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感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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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感调查报告

篇(1)

中图分类号:B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84(2013)01-0079-05

1.研究背景

中国的快速发展所引起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深刻变化,令世人瞩目。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生结构性转型的同时,中国人的价值观、社会态度和行为,已经发生了令人惊异的变化(周晓虹,2009)。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心态与社会现实交互作用,是社会现实的产物。社会现实作用于人,便形成了社会心态,社会心态又反过来作用于社会现实;同时,社会心态具有社会性和弥漫性,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心理资源,是了解社情民意、社会热点和社会情绪的重要方面(李友发,2009)。因此,关注和研究社会心态,以帮助政府科学决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研究者对当今中国社会心态问题的关注,非常热切。在中国期刊网中以“社会心态”进行题名检索,论文多达数百篇,可谓研究者众多,学科门类庞杂,涉及政治学、哲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文学、人类文化学、历史学等,但社会心态的研究绝大多数仅限于理论思辨或质性研究,较少实证研究,且为数不多的调查报告并没有充分运用统计分析技术,去挖掘数据背后的意义。究其原因,与缺乏有效的社会心态测量工具有很大关系。因此,迫切需要编制社会心态量表,以便为今后深入开展该领域的量化研究有所帮助。

文献研读中发现,研究者论述社会心态的论域和侧重点各不相同,既涉及某一特定群体的特殊心理,也泛指大众的社会心理;既分析社会心态现状,也关注社会心态建设;既有针对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心态,也有针对某一特殊区域民众的社会心态。概括已有文献,社会心态这一概念主要有以下含义:(1)社会主流价值观(徐胜,2009);(2)认知状况。包括个体、阶层和社会三个层面的认知(王园园,2009);(3)社会主体与客体的精神中介(程家明,1991);(4)看法与感受(周东滨,2010);(5)价值取向、社会共识、社会情绪和行为意向的总和(马广海,2008;杨宜音,2006);(6)具体心态,诸如民族心态、政治心态、职业心态、婚恋心态、生活心态、教育心态、人际关系心态和价值观等(潘泽泉,李超锋,2010)。概言之,社会心态主要有三种界定:一是将社会心态等同于社会心理,认为是社会成员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社会心理状态或其层面;二是将社会心态视为社会意识,在此意义上等同于国民心态、民族心态、文化心态或大众心态;三是从哲学层面加以界定,将其视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中介环节,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程家明,2009)。

综合上述观点,对社会心态做出如下操作性界定:所谓社会心态,是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现实作用于社会群体,产生的具有弥散性和普遍性的社会心理感受与反应。这一操作性界定突出了社会心态的经验性特点,即社会心态是人们对社会现实各个方面的感受与体验。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交叠。

2.中国人社会心态量表维度的经验建构

程家明曾提出社会心态的五层次结构(程家明,1991):(1)本能――需要:社会非理性层次;(2)性格――态度:社会心理结构层次;(3)认识――评价:社会理性逻辑层次;(4)意志――选择:社会实践观念层次;(5)文化――传统:社会历史沉积层次。这种结构具有明显的思辨色彩,是逻辑建构的结果,跟人们的生活经验相去甚远,也难以对相关概念操作化。

还有人依据其对社会心态的概念界定(马广海,2008),提出从社会情绪、社会认知、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行为意向四个方面对社会心态的概念进行操作化。然而,这样的构建同样失之宽泛,很明显是比照“知、情、意、行”这一心理现象结构来建构的。若照此操作化,那么社会情绪该如何测量?社会认知的测量指标又怎么去界定?因此,这样的结构实际上也是难以操作化的。

鉴于此,该研究认同社会心态即社会心理这一界定,在此基础上,参照中国社科院、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及王俊秀等人(2007)的研究,确定以生活满意感、社会压力感、政府信任感、社会公平感、社会安全感和社会问题感六个方面的测量指标对社会心态进行测量。这六个方面的测量指标各自形成分量表,从不同侧面反映人们对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其发展状况的感知及情绪,较为集中地体现了人们的社会心态,且便于操作化。各分量表构念、指标及计分方式如下:

生活满意感分量表。单因素量表,涉及职业满意、收入满意、社会地位满意、人际关系满意、工作单位满意、生活环境满意等指标,从“不赞同”到“非常赞同”5级计分。

社会压力感分量表。两因素量表,由家庭生活压力和社会生活压力两个因子构成。其中家庭生活压力包括子女教育、住房问题、务工就业、看病就医和物价上涨等指标;社会生活压力包括人际关系、人情问题、税费负担、交通问题、社会安全、受人歧视和结婚成家等指标。从“非常小”到“非常大”5级计分。

篇(2)

1、农民工对“人性善”不太认同,缺乏社会安全感

信任的前提是对他人未来行为或举止的期待,具有很大风险性。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只有12.2%的人表示“完全同意”,14.2%的人表示“部分同意”,“不同意”和“完全不同意”的人却占到38.4%和35.2%。可见,当前农民工对“人性善”不太认同,他们缺乏社会安全感,对他人持怀疑态度。

2、“血缘”和“地缘”关系仍然是农民工信任的决定因素

调查数据表明,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信任呈现出差序格局,农民工对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亲密朋友的信任程度很高,对其他亲属、单位同事、单位领导、一般朋友的信任度次之,对社会上大多数人、生产商、销售商、网友等的信任度很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交织作用依然是影响农民工社会信任的决定性因素,一个人是否值得信任,主要取决于这个人是否在农民工的私人领域及其在私人领域融入的情况。也就是说,农民工的信任停留在个人信任上,缺乏社会信任。

3、农民工的信任模式是关系信任,缺乏制度信任

社会信任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依赖非个人性的社会规章制度,如专业资格、科层组织、中介机构及各种法规、契约等的帮助而决定是否给予信任。以借贷现象中的契约为例来看农民工对制度信任的认同。当有人向你借钱时,“完全同意签订契约”的人占47.7%,“同意与不太熟悉的人签订契约”的为49.1%,只有3.2%的人表示“反对签订契约”。这说明农民已经具有了契约意识和制度信任的基础;但当问到:“当你的权益被损害的时候,你会不会找法院或政府?”农民工W回答:“一般不会,现在打官司都需要钱,你没钱去送礼,谁理你啊!除非你有熟人。再说,即使赢了,诉讼费、请客费什么的也不少”。跟关系信任相比,农民工对社会制度信任的水平仍然不高。

4、农民工对参加社会集体活动缺乏积极性,社会信任水平较低

社会信任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交往关系或联系,社会信任水平可以体现在对参见社会集体活动的认同上。大多社会学家认为,社会信任是在一系列社团、网络组织中结成的,来自于自愿性团体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对集体活动的参与可以直接反映农民工社会信任水平。

(二)农民工社会信任缺失的原因

1、社会排斥导致农民工社会信任危机

农民工市民化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在努力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却遭到各种社会排斥,产生了群体性挫折感。这些排斥包括:

(1)劳动力市场排斥

农民工受到城市劳动力市场排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的排斥。由于某些制度和用人单位的排斥,农民工只能在工作条件差、工资低、就业不稳定、福利低劣的劳动力市场就业。第二,存在失业风险。由于户籍制度和农民工自身教育水平偏低,农民工大多没有取得正式的就业身份、地位很不稳定,一旦雇主不满意,他们就面临失业的风险。

(2)教育排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者占76.2%。一个人教育程度越高,其判断能力越强,受到良好教育的人不会盲目信任别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怀疑别人;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其判断能力就越差,往往会影响对社会的信任。

(3)文化排斥

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不仅是一个地理迁移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迁移的过程,是从传统农村文化进入现代城市文化。在这种文化迁移过程中,农民工面临着城市文化的排斥。农民工始终无法被城市主流文化接纳,是农民工产生社会信任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

2、信任机制缺失导致农民工社会信任危机

(1)熟人关系约束机制失效

随着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原有的人际关系网络变得松散,关系约束的力量也逐渐减弱。同时,城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化也越来越严重,导致人们共有知识与经验的减少,利益失衡矛盾的增加。此外,城市化的发展也加剧了社会流动性,增强了人与人交往的匿名性和易变性,这都使得农民工社会信任的建立困难重重。

(2)社会保障制度排斥

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以户籍为基础的,未能打破城乡之间的二元分割。农民工常年在城市工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用人单位的逃避等种种原因,他们并没有充分享有到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较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农民工对政府、城市和市民的信任度降低。

(3)制度约束机制缺失

当前,虽然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保护农民工生存与发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少用人单位仍然敢于明目张胆地不执行法律、法规,肆意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度约束机制缺失是农民工产生社会信任危机的重要原因。

2 增进社会信任视角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

(一)引导农民工树立自信心,提高其知识文化水平

由于农民工在知识文化水平上的不足,加之社会舆论的偏见等,导致部分农民工产生了一种自卑的心理,社会信任范围以熟人圈内为主,对本地居民等一些外界群体以及这座城市产生了很多的负面评价和生活体验。而一旦负面印象产生过多,就容易对这座城市产生更多的区隔和疏离情绪。因此,从心理及文化水平层面分析,提高农民工的知识教育水平,增进农民工对自己的信任,有助于提升农民工的社会信任水平和扩大农民工的社会交往范围。

(二)本地居民应努力减少与农民工之间的不信任因素,消除冲突和隔阂情绪

农民工的社会信任缺失主要表现在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社会信任很弱,也就是说,在谈及如何通过提高社会信任水平以促进城市融合水平提升之时,与其说如何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信任水平,不如说如何减少农民工与本地居民之间的不信任因素,以达到缓解冲突和负面情绪,促进农民工更好的认同和融入城市的效果。

(三)建立起惠及全民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

篇(3)

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勾勒了大陆社会信息体系蓝图:率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然后依托各行业、各地方信息系统,形成多个信用信息平台,最后建立全国通用的信用数据项标准,使共享覆盖各类主体。

社会信用体系的搭建看似已成为政府亲历亲为之事,但此前美国却用“看不见的手”,完成了巴比伦通天塔的建造。

谁掌控美国人的信用

莉莉和马修来到房屋经纪公司,报了自己的社会安全号。这对新婚夫妇祈祷着能够以较低的利率按揭买房。然而,妻子莉莉平时的购物强迫症留下了许多不良的信用记录,这一切通过数据库检索展露无遗,也使他们低价买房的愿望成为泡影。

这部热播美剧《老爸老妈的罗曼史》中的经典桥段揭示,在美国,只要通过社会安全号,或者人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可以查询出美国人一生几乎所有的信用记录。

不过,这个庞大的数据库并非由美国政府建立,而是主要掌握在三大个人征信“寡头”手中:益百利(Experian)、艾可飞(Equifax)、美国环联公司(简称环联Trans Union),而且它们掌握着90%以上的美国人信用记录。它们对消费者个人信用进行收集和评估,构建出庞大的技术与检索系统,以出售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盈利。关键时刻,也为公务部门提供了帮助。

