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0 07: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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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局长,3名财务人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会计工作。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次,在文旅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自评得分为99分。
(一)组织保障体系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过程管理体系88分,自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立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目标等。无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6分,自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自评得16分。主要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区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3)管理规模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本部门全部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评得10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15分,自评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开展了区级年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监控动态表。
(2)管理范围3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主动对预算项目开展了全程监控,但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报告。
(3)管理创新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4、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32分,自评得32分。
(1)整体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对重点评价项目户户通运行维护(区级)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报告质量4分,自评得4分。主要依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报告中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
5、绩效结果应用12分,自评得12分。
(1)问题整改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针对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订了新的旅发资金使用办法,并已送领导审批。同时还对2020年的旅游企业进行了补贴。
(2)结果公开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按规定在官网上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全面。
(三)基层支撑体系4分,自评得4分。
1、制度建设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出台的办法、细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含有预算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
2、培训宣传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在2020年10月26日针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报道;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上进行了登载。
(四)其他考核事项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等,并按时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与相关材料。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编制依据和测算深度不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实际执行与项目预算绩效存在偏差。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进度。
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作”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深化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支出管理重点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资金分配,二是资金流转,三是资金的使用。当前,在财政支出管理三个环节中,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这直接导致行政成本加大和公共资源的浪费,客观上制约了财政分配效益的提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就是运用相关的指标和标准,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客观的判断。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强化效率意识和效益观念,重视资金分配的绩效预算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减少和避免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资金管理体系是一项很迫切、很必要的工作。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的时间和步骤
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突破口,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单位—部门—综合等四个层次的评价类型,同时,为完善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把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步推进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年度开始实施。各区、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的内容
(一)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申报
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支出时,必须向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二)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自评分项目完成后评价和项目中期评价。
1、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全部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评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和有影响、有代表性的项目支出或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支出进行政治效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现阶段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实施范围主要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宗请款及教育、科技、农林水、社会保障等项目支出,对一般性支出及小额请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下一级财政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部门(单位)逾期或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我评价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部门(单位)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过程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正客观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相结合,普遍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受益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和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即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财政部、省财政部门制订的其它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普遍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共同组织实施;对省直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省人事厅、财政厅会同审计、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从而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申报必须按《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粤财预[*]6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省级部门(单位)在报送预算支出项目申报材料时,加报一份给省财政厅绩效评价部门备案。省财政厅对省级部门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一般性支出项目可以按规定的例行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候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具体格式和要求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
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具体格式和规范文本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年度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下一级财政部门和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省级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请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全部按《方案》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属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地方预算收入综合平衡。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具体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五)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省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省委托市、县的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第一条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预算布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与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预算单位”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指通过规范的考核方法。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对象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布置的预算支出项目。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预算单位协助配合,分级实施。
(二)科学规范。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各预算单位要根据被考评对象的行业、项目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方法。
(三)客观公正。通过实施绩效考评,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决策安排;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和绩效考评工作规范;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支出绩效预期目标;
(五)预算单位申报预算的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
(六)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总结资料和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报告;
