司决定购地建厂房扩大生产。市委、市政府简化程序,在井开区设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在井开区就可挂牌拍卖工业用地。6月中旬,荣泰电子公司50亩地当天挂牌、当天成交、当天拿到土地证,创造了让公司负责人这个“特区”人感动的“××速度。”应亚洲200强企业建滔化工集团要求,市招商第三分局不畏辛劳,多方联系,深入调研,十几天功夫就将江西省电子线路板生产厂家的分布、产量情况以及××市铜冶炼企业的布局、产量情况调研报告呈送给建滔化工集团公司,坚定了该公司到××投资考察的信心,书写了×ד环境招商”的动人一笔。
“能到××老区工作,是我们最大的政治荣耀,建设好发展好老区,是我们最大的责任。我们唯有以寝食难安的心态做好工作,才能对得起组织的重托,对得起百姓的期望。”怀着振兴革命老区的责任感,市四套班子在加快发展中统一思想,在推进项目中达成共识,在不争论中加速前进,以自身的作风建设,带领全市干部成为服务型干部,催生出服务型政府。
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挂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倒排工期、月调季查、现场办公、新闻……无处不在的“鞭策”,无声地催促着全市各地加快项目推进的步伐。市、县领导坚持挂一个村、挂一户农户、挂一家企业、挂一个重点项目,机关单位领导坚持挂一个社区、扶一个村、帮一家企业;全市214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村组设立了民事代办点,活动触角延伸到村组,帮扶到百姓心坎里。
会议“瘦身”,少说多干。少开会、开短会,集中精力办大事。先后开展了政务“阳光行动”、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机关效能提升年”等活动,通过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明察暗访、投诉查处等措施,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高级职称“三年推进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市局成立高级职称“三年推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和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和业务指导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指导分工
四、职责分工
(一)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负责挂钩帮扶审计人员的高级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工作,对拟取得高级审计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照申报条件进行模拟评审,针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薄弱环节,定期做好督促、帮扶和指导工作。
1.对照帮扶对象的“基本条件”,对拟参加高级审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人员在报名考试、培训学习、备考准备、组织考试等方面在时间安排、项目安排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2.对照帮扶对象的“工作经历”条件,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专案审计等项目的审计组长或主审的安排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3.对照帮扶对象的“业绩成果”条件,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争创优秀审计项目、撰写审计要情或专题报告、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执笔制定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以及主持或承担上级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
4.对照帮扶对象“学术理论水平”条件,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的撰写出版,以及在核心类或有国际统一刊号的报纸或期刊、省一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或期刊、调查报告等,做好修改、指导或推荐工作;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由9至1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客观、准确、保密”原则,保证评审质量。
2、成立**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同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联系,负责受理助理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的有关事项。
3、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成立技术职称资格推荐审议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
二、转正定职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历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受理评审的系列
1、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4、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5、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是本会所属企事业并是**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工程设计报告二篇以上;
(四)对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的要求,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核实灵活掌握。
五、评审标准条件
1、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工作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四)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评教授级高工:
①主持和设计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解决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集体项目前三名或确系实际执行主要完成者,显著经济效益指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下同)。
②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开发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部省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在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览中获金质奖1个或银质奖2个、铜质奖3个的。
⑤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或结构调整、更新、换代的产品,成为自治区名牌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三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⑦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⑧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教任职条件
助教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期间,已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副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并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②教学成绩显著,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著作、教科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实验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四)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教学成绩卓著。②发表、出版过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③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对在教学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任助理讲师职务:
①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4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已承担5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高级讲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高级讲师:
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
②能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造诣较深、成绩显著。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对在教学工作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4、科学研究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研究实习员:
①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③能阅读一个语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任助理研究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任助理研究员:
①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
②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推广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之一工作中起主要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
③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员:
①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②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③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④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⑤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科技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四)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员: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在聘任各级研究职务时可不受上述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5、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2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
六、破格晋升条件
