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4:55:5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水务节能工作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天时与地利
很少有哪个行业像城市水务一样,短短数年间不断获得国家政策层面的呵护与扶持,成为新兴产业投融资热点。
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设对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此后,海绵城市从倡议逐渐发展为试点项目,考核指标、配套财政政策、建设方针甚至建设指导细则陆续出台。而时下最为炙手可热的PPP项目中,有媒体估算,财政部三批示范项目中约40%与环保产业相关,项目规模最大、对环保产业格局最富冲击力的,便是市政和环境相结合的城市水环境流域治理市场。
2015年4月,环保部牵头编写、国务院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出台,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等阶段性目标及金融与环保融合、开发经营权益捆绑、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细化内容。
2015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治水提质攻坚战。2016年4月,深圳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政策扶持、行业利好、地方发力三者叠加,本届高交会的“治水提质主题展”俨然是深圳交出的一张完美“期中考试答卷”。
展会期间,围绕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整治,中电建、中建水务环保、深圳水务集团、法国苏伊士集团、北控水务、碧水源等一批跨国公司、大型央企和国内龙头企业全面展示了水净化、污水污泥处理、防洪排涝、材料设备等一流技术与产品,在高交会这一展示、交易、交流平台上,展现了水务行业发展前景及服务于绿色生活、绿色发展的相关应用。
纵深发展的市场
城市水环境治理的难点在于系统复杂,需要有效集成的技术,各地情况不同、治理方案差异大。随着多地试点推进,海绵城市的概念不断深化。
在“治水提质和海绵型城市建设院士论坛”交流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任南琪表示,最初海绵城市的指导思想是要解决逢雨必涝,然而这一思路有其局限性,“城市暴雨内涝治理是一方面,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的改善同样也是非常大的问题,开展海绵城市的建设,必须要统筹考虑城市治水的自然循环与社会循环,作为一个大系统来考虑,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强化功能,实现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最终目的将是实现地表水资源、污水资源、地下水等统筹管理、保护与利用。”水务环保领域的行业发展空间,正在从单一的市政、水务、废水废固项目,向包括环境修复在内的综合性领域扩张。
围绕水务行业的纵深发展需求,“治水提质主题展”展示了“综合化、系统化”的行业动向。在市政工程与环境修复相结合的思路下,借助示意图、沙盘模型、VR参观体验等,城市水环境流域治理综合技术、项目成为多数参展企业的展示重点。此外,展品中不乏为整体打包方案“量身定制”的业内高新技术成果。
深圳市水务局重点展示介绍深圳河湾流域、茅洲河流域、东部海湾、大空港新城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坪山河流域等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治理方案与成果,深圳水务集团展出水体生态修复技术、分散式集约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新技术。
中电建水环境公司集中展示水环境治理技术和水生态修复技术,中建水务展出无干扰精准清淤、污染水体植物修复等高度集成化的流域治理集成技术,苏伊士水务工程展出污泥热干化和焚烧、污水处理、水处理及海绵城市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碧水源展出用于市政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高品质再生水处理的大型膜生物反应器MBRU生物膜反应器,以及采用“MBR+DF”双膜工艺的双膜新水厂,北控水务展出兼氧膜分离深度处理技术,中广核环保展出电子束辐照处理工业废水技术等。此外,会场还展出了高强度透水路面建材、微型动物监测预警技术、智能消火栓在线监控系统、无干扰精准清淤工艺等最新材料、工艺。
参展商之一中电建水环境公司表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是中国电建的新兴主营业务,已成为中国电建的三大核心战略业务之一。2015年12月,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集合中电建全集团治水、治污和环境专家之力,参与深圳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这一参展项目是目前国内城市水环境治理第一大项目,对全国城市水环境治理具有示范意义。
国际环保产业巨头苏伊士水务工程,其苏州工业园区污泥处置与资源化项目、扬州污泥干化厂项目展示了特有的专利技术和应用案例,整体布展也体现了国际环保巨头在诸多领域的综合实力和技术储备。苏伊士水务工程亚洲中国区总裁张军向《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介绍,本次参展,苏伊士带来了治水机制方面的众多新技术,包括污水一般性处理、污水深度处理、海绵城市、河道治理等,“苏伊士是综合性公司,业务模式、技术路线、技术方案、运营能力都有相应的综合性配套经验。本次参展,既是对公司实力的展示,也希望就业内高新技术有所交流。”
PPP的风口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建设海绵城市每平方公里投资高达1亿元-1.5亿元,面对巨额资金需求,中央财政补助力度有限,融资渠道亟待拓宽。对此,多项政策均提出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PPP模式不仅可以解决公共部门融资难的问题,还可以带来“海绵城市”建设所需先进技术和相关的管理经验,有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不过,任南琪院士也针对前期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这一过程应当加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善工程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机制,提高建设和管理的质量,明晰责任人,便于政府监管,对于投融资模式,则应当根据具体城市的总体经济状况,提出发展方向。
1、下大力量抓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是推动水利建设的主要动力,水利建设的发展关键在项目。今年以来,我们抓住国家支持“三农”的有利时机,下大力抓了项目跑办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项目跑办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头行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和关系,跑市局、进省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已争取到咸淡混浇节水项目、危桥改造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人饮安全项目等,共争取项目资金达到 870 多万元。项目的实施,为我县“十一五”水利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咸淡混浇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造福全县人民
实施咸淡混浇和危桥改造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办的两件实事,同时也是县政府今年的两项重点工作。咸淡混浇工程是节约淡水资源,解决群众浇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保证咸淡混浇节水工程质量,使之达到节能 、高效的目的,我们认真总结前两年的经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并与相关的乡村和施工单位签订了责任状,保证每眼井都建成优良工程。目前全县已完成咸淡混浇井组 380 个,到11月底可完成全年400个井组的建设任务,据测算,今年建设的咸淡混浇工程,使农民节省浇地成本400余万元。