(七)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决算演讲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演讲;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重点以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为主。第七条绩效考评包括以部门全部支出为对象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或以项目支出为对象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
可分为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和项目实施过程评价。第八条绩效考评主要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考评。绩效考评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项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评。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其中:阶段性任务在目标完成之后即可实施绩效考评;跨年度支出项目既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考评。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
第九条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为完成绩效目标布置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
(三)预算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制订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四)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
(五)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六)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绩效考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考评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拟。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外因素。
(三)公众评价法。指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果的支出。对各项绩效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五)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考评方法。
第三章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
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第十一条绩效考评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
并考虑以下因素:第十二条绩效考评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和选择应以评价内容为基础。
(一)相关性。选定的绩效考评指标与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直接的联系。
(二)可比性。对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选定共同的绩效考评指标。
(三)重要性。对绩效考评指标在整个考评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
(四)经济性。绩效考评指标的选择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统性。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应注意指标体系的逻辑关系。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内容。
个性考评指标是指针对预算单位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绩效考评指标。第十三条绩效考评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考评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
第十四条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水平、组织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及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确定。财政部门应根据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绩效考评个性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单位根据被考评对象的绩效目标确定。
第四章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
由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所属项目单位分级具体实施。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第十六条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管理方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所属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单位作为基层预算单位。必需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的预期绩效目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单位每季度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提出考评项目下半年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意见;项目单位在预算项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项目在预算年度结束后)进行事后自评,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演讲报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备案。
(三)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别的应在自评演讲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组织考评
(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考评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四)主管部门项目评价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问题和建议、评价人员等。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组织考评
(一)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每个预算年度选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并负责县直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和抽查。乡镇(开发园区)财政所(分局)负责同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开展特定重点项目和市县乡(镇)联动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
第二十条绩效考评实施方式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第五章绩效考评顺序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评的准备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提前20天向考评对象发出通知,绩效考评对象确定后。考评对象要认真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考评通知应包括考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考评时间、考评实施者等。
考评实施者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评的实施
(一)资料审查。考评对象应根据考评实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评对象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评实施者应及时对考评对象提供的自评演讲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二)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非现场考评,指考评实施者根据考评对象提供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考评意见。考评实施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考评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评形式。
(三)综合评价。考评实施者运用相关考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绩效考评结论。
第二十三条撰写和提交绩效考评演讲
(一)撰写演讲。考评工作结束后。
内容完整,绩效考评演讲应当依据充沛。分析透彻,逻辑清晰,评价准确。绩效考评演讲应经考评实施者所有人员签字。
(二)提交演讲。考评实施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交评价演讲。
(三)结果反馈。考评实施者的评价演讲经组织实施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审定后。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一)绩效考评实施者对考评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失密责任。
(二)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并配合考评实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考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第六章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检查。
(二)财政部门应逐步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正文】
龙翔街道办事处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为促进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贵局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我单位收悉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工作不规范。
1.未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街道办相关制度制定时间为2005年3月,未及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
2.资产管理不规范。①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整,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不符,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6,539,551.03元,决算报表固定资产原值5,425,787.83元,差异1,113,763.2元;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如未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未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经抽盘,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3.业务管理有待加强。①考核任务完成率不高。经抽查,抽查考核任务35项,实际达到上级下达标准27项,完成率为77.14%;②采购程序不规范。经抽查,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项目未见采购计划备案表、成交通知书、项目验收单等资料;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经抽查,茭菱路微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06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未按计划时间完成。
(二)预决算管理有待提高。
1.预决算编制不合理,预算调整幅度大,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如劳务费预算数3,657,600.00元,决算数0.00元,差异数3,657,6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680,000.00元,决算数为5,953,220.00元,差异数为1,273,220.00元;预算批复数22,377,896.00元,预算调整数(不包含基本支出)1,273,220.00元,预算调整率6%。
2.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与预算数相差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数825,000.00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7,015,194.04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50.33%。
3.部分支出占用项目资金。如2019年12月31日第44号凭证,从1102民政事务经费项目中列支中队支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支出900.00元,该款项不应当从项目中列支;2019年8月31日第48号凭证,应当由单位承担的8月份医疗保险费105,491.86元从非财政项目资金中列支。
