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4:55:2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声乐考试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直以来,全国大部分普通高校都在沿用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力图一切向音乐学院靠拢,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大量事实证明,这并不符合普通院校的实际情况,原因在于二者的生源和培养目标不同,普通院校生源水平参差不齐且基础较为薄弱,它培养的不是高、精、尖的歌唱家,而是中小学教师或是在企事业单位能独挡一面的一专多能型人才。社会的多元化发展需要的是综合型人才,而教育观念落后、授课方式单一、教材陈旧或者盲目使用新教材、考试方式单一等等诸方面已严重与社会需求脱轨,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二、高校声乐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改变落后的教育观念,彻底根除重技轻艺思想
霍姆林斯基说过,音乐教育――这不是在培养音乐家,这首先是培养人”。当前的声乐教学,由于目标定位不准确,在培养规格和方向上容易产生糊涂认识:片面追求声乐演唱的技能技巧,而忽视音乐的审美性质和音乐的情感性特征;文化意识淡薄,导致学生也是重小课轻大课,无疑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为此,作为声乐教师,首先要更新教育观念,从关注学生声乐技能的传授到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未来。其次,教师在传授声乐技能的同时,要引领学生进入声乐作品的内部,从文化的层面去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感受音乐,体味音乐,最终达到音乐的审美需求。最后,声乐教师也必须掌握其它姊妹艺术的表现手法和特征,具有不同艺术表现和表演的修养,善于去挖掘与声乐相关的其它知识予以补充,从而带动学生,彻底根除重技轻艺的艺匠思想。
(二)上课模式由单一式向多样式方向转变
对于改变教学中传统的授课方式,现今部分高校虽也做了大胆的尝试,但都过于片面,要么是个别课,要么是小组课。笔者认为,在声乐教学中完全可以采用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形式,这样势必有利于人才的培养,三者结合起来可以做到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个别课可以解决学生的声乐技巧问题,小组课和集体课可以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一年级以集体课为主,经过学习或达到一定标准可以安排上小组课,采用滚动式方法以竞争机制促进学生努力学习;二、三年级可以采用个别课、小组课相结合的方式上课,同时上集体课讲授声乐理论知识;四年级以个别课为主,以便拔高专业,参加艺术实践,突出专业优势。
(三)教学方法由注入式、受动式向引导式、主动式转变
声乐教学往往是教师讲授抽象的理论知识、范唱,继而学生模仿唱,这样结果是忽视了学生能力方面的培养,也会慢慢使学生丧失学习声乐的兴趣。相反,在声乐教师进行课堂讲授时,要提出问题让学生去思考,去辨别,可以组织程度较好的学生进行探讨,从而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内在驱动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譬如说演唱一首作品,要想唱好它,学生须搜集大量的资料如作品的时代、风格、内容等,对照歌谱进行仔细的分析,继而再结合声乐技巧进行演唱。同时也可以组织学生共同探讨这首歌该如何唱,说出各自的理解,并分别演唱,看谁唱得更感人,更有思想,而后教师进行总结。这期间,教师只作引导性的暗示,而不是从头至尾教学生如何演唱。这样教学形式上的改进使学生能够直接参与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从而改变教师一贯的“注入式”封闭教学格局,也有利于教学的顺利开展和教学效果的提高。
(四)注意更新教材,丰富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一直以来,声乐专业可以说没有固定的教材,大部分教师选用的一般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声乐曲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教材中的部分曲目已显示出某些弊端。另一方面,近几年虽有大量新作品涌现出来,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师用到教学上,但普遍存在盲目性,有些甚至根本不符合学生的个性特点,相反,一些优秀的新作品却用之极少甚至不用等等,这些都与声乐教师不无关系。教师的喜好往往决定着学生的演唱作品,往往是民歌教师只教授民歌,美声教师只教授美声等等,这样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的嗓音特点和演唱特点,结果是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我们必须改革:首先,在声乐教学中,不仅要选择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有训练价值的中外声乐作品,同时也要对优秀的声乐新作品积极选用,不断更新教材,做到与时俱进。其次,要泛唱与精唱相结合,要让学生接触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声乐作品。再次,在曲目选择上,既要学习西欧的传统唱法,也要学习中国的民族民间歌曲、戏曲、通俗歌曲,使学生向艺术的深度和广度发展,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五)开展第二课堂,加强艺术实践,突出声乐专业的特点
实践教学在日常的声乐教学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普通音乐院校的声乐教学任务不是培养高、精、尖的歌唱家,相反,我们应面对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来审视我们的教育现状,立足于培养的最终目标,充分与社会接轨。四年的学制其实很短,那么我们如何在教学中加强艺术实践,培养出适用性人才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良好就业呢?笔者认为开展第二课堂至关重要: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可以定期组织周末音乐会,节假日组织大型音乐会;2、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种艺术活动,让学生担任各种音乐学习班的教学辅导工作,达到与社会接轨;3、与学校接轨,鼓励学生走进中小学,参加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和文艺节目的辅导和编排工作等等。这样不仅锻炼了学生的演唱和表演技能,激发学生学习声乐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教师不断地总结经验,发现教学中的成功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学生积极走入社会,认识自己与社会的差距,找准学习的目标,以便以后更好的就业。
(六)考试方式由单一演唱向形式多样化转变
托尔斯泰曾说过:“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所以调动起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很重要。对歌唱的欲望,对歌唱的爱好,都是学生学习的动力。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几乎没有受过专业的音乐训练。所以,教师就要学生摆脱“恐唱”,给他们“人人都能歌唱,我更可以!”的勇气!让学生明白:歌唱就是一种夸张的讲话!同时,教师尽量挖掘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尽量使学生获得更多成功的体验,从而让学生树立坚定的歌唱自信心,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二、掌握规律,进行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训练
声乐教学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发声训练和声乐作品的演唱。
第一方面首先是练声。对学生进行发声训练,相当于是在人身上制造乐器,所以要让学生明白:歌唱发声就要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一件乐器,横膈膜作为气息的支撑点,小腹作为吹气口往上运气,后脑当作乐器音筒,教师要明确告诉学生:气息到了咽部以后,不要直接从嘴巴泄出来,而是要往上竖着到达后脑这个音筒的共鸣腔,声音才会圆润、结实而明亮。
第二方面是练唱,也就是声乐作品的演唱。在这个训练环节上,我基本上是按金铁霖老师的“声、情、字、味、表、养、象”七字诀来全面要求的。金铁霖老师作为我国资深的声乐教授,主张在民族唱法中借鉴和吸取西洋唱法的技巧,并把它归纳为“声、情、字、味、表、养、象”七字诀。我认为对于所有音乐作品的演唱,用这七个字来要求是非常正确的。
三、展开丰富的想象 ,初步形成科学的歌唱方法