为鼓励自学成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规定的学历限制,放宽资历年限,破格申报评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荣获市级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市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任职期间(三年以上)企事业管理成绩突出,管理经验被市主管部门或市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三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省、部级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被自治区主管部门确认,并在全区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七、申报、推荐及受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交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除本人姓名用笔填写外,其余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2、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评语。
3、申报材料每人一式二份,在今年7月底前,送交**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整理后送评委会评审。
4、申报人在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高级的每人交评审费用500元,中级的每人交400元,初级的每人交300元。
八、评审及审批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要按学科、专业设置若干学科(专业)组,对被评审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并向高级评委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意见。
2、对照相应系列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各档次职称规定必备学历资历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3、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评审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获通过。评委会的评审表决,只投同意或不同意票,不投弃权票,正式投票要一次性完成,不得搞复议。
4、评委会应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会议的评审委员、会议议程、评审委员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记录要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5、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老科协专业职称资格申评领导小组批准,由**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行文公布,并发加盖钢印的职称资格证书,方可有效。
九、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职称的评审
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的职称,由个人向企业申请,再送服务民营企业委员会初审,然后提交老科协专家评委会评审。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第二条凡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均须按本办法取得《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是指对该企业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组织机构和规模、人员组成、人员素质、资金数量、固定资产、专业技能、管理水平以及监理业绩等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新设立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为临时等级)。
第五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
第二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批、发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内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第七条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八条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第九条凡属中央管理的企业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将申报材料报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企业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过的通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对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颁发《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条非中央管理企业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将申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过的通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实地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报信息产业部综合合规划司审批。
部综合规划司根据申请材料,对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数量、固定资产以及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价,经审查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发给相应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新设立的企业资质最高只能申请临时乙级。申请通信建设监理资质等级(包括临时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表一)一式3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技术、经济人员职称证书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六)由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企业在册人员名单或企业人员聘任证书。
第十二条监理企业在申请临时等级两年后,根据监理业绩,再按照上述申请程序提出定级申请。申请定级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表一)一式3份;
(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临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技术、经济人员的职称证书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六)《监理业务手册》;
(七)能反映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八)其它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监理企业在定级两年后方可提出资质升级的申请,一次只能晋升一个等级。申请升级程序与申请审级程序相同。
第十四条临时等级、正式定级及升级均按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批,其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初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从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到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在收到初审材料30日内完成审批。
第三章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与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主要领导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建设管理经验,并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或监理8年以上经历,并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均要求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技术力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已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不包括聘用期一年以下人员以及年龄超过65岁以上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不少于3人。
(三)技术装备:拥有承担相应工程的检查、测量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五)业绩和能力:监理过3个以上一类通信建设项目或6个以上二类通信建设项目,经验收质量合格。且具有同时承担2个一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能力。
第十七条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主要领导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建设管理经验,并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或监理5年以上经历,并取得通信监理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均要求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技术力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已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不包括聘用期一年以下人员以及年龄超过65岁以上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经济师、会计师不少于3人。
(三)技术装备:拥有承担相应通信建设工程的检查、测量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五)业绩与能力:监理过3个以上二类通信建设项目或6个以上三类通信建设项目,经验收质量合格。且具有同时承担2个二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能力。
第十八条丙级监理企业等级标准
(一)主要领导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建设管理经验,并取得通信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或监理3年以上经历,并取得通信监理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均要求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技术力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已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不包括聘用期一年以下人员以及年龄超过65岁以上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经济师、会计师不少于2人。