4.未依据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编制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不准确。如财务信息列示项目支出-办公费393,677.1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8,082.69元,单位编制决算报表时全部列入决算报表项目支出-办公费5,953,220.00元;批复的预算文件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3,657,600.00元,财务信息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4,584,240.42元,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劳务费0.00元。
5.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①原始附件不齐全。如2019年12月31日16号凭证,支付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金额22,830.40元,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该笔款项,未见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②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19年8月31日48号凭证,支付8月份单位医疗保险,金额146,428.59元,使用专户(账号:3960188000136193)支付该笔款项,账务处理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6.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率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16.5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68万元,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资金使用效率低。
(三)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绩效理念未牢固树立。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①绩效目标不完整。如依据街道办事处职能,2019年绩效目标中缺少监督专业管理、指导自治组织等内容;设置的效果和可持续方面不完整,如未针对临商税收、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等经济效益方面设置绩效目标;②部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内容不匹配。如绩效目标中设置“招商引资任务额完成率”,但该项任务目标在2019年已停止下达;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各项目之间存在重复交叉的绩效目标。如党政工作与社区工作中指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第一阶段区级示范点创建达标凤翥社区、菱角塘社区”、“完成两个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西路社区、西站社区)”等存在重复;④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具有可衡量性。如“辖区困难群体救助”、“逐步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等指标值均为“7个社区全覆盖”,应以“辖区困难群体救助人数或比例”和“提升改造数量或比例”等指标值进行设置较为合理。
2.未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管理机制。未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自评报告附件不齐全,如缺少问卷资料、访谈记录、基础数据表。
(四)部门履职中,部分指标未达到预期产出目标,效益不明显。
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增长-0.49%,未达到目标11.5%;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1.12%,未达到目标14%;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增长-6.3%,未完成目标20%;建筑业总产值增速-30.14%,未完成目标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比例为66.24%,未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2.适龄儿童教育方面由教育部门负责,当需要街道办处理时,由教育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2019年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存在部分适龄儿童不愿意进行义务教育,入学率无法达到100%。
3.群众上访未形成相应的记录,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经了解群众上访人数及事项较上年并未减少。
4.部门在履职中未对部门职员制定相关的培训规划及实施计划。
龙翔街道办事处整改结果和目标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含预算绩效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街道办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规范资产核算,强化资产日常管理。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认真核实固定资产实物以及固定资产卡片账,对固定资产账务及报表进行清理核查,对于已毁损的资产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③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力度。①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分解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优化完善采购程序,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事项,参照非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规范采购事项,以保证采购事项合理合法,保障单位采购经济活动安全有效;③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评估论证,预留足够的项目实施时间,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项目监督管控意识,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
1.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相关规章制度编制预算,并不断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保障预算数据全面性、完整性;不断强化预算资金约束力,优化收支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促使业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预算资金的透明度;统筹规划预算资金,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2.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机制,灵活继续教育方式,不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机制,保障会计基础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会计相关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促使会计基础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3.加强对结转结余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结合龙翔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确细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根据部门及项目特性,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机制,以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自评工作小组应相互配合,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自评报告应有客观真实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绩效自评结束后,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同时为部门评价和绩效评价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完善工作方式及内容,提高效益。
1.加强街道办事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协调工商、税务等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高效服务,检查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对未达标经济目标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主动关注辖区内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情况,支持解决教育部门遇到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为提升辖区内人民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群众上访事项管理,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群众上访及事项形成相应的记录,有针对性的为辖区群众解决问题。对于项目遗留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群众反映问题解决进度。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财政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二、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因此,必须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单位——部门——综合等4个层次的评价类型,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此项工作。从2006年开始,市本级对财政支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须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在自评基础上,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评价,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明确责任;对资金使用效果差劣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调减下一预算年度的资金数额。
部门预算改革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此为突破口,地方政府绩效预算改革蓬勃发展。广东、浙江、江苏、河北等具有代表性的省和南海等一大批市政府建立了专职机构进行项目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为突破口,一些市开始对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进而对一级政府的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绩效信息从事后的评估开始对事前的预算分配产生影响,无锡市甚至按绩效分配预算。“财政转型引导国家治理转型”(王绍光、马骏,2008),预算改革更是财政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活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蕴含着地方政府治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变化:对竞争优先权的支出部门按绩效信息排序,根据绩效信息削减支出部门的预算,地方人大以绩效评价的形式对政府部门进行预算监督,逐步建立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责任,预算过程变得公开透明等。
为什么地方政府要推行绩效预算改革?该项改革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已经取得了哪些成果?还面临着什么问题和挑战?在长达两年的参与式观察、访谈和大量一手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对A省A市绩效预算改革案例进行描述和分析,回答上述四个问题。由于绩效预算改革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突破口展开,本文中绩效预算改革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同义语。
一、A市地方政府开展绩效预算改革动因分析
绩效评价是个敏感的话题,财政部门把项目的初步评价结果向各部门单位函送之后,各部门就有了强烈的反应。一些部门单位①不断地向财政部门反馈情况,对绩效评价初步审核结果做出解释,或者要求财政部门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原A地铁老总在省人大小组讨论会上“痛批”十年不变的“只问花钱不看效果”的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地铁2号线的概算是106亿元,执行概算到结算时是88亿元。省了几十个亿啊,但是到头来,没有一句赞扬的话,还批评你,说你没‘达概’,搞得你心灰意冷。”②
面临巨大的阻力和压力给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带来很大困难,那么财政局为什么还要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呢?