信用是一种商品

美国是个信贷消费的大国,这种消费习惯可以追溯到1620年,乘坐“五月花号”最早的一批来到美洲大陆的移民,就是分期付款订购的船票。

这便早早推动了个人征信机构在美国出现,以防御信贷风险。如今美国金融机构遵循着向个人征信机构无偿提供信息却有偿购买信息的商业模式。

这些授权机构免费提供它们的客户付款信息,包括借贷人的详细还贷记录(每月偿还的类型和任何拖欠记录)和一些消费记录。同时,授权机构还会对消费者的付款信用行为作出相应的评级,待到个人征信机构将手头有效信息加工处理后,形成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再有偿卖给金融机构。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其实是默许这种模式的,因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双赢。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其主要的收入来自投资和贷款,他们更关心的是被投资者和被贷款者的信用,毕竟征信机构信用报告所带来的安全感效益远大于金融机构免费输送信息造成的人工成本。征信公司越来越迅速、功能越来越完善的服务也给金融机构节约了大量的开支,使金融机构的决策变得更容易,也更经济。

征信机构为了把信用这个商品做得更大更好,也会独立采集一些信息。他们会搜集政府机构掌握的且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记录”或者媒体报道。与此同时,他们也会从处于第三方地位的数据处理公司搜集有关消费者社会经济行为的数据,包括估算消费者的收入和估算消费者的消费形态等数据。

搜集的信息总是零散无序,美国信用公司采用评分的方法,将消费者以往相互关联又繁杂凌乱的各种涉及信用表现的资料量化,经过加权平均得出简单且具体的分数,使银行和信贷公司一目了然,便于决策。同时信用评分系统的出现又在空间中统一了标准,使得以往手工操作的审核人员有了一个工作指南。除此之外,它也让整个社会的数据采集和整合变得极为方便,数据的兼容性很强。

对于申请人而言,评分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文章开头莉莉和马修一家遇到的情况一样,评分低就无法得到利率较低的贷款。这就形成了一种所谓的“自律机制”,促进整个社会信用氛围的建立。

征信主体之争

中国的征信服务业于20世纪80年代末起步,政府主导,一直发展缓慢。如今,中国的征信服务业公私并存,以公共征信为主导。在公共征信中,一家独大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其他政府部门的行业专项个人征信系统为辅助。

200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了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都能接入并查询任何有记录的个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这些信息绝大部分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以及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当然,这些信息并不能随意查阅和使用,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依法办理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人民银行以及消费者本人,截至201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2.4亿次。

个人信用评估需要大量有关个人的社会信息、商业信息、道德信息及个人与家庭的财务状况、金融资产拥有状况等,但个人信用信息征信数据还散落在公安、法院、工商、国税、劳动保障、人事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公用事业、邮政、电信、移动通讯、保险等非政府机构。国税总局建立了纳税人信誉等级信息系统,国家工商总局建立了工商登记数据库和工商年检数据库,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判决文书基础数据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外经贸部等都在各自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建立个人信用资料登记体系。许多地方政府也建有地方个人征信机构和系统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各方掌握的信用数据分割、封闭,信用信息的内容、侧重点、指标、格式各不相同,数据缺乏可比性,也难以共享。

目前,人民银行已建立的基础数据库也暂未对商业银行以外的机构开放。《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个共享模式,即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实现各部门和机构数据源的免费整合与共享。但有些学者指出,由于其他部门和机构只能无偿提供数据而无法共享利润,这种投入与产出不匹配的制度安排难以让其他部门有动力。

事实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华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这样一些私营性个人征信机构,正在市场化过程中完成行政部门似乎难有动力完成的任务。这些征信机构大多采用“有偿采集个人资信信息――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来扩张数据来源和提升分析工具。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经济师李萍指出,完全依靠私营征信模式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必须先从以人民银行的公共模式为主,适当引入民营资本做起,逐步过渡到以私营征信模式为主、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如何保护透明人

个人征信和信息统一,直接涉吸如何保护公民隐私,而中国至今为止没有一部正式的法律出台来规范征信业务。

2012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失窃案,3000多份客户信息被贩卖,作案的正是银行内部的员工,利用征信系统查出个人征信报止,再卖给中介,故技在反复重演。

美国很早就面临如何保护个人不成为“透明人”的问题,并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间,有近30部相关的法律诞生。其中与征信问题联系最为紧密的是1971年4月开始实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

篇(4)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提出了“六度分隔”理论,就是说想要认识一个人,通过朋友找朋友的方式来找认识他的人,最多只需要六个人。SNS的全称为Social Network Service,即社交网络服务。依据六度分隔理论,用户可以通过认识朋友的朋友来扩展自己的人脉,运营朋友圈的朋友。近年来,众多SNS网站,如人人网(原校内网)、开心网、朋友网(原QQ校友)等,在高校校园悄然走红。

作为中国最早的校园SNS网站,校内网成立于2005年12月。2009年8月,校内网正式更名为人人网。目前,它已经成为国内颇具规模的交友社区类网站。调查显示,人人网已经拥有超过1.7亿的注册用户,月度活跃用户为3100万,成为Web2.0时代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大学生互动社区。

一、人人网的优势和传播特征

(一)人人网的优势

人人网建立之初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求用户提供特定大学的IP地址或使用大学的电子邮箱来进行注册,这样一来就保证了注册用户绝大部分都是在校的大学生。用户注册后可以状态、上传照片、撰写日志等。网站还鼓励大学生用户实名注册、上传真实照片,目的就在于消减网络匿名性所带来的安全感缺失,让大学生在网络上也能充分体验现实生活中的乐趣。

人人网具有强大的搜索功能是一个强大的“怀旧求新”的交友平台。高校BBS严格的封闭管理系统使大学生离开学校后无法登录校园BBS,人人网满足了已毕业大学生的“校园情结”;同时,传统校友录网站重集体轻个人理念的限制,使大学生更加青睐校园SNS。就这样,以人人网为代表的校园SNS在中国迅速流行起来。

2010年底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不提示品牌名称的情况下,有三成以上的SNS用户首先想到人人网,遥遥领先于其它SNS网站,可见人人网在用户中的心里占有率极高。在SNS社区使用情况上,人人网更是以绝对优势成为行业的冠军品牌。最近半年内,有近五成的用户使用过人人网,在曾经使用率方面位居所有SNS网站首位。在最常使用率的对比中,人人网依旧以30.8%排在首位,并且具有相当高的用户忠诚度。

此外,报告同样对SNS的用户行为和用户特征进行了分析。在用户行为上,SNS网站呈现出用户黏性高的特点,接近六成的用户每天都会访问SNS网站,并以年轻化、高学历、学生群体为主。

(二)人人网的传播特征

1.以实名制为核心,强调真实性。强调真实是人人网的一大特点,通过熟人寻找熟人,传受双方都具有双向选择性。用户选择好友的标准一般是相似的兴趣爱好、生活圈以及相近的地缘关系。好友关系一旦确立并相对稳定之后,用户就必须要对自己传播的信息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不真实的信息可能会使自己被其他好友孤立与排挤。

人人网的出现和迅速走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大学生群体对网络真实性的呼唤与渴求,同时也反映出大学生群体对待网络的态度渐趋理性与成熟。随着网络社会化应用的发展,网民对网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再仅仅局限于娱乐等方面,而是希望其能对自身的工作及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支撑和帮助[1]。

2.以用户为主导,提供展示平台。在通常情况下,网站的内容是由编辑来安排的,但是,在人人网上更多是用户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偏好来决定。用户成为内容的主宰者,而不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者。人人网的内容指向明确,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激发主动型用户参与内容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可以使被动型的用户更容易得到个性化的满足。更重要的是,由于个体在内容之间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内容与内容的关系变得更为多样化,人与内容的关系也变得更为自由、灵活[2]。

如今,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塑造自我形象的一个重要平台。与传统网络社区不同的是,人人网更多的是通过用户所提供的各种信息,来展现一个人的形象与思想,它实际上也成为了人们进行形象塑造的一种手段。

3.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相结合,人际关系“重新部落化”。在人人网中,信息主要是通过人际传播方式进行扩散的,即以人际传播为出发点,经由群体传播和群体间传播,最终实现大众传播。这就成功地将个性化信息以大众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成为真正展现自我价值的“自媒体”;但同时凭借着好友关系的保障,个性化信息可以得到快速、大规模的传播,又使其具有了大众传播的效果。

网络的出现,使人际传播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时代。然而,早期的网络人际传播只是单纯地扩大了虚拟世界的人际关系范围,而现实世界中的人际传播范围却逐渐缩小。但是,SNS的出现逐步打开了封锁人类的“盒子”,使人际关系“重新部落化”,并日渐实现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融合。

二、大学生对于人人网接受过程中的“使用与满足”

(一)“使用与满足”理论

20世纪40年代,美国兴起了“使用与满足”理论研究,该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受众对媒介的接触活动极其深层次的心理动因。它把受众成员看作有着特定“需求”的个人,他们的媒介接触活动是基于特定需求动机来“使用”媒介,从而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3]。

(二)大学生使用人人网的需求分析

卡茨、格里维奇和赫斯从关于大众传媒的社会及心理功能的文献上选出35 种需求,并将其分为五大类:1.认识的需要;2.情感的需要;3.个人整合的需要;4.社会整合的需要;5.舒解压力的需要[4]。下面将结合以上几点对大学生使用人人网的需求进行具体分析。

1.满足认识的需要。相关调查显示,大学生愿意通过网络了解外部世界的变化,获得与自己间接或直接相关的信息,从而更好地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互联网上存在着海量信息,大学生通过人人网的平台可以获得新信息、学到新知识。

2.满足情感的需要。大学生是一个情感需求较强的群体。他们渴望与他人沟通情感,但在现实中又很少可以进行“面对面”式的交流,而网络传播则给他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结识朋友的方式。借助人人网的便利优势,结识新朋友变得更为简单。通过自己的好友,不但可以找到你们共同的朋友,还有机会认识朋友的朋友,轻轻松松就可以扩展人际交流的圈子。随着交流与沟通的不断加深,大学生们对于关爱理解的情感体验也就得到了满足。

3.满足自我确认的需要。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最高层次即是自我实现的需要。现实中这类需求很难得到满足,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则成为可能。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渴望展示的舞台,人人网让大众成为记者、成为作家。在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中,用户自我确认的效用得到了充分满足[5]。通过人人网这个自我展示平台,大学生可获得高度的自我认可和个性体现。

4.满足社会关系的需要。网络的出现为人际交往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它打破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这里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也能保证某种程度上的安全,而这在现实社会中是很难达到的。因此,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它提供的这种真实感,让用户得以在安全隐秘的网络氛围下建立起十分紧密的朋友关系。同时,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人脉资源通过人人网也得到了更为便捷的巩固与整合。