在声乐教学中,往往会存在教学语言语义的不确定性,使得学生对教师讲述的要求感到不易理解和把握。教师应尽量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形象化,并启发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展开丰富的想象,通过对一些具体形象的联想,将发声的原理和机能中各种比较抽象、不易理解的概念变得清晰可辨。比如:把身体当成乐器,把丹田当成吹口,后脑当成音筒等待。另外,运用感觉教学,将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做到的一些动作和感觉用于歌唱训练之中,如训练气息下沉时,用闻花的动作、双手提重物的感觉去体会,用打哈欠来找打开喉咙的感觉,等等。德国著名的声乐教育家莉莉·雷曼在谈到高音的感觉时,也曾形容说:“声音立在喉咙里的一根气柱或喷泉上”。
声乐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教师应该多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文艺演出等实践活动,提高舞台表演能力和舞台歌唱能力。第二课堂是校园文化的主要内容,也是课堂教学的有效延伸。演出让学生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提高自己。
四、建立学习档案,因材施教,认真考查
改革声乐课程教学内容,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作品
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音乐教学改革多年,取得了方方面面的可喜成就,但对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本科应用型高校的音乐教学改革,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如何真正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在高等院校音乐教学改革中具体化和合理化,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声乐课的教学改革也势在必行,尤其在教学内容上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歌小调等曲目。据调查,少数民族地区高等院校声乐课的教学曲目基本仍采用上世纪80年代及后来多次修订的高师声乐曲选教材,内容上,少数民族音乐的曲目在数量和份量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具有少数民族和地域性音乐特色的作品难以呈现。在声乐教学上依旧存在一些重技巧轻文化的现象,区域性特色声乐作品使用偏少,国外声乐作品涵盖面很窄,更新缓慢。因此,声乐教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大量具有少数民族音乐特点的、有代表性的曲目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首先,在原有高师声乐教材基础上,以我国民族发声为基础,学习借鉴西方发声方法,撰写具有地域和民族的声乐特点的一整套从演唱方法到曲目内容的辅助声乐教材,把本地域少数民族的民歌通过收集整理加工,按类别、内容、曲调、难易程度等编写为声乐教材,在教学中加以运用,这对高校民族声乐教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少数民族声乐艺术精髓在声乐教学活动中能更好地体现出来,民族音乐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同时也切实体现高校声乐教学的改革,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声乐教学民族、地域特点边缘化问题的关键和有效方法。其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应有计划地加强区域特色声乐教学,要把声乐教学当成培养正确审美观、开阔学生视野、传承人类精神文明的一种工作,不能将声乐课变成声乐技巧课,要挖掘少数民族地区丰富多彩的声乐作品,了解作品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以此增加声乐课程的宽度和厚度,使教学内容不断丰富和更新。要调整头脑中既有的声音概念,不要总是以一个固化的标准看待声音,不要轻易认定某种声音是不正确的、不科学的,因为不同的声乐作品需要不同的声音来表现,要大胆鼓励学生多唱新作品、尝试新唱法,排练新形式,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突出应用型的特点。
改革声乐课程的设置,做好大课小课的合理安排
据调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高等院校的声乐教学,多沿用传统的一对一的教学组织形式。近年来由于扩招,师资力量缺乏,一些院校的声乐教学采用了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众等大小课并存的多种教学组织形式。通常学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教学组织形式,称为声乐大课;学生人数约2-5人之间的教学组织形式,称之为声乐小组课;由教师与学生一对一进行教学的则称之为声乐小课。传统的声乐小课虽然教学过程中针对性比较强,利于声乐技能的练习,但却存在着缺乏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多向的整体流,不利于声乐表演的学习,并且容易导致学生在不同的场地或情景中心理过度紧张、过度的依赖教师的指导而缺乏主动性,严重地影响了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这种情况就必须将声乐大课与声乐小课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小课的教学训练;另一方面在特定的阶段融合大课教学,合理安排大小课,提高声乐课程的教学质量。“大课以理论为主,小课以技能为主,大课小课紧密结合”。声乐大课主要讲授具有共性的声乐理论知识,是对传统声乐小课教学方式的补充和完善。声乐大课是含技能技巧在内涉及更为广泛的艺术文化、关注学生素质提高的人文课程,既有利于学生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学生通过对各种声乐作品知识性、历史性、人文性的学习而全面协调的发展。课程设置要将大课合理地安排于学生学习声乐小课的四年之中,第一学期根据学生的演唱程度安排学生两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同时相应地开设声乐基础理论与名作赏析和声乐发展简史两门大课,让学生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开始技能训练。第二学期仍然上两个人一节的小课,同步开设意大利语音拼读与嗓音保健两门大课,为学生今后的学习打好理论基础。第三学期开始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并相应开设正音课,开始严格系统的指导与训练。第四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同时开设声乐教学法,为学生上中小学音乐教法课程做准备。第五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并开设歌剧名作赏析课程,为学生拓宽知识面。第六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同时开设声乐美学课程,以促进学生的全面提高。第七、八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不定期开设声乐讲座,为学生就业做准备。如此安排,既有利于学生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学生通过对各种声乐作品知识性、历史性、人文性的学习而全面协调的发展。大小课的结合不仅减少了课时量、降低了教学成本,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授课方式既保持了师范性的特点,又打破了传统单一授课的形式,提倡了教学形式的多样化,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四、改革声乐考核方法,突出实践性随着教学改革的逐渐深入,通过几代声乐教师的不断努力与探索,音乐专业的部分课程在考试内容与考试形式上都做了大幅度的改革。这些改革将考试变得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让课堂教学与考试内容联系得更加紧密,让学生在考试中不但得到检验还能得到锻炼,使学生成为既能够适应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需要,又能够适应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声乐课程的考试形式及内容与其他课程不同,除了理论知识外,还要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所以,声乐考试内容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实践性等特点。以往传统的考试中,考试内容太单一,不是注重技能训练就是注重理论基础,忽视了将教学内容与学生将来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也没有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如今声乐课程的考试改革为了加强教学成果的实用性,更好地配合教学内容的更新,在考试规定曲目中更多地、有意识地选择了一些富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及中小学教材中的歌曲和社会活动中应用价值较高的声乐作品,要求学生从入学后的第五个学期开始,考试内容中添加音乐会实践成绩,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音乐会形式不限,可以是同一个老师的专业学生合开一场;可以是同年级的几个同学合开一场;也可以是个人独唱音乐会。同时,规定毕业生在毕业考试时演唱曲目中必须含一首具有当地民族风格的作品或中小学教材上的歌曲。这样既能促使学生重视实践练习,又培养了学生声乐教学教唱的能力,也让学生学会了大量有特色的、实用性较强的歌曲,使其能尽快适应社会的需要。总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声乐教学改革己迈出了可喜的脚步,但有许多方面还要靠时间和实践去总结与检验,一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有待于调整和不断完善。我们坚信,只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实学生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就一定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全发展的人才。
