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8:2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银行系统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银行系统论文

篇(1)

银行管理系统中,系统功能输入主要包括文本框、下拉框、选取、日期等。测试输入要素自身分析如下:首先根据具体功能输入判断其合法性;然后确定输入要素规则中取值的有效等价类个数,每个要素规则的1个有效等价类为1个输入要素测试点;最后汇总所有输入要素的有效等价类ni=1∑ftpi,记为FTP。

(二)单一功能输入要素分析

单一功能输入要素分析是从需求文档出发,通过对每个单一功能可能涉及的规则进行输入要素测试点计数,求得该功能点的输入要素测试点数。首先按照需求文档功能框架对每个单一功能涉及的输入要素进行枚举。接着根据业务规则的要求,从输入要素的值域出发,分析可能的取值,确定其等价类。然后计算等价类组合总数,如果等价类取值之间有判定或者依赖关系,则输入要素之间等价类数相乘,否则相加。最后将单一功能输入要素所有等价类组合计数的测试点相加,汇总得到单一功能输入要素测试点nj=1∑sftpj,记为SFTP。

(三)组合功能输入要素分析

在银行管理系统中,组合功能是多个单一功能业务流、数据流的组合,包含多个组合实例。首先结合输入要素自身分析,得到组合功能中单一组合实例中的单一功能的输入要素个数,根据输入要素个数和组织级定义,计算出该功能相应的复杂度C,则该功能的输入要素测试点为1×C。然后汇总该组合实例中所有单一功能的输入要素测试点,得到组合功能中单一实例的输入要素测试点计数。最后枚举管理系统中所有可能的功能组合实例,所有功能组合实例输入要素计数点之和即为组合功能输入要素计数点nk=1∑mftpk,记为MFTP。

(四)测试劳动生产率

软件测试生产率包括测试设计生产率和测试执行生产率。影响测试设计生产率的因素有:测试用例的可重用性、测试用例的复杂度、人员熟练度等。影响测试执行生产率的因素有:测试用例的复杂度、测试用例的可执行性、人员熟练度、测试所需的软硬件环境的稳定性和可用性、测试数据的可用性、测试工具的复杂度、业务复杂度等。结合企业级和项目级劳动生产率,可以确定项目采用的测试劳动生产率TLC。通过以上分析,可以估算出基于输入要素分析的测试点总数,即测试工作规模TS=FTP+SFTP+MFTP。根据测试工作量=测试工作规模/测试劳动生产率,可以计算出技术活动工作量TAW。

(五)非测试技术活动工作量

非测试技术活动指测试过程中的测试计划撰写、测试环境准备、测试管理与沟通、测试总结等活动。在定性与定量结合估算的模型中,需要考虑非技术活动风险因素,包括测试人员经验、项目需求清晰度与稳定性、关联系统接口复杂度、测试条件完备性、测试资产要求、测试质量要求、测试全面性等。结合风险模型:RNTAW=NRNTAW×(1+beta)。其中,RNTAW为考虑风险因素非技术活动工作量,NRNTAW为不考虑风险因素非技术活动工作量为,beta=人员经验+需求清晰度与稳定性+关联系统接口复杂度+测试条件完备性+,根据项目经验,beta的取值约为-0.5~0.5。

篇(2)

二、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系统设计的分析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银行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在银行压低价格、放宽条件进行贷款扩张、抢占份额的同时,落后的风险监控技术将加大银行经营风险,目前国内银行业已经加大了风险控管的力度。为对贷款投放中产生的信贷风险进行有效防范,银行在加大信贷资金管理的同时,必须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有效提升。信贷审批系统的完善,可以对信贷风险进行有效降低。根据商业银行需求进行信贷审批系统设计,应遵循“以客户为中心,以电子化管理为手段,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设计原则,进行信贷审批系统设计,主要分为两层结构形式,为核心层与分支层。在设计中主要包括系统硬件、系统数据流、系统功能、系统权限控制与数据库、待审批贷款查询数据、审批查询数据库、贷款审批修改数据库、审批详情数据库、贷款权限分配维护数据库、贷款权限修改等多个方面。本文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系统硬件框架选用浏览器与服务器的方式作为银行信贷审批系统硬件系统的主要方式,也就是常说的B/S结构,这种系统方式对集中管理数据及系统维护十分有利,并能对系统成本进行有效降低,为客户应用提供便利,利用浏览器可以有效实现客户端操作。

(二)系统权限控制与数据库设计在信贷审批系统权限控制设计中,应分用户与角色进行权限管理,并在交易中设置权限管理,实现同时前后台共同控制。严格维护功能授权,一键完成数据维护,可实现一个交易所有业务同时全部完成移交。在采集数据的过程中,应对报文所需数据进行采集,数据采集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界面录入、介质导入及其他系统抽取。首先,在验证数据自动获取中,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诚信系统及企业征信系统的报文数据要求进行,确保数据格式、内容与报文要求相符合。其次,生成报文过程中,当数据采集完成后,应遵循报文需求进行各种报文的生成,并进行上报。最后,错误处理过程中,应按照返回的具体信息,对发生错误的报文进行错误的自动检测,并形成正确的报文,检验合格后进行上报。

(三)贷款权限分配维护数据库设计在贷款权限分配维护数据库设计中,主要包括贷款流程编号、贷款种类、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多方面内容,如表所示。

三、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管理的探究

经济效益是商业银行存在的基础,通过银行信贷的方面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商业银行经济效益是否良好,与信贷管理水平的高低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作为银行运用信贷杠杆对日常经济活动中的资金信贷关系进行组织、疏导、调节及控制的活动,信贷审批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商业银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学习,提升政策执行力一是信贷审批管理学习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定期开展各种专题业务研讨等学习活动,对国家政策方针、制度等进行及时、系统地学习与交流,确保信贷审批工作人员能够对上级行信贷管理战略进行及时领会,并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精神实质进行准确掌握,将政策精神在本省经济发展与本行经营管理中充分体现,规范审批流程、明确信贷管理方向,在银行业务办理及信贷风险防范中充分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二是强化政策传导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如审批座谈会议、营销联动、业务培训等方式,完善基层银行信贷审批系统及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在申报项目方面积极引导基层银行向总行政策靠拢,帮助基层银行对风险条线及经营条线利益一致性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加大信贷风险控制力度,实现信贷审批与市场营销的充分结合。

(二)坚持精细化审批,把好质量关口2014年前三个季度,建行河南分行账面利润、公司类贷款新增、个人存贷款新增、中间业务收入等主要业务指标继续占据同业第一的位置,一些指标在建行分行以至全行系统都居于前列,同时,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62%,资产质量保持在同业领先的水平。随着2015年的到来,商业银行竞争愈加激烈及总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的政策要求,在信贷审批管理中,必须对各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与掌握,促使信贷审批管理符合本省经济需求、各行经营实际,在合理调整信贷结构的同时,有效提高整体资产质量。1.积极推动信贷经营转型。将信贷审批资源配置及营销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审批过程中,促使信贷资源向非严控行业、优质客户、重要项目及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产品上倾斜,在区域主导产业链中应起到深层次拓展的作用,进而实现“多产品覆盖、向两头延伸、表格化管理”。2.加大防范风险控制力度。在审批中积极督促申报行努力挖掘和增加抵、质押方式的业务占比,或采取由信用等级更高、经营实力更强的担保单位提供担保,严格控制互保、交叉保及设备抵押项目,对集团客户、关联客户以及虚拟集团客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总体资产负债情况、银行在企业金融需求中的控制地位以及风险控制策略,努力提高授信方案质量。

篇(3)

信贷(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信贷业务还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现代商业银行以逐利性、业务的“批发性”以及“城市户籍”身份为典型特征,不可能主动将其贷款投向农村。不仅如此,各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普遍形成了将资金从低收入者流向富裕者、从农村流向城市的“理性”信贷格局,资金的分配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而这又不可避免地导致贫富悬殊的进一步扩大,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国也不例外。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就开始探求为贫困阶层提供金融服务的信贷制度,小额信贷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并在一些国家取得了成功。

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授信对象定位为农村中低收入者,目前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也由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作为农村金融领域一项引人注目的金融创新,该制度摈弃了商业性金融“嫌贫爱富”、“抓大舍小”的思想,敢于将自己的服务对象瞄准中低收入农户并提供与贷款有关的一揽子服务。从我国10余年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更谈不上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小额信贷理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农村信用社习惯于用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来设计、运作和评价小额信贷,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偏离了推行的初衷,在有些地方小额信贷已经开始异化。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服务体系的空白。

本文拟从制度视角来阐述两种信贷方式在假设前提、制度设计、风险管理以及业绩评价四个方面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发展小额信贷的几点建议。

