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8 17: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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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范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迎检路线的穿村路段、集贸市场、非公路标志、违法建筑、公路绿化、超限超载。
(二)活动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整治标准
(一)穿村路段环境治理。保持边沟整洁无污染、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等,严禁门前畜养家畜。
(二)非公路标志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并做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无新增违法非公路标志。
(三)违法建筑整治。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清、四刷”的措施,对尚未拆除的违法建设、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对破旧建筑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或粉刷;保持无新增违法建筑。
(四)公路集贸市场整治。对占用公路的集贸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合理规划,使集贸市场离开公路50米,确保无占路经营行为和摆摊设点现象,无新增公路集市贸易。
(五)提升绿化效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按照“封、漏、透、诱”的原则,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六)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二)积极筹资,保障投入。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资金保障是关键。各单位要安排预算资金,多方筹资,保障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植树,确保成活。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采用科学的种植方法,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防治,有效提高新植苗木的成活率,确保绿化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公路、公安、交通、林业、规划、建设、国土、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四、几点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办发号文件实施,市综治办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月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有效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减少道路扬尘,进一步改善周边空气质量。
二、 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三、 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在非结冰期,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清扫设备应全部上路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在道路结冰期,各单位要加强人工清扫力度,温度大于零度后主要道路要加强侧冲和洗扫保洁力度。
(三)加强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料场的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工地要做到分段施工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便道洒水、运输车辆清洗。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上述单位应停工停产。
(四)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损坏路段有扬尘的,要及时洒水降尘。
(五)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对边沟内落叶及其他可燃物要进行及时清理,严禁点火、焚烧落叶及其他可燃物。
(六)三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七)公路绿化施工时,要求挖坑、栽植同时进行,挖好树坑后,当日立即栽植;不能及时栽植时,采取喷水或工程织布覆盖的方法避免扬尘。树坑封好后,土埝要方正整齐,利于日后浇水。栽植后的树木要求成排或成行美观整齐。
(八)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必须穿着制式服装,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中心养护人员要主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九)站及各中心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月底前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公路站,公路站根据交流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站及养护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监督与管理
(一)站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公路站站长杨浩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长、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站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中心清扫、巡查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后告知责任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公路站对督察当天的情况及时进行交流总结,并将问题反馈给单位。每周一将上一周巡查的整体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回访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通报。
(四)惩罚机制。被站连续两次正式文件通报同一问题的单位,将取消本路段养路工及现场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三次正式文件通报同一问题的单位,将取消本中心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被环保部、市政府、市局及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的单位,将取消本单位集体及个人的年终评先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活动范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迎检路线的穿村路段、集贸市场、非公路标志、违法建筑、公路绿化、超限超载。
(二)活动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整治标准
(一)穿村路段环境治理。保持边沟整洁无污染、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等,严禁门前畜养家畜。
(二)非公路标志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并做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无新增违法非公路标志。
(三)违法建筑整治。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清、四刷”的措施,对尚未拆除的违法建设、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对破旧建筑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或粉刷;保持无新增违法建筑。