(三)技术装备:拥有承担相应工程的检查、测量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五)业绩与能力:监理过3个以上三类通信建设项目,质量合格。且具有同时承担2个三类通信工程的能力。
第十九条申请临时等级的企业应符合相应等级标准,其中,主要领导和技术力量中未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新设立的企业不考核企业承担工程业绩。
第二十条各级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监理业务范围(具体承担工程业务范围在证书副本中明确,通信建设监理业务范围划分表见附表二):
(一)甲级(临时甲级):可承担一、二、三类通信建设工程监理;
(二)乙级(临时乙级):可承担二、三类工程临理;
(三)丙级(临时丙级):可承担三类工程监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中央管理企业的年检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负责;非中央管理企业的年检工作按下列规定进行:
甲级资质: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初审,报信息产业部年检;
乙级、丙级资质: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年检。年检结束后,将年检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三)报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年检工作程序如下:
(一)持证单位每年5月底以前向信息产业部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见附表四)、《通信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监理业务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收到企业年检资料于6月底前做出结论,并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加盖年检专用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初审的,初审部门应在每年6月15日前将签署初审意见的企业年检材料报部,部应于6月底前做出年检审查结论。
第二十三条年检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情况、所承担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企业资质条件完全符合资质评定标准,年度内承担过3项工程监理项目,且质量合格,未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一)企业注册资金或工程技术人员未达到标准,但不低于标准的70%,并且未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年度承担监理业务少于3项,且未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企业注册资金或通信监理工程师未达到标准的70%;
(二)上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本年度仍未达到标准的;
(三)年度未承担过监理业务的;
(四)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年检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五条年检不合格、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其证书自行失效,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持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时,应有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重新核定资质手续。
第二十六条持证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在每年年检时说明情况,由原发证机关审核后,在证书副本变更栏内注明,变更名称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企业破产、倒闭、撤消、歇业的,应当将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二十八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实行通告制度。
信息产业部于每年年检工作结束后,在媒体上公布所有年检合格监理企业及新审批监理企业名单。
第二十九条监理企业在申请资质或年检时,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虚报资料的,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将根据情节轻重,不予核发资质证书或给予停止使用资质证书3至6个月、降低等级直至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监理企业必须严肃执业,对于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停止使用直至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监理企业必须在资质等级规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执业,禁止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禁止监理企业超越本企业监理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监理业务。违反本条规定的,由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收回资质证书3至6个月,并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对再次转让监理业务、越级或超范围承接监理业务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二条监理企业不得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业务。对违反本条规定的,由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视情节轻重,收回资质证书3至6个月,并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对于不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制止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监理企业,由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与施工单位串通,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除依照上述规定处理外,由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降低资质等级,两年内不得升级;造成重大事故的,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对于与建设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视情节轻重,收回资质证书3至6个月,或降低资质等级或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从事资质认证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在资质认证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性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高等学校的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管理、科研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教职工、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主要以纸质稿及电子稿形式为主。档案工作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利用好学校档案,可以总结过去,指导现实,服务未来,更好地为学校全面发展服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不断的发展,民办高校在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上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档案建设、管理工作方面还处于一个学习、逐步完善的阶段,与公办高校在档案管理方面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1 民办高校档案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领导对档案建设及管理的意识不强 有些民办高校的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学习和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片面地认为高校的中心任务是教书育人及科研教研工作,很少过问学校的档案工作,从根本上忽视了档案的重要性。从笔者了解的几个民办高校来看,翻看其党政会议纪要,从头到尾没有提到过档案建设工作只字片语,更不用说有什么档案建设的规划、计划与总结了,在机构建制上,无专职档案员,工作保障上无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和经费投入保障等。
1.2 档案收集、归档意识薄弱 民办高校在建校初期
由于经费、人员的紧张,往往忽视对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一些重要的文件材料遗留在个人手里,觉得放在自己手边,要用起来的时候方便查找。另外由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偶尔出现几起档案丢失的事件后,就会有教职工不愿将教学成果移交归档等现象。也有员工认为档案工作是档案管理部门的事,与学校其他工作没有多大关系,与自己更是无关,因而拒绝配合档案部门搞好档案的收集工作,种种困难,很可能使这些重要的档案材料残缺不全或丢失。
1.3 兼职档案员队伍不稳定 民办高校的兼职档案员一般由院系秘书或处室秘书等兼任,他们不仅有日常教学行政事务性工作,又要兼职做好院系或处室的档案收集工作。一般来讲,行政人员工作繁忙、工作量大,虽是日常琐事,却件件都是需急办之事,而档案工作由于关心的人少,缺少制度上的操作规范,对档案工作往往会虎头蛇尾,常常顾及不到及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另外,民办高校由于种种原因,兼职档案员调动频繁,这样就致使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管理混乱无序。
2 民办高校如何加强建档意识
鉴于以上种种问题,新建民办院校务必从实际出发,积极宣传档案建设的作用、意义,促进档案建设工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点档案的服务功能来加强建档意识。
2.1 服务于学校整体发展的需要 民办高校档案来自于学校形成、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贯穿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其组织、管理的各个方面,是学校重要的信息资源所在,记录了学校发展的历史,汇集了学校现有的知识成果。学校各级领导的会议记要、领导现场指导工作的讲话等,都可为学校的整体发展、建设提供各种历史依据和线索。通过学校档案资料,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本校的特点及发展的规律,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沿革和演变情况,以方便后人总结学校自身形象和价值观建设的得失、成败,为后续领导制定合理的学校自身形象和价值观建设的整体方案提供依据。
民办高校的发展、壮大,必将走过光辉而曲折的历程,然而最能体现这历程的学校档案,如果所存无几(例如看不到第一任校长的介绍资料,找不到第一批学生的花名册,缺失历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缺失全体教职工的教研科研成果资料等等)。那么我们教育工作的后几辈想极力宣扬百年老校底蕴丰厚的时候,时过境迁,有何为据呢?