农户小额信贷与商业银行信贷的差异

(一)理论假设前提的差异

1.需求认识上的差异。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信贷资金,而是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工具。在这种信贷制度安排下,贷款能自动瞄准中低收入阶层,并且能针对农户小规模经营、缺乏抵押品的特点,为农户提供小额度、不需抵押品的款项。而商业银行信贷暗含的假设前提是借款者缺乏的仅仅是资金,至于资金以外的其它服务,是借款者自己的事,由借款者自行解决。

2.信用与风险认识上的差异。小额信贷理论对农户信用与风险的认识主要有三点:第一,农业社区的信用维护机制有效。由于农户缺乏有效的财产作抵押,因此贷款只能建立在农户的信用基础之上,而农户大多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农业社区,并且社区的人员组成极为固定,农户之间的信息比较对称,信息传递较快,即使发生拖欠债务、恶意逃废债的现象,也极易被发现,并将为此付出极其昂贵的代价(如受到周围人群的鄙视、无法取得下次贷款等),故农户的信用普遍较好。第二,农户还款具有双重保证。虽然农户以户主作为承贷关系人,但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是信用社与农户的关系,一旦户主发生意外,家庭其它成员要继续承担归还贷款的义务。第三,农户与小额信贷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较轻。小额信贷机构一般深入农村,对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农户基本上不存在商业秘密,因此农户违约的机会较小。而商业银行信贷则认为借款者恶意逃废债的概率较高,借款者与银行之间存在着程度很深的信息不对称,因此认为每笔贷款都具有不可预测的信用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要求借款者提供担保或抵押品。

(二)制度设计的差异

1.目标群体的差异。农户小额信贷以有一定经济活动能力的中低收入农户为贷款对象,是自然人贷款;商业银行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则遵循“择优”原则,以有良好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为首选目标,其中企业法人贷款占主要份额。

2.贷款保障条件和操作程序的差异。贷款保障条件的差异。小额信贷是一种没有担保抵押的贷款方式,贷款完全取决于农户信用,通常采取小组连带方式或强制性储蓄来代替担保抵押。商业银行的贷款保障条件比小额信贷充足,有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其中担保贷款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又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操作程序的差异。小额信贷的贷款程序较简单,无需提交各种书面材料。例如印度的自我就业妇女协会银行只要求申请者填写一张纸的申请表,贷款批准程序完成一般为一周;多米尼加的ADOPEM一般需9天完成放贷程序;印尼人民银行的小额贷款申请程序最长两周,对再次贷款者只需3天;孟加拉乡村银行从贷款申请到发放贷款一般为1-2周。我国的基本程序是:以农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评定农户信用等级—颁发贷款证—获取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程序是其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银行都规定贷款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执行,因此贷款程序较为复杂,这些步骤主要有:贷款申请—贷款调查—信用评估—贷款审查—贷款谈判—贷后检查—贷款收回。

3.贷款额度、周期和还款方式的差异。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远小于商业信贷的贷款额度。小额信贷采取持续性滚动式放贷以鼓励还款,贷款轮数越多,贷款额越大。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从一、二千元到几万元不等,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贷根据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贷款额度,但从总体上看,贷款额度远大于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小额信贷的贷款周期可分为固定周期和灵活周期两类,还款频率也可从总体上分为固定还款和灵活还款两类,而商业银行贷款一般在到期时一次还清。

4.利率的差异。利率水平的高低是小额信贷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国际上成功的小额信贷的存贷利率差高达8%—15%左右,但资金成本低的例外。我国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利率的确定比较简单,实行“一视同仁”的利率政策;而商业银行信贷利率则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央行的货币政策、贷款对象和贷款期限等因素,是灵活的、市场化的、有差别的利率,利率水平与受信者的信用等级状况挂钩。

(三)风险防范手段的差异

小额信贷主要采取3种风险防范措施:为贷款户提供配套服务(如培训、技术、信息等),以提高农户投资项目的成功率;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采取连带担保制度,利用社会压力促使农户积极还款。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比小额信贷要复杂得多,因此风险的管理手段也要“先进”得多。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现代商业银行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信用评分模型、信用风险模型和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手段,如由早期的线性概率模型、线性判别等模型,发展到现在较为流行的信用矩阵法、信用风险加成法等更为复杂、精确的数理模型,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也有着一套严格的程序,一般包括决策过程、后续行动以及监督报告过程。

(四)业绩评价的差异

农户小额信贷包括两个基本要义:一是针对贫困,为传统金融不能覆盖的广大有生产能力的贫困农户提供资金;二是保证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使小额信贷机构在财务上达到自立,这也是小额信贷项目追求的两个基本战略目标,所以对小额信贷业绩的评价也是将以上两个因素综合起来考察。

商业银行信贷的最终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对商业银行信贷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围绕其盈利性和综合盈利能力来展开的。前者考察银行的相关财务比率指标,这些指标主要有四类: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风险比率以及清偿力及安全性比率;后者则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将银行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结合起来对银行业绩作出评价。

进一步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建议

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合理的利率水平是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所谓合理的利率是指能补偿管理费用、资金成本、与通货膨胀有关的资金损失及贷款损失,因此小额信贷利率应该是商业化的利率。虽然我国目前执行高利率会受到传统观念以及利率管制政策的挑战,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成本和供求决定的商业化利率将是小额信贷利率政策的最终取向。这是因为:即便是以福利主义著称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实行的都是较高的利率政策;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尚处在供给不足的状态,若不以“市场价格”来配给有限的资金,则必然会引发金融机构的设租和寻租现象,其结果反而不利于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农户;在很多地方,以高利贷为典型代表的“灰色金融”还很盛行,农民尚且能承受“高利贷盘剥”,那么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则必然也能接受。有研究表明,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多样化生产带来的是极高的回报,在正常年景下,农户完全有能力承担市场化的利率水平。

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和小额信贷客户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在我国尤其是农业银行)也涉及到农业领域,两者在产业上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因此可以尝试实现农业产业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等微观层面资源的共享。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将一部分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及其信息“移交”到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机构也可以将经济实力增强后的农户“移交”到商业银行,两者相互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和客户资源的共享。

采用量化的风险防范手段。随着小额信贷的不断发展,其覆盖面会越来越大,单纯依赖传统的、基于定性信息的风险防范措施必然会带来决策上的失误,导致风险放大。因此,可模仿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防范手段,对小额信贷风险进行量化衡量与防范,比如使用信用等级评分模型。目前,该模型已在一些国家使用,如玻利维亚、哥伦比亚等国。实践证明,这一方法确实能够提高对风险判断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小额信贷的成功率。但必须注意的是,等级评分需要详尽的历史数据,对我国来说,当务之急是建立农户的征信体系。此外,等级评分模型也不是唯一的,由于借贷技术、客户群、竞争和总体经济环境的不同,以一家贷款机构数据库为基础开发出来的模型不一定适用于另一家,这也是小额信贷特殊性与复杂性的表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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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之,美国是实施审计质量控制最早的国家。早在197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成立了质量控制准则委员会(OualityContml Standards Committee,以下简称QCSC)。负责颁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标准。该委员会于1979年11月了第1号质量控制公告《质量控制九要素》(SQCS No.1,A Quality Conhol System Con-sists of NineElements),提出质量控制必须考虑的九个要素,以指导事务所建立合适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继1979年颁布SQCSNO.1后,又陆续公布了SQCS NO.2,SQCS NO.3,SQCS NO.4,SQCSNO.5,SOCS NO.6和SQCS NO.7。SQCS NO.7(A Firm’s Systems 0fQuality Contr.1)于2007年由AICPA的审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用于取代前面颁布的所有审计质量控制准则。SQCS NO.7于2009年2月开始实施,其目标并不是与以前的质量控制准则完全不同,新的质量控制准则扩展了以前的质量控制准则。在SQCS No.7中,AICPA提出了审计质量控制的六要素,即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Leadership responsibilitiesforqualitywithinthefirm);职业道德规范(Relevant ethical requirements);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承接与续约(Acceptance and continuance of client relationships and specificengagemen);人力资源(Human reSOU'CCS);业务执行(Engagementperformance);监控(Monitoring)。

为加强对事务所审计执行财务报告评审以及其它鉴证业务的质量控制,IFAC也于2009年颁布了《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评审以及其它鉴证及相关业务的质量控制》(ISQC No.1,Quality Control forFirms that Perform Audits and Review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Other Assurance and Related Services Engagements)准则,并于2009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ISQC No.1同样提出了与SQCS No.7一样的质量控制六要素,ISQC No.1是审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提供合理的保证,而应采取的控制方针和程序。在ISQC No.1的基础上.IFAC根据ISQC No.1的质量控制六要素颁布了第220号国际审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ISA220,Quality Control for aIIAuditofFinancialStatements,2009),ISA220是在假设事务所遵循了ISQC No.1要求的基础上专门针对财务报告审计的质量控制。由上述对ISQC No.1和ISA220的阐述可知,ISQC No.1与ISA220是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如图1所示),两者并不能互相替代。

ISQC No.1是ISA220的基础,ISQC No.1全面阐述了事务所执行财务报告评审以及其它鉴证及相关业务的质量控制,具有普遍性,而ISA220是具体到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控制,具有较强针对性。