(四)公路集贸市场整治。对占用公路的集贸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合理规划,使集贸市场离开公路50米,确保无占路经营行为和摆摊设点现象,无新增公路集市贸易。
(五)提升绿化效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按照“封、漏、透、诱”的原则,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六)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二)积极筹资,保障投入。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资金保障是关键。各单位要安排预算资金,多方筹资,保障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植树,确保成活。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采用科学的种植方法,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防治,有效提高新植苗木的成活率,确保绿化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公路、公安、交通、林业、规划、建设、国土、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四、几点要求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地方养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通过“三定方案”确定人员编制与职责;乡镇设立养护机构,由一名乡镇副职领导兼任站长,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倡导谁受益、谁养护,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016年-2018年,县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2458378元,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满足农村公路养护需求。
二是创新公路养护工作机制。结合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县乡村三级联动、群众参与的长效机制。日常保洁、绿化、路肩修整等非专业项目,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由各村配备的保洁员(每村10名,其工资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兼任协管员,负责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小修养护等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大中修、文明样板路等专业性工程,通过招标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县乡村三级均不同程度存在人员配备不齐、设备短缺等问题,当前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任务较重,从事日常养护人员严重不足。
二是养护资金短缺。
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各项目标,按照“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建管养并重、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状况,全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G312(段)、平定高速、静庄公路(旧线)、静庄二级公路、静秦公路和县域内所有通乡油路。
三、整治内容
一是清理道路两侧的杂草、垃圾、“黑白色污染”物和粪堆、土堆、草堆。二是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三是整治单体立柱广告,协调督促相关设置单位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四是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食等违规行为。五是处理路面翻浆,开展桥梁及构造物保养,处理路面坑槽、维修破损边沟,及时进行水毁维修,开展路面污染整治。六是对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的和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七是对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地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八是对公路沿线影响交通视线的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补植补栽行道树,对国省干线公路出口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面山进行绿化,对公路两侧50米之内的地域进行全面绿化。九是加强公路两侧污染企业治理,依法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4日—2月29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通过利用广播电视,制作宣传标牌、印发宣传资料、编制工作简报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开展交通干线环境整治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9月30日)。集中利用半年多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联合行动,对照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分层次有序消化问题:
1、3月1日—4月30日。抓好路域环境整治,对公路两侧的杂草、垃圾、“黑白色污染物”和粪堆、土堆、草堆进行集中清理,清理侵占边沟,对通乡油路、国省干线两侧影响交通视线的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各乡镇牵头)。对公路沿线单体立柱广告、公路控制红线内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等进行普查摸底,并联合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发放整改或拆迁通知书,限期整改拆除(各乡镇牵头);安排部署行道树补植补栽和绿化工作,并于4月份全面完成(林业局牵头)。清理、刷新、更换乡镇政府设立的宣传牌、宣传标语,并对公路两侧不属于乡镇政府设立的广告牌、宣传标语进行摸底、整治(各相关乡镇和各级路政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取缔或规范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各乡镇牵头,工商、路政部门配合)。开展公路两侧企业污染治理(环保局负责);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用地、取土、采石管理,治理公路两侧地质灾害(国土局负责)。对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的和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对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地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路政管理部门牵头,交警、运管、水利等部门配合)。
2、5月1日—7月31日。在继续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对交通干线进行日常养护,修补油面,处理翻浆路段,疏通边沟,整治公路路面污染,确保安全畅通(国省道养护机构及县乡公路养护站负责)。组成强制拆迁队伍,对公路沿线仍未拆除的违章建筑逐乡镇逐路段进行,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沿线乡镇牵头,联合国土、规划、路政等职能部门抽组人员)。对穿村过镇路段乱堆乱放、打场晒粮、(各乡镇牵头,交警、路政、工商等单位配合)。
3、8月1日—9月30日。继续搞好公路日常养护,抓好水毁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养护站及国省道路养护机构负责);加大路政巡查,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等违规行为(国省干线公路路政部门和县路政大队负责);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乱堆乱放、乱修乱建等行为,县上考评验收(各相关单位负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建立交通干线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综合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具体分工为:
(一)交运局: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调度等工作。
(二)国土局: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配合,依法查处公路两侧非法占地、未批先建、取土、采石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在审批建筑用地时,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避开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
(三)交警大队:依法开展路面执法,配合做好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工商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政府所在地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摊点、无照经营场所、洗车加水站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公路段: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绿化、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规范沿线广告牌设置,协调督促相关设置单位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洗车加水等违规行为。
(六)环保局:积极配合做好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查处交通干线两侧环境污染行为。
(七)林业局:配合交运部门对县乡公路两侧行道树及缺损断档的路段进行普查,并完成补植补栽,负责做好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工作。
(八)规划局: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避开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
(九)运管所:做好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抓好煤场、砂石料场、砖场等企业的超限运输源头管理,杜绝“抛、洒、漏”等污染公路现象的发生,规范运输行为。
(十)养护站:负责抓好县乡公路日常养护、坑槽修补、边沟维修、桥梁养护、水毁维修、公路路面污染整治等工作和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建设。
(十一)路政大队:加强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整治单体立柱广告,协调督促相关设置单位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粉刷过期宣传标语;查处在公路上打碾、晒粮、洗车加水等违规行为。
(十二)沿线乡(镇)政府:负责清理辖区内公路路肩杂草、垃圾、粪堆、土堆、草堆和建筑物料,疏通边沟涵洞;负责沿线广告牌清理,拆除道路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负责组织发动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店;明确乡村垃圾倾倒点,彻底解决乱堆、乱放、乱倒的问题;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一名路政协管员,各村要落实一名路政联络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配合县交通、养护、路政等部门做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环境为目标,以净化、亮化、美化为重点,突出节日特色,扮靓镇域形象,进一步提高我镇知名度,促进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给八方宾朋留下良好印象,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给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交一份合格答卷。
二、任务目标
1、沿线公路路域治理:重点搞好新海路、路、路道路两侧杂草、垃圾清理、树木乱枝修剪、路肩、路面坑槽流口填平,拆除沿路两侧有碍观瞻的违章建筑,沿线老房统一粉刷涂料。(责任单位:各管区、城管大队)
2、各冬枣示范园内外环境治理:清理冬枣园四周垃圾、杂草,围墙损坏处及时修补,清理园内落果、农药空瓶保持园内干净整洁,并根据实际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林业站)
3、镇区环境治理:
(1)严格落实镇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各种脏乱差现象,做到垃圾定点投放、集中清运。确保镇区环境卫生整洁。
(2)清理镇区临时建筑及街道杂乱广告牌、灯箱、标语等户外广告。
(3)检查维修镇区街道路灯,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使用。不出现灯杆倾斜、灯头残缺,确保亮灯率100%。
(4)对两个海产市场按时清理,配备8名环卫工人每天清扫2次,保证长期卫生整洁。
(5)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冯黄路北十字路口出租车和海产市场货运出租车市场,禁止乱停乱放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城管、市场办、变电所、交管所)
三、责任分工
1、商业街整治(责任单位:李家管区责任人)
2、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付家管区责任人)
3、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付家管区责任人)
4、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寨子管区责任人)
5、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管区责任人)
四、时间安排
于9月6日召开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务必于9月6日组织人员队伍机械到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安排在9月14日、18日、24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督察并通报。各责任单位务必于9月23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五、保障措施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山水·人文”目标定位和“走进太湖时代”发展战略,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注重长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金庭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镇环境质量水平,为建设美丽金庭、美好金庭提供扎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金庭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村庄整治办、城管中队、派出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环卫站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镇道路交通秩序、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水环境、建设管理等综合环境整治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消除镇域内沿路沿线两侧、景区景点、居民点的“脏、乱、差”现象,使全镇环境卫生干净、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沿街堆放、无乱涂写、乱张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使镇村环境卫生向更具标准化、长效性方向转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5日前)。镇党委、政府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5日—7月15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环境整治战役”。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各部门、单位于每周五3:00前将本周整治情况及下周整治计划上报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年终考核和签定的责任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7月15日—7月30日)。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及总结,结果列入2014年度综合考核中,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各村(社区)、部门及单位评先评优。