5.满足娱乐、缓解压力的需要。作为一个年轻的群体,大学生的私人空间日益狭窄,现代社会紧张的生活节奏在无形中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些压力一旦得不到舒解,就可能转变成心理压抑,因此及时找到一个宣泄情绪的途径对于大学生来说尤为重要。人人网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排解压力和焦虑情绪的极佳平台,帮助他们“逃避”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压力,带来情绪上的解放感。

(三)大学生从人人网获得的满足

1.人人网满足了大学生对于展现个性的要求。Web2.0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去中心化,对于年轻的大学生来说,彰显个性的要求日益凸显。人人网设置的各类组件如分享、应用、小站等适用于不同的受众,它本身并不会将这些组件强制添加到用户的首页上,用户在注册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来进行选择,这种自主参与的方式也恰恰迎合了大学生在网络中充分展示个性化的新要求。

2.人人网使大学生获得了群体归属感。人类的社会性通常表现为人们以群体的形式进行活动,因此,人们如果想要获得某种程度上的满足,都不能脱离一定的群体。群体是满足个人需要的重要手段,是个人信息来源和社会安全感的提供者,是个人自我表现的场所和手段[6]。在人人网上,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加入不同类型的小团体,在成为群体成员的同时,也就获得了相应的归属感。

3.人人网是大学生自我表达和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大学生往往具有很强烈的自由表达的愿望,并且渴望参与社会事务,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实践的平台。在人人网的讨论区,围绕着各种焦点话题,大学生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学生在自我表达和社会参与上获得了满足,反过来这也推动了人人网的发展。

三、结 语

尽管人人网的迅速流行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认大学生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受众即市场,人人网争取到广大的大学生群体,是它获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大学生在使用人人网的过程中也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满足。这两者密不可分,相互推动,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能向群.SNS:网络人际传播的现实化回归[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2]李游.SNS的传播学特征及价值解析[J].当代传播,2009(3).

[3]刘琰.关于“QQ”中“使用与满足”理论的初步调研[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9).

篇(5)

前言:新课标提出,“英语课程的学习是学生通过英语学习和实践活动,逐步掌握英语知识和技能,提高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的过程。因此,新课程下的英语练习应以学生为练习主体,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情感态度与审美价值观。”

1.练习应突出学习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从生活中寻找思考解答的灵感

1.1练习应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尊重他们的选择权与自。

新课程背景下的英语教学注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强调以人为本。因此,作业布置也应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有充分的选择权与自,选择最能施展自己才能的作业形式。利用课外时间,可布置一些贴近生活的练习,像课本剧表演、网上搜寻资料、课外调查报告、环境状况调查、搜集英语广告等形式。如假期里根据学生居住地划分合作单位,共同完成介绍当地名胜、编制英语报等大型合作项目。学生各尽其才,各负其责,主编、美工、排版、打字搞得有声有色,报纸内容精彩纷呈,报名各具特点,如“Happy English”,“English Rainbow”,“English Garden”等。在众多的活动过程中,从学生的需求、目的、兴趣出发,学生不仅得到了审美情趣和动手能力的培养,体现了学习的主体性,而且学会了与人合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将课堂上学得的知识内化为自主学习的自学能力,体验了集体荣誉感和成就感。

1.2练习应能突出生活的体验,培养学生的语言学习与综合应用能力。

新课程所提倡的“体验、实践、参与、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强调学生能用英语做事情”的要求,其作用是通过练习这一手段引导学生走出学校,走向社会、走进生活。作业内容要与现实生活有着某种联系,使学生能运用英语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即“做事”。让教材中所学语言材料从他们亲身体验中自然流淌出来,真正学以致用。这些作业都是根据教材中相关课文内容组合安排的,既可以使学生复习和强化所学知识,变机械抄写为有意义的参与,又突出了作业的实用性。生活化的实践性作业,目的是让他们快乐地完成作业,使他们在作业中取得成就感反作用于课堂学习,使学生形成学习的积极情感态度。实践证明,“生活化”的作业符合新的教学理念,能够引起学生的共鸣和兴趣,发展了学生的学习激情,扩展了语言实践的深度和广度,培养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语言综合应用能力。

2.练习应体现主体的情感交流性,培养学生具有鲜明的个性与鲜活思想

2.1练习应按照学生学习基础不同而布置不同的练习,缓解学生畏难心理。

无论哪种课型,课堂教学的最后一环节都是作业布置。教师带着鲜明的鼓动人心的情感完成最后“一笔”,能使学生“余情未尽,兴趣盎然”。如可以用“Let’s do Exercise 1,shall we?”“Please do the exercises if you can understand very well.”等充满感情的话语代替命令式的强硬的布置方式,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同时,作业可以设计为若干种形式,确定不同的要求或难度差异,让学生决定自己通过何种活动来完成,使不同水平的学生都能参与。而且要有意识、有目的地利用学生本身的有利条件,以利于个性化的发展。如讨论my family(father,mother)之类的话题时,要考虑到单亲家庭和生理有缺陷的学生,可让他们选择不同内容,以建立和维护学习安全感(情感的基本需要)。另外,作业的完成程度也要多元化,尊重差异,为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空间。教师应以鲜明积极的感情魅力去感染学生,解除他们心中的障碍,使他们欣然接受并积极完成作业,从而在师生之间拉起一条超越课堂教育范围的纽带。

2.2练习中要体现自我教育的功能,让学生发展自我、提高自我。

作业过程是学生再次接受教育、从中发现自我的得失过程。学生在完成具有情感教育意义的作业的同时,能渐渐受到熏陶和启发,养成明辨是非、勤奋苦练、颂扬民主等美好情感。如针对教材中“Why don’t men do a bit of housework?”的讨论题,可发动学生准备资料,阐述观点,第二天上课时进行讨论。这样,他们不仅复习了课文所授内容,还受到了传统的德育教育:我们应主动承担家务,减轻家长压力。另外,言简意赅、朗朗上口的谚语对学生也具有非常深刻的激励作用,可在平时以“一天一名言”的作业形式展示出来。如学期初,他们会勉强自己:“A good beginning is a half done。”失败时,他们会安慰自己:“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这些寓意深刻的谚语,让他们心灵得到洗涤,情感得到升华。凯洛夫说:“情感有着极大的鼓舞力量。”作业的情感性有利于创造一个宽松的心理平台,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为终生学习和发展打下基础。

3.练习应围绕评价的作用,能让学生能够感受到由练习而带来的成功,让他们尝到获得成功的喜悦

3.1练习应能让每位同学都能跳一跳摘到果实。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在学习上取得成功是学生精神力量的唯一源泉,它能产生克服困难的动力,激发学习愿望。”因此,让学生发现自己的努力以成果的形式呈现时,他们就能体验到成功的喜悦,这种体验作为一种自我欣赏会进一步强化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要善于发现学生作业中的“闪光点”,不失时机地给予表扬,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到自己的作业得到肯定,让他们获得成功的喜悦。成功感又会进一步转化成强大的学习内驱力,激发学生的自信和乐趣,使他们把英语学习当作一种快乐。

3.2练习还应该有教学反馈的作用,促进教学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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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学类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开创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唯物史观的发展

3.科学发展观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与实践

5.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的典型调查

6.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典型调查

7.社会转型期人们思想观念嬗变的调查与分析

8.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典型调查

9.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典型调查

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全面发展研究

11.网络社会中人们交往关系的变化与伦理道德的新课题研究

1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发展先进文化问题研究

13.封建迷信在一些地方泛滥的表现及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

14.加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教育经验和做法的调查研究

15.当代大学生人生追求的调查分析

16.当代青年个性化发展的调查与哲学思考

二,经济类

1.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调查研究2.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调查研究

3.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策研究4.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

5.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研究6.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研究

7.我国与周边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8.垄断行业改革问题研究

9.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10.债券市场发展与规范化研究

11.农民收入问题调查12.农民税赋负担问题调查

13.民间投资问题调查14.贫困大学生问题调查

15.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研究16.商业保险问题研究

17.地下钱庄问题研究18.公共事业民营化的案例研究

l9.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调查研究20.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发展调查

21.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调查22.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典型调查

23.积极利用外资优化外商投资结构调查24.金融风险防范与我国金融业改革研究

25.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典型调查26.农业产业化研究

27.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调查研究28.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29.城镇化的调查和分析30.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调查分析

3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32.新型工业化道路研究

三,法律类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问题2.宪法监督与宪法解释研究

3.法律赔偿执行难问题研究4.知识产权法研究

5.信息安全法研究6.电子商务法研究

7.政务公开制度研究8.新婚姻法实施后问题研究

9.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问题研究10.文化法制研究

ll.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l2.公司法有关问题研究

l3.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l4.法律援助的实践

15.公益诉讼研究l6.中国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对策

l7.新世纪新时期推进我国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l8.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现机制研究

l9."三农"问题的有关法律研究20.中国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

四,社会学类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调查2.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3.目前职业的社会声望研究4.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5.单位制度和社会归属感研究6.社会诚信度现状及其影响调查

7.社会公平感与纳税行为的关系研究8.新社会阶层的调查研究

9.就业方式,就业观念变化调查研究10.家庭保姆问题调查

l1.社区服务问题研究l2.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l3.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调查l4.妇女地位及妇女问题调查研究

15.当代社会变迁中消费文化兴起问题调查研究

l6.社会生活中中介组织的现状,成因及发展趋势

17.城市与农村生育观的差异,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

l8.农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调查

l9.农民对土地的意识变迁及其成因调查

20.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研究

21.城市中农民工现状调查22.公民的环境生态意识及其测量研究

23.大众传播中表达的价值观对受众的影响调查24.时尚的社会心理学研究

25.网络发展及其对青少年影响研究26.当代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与功能变迁调查

五,教育类

1.学校乱收费问题调查研究2.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

3.第八轮课改的跟踪调查研究4.中小学学生道德现状调查

5.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问题研究

6.现代科技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对策

7.推进素质教育的调查研究8.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调查研究

9.调整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调查研究10.我国远程教育发展调查与研究

11.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意义和途径方式调查研究

l2.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和心理素质的调查分析

13.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调查l4.加入WTO,留和教育的改革开放研究

15.从学生角度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l6.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与改革调查研究

l7.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l8.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大中小学教育

l9.民办教育发展典型调查20.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调查

六,管理类

1.电子商务在某一行业的应用调查分析2.科技企业的战略定位与组织设计

3.大型零售企业物流系统发展调查4.中国银行组织再造实践研究

5.我国私营企业二次创业问题调查6.中国家族企业问题调查研究

7.信息化对企业价值增值作用的调查与分析8.企业,组织,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调查

9.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与发展的调查与分析10.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11.企业在创新中发展的典型调查12.非法传销活动的调查与分析

13.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及其法制化,规范化调查研究

14.影响中国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调查分析

15.反腐倡廉的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16.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查与分析

17.政府绩效评估研究18.公共部门中人力资源管理调查与分析

19.城市化进程中的政府作用和行政改革研究20.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1.加入WTO后商会(企业家协会)现状调查与分析