二、国外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对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制定的启示

AICPA与IFAC的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提出了审计质量控制的诸多要素,这对于推动世界范围的审计质量控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SQCS No.7、ISQC No.1与ISA220主要是为满足财务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这种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现状与其上级机构的性质存在着很强的联系,AICPA与IFAC主要致力于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信息系统审计是以财务审计为主线,其下属机构所的质量控制准则则主要是针对财务审计而言的。随着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广泛应用,AICPA--~IFAC在其质量控制准则中也考虑到信息技术对财务审计的影响,将信息技术对财务审计的影响融入到具体准则中,而颁布专门针对信息系统审计方面的质量控制准则则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信息系统的风险,同其它审计对象的风险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破坏性更强,舞弊手段及方法更为先进,若不采用严格的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或措施,在信息系统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即使忽视一段小程序代码的审计也可能导致整个信息系统的瘫痪,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UT斯达康深圳分公司一位工程师利用管理上的漏洞,轻而易举地绕开了耗费1.2亿元建立起来的网络完全体系,侵入北京移动通信公司充值中心数据库,修改充值卡原始数据并窃取了充值卡密码,然后通过淘宝网和QQ向他人出售,致使北京移动通信公司损失近380万元;2008年,法国第二大银行――兴业银行的交易员杰罗斯・凯维埃尔侵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导致该损失49亿欧元,这几乎等于该银行一年的总收入,这是历史上单个交易员所造成的最大一笔损失,超过了英国巴林银行交易员尼克・利森造成的14亿美元损失,而巴林银行因此破产。因此,对信息系统审计的质量控制应当更严格,忽视对信息系统审计质量的控制,不仅仅是让被审计过的信息系统成为一个巨大的“柠檬”,更为重要的是会为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埋下隐患。

以财务审计为主线的审计质量控制准则适用于信息系统审计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但ISQC No.1与SQCS No.7的质量控制六要素体现了系统论与控制论的观点(如图2所示)。依据系统论的观点,审计活动可分为审计资源的输入、审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与审计报告的出具三个过程。ISQC No.1与SQCS No.7的质量控制六要素

分别嵌入到了这三个过程中。ISQC No.1与SQCS No.7通过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承接与续约、人力资源等四个方面控制审计资源的输入,通过质量控制的要素业务执行控制审计业务活动的执行过程,对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进行监控,督促事务所对所执行的审计业务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体系。ISQC No.1与SQCS No.7所提出的质量控制六要素对于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制定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时,应当借鉴isoc No.1与SQCS No.7的审计质量控制六要素,根据信息系统审计程序与内容制定和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同时,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需要专门的信息系统审计制定机构,如ISACA,应摆脱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依附于传统财务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现状。以财务审计为主线的信息系统审计是在当前条件下信息系统审计人力、物力等资源匮乏情况下的理性选择,一旦这种“资源瓶劲”问题得到解决,信息系统审计将不再完全以财务审计为主线,而是与财务审计相辅相成,则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重要性就会凸现出来。依附于传统财务审计所制定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针对性程度不高,不能全面、合理地考虑信息系统以及信息系统审计所具有的特殊性,我国在制定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时应逐步摆脱这种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模式。

三、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构建

我国对信息系统的审计均出于“真实、合法、效益”审计目标。质量控制方面准则的重点都在财务审计方面,而对产生财务信息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的质量控制准则还处于空白状态。目前ISACA的精力也主要放在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制定上面,还未转移到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上来。我国1996年出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虽然在准则中对全面质量控制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进行了阐述,但该准则只是一个总体性框架,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叶少琴,2002)。随着我国的经济日渐融入全球经济的大潮,完善审计准则,加快国际趋同,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同国际审计准则趋同,中注协于2006年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改名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并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中包含了质量控制的七要素,即:(1)事务所领导者的质量控制责任;(2)职业道德规范;(3)客户与特殊业务的承接与续约;(4)人力资源;(5)委托业务的执行;(6)业务工作底稿;(7)监控。目前已《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一业务质量控制》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l 12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控制》。5101号审计准则是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基本准则,而1121号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是在5101号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专门针对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准则。我国在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的架构方面同样也应采用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具体准则主要制定针对某个具体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准则。中注协所颁布的第5101号质量控制准则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的质量控制六要素,体现了系统论与控制论的思想。信息系统审计是审计的一个特殊分支,在基本准则方面没有必要再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制定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准则,可以结合信息系统审计实践的要求继续采用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内容。对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的承接、职业道德规范、领导者的质量控制责任、人力资源以及监控等质量控制要素进行阐述,同时也要对委托业务执行等质量控制要素进行阐述,防止在具体质量控制准则没有进行规范时形成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的空白区域。

结合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准则应当包括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系统生命周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信息系统软硬件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信息系统安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以及信息系统绩效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等(如图3所示)。

审计质量包括内涵和外延两个部分,即审计实施中各个作业环节的工作质量和外在社会效益质量,前者指审计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应达到的标准,后者表现为三个方面:在国家宏观调控方面发挥作用;为廉政建设服务;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服务(王福正,1989)。,审计工作质量是一个概念,要通过整个审计工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综合地反映出来。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最终是体现在审计报告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是否正确、适当和完整(李金华,1992)。信息系统审计的具体质量控制准则主要是阐述如何对审计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应该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进行。信息系统审汁过程的质量是指在信息系统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各项工作的优劣程度.对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对信息系统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优劣程度进行控制。信息系统审计结果质量是指信息系统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是否正确、适当和完整。审计的最终结果主要体现在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出具的信息系统审计报告及其提供的审计意见上,其质量控制主要是对信息系统审计人员所出具的信息系统审计报告及其审计意见进行质量控制。对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准则应当按照审计流程来设计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与审计质量复核准则,包括审计计划阶段的质量控制与复核、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与复核、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与复核以及后续审计的质量控制与复核(如图4所示)。按照这种方式设计的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体现了系统论与控制论的思想,有利于建立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信息系统审计项目的审计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对于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研究处于落后的境地,而对于信息系统审计控制准则的研究更是处于更加落后的境地,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实践的发展。因此,希望本文的研究在起到抛砖作用的同时,能对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构建起到有建设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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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与文献综述

1720年的南海泡沫导致的英国商法革命;2001年安然事件暴露的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金融危机中金融巨头倒闭引发金融监管的思考。这些都使得理论界和业界意识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关系,是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注册会计师审计也产生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帮助其作出合理的决策,这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公司治理研究一直都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在国外,Jensen和Meckling( 1976)认为由于委托人和人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较大的成本。这种成本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审计通过鉴证可以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外部审计构成公司治理机制的一部分( DeAngelo,1981 )。在国内,韩东京(2008)的研究成果表明:上市公司是愿意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作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的,但整个审计市场质量还不高,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而针对公司治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影响,余宇莹基于系统论的视角,研究公司治理系统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发现公司治理系统越好,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越小,审计质量越高。

上述研究成果是从审计与公司治理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两者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一个角度分析不能体现其相互作用的机理;二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大型商业银行及集团公司的出现,审计对公司治理在作用机理上出现了新的变化。基于以上两点,本文利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公司治理完善程度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会促进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也会促使公司治理日趋完善;公司治理程度低,公司没有动力聘请高质量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不利于激励公司完善治理。文章最后以商业银行为例,分析当公司具有众多的分支机构时,如何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公司治理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与审计程序联系起来,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商业银行治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了解商业银行的性质以及内部控制成为风险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也将公司治理环境作为风险应对的考虑因素。这不仅是公司完善治理的内在动力,同时公司治理层同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相关内部控制环节进行再设计,以完善内部控制。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时,会将交易的内部控制目标与关键内部控制联系起来,这将有助于公司相关交易所涉及人员在业务流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比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户设置不合理,入账时间不合理,未按规定更正入账错误等,注册会计师审计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使公司治理趋于完善。

(二)公司治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影响

公司治理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完善的公司治理会导致审计委托关系的异化,从而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部分上市商业银行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而非上市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审计委托关系上就表现为企业的经营者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审计委托人,这样的公司治理模式下产生的审计委托关系将会降低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影响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来影响审计质量。公司治理是会计信息的第一层过滤器,完善的公司治理能有效地防止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是由于可能存在公司组织结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监事会失效的情况,企业的经营者就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和财务舞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而对其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及审计要求的“合理保证”,不可能发现公司所有失真的会计信息,而作为审计需求者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只关注审计报告的结果,二者之间的“期望差距”使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满足这些审计需求者的程度不高,即审计质量不高。

(三)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

公司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互作用是公司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博弈的过程,其收益矩阵如表1、表2所示。M代表公司经营者;A代表注册会计师。

1.不存在审计合谋,相应的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健全

由于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健全,因此当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册会计师质量低时,注册会计师将承担法律责任和法律诉讼的风险。则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高)。