(四)长效管理阶段。总结验收结束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将列入长效管理机制中,环境整治办作为长设机构,根据工作方案继续对全镇环境监督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共同将金庭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到新高度。
五、整治内容
(一)沿路沿线整治
责任人:顾丽明,牵头部门:城管中队,成员单位:村镇办、国土所、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环卫站、各村(社区)
1、加强整治沿路沿线私搭乱建。村镇、国土、城管等部门加大沿路沿线私搭乱建行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新增违法行为,全面取缔沿路沿线蜜蜂养殖棚及相应摊位。同时,通过“拆除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筑。
2、彻底清除沿路沿线乱堆乱放。环境整治办、城管中队加强沿路沿线联合巡查,发现农户乱堆乱放的,责令农户自行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由城管中队会同所在村(社区)强制执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由环卫站负责清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3、全面整治镇区乱停乱放。交警及城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巡查,以金庭路、白塔路、碧螺春街为整治重点,对停车未入位、道板上停车等违规停放车辆的坚决予以惩处,要基本杜绝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违法停车等现象。
4、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及占道经营。集中整治五小车辆修理部、洗车房、五金门市部、茶叶炒制棚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农产品上市期间,城管加强执法巡逻,取缔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现象,疏堵结合,集中安排至果品交易疏导点或果品交易市场。
5、做好全镇沿路沿线道路特别是旅游专线公路、环岛公路路面抛、洒、滴、漏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
6、环岛公路白塔湾金铎段螃蟹交易市场的集中整治和管理。
(二)村庄环境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村庄整治办,成员单位: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城管中队、农林中心、环卫站、水务公司、各村(社区)
严格按照“六整治、六提升”要求,在现在整洁村的标准上不断提档升级,增创一批星级康居村。特别是环岛公路建成后,以环岛公路沿线为整治提升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村庄基础环境面貌、公共设施配套、景观绿化美化。
(三)畜禽养殖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动物防疫站,成员单位:环保办、城管中队、派出所、水利站、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1、禁止养殖区范围内(沿太湖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坚决取缔,不得新建养殖场所。
2、限制养殖区范围内(沿太湖1-5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完善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3、注重标本兼治,防止被取缔的养殖户转移到村庄内继续养殖。
(四)杂船农用船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水利站、农林服务中心,成员单位:村镇办、文卫办、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1、水利站负责全镇范围内完成杂船整治任务,实现水面杂船的动态清零。
2、农林服务中心安排农用船集中停靠点,规范农用船停靠,做到井然有序。
(五)建筑施工领域环境整治
责任人:钱家龙,牵头部门:村镇办,成员单位:项目办、城管中队、环卫站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立建全工地管理机制,要求建筑工地全封闭施工、文明施工,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六)农家乐整治
责任人:胡伟,牵头部门:旅游办,成员单位:文卫办、城管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医院、卫监所、环卫站、农家乐协会、各村(社区)
1、加强农家乐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好公共卫生及重大疫情的监测预防,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确保游客食宿的卫生安全。
2、重点对农家乐及重要旅游景点等群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安全畅通,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3、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提倡文明礼仪,坚决杜绝不文明用语,提升旅游景点形象,大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氛围。
4、加强农家乐经营管理,切实提高经营者素质,杜绝“叫喊”、“拉客”、“抢客”、“宰客”特别是拦车拉客等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5、做好环岛公路沿线农家饭店、经营户各类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监管和清理。对不规范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私制移动广告牌进行清理。
(七)水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人:徐菊芳,牵头部门:环保办,成员单位:文卫办、城管中队、水利站、农林服务中心、环卫站、水务公司、相关村(社区)
重点做好太湖沿岸水体环境管理、太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太湖水草和蓝藻打捞、太湖湿地管理、太湖芦苇收割等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
(八)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1、群力桥区域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东河社区,成员单位:村镇办、项目办、城管中队、国土所、水利站、交管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
区域内木材、建筑市场的整治和清理。
2、林屋路沙场清理
责任人:陆亦章,牵头部门:环境整治办,成员单位:村镇办、城管中队、国土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相关村(社区)
林屋路段砖、沙市场的整治和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领导。各牵头单位及会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领导亲自抓,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月20日前交至环境整治办),明确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及联络员,细化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相协调、密切配合。