(一)支出需求膨胀,而支出进度缓慢
A市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支出比收入增长得更快。2007年,A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23.79亿元,比2006年决算数427.08亿元增收96.71亿元,增长22.6%;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23.68亿元,为年度预算709.72亿元的87.9%,比2006年决算数506.79亿元增支116.89亿元,增长23.1%。而2006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2005年决算数增长15%;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年度预算的86.8%,比2005年决算数增长15.6%。预算改革后,尤其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中国普遍出现了钱花不去的现象。A市200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据表明,2006财年有多个项目一分钱都没有花出去,一些项目预算完成率在50%以下,占全部参评项目的四分之一多。基建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比较严重,常常因为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原因完不成用款计划。农业土地开发项目也是如此,立项审批、预算编制、招投标使拨款较之以往增加了近六个月的时间,加上农业项目的季节性因素,预算执行情况非常差。根据2007年、2008年支出部门的自评报告表明,A市大量预算资金被闲置,预算的分配效率和运作效率非常低下。
一方面预算安排捉襟见肘,另一方面预算到项目的钱却花不出去。“我们局长想通过绩效评价抓资金,来要钱的太多,最后都不满意。通过绩效评价就抓这些项目,对绩效不好的项目或占用资金的项目,就有了理由。钱花不出去,就不给他们做预算。”除绩效评价处工作人员的访谈外,该处官员在初评人员的培训中也有类似的讲话:“去年做了400多个项目,6个专项,抓钱花不掉的问题。”
(二)省级预算改革的影响
由于A省财政厅首先在省内开展评价工作,A市绩效评价受其影响很大。如省厅2004年绩效评价文件是市局绩效评价的依据,市局还在一些文件中说明绩效评价是“参照省厅的做法”。在2007年的评价中,市局将省厅的评分表修改了一下就拿过来用,基本评价过程也和省厅比较类似,只不过模仿之外又有了自己的特点。此外,市局还到南海区、江浙一带的财政部门“取经”。
(三)政治家的支持
A市绩效预算改革受到了市长的支持,市长想通过绩效评价评估各部门执行政策的情况。经过几个项目的试点后,A市直接对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2006年制定了《A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选择了市政府直属48个部门作为试点,探索开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市政府为这个办法召开了两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三次征求部门意见,数易其稿,并选择了部分单位进行模拟测算验证。
(四)使命转换
从个人因素考虑,绩效评价处的领导和科员也有动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A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原为统计评价处,专门负责决策和财政统计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评价处企业统计的工作日益萎缩,决算也是阶段性工作,迫切需要开展新的业务。恰在此时,省厅的统计评价处寻找到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地位也随着绩效工作的重要性而提高,这启发了市局统计评价处,使之有愿望提出并实施绩效评价。
(五)其他因素
人大介入绩效评价是后来的事情,尽管预算是它的重要权力,但没有证据表明它要求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支出部门没有一个主动提出对其实施绩效进行评价。专家的建议有可能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和推行产生影响,但肯定没有发生在制度化的机制里。其他外部的力量,如国际组织或国内的发展研究基金会,也没有倡议A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所以,尽管绩效评价遭到支出部门或明或暗的反对、应付,财政局还是顶着压力全面推开。尤其是2006年,财政局直接搞部门绩效评价,部门对此意见很大。2007年,财政局转而对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进行评价,2008年支出部门和财政部门评价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做2009年度的绩效预算,市人大也要对卫生和教育两个支出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二、A市开展绩效预算改革的过程考察
2004年,A市财政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处(原统计评价处),拉开了绩效评价改革的序幕。
(一)2005年试点
2005年,A市财政局在摸查近年市政府重点支持的财政支出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选择“麻雀学校”改造和农村“五通”中“通水、通路”两个专项作为试点,探索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迈出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的第一步。
(二)2006年部门绩效评价
2006年2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财政局发文给A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对部门的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文件下发后,支出部门积极应对,纷纷按要求成立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自我评价工作,在完成自我评价工作后撰写自评报告,并向市评价工作组报送材料。市评价工作组会同专家对各部门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再对几个部门进行抽评,抽评工作9月完成后,形成评价结果,上报市政府。
鉴于部门情况复杂,对部门进行评价需要分类制定标准。市财政局将48个市属部门按照其职责性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将财政资金基本用于履行职责,确保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部门,包括市政府办公厅、经贸委等26个部门。第二类是将财政资金用于履行职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运作的部门,包括教育局、公安局等15个部门。第三类是将财政资金除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运作外,还用于社会公共项目,对项目资金直接实施分配的部门,包括发改委、科技局等7个部门。
非常有意思的是,这与敦利威(2004,P201-208)对预算的分类几乎一模一样。敦利威区分了机构的四种预算类型:核心预算(corebudget)、官僚预算(bureaubudget)、项目预算(programbudget)和超项目预算(super-programbudget),按照机构预算类型的特点,财政局恰好将政府部门分为核心预算机构、官僚预算机构和项目预算机构。超项目预算机构是将预算转移给下一级政府用。在财政部门发文的附件里,还有《A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A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分表》两个附件。《A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分表》包括定量和定性两方面的评分,定量评分有18个共性指标,定性评分有5个指标。定量的共性指标绝大多数仅限于反映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没有反映部门职能工作的特点。个性指标是留给部门评价其职能工作的,根据部门的类别,在百分制中分别占了15分、25分和35分。但部门往往不知道如何选择指标评价自己的工作,或者只选择那些对自己有利的指标,个性指标没有对财政支出的实质绩效进行评价。如公安局,他选择了财政局提供的行政、政法全部8项指标,不过是执法办案经费占经费支出比重之类的指标,没有创制我们期望的社会安全方面的评价指标。定性指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门工作的一些特点,但用5个指标统一评价各部门的工作还是勉为其难。从这些指标体系和实际操作看,财政部门只是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程序和规则进行评价。它最关心投入的内容,部门的产出和结果,显然不是其考察的重点。
(三)2007年项目绩效评价