2.存在审计合谋,相应的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不健全

由于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不健全,因此公司治理不完善时,注册会计师将综合考虑或有收费、可能失去审计客户以及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诉讼的风险,选择低质量的审计,出具不实的审计意见。则该博弈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分别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高)、(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

商业银行治理越不完善,越会对注册会计师施加更大的压力,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可能屈从于客户的压力而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从而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出现“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的“恶性循环”状态。如果商业银行将审计视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那么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有助于公司完善治理,出现“公司治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高”的“双赢”状态。

注册会计师也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不与公司进行审计合谋,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展开审计工作,促使公司必须完善公司治理;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不高也会给管理层舞弊、粉饰财务报表提供机会,注册会计师审计没能起到很好监督的作用,这将不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三、商业银行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商业银行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规范化治理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性方面考虑,商业银行需要重视内部控制以及管理信息系统。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受内部审计模式、内部控制受经营者观念的影响,效力有一定的局限,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对这些分支机构财务报表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将分支机构存在的问题与治理层进行沟通,治理层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商业银行综合利用内部控制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的目的。

商业银行审计与一般公司审计有所不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商业银行审计本身就具有较大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分支行众多,注册会计师不能对其进行全面审计,只能选择部分分支机构进行抽查,又由于审计抽样的局限性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及定性的审计评价,使得商业银行审计具有特殊性。二是商业银行业务复杂,由于不断扩展和创新,每个业务都包括大量的信息资料,给审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审计人员很难全面掌握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情况,而且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现有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知识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审计技术方法滞后于金融业信息化的步伐。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审计对于商业银行治理的重要性和商业银行审计又存在上述的问题,这两者的矛盾如何解决,商业银行如何更好地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如何提高审计质量,达到商业银行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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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民工;培训政策;学分银行;创新;路径

政策创新的核心要义是用新的政策理念拟定完善的政策举措,通过有效的方式方法去改革、发展和优化政策,以摆脱政策困境,实现政策目标。诚如德国社会学家沃尔夫冈·查普夫(Wolfgang Zapf)所言,创新是“达到目标的新途径,特别是那些改变社会变迁方向的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控制方法和新的生活方式,它们能比以往的实践更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值得模仿,值得制度化。”所谓农民工培训政策创新,是指基于农民工培训的现行状况及其发展趋势,通过扬弃僵化、无效、过时的制度体系,探索优良的政策替代方案,优化政策组合方式,从而顺利实现农民工培训目标的活动。当前,为保证我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的国际竞争力,亟需创新农民工培训政策的内容和体系,寻求农民工培训政策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以权变管理理论为指导,坚持农民工培训与市场需求相对接的政策导向

权变,是指权宜应变,有“随具体情境而变”或“依具体情况而定”的意思。权变管理理论是由弗雷德·菲德勒(Fred Fiedler)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后得到了卢桑斯(F.Luthans)等人不断发展完善。权变理论最初应用在企业管理中,认为“在企业管理中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一成不变、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与方法。权变理论要求管理者必须明确每一情境中的各种变数,了解这些变数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掌握原因和结果的复杂关系,从而针对不同情况做出灵活的变通。“权变管理的目的是要在特定环境条件下采用适用的、合理也有效的最佳管理方式,而不是为了寻求一种理想化、‘最好的’管理模式。”权变理论运用系统观点考虑问题,强调因人、因时、因事、因地等具体情况而采取灵活、应变管理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实效。

以权变理论为指导,农民工培训政策应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实现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攻关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社会政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报告,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宾馆餐饮娱乐业、建筑业和制造业,分别占被调查总数的21.7%、19. 4%和18.7%,这三类行业的农民工共占被调查者的近60%。从职业上看,农民工主要从事低层次的职业。前三位职业是普通工人、服务人员和销售人员,分别占被调查总数的33.0%、25.5%和9.7%。结合当前劳动力市场行情,政府应全面拓展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空间,引导培训机构按照企业用工需求,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应用型技能人才。除此之外,政府还要运用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理念指导培训项目的设计与规划,督促各级培训机构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把握培训市场和机遇,提升培训的社会效果。

在权变理论的指导下,政府应引导农民工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统一,培训与就业相协调,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相一致,灵活采用“校企结合培训”、“订单培训”、“定向输出”等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使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政府及培训机构也可以创造能够跨地域、转专业、分阶段的“学分制培训”模式,形成学分互认机制,还可以采取“企业+培训机构+失地农民”联动型的产教结合培训模式,以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行情。

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政府需要增强权变意识,利用政策工具指引培训机构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和定向培训的政策,提高农民工培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例如,针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实施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技能培训,等等。

二、与农民工需要相适应,试行“学分银行”存储、互认、兑换有机联动的农民工培训政策认定

“学分银行”是一种模拟或借鉴银行储蓄功能及特点,以使学生能够自由选择学习内容、自主决定学习时间、自愿选择学习地点的教育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开放性、灵活性、服务性。农民工学分银行制度是农民工通过在培训机构修习课程或是通过教育部的学分认证考试等多种形式获得学分,将学分存入个人在学分管理系统注册的账户中,累积达到一定的数量,最终可以兑换技能凭证或学位证书的一种学分管理方式。构建农民工“学分银行”,允许农民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及就业需求,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能够调动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该制度开放了农民工培训的大门,实现了培训资源的共享,允许农民工间断学习,逐步把技能培训、资格认证、专业课程学习之间进行学分累计互换,让更多的农民工有机会获得技能凭证或学位证书,大大增强了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一)需要完善农民工培训“学分银行”的存分机制

农民工培训课程不同于传统课程,具有动态、多变、自学为主的特点,主要采用远程教育、实地培训等方式。这需要对各级各类培训课程做好评估,明确学分标准,然后把相关培训折合成通用公认的学分。农民工在参加完某项培训活动并经认证合格后,可通过“学分银行”网络系统在网上申请注册个人账户,并接受“学分银行”的学分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再存储相应的课程学分。

(二)健全农民工培训“学分银行”的互认及转换机制

一般来讲,同级同类培训机构的学分互认较为容易,不同级别的教育单位或培训机构的学分互认较为困难,实践中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建立不同级别的“学分银行”。可以按照培训资源、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社会影响力、培训业绩等标准确立A级、B级、C级“学分银行”。同级之间的学分可以互认,不同级别的“学分银行”按照一定比例互认。例如,A级“学分银行”1个学分相当于B级“学分银行”1.2个学分,或相当于C级“学分银行”1.5个学分。同时,对于渴望学历证书的农民工,应尽量实现“资格证书”向“学历证书”的转换。“学历证书”体现了通过正规教育获得的学习经验、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而“资格证书”是对个人在具体生活和工作场景中通过实践操作、教育培训等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确认。例如,农民工经过培训获得中级厨师证并从业满两年,可申请获得中专学历证书;如获得高级厨师证并从业满三年,可申请获得大专学历证书等。资格和证书的互认,能够使非正规教育获得社会认可,使其具有与正规教育相近的水准和效力,大大增强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三)建立农民工培训“学分银行”兑换机制

农民工参加培训获得相应学分并逐渐累积,达到规定的学分数量时,可以兑换成相应级别的证书。在实施学分兑换时,应设计兑换汇率、逐级兑换比率等制度。农民工在获得某项证书所规定的有效学分后,可以用已获得的学分去兑换证书。在兑换证书后,当累积的有效学分达到更高标准时,再去兑换更高层次的证书。以此类推,水涨船高,实现农民工知识技能和证书层次不断提高的良性循环。

三、整合培训力量和资源,推进院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农民工培训网络的政策协调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社会效益巨大而经济效益不太明显的事业。因此,必须出台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和措施,广泛调动用人单位、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开发农民工培训的动力之源,保障农民工培训顺利推进。

在“经济人”理性的支配下,企业精打细算,不愿为培训农民工付出额外的成本;看到农民工跳槽现象较为普遍,企业担心为他人嫁衣裳,没有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在捉襟见肘的财力状况下,企业在开展农民工培训时或有心无力,或疲于应付,农民工培训质量和效果无从保障……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甚至妨碍产业升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组织农民工培训,政府可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允许用人单位培训农民工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扣除,并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政府鼓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通过强化合同管理来调动用人单位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消除用人单位因农民工流动性大而不愿意培训农民工的顾虑。

农民工培训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在此类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社会培训机构关爱农民工的生存与发展,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自愿投入到农民工培训活动中来,是开展农民工培训的重要生力军。吸纳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是保证农民工培训取得预期成效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强政策支持,调动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首先,政府大力宣传培训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培训机构从自身发展的角度思考开展农民工培训的社会意义,引导其自愿为农民工服务。其次,打消培训机构的后顾之忧,由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签订农民工培训合同。通过强化合同管理,确保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保障农民工有较高的就业率,提升培训机构的事业心和成就感。第三,政府遵循市场规则,运用利益杠杆的作用,允许社会培训机构的功利性目标追求,支持各类培训机构申请使用中央、省、市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在培训补贴、经费划拨、场地供给、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其积极参与农民工培训活动。