作者:薛蕾
高师声乐课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音乐师范专业必修的一门技能技巧课。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用)教材已经在全国中小学推广使用,对照现行的、照搬专业音乐院校的高师声乐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其培养目标的发展。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人才要求,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是制定与修改相适应的声乐教学大纲。
声乐教学大纲是指导声乐这门学科如何进行教学的根本依据,它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授课形式、考试形式、教材的使用等等。笔者总结自己多年的声乐教学,分析了当前高师声乐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制定与修改声乐教学大纲,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明确21世纪高师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
在上世纪高师音乐教育刚刚起步之时,由于师资和生源相对有限,所以高师声乐教育所培养的对象还仅能满足于高师、中师的师资或部分表演团体需求,鉴于这种需求方向,高师音乐教育逐渐形成了强调专业技能而忽视其师范性的观念。[1]笔者曾在广东几所高校的音乐专业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上看,大部分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与音乐艺术院校没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声乐教学偏重追求艺术上的“高、精、尖”,致使整个教学盲目地向专业音乐院校看齐。
随着音乐教育的发展,音乐师资阵容的不断扩大,使音乐教育市场的需求趋于稳定与饱和,高师的音乐教育开始面向对基础音乐师资与普及音乐教育的培养。在21世纪,高师声乐教学培养目标要转变观念,坚持师范教育的信念与培养目标,从“精英教育”向“基础教育”“普及教育”转化,针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需要,努力培养出“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的适应型人才。
二、改革传统的声乐教学授课形式,建立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
声乐教学中的一对一的授课方式是指教师与学生进行单独的授课形式。[2]这种授课方式个性化较强,强调你教我学,我说你背,这种被动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之间缺乏互相的观摩和交流,学生仅仅知道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对将来的教学中所遇到的形形的问题就感到无所适从,不知如何下手。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扩大招生,声乐教学仍沿用传统的“一对一”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要求与发展。其弊端在于,声乐基础或条件好的学生脱离师范性而趋于专业表演,差一些的同学则觉得声乐无望而形成逆反心理,同时也影响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兴趣。笔者认为,在高师声乐课中,应采取以个别课为主,理论课、小组课、集体课并存的教学模式。
课型的分类是指教学大纲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的划分,其课时可以在声乐总体课时中灵活分配[3]。理论课内容一般来讲包括基础理论与声乐教学法这两方面的内容,可以通过集体授课方式进行教学。集体课是解决声乐基础理论或技能技巧课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同时,还可以在集体课中进行声乐观摩,如观看声乐教学录像、名人名曲欣赏、名家声乐讲座等。这样集体课省去了原有“一对一”授课时教师对声乐理论的不断重复,同时也为小组课与个别课创造了有效的空间;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则体现在小组课与个别课中。教师在对学生基本状况初步了解后可按现有歌唱水平进行大致分组;声乐教师在实施分组和小课教学时,应注意体现其阶段性的灵活性,按学生的学习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改革传统声乐教学“一对一”的授课方式,引进小组课、集体课、个别课多种课型并存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借鉴、互相启发影响,遇到问题一起分析、一起讨论解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科研成果,把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引入到新课和解决共性问题的教学中。这样不仅为教师解决学生个性问题赢得更多的时间,而且为学生将来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积累更多的经验。
三、打破学科界限,拓展教学内容,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传统的声乐教学内容局限于声乐理论的学习与掌握歌唱的技巧,在声乐教学中往往忽略了与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联系、与中小学音乐教育脱节。[4]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部分引入高师声乐教学中,如在声乐教学中引进自弹自唱、合唱、小组唱、重唱等歌唱训练,同时增加声乐作品鉴赏教学法等教学内容,并在小组课与集体课教学中采用类似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方式,给每个学生以锻炼的机会,使学生及早了解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内容;同时,高师的声乐教师应该放下架子,去向有经验的中小学教师学习,亲身体验基础音乐教学的过程,积累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声乐教学要着眼于将来学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在培养“一专”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多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重视声乐教学法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高师声乐教学在全国各院普遍不被重视,专门开设本课程的高师院校不多,基本上都以讲座形式或在学生毕业实习一两个月前笼统进行讲授学习,加之很多教学法,老师并没经过专业学习,本身又没有基础音乐教育的经验,只是照本宣科地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一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早已严重滞后于当前音乐教育教学思想的教学原则;教学法考试只注意理论考查,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实际脱节,使教学法成为一门“死法”,使学生学之无用。
高师学校应紧紧围绕“师范”做文章,不能盲目与专业音乐院校攀比专业水平,而应该在专业学习的同时注意音乐教学法的教学,保证教学法的课时。在声乐教学中应当紧密联系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实际,让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就明确师范性质;在第一学期,高师就应该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了解和参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在四年的时间里有步骤地从教学见习到帮助开展活动,从部分承担教学任务到独立备课、上课、让学生时刻意识到自己将来的工作性质,一毕业就能够胜任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学工作。
五、教材使用要切合实际,切忌盲目使用