危桥改造,是广大群众企盼已久的大事,为做好危桥改造工作,由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的危桥进行实地勘察,提出改造建议,为确保工程质量,水利工程公司抽调精干技术力量,对每座桥精心施工,到目前已维修 3 座,新建 5座。今年10月16日,全市召开节水灌溉暨农村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解兴堂同志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观考察了我县咸淡混浇和危桥改造工程,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3、认真搞好节水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经我局积极争取,全力跑办,总投资87.41万元的“08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落户我县广川镇,示范区面积3600亩,涉及三个村。项目建成后,使1850人受益。我局组织精干力量,编制规划,实地勘测,并经过省统一招标,所需物料全部送到田间地头,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认真做好工程配套、管道安装工作,该项工程于11月底全部完工,工程的实施为在全县推广高标准节水技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以来,全县新打农田灌溉更新机井 42 眼,新铺设地下防渗管道 5.2万米,新增节水面积1.8万亩,基本实现了农田灌溉全程管道输水。
4、积极做好人饮安全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__年我县的人饮安全工程主要是改水降氟和集中供水工程,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我们以王千寺镇、梁集乡为试点,完成投资272万元的两个集中供水厂和 8个村人饮安全工程。目前,梁集供水厂已完成了办公用房、净水池、加压泵房、围墙等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王千寺供水厂正在建设之中;8个人饮安全村已完成7个村的打井工程,并着手安装降氟设备。
5、全力抓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全县安全渡汛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我们从5月份开始,组织人员对县内河渠、桥闸工程设施和南运河堤防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我们以县防汛指挥部的名义责承有关乡村限期解决,以保证汛期安全。随着县乡机构改革,我们及时调整了县乡两级防汛指挥机构,落实了包堤、包河、包段、包区域责任制,出台了《0820__年防汛预案》。同时,对县内26座节制闸逐一进行了检查维修和启闭试验。防汛电台、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并由一名局长带班。抗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全部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插牌立标,整个防汛工作准备充分,布置周密,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肯定。
6、加大水法宣传和执法力度,改变人们的用水观念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水法宣传力度,投资近3万余元组织了一系列《水法》宣传活动,3月22日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中,我们聘请专业文艺团体,举办了一场以“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为主题的专题节目,并利用电视台、宣传媒体进行广泛传播。同时,我们还在16个乡镇和全县20多个重点集镇,4个工业园区书写大字标语300多条,宣传
效果十分显著,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 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利设施的不法行为,11月1日,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组织了一次维护河道工程安全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取土破坏河道工程安全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查处,查封运土车辆一部,并在县电视台予以公开曝光。今年以来,我们共查处各类水事案件15起,维护了水法的严肃性。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省水利综合执法研讨会上,我县作为全省执法试点县,在会上介绍了水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受到了省水利厅领导的好评。
7、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抓好局办企业和企业改制工作
钻井公司、水利工程公司在搞好自身经营的同时,重点在全县水利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和服务方面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年完成上缴税金200万元。至10月底,已上缴税金 145万元,创利润174万元。
在保持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同时,根据县委政府意见,我们积极抓了局办企业的改制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龙华管厂、抗旱服务中心两家企业的改制工作。安陵管厂和水利服务公司的改制正在进行中。去年以来,我们根据企业情况,多方筹措资金,为抗旱服务中心及在水务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办理了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问题
水资源紧缺与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矛盾突出;水资源浪费、毁坏河道工程和水污染问题仍十分严重;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河渠淤积十分严重;水资源管理和水工程管理还缺乏力度,南水北调基金、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缴工作还有很大阻力;全系统人员多,队伍庞大,年龄结构、专业知识水平有很大差异,个别企业的遗留问题没有全部得到解决,水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还没有根本解决。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水务的大发展、快发展;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坚持建设管理并重,切实做好已建工程的管护利用,突出抓好建设项目质量监控,力争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理顺体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大项目资金的跑办力度,保持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投资信息,重点做好节水灌溉、危桥改造、人饮安全项目的跑办。明年争取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3-5个,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有一个新的增长。
2、继续搞好以咸淡混浇为重点的节水工程,把全县微咸水区适宜搞咸淡混浇的机井全部建成咸淡混浇井组,20__年计划完成500个井组建设。使全县的微咸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认真完成县政府规划的危桥改造任务,努力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1、下大力量抓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是推动水利建设的主要动力,水利建设的发展关键在项目。今年以来,我们抓住国家支持“三农”的有利时机,下大力抓了项目跑办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项目跑办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头行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和关系,跑市局、进省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已争取到咸淡混浇节水项目、危桥改造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人饮安全项目等,共争取项目资金达到 870 多万元。项目的实施,为我县“十一五”水利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咸淡混浇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造福全县人民
