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4: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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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组织法人代表安全承诺书签订。正在开展的“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已进入签定承诺书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承诺书的签订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召开动员大会、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对承诺书备案等规定动作,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搞好发动和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举行现场签订仪式,做到应签尽签。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内部承诺,要充分体现企业法人与职工的双向承诺,要体现单位特点,便于操作管理,切忌照抄照搬,确保承诺制度在本单位顺利推进。
(三)迅速启动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全市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迅速启动,周密部署,对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要以严格的执法检查、高压的监管态势,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四)突出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把煤矿和烟花爆竹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中,按照近期省、市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煤矿,正常生产的矿井,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持续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启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如期完成;基建、技改矿井,要严格履行改扩建手续,严防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双停”小煤矿,要按规定拆除提升设备,落实领导包矿、公职人员驻矿的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双停”到位。烟花爆竹,各相关部门要各施其责,供销部门要加强对仓储、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制售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零售网点布设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尤其是以往易形成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地段,要提前考量,合理布设,强化监管,坚决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形成。成立的3个煤矿检查组、17个驻烟花爆竹仓库工作组、37个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以及5个市级巡查督查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明确的职责和范围,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以此推动监督措施的全面落实。
(五)继续对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实行停产整顿措施。从月日到月日,对全市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措施。停产期间,要采取远距离停电和停供火工品的“双停”措施,并抽调3名公职人员驻矿监控,确保停产到位;对需排水的矿山要限量供电、停供火工品。其它行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备停产条件的,也要停产放假。对实施停产放假的企业,停产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停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停产企业的节后复产工作,市相关部门还要制定严格的复产措施,并以节后复产为契机,全面启动地下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矿山防灾避灾水平。此外,要深化冶金行业专项治理,重点对煤气生产、运输、使用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高温介质的起吊、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加强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六)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冬季是化工生产不利季节,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易发期。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老化工区剩余企业拆迁过程的安全监管,协调力量齐抓共管,派驻专人严盯死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安全拆迁。
(七)严格实行春运资质制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春运即将开始,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都要制订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对春运车辆状况、驾驶员的资质全面复查一遍;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或车辆,不得参加春运;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收回有关牌证,不得参加春运;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道路交通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确保春运安全。
(八)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对高等院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所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要保证落实到位;加强对重要物资仓库、露天货场的检查,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一有火情,能迅速有效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在企业春节后恢复生产时期及汛期,分别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七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地下矿山要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输电线路通过易燃可燃材料部位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六大系统”。
3、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要在夏季炎热季节、汛期及冬季天气寒冷时期,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要求,加强生产现场、职工培训、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化工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
4、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4月初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临时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四季度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非法储存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督促生产批发企业做好生产工艺和安全设施改造工作,严格生产企业扩建、批发企业扩容的建设标准和措施要求,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综合监管。
5、加强冶金有色和机械、轻工等工商贸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煤气发生炉、冶金、造船、机械加工等行业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粉尘空间的安全管理,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
6、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管。按计划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引导、督促企业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改善企业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个体防护制度,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季度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电力、制造加工业等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7、严格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把好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关。
8、按“四个不放过”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9、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对监管区域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状况逐一进行摸底,登记造册。
10、继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照新标准全部达标,工商贸行业至少10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12、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2月份进行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月份组织镇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3、4月份组织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1月份组织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13、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建成市级安全社区6个,其中4个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个。
14、做好监察大队争创首批标准化大队工作。
15、开展“局长与镇办党政领导面对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安全监管”活动,听取镇办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镇办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
16、开展“局长与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安全防事故”活动,局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摸清企业底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7、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与重点监管企业视频互联。
三、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依法履职水平
18、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19、做好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运动会、机关志愿者等活动,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局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投入使用。
20、2月份开展“我向局长谈看法、提建议”活动,针对全局存在的共性问题,表达自己看法,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的办法。
21、3月份开展“机关学习月”活动。
22、积极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对涌现的先进按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把安全生产与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民生建设、法治社会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的安全发展。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着重加大对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实效性的考核权重,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
3.细化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落实各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4.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抓手,督促企业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断完善考核的目标体系、方式方法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体系,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力度,吸取事故教训,不断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化隐患排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精细化。
