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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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档案工作总结

篇(1)

一、端正思想,做好了日常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办公室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注重培养干警服务意识,将“为了审判,服务审判,促进审判”作为工作出发点。二是牢固树立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思想。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管理,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三是牢固树立为干警服务的思想。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较好地解决干警工作、学习等问题。

二、全心投入,做好了事务性工作。

院办公室承担着大量的事务性、日常工作,如转发文电、接听电话、撰写材料、报刊发送、安排值班等等,这些事情虽然具体、琐碎,但也事关全局,如果不经意中出现的丝毫差错,都会给全局工作造成损害。为了做好事务性工作,办公室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了办公室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将文印管理、调研宣传、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办公室成员头上,使每名同志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快捷。通过抓好执行和落实,强化管理,一年来,各项事务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弘扬主题,加强了调研宣传工作。

调研宣传是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办公室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并撰写、报送了大量有价值的宣传稿件,提升了单位认知度,促进了审判工作。在以周波同志为猪的信息宣传员队伍的配合下,共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法院网》、《**日报》、《**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信息168篇,编发《情况反映》51期,其中被上级机关转发12期。我们主动与广水电视台、电台、《平安广水》等新闻单位合作,合辟专栏,合力谱写广大干警践行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通过广泛宣传法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升了法院形象,扩大了法院知名度。

四、热情服务,做好了文印、档案、印章管理工作

篇(2)

2018年,我院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审判庭、审判管理用房等基础建设。完成第三审判庭、审判信息管理室、大要案指挥室升级改造;设立周界报警系统,消除安全盲点,提高安防系数;搭建车棚;为档案室库房粉刷墙面并安装恒湿恒温空调、安防监控自动报警系统,保障库房安全。

(二)信息化建设

1、推进信息化重点项目。今年9月份前,已落实省法院关于应用(数据)迁移上云、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智能生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并于上半年完成全院科技法庭高清升级改造、因特网庭审视频直播法庭建设,现我院26个审判庭均已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及互联网庭审直播功能。

2、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落实最高法院智慧法院评估指标体系中基层法院应完成的各项指标任务,实现诉讼材料集中收发扫描、诉讼材料云柜流转、简易文书智能生成等功能;为科技审判法庭调试安装语音识别系统,减轻书记员开庭压力;全面推广法务云盘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网络安全;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审判质效;安装执行指挥视频协同平台,同时将执行指挥车接入中院移动指挥平台,助力解决执行难。

3、加强信息化系统运维保障。不断加强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护,完成我院到中院广域网络双线调试工作,实现数据和视频分流,确保我院的双线路冗余、网络链路负载均衡;安装调试防火墙、堡垒机、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软件并及时升级,使法院内外网可管控,达到网络安全保密要求。2018年全年,我院无失泄密事件、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顺利保障了审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财务管理及食堂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法院规定使用江苏费款管理系统,规范诉讼费、执行款等涉案费款核算管理,杜绝私存、转移或挪用行为;定期与采购人员核对账务,避免账实不符现象;每周对新旧系统的不明款以及到账未清理的账务进行整理并发送信息系统,督促法官及时清理标的款;在不违反原则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用足了各项福利政策,例发放生日卡、节日慰问品等。继续加强食堂管理,明确人员职责,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委员会每周例会制度,提高菜品质量,降低食堂开支,确保饮食安全。

(四)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1、规范用车管理。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持实行定人加油、定点修车和定期保养、抽查制度,以制度管车、管人,严禁违规用车,及时纠正管理漏洞,并为所有公务用车办理了苏通卡、安装了全市统一的GPS定位系统,强化管理、方便出行。2018年,我院未发生超范围用车、公车私用、酒(醉)驾现象,也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将党组成员办公室全部改造到位,通过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五)档案管理工作。

篇(3)

一、积极落实好日常事务性工作

充分发挥文秘室、财务室、文印室、档案室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一是发挥文秘室职能职责,协助院领导做好政务性工作。本年度办公平台收发文件共计1418份,接收政务机要文件54件;制作各类文件126余份;向林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信息化办、报社、法治办、综治办、扶贫办及市中院、省高院等单位报送材料共计200余份;新闻宣传报道92篇,并通过林区共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四个平台同步公开;转发各类宣传舆论信息328次;根据林区政务公开要求,对院网站进行改版,使之满足阳光司法新需求。

