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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建筑遗产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二、产业类历史建筑的新陈代谢--上海世博会的建筑遗产策略
在上海浦西地区卢浦与南浦大桥之间近75hm2的世博会围栏区范围内,大部分为江南造船厂及上钢三厂等历史厂区所在。该区域属典型滨江¬产业类历史地段,具有多方面的历史价值。如何留住这些建筑遗产,保护民族工业文化,让“新”“陈”建筑空间合理并存,也就成为本届世博会总体规划的主题之一。
从现有的规划方案看,上海世博会保护了38万平方米历史建筑,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将其分成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保留历史建筑、改造利用建筑等四类建筑。依此分类,园区内保留和改造利用的建筑总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近六分之一。而江南造船厂等25万平方米近现代工业老厂房将更新为会展场馆和设施,与新建建筑一起在世博的舞台上继续发挥自己的功用。
三、产业建筑再利用的理想演绎--南市电厂改建工程
坐落于浦西"城市最佳实践区(UBPA)"南侧的南市电厂主厂房改建工程,可谓是对产业建筑“新陈代谢”的理想演绎。作为UBPA一期工程,原先已退出历史舞台的南市电厂在改建后将作为2010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展馆之一“未来探索馆”及城市最佳实践案例报告厅,通过独特的展示内容及方式,向人们诠释全新的生态城市生活方式与发展模式,体现节能减排及可持续发展理念。
1.建筑的可持续利用
南市电厂主厂房改造设计保留主要结构和内部部分设备,最大限度保持建筑的原¬有肌理,再现强烈的工业文明意向。在整体结构方面,改建工程完整保留原有结构体系,通过加设位移型阻尼器等方法进行加固,保障建筑性能、减小加固投入。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则延续原厂房立面特质,基本保留原立面高侧窗、点式窗及条形窗,外墙采用与原立面纹理一致的夹心保温板。内部改造中,设计方案将原¬厂房内的吊车作为未来展厅中的观展工具,保留原有主要附属设备及屋顶平台粉煤灰分离器作为传统火力发电的主题展示。
2.江¬水源区域能源中心
南市电厂毗邻黄浦江¬,以江¬水源热泵技术为基础,建立区域供冷供热能源中心,可便于能源的集中管理,提高系统效率。该区域能源中心存在显著的先决优势:系统直接利用原有发电机组的黄浦江水冷却水系统,在原有基础上改建,仅增加了对水质进行预处理的设备取水,初期投资大大降低。结合世博园区的冬夏建筑的能源需求,根据全年逐时负荷模拟计算,江水源能源中心每年较传统空调采暖系统可实现节能6%以上。
3.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
作为世博会的永久性场馆及城市最佳实践区的门户建筑,南市电厂改建工程应用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技术,既是对传统“电厂”理念的延续,又是展示建筑节能减排的极好窗口。改造方案中,主厂房朝向南偏西31度,屋顶平面呈由南向北逐级升高的阶梯状形态,建筑自遮挡少,具有日照资源优势。光伏工程采用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预计平均年发电量约50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178吨标煤,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四、上海世博会建筑遗产“新陈代谢”的背景研究
我国产业建筑遗产拥有丰富的空间形态类型,各个历史时期的产业建筑及空间特色亦具显著的多样性,具有重要的遗产价值和文化意义。但长期以来,我国的产业建筑遗产都未能得到主管部门及社会的重视。
城市的更新与发展是不可逆转的;传统的一扫而空、拆旧建新的建设方式越来越显示出因其物质功能逻辑内在简单化带来的先天不足,而那种以考古学为基础的“文物保护”理念同样有着诸多不可忽视的弊端。那些无论在物质功能还是在社会功能上都不再适应当代社会需求的建筑遗产,需要的不是简单的推倒重建,也不是博物馆式的冻结式“保护”。事实上,这些被废弃的产业建筑不仅有其珍贵的历史价值需要挖掘研究,而且还具有显著的改造再利用的现实价值。作为物质载体,产业历史建筑及地段见证了人类社会工业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产业建筑遗产保护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利用其丰富的遗产资源,以更好地为当代或未来的多样性社会需求服务。从根本上讲,不存在不为了利用而进行的保护,保护就是为了再利用。建筑遗产的再利用,在建筑保护与城市建设可能的矛盾间建立了相融并存的可行性,不仅维系了城市历史意象的连续性,而且将建筑遗产再次融入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日常经济文化生活中。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每一座历史建筑都反映着当地的历史文化, 承载着生活在这里的人的故事。众多历史建筑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历史城区, 而每一个历史城区的传统风貌正是它的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历史特点的外在反映。它们成群、成组、成片、成区地反映着历史城区城市生活的场景与状况, 为现代人传达着先人们生存的典型片断和信息, 以及在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工艺特产等风俗习惯。这些文化特征是历史城区不朽的灵魂, 体现出一方水土的独特性和地方性, 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具体的时空范围。
一、 建筑遗产保护内容
建筑遗产的内容不仅涉及“有形”的物质实体, 还涉及“无形遗产”。建筑遗产保护有形范围可以具体划分为以下几项内容:
1、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空间环境的保护和历史地段的保护, 包括如何处理新旧建筑的关系等问题;
2、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和历史街区, 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筑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生活地区, 历史街区内的整体环境和秩序反映了某一历史时期的风貌特色, 这个空间序列和组织形式也是重要保护的对象;
3、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持与延续, 通常包括古城空间格局、自然环境及建筑风格等内容;
4、古城空间格局, 包括古城的平面形状、方位轴线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5、非物质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如传统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精华、名人轶事及传统产业等。
二、城市建设中的建筑遗产破坏类型
1、 建设性破坏
近年来建设性破坏不断发生,特别是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下,各地出现了开发区热、房地产热、旧城改造热,基本建设项目纷纷上马,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置历史文化遗产而不顾,在“拆旧、建新、改变城乡面貌”的口号下,许多具有保存价值的古建民居毁于一旦。