7.深入推进大检查“全覆盖”。巩固大检查成效,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督查检查、巡查工作制度,并与安全执法监察、责任制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临时突击检查的方式直插现场,明查暗访。
8.明确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区局对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痕迹,要及时对检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完善和更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政府部门督查台帐。
9.坚持隐患治理“闭环机制”。确保所有隐患的整改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后验收销号。加大执法力度,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对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乃至关闭取缔。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按预期危害大小,分清轻重缓急,严格实施分级挂牌督办。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
1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在张槎街道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其他三个镇(街道)要按照《区推行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监管对象纳入到层级网格之内,确保网格到人、责任到位,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通过不断研究和分析监管模式,逐步解决安全检查上下重复、左右交叉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取得实效。
1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摸清底数,将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适时更新“一企一档”信息库;全区重点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全面实现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企业监管信息联网共享;加大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发挥信息系统在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执法检查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1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完成辖区所有生产类法人企业和具备一定的独立的对外经营场所的商贸法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积极鼓励部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推动达标企业自觉应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3.建立常态化的事故风险辨识机制。坚持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点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点数据库,完善安全事故和事故风险源分级、分行业监控管理制度,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4.建立适应实战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和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应急信息实时共享。扎实开展以应急处置和安全逃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督促各级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和应急救援水平。
15.提升职业病风险管控能力。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对掌握的基础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全面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与执法工作。
四、创新安全宣传模式,实现宣教形式多样化。
16.突出抓好“安全社区”创建。争取祖庙街道今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验收工作,督促和指导其余三个镇(街道)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契机,按照计划加大力度推进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精品项目,扩大安全文化普及面,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
17.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2014年全区计划再创建40家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位准确、功能到位、作用显著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展格局。
1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我区安全教育阵地的建设,着力打造企业和市民安全教育培训平台。继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区安全生产专刊、安全生产手机报、安仔话安全等精品宣传项目,搭建安全云平台,建设网上安全生产培训学院。继续探索各种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宣教模式,持续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
五、狠抓安监队伍建设,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
(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精心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报市政府下发实施。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研究出台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对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作出规范性部署。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督办力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三)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改进对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三、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五)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编制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价、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全可靠的自动连锁装置系统,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安全仪表系统和气防站,深入推行危化企业专家安全审计制度。
(六)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复评工作,规模以上在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创建水平,在全市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七)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质效。按“扩面增量提质”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力争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完善隐患排查清单编制、规范系统运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两化”系统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的作用。
(八)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依托全市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发挥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宣传员、事故上报信息员和隐患排查整改协查员的作用,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监管“网”与“点”的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行政监督执法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十)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和报备,完善救援现场指挥机制,强化救援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十一)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传播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镇(街道)社区干部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十二)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通过分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分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十三)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修订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十五)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计划执法,加大过程执法力度,规范各镇(街道)委托执法,通过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十六)强化重大隐患督办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拓宽重大隐患信息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收集重大隐患信息;调整重大隐患申报、挂牌督办及整改效果考核机制,激励各地、各单位自主排查、申报重大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报备工作,建立档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措施。
(十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镇(街道)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采取清单式排查、邀请专家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十八)深化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公告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二十)改进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将生产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二十一)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落实先照后证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质效。
(二十二)建立第三方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制度,通过政府出资采购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单位或专家开展园区规划、自动化改造、安全检查与督查、“三同时”评审、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和专家咨询会诊等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与内容,为园区和企业的长期健康安全发展打下基础。
(二十三)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景点、消防、中介机构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监管。
(二十四)推进科技兴安工程。强化科技支撑,淘汰落后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技术装备。加强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化工工艺及场所自动化监测监控措施,强力推进应用阻隔防爆技术。督促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立气体防护站(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校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以影响XX区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由局领导牵头负责,分4个组,开展4个专题调研活动。一是安监系统干部廉政建设问题(由方仁文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二是如何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安监中队建设问题(由杜华副局长牵头,执法大队负责);三是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监管问题(由蒋同顺副局长牵头,监督管理科负责);四是安全文化、培训再培训工作(由梁克强副局长牵头,综合法规科负责)。各调研小组要结合实际,通过“走下去”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各街、企业等单位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高质量、创新性的调研报告。