二是严格财务室工作纪律,制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努力做好全院干警每月工资核算和发放工作;切实履行好执行款、诉讼费代管职责;对2016年7月-2017年6月行政账务和食堂账务进行审计并整改;完成22台空调、25台电脑,4台打印机、1批法警专用设备、1台除湿器等大型采购工作;上报各类数据和报表80余份。

三是努力提高文印室文印质量,积极完成了全院各部门、各庭室的文件及裁判文书的打印工作,全力支持了法院日常工作和审判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档案室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今年共整理文件884件、案卷869卷,保证了法院各类文件和各庭室的案件卷宗能随时入档、完好保存。

五是强化车辆安全教育和规范使用。办公室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多次对司机开展安全驾驶教育,加强对警车使用、停放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六是严格执行机要秘密文电的收发、登记、借阅、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全年没有出现一件失、泄密事件。

二、认真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篇(4)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纪检、政工部门业务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决议、决定,协助院党组抓好班子建设,做好干部录用、辞退、退休及聘用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

2、协助各部门抓好队伍建设,经常深入到各部门调查分析干警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安排各种教育、学习、培训、考核,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3、按照县纪委、监察部门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的要求,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签订责任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查处干警及其工作人员违的纪律、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案件。

4、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月通报制度。

5、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全院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管理干部档案,及时准确地填

报人事统计报表。

7、严格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和法警警衔的晋级工作。

8、 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及工、青、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相关检查、验收、创建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与政工科负责人分别签订。

篇(5)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审监庭业务工作(考核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到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100%,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5、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等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将进度情况及时填写上墙。

6、依法及时审理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行政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院内交办的其它案件。

7、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

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

8、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9、做好涉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 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院领导(纪检组长)与审监庭庭长签订。

篇(6)

在六月份的提到的对卷宗的排序、送达、对判决书的校对、宣判等一些零散而琐碎的工作每天都在继续着,充实着实习的每一天,但在这个月的实习中对这些工作不是为做而做,而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

在立案庭立案后,会把案子随机地分到每一个法官手中(注:我所在的民二庭是经济庭,专门负责审理经济案件),于是每个被受理的案子开始了它在法院的历程:

首先,第一步是联系被告(因为虽然立案要求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但对这一“明确”的审查,一般原告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单位的话,则提供营业执照,立案庭一般都是予于立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能够联系得上或者是被找到)。联系被告是审理案子前首先要做的第一步,需要告知被告被起诉这件事情(送达起诉状以及原告在立案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告知开庭时间以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但要完成这一步却一点也不简单:首先,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够联系得上被告的联系方式;如通过电话没能联系得上被告,则通过邮寄的方式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如无人签收或被退回,则就需要派车出去亲自送达,如送达不成功,剩下的就是联系途径是公告送达。(关于送达,在六月份的实习报告中已有涉及,故在此不累述)。——这通常都是很令人头疼的事情。

其次,在联系上被告后,法院要做的是根据双方提交的各项新的证据、事实材料负责送达对方,以便质证。同时,在这过程中,即开庭前(撤诉的除外),双方有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是财产担保请求,或是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或是延期审理等事项请求,这时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官在这过程一般都还要主持当事人的调解。(如调解成功,就无需开庭,可依据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是依原告的申请撤诉作出撤诉裁定)

接下来的是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则还需要约人民陪审员开庭,这项工作也是法院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却又很重要的工作。

然后,接下来的是法官写判决书的工作。在一份判决书写出来后的工作便是校对判决书(因为判决书作为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以及象征着法院的威性,是不可马虎的),校对的内容很繁琐,要注意到每一个细节,包括判决书的格式、判决书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所引用的证据材料是否和原件相符等等,甚至包括到标点符号。一般的校对都是要两遍以上的,不能不说是个大工程。在确保判决书准确无误后(当然不是指法官所作的判决绝对地公正、正确,这是无法校对的),便是对当事人的宣判。

篇(7)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创建工作的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评工作在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尊重民意和社会认可的原则,通过逐年滚动式考评,实现法治区创建目标。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五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等;

(二)推进基层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三)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安全生产、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及法律援助等民生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成效。

第三章考评方法及方式

第六条考评采取自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全面自查,自我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和年度创建工作总结,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书面报区创建办。

(二)抽查。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按照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要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备齐创建工作档案材料,接受统一检查。

