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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我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强化农、兽药监管。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
(2)在畜禽饲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的;
(3)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
(4)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
(5)在水产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
以此次行动工作为为契机,广泛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合社)、农资生产销售网点质量安全知识、“三品一标”标志使用、诚信守法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我局根据行动方案,于第一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专项行动工作的强大声势,在电视台循环播放我局行动标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于第二阶段对行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督查,结合农产品日常监管、畜禽秋防、科技下乡、农资打假行动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打击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
按《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一支技术精干、业务素质强、经验丰富的执法队伍。在全县开展了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以农药产品标签为突破口严厉查处违法不正规行为,对全县的各个农药大、小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涉及到县、乡(镇)、村各个门面。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查处问题5起,责令整改5起,广泛开展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提高了农民识辨假劣农资能力。
(二)打击使用“瘦肉精”、禁用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查,对县内的所有养殖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重点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加强对养殖场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检查养殖户、屠宰场28家,抽检样567头份,未发现有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巡查了辖区内兽药店、养殖户和屠宰场共19家,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督促其完善进出货记录、用药记录并保留相关凭证。我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消费意识,先后通过科技下乡、315打假或直接到到各养殖场户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违禁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清单等宣传册720余册,同时与各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不使用、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承诺书100余份。
(三)打击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我局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引导生产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深化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检查养鱼户5家,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以我县二家鱼苗繁殖场为整治重点,检查了从事水产苗种繁殖、生产、经营的王忠东鱼种场和池江镇鱼种场的生产用药情况,从源头上严把水产品安全生产关;检查了全县6个乡镇7个市场的渔药经销户是否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或其它化合物;检查了65户养殖大户在生产过程中是否贮存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或其它化合物,如孔雀石绿、氯霉素、已烯雌酚、甲基酮、硝基呋喃类、汞制剂等;检查了苗种生产场、水产苗种养殖大户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养殖用药记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养殖生产记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鱼种场及养殖户使用禁用药物现象,二家鱼苗繁殖场亲本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渔药经销户没有销售、贮存禁用渔药行为。对二家鱼苗繁殖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生产记录不完整的现象,我局水产站工作人员对此提出了批评并对不规范的记录行为给予纠正。
一是突出重点品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服装、家电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商品质量关,切实解决广大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侵权仿冒的商品等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分解表,明确了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出现监管漏洞的,按照分工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一)“四个迅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迅速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形成了《13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上报市局;二是迅速向县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为开展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迅速成立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四是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了全局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并逐一与各股室责任人签订了专项整治责任书,为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四项措施”,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结合“3.15”、安全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积极向市局、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道专项整治的有关工作动态,其中我局报送的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信息被政府分管副县长批示表扬5次。同时,我局将重点产品的知识编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向全社会发放,进一步扩大了整治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召开重点产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举行培训会,10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我局免费为重点产品企业提供执行标准文本、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记录、购销台帐、质量过程控之关键点记录等100余份,与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签定《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质量自律意识和责任;三是制作了《规范文书》和“CCC警示牌”,为方便质量监管,我局按照省市要求制作了用于内部重点产品质量管理的“一图八表”,同时将“一书、一牌、一提示、四制度、五台帐”按规范制作送到了各企业,并指导填写、上墙,介于我县无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我局创造性的免费在涉及强制性认证类产品的商店和超市进行张贴“CCC警示牌”,提高了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认知度,此项举措得到了市局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四是拓宽监管领域,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性。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材料市场,支持抗震救灾,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__实际,我局将烧结普通砖和预制构件列为第12、13类重点产品,召开了全县的预制构件和烧结普通砖生产企业会议,56家企业负责人参会,我局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向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传达,为即将进行的建档及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此项工作得到了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四项机制”,创新形式,加强监管