二、组织学习考察活动
计划4月―7月,每个月组织一次全局工作人员到广州市各个区安监局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局通过解放思想解决存在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经验。
三、集中时间学习讨论
4月中旬,专门安排3个半天时间,全局干部集中学习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并结合实际围绕如何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各党小组要作讨论发言;4月中下旬安排半天,请区委党校专家进行辅导讲课。
四、发动社会建言献策
20__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目标控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构筑安全生产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沧州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__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__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__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 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全面加强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投入,严肃责任追究,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把城乡建设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的深入,促进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施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要通过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建设施工行为;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市政工程施工中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严格安全管理
1、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我局管理的工程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到施工现场带班。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等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顶管工程、吊装工程、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
2、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积极推行劳务人员经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实名进行登记。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3、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自觉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安全标准规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项目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定期评价将建设行业企业划分为“ABC”类,进行差别化、资格(资质)动态监管。2012年底前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实施更加有力安全监督管理
1、强化“一岗双责”制。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并做好检查记录。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科室、乡镇府和相应分管的工程或和辖区内的各建设工程的并行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内发生1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我局分管领导对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其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辖区内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由我局主要领导对乡镇区(开发区)政府及管委会分管建设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向我局作书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的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管范围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进行公告;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3、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我局依法加强市政工程涉及的城区地面挖掘施工安全监管,各级重点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建设的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关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网档案和资料;施工单位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监理单位要在开挖过程施工中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在地面挖掘和土方开挖施工前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在作业现场开展专项监护、巡查和管理,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旦事故发生我局发挥行业技术优势,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组,牵头组织事故技术原因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建设各方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许可、执业资格依法实施处罚,建立对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将追究有关监管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强化行业、舆论宣传和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和落实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行业员工安全意识事故防范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四、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严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各项质量安全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目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严把工程安全施工的准入关。
2、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及时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暗访,对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或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地区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或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在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至60天的建议。
六、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努力构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依法划分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努力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最严格、管用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将2015年确定“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年”,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六)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厘清责任权限,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现场检查、问题排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排查问题,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七)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机制。建立信息机制,召开新闻会,及时公布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违法广告等信息,切实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八)进一步加大稽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突出稽查打假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日常监管效能的层级监督,确保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深入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及大宗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规范。
(十)积极推进我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力争我区零售药店今年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量化分级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药械安全的意识和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改进抽验管理,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处置力度,对投诉举报、违法广告监测等发现的严重问题涉案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验,依法查处质量问题企业。及时汇总检验、监测、监管、投诉举报等各方面信息。
(十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十三)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开展《记忆》系列编纂。完成《名人》古代卷、近代卷的编纂。组织实施《老字号》摸底调查。完成《盘点2011》的编纂出版和《盘点2012》的素材收集,为《2012记忆》提供方面的重要资料。制作《地方文化丛书》电子书,实现网上阅览,不断扩大档案文化品牌的辐射面。围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和扩充档案文化展示内容,提升文化展厅功能,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立足4000余年历史和2000余年置县以来的城市变迁及发展历程,实施《虞城记忆》展厅建设项目,完成四级目录编撰。开展《回眸2011》图片展,协助做好《人文》展示。深入开展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继续深化档案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边远学校的“三进活动”,不断延伸档案文化阵地教育功能。
二、大力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切实打造安全、高效、规范的档案工作环境
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活动。实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现代化设施提升改造,提供政府信息、现行文件、馆藏档案、图片信息、视频媒体、虞籍宗谱、虞籍作品、工具资料等档案资料的敞开式自助查阅服务。建成地方文化信息集中展示平台,实现档案查阅、现行文件查询的功能分区和一体化利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档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管理登记、竣工验收,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使项目档案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抓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校舍安全等民生工程档案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各中心医院、卫生防疫、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民生领域档案的依法开展和规范管理,推进社保、卫生等领域重要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和资源整合,促进我市民生领域档案管理的科学发展。
三、不断丰富档案信息网站内容,积极营造阳光、亲民、便捷的服务环境
200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