四、贯彻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为农民工提供“普惠制”就业培训的政策便利

所谓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是指以提升社会成员的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不同项目、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培训,拓展知识结构,增强专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的行动方案。该政策拒绝只面向一部分人提供特殊的免费培训,主张对所有劳动者实施普遍性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农民工实施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体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准则,贯彻了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理念,对于实现农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建立发展型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对农民工实施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首先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培训,并按技能水平发放不同层次的补贴。在这方面,可以适当借鉴辽宁省的成功做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号)》规定:对用人单位急需或已签订劳务输出意向协议的普惠制就业培训,鼓励采用“快速通道”办法开展订单培训。一般专业工种就业培训,每课时每人补贴3元;第二产业等专业工种的初中级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课时5元;高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课时10元;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课时10元执行。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普惠制就业培训实行定额培训补贴办法[5]。该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对于减轻农民工培训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提高农民工就业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在对农民工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过程中,对那些年龄偏大、身体残疾、处于低保边缘、零就业的农民工,同样要安排他们参加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他们如能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则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生活确有困难、居住偏远的农民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状况,在餐费、交通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对已享受过免费培训的农民工,一年内未就业,或虽然就业但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以提高就业收入为目标的免费技能培训。

第三,创设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就业培训与职业推荐相结合的政策机制。为了使农民工将所学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建立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其一,宁缺毋滥,打造精品,对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实施严格的准入机制。其二,在企业设立农民工实训基地,聘请企业中优秀的技师、工程师担任实训教师,让农民工学到真正管用的本领。该方案为消除知识学习与技能运用相分离、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提供了调整的方向和坐标。其三,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应将对农民工的培训与职业推荐结合起来。培训机构可以利用网络技术,搭建劳动力市场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密切跟踪当前或预期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在开展订单式培训的同时,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并尽量将农民工推荐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去。

五、基于系统论的视野,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农民工培训配套政策支持

系统论最初是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L.贝塔朗菲创立的,是人们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论。“系统论方法就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综合地、精确地考察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以实现整体最优化的一种方法。” 转贴于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任何一个系统都应有明确的目的性,系统的目的是整合系统各个要素的关键。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的目的是促进农民工人文素养的提升、道德修养的完善、职业技能的提高,实现农民工的全面发展。该目标定位具有规划未来、引领发展的作用,属于农民工培训的“上层建筑”或“顶层设计”。农民工培训的财政支持、信息建设、国家资格框架等都要在农民工培训政策目标定位中求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民工培训的适切性、自洽性、可行性与有效性。

(一)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财政支持,推行“培训券”、“一卡通”的农民工培训政策便利

为创新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投入机制,可推行“培训券制度”,即国家将用于培训的公共经费以凭证的形式直接发给培训者本人,培训者凭券自主挑选培训机构,并以券冲抵培训费用,然后培训机构凭券向政府申请支付补贴。“培训券制使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拨付,转化为受益者对教育(培训)服务的购买力和看得见的福利,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功能并举。”

目前,培训券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较好地试点与推行。培训券是一种代金券,可分为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两类。符合条件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领培训券,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培训定点机构和专业,凭持券面值抵扣培训费用。例如,陕西省规定,“《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省财政厅监制,在全省培训定点机构内通用。根据培训专业的不同,《就业培训券》面值分别为600元、480元、360元三种,《创业培训券》面值为600元。《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面值只含培训部分,对按规定培训合格的按面值全额兑付。”培训券制度灵活、便捷、规范,赋予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的机会,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农民工积极参加培训。同时,该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培训活动中,给培训机构带来空前的压力,能够督促其提高培训质量,打造良好的培训品牌,以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与培训活动。

(二)加快推进农民工培训信息化进程,建立全国性人才需求、就业岗位和培训信息平台

由中央和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全国就业情况进行调研,定期人才需求信息报告,建立国家和各省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引导培训方向,促进就业市场的有序流动。各地加快建立农民工培训信息中心、务工人员联络中心、政策法规宣传中心、教育资源整合中心、企业培训服务中心,推动农民工培训工作走向深入,为农民工参加培训,获得就业就会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国家资格框架,提高劳动力市场规范性和统一性

国家资格框架制度可以为接受培训的农民工提供一条“横向贯通、纵向衔接”的终身发展之路。在完整的国家资格框架下,农民工培训和义务教育能够更好地衔接,弹性学制和灵活教学制度能够紧密结合。“国家资格框架能够实现不同学习系统的对接和不同系统资格的等值互认,这对于受训者的未来发展及终身发展也是有益的。”对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重大改革对许多人的生活和工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它不仅能够减少制度性、体制性障碍,衔接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教育与培训,而且对于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建立灵活、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有着重要作用。

(四)不断完善立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消除城乡有别的政策歧视,清除部门分割的政策障碍

农民工培训活动的开展,离不开法律的制约、政策的引导和制度的规范。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应加强国家和地方立法,协调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关系,理顺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关系,并在土地政策、户籍政策、子女上学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系列政策方面做出改革和调整,进一步消除城乡分隔的体制性障碍,以保证农民工在制度转型过程中享有更多的培训机会,降低心理成本,提高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健全农民工培训评估与监控的政策保障

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必须以完备的评估和监控政策作为保障。我国的农民工培训具有培训类型纷繁复杂、培训内容动态多变、投资主体多元参与、培训成员来源多样的特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很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往对农民工培训质量和效果的评估侧重于资金投入、师资情况、培训人数等量的方面,而对培训的实效性、培训资质、培训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和监管关注不够。因此,制定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培训评价和监控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在国家层面建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协调、适应时代特点的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讲,确定培训所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农民工培训质量的宏观评估和监控机制,有助于为农民工培训提供决策信息参考,提高培训项目的管理水平,优化培训项目的资源配置。当前,政府主管部门应对精英教育的质量评估标准进行理性反思,从受训人员的满意度、培训质量和效果、技能鉴定、职业道德、劳动保护等方面细化考核指标,健全培训课程和培训管理的质量评估体系。在质量评估和检查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如果发现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不符合标准,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则严格取缔其农民工培训资格。

(二)推行竞争择优机制,建立农民工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农民工培训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加强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资格资质审查。农民工培训机构由各培训项目的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招标确定的农民工培训机构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构建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政策

1.建立农民工培训质量督导制度。成立由专家、教授组成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督导组,监督培训全过程。建立农民工培训专家听课制度,由专家深入培训第一线,了解培训进展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2.健全农民工培训监管责任制度。政府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应将培训质量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领导干部承担监管任务,并对培训质量情况承担督导责任。

3.实施农民工培训质量与经费划拨挂钩制度。在农民工培训质量的监管工作中,政府督导人员一旦发现培训机构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动机不纯、疲于应付而导致培训质量低劣的情形时,即按有关规定暂停拨付培训经费。对于培训质量不达标的培训机构,政府部门应当责令其进行工作整改,只有当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时,才恢复向其发放培训经费或补贴。

(四)健全对培训资金的全方位监管制度,确保培训资金被正当合理地使用

1.规范培训资金申领程序,严格执行对培训补贴对象的审核和监管。建立享受培训补贴政策人员、单位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以有效甄别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领行为。

2.强化培训资金监管责任意识。对农民工培训经费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培训基金账户,严防职业院校与有关机构合谋套取培训资金现象的发生。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应向社会公开,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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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及使用,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它以其特有的对冲和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利率、汇率或股市等基础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因此,近十几年来,衍生金融工具成为国际银行业用以规避风险、开拓业务、谋取利润的经营手段,其在银行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在我国,国内商业银行是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主力军,主要从事自营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和代客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业务品种有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及结构性产品等。从交易目的上看,商业银行代客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是在与客户进行衍生金融业务交易,即与其他交易对手进行反向交易,以消除市场风险,从交易中赚取一定比例手续费,承担很小的风险;而自营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则为基础工具套期保值目的而开展(从实际交易情况看目前此类交易量最大)或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时间短、金额规模小、品种少,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不论从品种创新上,还是规模上都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被广泛使用。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受外界影响变动大,加上本身构造的复杂性,使得它伴随着高风险,操作不当将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潜在损失。上世纪90年代以来,衍生金融工具因其自身特点以及投机者的过度投机酿成了多次骇人听闻的巨额亏损和金融危机事件,全球的几乎每一场金融风险事件都与金融衍生工具有关,它的“双刃剑”效应成为风险管理的聚焦点。