高师声乐教材在近十多年来有较大的发展,除国家权威的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外,在一些高校也相继出版了不少高师声乐教材。尽管有不少教材,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至今还未有统一规范使用教材,以致在选择教材上,许多高师院校照搬专业音乐院校的教材,让学生难于达到教材的要求;甚至有些教材实用性不大,发给学生成为书橱中一生“摆设品”,浪费学生的教材费。
高师声乐教材使用要切合实际,切忌盲目使用。选择教材要以师范性、实用性为原则,选择思想性强、艺术性较高,可以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声乐作品为教材,以保证专业教育目的实现。
高师声乐课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音乐师范专业必修的一门技能技巧课。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用)教材已经在全国中小学推广使用,对照现行的、照搬专业音乐院校的高师声乐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其培养目标的发展。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人才要求,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是制定与修改相适应的声乐教学大纲。
声乐教学大纲是指导声乐这门学科如何进行教学的根本依据,它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授课形式、考试形式、教材的使用等等。笔者总结自己多年的声乐教学,分析了当前高师声乐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制定与修改声乐教学大纲,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明确21世纪高师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
在上世纪高师音乐教育刚刚起步之时,由于师资和生源相对有限,所以高师声乐教育所培养的对象还仅能满足于高师、中师的师资或部分表演团体需求,鉴于这种需求方向,高师音乐教育逐渐形成了强调专业技能而忽视其师范性的观念。[1]笔者曾在广东几所高校的音乐专业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上看,大部分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与音乐艺术院校没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声乐教学偏重追求艺术上的“高、精、尖”,致使整个教学盲目地向专业音乐院校看齐。
随着音乐教育的发展,音乐师资阵容的不断扩大,使音乐教育市场的需求趋于稳定与饱和,高师的音乐教育开始面向对基础音乐师资与普及音乐教育的培养。在21世纪,高师声乐教学培养目标要转变观念,坚持师范教育的信念与培养目标,从“精英教育”向“基础教育”“普及教育”转化,针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需要,努力培养出“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的适应型人才。
二、改革传统的声乐教学授课形式,建立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
声乐教学中的一对一的授课方式是指教师与学生进行单独的授课形式。[2]这种授课方式个性化较强,强调你教我学,我说你背,这种被动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之间缺乏互相的观摩和交流,学生仅仅知道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对将来的教学中所遇到的形形的问题就感到无所适从,不知如何下手。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扩大招生,声乐教学仍沿用传统的“一对一”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要求与发展。其弊端在于,声乐基础或条件好的学生脱离师范性而趋于专业表演,差一些的同学则觉得声乐无望而形成逆反心理,同时也影响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兴趣。笔者认为,在高师声乐课中,应采取以个别课为主,理论课、小组课、集体课并存的教学模式。
课型的分类是指教学大纲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的划分,其课时可以在声乐总体课时中灵活分配[3]。理论课内容一般来讲包括基础理论与声乐教学法这两方面的内容,可以通过集体授课方式进行教学。集体课是解决声乐基础理论或技能技巧课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同时,还可以在集体课中进行声乐观摩,如观看声乐教学录像、名人名曲欣赏、名家声乐讲座等。这样集体课省去了原有“一对一”授课时教师对声乐理论的不断重复,同时也为小组课与个别课创造了有效的空间;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则体现在小组课与个别课中。教师在对学生基本状况初步了解后可按现有歌唱水平进行大致分组;声乐教师在实施分组和小课教学时,应注意体现其阶段性的灵活性,按学生的学习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改革传统声乐教学“一对一”的授课方式,引进小组课、集体课、个别课多种课型并存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借鉴、互相启发影响,遇到问题一起分析、一起讨论解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科研成果,把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引入到新课和解决共性问题的教学中。这样不仅为教师解决学生个性问题赢得更多的时间,而且为学生将来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积累更多的经验。
三、打破学科界限,拓展教学内容,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传统的声乐教学内容局限于声乐理论的学习与掌握歌唱的技巧,在声乐教学中往往忽略了与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联系、与中小学音乐教育脱节。[4]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部分引入高师声乐教学中,如在声乐教学中引进自弹自唱、合唱、小组唱、重唱等歌唱训练,同时增加声乐作品鉴赏教学法等教学内容,并在小组课与集体课教学中采用类似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方式,给每个学生以锻炼的机会,使学生及早了解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内容;同时,高师的声乐教师应该放下架子,去向有经验的中小学教师学习,亲身体验基础音乐教学的过程,积累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声乐教学要着眼于将来学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在培养“一专”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多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重视声乐教学法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高师声乐教学在全国各院普遍不被重视,专门开设本课程的高师院校不多,基本上都以讲座形式或在学生毕业实习一两个月前笼统进行讲授学习,加之很多教学法,老师并没经过专业学习,本身又没有基础音乐教育的经验,只是照本宣科地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一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早已严重滞后于当前音乐教育教学思想的教学原则;教学法考试只注意理论考查,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实际脱节,使教学法成为一门“死法”,使学生学之无用。
高师学校应紧紧围绕“师范”做文章,不能盲目与专业音乐院校攀比专业水平,而应该在专业学习的同时注意音乐教学法的教学,保证教学法的课时。在声乐教学中应当紧密联系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实际,让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就明确师范性质;在第一学期,高师就应该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了解和参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在四年的时间里有步骤地从教学见习到帮助开展活动,从部分承担教学任务到独立备课、上课、让学生时刻意识到自己将来的工作性质,一毕业就能够胜任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学工作。
五、教材使用要切合实际,切忌盲目使用
高师声乐教材在近十多年来有较大的发展,除国家权威的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外,在一些高校也相继出版了不少高师声乐教材。尽管有不少教材,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至今还未有统一规范使用教材,以致在选择教材上,许多高师院校照搬专业音乐院校的教材,让学生难于达到教材的要求;甚至有些教材实用性不大,发给学生成为书橱中一生“摆设品”,浪费学生的教材费。