整治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创新监管机制,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通过法规宣传、技术辅导、专业培训,树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监督巡查,严惩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形成自律机制。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制度的建立,互通许可审查、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和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电子监管机制。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帮助企业尽快进行电子监管网入网申请,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健全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通过综合分析各类监督信息,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发出预警信号,及时提醒有关单位和消费者,防止或者避免质量安全问题发生或扩大,增强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四项检查”,突出重点,确保效果
一是全面普查。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信息,摸清全县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将企业分类建立电子档案,并按不同要求实施分类监管;二是监督抽查。对全县范围内11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项目。通过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坚持“不合格原因未查清的不放
过、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不放过、复查不合格的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执法检查。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法活动和严厉查处获证企业质量违法行为,尤其是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无证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四是标准审查。主要是对已备案的重点产品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对已超过复审周期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组织进行复审和重新备案;对企业不按要求按期组织进行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按取消备案处理;对仍在有效期内的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复审评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基本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的,责令企业停止使用。
通过认真努力,截止目前我局对我县10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备案企业标准100%进行了复审,所有重点产品100%达到了监督抽查一次的目标任务。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3次,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免费张贴警示牌20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23家企业提出了电子监管网入网申请,1家生产企业率先在全市赋码上市;召开生产企业培训会议2次;开展儿童玩具、3C认证、地条钢、人造板产品等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家具厂4家,人造板材厂2家,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2家,涂料厂1家,服装生产企业1家,建材企业3家,立案查处1起使用不合格粘胶剂生产家具的案件,彻底捣毁地条钢窝点1个、沙发窝点1家,1家证照不全的涂料厂已自行停止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存在的不足
尽管在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按进度完成了阶段整治目标,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工作报送量较少,不能及时反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二是少数企业相关证照过期或没有按时年审,企业质量档案资料还需要继续补充完善。
四、今后工作打算
【正文】
连日来,旌德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多措并举,依法扎实推进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我们将《关于开展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整治的公告》下发至各县(市),要求张贴到主要交通要道口,一、二类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汽车客运站,张贴在醒目地方;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知晓度。
(二)大力引导,加大报道力度。全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专项行动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博,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及虚假报废等问题进行举报,指导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客货运输企业普遍知晓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的危害性以及后果。
二、立足职能,多管齐下,震慑违法行为
按照省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上下统一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多管齐下,各司其责,形成合力,有效地震慑违法行为。一是层层建立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结合部门职责,细化了整治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二类维修企业,突出抽查维修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身维修业户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箱栏板,拆除顶部栏杆或挡条;擅自增加钢板弹簧片数,改变车辆悬架形式,增加或减少轮胎、车轴数量;擅自更改与原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发动机、车架、车身或者罐体的情况;非法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情况。检查客货运输经营者是否存在使用报废的、非法改装拼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市)运管机构制定周密的整治工作方案,深入维修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截止6月,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146家,检查维修企业106户,与汽车维修企业签订《杜绝非法改拼装汽车责任书》146户。4月底,省厅四部门联合督导到我州检查,我州汽车维修企业无改装能力,没有非法改拼装的维修企业。
三、督查工作色亮点及存在的问题
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康定运输汽车维修公司特色亮点工作,该公司严格按照车辆维修电子健康档案要求,规范维修,从车辆进厂进行检测到最后修理结束都有一套完整程序(进厂检验单,维修合同,过程检验单(三废)、竣工检验单、结算单,合格证)一共6联单,做到规范维修、诚信维修、阳光维修。同时在检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货车维修记录不完整。车辆维修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整车维修记录不全,有漏项的现象。
(二)维修零配件的采购台账不规范。维修零配件的采购台账和出入库台账,存在不一致的现象。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XX]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二)全面加强肉类、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对肉类、禽蛋等副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消费等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猪肉的屠宰、检疫、上市销售的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201x年x月xx日,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布署双节期间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双节期间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建立了由各村和各销售店为基点的网络体系。
二、统一思想,广泛宣传
节前,我乡召开了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参加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同时,我乡动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和监督防范能力。