与此同时,作为商业语言的会计也面临着不断满足衍生金融工具创新的风险管理的挑战。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将原会计准则规定的在附注中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纳入了表内核算,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使得市场价格的变动对损益的影响更大,衍生金融工具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资产或者负债。报表要求披露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信息,同时披露对金融工具采用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要求披露与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其中描述性信息包括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数量信息包括风险敞口总括数据和各风险集中点的风险敞口金额;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做到期限分析,判断企业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并说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市场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发生变动时,分析其对当期损益和权益产生的影响。这些都从形式上规定了要采用会计语言来揭示衍生金融工具信息,但是,会计流程的事后反映和原有的会计模式能否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有效地反映发展与变化中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真实程度,成为本研究的关注点。本文以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为焦点,探讨如何对外提供可信的财务信息,以期对内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需求,实现有效决策,从实质上发挥会计的控制和风险预警功能。

二、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会计需求

风险是指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风险管理则是指“银行或企业根据既定的目标,为防止其收入和债务受金融市场上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以取得比较理想的风险承受程度的组合而进行的管理。它并不意味着要消除一切风险,而主要是把风险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即现代风险管理是在定性和定量分析基础上所建立的一整套管理程序,若其管理的范畴在全球内,就形成宏观金融管理;若其作用范围限定在企业内部,则形成微观风险管理。本文关注商业银行内部对衍生工具业务进行微观风险管理中对会计功能的需求以及其所产生的外部性。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

国际证券委员会和巴塞尔委员会将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五类。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汇率、利率或金融资产价格等市场因素的波动使衍生金融的持有头寸价值发生不利变动,从而影响投资者财务状况的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合约对手违约或无力履行合约义务而带来的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是金融衍生交易活动中交易者所面临风险的集中反映,当交易者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时,将被交易所强制平仓,从而面临巨额亏损;而合约到期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时,则最终将导致企业的破产清算。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的缺失,如人为错误、系统失败、不正当的程序、管理控制失误等,而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多样性、复杂性、奇异性和技术性,使其较之基础金融工具面临更大的操作风险,这客观上要求衍生交易主体必须具备先进的管理模型、完备的控制系统和专业的技术人员。衍生交易的杠杆效应使得任何的决策失误都将导致巨大的风险暴露,但也正是由于这一交易机制,更容易诱发交易员的赌博心态,进而违规操作。法律风险是指衍生交易合约不能依法执行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包括合约约定不明确、合约本身无效、交易对手不具备法律授权、相关条款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等。

(二)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与会计信息系统

1.会计在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会计是人造的提供经济信息系统,它与企业其他系统(如风险管理系统等)协同运作满足企业和社会经济大系统运行的需求,对内的功能是适应企业需求,反映各子系统的活动情况、监督各子系统的运行、参与其他子系统的控制;对外功能则提供充分反映企业状况的可信的财务会计信息。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最终会引起商业银行的资金变动,表现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发生的增减变化上。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观(盖地,2007)将其公允价值计价,注重交易事项的实质确认,并在列表披露中规定相关的风险披露,强调了决策有用,会计不容质疑地在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中起到了反映和评价的作用。同时,会计对过去事项记录与积累也为反映未来现金流入与流出的衍生金融工具提供数据,帮助报表使用者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利于风险管理。而且,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也包含着会计风险管理:如对由于计量方法的不同或对经济数据粉饰所造成的风险管理;对由于会计数据变化或会计政策选择所造成的风险。

2.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会计需求

金融市场变动速度太快,衍生金融工具品种的多样性和不断创新也使风险表现了非线性,它的风险传递也是高速的,传递过程也十分复杂,所以建立在健全的数据程序之上的高品质信息的适用性对于风险管理非常重要。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制度、程序和方法上,都希望会计的反映、预测、监督、控制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因为经济信息中七成以上的数据来自会计,会计信息的适时提供,将使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与对其交易业务所表现的会计信息系统产生紧密的联系。会计系统与风险管理系统的协同运作是满足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需求,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特殊业务,探讨协同运作方式——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以提供风险导向的会计信息。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内涵

1.流程与流程再造

《牛津英语大词典》将流程定义为:一个或一系列连续有规律的行动,这些行动以确定的方式发生或执行,导致特定结果的出现。一般来说,流程是由一系列单独的任务组成的,使一个输入经流程变成输出的全过程。AllanM·Scher认为,“流程对输入的处理可能是转变、转换或仅仅照顾其通过,以原样输出。”Davenport和Short将流程定义为“为特定客户或市场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而实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活动”。

1993年,迈克尔·哈默等合著《再造企业——企业革命的宣言》,代表了得到广泛公认的对再造的定义。他认为,企业再造是对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设计,也是管理理念的变革。银行再造(Reengineeringthebank)在20世纪80年代初起源于美国,是国际银行业在网络金融时代、信息化浪潮中寻求银行管理新模式的具有革命性的实践,其定义为:商业银行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客户为目标,以业务流程改革为核心,从根本上对银行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重新设计,以期在成本、质量、客户满意度和反应模式上有所突破,使银行集中核心能力,获得可持续竞争的优势。

2.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流程与业务流程

一般认为,企业流程主要由会计流程、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组成,会计是连接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桥梁,负责从业务流程中采集数据,经过加工后生成企业管理活动所需的信息,支持企业的管理活动。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这样复杂的交易,更需要将会计流程与其业务流程紧密联系,例如适时了解业务中如何将复杂的结构性金融衍生产品拆分成简单的、基础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并利用相对简单的产品平掉风险,进行会计的及时反映;公允价值广泛用于各类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确认计量中,涉及公允价值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能否从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通过有效的估价技术直接得到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取得离不开对业务的了解和相应的模型估价。因此,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流程对会计流程的信息采取的时间、方式、质量以及加工后的信息至关重要,会促进会计流程的增值内容、会计流程中的增值作业的增加和非增值作业的减少,保证了信息的有用和可靠,有利于对衍生金融工具管理的决策。所以,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信息需要通过其会计业务流程共同完成。

3.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

本文所指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银行再造的组成部分,它的内涵则是借用再造理念,强调以会计业务流程为改造对象和中心,以风险管理需要为目标,对现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进行根本上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设计,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及风险管理理念,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中采集数据,加工成管理决策有用的风险导向的会计信息,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会计流程的增值内容最大化,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在实践中,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虽然有创新,但绝不等于完全否定过去,现有流程中的合理部分应予以保留,并根据会计制度的变化、新业务的拓展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二)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动因

1.商业银行会计业务流程的制约

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会计流程设计多是为了适应既有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的需要,讲究统一性和标准化,相对缺乏差异性和多样化。具体的会计、业务流程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设计,会计流程往往远离业务流程,彼此间缺少衔接和协调,会计信息所采集的数据以资金流信息为主,且是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后进行的,忽略了大量的管理信息,导致信息隔阂和信息重复存储,财务人员在加工信息时仅仅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排序、汇总、过账,而很少考虑会计信息和业务活动的关联性,这样的财务报告并非直接可用,必须经过若干后台加工后才能提交到使用者手中。这样的会计流程很显然已无法跟上瞬息万变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业务风险管理需求。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要求衍生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风险信息,如银行所具备的风险管理系统和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其风险计量体系获取以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和负债信息,得到风险暴露总额与获准的银行风险管理限额进行比较的情况。而银监会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的要求,从监管角度出发,指出商业银行在其所提供的监管报告中需揭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情况和对银行监管资本的影响,但两者要求的口径的不一致使财会人员在加工统一数据上疲于奔命。当然,定性也好,定量也罢,期末风险估值数据也仅仅提供某一时点的风险水平,无法满足其风险管理所需的适时的高质量信息。

3.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开展与IT支持

目前,我国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商业银行一般都根据西方商业银行衍生金融业务的管理方法建立了前、中、后台的业务运作体系,但具体有所差别:前台一般设在资金部(或国际部、外汇交易中心)负责交易的执行和头寸的管理;一般设在资金部(或国际部、外汇交易中心)的风险管理处或相关处室,负责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评估及交易额度管理;后台设在清算中心,负责交易清算和控制操作风险。大多数银行目前仅授权其境内分支机构开展代客衍生交易业务,并明确规定由总行集中营运,统一核算。

IT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的应用使得银行构建信息系统,进行实时跟踪、反映、处理其各项经济活动成为可能,各种交易和事项在发生时即可实时记录、实时处理、实时报告,满足了包括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在内的各项需求。网络环境下的会计模式、理论的研究,也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提供了理论和发展的支持,成为其再造的动力。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设想

1.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方法支持和核心策略建议

流程再造的具体方法主要是流程要素分析法,有二要素分析法和四要素分析法。在二要素分析法下,流程可以被广义地理解为做任何事情的方式,包含客体流和主体工作流。流程再设计的出发点就是改变这两个基本要素,使它们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具体方法有:改变客体或客体的载体、改变主体、实现主体工作与客体流之间的转换。在四要素分析法下,将流程分为活动、活动之间的联结方式、活动的承担者以及完成的方式等4个基本要素。流程再造可从4个要素上寻求突破。如活动本身的突破,有活动的整合、活动的分离和活动的废除;活动间关系的突破有两种可能:一是活动的某一顺序发生突破性的变化,导致一个高效运作的新流程产生,二是活动间的逻辑关系发生突破性变化,从而获得一个新的流程;活动承担者的突破;活动实现方式的突破主要体现在探索信息技术更为有效的利用。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核心策略是会计与业务流程之间信息的转换,应为增值的作业;利用网络环境、IT技术以及各处理模块,进行适时(just-in-time)在线(on-line)的信息加工、提供与应用;会计确认、核算、加工三阶段的处理在网络支持下,由相应的模型系统处理完成,形成适时的信息数据库。在各处理阶段的信息是可分离的,可选取的,当应用信息时可根据不同需求经授权提取,形成相应的报告:如适时的风险管理信息提取,适时的财务报表披露,风险预警等。