高师声乐教材使用要切合实际,切忌盲目使用。选择教材要以师范性、实用性为原则,选择思想性强、艺术性较高,可以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声乐作品为教材,以保证专业教育目的实现。
六、考试形式的多样化,增加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声乐是一门歌唱艺术,它必须在艺术实践中得到锻炼。高师的学生每个学期最多在期中或期终进行考查或考试,考试形式基本都沿用音乐专业院校的声乐考试方式,每人演唱一至二首作品,在本科四年共考试次数不超过10次;而对于将来面临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的高师的学生来说,艺术实践受到一定的限制与约束。笔者认为,高师考试形式应该多样化,增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目前高师考试形式还可增加重唱、小组唱、合唱等考试形式。与此同时,文化部门或专业部门要创造机会,支持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如举行音乐会或声乐比赛,加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以便学生将来更好地胜任中小学音乐课中的唱歌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声乐辅导工作。
制定与修改相适应的高师声乐教学大纲是21世纪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新形式下的教改核心问题。高师声乐课程的改革切实要围绕基础音乐教育的展开,进行修改调整。文中几点浅陋之见,只求抛砖引玉,期望高师声乐教学能早日与中小学基础教育新课程方案接轨,努力培养出“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多能一专”的适应型人才。
普通高师院校音乐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中小学音乐师资,音乐学专业中声乐学科历来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基本能力(即歌唱教学能力)的一门主干课。立足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歌唱教学型人才,明确学生的职业意识,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始终是高师声乐学科教学改革的方向。
一、高师声乐个别课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高师音乐学专业的声乐教学,为了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历经多年的改革与实践,在教学理念、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种集声乐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三位于一体的新的高师声乐教学体系已经形成。根据高师声乐学科自身特点建立的声乐学科新体系,特别是为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设立的声乐小组课和声乐集体课,教学目的十分明确,增加了大量的声乐基础知识、声乐艺术理论、课堂教学实践等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歌唱教学能力有很大的提升作用,体现出高师声乐学科所应具有的不同于一般音乐院校培养歌唱人才的特征。
高师声乐个别课是占整个学科体系中课时量最大、最传统、最基础的课程,是声乐学科的主要授课形式之一,是培养学生歌唱教学能力的核心课程。然而多年来,声乐个别课的教学改革却始终没有突破原有的模式,在教学思想上过多重视歌唱技能的提高,在教学内容上过多看重曲目难度的深延,在教学形式依然是“一对一”教师弹、学生唱的传统教学模式,考试成绩“一曲定分数”依然左右着对学生的评价。这些不但导致许多教师把教学科研的大部分精力耗费在如何提高演唱技术方面,对如何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关注甚少,而且使学生迷失声乐学习的正确方向,过于追求歌唱技巧,而忽视对自身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毕业生“会唱不会教,会唱不会弹,会唱不会讲,会唱不会排”的现象严重,脱离了为基础教育培养的音乐师资轨道。中小学音乐教师不论在课堂歌唱教学还是在辅导课外歌唱活动中,除了要具有基本的歌唱能力外,最直接最主要的就是其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是指教师在歌唱教学过程时的审美能力、判断能力、自弹自唱能力、创新能力等。如果我们在教学中不注重对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不引导学生对自己职业意识和能力的关注,那么我们培养的学生在其今后所从事的工作中,就难以具有新时期对中小学歌唱教师必备要求的――教会学生“唱会歌、唱好歌、会唱歌”[1]的教学能力。因此,加强对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我们培养的人才适应中小学音乐课的歌唱教学的要求,具有“既能唱又能教”的双重能力,是当前高师声乐个别课教学改革首要任务,也是声乐教学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要努力探究的方向。
二、加强对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途径
声乐个别课教学要改变那种传统的对歌唱技术因素要求过高、技术至上的教学思想,改变发声技术占据课堂左右师生的局面,把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把提高学生的歌唱教学能力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必须突破和跳出传统的教学思想和方式,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途径入手。
(一)建立多容量的立体课堂教学,以此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所谓多容量的立体课堂教学空间包括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横向是指课堂教学要求大容量的知识和内容,改变以往声乐个别课单纯的“声音声音还是声音”的“技能第一”教学理念与教学内容,使声乐课堂呈现出涵盖技能、判断、知识、审美、表现等多容量的教学内容;纵向是指根据不同学年不同层次的学生,依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声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2],科学合理地设计好学生在每个学年、每个学期、每个周的教学进度及应完成的教学内容。教师要改变以往课堂教学“哪里出问题,老师就抠哪里”,因为一个技巧问题不能解决,学习就止步不前。要像声乐集体课或其他理论课一样,依照教学进度精心备课题写教案,有意识地增强课堂内容的知识量及连续性和完整性,按时完成教学内容,这样或许这节课学生的声音在某个技能上或音乐表现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但不会影响学生整个课堂知识的理解和学习。因此,建立多容量的立体课堂教学,教师有层次、有计划、有目的、有内容、有条理的教学是培养学生歌唱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较为规范的课堂教学,会耳熏目染地培养学生条理清晰的课堂教学思维,为他未来的课堂教学奠定一定的基础,是一种高校声乐课堂教学与中小学歌唱课堂教学的有效衔接,声乐教学不再仅仅是技术技巧和知识的传授,更是对学生一种课型规范的传授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二)实行“一对二”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
所谓“一对二”声乐个别课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指,改变以往声乐个别课“一位教师教,一位学生唱”的教学模式,探索“一位教师教,一位学生弹,一位学生唱”的三人课堂教学模式。如:甲学生唱,乙学生弹,在甲学生唱完以后可以先由乙学生指出该学生的问题,再由教师进行点评,接着乙学生唱,甲学生伴奏,甲学生点评,再由教师引导点评讲授。“一对二”课堂教学模式要求两个学生要为对方弹奏练声曲和声乐作品,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听出并评判对方声音和歌唱中的问题,使学生最大程度地参与到教学中,使师生双方对加强对未来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落在实处。第一,“一对二”教学模式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钢琴伴奏能力,钢伴能力是中小学音乐教师最为重要的教学能力之一,也是高师音乐学专业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很多学生毕业时依然达不到在各种调式上自弹自唱能力和即兴伴奏的能力。通过“一对二”的课堂教学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为对方弹奏练声曲和声乐作品,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钢伴的积极性,同时长期大量弹奏曲目的累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弹奏能力这一薄弱环节;第二,课堂上两位学生相互的评判及教师的引导的点评,不仅使学生真正的参与到教学中来,提高学生的判断力能力和审美力,更重要的是能培养学生歌唱教学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教学能力;第三,通过“一对二”的课堂教学模式,拉长学生课堂的学习时间,使学生接触了更多的知识和作品,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第四,通过“一对二”的课堂教学模式,学生更加重视对自己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能脱离单纯的追求歌唱技术的困扰。