(二)解决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对公路两边门面房、商业摊点、收费站、加油站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对道路两边行道树(含路面绿蓠)、绿化带进行修整,清除路面杂草、杂物等。
(四)认真做好道路路面及两侧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禁止在道路两旁乱搭乱建、堆放杂物。
(五)集中对沿线各村镇和城乡过境段周边区域进行美化,做到整洁、美观。
(六)对公路交通秩序进行整顿治理,规范辖区公路客货运输,优化交通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由各镇办负责,对辖区内通村公路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标。通村公路整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通村公路的路肩全部按照标准培置到位。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排水畅通、无堆积物。
3、路肩整洁、无坑槽、无杂物、无杂草,边沟畅通、构造物完好。
4、确保公路两侧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刷白,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5、坚持日常养护与集中性养护相结合,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不少于两次,及时处治各种公路病害,防止病害进一步扩大,不断改善路面技术状况。
6、组织和发动公路沿线村组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粉刷公路两侧墙面,确保公路两侧无摆摊设点、无马路市场、无垃圾,墙面刷白,村容整洁,干净卫生。
(二)由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区乡道路的集中整治工作。区乡道路整治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确保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槽,行车安全、畅通、舒适。
2、确保公路两侧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刷白,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3、公路标志齐全、醒目,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公路水沟、涵洞无堵塞。
4、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标志标线齐全、清晰、规范,环境整洁,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仪态端庄。
5、取缔加水洗车、摆摊设点、乱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行为。
6、彻底取缔公路过境城镇摆摊设点、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和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清理绿化平台以外的柴堆、粪堆及建筑垃圾等,保持公路经常性的整洁卫生。
7、要加大路政管理力度,严格治理车辆抛洒和乱堆乱放,及时清理路面堆积物;加大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对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三)交警大队做好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加强312国道和过双公路、五陵塬旅游公路、咸礼公路、东西四号路的整治工作。
(四)陈阳交警大队做好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咸户公路的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
为确保这次公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交通局牵头的督查验收组,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的整治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评比。督查验收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加强考核,每周通报一次治理情况。活动结束前要统一检查评比,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彰。整治期间,要随时跟踪通报各镇办、各部门整治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促进全区公路环境整顿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几点要求
总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955分。其中:政策保障100分,目标任务落实180分,建设90分,管理213分,养护237分,运营135分。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政策法规保障。为加速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县政府首先强化政策保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由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工督导工作落实。先后制定出台《县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分工,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纳入各级领导和部门绩效考核范畴,特别是在养护管理方面,在建立县级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全县22个乡镇、235行政村相继成立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明确、县乡村一体化养护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强化目标任务落实。2019年,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完成新改建、养护、安防工程。自然屯通硬化路达到87.4%,推进养护改造、路面养护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加速路网升级,优化路网结构。推进公共交交事业发展,2019年,村村通车率达到89%,全县共有3A级及以上的景区4处,目前已全部通车,到2020年,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
(三)公路建设成果显著。2019年,着力以“量”为先,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计划全年投资36883.8万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94.429和“畅返不畅”287.9公里。
1、县道XX至XX公路新发至黑帝庙(境内)改建项目31.44公里,总投资6323万元。9月底已全部完工。
2、县道XX至XX公路XX至长山堡段新改建工程38.193公里,总投资8558万元,9月底已主体完工。
3、县道XX至腰XX改建项目24.796公里,计划投资7500万元。该工程是两年工程,2019年路基施工已完成,预计2020年9月底完工。
4、完成“畅返不畅”总里程是305.849公里,总投资18747.08。2018年完成7.43公里,2019年完成298.419公里,总投资18261.53万元,其中新改建136.529公里,161.89公里,已全部整治完成。
随着这些工程的竣工,全县公路硬化里程达到4252.53公里,高速公路206.7公里,国道245.8公里,省道139.4公里,农村公路3660.63公里。硬化公路密度达到60.75公里/平方公里,全县100%的乡(镇)和建制村实现了通沥青路和水泥路,全县87.4%的自然屯实现了通屯硬化路。一个科学合理,便捷畅通农村公路网已初具规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提升整治标准、改进管理手段、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长效管理,努力推动城乡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为二十二届省运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政府驻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及所有村庄,重点是省运会“赛、住、行、游”所涉及的主控道路(路段)和重点窗口、出入口道路、旅游景点。