实施咸淡混浇和危桥改造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办的两件实事,同时也是县政府今年的两项重点工作。咸淡混浇工程是节约淡水资源,解决群众浇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保证咸淡混浇节水工程质量,使之达到节能 、高效的目的,我们认真总结前两年的经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并与相关的乡村和施工单位签订了责任状,保证每眼井都建成优良工程。目前全县已完成咸淡混浇井组 380 个,到11月底可完成全年400个井组的建设任务,据测算,今年建设的咸淡混浇工程,使农民节省浇地成本400余万元。
危桥改造,是广大群众企盼已久的大事,为做好危桥改造工作,由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的危桥进行实地勘察,提出改造建议,为确保工程质量,水利工程公司抽调精干技术力量,对每座桥精心施工,到目前已维修 3 座,新建 5座。今年10月16日,全市召开节水灌溉暨农村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解兴堂同志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观考察了我县咸淡混浇和危桥改造工程,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3、认真搞好节水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经我局积极争取,全力跑办,总投资87.41万元的“08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落户我县广川镇,示范区面积3600亩,涉及三个村。项目建成后,使1850人受益。我局组织精干力量,编制规划,实地勘测,并经过省统一招标,所需物料全部送到田间地头,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认真做好工程配套、管道安装工作,该项工程于11月底全部完工,工程的实施为在全县推广高标准节水技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以来,全县新打农田灌溉更新机井 42 眼,新铺设地下防渗管道 5.2万米,新增节水面积1.8万亩,基本实现了农田灌溉全程管道输水。
4、积极做好人饮安全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08年我县的人饮安全工程主要是改水降氟和集中供水工程,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我们以王千寺镇、梁集乡为试点,完成投资272万元的两个集中供水厂和 8个村人饮安全工程。目前,梁集供水厂已完成了办公用房、净水池、加压泵房、围墙等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王千寺供水厂正在建设之中;8个人饮安全村已完成7个村的打井工程,并着手安装降氟设备。
5、全力抓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全县安全渡汛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我们从5月份开始,组织人员对县内河渠、桥闸工程设施和南运河堤防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我们以县防汛指挥部的名义责承有关乡村限期解决,以保证汛期安全。随着县乡机构改革,我们及时调整了县乡两级防汛指挥机构,落实了 包堤、包河、包段、包区域责任制,出台了《082008年防汛预案》。同时,对县内26座节制闸逐一进行了检查维修和启闭试验。防汛电台、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并由一名局长带班。抗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全部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插牌立标,整个防汛工作准备充分,布置周密,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肯定。
6、加大水法宣传和执法力度,改变人们的用水观念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水法宣传力度,投资近3万余元组织了一系列《水法》宣传活动,3月22日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中,我们聘请专业文艺团体,举办了一场以“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为主题的专题节目,并利用电视台、宣传媒体进行广泛传播。同时,我们还在16个乡镇和全县20多个重点集镇,4个工业园区书写大字标语300多条,宣传效果十分显著,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
7、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抓好局办企业和企业改制工作
钻井公司、水利工程公司在搞好自身经营的同时,重点在全县水利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和服务方面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年完成上缴税金200万元。至10月底,已上缴税金 145万元,创利润174万元。
在保持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同时,根据县委政府意见,我们积极抓了局办企业的改制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龙华管厂、抗旱服务中心两家企业的改制工作。安陵管厂和水利服务公司的改制正在进行中。去年以来,我们根据企业情况,多方筹措资金,为抗旱服务中心及在水务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办理了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存在的问题
水资源紧缺与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矛盾突出;水资源浪费、毁坏河道工程和水污染问题仍十分严重;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河渠淤积十分严重;水资源管理和水工程管理还缺乏力度,南水北调基金、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缴工作还有很大阻力;全系统人员多,队伍庞大,年龄结构、专业知识水平有很大差异,个别企业的遗留问题没有全部得到解决,水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根本解决。
三、200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水务的大发展、快发展;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坚持建设管理并重,切实做好已建工程的管护利用,突出抓好建设项目质量监控,力争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理顺体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
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大项目资金的跑办力度,保持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投资信息,重点做好节水灌溉、危桥改造、人饮安全项目的跑办。明年争取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3-5个,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有一个新的增长。
2、继续搞好以咸淡混浇为重点的节水工程,把全县微咸水区适宜搞咸淡混浇的机井全部建成咸淡混浇井组,2009年计划完成500个井组建设。使全县的微咸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认真完成县政府规划的危桥改造任务,努力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4、积极做好人饮安全工作。2009年我县的人饮安全工程主要是改水降氟和集中供水工程,在完成梁集、王千寺水厂整体配套建设、保证正常运行的同时,再计划新建2个水厂和5个联村供水点,解决人们的饮水安全问题。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指导,以改善石材行业的污染现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以“堵疏结合、扶优汰劣、整合提升、综合治理”为原则,促进全区石材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对象