22.电子政务建设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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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概念,提出要关注就业结构优化与调整。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所谓高质量就业,并不是满足“使有业者乐业”,而是进一步促使职业人各尽所能,在岗位上稳定就业、可持续就业。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不仅解决就业岗位有无问题,更要在较高满意度基础上实现就业,这样才能有更稳定的职业发展和更大社会贡献。在目前经济继续增长与新增劳动力增速放缓的背景下,连续几年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趋于稳定。但对高职院校毕业生来说,稳定就业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毕业生是否顺利就业,对口就业,高质量就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高职教育发展以提升就业质量为逻辑前提

就业质量是一个衡量毕业生在整个就业过程中就业状况的综合性概念,反映的是社会整体发展状况。从微观角度审视,就业质量包括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薪酬水平、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职业稳定性、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职业适应度及胜任度、职业发展信心、职业发展空间等因素;从宏观层次上探析,就业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式发展,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就业质量体现出学校办学与社会需求的联系,匹配和协调,它是总体质量和结构质量的具体化,更是教育质量的标志。高职教育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高职教育发展要以提升就业质量为逻辑前提[1]。高职学生的就业问题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就业的“量”即就业率;另一个是就业的“质”即就业质量。如果学生是高职教育的“产品”,那么学校就是“加工厂”,而就业质量则是检验“产品”的通用标准。毕业生就业率虽然是反映学校办学质量和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然而高就业率并不等同于高就业质量,就业率只反映了就业“量”的大小,没有体现出“质”的高低,不能全面、科学、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高职教育应从重视就业率向提升就业质量方向转变,努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二、影响高职学生就业质量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薪酬收入及社保待遇下降

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福利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关系到高职生抵御风险的能力、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感的实现,是高质量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反映了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的个人综合素质。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针对2013届高校毕业生开展的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显示,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2013届受雇工作毕业生中月薪不足2000元达13.25%,月薪3000元以下的专科生比例达50.82%。在社保待遇方面,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的情况不甚理想,其中有21.04%的人群没有享受到任何的社会保障,这与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保待遇水平相差很大一截[2]。大部分高职毕业生仍被企业看成廉价劳动力,使他们无法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所学,体现自身价值,从而影响了高职院校学生就业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高职教育虽培养了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但并不是高端技能型人才,在岗位竞争上体现不出优势,无法占据优质岗位。

(二)就业满意度较低

就业满意度是大学毕业生对于职业的期望、认知在实际就业后的一种主观上“满意”或“不满意”结果。就业满意度反映了毕业生的一种价值追求,是他们职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就业质量的具体体现。就业满意度主要包括福利待遇、人际关系、晋升机会、工作挑战性、学习培训机会、就业压力等方面。高职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对于了解高职学生的就业目标和提高就业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据调查显示,2013届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受雇工作毕业生的就业满意率为76.29%,这一数据虽然高于全国平均点,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对目前的就业状态不满意。从调查数据来看,毕业生对当前就业状况不满意之处主要集中在薪酬待遇(41.08%)和不符合职业发展规划(18.92%)[2]。

(三)专业对口率下降

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专业对口率可以看出高校人才培养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毕业生所学知识是否为工作所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保证毕业生个人职业长远发展的前提。然而从调查中发现,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2013届受雇工作毕业生的就业专业对口率仅为57.6%,大学毕业生自愿选择与专业不相关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专业工作不符合自己的职业期待”及“迫于现实先就业再择业”等[2]。有些高职院校专业没有随着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一些专业连续招生,供大于求,导致学生就业困难。另外有部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追求短、平、快,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差异使毕业生较难找到本专业的就业岗位,专业对口成了奢求,很多毕业生只能放弃专业,另谋生路。

(四)职业适应性及胜任度不高

提升高职毕业生质量的关键在于提升企业对毕业生岗位的适应性及职业发展潜力的任可度。职业适应性,是指毕业生对所从事工作的适应程度和自我感觉,主要从学生到员工的身份转变后的心理适应能力。通过职业胜任度分析,可以看出毕业生在工作中的职业能力水平、职业目标和方向、职业潜力。职业胜任度,反映的是毕业生能否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的程度,包括岗位适应度、岗位胜任度、职业期待度等方面。通过职业胜任度分析,可以看出毕业生在就业中的职业能力水平、职业目标、职业发展潜力等。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2013届受雇工作毕业生在“最初入职的半年内心理上能够完全适应其工作”仅占16.42%,“不适应其工作”占24.14%。在职业胜任度方面,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2013届受雇工作毕业生中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当前的工作”仅占37.38%[2]。这说明高职毕业生对职业岗位认识不足,在校缺乏实践职业岗位的锻炼和体验;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力不从心,双师型教师占比还不高,企业兼职教师则更少,一大批依托职业、岗位的要求而设计的课程很难在课堂批量实施,这都影响了高职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及岗位胜任度。

(五)流动跳槽频繁,离职率高

离职率是企业用于衡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及员工职业稳定性。浙江省高职高专2013届毕业生待业者参加工作情况的调查中,工作后离职占81.26%,这一数据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十个百分点,说明毕业生择业的心态与离职的选择都有失理性[2]。引发过高离职率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现在有相当部分大学生自我认知偏高,而对社会现实认识较少,过于理想化走上工作岗位,一旦两者之间形成反差就会形成强烈的落差。另一方面,现在90后毕业生自我主体意识强烈,当工作后却找不到当初想象中的那种感觉,便产生厌倦,盲目地怪罪于现有工作,希望通过跳槽去追寻当初的美妙感觉。90后高职毕业生频繁地换工作,这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提升高职学生就业质量路径的实践与探索

进入“十二五”以来,时代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新要求。高职教育应重新寻求自身发展逻辑和定位,适应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高就业率的同时提高就业质量是目前高职院校共同的目标与使命。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以“专业成才,精神成人”的办学理念,以“建设心目中理想的学校”为共同目标和价值取向,在对高职教育办学理念的认知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学业、产业、就业、创业“四业贯通”的特色建设目标,在提高高职学生就业质量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与实践。

(一)专业适应市场

高等教育要与国际接轨,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教育要紧密结合市场发展需求,特别是地方经济产业的发展需求。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是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依据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对专业结构进行优化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提升的保证[3]。高职院校要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深入开展研讨式专业剖析,明确专业建设目标与方向,及时调整专业方向,使专业结构日趋合理,目标岗位更好对应职业岗位。在专业课程设置中,与市场需求接轨的同时,应全面、科学地制定教学内容。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不断根据市场需求,加强专业能力、适应能力和求职能力的培养,缩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认知差距,提升高职学生就业层次与能力。

(二)提升职业成熟度

职业成熟度是个体对从事职业的认知程度,是个体职业决策时所需条件的知晓程度及选择的现实性和一致性程度。高职学生职业成熟度的高低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学生的职业认知、职业选择、职业发展、工作绩效[4]。高职学生职业成熟度越高,职业认知和职业能力就越强,在应对复杂岗位的专业能力以及复杂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就越强,反之亦然。高职院校应从学生职业认知和职业能力两个维度为逻辑起点,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分析与研究学生职业成熟度状况和职业成熟度差异。特别是从心理学层面,提高学生职业决策自我效能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指导、职业教育和职业干预,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情感和态度、职业价值观、职业忠诚度。研究学生职业成熟度之间的差异,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策略,帮助高职学生提高职业认知和职业能力水平,为毕业后提升就业能力与就业质量夯实基础。

(三)“校企”深度融合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以职业为导向,利用学校内外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把课堂教学为主的学校教育和直接获取实际经验的校外工作有机结合的模式[5]。这种培养模式使学生提前适应企业的员工生活,有利于增强就业竞争力,提升学校教育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将企业项目纳入课堂教学,让学生在课堂上成为“一线设计师”,学生拿到实际项目后,分组开展调研、项目设计、项目开发,项目方案完成后由企业选用并投入生产。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1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04个,设立依托于各专业的工作室17个,开展社会服务项目300余项。学院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筹建面积近6000平米的“校企合作创新工场”,与绍兴飞梭纺织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飞梭产品研发中心以及与绍兴市嘉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校内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校企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

(四)创建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

着力提升学生顶岗实习质量和就业适应性,需要真实的职业环境和对口岗位训练功能的场所,拥有突出职业岗位教学内容,能够按照技术领域和岗位要求进行真实训练,项目制教学和案例教学,教、学、做、导为一体的职业体验实训教学平台[6]。从2007年开始,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先后投资在杭州滨江、宁波北仑、绍兴柯桥创建了三个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已成为创新顶岗实习与就业服务新载体。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是在生源相对集中、产业相对集群领先地区创建的集实训、实习、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所在地企业参与,教师全部来自企业,教学内容都是来自行业企业的实际项目和案例。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创办以来,已有超过15000名学生在职体中心实训和在周边的相关企业顶岗实习。学生通过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实训,学生对企业的运作有了更深入了解,通过这些真实的职业环境和对口岗位训练,提高了学生的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度,提高了学生就业质量。

(五)完善就业与创业教育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就业与创业教育服务体系,就业指导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对不同年级学生提供全程一体化的就业指导服务,结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激发学生职业规划自主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和职业观,提高学生就业与职业能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符合时代的要求。自主创业不仅能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而且扩大社会就业面,提升社会财富增量。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创业工作,设立创业园和“创业基金”;大力实施“创业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实践并不断完善创业课程、创业研究、创业论坛、创业孵化、创业和创业联盟“五位一体”创业教育服务体系;成立“创业学院”,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开放式、相互渗透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多年来,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前后有100多家学生创办的企业经学校创业孵化成功走向社会,创业与专业关联度高,创业教育已成为专业教育的应用和延伸,创业项目成为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创业教育已从粗放型创业实践教育向培养“专业+创业”结合复合型人才战略转变,实现学生“专业实践”与“创新创业”的有机耦合。通过多层次、立体化就业与创业教育体系,为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丁金昌.高职院校需求导向问题和改革路径[J]. 教育研究,2014(3):61―66

[2]施建祥.2013届浙江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R].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3

[3]李晓萌.提升大学生就业质量的路径[J].教育与职业,2015(19):49―51

[4]陈江.高职学生职业成熟度理论模型与实证研究[J].职教论坛,2015(08):49―51

[5]邱开金.高等职业教育中学业与职业要相互融通[J].职业技术教育,2011(27):42―45

篇(8)

关键在于,我们所获取的典型群体都大大超过10%,这种趋势的继续或改变不仅能影响我们作为单体的财富曲线,也会引导这个国家的财富走势。

中国人仍旧崇尚节余,痛恨负债

69%的受访者资产大于负债,70%的受访者(净资产>0)的负债率低于40%。67%的受访者节余的资金在税前收入的占比超过10%。17%的人群可以肯定是财务不健康的,他们表示自己的资产为负――除了那些还没有弄清楚自己资产状况的人们,其他的83%几乎都拥有良好、甚至太好的财务状况。按照中国的传统。大部分人都小心翼翼的保持对债务的谨慎,在那些有债务(以房贷、车贷为主)的人群里,四成的人负债率低于10%,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咱们的资产过于安全了?