第七条考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征求意见以及区创建办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八条考评实行逐级考评。区创建办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进行考评,上述被考评对象自行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考评。

第九条考评依据《市香洲区创建法治区工作评估体系(试行)》,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

第十条企业单位的年度考评采取申报制。各企业自行申报(须书面提交自查报告及创建工作总结),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考评验收。

第四章考评结果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一)被国家、省、市评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不累计加分;

(二)经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认为应当予以加分的情形。此项分值为1-2分。

第十二条考评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达标、不达标。

全区各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及社区分别按考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各类考评对象总数的前30%评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以外,考评分数达70分以上的评为达标等次;考评分数69分以下的评为不达标等次。

第十三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创建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由区创建办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第十四条创建法治区工作考评结果列入全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篇(8)

在立案庭立案后,会把案子随机地分到每一个法官手中(注:我所在的民二庭是经济庭,专门负责审理经济案件),于是每个被受理的案子开始了它在法院的历程:

首先,第一步是联系被告(因为虽然立案要求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但对这一“明确”的审查,一般原告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单位的话,则提供营业执照,立案庭一般都是予于立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能够联系得上或者是被找到)。联系被告是审理案子前首先要做的第一步,需要告知被告被起诉这件事情(送达起诉状以及原告在立案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告知开庭时间以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但要完成这一步却一点也不简单:首先,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够联系得上被告的联系方式;如通过电话没能联系得上被告,则通过邮寄的方式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如无人签收或被退回,则就需要派车出去亲自送达,如送达不成功,剩下的就是联系途径是公告送达。(关于送达,在六月份的实习报告中已有涉及,故在此不累述)。——这通常都是很令人头疼的事情。

其次,在联系上被告后,法院要做的是根据双方提交的各项新的证据、事实材料负责送达对方,以便质证。同时,在这过程中,即开庭前(撤诉的除外),双方有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是财产担保请求,或是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或是延期审理等事项请求,这时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官在这过程一般都还要主持当事人的调解。(如调解成功,就无需开庭,可依据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是依原告的申请撤诉作出撤诉裁定)

接下来的是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则还需要约人民陪审员开庭,这项工作也是法院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却又很重要的工作。

然后,接下来的是法官写判决书的工作。在一份判决书写出来后的工作便是校对判决书(因为判决书作为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以及象征着法院的威性,是不可马虎的),校对的内容很繁琐,要注意到每一个细节,包括判决书的格式、判决书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所引用的证据材料是否和原件相符等等,甚至包括到标点符号。一般的校对都是要两遍以上的,不能不说是个大工程。在确保判决书准确无误后(当然不是指法官所作的判决绝对地公正、正确,这是无法校对的),便是对当事人的宣判。

篇(9)

一. 今年,我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领会学习目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 积极参加xx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组织的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学习。6月,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在xx区组织召开了“2016xxxx系统档案信息工作现场交流培训会”。就各区市、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对档案管理中的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常识等进行了培训,参观了消防官兵的技能演练。让我们增添了防火安全知识。

三. 对房产档案资料的外借、房产档案的归集接收利用软件进行管理;在档案的整理、扫描组卷方面,今年完成房产档案规范的整理、扫描 、组卷累计 :城市(4000卷);农村(扫描230卷);实现了电子和实物档案的双重存储。由于我局档案馆正在改建,尚未竣工,预计2017年3月可投入使用,原有的档案室因库房容量不足,所以农村产权档案均未组卷,新增房产档案也不能做到及时组卷、上架。

四. 政务中心房产档案的查询,采用了自主查询、人工查询、网上预约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今年查询房屋档案资料(9825户);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12300户);接受法院查封房产(180户)、解封(30户),促进了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在档案库房管理方面,落实专人管理库房,使上架档案摆放整齐有序、落实“九防”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完成年鉴资料。

七.11月10日不动产管理中心成立,根据职责划分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新产生的档案,我馆不再接收,将由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收集整理。我馆只负责11月10日前的存量档案的整理、归集、查询工作。

八.在档案管理方面,我办离市局房产信息档案馆要求还差的远,工作的质量和标准还需提高,档案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具体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面临的困难等着我们去克服,为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强工作作风的培养,以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篇(10)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影艺术档案,是指我国在电影创作、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影片素材和标准拷贝。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电影制片单位、电影进口发行单位和国家电影档案馆,以及与电影档案有关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影艺术档案工作的领导,以适应电影事业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电影艺术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设立电影档案馆,负责电影艺术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第五条电影艺术档案工作实行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下,由国家电影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电影制片单位应建立艺术档案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艺术档案工作o