2006年绩效评价改革,支出部门意见很大。市财政局2007年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省财政厅的做法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评价。2007年发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比较晚,6月1日发文,要求支出部门于6月15日报送自评项目汇总表。除了秘密项目外,符合条件的有448个项目。到8月15日,要求所有支出部门完成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材料。8月26日,全部绩效评价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封闭式集中评价。在这两个多月里,绩效评价处组织了对支出部门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并对科技三项费用、再就业、城建信息、城市规划、堤防建设、旅游专项六个专项进行了重点评价。重点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小组要前往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的有关账目,采集相关数据,实地查看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中介机构在重点评价阶段开始参与绩效评价,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绩效评价处核查账目。这对于绩效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测试很有帮助,某种程度起到了绩效审计的作用。
在封闭集中评价阶段专家进入绩效评价过程,他们分为政务类、技术类和综合类三类。技术类专家来自于高校或研究机构;政务类专家来自于行政机关内部,如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专门审核一些政法机关的项目;综合类专家是财政预算专家,从资金的角度评价项目绩效。专家在绩效评价专职人员初审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分别针对项目的特点安排专家。专家审核的内容在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行政效能提高)、复审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是相同的,但综合类专家还要对项目资金是否存在问题、项目实施与单位职能履行是否相符等问题做出判断,技术类专家要对专业指标是否符合项目特点、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做出判断。专家绝大多数判断都是结构化的选择,只有在复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栏里才有自由发挥的空间。
专家与专职人员的评价角度不同,但都会给出绩效评价结果。由于他们的评价内容、标准不同,该结果是有可能不一致的。2007年绩效评价将项目分为基建和其他两类,专职人员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运用不同的评分标准打分。其他类与基建类项目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的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要做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评分。项目绩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再对其做出优、良、中、低、差的判断。60分以下的项目被评为差,60-69分为低,70-79为中,80-89为良,90以下为优。
专职人员根据专家意见对评价结果予以调整确认,在确定了部门所有项目的评价结果后,开始撰写对部门的审核意见。四百多个项目,评分和撰写报告的工作量很大,各小组加快进度,以便赶在部门预算审议之前将评价结果和审核意见反馈到业务处室和预算处。各个小组的审核意见经主管副处长修改敲定后,做好一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就在OA系统签发一个,经相关业务处室阅览后,由机要室将文件交换到各支出部门。2007年9月中旬,各支出部门纷纷给出反馈意见,来人来电来函解释暴露出来的问题或者提出调整等次要求。绩效评价处工作人员耐心接待,重申评价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强调这是专家参与评审的结果。对于一些确实有原因的项目,在OA上调整等次并注明理由。在主观很努力的情况下,绩效评价处也对客观情况造成的障碍表示理解,对一些项目等次予以适当调整。
部门审核意见和重点评价报告共同支撑一个“大报告”,即向市政府提交的2007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报告。该报告既要总结支出部门的项目绩效情况,还要总结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向市政府报告评价工作取得什么“绩效”。这代表了财政局的意见,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整合各方面的认识。
如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能对预算决策产生影响,绩效评价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早在市财政局2006年印发的通知中指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编制下一年度及市财政局审核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2008年制定的《A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指出:对绩效优良的项目类别给予鼓励和支持,在预算安排中优先考虑;对绩效低差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减少或不再安排同类项目的预算。
(四)2008年项目绩效评价
【正文】
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整改报告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精神,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机制,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对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再评价。通过开展一系列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再评价结论为: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达到预定效果。根据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报自评报告和抽查的情况,综合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92.07分,评价等级为“优”。但是也存在部分问题,针对绩效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会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报告如下:
1.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健全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2.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合理使用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项目实施单位按年初预算安排合理的安排项目进度,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兑付各项资金。
中图分类号:F40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19-01
一、确定基本原则,夯实工作基础
(一)客观公正原则
绩效评价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基本依据,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强化项目支出的审批和监管。
(二)追踪问效原则
绩效评价贯穿于项目支出运行的全过程,通过对项目支出的投入产出分析,合理配置和优化财政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项目支出类型和特点不同,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单位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类实施绩效评价。
(四)主体责任原则
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分配主体,负责制定绩效评价规划及规章制度,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预算部门(单位)作为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负责实施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明确实施范围,保障重点项目