虽然现在“月光”横行,但节余仍旧是我们理财的主流方式。恭喜这67%的人们,你们很明智,在第一桶大金子之前,节余是必经之路。

工资最可靠?

70%的受访者的收入来自于稳定的工资薪酬,而且。没有其他来源。分享一个极端的例子,财技不错的kenneth在31岁的时候开始每天工作不到六个小时。在赚到了足够的本金之后,稳健的股市操作能让他每年享受到15%―20%的收益。而每年收益等同于北京CBD地区一位高级白领的年薪。靠稳定单一的工薪收入过活的人不妨参考一下,多元的收入会让你的财务状况更稳定。

我们不投资!有错吗?

这两类典型的金融资产分配形态几乎一样多:全是投资与存款各半,分别占比为31%和34%。几乎不投资的人两倍于投资老手,前者比重为4.3%,后者为21%。

家庭的资金链会断裂吗?

29%的受访者在财务上可能存在流动性问题。

37.9%的受访者的流动资产只能支付三个月的生活。企业的现金流有时候关乎生死,对个人(家庭)而言。流动资产也同样重要,流动资产是指随时可以变现的资产,包括:现金、活期储蓄、货币市场基金等流动性高的金融资产。流动资产与负债、支出的关系往往能反映出一个家庭的现金流状态。

投资态度普遍谨慎

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现谨慎,59.4%的人认为行情叵测,现金为王,而68.75%的受访者表示目前只会少部分用于投资。

关于风险认识的两个矛盾

47%的人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信,但74%在遭遇亏损时情绪不佳,甚至睡不着觉。仅有6%的受访者重视并认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对于那些认为自己能承受风险的受访者来说,主要理由来自于“稳定的收入”。关于风险。略微极端的受访者只占少数,8%的人认为自己完全不能承受一点风险,而9%的受访者觉得自己非常能承受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人(占47%)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比较自信,但与实际的投资状况存在矛盾,回顾关于投资状况的调查,绝对多数人目前非常谨慎。

尽管我们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自信,但在另外一个问题中泄露了内心隐秘。74%的受访者表示,遭遇亏损时或多或少影响心情。只有26%的人不会波动影响,其中大约一半的受访者能积极总结教训。

关于投资习惯

大多数受访人并没有考虑过清晰的“投资目标”,只是为了保值增值,而不是一个明确并可以量化的目标,持这一观点的受访者占比高达87%。

你是波段投资者还是趋势投资者、抑或长期投资?这三种类型的占比不相上下,各占34%、31%、35%,对于多久算长期投资这一问题,受访者的意见分歧不小,绝大多数(超过72%)认为2-5年就可以算作长期投资,但一般而言,长期投资能穿越周期跨越牛熊,2-5的积累未必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你的收益期望与能容忍的亏损不太匹配

在盈利和亏损面前,能保持理性仅占3%,而面对盈利和亏损,受访者则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希望盈利10%-40%的受访者几乎比能容忍亏掉10-40%的多出了一倍。

消费状况调查结果展示

关于每月支出占收入的比重

我每月花费占收入的40%以下:(377%)

我每月花费占收入的40-60%:(17%)

我每月花费占收入的60%以上:(46%)

最大支出项目是购物

每月支出最大的项目是购物(占比58.3%),其次分别是吃饭25%、偿还贷款8.4%、其他8.3%

个人家庭的恩格尔系数

每月食物花销占总支出的0-40%:(78%)

每月食物花销占总支出的40%-50%:(17%)

每月食物花销占总支出的50%以上:(5%)

投资性收入与支出的比例

月投资性收入与月消费支出的比例超过1的占比27.4%,小于1的占比为68.5%,等于1的占比4.1%。

保费支出占比

保险费用支出占全年总收入的百分比低于10%的占比45.4%,超过15%的占比37.2%,在两者其中的占比17.4%。

消费模式

消费随心所欲与每月趋于一致的消费者比重不分伯仲,分别为47.9%与52.1%。

让您幸福健康地实现财富自由

M请您谈谈对当前国内个人财富管理市场的看法。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个人财富积累已蔚为可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理财。但是,中国^在财富管理之路上才刚刚起步。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对中国人的财富观念也是一次深刻的洗礼。目前,中国的投资者已经逐渐预备了鲜明的投资意识和投资动机,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很多人在投资理财方面存在着不少误区,这一方面与当前中国人的整体经济实力和理财市场的发展阶段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中国人财商教育意识的淡漠分不开。

M这也是招商银行为什么要法起此次调查的初衷吗?

没错。此次调查报告的编撰正是招商银行推进国民财商教育的一次新的尝试,作为一家有责任感的银行,我们不仅关注客户的财富,更关注如何让客户幸福健康地实

现财富自由。带着这一愿望催生出来的强烈使命感,招商银行凭借丰富的理财经验和客户资源联合贵刊发起此次调查,是希望通过对中国人的理财观念和理财行为的研究,发现我们目前在财商方面潜伏的缺失和误区,呼吁全社会关注“财富亚健康”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为下一步参与构建国人的健康理财生活找准方向。

M 那么请问接下来。招商银行将在促进中国人的财富健康方面做出哪些行动?

我们继成功举办前两届“理财教育公益行”之后,计划于今年启动“2009年招商银行第3届理财教育公益行”大型活动,配合丰富多彩的系列相关活动,开启一次传播财富健康理念的绿色之旅。在今后的岁月里,招商银行也将坚持不懈地以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向不同投资基础的投资者普及投资理念,提升投资水平,为协调社会的发展几步,使广大投资者都有能力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力尽我们的责任。

相信大家在看到慢慢一页的各类人群理财行为之后,会深吸一口气,原来理财健康也这么多指标。那么,到底什么是理财亚健康?哪些人处于这种第三状态?他们的行为通常是什么财富亚健康。

本刊将其定义为“介于财富安全与危机之间的一种理财管理水平低下的状态”。具体来说,就是指人们的财富虽然没有出现危机。到达入不敷出或资不抵债状态,但理财手段和方法中已经有危害因子或危险因素的存在。这些危害因子或危险因素,就像是埋伏在财富中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因为外界的导火索(如金融危机等)而点燃爆炸;或像潜伏在财富中的毒瘤,缓慢地侵害着人们的财富价值,如不及时清除,就可能导致个人财富危机。

“负债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虽然70%的人负债比率低于40%是值得欣慰的,但我们仍不能忽略那30%的人群――接近三分之一的人绝对不是少数一高负债比率无疑会让他们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没错,该族群就是眼下辛劳的“房奴”“车奴”们。如前文所说。负债比率=总负债,总资产,我们也可以用每个月的偿债比率来衡量:偿债比率=每月债务总额/每月净收入总额。这两个指标都不应该超过40%。一个家庭能够负担多少债务应当根据家庭的收入情况来决定。如果为了让自己的房子、车子一步到位,超过家庭实际支付能力去盲目贷款,则会严重影响家庭生活质量。更悲惨的情况是,遭遇金融危机有可能使收入减少而影响还债,被加收罚息直至被银行冻结或收回抵押房产。负债的亚健康状态可以说是比较严重的一种,切身体会的人感慨着:“生活水平不能再低了,出门不敢打车了,吃饭不敢请客掏钱了。连看电影都改在家了。”

没有足够的钱可以理

很多人说,我其实很有理财观念的,只是没有钱可以理。其实现是一种亚健康状态,没钱可理,那等到退休了花什么?只靠社保养老金肯定会让你的生活质量急转直下。33%的人节余比例低于10%,我们可称之为“月光族”,而消费比例高于60%的人有46%之多,主要人群为年轻人(20-30岁)。很多年轻人在调查中表示其收入=支出,完全没有节余,一旦发生财务危机则很难应付。而消费的绝大部分是购物,大部分人的食物开销低于40%,我们的开支还是有很大一部分节省空间的。从攒钱理财的角度来说,当然节余比率越大越好,消费比率越小越好,不过现代人不提倡“月光”,也不能只攒钱不消费,要保证生活质量与情趣,将消费比率控制在40%至60%,节余比例达到20%-40%攒钱和享受生活兼顾。这才是真正的健康快乐理财。

“没缸工资没法活”

又是70%的人群,但是这次的数字是存在亚健康某症状的:收入单一靠工资,财务自由度低下。此种亚健康状态是隐性的,工作稳定时不会有所影响,但是一旦发生特殊状况,收入中断,其个人和家庭都很可能会因为没有资金来源陷入瘫痪状态。财务自由度是家庭理财中一项很重要的指标,财务自由度=投资性收入(非工资收入),日常消费支出,最好大于等于1。若一个人靠购买基金和炒股的收益加上存款利息完全可以应付日常支出,工资可以基本不动,即使辞职或失业也不会对生活带来太大影响;反之,生活状态将受到工作很大的影响。

“我不知道怎么投资”

这可以说是投资中最大的潜在问题。人们的投资比例不是过低就是过高。受访者中该比例处于台适值域的仅占34%,甚至有43%的人群该比例不足10%。而大多数人(87%)只是简单地抱着“赚钱”的想法投资,并没有清晰的理财目标。净投资资产与净资产比越高,说明家庭的投资越大,可能得到回报率越高。

“没有工资也不怕”与“没有工资活不久”

假如你有10000元活期存款,每月支出为2000元,那你的流动性比率为5,也就是说一旦遇到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则完全可以至少应付5个月的日常开支。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每月支出,流动性资产可以是现金、活期存款、货币基金等,能迅速变现而不会带来损失的资产。家庭该留多少流动资金?流动性比率在3-6中间比较合适。我们看到,流动性比率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态势:流动性比率过高,大于6的约占38%,或者流动性比率过低,不足3的有37.9%的人群。流动比率过高,影响家庭理财收益的增长速度,这种现象在高收入群体中较为普遍,很多人有了高收入但因为太忙却不去管,尤其是单位福利好的,支出占收入的比例少之又少。流动性过低,容易引发财务问题。

“保障与我无关”

数据显示,家庭保障不健康的占45.4%,其保费支出比例低于10%。家庭保障不足是家庭理财常见误区之一。保险也是在发生意外情况后维持家人生活水平的保证。超过15%的保费支出的人群也不少,超过30%,这部分^保障过于充裕。基本为高收入人群。可能由于风险防范意识强及出于提高退休后生活水平、做好遗产规划等的考虑。由于对于理财的认识不足,和中国国内个人财富管理行业的不成熟,使得部分理财规划没有了其针对性和服务性,再加上很多人由于不完全的信息而感觉理财效果不如预期,从而产生了抵触情绪。