(三)改革考试内容与评价标准,转变师生的教学观念和学习重心。
声乐考试评价是引导师生对自己教学成果和学习水准的评价,因此考试的内容和评判标准会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目的。因而声乐课程考试的内容和评价标准一定要和我们的培养目标结合起来,和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声乐课程考试内容应由原来的单一的曲目考试变革为多重内容的考试,声乐考试内容包括应是指定曲目和自弹自唱曲目大项,再加上平时课堂成绩。这样,学生声乐学科的成绩不再是单指他歌唱技能的成绩,而是指他的歌唱能力的综合成绩。曲目考试标准的打分标准要以音乐表达和基本的技能掌握为评分标准,自弹自唱和伴奏打分标准以即兴能力和钢伴水平为主。通过考试内容的扩展,促进学生的学习钢伴的积极性,把师生学习的目标从追求歌唱的难度高度心理,摆正到真正培养自己去如何做一位合格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心理上来。
总之,高师声乐教学应加强对学生职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立足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歌唱教学型人才,不断提升高师声乐学科的教学质量。中小学音乐课歌唱教学中需要教师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我们所培养的学生就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体现出高师音乐学专业声乐学科与其他专业声乐学科不同培养目标与人才特色的差异,更好地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7-0251-01
新的教育理念是摒弃以往的只重视学生理论知识学习,不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的狭隘思想。在这种教育理念的引导下,声乐教学成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情趣的重要课程。教学评价是声乐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由于现阶段的评价方法过于单一,同时缺乏针对性,导致教学质量的提高受限。本研究针对声乐教学的特点,提出了一些比较先进的教学评价方法,为以后更好地进行教学评价提供依据。
一、教学评价的类型和优缺点
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采取多种教学评价方法。而不同的教学评价方法均有其不同的特点。首先,根据评价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其中,相对评价是指事先不设定一定的基准,将评价对象中的一个或者一部分设置为标准,然后其他的评价对象与此标准进行比较,以确定不同评价对象的水平。此评价方法可以了解不同W生之间的差异,但是由于没有固定的标准,导致容易偏离教学目标,不能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而绝对评价是有一个确定的客观标准,评价对象与客观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其优缺点。一般情况下,学校设置的评价标准是通过教学大纲目标设定的。此种评价较为公平,可以指导被评价者积极地改进工作。按照评价的功能,教学评价可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诊断性评价主要是在教学工作开展前,为了了解学生的情况,开展的教学评价,便于对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的及时的教学评价,以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对于课堂内容的接受情况,分析教学的效果与学生的学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总结性评价是现阶段教学工作中常用的评价方法,一般是在教学活动结束时进行。比如经常用的期末考试,了解学生是否达到了与其的教学目标。最后,按照评价的表达方式,教学评价还可以分为定性和定量评价。而在教学过程中,最常用的是定量评价,是从量的角度统计和分析教学工作的优劣,更加直观地表现教学工作的优缺点。
二、现阶段声乐教学评价中出现的问题
现阶段,在学校的声乐教学工作中,对于其教学质量的评价往往采用过程和结果评价的方式,评价的方法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很多高校对于声乐的考核十分重视。学校多在学期末的时候安排声乐考核,让学生进行声乐表演,通过一两曲歌曲呈现本学期的教学成果。总体来说,这种考核方式过于单一,学生只是机械地练习考试曲目,应付考试即可,难以真正喜爱并理解声乐艺术。其次,教学评价的内容比较单一,不够全面。在现阶段的教学评价框架中,教师过于重视学生的演唱技巧,而忽视了学生的情感表达,导致学生对于作品的理解过于肤浅,演唱是做不到神形并茂,其音乐素养提高有限。最后,教学评价太过主观化。
三、优化教学评价的建议
(一)转变教学理念。作为教师来说,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应该吸取更多更为先进的教学思想,转变以往僵化的教学理念,推动教学工作的开展。因此,学校应该重视声乐教学工作,给予财政、空间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教师探究先进性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培养人才提供条件。
(二)促进多元化教学评价的开展。首先,以往的教学评价将教师作为评价唯一标准,虽可以保证评价的质量。但是,此种方式的评价主体过于单一,难以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因此,教师应该对评价主体进行变革,采取学生互评等方式,让学生表达自己的看法,促进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其次,在评价方式上,也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教学评价。以往教师的量化考核,虽然简单易操作,但是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很好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采用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方法,重视学生的发展,可以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阶段性的进步。此外,在声乐教学工作中,教师不仅应该重视课堂教学内容,还应该重视教学内容的实践,以往在学期末的声乐教学考试,除了存在评价环节不完整的缺点外,还难以体现声乐教学实践性的特征。因此,此种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其舞台实践能力均不尽如人意。因此,教师应该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组织一些活动,给学生舞台表现的机会,提高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
二、专业及方向、学制、教学单位
专业代码
专业
专业方向
学制
教学单位
130202
音乐学
音乐教育
四年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理论
五年
音乐学系
艺术管理
四年
钢琴调律
四年
演艺学院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作曲系
130308
录音艺术
音乐音响导演
四年
音乐编辑与制作
四年
演艺学院
130201
音乐表演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五年
作曲系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四年
声乐系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含通俗声乐、美声、民族声乐)
四年
演艺学院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四年
中国器乐系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四年
管弦系
钢琴演奏
四年
钢琴系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四年
演艺学院
通俗乐器演奏(爵士鼓、古典吉他、萨克斯管)
四年
130204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与教育
四年
舞蹈系
130206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四年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我院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计划的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网址: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专业方向(品种)专业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350元。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