(二)工作目标。突出一个重点(迎省运会重点区域),开展五项整治(城乡垃圾、环境污染、城市“六乱”、绿化美化、路域环境整治),全力推进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集中攻克城市管理中的顽疾、难点,有效改善城乡环境的薄弱环节,确保省运会“赛、住、行、游”所涉及部位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推动城乡面貌实现根本改观和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迎省运会重点区域整治
1、高速以东、路以北区域的环境整治。按照治脏、治乱、治污、绿化、亮化、美化的要求,做好我区责任范围内整治工作,所涉及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定单项整治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细化任务,7月底完成整治任务。
2、省运会重点部位。围绕省运会“赛、住、行、游”所涉及运动员驻地、比赛场馆一中、参赛所经路线、旅游景点、窗口部位及周边环境,实施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二)城乡垃圾整治
1、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的环卫保洁体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扩大保洁范围,消灭死角和盲区。城区全面实现“一日两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非城区实现“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完善城区主要道路定时冲洗和每日洒水降尘作业制度,特别要加强连通省运会“赛、住、行、游”的重点道路、场所的保洁。要加大投入,逐步从人工作业向机械化作业转变,进一步提高保洁效率和质量。强化措施继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按照今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健全“两级政府(区、镇)、三级管理(区、镇、村)”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8月底完成各项环卫设施配套,达到“户集、村收、镇运、集中处理”的目标要求。
2、加大建筑工地治理力度。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
3、加强老旧小区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实行规范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实行托底管理。
4、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清理河道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加强监管,保持河道整洁;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及时查处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做到水清、岸绿、坡洁。
(三)环境污染整治
对全区所有相关行业实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对所有化工企业及产生其它异味的非化工企业实施化工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取缔所有“土小”企业;抓好散落在农村的化工、建陶、建材等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私拉乱倒、偷排偷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城区烟囱冒黑烟现象,城区企业的炉窑要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茶水炉、小餐饮饮食灶、浴池锅炉等全部改烧清洁燃料;加强交通干线、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所有排放烟尘、粉尘及化工异味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确保省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四)城市“六乱”整治
加大城市“六乱”治理力度,突出整治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以及乡镇驻地和村庄等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和重要区域。统一规划、定点设置露天经营摊点、临时疏导摊位或便民街,按照“主干道禁摆、次干道限摆、小街巷规范摆”的管理要求,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放、流动摊点;严格治理、规范管理城区内洗车点、摩托车维修点、自行车维修点;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便民市场、劳务市场,方便市民,疏导商贩,从源头上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对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对陈旧建筑物进行粉刷或改造,对墙体、立式平面、建筑物顶部广告进行整治;按照“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刷干净,乱搭乱建拆干净,陈旧建筑粉饰一新,广告牌匾设置一新,沿街门脸修饰一新”的要求,对路、般阳路、吉祥路等5条道路进行立面整治。统一整治、设置门头牌匾,严格控制临时性宣传广告的设置。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清理乱贴乱画。深度治理户外广告,拆除没有规划手续和手续到期的大型立柱广告牌,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档次,美化、亮化城市景观。
(五)绿化美化整治
1、继续抓好建成区外沿水系、沿道路、环城镇、环企业、环村庄“两沿三环”绿化工程,加强路域环境绿化治理,做好可视范围内荒山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无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完好。
2、对重点部位实施绿化美化、亮点打造、环境提升,抓好城区便民绿地建设,实施“鲜花进城”工程,提升城市绿化的艺术含量和文化品位,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简洁大方、欢乐祥和的城市绿化景观。继续加强对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繁华地段、车站及相关的周边道路绿化带、精品绿地的养护管理,保持绿化带、精品绿地整洁、卫生。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确保省运会期间整洁优美、规范有序。
(六)公路路域整治
1、严格控制并及时清理沿途撒漏,加强扬尘治理;开展平交道口整治,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并保持整洁、卫生;加强交通管理,依法查处公路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国道、省道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开展超限超载撒漏治理,依法查处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车辆;对交通干道两侧的物流货运市场进行治理,硬化场地,杜绝货运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
2、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为契机,以治脏治乱为重点,抓好张博路、张博附线、湖南路3条文明样板路以及路、泉王路等主干道的综合整治,全面清理道路沿线两侧的煤炭、水泥、石灰等经营存放点,5月底前全面清除,切实解决道路沿线环境脏乱差问题。沿线乡镇要抓住植树造林时机,在道路两侧建设高标准的绿化林带,积极进行植绿、补绿、增绿,依靠高档次的绿化提升景观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标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坚持理念创新与手段优化并举、拓展思路与拓宽领域并重的原则,推动实现长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功能,扮靓城市形象,使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城乡面貌的崭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