到年6月30日前,全区石材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企业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厂区内粉尘和噪声符合要求;废料、废渣实现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石材矿区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生态环境逐步恢复;石材行业结构合理调整,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加快,基本实现规范、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本《实施意见》所指石材加工企业是特指建筑饰面石材(石板材)和花岗岩石雕(公园用品、陵园用品、宗教用品和工艺品)加工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发改、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办、水务、公安、供电、工商、卫生、安监、城市执法、税务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石材矿山开采综合整治、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和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规划建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挂靠在区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经贸局。牵头单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组织成员单位,各负其职,通力协作,积极有为地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整治石材矿山开采
实施单位:石材矿山开采综合整治组
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安监局、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务局、规划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主要任务:
1.禁止在东风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要道一重山、土海流域、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范围内采矿。在年12月底前将《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送省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2.年6月30日前,全区暂停审批新建、扩建饰面石材采矿许可证;严格审批新建、扩建非建筑饰面石材矿山。
3.禁采区范围内现有矿山、禁采区外所有无证(指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山(矿点),应在年1月31日前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4.完善石材矿山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在禁采区外的石材矿山企业要在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制度;要严格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5.矿山开采企业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采矿点,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矿山业主限期整治、恢复生态;对找不到原业主的废弃采矿点,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点必须责令关闭,并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二)全面整治石材加工企业
实施单位: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组
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环保局、经贸局、规划办事处、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城市执法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挂靠在区环保局。
主要任务:
1.凡位于东风水库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石材加工企业,以及二级保护区内未实现废水“零排放”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在年月31日前责令关闭、停止供电、拆除设备。
2.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应按规划要求在年6月30日前搬迁进入集中区,并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否则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3.鼓励花岗岩石雕加工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没有进入的,应在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否则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4.石材加工企业于年6月30日前,将堆放在厂区外的石料、石产品全部搬入厂区内,将废弃在厂区周边的石渣全部清理,逾期未完成的,按照违规占地的相关规定处理。
5.停止审批在集中区外新建、扩建石材加工项目。新建石材加工企业必须进入政府规划的集中区内落户,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国土资源、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在集中区外的石材加工项目用地、环评手续,工商、税务部门不得办理证照登记手续。
6.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河道堵塞的石材加工企业,必须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立即责令关闭,停止供电。
7.开展废弃石料、石渣堆放场综合治理,现有废弃石料、石渣堆放场应于年6月3O日前完成覆土和植被绿化。不属于集中区配套建设的石材堆渣场,于201O年12月31日前封场并完成覆土绿化。
8.加强对石材废渣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企业不得使用、租用或雇用未采取防止跑、冒、滴、漏等防尘和防泄漏措施的车辆。
(三)规划建设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区
实施单位:集中区规划建设组
组长由区经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经贸局、财政局、市规划局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环保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挂靠在区经贸局。
主要任务:
1.要按照整合、优化、提升的原则,于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区的规划选址、详规审批等前期工作,集中区的规划面积应在35公顷以上;年8月底前完成首期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年9月底前完成一个占地面积3公顷以上、首期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供小型石材加工企业租用;年12月31日前,有60%以上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年6月30目前,所有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和60%以上的规模以上花岗岩石雕加工企业进入集中区。