2、开发性破坏
与建设性破坏不同,开发性破坏是在大力提倡历史建筑与旅游相结合的背景下而进行的破坏性开发。现在部分地区认识到文物资源对开放引资、发展旅游、提高本地知名度的重要作用,热衷于对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但不少地方在开发利用时不按文物保护法操作,从而造成了许多人为的破坏。如长城被破坏、敦煌莫高窟壁画脱落、孔庙孔林被淹等消息频频传出。错位、超载开发,不少历史保护区商业化、城市化程度加深,其结果导致自然度、美感度和灵感度严重下降,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空前破坏。
3、自然性破坏
自然环境对文物的破坏问题本身是客观存在,如岩石风化、酸雨侵蚀、日晒虫蛀等。但是,如果能利用新的科技成果,及时加以修缮、修补,文物的自然性破坏就会减少或延缓。问题是由于对古建保护观念的淡薄,对古建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只能眼看着文物自然损毁而得不到维修、保护。
三、城市建设中的建筑遗产保护措施
1、 完善建筑遗产保护法制
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加强立法管理、制定监管体系是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条件。在城市更新发展的进程中,建筑遗产保护的软环境格外重要,这个软环境主要包括有关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决策者和执行者的保护理念、社区及公民的保护意识。
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规定: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具有持续且完备的立法、监管和保护措施等。在软环境诸要素中,法律制度因具有强制性而最为刚性。在国家法律制定之后,单项法规成为国家法律的外延或执行细则,是对具体的建筑文化遗产最直接的法律支持。多年来,我国的建筑遗产和历史名城等保护立法工作已在宏观层面上展开,有些地区还制定了地方法规,但是总体看来,在许多地方仍然采用统一的保护模式,缺少对不同地域、不同地段及不同文化背景分析下的、具有针对性的建筑遗产和历史名城保护规划管理办法。
2、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目前,我国城市建设迅速,高强度的土地开发和缺乏有效的控制是造成城市整体风貌破坏的主要原因。在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发扬为主要目标的城市更新改造中,完全依靠市场的运作,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政府加大对保护资金的投入。关于日常维护资金保障制度,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也有差距,在英国,历史地段保护所获得的财力以政府补贴和贷款为主,辅以税收和间接支持手段,主要目的在于补偿房屋业主的额外维护与保养支出。保护建筑的维修或改造可以获得一定的减免税的优惠。
3、保护好名城和准名城的历史生态环境和地下文物旅游区
对于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但对于诸多尚未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但历史亦相当悠久且保留有很多优秀传统建筑遗产的历史城市来讲,在城市规划中往往缺乏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容易不考虑甚至无视历史生态环境的延续和地下文物可能埋蔽区的分布,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遭遇保护和建设的矛盾。以前的做法往往是保护让位于开发建设. 文化遗产保护被动地服从于城市建设。新世纪中,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部门应努力改变以往这种严防死守的被动局面,注重与规划建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争取尽可能旱地介入到城市规划及城市建设中来,为保护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和应变空间。而对于规划建设部门则须将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和观念贯穿干规划建设过程之中。各有关部门应注孟有关信息的互通,探讨合适的沟通合作机制,解决当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促成建筑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4、保护好历史文化区、历史名城
最近几年,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迅猛推进. 大拆大建之风盛行. 拆真建假的行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过度的旅游开发也普遍存在致使一些历史地段发生较大的改动和变动, 甚至面目全非, 结果是真的东西越来越少,二牌的东西越来越多。
历史地段不断萎缩乃至消亡,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逐渐丧失,历史发展的浪迹被抹掉.文化记忆被断裂。新世纪中应坚决制止这种倾向,保护好这些现存的历史地段,使其不再牺牲在盲目的城市建设中,为我们的城市保留下发展的脉络,为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留存一些追忆历史和回归文化的精神家园。
综上所述,要做好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发展, 需提高认识, 建立并完善政策法规; 坚持科学发展观, 正确处理人与建筑、人与环境的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 通过整合空间尺度、城市肌理、空间序列等,传达良好的视觉效果, 创造具有人文艺术感染力的舒适空间; 要继承历史文脉, 要做到一脉相承, 处理好外在形式和内在神韵之间的关系, 通过建筑外在的形式, 体味到蕴含在建筑物中的人文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保护优秀历史建筑要正本求原, 这也是对传统建筑文化的再学习、再研究、再认识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孙克勤.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存在的问题和保护对策[J].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10(11)
[2]王黎明.建筑遗产的保护策略[J]. 山西建筑. 2010(26)
中原古建筑遗产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在我国古建筑遗产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原古建筑遗产中的建筑与设施类遗产如古建筑遗产、古典园林遗产、宗教场所类遗产、古代陵墓类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类遗产数量较多、分布集中,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中原古建筑遗产的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能够提升中原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满足旅游需求。遗产开发要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着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注意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三效益的统一[1]116。中原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要保护古建筑遗产资源,科学协调古老遗产、现代遗产和自然风景遗产和谐发展。