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我乡组织卫生院、兽医站、工商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药店诊所、养殖业主、食品企业、加工点、小作坊加强检查,使其提高生产条件,减少风险基数,对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位进行检查整治;重点对饭店、小食店、学校食堂进行整治,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群体性聚餐监管
一是对乡辖区内的餐馆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厨房、食品冷藏设备等的卫生状况及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有关食品安全知识进行检查,对餐馆采购的油、蔬菜、肉类等食品材料进行了抽查,并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农家宴监管。乡食安办对全乡x个行政村的农家宴状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农家宴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深入排点品种食品
乡安办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户次,对蔬菜、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食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三)加强值班应急处置
一是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二是按照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做好事故上报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整顿工作任务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成员会议、各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和全局会议,共同讨论、研究本次整顿工作方案,布置整顿工作。会议形成了《关于印发<金湖质监局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金质技监2006【16】号)和金湖质监局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两名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把全县分为4片区域,县园区、戴楼区域由李宏先领导负责;黎城、金南区域由程永平领导负责;东南片4个镇和东北片的4个镇分别由刘建和纪顺华领导负责,同时把监管范围内的食品企业逐一分配到责任人,做到层层负责、重抓落实,加强领导,务求取得实际效果。会议决定成立由霍劲松为所长,王莉为指导员,吴飞、刘海东为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流动)监管所,主要工作职责是加强日常巡查、收集信息,及时处置相关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做到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注重实效,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之初,我局组织全县的106家监管范围内企业负责人召开整顿宣传动员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方面的有关文件要求,再次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强调企业负责人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提高其质量责任意识;要求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我局组织开展的这次专项整顿工作,明确提出通过这次食品生产业专项整顿,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为全县营造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为主、政府监管、百姓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会上,我局还与参会的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让企业法人代表对其产品向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在做好会议宣传、动员的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宣传,积极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的食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宣传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宣传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宣传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服务工作,督促并指导食品加工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自觉建立自律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提高整顿效果
在整顿过程中,各部门能够积极主动地加强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四个结合,即: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治劣与扶优相结合、打击与治本相结合,严格履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在整顿过程中,采取质监科、稽查队、综合所联动的方式,联合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共同研究,拿出方案,并立即作出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整顿效果。
四、加大整顿力度,实施分类监管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品源头质量把好厂门关。2005年我局按照省市局的部署,顺利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进入2006年以来,在去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普查工作得到的数据首先按照区域管理的划分原则,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总体动态图,按照局党组研究的监管责任划分,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图,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审查通则(2004版)分册》和有关省市局的文件精神,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警示图等电子地图,为下一步整顿工作做好准备工作;其次是按照行政许可进行了分类:“三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二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只获得营业执照企业、只获得卫生许可证企业和无证(无任何行政许可)企业;分类后按照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把缺少行政许可的企业移送了有关部门,并最终确定以获得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106家企业(含具有批发销售行为的小作坊)为整顿对象,对其食品生产加工点进行现场巡查,根据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巡查实情和处置意见。经过一个半月的努力,监管范围内的106家企业全部巡查完毕,共出动巡查人员150多人次,50多车次,现场核查106家企业,其中:a类企业12家,b类企业44家,c类企业19家,d类企业6家;对10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还帮助这些企业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规范企业对添加剂的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全县食品添加剂的管理;25家企业由于季节性生产或者技改等原因,已经进入停产阶段。在整顿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31家企业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纳入市场准入并已经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纳入市场准入但还未进入查处期的企业,建议其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证记录,人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建立生产设备台帐、检验设备台帐,完善检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购买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继续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动员企业申请生产生产许可证;对未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企业,要求企业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证记录,人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购置必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产品未经检验不得出厂。在完成巡查后,在早期绘制的电子地图的基础上,重新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动态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警示图等电子地图,并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新分类,归档管理,实现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巡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把各种制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能够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制假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并通过整顿一批企业,提升食品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质量水平,扶持一批质量稳定的企业,提高其创建名牌和质量信用产品的意识。