2.集中区必须在年1O月底前实现“四个一”即:各建成一个石材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场(6公顷以上),一个符合规范要求的石粉碎石储运、分选中心(1公顷以上),一套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等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建成一家石材废料(渣)综合利用企业。以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循环利用,促进石材产业走集约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3.所有进入集中区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并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鼓励企业综合利用石材废料(渣),对达到资源综合利用要求的企业,经贸、建设等部门要及时组织认定,并按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在税收、贷款和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按照《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关于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价商[]29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所有建筑饰面石材矿山企业和位于集中区外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从名单公布之日起至年6月30日,生产用电电价在正常电价基础上加0.2O元/千瓦时,年7月1日起,生产用电电价在正常电价基础上加0.45元/千瓦时。所收取的资金专项用于石材行业废水污染整治和废渣综合利用。凡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价高峰时段按相关规定上浮,低谷时段不下浮。
(三)国土资源分局、财政等部门要制订出台鼓励集中区建设的用地、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以及鼓励石材加工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的扶持政策。集中区建设和搬迁进入集中区的企业可享受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与之相关的优惠政策,市财政从市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拨出400万元,用于补助集中区建设,补助资金在集中区建成验收合格时拨付。
(四)实施集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清运、处置、利用的产业化运作,参照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给予补助,并参照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给予税费优惠。
(五)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石材加工集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清运、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运行费用,政府可组织运营单位与石材加工企业按市场化运作原则测算确定。加工企业应定期向运营单位缴纳废水、废渣处理费。
(六)区财政应设立石材行业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石材行业的整治工作。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收取的资金作为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区中石材加工企业税收地方所得的30%作为同级政府的专项资金。
(七)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集中区、矿山开采企业、石材加工企业的监督巡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溢流污染物或者偷排的企业,发现一次的,依法严肃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发现两次的,责令停产整顿;发现三次的,依法予以关闭。
(八)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向金融机构通报,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向已责令关闭的石材企业供电的供电企业,由供电局依照相关规定处罚,并立即停止供电。
六、明确责任
(一)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是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区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1.区发改局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石材加工项目不予立项。
2.区经贸局牵头负责集中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对石材行业结构调整、集中区规划建设、石材废渣综合利用的指导监督,制订实施鼓励集中区建设、废渣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3.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负责石材矿山开采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石材矿山开采及生态环境恢复的监督、指导,依法查处无证开采和违法用地行为;编制全区石材开采规划,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
4.区环保局牵头负责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水质监测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先进适用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环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5.区物价局组织落实石材加工企业差别电价政策。
6.工商部门在接到有权机关对相关石材企业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以及责令相关石材企业关闭决定的书面通知后,要依法变更登记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7.区安监局负责加强石材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8.区建设局要督促石材生产加工所在地政府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的通知》(政办[]44号文),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包括以石板材粉渣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组织实施石材废料(渣)综合加工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制订实施集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清运、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运作政策。
9.区水务局牵头组织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石材物料,严禁向河道倾倒石材废料(渣);严禁侵占河道及堤防、护岸,督促河道保护范围内石材加工企业的挡土墙建设。
10.供电局根据区、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关指令,落实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石材矿山开采、石材加工企业,采取停电、断电措施。
11.区监察局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保执法的问题。对于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阶段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月5日一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当地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1月31日前报送区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阶段(年月31日-年6月10日)
去年我局全面落实各项环保任务,环保工作成绩斐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在全市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再上新台阶。
1.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2013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3)评价,一级标准302天,二级标准64天。2013年8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3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在113个重点环境保护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最好,是唯一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我市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省控地表水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主要指标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假日海滩浴场水质质量均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