一、中原古建筑遗产概述
中原古建筑遗产是古人勤劳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历史文化水平,是不可再生的珍贵遗产,具有深刻的精神文化内涵和物质文化内涵。中原古建筑大体涵盖了中国古建筑的主要类型,现存的典型古建筑主要分类有:
1.陵墓建筑遗产:
潞王陵、宋陵、梁孝王陵等。潞王陵位于新乡市北郊的凤凰山南麓,国家4A级旅游景区。潞王陵景色秀丽宜人,是中国目前保存现状最好的,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座明代藩王陵墓。该陵由潞王墓、次妃赵氏墓和神道三部分组成,共占地四百余亩,其整体建筑用材除少数砖木外,几乎全采用青石和白石,被誉为“石头城”。
2.洞窟建筑遗产:
龙门石窟。龙门石窟位于洛阳市南郊,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开始营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它既是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融合的产物,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见证。其奉先寺卢舍那大佛,它那“东方的微笑”将人性和神性、阴柔和阳刚较好地结合起来,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龙门石窟也因其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3.寺庙建筑遗产:
少林寺、相国寺等。少林寺位于登封市,是禅宗和少林武术的发祥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自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少林僧人将它与中国本土的“儒家”和“道家”思想相融合,创立了少林禅宗。“少林武术冠天下,天下功夫出少林”。少林的积极入世使它与中国历史紧密相连,在历史上的南北朝、隋朝、唐朝、北宋和明朝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少林也因此而成为“天下第一名刹”,少林武术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壮大[2]78。少林成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典范,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中华文化的代名词。
4.庄园建筑遗产:
康百万庄园、马氏庄园等。康百万庄园位于巩义市康店镇,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康氏家族前后十二代人在这个庄园生活,跨越了明、清和民国三个时期,是一处典型的17到18世纪封建堡垒式建筑,是全国三大庄园之一。与山西晋中乔家大院、中原地区安阳马氏庄园并称“中原三大官宅”,被誉为豫商精神家园,是中原古建典范。
5.府衙建筑遗产:
内乡县衙、开封府等。内乡县衙景区位于南阳市内乡县城东大街,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历经明、清多次维修与扩建,逐渐形成一组规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筑群。内乡县衙是我国唯一保存最完好的封建时代县衙。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享有“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誉。6.城防建筑遗产:开封古城墙、商丘古城等。开封古城墙景区位于开封市,始建于唐代,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封古城墙是全国现存的仅次于南京城墙的第二大古代城垣建筑,全长14.4公里。历史上曾多次被淹没,至1841年再次修复,开封古城墙现在仍然保持着明、清时期的建筑规模与风格。除了上述建筑外,中原地区还保留了大量的古建筑遗产,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嵩阳书院、岳飞庙、定国寺等;洛阳白马寺建于公元68年,是中国最早的寺院,诸如此类的古建筑遗产还有很多。
二、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的历史机遇
旅游资源条件是旅游开发的前提,它涉及遗产开发保护和利用的众多相关问题。随着中原经济区国家战略的实施,中原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1.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作为支撑。我国“中部崛起”战略和中原各地人民政府加快中部地区开发的战略决策为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和外部宏观条件。
2.中华文化越来越受到国际友人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弘扬,“中国热”在世界各地不断涌现,来华游客不断增多[3]65。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它是通过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3.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交通的便捷为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省内公路、铁路和高铁通往全国各地,在郑州市有新郑国际机场,优越的社会经济条件是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保证。
4.中原古建筑遗产资源独具特色,吸引力极强。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性,应把这些具有明显差异化的遗产加以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同时突出其文化内涵,让旅游者来此既能饱览自然山水风光,又可领略古建筑遗产所蕴含的深厚文化。
三、中原古建筑遗产的价值
中原古建筑遗产作为人类祖先的杰作,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具有极高的科学考察价值,只有充分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才能对其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
1.中原古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
古建筑承载着厚重的城市建设历史,不同地区、不同年代的古建筑,特别是对缺少详实记载的远古时期,成为人们了解和认识一段历史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依据。如城防建筑开封古城和商丘古城都反映了不同时期的城市规模和城市布局,了解城市建设特点,对于后人保护和利用古城防建筑有指导意义。
2.中原古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