亚健康症候群众生相

月入5万元的“穷”人

月收入5万的王女士,是留美医学博士,现任企业高管;爱人赵先生月薪2万。家庭生活无忧无虑,她从来不用担忧孩子教育、自己的养老等问题。那么,她的家庭财务状况就真的很健康吗?当然不是!王女士的家庭财务存在严重的“亚健康”症状。

病情描述:

王女士每月为家里支出的费用高达一万元以上,这些费用占她收入的30%以上,其中除了日常开销外,服装费用占了很大的比例。其实,王女士有着女性典型“血拼”一族的所有特征。由于高薪厚职,有三四张不同银行的VIP信用卡,她学会了美国人的习惯,先花“未来钱”,每月都几乎花光她自己的工资,完全没有节俭消费的观念。

招商银行理财师诊断书:

现在的问题在于王女士没有积蓄的习惯,也就没有可以用来达

成财务自由的资产。而她没有积蓄关键在于她没有一个正确的理财观念。在行动中,王女士要循序渐进的开展理财规划。如果还是按照自己的消费观来生活,家庭的财务问题会更加严重。在财务上,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a合理使用信用卡

b储蓄收入的30%

有了房子却没有生活

韩飞一家是比较典型的房奴,夫妻两人月收入8300元左右,每月要负担两套房产的贷款共4600元。为了不至于“月光”,两人婚后不断尝试压缩生活类开销,每月的基本生活开销从3000元下降到了现在的1500元左右。但是,仅靠压缩开支并不能消除家庭财务隐患,拮据的生活让夫妻俩不敢要孩子,也不敢失业,虽然有了房子,但是却一点也没有安心的感觉。每天只能忙碌的工作,无法享受生活。

病情描述:

韩飞之所以有穷忙的感觉,主要是因为家庭负债压力较大,同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较差。

目前韩飞一家的流动性资产有近10.4万元(3万现金和活期、2.4万股票、5万基金),这些钱是可以随时变现,但是遇到家庭的财务危机还是不够。他们负担房贷支出比例是55%(可负担房贷支出比例=每月还贷款/每月家庭收入总额×100%),一般理性合适的可负担房赁支出比例是30%左右,最多不超过35%。居于这两个方面的顾虑,一旦韩飞和他的爱人出现工作上的变动及健康方面的问题,或者其他一些需要资金的情况,家庭的经济状况就会非常拮据了。也就是说,韩飞和他的爱人在很长时间内,不能随意的变动工作,而且要保证现有的收入水平不变化;不能得一些重大疾病,不能在投资上有任何决策失误。否则就会面临诸如房贷偿还、衣食起居方面的困难。

招商银行理财师诊断书:

建议减少家庭固定资产比例,提高流动资产的比例,从而达到缓解现金资金紧张带来的诸多问题。另外提供适合韩飞的投资理财产品,并且把资金合理的分配到各个不同功能的理财产品上。

a房产有效性最大化:

方案1:将小房子出售

方案2:可把小房子出租

b对于每月的净收入结余部分,拿出一部分,比如1000块作基金定投,剩余900块买货币市场基金或短期纯债基金。这样的分配比例同时满足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双重需求。

年轻人,钱酲酲!

徐锋和太太结婚不久,两人月入1万有余,下面是他们的家庭资产状况表:

病情描述:

徐锋家资产状况尚可,资产负债率为39.5%,主要是由于新房按揭贷款所致,旧房贷款已还清。净资产流动比率53.26%和储蓄率53.26%都过

高,其中主要是53.26%储蓄率过高,大量资金闲置。生息资产只有银行存款而已,资金的利用率太低,从徐先生目前年龄看来,这样的比率意味着家庭在投资方面有很大的规划空间,目前资产的盈利能力不足。

招商银行理财师诊断书: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应该采用不用风险的投资规划方案。人在家庭的不同财务生命周期,具体以退休前和退休后来作分界线。徐锋的主要问题在于投资过于保守,大量资金闲置,由于徐氏夫妇都较年轻,按照一般投资规则,可有大于70%的资金投入在有较高风险的资产中,以此获得未来的较高收益,提高财务自由度和资金利用率。

别被幸运光环晃了眼

还记得《钱经》曾经报道过的一对幸运夫妻吗?他们2005年开始投入股市,收获颇丰,两人甚至把房子卖了来炒股,居然在2007年10月股市从最高点回调的时候撤出资本市场,获得了近100%的收益。充满信心的夫妻俩在2008年后又拿出55万杀回股市,结果之前在股市打拼中赢利的一半已被深度套牢,目前市值尚不足20万。事实上,之前一直笼罩在幸运光环下的这对夫妻正是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家庭财务和资产配置方式隐藏着不容忽视的“亚健康”风险。

病情描述:

好高族的一大典型特征是把理财全部等同于投资。他们追求高回报,却也担负着高风险。本世纪初不少中国人倾其毕生的储蓄,投资于股票市场,而后深陷深渊,财产贬值无法回收,随后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之所以会这样做,很大原因是他们将个人理财片面理解为“理财就是生财,让财富增值,赚钱是第一位的”,从而滋生急功近利的心理。我们可以看到,持有此种思想的人群在中国占相当大的比重,所以会出现像上述买房炒股的情况,这是“亚健康”中几种症状中最危险的一种。

招商银行理财师诊断书:

结合夫妇二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预期收益率,理财师认为最适合沈巍家庭的投资策略是50%的固定收益和50%的成长性投资。而目前沈巍夫妇要注重提高投资比重,具体来说,可以将家庭总收入的50%也就是35万用于投资,考虑到之前在股市和基金中尚有20万市值,因此可用于投资的资产实际约为55万,其中的25万可用来购买固定收益型的债券或者债券型基金用于资本的稳定增值,而其余的10万元可考虑买人黄金,这样的一种资产配置很好地平衡了单一投资品种的风险,同时也具备了资本增值的潜力。只要沈巍夫妇在坚持长期持有的基础上遵循投资相关规律,相信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最后一点不得不强调的是。投资固然重要,但不是生活的全部。

医生,找人看看财务病吧!

谁会想到。平时给病人带来健康和生命希望的医生。在自己家庭的财务规划中其实存在很多亚健康症状?其实。随着就业环境变化、医疗纠纷增多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一直被认为是高收入、高社会声望的医生其实普遍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张医生作为一家北京三甲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他在努力工作、治病救人的同时。由于大环境的不确定,心中总是对未来存着一种恐惧感。但是。对风险特别敏感的张医生除了买了很多保险外,却从不涉足其它的投资理财工具。他不相信通过找理财师能解决自己的忧虑。

病情描述;

在访谈的过程里,我们发现张医生一家非常具有“忧患意识”。虽然自己收入不低,妻子又是公务员,有稳定的收入,但是他们还是担心未来退休后的生活。这种恐惧投射到财务上就表现为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但是当问到“您觉得自己需要多少钱才会安心”这个问题时,张医生似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由于职业的原因,张医生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场面,对于生老病死的人生风险自然特别有感触,所以夫妻两人都在保险上花了不少钱。但是这些保单多为寿险和投资型保单,而且居然没有一份重大疾病险。1年近4万元的保费,超过了家庭年收入的10%,承受高昂保费的同时,家庭保障却没有实现全覆盖。由于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夫妻俩仅靠保险积累养老金,除此以外,很少尝试其它的投资理财工具,使得资金效率大大降低。

招商银行理财师诊断书:

由于对理财的认识不足,以及中国个人财富管理行业的不成熟,使得不少人像张先生一样,对专业理财顾问的评价还持有保留态度,从而排斥专业理财师。其实他本身有非常强烈的理财诉求,但是得不到专业的引导。

其实缺乏明确的理财目标是张医生没有安全感的一个重要原因,需要通过专业的理财规划让他有一个清晰的方向,摆脱以前那种模糊的、莫可名状的财务焦虑。同时让他明白,只要调整资金分配,实现财务自由也是很有可能的。

财富亚健康简单自测

如果以下的题目你得到了若干枚“对”。你就需要考虑一下如何摆脱亚健康的状态了。

我没有理财概念,更别提理财规划了。

我每月大部分钱都用来还贷了。

我每月赚多少花多少,从来不存钱。

我每月的收入基本上只有工资。

我一旦失去工作就准以糊口,生活质量将大幅下降。

我的闲钱很多,不工作也无所谓。

我基本上只存钱,不投资。

我只投资一种金融产品。

篇(9)

无独有偶。1977年德国学者荷恩慈(Heibz)从皮特斯(Peters)的研究资料中发现:在67个再审程序中的精神鉴定案件中,有错误诊断结果的,第一次有48%,第二次有4%;有发现错误结果的,第一次有60%,第二次有24%;在第一次鉴定中发现,有一半以上的鉴定中,鉴定人对被鉴定人存在偏见,因而倾向于归咎不利的判断。⑥中外精神病鉴定存在的这些带有共性的问题,“使我们联想到:如果精神病学是人们需要的一门科学,而它又是一门多么靠不住的科学呀?”⑦同时,还触发了人们对精神病鉴定如何才能回归科学以及建构何种司法鉴定制度才能使其为司法活动提供可靠证据等法律问题的重新思考。因为这些问题不仅关系着精神病医学等实体性问题的科学性,而且还涉及精神病鉴定的启动、重新鉴定以及鉴定意见采纳等一系列影响程序公正的问题,其复杂性远非其他鉴定类别所能比拟。目前,在我国《精神卫生法》、《精神疾病鉴定实施办法》制订之际,尤其是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的专门规定和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特别程序的实施,研究精神病鉴定问题,对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从司法实践中存在精神病鉴定争议较大的20个案例出发,寻找精神病鉴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旨在为正在进行的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执行、精神卫生立法以及其他精神病鉴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参考性建议,希冀通过精神病鉴定制度的完善以提升精神病鉴定的可靠性与可信性,进而使精神病鉴定能够为诉讼活动提供坚实的证据。

二、刑事案件涉及精神病鉴定的实践考察与分析

我国《刑法》之所以将诉讼中有关精神病问题的判断规定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其原因不仅在于精神病鉴定应当由具有资质的精神医学专家来诊断以及通过精神医学的先行判断来解决精神病对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存在何种影响,还在于借助司法鉴定制度的桥梁来解决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或者大小这一带有技术性的法律问题。由于我国精神病鉴定制度未能与诉讼制度、证据制度进行有机衔接,致使这一解决法律问题的制度本身颇具争议,其司法实践中中正面效应有限,容易在当事人(控辩双方)乃至司法与民意之间引发分歧,以至于这一解决精神病问题的专门制度成为舆论追问与专家声讨的焦点。本文从众多存在分歧的焦点案件中选择了涉及精神病鉴定的20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对其涉及鉴定的具象问题进行梳理与分析,从中窥视出隐藏于背后的带有规律性的共性问题。

(一)刑事案件涉及精神病鉴定的基本现状分析

精神病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争议主要集中在鉴定启动、重新鉴定以及不同鉴定意见上。本文基于精神病鉴定对诉讼的影响与制约关系以及研究的需要,对实践中的鉴定案件未按照上述问题的顺序予以安排。从表1精神病鉴定的现状中发现以下问题:

(1)职权机关对精神病鉴定主要基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明显“异常”或者其作案动机存在难以解释的“疑惑”等情形而启动。前者占全部案件的60%;后者占40%。精神病鉴定一旦在侦查阶段启动,在后继的、审判程序中均会引发鉴定意见不利方申请或者职权机关决定重新鉴定。也就是说,精神病鉴定一旦启动,无论是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人要求的鉴定还是职权机关依职权指派的鉴定,均会引起鉴定争议,并致使后续鉴定多为3次以上。在多次鉴定中,职权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占60%。这一现象反映出职权机关较为重视精神病鉴定问题,也折射出借助多次鉴定来寻求确定性结论,以此来验证自己决定鉴定的理由以及摆脱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异议的不断纠缠。这种多次的重新鉴定没有任何法律理由的约束,也没有任何法律条件的限制,鉴定的启动因无法定规范遵循,在实践中表现出较强的任意性。从中还可以发现,职权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怀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存在精神病而作出鉴定的,其精神病的鉴定意见与其启动鉴定前的怀疑具有一致性,精神病鉴定成为验证办案机关推测或解决办案人疑惑的重要手段。

(2)从多次鉴定的结果来看,前后不一致的鉴定结果占100%。第一次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占全部案件的80%;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仅有张林发公司杀人案一件,占全部案件的20%。第二次鉴定结果与第一次鉴定结果不同的占50%;第三次鉴定结果不同于第二次鉴定结果的占80%。这种比例关系似乎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某省检察机关统计的数据对此有一定的印证性。其统计表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13件精神病人犯罪案件中,有6起案件作了2次以上精神病司法鉴定,占案件总数的46•2%。其中,有5起案件鉴定结果不一致,占重复鉴定案件数的83•3%。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能还要进行2次、3次鉴定,产生的鉴定结论多包含了3种结果。⑧在3次以上的鉴定中,存在有无精神病鉴定结果分歧的占40%;鉴定结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比例分别为20%、50%、30%。一般来说,当被鉴定人两次鉴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后,第三次鉴定则会给出一个“折衷的建议,减轻被告的责任”。⑨这种多次鉴定产生的不同鉴定结果主要集中在刑事责任能力的确认上,很少涉及有无精神病的认识与判断问题。

(3)在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还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案件上,如果被鉴定人存在精神病,其受害人是其亲属或者熟人的,鉴定结果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受害人是其亲属或者熟人以外的人,则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如在2006年广东省黄文义“12•28佛山灭门案”中,尽管黄文义的临床表现不符合任何特定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仍被认定为“待分类的精神病的临床特征”,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在精神病不影响辨认能力的情形下,对控制能力评定多基于非精神病因素来考虑。在多次鉴定中,精神分裂症易于产生不同的鉴定结果,其中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占80%;被评定为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占20%。

(4)在鉴定结果存在不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选择折衷的鉴定意见,即选择“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选择结果占全部案件的60%。表2精神病鉴定所呈现的基本情况为:(1)当事人申请鉴定存在足够证据的,尤其是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职权机关一般会接受鉴定申请并决定进行鉴定。尽管《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当事人鉴定的申请权,在实践中并未因此受到限制。当事人单方申请鉴定的,初次鉴定结果一旦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时,当事人均会再次申请重新鉴定,职权机关一般不会启动重新鉴定,并以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充分或者证据不足驳回重新鉴定的申请,上级法院发回重审要求重新鉴定的除外。在“上海杨佳袭警案”中,辩方在审前程序申请初次鉴定的结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辩方在审判程序中提出杨佳曾在山西受过殴打导致轻微脑震荡的颅外伤,而医学证明颅外伤有可能导致精神出问题,法院仍以理由不足以及“未见异常”为由驳回重新鉴定的申请。(2)鉴定机构以“无精神病”或者“精神正常”作为评定“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依据的,占缓刑是社区刑罚的基本形式,对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行刑人道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近些年来,缓刑适用率不断上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但是,缓刑适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缓刑适用标准的不明确,导致社会上不少人对法院产生了怀疑,质疑其缓刑判决的公正性。《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缓刑适用标准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个标准过于笼统和模糊;《刑法修正案》(八)将原有标准进一步明确,将“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作为缓刑适用的标准。立法者的意图当然是尽量避免模糊的法律语言,但这个标准仍然不够明确,值得进一步研究。

一、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08-2010年缓刑适用的司法统计

(一)研究目的

我们之所以选择“缓刑适用标准的完善”作为研究的主题,其要旨在于如下原因:

1、立法语言的模糊性与司法裁量的具体性之间的矛盾。我们经常指责立法语言过于模糊,譬如说“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在实践中无法操作。但坦率地说,立法语言无论多么具体,永远都带有模糊性;更进一步说,语言本身就具有模糊性,有限的语言对应无穷的具体事实,决定了语言的模糊性不可避免。因此,与其指责立法语言的模糊性,不如通过对司法实践的总结,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对模糊的立法语言进行合理解释,以期获得较为具体的适用细则。

2、司法适用标准的不统一与公正原则之间的矛盾。我们尽管期望通过解释来获得相对确定的规则,但由于全国性司法统计工作的落后以及量刑不公开的现实,导致各地适用缓刑的标准不统一,甚至在同一个法院,同样的量刑情节在不同法官主导的案件中所具有的价值也不相同。例如,未成年人是司法实践中适用缓刑的主要情节,但有的法官将未成年人作为单一情节,有的法官却要求将未成年人与所犯罪名结合起来判断。此处并非指责法官的职业素养,而是指同样的量刑情节在不同的案件中不能获得同样的结果,需要详细阐释,避免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的不当怀疑。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实地调研,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缓刑适用标准,并对此展开详细讨论,以获得比较客观的研究结论。

(二)司法统计数据的来源

由于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司法统计工作机制,因此笔者所得的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08-2010年的司法档案进行的统计结果,同时,辅之以部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2009年二审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进行补充说明。在此,对司法统计数据的来源进行如下简要说明:

1、研究的样本。在笔者2010年的调研文章《论没收财产刑的改革与完善》中,部分专家就提出研究的样本不具有典型性,因而得出的结论未必妥适。本次调研,主要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的司法档案作为统计样本,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上述问题。但基于(1)司法统计工作的难度与所耗费的时间与精力;以及(2)涪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档案的典型性,笔者仍然选择了以点带面的司法统计数据来源。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作为绵阳市老城区法院,法官的个人素养以及对刑事政策的敏感程度,决定了其缓刑适用标准的妥适程度至少达到中国法院的平均水准。因此,这样本文的选择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典型性。

2、笔者同时选择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2009年两年二审案件司法统计数据作为补充来源。这主要是基于如以下三点原因:(1)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的刑事司法档案归档工作尚未彻底完成,因此只能以对应的两年司法档案作为统计来源。(2)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中级法院,负有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刑事案件办理的职责,其对于缓刑适用标准的描述对整个绵阳市刑事案件都具有指导性价值。(3)由于适用缓刑的条件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未选择绵阳中院相应的一审案件司法档案作为统计来源。

(三)缓刑适用标准的现状及其分析

1、2008-2010年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缓刑适用标准的分析

(1)2008-2010年缓刑适用的概况分析

上表数据说明:涪城区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其承担的一审案件是应当被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近三年的缓刑适用比例较为稳定,大致在40%———45%之间,考虑到其承担案件的刑事责任范围,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这说明,涪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深刻认识到了非监禁刑罚的重要性,在轻罪案件中大胆适用缓刑,符合当前的刑事政策主流,也符合学术界的期望。与其他地方比起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的缓刑适用率也是非常高的。例如,据重庆法院网记载,重庆綦江法院2005年适用缓刑的案件比例为25.9%,适用缓刑的罪犯比例为21.9%,而且这一数据在重庆为全市法院最低[1]。再如,山东聊城两级人民法院近几年来的缓刑适用率逐渐上升,见下表[2]:

(2)2008-2010年缓刑犯是否共犯的分析

上表数据说明:在适用缓刑的案件中,三分之二不是共犯。这表明,涪城区人民法院在适用缓刑的过程中,能够独立而比较果断的适用缓刑。相对来说,共犯中从犯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都相对较小,适用缓刑能够比较明确地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单独犯罪的罪犯,其人身危险性的判断相对来说更难。

(3)2008-2010年适用缓刑的罪名分析

上表数据说明:涪城区人民法院适用缓刑最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同时,涪城区人民法院在暴力犯罪适用缓刑方面也表现出比较大胆适用缓刑的倾向。

(4)2008-2010年适用缓刑的主要情节分析

本表数据是本文调研的重点,笔者选择了常见的8个量刑情节对缓刑适用情节进行研究,发现:(1)涪城区人民法院对赔偿与退赃非常重视,将其作为适用缓刑的重要情节;(2)涪城区人民法院将“认罪态度好”单独作为一种缓刑适用情节,并且在缓刑适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未成年人是最常见的缓刑适用情节;(4)“情节较轻”作为一种综合评价情节,在缓刑适用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需要说明的是,上述8个量刑情节在判决书中存在部分交叉。

2、2008-2009年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缓刑适用标准的分析

(1)2008-2009年缓刑适用的概况分析

上表数据说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缓刑适用率稳定在25%左右,远低于涪城区人民法院的适用率。这主要有两个原因:(1)一审已经判处缓刑的案件,如果是单独犯罪的,则一般不会上诉;(2)相对来说,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说明被告人对原审案件判决不服,案情相对复杂,因而适用缓刑的可能性相对更低。

(2)2008-2009年缓刑犯是否共犯的分析

(3)2008-2010年适用缓刑的罪名分析

上表数据说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缓刑最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同时,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暴力犯罪适用缓刑方面表现突出。这说明一审法院对暴力犯罪适用缓刑相对稳重,而中级人民法院在暴力犯罪适用缓刑方面持有更加开放的思想。

(4)2008-2010年适用缓刑的主要情节分析

上表数据说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积极缴纳罚金”比较重视,将其作为适用缓刑的重要情节,这与涪城区人民法院存在重大差异;同时,还说明两级法院对“积极赔偿”、“退赃”都非常重视,是适用缓刑的最重要情节之一。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情节多存在交叉,但也有单独表述“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未成年人”、“积极缴纳罚金”等表述。