2.各项环保考核成绩优异去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99.0分,连续23年名列全省第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省建设工作得分分别为97.19分和92.5分,考核等级都为“优”,继续名列全省第一。我局被授予“全国减排先进集体”和“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荣获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12369环保举报热线荣获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优质服务窗口”。
3.召开全市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组织召开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书,这是我市环境保护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4.率先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在全省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9月底完成所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6月5日按新标准对外空气质量监测信息,11月1日对外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在全省率先公布PM2.5监测数据,环境空气质量列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第一。”被评为2013年度十大新闻。
5.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不开发区域规划》等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先行、环保优先的理念,将环保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逐年稳步推进。
6.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环保系统“规范建设年”活动,完善了环保系统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监督体系和考评体系“五大”体系。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水平;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环保队伍形象。
(二)主要工作情况2013年,我局以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加强环境监管,强化环境法治,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环保事业新发展。
(1)召开第一次全市环保大会去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大会提出了我市“十二五”环保工作总体思路、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会上市政府与四个区政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等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书,建立了环保目标责任制。
(2)落实书记办公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去年5月2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主持的书记办公会议精神,我局先后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任务分解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污染源,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6月5日,召开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闻会,展示一流的空气质量,积极参与城市营销。
(3)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制定《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确保规划落地,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规划项目化,项目工程化”的思路,把环保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实施一批项目,逐年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PM2.5一级达标对策研究等专题研究,确保在加快转型发展中,环境质量始终保持一流水平。
2.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充分发挥环保统一监管职能,顺利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现场复核验收。
(1)做好复核现场迎检组织修改环保模范城各专题报告、特色报告,对26项指标开展自评估,完善支撑材料。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印发《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验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迎接6月12-14日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现场复核验收。
(2)抓好复核整改工作针对现场复核组提出的整改事项,我局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整改意见的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特别是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于去年7月16日正式动工建设,市编委增加了市级环境保护系统人员编制,达到国家西部标准化建设要求。
(3)做好后督察迎检按照国家要求报送我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意见整改工作总结,并完成落实整改的档案资料,组织做好9月27-28日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后督察工作。12月26日,复核整改工作通过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全面复查。
3.深化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要求,积极参与决策,强化环境准入,加强环保服务,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1)严把环境准入关口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年共审批项目992个,其中上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项目初审79个,本局审批572个,各区环保局审批341个;共验收项目549个,其中上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项目验收初审3个,本局验收366个,各区局验收180个。大力推进区域规划环评,云龙产业园区、红旗镇、三江镇规划环评通过评审,开展美安科技工业园等控制性详规的规划环评,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