五、存在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较为落后。目前我县的1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有一半企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而在这些家庭作坊式企业中多数为夫妻店,有的甚至只有一两个人生产经营,季节性生产经营企业占了较大的比例,逢年过节才生产加工一点产品,无固定销售网点。这些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普遍使用原始设备和廉价劳动力,工艺和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加工粗糙,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不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易进入生产环节。这些低价的、粗制的食品加工企业面广、量大,其危害性及潜在危险性相当严重。
(二)企业管理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大多数企业,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缺乏系统的、现代化的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制度没有或不健全,有一半企业仍采用简单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方法。在这种现状下,很多企业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在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农民,知识层次不高,卫生意识较差、技术水平比较低,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品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三)企业缺少必备的检验设施。从调查情况看,由于我县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半为家庭作坊式生产,条件简陋,人员素质低,企业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是否合格,只是依靠个人经验和老套套、老方法,致使产品出厂时,其质量状况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在产品生产加工阶段的过程检验和质量控制能力更是无从谈及。
六、措施与对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的步伐。目前,县政府已同11个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我局已同81家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档案和地理分布电子地图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逐步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四图三员”的监督措施,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为主、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二)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按照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对不符合食品生产必备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查处或取缔。要定时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类信息。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力度。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一方面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逐步完善生产必备条件,同时做好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大力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用非食用原料、发霉变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食品,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滥用违禁物品及食品添加剂、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四)逐步完善企业产品出厂检验体系的建设。由于目前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缺乏必要的出厂检验设备,金湖县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所将组织有关企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企业出厂检验的指导、服务工作;对于有条件的企业,要求其购置相关检验设备,帮助建立化验室,完善产品出厂检验体系;没有条件、分布相对集中的企业,建议其建立联合检验中心;对于没有条件、分布相对较为分散的企业,质检所将上门服务,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保证。
七、建议
根据国务院《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由卫生部门划归质监部门,职能加大了,责任加大了,但是监管人员的队伍没有得到扩充,监管难以到位,另外在目前的检测体系中,现有的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一方面县质检所的检测、检验设备投入不足,相关设备和技术人员匮乏,且质检所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财政经费,加之近年来食品检验方面投入不足,导致很多检验项目做不了的尴尬现象。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一方面要增加食品监管的行政编制,扩充监管人员的队伍,同时要加大对质检技术机构的投入,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检验技术机构对食品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能力。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是高风险的行业,市交通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05年道路运输业审验工作,成立了“市交通局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政处处长和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运输企业的领导组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着年度审验工作同步进行,采取上门服务、现场查验、逐车办理的工作方式,符合一辆、签章一辆。落实责任制,按照谁审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
(二)、主动协调,稳步推进。在工作过程当中,市交通局协调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运政管理、交通运输集团等单位对整治工作适时检查,检查全市辖区内的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等,帮助指导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档案,搞好痕迹管理和动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资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装卸人员必须持有危货运输操作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和作业,不得参加年度审验。
为此,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全市危货从业人员(押运员)进行了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有74人取得了《操作证》。经过培训,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技能、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改善了运输服务质量。
(四)、强化危货运输车辆的管理
专项整治以前,有部分运输危货的车辆是挂靠在普通货运公司运营的,整治中我们要求全市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整合转入到资质达标、管理制度健全、资金雄厚、专业性较强的我市唯一的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货运总站危货运输公司经营,否则通不过年审,不能继续进行危货运输。通过整治,共有17辆危货车辆转入整合到危货公司。其中对3辆危货车辆进行了整改,查验后达到了要求,给予了补审;有2辆车达不到要求则转为普通货物运输。通过审验的危货运输车辆共计50辆,其中槽罐车47辆。全市危货运输车辆和罐车都按照此次整治要求张贴了标示车辆轮廓的反光带;安装了安全告示牌;喷涂“毒”“爆”警示字样;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配装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和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了危险品标识,实行编号管理;槽罐车的罐体都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并取得了合格证;车辆技术等级都达到了一级。从而提高了安全系数,减少了事故隐患,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为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今后的工作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