网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5日
网报地址: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凡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的湖北省考生只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需参加现场确认,不需打印专业准考证。其余方向的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均须按照以下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6、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A栋一楼。
(3)现场确认手续:
湖北省考生持“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复印件、“湖北省音乐舞蹈类统考合格证” 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非湖北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报考一个专业方向需证件一套,至多不超过两套。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
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方向的湖北省考生无须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报名考生的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作为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未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考武汉音乐学院,没有校考成绩)。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七、注意事项
①湖北省考生必须获得湖北省音乐舞蹈类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方向(品种)应与其参加湖北省统考的专业方向(品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钢琴调律专业方向考生须获得湖北省音乐类统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类(钢琴品种)合格证方能报考。
②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两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湖北省内考生仅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参加现场确认及校考,以统考成绩作为该方向专业成绩。
④所有专业方向均初、复试一并进行;初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⑤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考试网(zsks.whcm.edu.cn);音乐教育、钢琴演奏、钢琴调律、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专业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⑥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⑧高考文化课分数计入总结构成绩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结构总成绩(即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分值比例)。
八、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分值以及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专业(演唱类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CD,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钢琴伴奏CD请考生自备,CD中只能按报名时的曲目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不得存储其它信息)
1、音乐教育方向
科目及要求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首; 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乐曲1 首。
分值及
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60%;
3、非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60%
4、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演唱40%+钢琴演奏40%+基础乐理10%+视唱5%+听写5%。
2、音乐学理论方向
科目及要求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音乐鉴赏》。【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乐器不限。
分值及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语文单科成绩达到75分(150分制);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总分70%+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30%;
3、非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70%+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30%
4、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音乐鉴赏60%+演唱或演奏20%+基础乐理10%+视唱5%+听写5%。
3、艺术管理方向
科目及 要求
笔试:《音乐鉴赏》。【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分;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分值及 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湖北省高考“文科三本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通过各省音乐类统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后,无须参加我院校考,可直接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
3、获得我院任一专业方向(品种)“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其艺术管理高考志愿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平行(即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志愿等同)。
4、钢琴调律方向
科目及要求
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分值及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听写40%+视唱10%+演奏40%+基础乐理10%。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
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如选择使用其它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演奏独奏作品1首)。
分值及
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三)录音艺术专业(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两个方向)
科目及要求
科目及要求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分值及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专业结构分60%。
3、专业结构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四)音乐表演专业
1、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含二声部弹唱);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听写》、《乐理》;
面试:指挥指定曲目3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首管弦乐队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挥;演奏钢琴乐曲1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