(2)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梳理并优化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从申报建设到竣工验收阶段,由我局负责办理的7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进行压缩,经简化程序后,审批时限比原先缩减40%,审批效率得到较大提升,为我市“项目建设年”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优化经济服务水平结合“项目建设年”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服务力度,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采取特事特办、专人跟踪、领导督办等方式,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对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的重点项目,落实专人提前对接,跟踪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4.抓好污染减排,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1)全面落实减排工作责任组织编制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明确我市“十二五”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市政府与4个区政府、25个市直属单位、31个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书,落实各项减排工作责任。
(2)全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深挖工程减排潜力,重点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及扩建工作。目前,长流污水处理厂(一期)后续2.5万吨处理设施已经完成安装并通水试运行,英利二期废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7500吨/日)已建成调试,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深度治理工程已初步完成。
(3)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在工业企业中积极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废水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全面、有序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去年共完成24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有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13年我市预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98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1722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0.459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0637万吨。全部指标控制在省给我市下达的2013年度减排指标内(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441万吨、0.22万吨、0.4741万吨、1.121万吨内)
5.强化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围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的目标,全力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一是加强规划建设。完成甲子镇九尾水库等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的编制及专家评审,完成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兴镇等7个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设施建设。二是加强检查整治。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保障饮水安全。组织关闭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个废旧金属回收项目。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开展2011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的评估和上报。迎接省人大对龙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调研工作。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关于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截止去年底,全市共发放黄绿标20.96万个,其中绿标19.54万个,黄标1.42万个,核发率达66.7%。从去年9月开始,在解放路实行高排放机动车第一阶段区域限行。二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交通道路扬尘、地面扬尘、堆场扬尘、采石场和石材加工厂扬尘的整治。
(3)开展“安静工程”噪声污染整治一是加大查处噪声违法行为。我局牵头,与市公安、城管、工商、文体等多部门联手巡查执法,有效遏制各类噪声扰民行为。全年我局共受理噪声投诉6495件次,出动执法人员2359人次,查处率100%。二是开展“绿色护考”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
6.严格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环境监,切实解决群众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
(1)规范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督促排污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规范环境管理。全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052份,其中本局572份,各区环保局480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组织企业认真自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我市2011年度危废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提出问题的整改。监督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转移工作,转移危险废物1825.06吨,废矿物油529.97吨,医疗废物1592.91吨。在我市辖区内全面排查存在环境风险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评估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橡胶加工业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73人次,检查企业627家,立案处罚118宗,罚款552.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5宗,有效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2宗。
(3)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定2013年度辐射环境监察工作方案和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对辖区内4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检查,进一步掌握涉源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责令部分环保手续不齐全和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进行整改,不断规范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目前全市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90%以上。(4)积极解决群众投诉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7326件次,其中省、市转办件和群众件123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投诉3112件次,查处率100%;12369环保投诉热线投诉4091件次,已查处4081件次,查处率99.8%。
7.推进生态保护,统筹城乡环境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南渡江流域生态保护开展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编制《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不开发区域规划》,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一般生态敏感区及可开发区域”,促进整治区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打造生态与文化示范基地奠定坚实基础。制定《南渡江龙塘—定安—澄迈段环境保护调查工作方案》,完成澄迈段、定安段境内调查工作,加强南渡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