二、缓刑适用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缓刑适用的罪名

从绵阳两级法院的司法统计数据来看,适用缓刑的主要罪名集中在交通肇事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四个罪名上。在这当中,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属于明显的暴力犯罪,但法院尤其是中级人民法院在适用缓刑的过程中表现突出,并不因为是暴力犯罪而放弃缓刑适用;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但交通肇事罪多致人死亡,对于致人死亡的案件适用缓刑是否需要慎重考虑,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交通肇事罪的高缓刑适用率并非绵阳的个案,在国内其他省市也存在类似现象。《检察日报》报道:“某法院2007年审结交通肇事案件49件,有43起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2008年审结91件,判处缓刑81件;2009年上半年审结41件,判处缓刑的占40件,适用缓刑的比率分别为88%、89%、98%。其中还不包括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分和判处管制的案件。”[3]再如中国法院网上刊登的文章介绍扬中法院的交通肇事罪的缓刑率更为惊人:2004年为80.23%、2005年82.77%、2006年为86.16%、2007年为81.09%、2008年1到9月为89.56%[4]。2006年,山东高院的统计数据表示,交通肇事罪的缓刑率为81.5%[5]。笔者不能恶意地揣测交通肇事罪缓刑率高的原因,但从犯罪现象学的角度观察,交通肇事罪直接就是夺取人的生命,这种犯罪的高缓刑率引起的负面效应值得警惕。但是,能否走到问题的另一反面,要不要采取直接规定某些罪名不适用缓刑、或者限制某些罪名适用缓刑的立法规定呢?笔者认为,矫枉不能过正。直接规定某些犯罪不适用缓刑或者限制某些犯罪适用缓刑,都是不妥当的。但是,针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不正确做法,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解释性意见,对适用缓刑的犯罪情节做出限制性规定。2009年8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6]。《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同时《意见》还规定5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过吊销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笔者赞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姿态与做法,尽管不完全赞同其中的某些规定。笔者认为,目前缓刑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政策上的偏差,是正确方向上走的弯路,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笔者认为,解决目前职务犯罪、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过高的问题,主要应当采用指导性意见的方式来界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归根结底,还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法律规定过于宽泛所致。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借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总结实践中的经验、找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指导性意见,对如何理解“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进行准确的界定。

(二)关于缓刑的适用情节

在1997年刑法中,适用缓刑最基本的标准就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修正案》(八)对适用缓刑提供了更加细致的标准,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见,《刑法修正案》(八)对原有的缓刑适用标准进行了重大修正,即“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不再是缓刑适用的唯一标准,而仅仅是适用缓刑的标准之一。

从绵阳两级法院的司法统计数据来看,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比较多,包括未成年人、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主动退赃、认罪态度好、积极缴纳罚金等,具体说来,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不宜将“积极缴纳罚金”单独作为缓刑适用情节

“积极缴纳罚金”并非必定是人身危险性小、认罪态度好的表现,而可能是罪犯机会主义的选择。同时,该情节可能导致舆论“向国家支付金钱以获取缓刑”的批评。

2、不宜将“未成年人”单独作为缓刑适用情节

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减免情节,但并非法定的缓刑适用情节。未成年人犯罪,不一定人身危险性就小。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应当结合其他情节综合评价,看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关于“积极赔偿”与“退赃”

两级法院都比较重视“积极赔偿”,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缓刑适用情节,这可能是受到刑事和解的影响,如果说将“积极赔偿”作为缓刑适用情节还有其合理性,那么将“退赃”作为缓刑适用情节,显然就存在疑问。

三、缓刑适用标准的改革与完善

客观地说,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定罪的描述方面基本符合法律规范,但在量刑尤其是适用缓刑的表述上还存在重大不足,这与法院以往重定罪、轻量刑的工作思路可能也存在一定关联。最突出的问题在于:缓刑适用标准是综合评价,但两级法院的司法档案表明,不少刑事判决书的表述比较简单,往往以“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的时候尚未成年”等单一表述。或许法官内心有对人身危险性的综合判断,但表现为刑事判决理由的时候就显得不够充分。在笔者看来,在如下方面值得进一步完善:(一)综合理解缓刑适用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对适用缓刑提供了更加细致的标准,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此,应当有如下理解:

1、适用缓刑最核心的标准应当是“不具有再犯危险”,即不存在人身危险性

犯罪是犯罪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条件下实施的与刑事法律规范相悖的行为。因此,影响犯罪的因素主要包括:犯罪人的个体的因素,犯罪时特定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特定的刑事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等因素。因此,判断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不仅仅限于判断犯罪人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判断犯罪人所处环境的状况。这可能导致某些人道主义者的批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包括了对犯罪人自身因素的判断,则必然蕴含对犯罪人量刑依据引入了非犯罪人自身因素,这是否让犯罪人承担了超越刑事责任以外的社会责任?必须明确,人身危险性的判断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价值问题。笔者指出,适用缓刑的标准有两条: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其中,社会危害性既是事实性判断也是价值性判断———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等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行为本身的属性,但是这又与特定社会环境下人们的价值观念相当;而人身危险性判断则纯粹是一个事实性判断,它仅仅涉及对犯罪人是否具有再犯可能性的判断。同时,必须明确,再犯可能性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判断是以犯罪人以往的人身经历以及对犯罪人未来生活状态的判断为依据的,既然是对未来的判断,就必然是一种或然性判断。

2、适用缓刑的第二个标准是“情节较轻”,即社会危害性小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行为的基本属性,衡量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就是考察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此,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是定罪量刑的主要基准。缓刑适用的标准,自然就应当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但是,什么是社会危害性呢?如何衡量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呢?作为缓刑适用标准的社会危害性又应当以什么标准来衡量呢?这就是笔者准备探讨的重要问题。所谓社会危害性,就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的侵犯性。但是,并非所有对社会的侵犯性都是社会危害性[7],社会危害性是对社会中受保护的那部分法益的侵犯性[8]。什么是法益?法益就是法律所保护的国民的生活利益,单纯的对社会伦理秩序的违反不应当成为法益侵犯性的内容。因此,死刑的适用标准之一,就是不能单纯地看犯罪行为对社会伦理秩序的违反或侵犯,而是只应当考虑对法益的侵犯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法益侵犯性与社会伦理秩序的违反又是紧密联系的,所以一般而言,犯罪行为具有法益侵犯性就具有社会伦理秩序的违反性;但是,法益侵犯性与社会伦理秩序的围犯性也经常发生冲突———社会伦理秩序在现代社会具有多元性,因此法益侵犯性与社会伦理秩序的违反性也可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法益侵犯性与社会伦理秩序相冲突的时候,如果犯罪行为具有法益侵犯的严重性,但是在社会伦理秩序方面却获得了合理的同情,这却可以成为适用缓刑的理由。原因则在于对社会危害性实体内容的探讨。第二,社会危害性的实体内容是什么?我们只有弄清楚社会危害性的实体内容与内部结构,才能够准确判断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大小,才可以明白缓刑的具体适用标准。笔者认为,社会危害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的侵犯。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是利益的直接受损者,因此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首先体现为对被害人利益(包括被害人亲属的利益)的侵犯;(2)犯罪行为对犯罪发生地所在社区利益的侵犯。犯罪行为总是发生在特定的地点或单位、特定的社区,犯罪行为的发生尤其是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发生,对于整个社区公众的安全感、社区居民共同体意识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3)犯罪行为对国家法秩序的侵犯,犯罪行为是对国家法规范秩序最严重、最直接的挑战,直接损害国家法规范的权威,导致国家公信力下降。

3、缓刑适用标准应当坚持综合判断原则

应当说,现行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缓刑适用情节的表述都有不规范、不妥适的地方。无论是未成年人、孕妇、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等主体情节,还是诸如自首、立功、未遂、中止、预备等法定量刑情节,亦或是“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退赃”、“积极缴纳罚金”等,都不能单独成为缓刑适用的标准。至于说“情节较轻”等模糊、笼统的表述,更不宜作为缓刑适用的标准。适用缓刑,应当坚持综合判断的原则,即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情节较轻,亦即社会危害性轻,譬如说具备未遂、预备、从犯等量刑情节,或者虽不具备上述情节但综合评价确实社会危害性轻微①;(2)人身危险性较轻,亦即再犯可能性小,譬如说具备中止、积极消除犯罪影响、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赔礼道歉等法定或者酌定量刑情节;(3)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亦即对罪犯适用缓刑,取得了所在社区居民大部分的谅解,或者该犯罪在所在社区未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适用缓刑不至于令所在社区产生强烈的道德义愤等。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今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凡是判处缓刑的,都必须阐明理由,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个缓刑适用标准逐一论证。

(二)对于暴力犯罪和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应当更为谨慎

1、对暴力犯罪适用缓刑应当慎重

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如果根据量刑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应当慎重考虑。在中国GDP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的时代,纯粹的财产性犯罪可以较多地考虑适用缓刑,以缓和司法解释滞后造成的矛盾。例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1000元,但2011年的经济水平已经比1997年的经济水平翻了一倍不止,排除通货膨胀的因素也应当将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大大提高。但目前司法解释尚未变更,优秀的司法工作者应当与时俱进,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导,对虽然构成盗窃罪但数额并不大的罪犯大胆适用缓刑。同时,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越高,对人身权利的关注就越高。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性犯罪,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更对整个社会大众造成潜在的人身安全威胁,对此,应当区分财产性犯罪和暴力性犯罪,综合评判其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法官最忌讳的是,简单地以法定刑来核定社会危害性程度。最简单的例子:盗窃5000元钱的法定刑与砍断一条大腿的法定刑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难道盗窃被害人5000元钱就等于砍断被害人一条大腿?!

2、对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应当慎重

从绵阳两级法院的司法档案来看,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这不仅是绵阳市的个案,也是全国性的问题。如前所述,2006年,山东高院的统计数据表示,交通肇事罪的缓刑率为81.5%。不少法官认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且大多数案件被害人都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罪犯也能够给予额外的赔偿,在刑事和解的大环境下适用缓刑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严格地说,这些司法考量并没有什么错误,甚至符合当前的一部分学术思潮。但笔者坚持认为,对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应当慎重,尤其是在缓刑率过高的情况下,可能引发不少社会问题。《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其法定刑仅为拘役。危险驾驶罪出台的背后,是极高的交通肇事死亡率。《新京报》2004年8月15日报道: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连续数年一直居世界第一位。据公安部有关人士报告,2001年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万人,而同年美国的数字为4万人,日本为1万人。据全球各交通和警察部门的统计,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4万人,美国、俄罗斯的死亡人数分别为4万人和2.6万人[9]。

2001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6万人;2002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9万人;2003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4万人;2004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9.4万人;2005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98738人;2006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89455人;2007年上半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7万人;2008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73484人;2009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7759人[10]。2010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5225人[11]。这些数据触目惊心!其惨烈程度远甚于现代社会任何一场战争[12]。在这样的背景下,交通肇事罪高缓刑率确实值得再探讨。同时,更为重要的,交通肇事罪这样的轻罪,至《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以来,尚无一人适用缓刑。这与交通肇事罪的高缓刑率更形成了重大矛盾!从理论上说,交通肇事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考察交通肇事罪是否应当适用缓刑,需要考察其历史违章纪律、是否酒后驾车、吸毒后驾车等其他情节。如果罪犯基本上没有重大违章记录,适用缓刑尚可以说得过去,但不对其违章记录或者危险驾驶方法进行考察就适用缓刑,缓刑判决就未必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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