市本级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纳入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发展建设资金和民生配套资金。其中:发展建设资金是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由预算部门(单位)用于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民生配套资金是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规定,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农林水、民政、扶贫、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地方配套支出。
三、规定评价内容,制定评价方法
主要方法:一是部门专项业务支出通过对预算部门(单位)专项业务活动所需成本的比较分析,在预期产出相同的情况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二是发展建设支出通过对财政资金投入与拉动税收、就业等投入产出分析,以及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政治效益分析,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四、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管理
(一)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
一是预算部门(单位)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以及相关的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报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审核,分管局长审定。二是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将审核后的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报预算科复审,并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其中: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年初部门预算一同上报市政府、人大审定;执行中追加预算项目按照《铁岭市本级追加单位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报市政府审定。三是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一并批复,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项目资金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进度拨付。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根据上述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二)绩效运行的跟踪监控
一是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绩效目标,填报《项目资金使用与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表》及分析说明材料,报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二是部门预算管理科室通过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汇总分析等方法,动态监控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提出项目落实整改意见反馈预算部门(单位)。三是对政府重点项目和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会同财政监督检查局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四是预算部门(单位)不报送相关材料、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市财政局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依法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的,报请市政府调整或撤销项目资金。
(三)执行结果的绩效评价
一是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审核。预算部门(单位)须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二是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联合财政监督检查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成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小组。三是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小组须对第三方组织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进行规范,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四)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
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与公共财政改革
2000年开始的部门预算改革,标志着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正式启动。此后,财政部相继实施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以及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等多项改革,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应该看到,我国的预算管理改革尚处于初始阶段,目前的改革仍只是主要以对预算资金投入的控制为导向。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改革的滞后制约着公共财政框架总体效果的发挥。一方面,部门预算的编制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财政部门与经费申请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预算编制带有较重的经验决策的色彩,部门预算编制与部门事业发展目标之间缺乏直接的联系;另一方面,预算管理重视对预算资金投入的控制,而对预算支出效果的评价和考核则较为薄弱,结果住住是只管投放进度,不问投放效果;只管使用合规,不问效益大小;只强调支出的财务责任,不考核项目的执行水平,从而造成预算资金浪费和效益较低等问题。这样的预算管理水平显然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成为公共财政框架建立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作为部门预算改革的延续和提升,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确保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管理措施,主要体现如下。
1、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使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预算支出范围更加准确化、具体化
公共财政体制要求预算支出必须体现公共性特征,预算支出的安排要严格限定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内。为了确保预算资金使用范围的正确,客观上要求在确定预算支出项目之前,对拟安排的各个支出项目进行评价,判断其投向的领域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范围。通过编制各政府部门的绩效战略规划,可以将各部门的职能与预算支出的供给范围及规模紧密结合起来。而通过一系列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可以保证将预算资金的使用严格限制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面,从而解决预算资金供给中存在的“缺位”与“越位”问题。
2、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政府部门通一过编制年度绩效计划,将部门在年度内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所需经费,分解成可以评价的、具体量化的预算绩效目标。财政年度结束后,比较分析各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及最终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确定下年度政府预算的重要依据。通过这样的绩效评价过程,可以促进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预算支出行为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也是提高我国政府决策水平和建立高效政府的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意识逐步增强,人们更为关注预算支出的使用结果。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后,通过将政府部门的绩效计划执行情况公之于众,公众不仅可以了解政府部门的行政过程、预算资金的投入情况,还可以通过对不同部门的工作绩效,以及同一部门不同年度的绩效比较分析,了解和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有效性。这将有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评价与监督,促进政府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进程。