中原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中原区域文化,并随着不同地区文化的交流融合,中原建筑既有特定的区域文化特征,也呈现兼容并包的特点。古城中飞檐翼角的土木建筑文化符号、雕梁画柱的文化内涵,以及佛教建筑中表现的佛教文化,都在中原古建筑中得到了完美体现。
3.中原古建筑遗产的科学考察价值。
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古代建筑科技发展水平的充分体现,如明代的马氏庄园,是堡垒式建筑的典范;登封少林寺建筑结合建筑科学、环境科学和“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合理布局,将建筑完美融合于自然之中[4]45。
四、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主要问题
中原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力度的加大,中原古建筑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也呈现出新的局面。但是在对专项古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过程中,不合理的、粗放式开发对古建筑遗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降低古建筑遗产的利用价值[4]。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对古建筑遗产的破坏比较严重。
在开发利用古建筑遗产的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一些古建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即使修复了,也很难恢复原有风貌,致使大量古建筑遗产失去其应有的韵味,对其浓厚的历史文化价值产生了不良影响。
2.对古建筑遗产开发过度商品化。
对古建筑的合理利用就是把独特的建筑文化作为一种遗产加以开发和组织并出售给旅游者,许多文化仪式、礼俗和手工艺品等活动形式几乎失去原有的意义,而作为纯粹的商品销售给旅游者,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
3.古建筑遗产的宣传营销市场混乱。
在古建筑遗产旅游区内,一些旅游经营者为吸引游客、增加收入,对民族建筑文化进行不切实际的大肆宣传,没有完整的市场促销手段。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民族建筑文化的完整性,又使游客蒙受欺骗,破坏了地方旅游的整体形象。
4.古建筑遗产开发保护监督体制不健全。
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备与落后,各种不良现象也就随之发生,使许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事非法经营的活动,这不仅是对古建筑遗产的破坏,也影响了中原地区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古建筑遗产景区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
部分服务人员对中原古建筑文化了解甚少,当问及更深层次的内容时,他们要么不知如何回答,要么答非所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原地区旅游地的整体形象。
五、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对策
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虽然中原古建筑遗产开发和利用的力度已大幅增加,但是,古建筑遗产管理利用和保护手段以及旅游立法等还相对滞后,对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面对中原古建筑遗产利用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出台相关对策,将各方力量统一协调,共同解决遗产保护与利用中的问题,那么笔者对于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有如下对策:
1.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策略。
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策略是进一步完善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前提,也是中原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要真正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管理,提高整体质量;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尽力保持古建筑的原有风貌,真正做到古建筑遗产利用与古建筑旅游业发展的“双赢”[5]11版。
2.健全保护开发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模式。
中原经济区要建立以省级政府为主导、全民参与的古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其开发利用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强旅游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做好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
3.充分挖掘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打造特色旅游资源。
古建筑的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从来就不是对立存在的。对于古建筑遗产来说,如果只是一味地保护,但不开发利用,很难体现其价值。将静止的建筑与优美的自然风光结合起来,实现人文遗产与自然遗产的统一,学会在开发中保护,让游客既能领略古建筑的古朴又能领略自然风光的秀美,这样既扩大了古建筑的知名度又增加了自然资源的美誉度。
4.注重古建筑遗产形象推广,扩大宣传力度。
加大古建筑遗产形象的宣传工作,可以协调各地进行联合宣传。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以采取制作统一的宣传广告,由政府出面进行地区旅游活动的推介,也可以在当地的火车、汽车站或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地,采用大型电子屏幕进行宣传;借助电视、网站、报纸等国内外知名强势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及其文化内涵,让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遗产的保护中来。只要注重实施科学化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就可以在合理的开发利用中更好地保护好中原古建筑遗产,从而带动中原地区其他类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促使古建筑遗产在利用中得到良性的开发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耀峰.遗产开发及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胡良民.中原地区省旅游经济发展的前景分析[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0(4).