分值及
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2、演唱方向
科目及
要求
民族声乐美声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5首【民族声乐曲目须有1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美声曲目须有中国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用原文演唱)】。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5首【曲目须有1首外国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说明:
民族声乐、美声考生均可兼报通俗声乐,不另行参加通俗声乐考试,其专业结构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按通俗声乐、民族声乐兼报通俗声乐、美声兼报通俗声乐三个方向分别排队,分别分配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民族声乐和美声复试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也可清唱,不能使用伴奏CD;
通俗声乐仅可使用CD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伴奏CD请考生自备,CD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不得存储其它信息;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话筒演唱。
分值及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高考艺考生是近年来高校招生的重要群体,而声乐专业的考生则占据着主要地位。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竞争激烈的考试现实,高考培训班开始遍地开花,艺术类高考生的数量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很多没有声乐基础的学生也加入到了艺考的队伍中,他们的学习具有很强的特殊性。首先,他们音乐基础薄,几乎未进行过专业学习,仅是凭借自己的喜好演唱。其次,学习周期短,阶段性强。他们都是上了高中后才选择学习声乐,只有一两年的时间,更有一些学生只学几个月就参加高考,而且平时学习压力很大,几乎没有课后练习的时间。最后,他们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通过声乐高考。而高考培训班教师的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如果教师本身没有正确的声乐教学方法和理念,加之学生的现状,教学中就会出现各种难题,事倍功半,有的甚至会出现嗓音疾病。
声乐教师面临着如何对基础浅、底子薄的考生进行高效、科学的声乐教学。如何使学生顺利应对考试,同时为学生今后的声乐学习打下基础,还需要从练习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理念等方面多思考,多总结。具体包括以下三点:其一,让学生掌握正确的练习方法与发声理念。其二,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自我练习能力。其三,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歌唱心理素质、音乐审美,增强声乐演唱的情感体验。
练习方法与发声理念
正确的发声方法是声乐学习者必须掌握的技能,而正确的发声理念则是指导大脑和发声肌体的思想动力。在一开始的学习中首先要知道,歌唱中如何正确地运用呼吸、什么是真正地打开喉咙、如何让声音有共鸣、如何做到歌唱中全身的协调与放松等,然后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有计划有步骤地练习与训练。
对于初学者进行声乐训练时,不能操之过急,多以自然声区的发声练习为主,根据情况逐步扩展音域。初学者发声状态不稳定,或者不正确,如长时间采用错误的方法练习、盲目飙高音、盲目勤奋练习的情况下,都有可能造成声带过度疲劳、充血,严重时甚至会引起声带疾病,所以,初学者尽量要在教师的监督下进行练习。
培养学生自我练习能力
每个声乐学生都有不同的音色、声部、性格。教师应当充分了解学生,进行因材施教,才能有利于学生的专业进步与成长。学习声乐首先要科学鉴定声部,不能单凭教师的经验确定。在教学实践中,要根据学生的声音条件、声部以及性格来塑造学生的声音形象,选择适合的歌曲,不能用一种模式套用在不同的学生身上。学习声乐是一个复杂、抽象的过程,它要求把人体做成乐器,用人声来诠释整个音乐的全部。由于每个学生生理、心理及个性上的差异,声音音色、演唱表现都有所不同,教师则需要根据学生个人的情况,在演唱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点,尽量让自己的器乐发出最好的、有自己特色的声音。
学生在学习的同时,要学会自我练习、自我修正。这就需要学生有很敏锐的辨别能力,知道自己最美的音色和最好状态时的感觉。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声音观念,让学生知道:应该怎样获得最佳状态的声音;听觉感觉应当怎样;身体感觉应当如何;什么样的感觉下会有什么样的声音;自己要怎样科学地训练、记忆这些感觉。这都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才能真正将所学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使其在演唱技术方面得到真正提高。
增强声乐演唱的情感体验
声乐专业学生不良歌唱心理素质主要表现为各种考试、表演、比赛中不同程度的焦虑、紧张、恐惧、怯场等不良现象。产生这些现象的具体原因很多,除了生理、性格、环境等原因外,主要是因歌唱者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好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个人的功利心太重对于在校的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考试、比赛中怕出差错,怕老师批评,怕丢面子;有的学生面对一些较大的正式比赛或演出机会,功利心过重,希望通过难得的机会一展才华,一举成名。由于对自身期望值过高,使自己在表演之前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同时,“一唱定终身”的观念造成自己过度紧张,考虑过多,心态不纯粹导致演唱频繁失误,表演不能尽如人意,从而导致焦虑、紧张、恐惧、怯场等不良现象的形成。
2.演唱时缺乏自信心自信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素质。自信是一种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自信心强的人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相信自己能获得成功。在校的声乐专业学生缺乏自信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们有的是由于声乐基础差,缺乏应有的技术水平;有的是自己的性格原因而胆小怕事;有的是由于缺乏实践锻炼而无经验等等,从而使他们自己在平时的学习、考试或比赛中缺乏自信,从而影响自己演唱水平的正常发挥。所以我们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之中,要自觉加大自信心的自我培养,有了自信心才能临阵不慌,才能更加完美的演绎艺术作品。
3.演唱基本功不扎实由于学生的基本功不够扎实,到了舞台上由于受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必然导致在舞台上的紧张、恐惧和胆怯的心理,从而使演唱器官干涩、紧张,气息不能沉下来,也就必然导致声音的艰涩难听,达不到良好的艺术表演效果。
4.缺乏舞台实践经验经验不足导致学生在演唱时无所适从,引发表演前的紧张和担忧。一是缺乏环境适应能力。由于学生缺乏较多的不同环境的实践锻炼,当真正登台演唱时,他们不能及时适应演唱环境的改变,从而给心理带来很大的负担而影响演唱的效果。二是跳不出失败的阴影。有的学生由于曾经表演受挫,记忆中的不快经历使自己心理蒙上阴影,进而引发紧怯场、恐惧、焦虑,背上极重的心理包袱,如学生自己不能进行有效的心理调节,极有可能陷入心理怪圈,使每次表演都重蹈覆辙,使自己无法正常发挥演唱水平。
良好歌唱心理素质自我培养的途径
1.正确看待失败,培养歌唱心态一是要有不怕失败的心理准备,树立失败乃成功之母的意识。对于在校的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考试、比赛中希望自己取得好的成绩,得到老师、同学以及观众的好评或早出名,这是正常现象。但由于我们自身的知识水平、技能技巧、实际演唱经验等都有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也有一个由观念转化为行为的过程,因此,在平时的学习、考试、比赛中出现问题都是正常的现象,不要怕挨批评,不要怕丢面子,不要期望“一鸣惊人”。同时,要调整心态,让自己心态平和,豁达乐观,用积极自信的态度对待一时的得与失,才能轻松愉快的学习、考试、比赛。二是要不断总结和善于总结。在平时的学习、考试、比赛结束后,都要自觉地进行反思、体会和总结,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长期坚持,那么,每一次失败或效果不好都是迈向成功的阶梯,都应是自己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良好的歌唱心理素质也在每一次失败和不断的总结过程中得到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