二、绩效评价工作近年来的进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陆续开展了一些针对政府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等项目的评价工作。国务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都组织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各方面专家在内的课题组,对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回顾与分析,并预测下一年度的发展趋势,从宏观的角度进行评价。此外,一些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的评价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国务院各部委,诸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农业部、交通部等,在20世纪90年代先后建立了评价管理部门。一些专门研究国家宏观政策的评价机构也开始出现,如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策科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等。2005年1月3日,兰州大学成立中国首家高校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该中心已经开始对甘肃省14个市州和3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进行评价活动。
随着我国公共则政框架的建立,对具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也在逐步展开。2000年,湖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安排,率先在该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选择了5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02年,湖北省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扩大试点,湖南、河北、福建等地也进行了小规模试点。2004年8月,广东省成立评价预算支出绩效的专门机构―财政厅绩效评价处。同时,广东省财政厅会同厅、监察厅和人事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简称《试行方案》)开始生效。该方案对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指标体系、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分类实施等方面的内容都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并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的原则,绩效评价将从大额项目支出入手,以省属预算支出项目评价为突破口,第一步拟先选取部分安排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跨年度安排的支出项目试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教育、水利、社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项目,对一般性、常规性预算支出暂不实行绩效评价,待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将评价指标体系分成定量和定性两大类,采用开放式的指标体系,应用横向比较法、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最低成本法等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按照教育、科技、卫生等9大方面制定的指标“对号入座”;定性分析则从预定目标规划、单位公务员素质、综合社会贡献等6方面去开展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两大类。每个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或年度项目年度终了时,都要进行自评,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核查和抽查。对重大项目,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或中期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
通过近几年各地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我国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初步取得以下成效:一是摸索出一套较为合理的工作流程。二是初步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和绩效评价方法。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时,采用长期效益评价和短期效益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统一性指标和专门性指标相结合的办法,将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的主体结构初步设计为通用指标、专用指标和补充指标三个部分。三是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许多试点地方相继制定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出评价报告撰写规则和要求等办法和规定,并将制度、方法在具体项目中进行实施应用,为规范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和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进一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下一步应注意的主要工作
1、设置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预算是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业绩效果为依据来编制预算、评价预算。而绩效评价离不开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由于各单位的性质、任务不同,在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一定要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比性的原则。要根据预算支出的性质、范围、功能的不同,对指标进行不同的分类。
2、实施有效的预算支出分析
目前,一些单位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申报预算项目,没有经过严格的评审和规范的分析,导致一些预算项目不实不准。这必须通过实施有效的预算分析来予以解决。
在考虑经费支出是否有效的时候可以引入西方财政支出评价中的“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有效性(Effectiveness)。在对预算项目进行评价时也应该进行经济性评价、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目标和项目生命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
对预算项目的分析应该贯穿整个预算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主要步骤为:项目立项时进行评审分析,立项单位提出多种预算方案以供参考,根据绩效最大化的原则确定预算项目。在预算项目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经费支出的分析。通过计划和已实施的情况对比,防止资金滥用的现象发生。在项目完成之后,同样需要对经费的支出进行总结。看立项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收集、分析考评资料;起草、考评报告;回顾绩效考评;充分利用考评结论。
预算分析的关键在于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根据分析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来决定分析的方式,如组成考评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进展情况,对经费的使用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等。
3、完善会计审核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的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