(2)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工作通过高标准规划、加强污染控制、加大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计划单列镇生态环保工作,推动云龙镇建设环境友好、生态美化示范镇。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完成甲子镇益民村环境整治项目,演丰镇连片整治方案设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序进行。组织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3)开展农村绿色创建工作组织完成2013年度“生态文明乡镇”和“农村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推荐小康环保示范村13个,生态文明乡镇1个,其中被命名“小康环保示范村”10个。
(4)开展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污染整治制定《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周边陆源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联合美兰区政府完成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周边演丰镇、三江镇和大坡镇等三个镇区共25家污染源的调查,加强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的污染整治工作。
8.增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宣教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标准化,逐步完善我市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1)加强环境监测一是认真履行监测职责。围绕“三个说清楚”,为环境管理提供详实、准确、全面的监测数据,全年共获取各类监测有效数据81289个。通过计量认证复核,检测项目从255项增加到277项。二是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积极协调落实4个环境空气监测子站PM2.5监测设备资金,开展设备的选型、招投标、安装、试运行等工作。9月底完成全市5个子站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11月1日开始实时监测信息,12月完成新的空气监测数据传输网络与信息系统国家联网建设工作。三是开展科学研究。和南开大学联合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为我市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政策和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技支撑。
(2)加强环境监察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监察,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厂、重金属排放、使用核与辐射、规模化畜禽养殖、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等企业的监管监察,每月巡察不少于1次,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做好年度排污申报登记。重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率达100%,重点污染源档案完整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排污费核征工作。我局对市区混凝土搅拌站首次开征排污费。全年共征收排污费360.5万元。
(3)加强环境信息和宣教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迎检宣传工作,完成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专题片和宣传画册的制作。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机动车“黄绿标”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与广播电视台在万绿园联合举行“我爱生态岛”2013环保嘉年华活动。深入新海学校等学校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咨询日等环保宣传活动。二是加大环保信息报送力度。共向环境保护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等报送信息439篇,采用226篇,发表580篇次。编辑了40期《环境保护舆情信息》以及42期《环境保护简报》。三是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佳元·天上人间小区、海关小区、海怡豪园小区等3个小区被评为2011年度绿色社区。
(4)加强环境应急加强应急机构及应急队伍的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配备应急装备和设备,不断提升环保队伍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理能力,并通过我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检查考核。组织开展201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对演练活动进行远程视频实时传输,实现指挥部向现场监测人员指令,对现场监测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检验和锻炼了我市环境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的能力。
9.加大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
围绕科学、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创新管理。
(1)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开展环境保护系统“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构建和完善全市环保系统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监督体系和考评体系“五大”体系,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手段更加先进、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实现管理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目标。
(2)开展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讨论会、撰写剖析材料、接受群众评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和整改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3)深化强区扩权工作根据市政府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项的精神,我局将辖区部分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等6项环境保护行政权项下放到各区环保局,将部分建设项目环保监督处罚权等环境保护行政权项下放到高新区管委会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下放的建设项目共有农田改造项目等共28类。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各区环保局派员到市级环保部门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环保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环保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局部水污染尚未消除;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较薄弱;四是环保能力建设尚未达到国家标准。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首善之城”提供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