第六条电影艺术档案从业人员的职务,按照国家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评定与聘任。

第二章艺术档案的构成

第七条电影艺术档案由影片类和文字、图片类组成。

第八条影片类档案包括:

(一)国产影片的全新原底标准拷贝,画原底,片头、片尾、唱词等各类字幕原底,片头、片尾、衬影原底,十格小底片,光号卡,混合光学声底;

(二)在内地公映的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影片的全新标准拷贝;

(三)译制发行的外国影片的全新标准拷贝;

(四)与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外国合作摄制的影片的画原底或者画翻正,光学混合声底,全新标准拷贝。

第九条文字、图片类档案包括:

(一)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译制片台本;

(二)完成台本;

(三)对国外发行的国产影片各语种和国内各民族语言的翻译本;

(四)导演阐述;

(五)影片修改方案及通知书;

(六)影片海报、宣传画、工作照、剧照、说明书、特刊;

(七)国产影片在国内外获奖的证件的复印件及有关照片;

(八)剧本内容的有关依据和历史考证材料,以及取材或改编前的原作;

(九)主创人员的创作设想及音乐总谱、歌词;

(十)场景气氛图、服装、化妆、道具设计图,演员定妆照;

(十一)生产命令和有关摄制决定;

(十二)分场分景表;

(十三)摄制工作日志;

(十四)字幕表;

(十五)摄制工作总结;

(十六)主创人员艺术创作总结;

(十七)各部门对影片的审查意见和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内容为故事影片艺术档案构成。其他片种可视工艺和工作程序不同有所调整。

第十一条摄制组要负责艺术档案的形成、积累,指定一名副导演负责本片艺术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在摄制任务完成后将属于艺术档案的内容及时送缴制片单位档案机构归档。

第三章艺术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第十二条影片类档案分别由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发行单位送缴国家电影档案馆,其中标准拷贝应在取得公映许可证后三个月内送缴;影片素材在二至三年内送缴。未获国家电影主管部门通过的影片素材及双片在半年内送缴。

电影制片单位除保存一套完整的文字、图片类档案外,还应按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内容在影片摄制完成后半年内,将文字、图片类档案(复印或者原件)送缴国家电影档案馆保存。

第十三条电影制片单位撤销或者合并时,应将其所保存的电影艺术档案分别移交国家电影档案馆或者新组建的电影制片单位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国家电影档案馆捐赠或者寄存其所拥有的影片。国家电影档案馆可以按照影片的保存价值,作出是否接受捐赠或者寄存的决定。

第十五条国家电影档案馆应积极收集散失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拍摄的国产影片及文字、图片资料。

第十六条电影制片单位制作的电影录像带、影片录像带的档案,由其自行管理。

第十七条电影艺术档案的保存与管理,要逐步实现科学化、标准化。库房温度、湿度、通风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

国家电影档案馆和电影制片单位应定期检查档案保存状况,对破损或者变质的电影艺术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者进行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电影档案馆要确保易燃片基档案影片的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有计划地转换复制成安全片基。并及时销毁易燃片基原件。

第十九条国家电影主管部门鼓励有关档案影片保管、复制、修复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第二十条国家电影档案馆和电影制片单位要有计划地做好艺术档案编目和研究工作,并逐步实现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第四章艺术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一条国家电影档案馆保存的艺术档案,按分类向社会提供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电影艺术档案作商业性使用或者直接用于公众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十二条向国家电影档案馆捐赠、寄存的艺术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有优先使用权,并可对捐赠和寄存的档案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见,国家电影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国家电影档案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维护电影艺术档案中各类作品的作者和制片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使用国家电影档案馆的馆藏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缴纳有关费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

(一)为发展电影艺术档案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收集、整理、保存、修复档案有显著成绩的;

(三)提供档案获得显着效益的;

(四)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国家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并授权国家电影档案馆或由国家电影主管部门提请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口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保管和使用影片档案发生超额损伤的;

(二)损毁、丢失和擅自销毁电影艺术档案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观摩、转录、复制电影艺术档案的;

(四)盗用电影艺术档案牟利的;

(五)利用电影艺术档案泄露国家秘密的;

(六)非法携带电影艺术档案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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