2.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流程再造设想

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是关键,其增值作业的增加和非增值作业的减少,是会计流程再造的价值增值前提。现代经济高度社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是银行完全可以借用外部资源,把许多业务流程环节交由其它企业去协作完成。例如,利用业务外包将银行的局部性的信息技术业务委托给外部厂商或集成商去做,而自己只做核心部分,将流程分解到新兴的参与者,让他们只需专门服务于各自的领域,银行做其核心业务流程,掌握其核心信息。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衍生交易各种可能的风险进行事前的评估,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对每一笔交易的风险特性进行测试并提出应对措施。风险管理部门应采取先进可靠的风险评估模型,准确测量衍生交易头寸变化时风险价值的变化情况,估计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下的风险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衍生交易的止损点和风险预警线,以便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利用适时的财务报表充分披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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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 号),从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收入分配秩序出发,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及账务处理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但是早在2009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在《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范。财务和税务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存在哪些差异?笔者对财企〔2009〕242号文和国税函〔2009〕3号文进行了对比分析,归纳出以下几点差异,供读者参考。

一、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和通信补贴的财税处理差异分析

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要比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的范围宽广。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职工疗养费用、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集体宿舍设备、设施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宿舍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而国税函〔2009〕3号文所列举的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未包括以上内容。关于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企业提供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目前众多专家学者认为财企〔2009〕242号文把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错误的,虽然财企〔2009〕242号文把企业职工交通、住房、通信补贴计入职工工资总额,但是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三条第二小条明文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同时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既然国税函〔2009〕3 号文规定上述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那么上述补贴就不应该再计入职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如一家上市公司为 100 名管理人员每人按月发放1400元的交通、通信补贴,该公司管理人员每月工资5000元,则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1.计提工资福利费时,应借记“管理费用—工资”,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金额640000元。

2.发放工资补贴,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记“银行存款”,金额640000元。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把每人每月1400元的交通、通信补贴计140000元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中剔除,算入应付职工福利费使用额度,同时企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要剔除每月1400元的交通、通信补贴。

二、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的财税处理差异分析

目前众多企业在节假日给员工发放各项补助,包括购物券、物品、现金等补助,财企〔2009〕242号文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即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而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三条第二小条明文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假日各项补助应该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的生活上的补助,另外从财企〔2009〕242号文第五项规定中看出财政部在同一文中对职工补助的财务处理存在自相矛盾,财企〔2009〕242号文第五项规定: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从中可以看出财企〔2009〕242号文是认可企业给予职工各项实物补助作为福利费处理的,退一步想,连日常生活的各项补助都认可是福利费,更何况是节假日呢?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在节假日给员工发放各项补助,包括购物券、物品、现金等补助,应采取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做福利费处理。

三、企业职工福利费核算规定上的差异分析

国税函〔2009〕3号文对福利费核算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财企〔2009〕242号文对福利费核算规定要比国税函〔2009〕3号详细得多,包括制度健全、标准合理、管理科学、核算规范、准确披露等。

四、结束语

本文根据自身经营,结合具体情况论述了企业职工福利费财税处理的差异问题,希望此文可以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一点帮助,也可以促进自身工作的进步,文中不妥之处,还望指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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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发展,GDP增速始终保持在8%以上,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个人财富也得到极大提升,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及财富配置的需求日益迫切,个人理财业务应势而生。

个人理财在我国是一个新兴领域,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率先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1995年,招商银行首次推出“一卡通”个人理财产品,它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收付功能为一体;随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其独立的理财部;自此以后,其它商业银行也都相继推出了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但速度却很快,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理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多的人加入到了个人理财的行列,这将不断地推动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和我国个人的理财技能的发展。

2004年12月7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金融时报》上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此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金融生态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从自然生态学的角度去研究金融问题,极具有创新性及启发性,许多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经济金融各方面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现阶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今天,结合金融生态对其展开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战略性建议。

2.金融生态基本概述

2.1 金融生态内涵

生态系统可以分为生物群落和环境两个基本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不同的功能,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制约、生成和动态平衡的。基于生态系统这一基本原理,为了更形象生动地表述“金融生态”这一概念,周小川行长将金融生态系统比作“水族馆”:金融机构像“鱼”,自身必须健康,才能生存和自如地“游动”,所以其自身的改革是最重要的;外部的金融生态环境,就像水族馆里的水草、浮游生物和氧气等,是生物生存和茁壮成长的必备条件;另外,如同水族馆中各种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需要有适当的规则来维系,金融监管对于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宏观调控就好像是水的温度,不能太冷,冷了有些鱼会冻死,也不能太热,否则氧气会跑掉,生物就不能生存,还不能忽冷忽热。这些因素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否则“水族馆”就会出现“生存危机”,金融体系就会出现金融风险从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系统具有生态系统的大部分特征,结合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更为具体地分析金融生态的内涵。

金融生态是对金融的一种拟生态化的形象阐释,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一方面要以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其中既包括宏观的经济大环境,也包括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解为各种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个系统由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结合生态学系统构成原理,我们可以整理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原理,见图1。

2.2 金融生态特征

金融生态作为生态学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既有与自然生态学相类似的地方,也有其自身特性。因此,将金融生态应用于金融发展研究时,必须充分了解金融生态的特征。

金融生态是以信用经济为基础、以金融资源为运作对象、依托于一定的社会体系,在自身调节机制的作用下保持平衡,实现资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并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持和促进作用的动态系统。其具体特征如下:

(1)双面性。金融生态是一个系统,其主要中心是金融业,金融生态表现出了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双面性。金融生态这个统一的系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金融业内部环境,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另一部分就是金融业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这两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特殊生态系统。

(2)动态关联性。金融生态中的所有因素和外部所有因素并不是静止不动的,如同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紧密关联一样,他们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通过资金链条相互作用。所以,金融生态也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不断新陈代谢和逐步完善的系统,是一个动态关联的系统。

(3)双重机制性。金融生态具有双重机制性,即适应性学习机制和自然选择机制。由于各国、各区域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征、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因素不同,为了适用这种不同的外部环境,其金融生态内部因素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就是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学习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同自然生态一样,金融生态沿袭了自然选择的传统,金融生态也不断的进行着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发展着。

3.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分析

3.1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在销售网络方面的强大优势、在资金清算方面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办理各项中间业务的特殊权限,使其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方面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逐渐得到中外商业银行青睐,并迅猛发展,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我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18%;201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的发行规模7.05万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理财市场规模更是达到300亿美元。

我国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公司在个人理财市场上也不甘落后,纷纷设立理财中心来推销理财产品,其中,保险公司在传统寿险、财险等保险品种的基础上推出了以下几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新型保险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保险产品来说具有相当的优势,它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同时还较好的兼顾了收益。

3.2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求分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主要分为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

第一,潜在需求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年来持续的GDP增长促进了国民财富的增加,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了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持续增加,进而使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这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最直接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的CPI也基本保持上涨趋势,物价的持续上涨给人们带来通胀压力。因此,来自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构成了我国潜在的持久而旺盛的理财需求。我们可以从下图中看出,我国GDP及CPI在最近这些年的增长势头。

第二,现实需求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城镇居民货币收入的大幅增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由以前的单一存款、手持现金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出现了现金、存款、债券、股票、外汇、保险、基金、黄金等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但观察目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存量不难发现,储蓄存款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从现金、债券、股票等的比例上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的投资心理,即缺乏主动性,避险仍然是我国居民的主要投资要求。基于此,更符合居民心理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较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居民在理财意识、金融资产的数量上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3 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晚20年,居民理财意识尚属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地不完善以及金融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本文结合金融生态内涵,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等金融生态子系统对我国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金融生态主体方面

第一,作为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供给机构,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在理财产品的种类、结构、设计上都比较接近,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理财产品功能简单,同质化严重,理财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在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一览无余,理财产品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而个人理财的目标就是针对客户不同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需求等,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理财规划。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不能真正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

第二,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晚,作为个人理财产品的最终需求者,居民的理财观念尚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在个人理财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将理财看作为是一种新型投资,同时我国金融机构缺乏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才。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技能仍以本机构业务为主,理财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造成了金融机构在理财宣传、规划、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不深入,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