所以,民办高校的档案建设工作在服务于学校整体发展的方面有着深刻重要的意义。
2.2 服务于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 根据我国目前的办学体制,无论哪一个专业的建设、发展都离不开各类办学评估,如新专业检查、合格评估等,评估工作是专业建设的重要指导方向,而各种评估工作都离不开对专业建设、发展中的档案梳理工作。完整规范的档案正是充分展示专业办学成果,让评估专家全面深入地感受专业办学成效的有力证据。
随着专业评估工作的改进、完善,各类评估工作越来越重视专业建设原始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等,所以从新专业申报、筹建,到专业的开设、建设、壮大及最后专业建设的成果,务必要有完整的档案记录,确保专业办学的延续。各类纸质材料、电子文稿均应有规范的建档、存档意识,杜绝因人动导致专业办学中的突变现象。
专业建设工作既有正向的水到渠成,即按专业建设的目标、计划,逐步进行,最终得以成功,获得成果。也需要逆向构建,即通过对专业建设档案的梳理,总结专业建设如果要有特色、亮点,还需要什么支撑,从而去弥补或改进原有的一些专业建设工作,从而充实专业建设成果。由此可见在专业建设工作中档案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3 服务于教职工自身发展的需要 教职工档案是教职工个人经历、学识、业务能力、德才表现、业绩情况等方面的记载,但有些民办高校的现实情况来看,有的职工档案仅仅保存着教职工应聘时的一般材料(诸如基本情况、学历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缺少其业务能力、决策能力、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尤其是教学科研的创新)等综合素质的“活材料”,没有对其现有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规范,看不出教职工新的动态性发展情况。
教职工个人档案资料的缺失将对教职工的职称评审、工资晋级等产生不良影响。如有些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评审中,要求凡是校级以上的所有项目、荣誉都需要提供原件方可认可,一些集体项目,特别是作为主要参与的项目,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可能发挥了相当主要的作用,但如果申报材料、批复材料等资料均在项目主持人手里,而项目主持人有可能调离或将材料遗失,那么给参与人员的资料查找将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某高校档案管理员曾深有感叹地说:“只有每年职称评审的时候,她的档案室才是最热闹的时候,查阅、复印、借阅等人员门庭若市。”由此可见档案完整对教职工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2.4 服务于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学生工作及各种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今后各级组织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它能完整地反映出一个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表现状况。学生档案管理旨在对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提供学生档案的查、借阅服务、转递等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存在重视不够、管理技术落后、致使档案管理出现“弃档”、“死档”等问题,给大学生就业及今后各级组织选拔、任用、考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学生的档案、毕业证书等重要资料失落在个别班主任或辅导员手上,而学生一开始又不够重视,等需要用时,由于时间久远或人员调动等,这部分学生的档案资料往往发生遗失或查无结果现象,造成对学生利益的极大损害,同时也使师生关系紧张,进而影响学校声誉。
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不断扩张,加强学生档案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确保学生档案转移有据可查,改进学生档案对学生的服务功能迫在眉睫。
总之,通过宣传档案的服务功能,可以提高民办高校建档意识,促进高校档案建设工作。高校档案的规范建设是高校重要工作之一,既能促进社会和谐又有利于学校健康发展、有利于教师自身发展、有利于学生个人成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各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S].2008-08-20.
[2]童燕.浅析高校档案收集工作[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8,(5):215.
[3]百科名片.档案管理[EB/OL].http:///view/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