(2)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第一,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与此同时,客户在保险公司投资的仍然是单一的保险产品,同样受到相关政策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无法真正地实现客户资金在各类理财产品上的分配与流动。这样的分业管理,导致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投资组合,并帮助或客户实施投资理财计划,从而使得个人理财业务的功能大大降低,缺乏对目标客户的吸引。

第二,法制不完善,金融监管滞后,风险防范问题凸显。个人理财近几年发展迅速,不少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竞相给客户以高回报承诺,不少金融机构将理财产品视为竞争资金的手段,在回报率上恶性竞争,考虑其后果。在个人理财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个人理财的监管明显滞后,尽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均对个人理财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有所规定,但个人理财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适应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综合性的个人理财法规还几乎是空白,这显然不适应个人理财监管的需要。

第三,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部分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经济陷入衰退,我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居民收入会有所减少,从而抑制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理财积极性。因此,个人理财无论从投入资金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第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们收入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对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时,人们才会增加自己的消费或者投资等方面的支出,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而抑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

金融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的优劣评判依据是: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个人理财市场监管调节的有效程度。与国外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纯正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够充分,我国商业银行因为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巨大优势地位,使得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不完善。要改善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失衡现状就必须按市场化方向,完善个人理财自我调节机制,同时提高个人理财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增强金融监管的调节作用。

(4)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战略

通过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运行特点的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战略性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我国金融机构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金融业内部已经开始彼此向对方的业务领域渗透和扩张,比如保险资金入市,券商股票抵押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保险公司推出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发售,开通“银证通”业务等等。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趋势,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集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身,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从混业咨询、混业合作的思路出发,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拓展与创新,努力实现从单一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的转变,充分做好理财“混业”经营准备,为客户提供更具综合性的理财服务。

第二,加快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石,也是个人理财服务的落脚点。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合作,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丰富个人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应当对客户群进行细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在延伸业务的同时增长了对同一客户的服务周期。

第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我国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显得较为薄弱,如何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风险提示、客户知情权保护、金融机构与客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解决个人理财业务(下转第195页)(上接第192页)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给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高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新业务发展和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新业务监管体制。只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促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宽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有效解决相关规章制度缺乏的问题,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理财需求。

第四,培养复合型专业理财人员,提高专业修养,同时更新客户理财意识,拓展理财市场。居民希望理财服务人员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专家,为自己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和一站式的综合理财服务,复合型的专业理财人员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个人理财资格认证制度应把综合个人理财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与风险管理、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策划和遗产策划及事业继承等作为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的标准,提高他们的专业修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同时建立相关个人信用体系,让更多的人放心将钱交由理财机构管理。

4.总结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不论是对个人,还是金融机构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从金融生态角度来看,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体地位的背景以及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下,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监管、产品、法规及专业素质等四个方面对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金融生态系统下充满活力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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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长期以来,由于受二元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联系受到了很大的阻碍,造成了整体经济运行的低效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正是要改变这种低效率的状态,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建立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为此,党的十七大针对新农村建设,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所谓“机制”,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按照系统论的思想,有效的“机制”一旦形成,在外部环境稳定的条件下,系统就能保持稳定运转和功能的正常发挥,而“制度”、“体制”和“政策”则是促使有关“机制”形成并影响“机制”发挥作用的手段和工具。因此,“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是指为保证城乡经济社会形成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系统,需要具备的城乡系统各子系统及其要素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构成城乡系统的要素主要包括土地、人口、产业、资金、技术、生态、文化等,相应地,城乡互动发展机制应该包括空间]进机制、人口流动与就业机制、产业关联机制、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技术创新与扩散机制、生态良性互动机制、社会文化融合机制等主要内容。要通过推动城乡协调互动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从这七个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城乡空间]进机制、城乡人口流动与就业机制、城乡产业关联机制、城乡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城乡技术创新与扩散机制、城乡生态良性互动机制、城乡社会文化融合机制等七种机制。

一、城乡空间]进机制

城乡空间]进机制主要是指城镇化过程中空间形态由低级向高级]进的机制。合理的空间]进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确保足够的农业用地规模,以满足城镇化和工业化对于农业产品的需求;二是确保高效合理的空间组织形态,以实现产业的合理布局和城市空间的充分利用。

我国人口数位居世界第一位,但2006年城镇化率仅为43.9%,城镇化任务十分艰巨。但同时还面临着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等现实约束,以耕地资源为例,2006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9公顷。因此,中国别无选择,必须建立和完善城乡空间]进机制,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城乡空间]进机制主要通过规划、法律等手段来引导。首先,要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严禁任何缘由的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同时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和补贴,确保农业的持续增产增收。其次,要科学规划城镇和工业布局方向,城镇和工业用地优先使用荒山、荒坡等不宜农耕的土地。最后,要提高城镇和产业空间利用标准,城镇的空间开发要以内涵式开发为主,积极发展楼宇经济和组团式城区,提高城镇空间利用效率;产业空间布局要符合高标准的多层标准厂房、单位土地面积投资下限等要求,采用节约型生产方式。

二、城乡人口流动与就业机制

城乡人口流动和就业机制是指人口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和选择就业的机制。完善的城乡人口流动和就业机制可确保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依靠城镇化吸收过剩的农业人口,依托大城市发展辐射作用覆盖面大的城市群,使城镇化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和落后地区。

通过城镇化使落后地区的人口实现充分就业是实现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城乡人口流动与就业机制主要通过制度的创新来加以完善。首先,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和小城镇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做好大中城市高水平教育机构对农村及落后地区学校的对口帮扶工作,提高这些地区居民的人力资本和就业能力。其次,要彻底消除对于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改革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禁止就业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充分尊重公民的迁徙权利和就业权利。最后,要提高城镇的管理水平,尤其要提高针对流动人口的医疗、治安、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三、城乡产业关联机制

城乡产业关联机制是指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城镇产业与以农业为主的乡村产业之间的互利合作。完善的城乡产业关联机制是体现城乡经济主体利益一致性,进而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基础。

我国对外输出的产品仍以低附加值的能源、矿产、粗加工品为主,过短的产业链条和对国外市场的过分依赖削弱了城乡之间的产业关联,不利于城乡经济一体化以及区域乘数效应的实现。要建立和完善城乡产业关联机制,就必须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和乡村的产业发展方向。城乡产业关联机制主要通过产业政策来引导。首先,要大力扶持涉农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增强城镇食品工业、农机工业、批发零售、粮食期货等涉农产业对农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其次,要理顺乡村农业与城镇工商业的产品交换关系,避免粮食、食品和农资价格的大幅波动,确保城乡、区域产业之间物流的顺畅和贸易的公平。最后,要大力调整产业的布局结构,按照规模化的要求布局农业,按照集群化的要求布局工业和服务业,促进各产业之间的交流、协作和融合。

四、城乡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

城乡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是指城乡之间存款、贷款、证券、财政资金等金融资源交互流动的机制。合理的城乡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应当确保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城镇和乡村居民的金融需求。

目前,我国金融系统存在明显的二元性特征,由城镇流向乡村的金融资源主要是有限的财政资金,而由乡村流向城镇的金融资源则主要是大量的居民存款。建立和完善城乡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效果将产生关键影响。城乡金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来完善。首先,要提高大中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尤其要在中西部地区打造若干个区域性金融中心,提高金融资源的整体规模和质量。其次,要积极引导城镇金融机构面向广大农村和落后地区开拓业务,提高城镇金融对农村金融,以及大中城市金融对小城镇金融的带动作用。最后,要努力创新农村地区的金融组织制度,大力推进小额信贷业务,提高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效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业务。 转贴于

五、城乡技术创新与扩散机制

城乡技术创新与扩散机制是指城市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及创新成果对乡村及落后地区的扩散并带动乡村和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机制。一般来说,大中城市是技术创新活动的集中地,而创新成果向乡村地区的扩散和传播能力将决定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的大小。

我国城镇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中城市的技术创新能力弱,而且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渠道不畅。城乡技术创新与扩散机制主要通过科技体制改革来完善。首先,要提高大中城市科研机构的整体规模和创新能力,不仅要增强各大高校、科研机构的实力,而且要大力鼓励企业界的研发活动,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其次,要加强科研机构与广大农民和落后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在农村和落后地区的产业转化。最后,要提供合理的利益诱导政策,鼓励技术人才投身农村和落后地区的建设。

六、城乡生态良性互动机制

城乡生态互动机制是指城乡之间生态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机制。地域上相连的城乡在生态上本就是一体的,任何一方生态的变化都会对另一方的生态造成或大或小、或正或负的影响,甚至产生进一步的连锁反应,而良性的生态互动机制则可保证城乡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了惊人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生态代价,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扭转生产方式,实现碧水蓝天的良好生态。城乡生态良性互动机制主要通过法律规范和相关制度来实现。首先,要大力改造和恢复生态,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资力度,抓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划入“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地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其次,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制订严格的法律法规,完善投资项目环境保护审查、污染物排放许可等制度。最后,要积极扶持循环型经济技术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依靠科学技术改造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工业和传统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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