[3]甘露.世界遗产旅游开发与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一、青海古建筑遗产的特征
(一)地域性
青海古建筑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文化发展,大部分古建筑均以藏式建筑为主,兼容汉、回建筑风格,这些因素与青海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社情紧密联系。具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塔尔寺就是汉藏回融合的典型,民族性和地域性在青海省的古建筑风格中得到充分反映。
(二)历史性
古建筑遗产的最根本特征就在于其见证历史,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面貌体现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建造和利用的实践,古建筑的历史特征是形成古建筑遗产历史价值的重要因素,有助于帮助后人以古建筑作为载体,还原历史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历史信息。
(三)艺术性
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建筑以物质形态的方式表达其文化内涵,其建筑技术、装饰艺术及必然通过建筑文化体现出来。青海流传下来的古建筑设计匠心独运,形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建筑体系,其中对建筑风格有很大的影响,不同民族由于信仰不同,宗教建筑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二、青海古建筑遗产的价值
(一)历史价值
历史价值是遗产的基本价值。见证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迁、更替,能够留存到今天的这些历史时期的建筑实物的数量非常稀少,因而它们具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具备了时间久远和类型稀少两方面的稀缺性,古建筑就更显得珍贵,历史价值更为突出。
(二)信息价值
建筑遗产可以使我们认知、了解它赖以产生并存在的历史时间及社会环境的各方面状况,承载的信息涵盖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经济的等诸多方面,这就是建筑遗产的信息价值。古建筑遗产的信息价值被当作是一种"文化认同",它的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与强调,被视作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的综合体现。
(三)情感与象征价值
曾任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主任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物保护顾问B・M・Feilden博士总结归纳过欧洲人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多方面认识,他认为情感价值指建筑遗产在认同作用、历史延续感、象征性、宗教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使用价值指功能的、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价值。情感与象征价值在当今社会越来越深刻地被认识到,其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受到关注。
三、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调研分析
在本次青海古建筑保护现状调查中,笔者采取选取部分古建筑保护单位以及访谈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调研方式,了解当前青海古建筑保护现状。"青海现存的古建筑多与各类宗教文化有关,在819处古建筑中,以寺观塔幢数量最多,共321处,占古建筑总量的39.2%;其次为坛庙祠堂230处,占古建筑总量的28.1%。各民族的建筑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汉藏回结合的建筑样式有很多,创造出了色彩纷呈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建筑。目前,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保护体系不够健全
1、注重发展,忽视保护
政府在保护高原古城文化中制订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但是内容不够全面,操作性也不够强,保护措施滞后体现在保护法规文件缺乏,目前还没有系统完善的古建筑调查资料,对古建筑保护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完善的遗产保护法律体系。
2、注重开发,忽视监管
青海古建筑遗产主要作为旅游资源开发,随着"大美青海"形象得到广泛宣传,带动青海旅游持续升温,与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相比较之下,古建筑保护却相对滞后,两者矛盾日益凸现。在旅游旺季时,古建筑景点处人流量非常大,有些游客在古建筑墙体中留言刻字现象屡屡出现,危及古建筑本身的保护,体现了政府注重开发,而欠缺相应的监管力度。
(二)保护规划不够合理
1、注重经济,忽视文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没有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未能避免市场经济对文化的负面效应,不仅没有创造出文化与经济双赢的局面,反而造成因片面追求经济短期高速增长,而忽视甚至牺牲城市文化建设的浮躁状况。
2、注重眼前,忽视长远
政府部门在规划过程中会出现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顾长远的文化效益,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意识下,对古建筑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盲目开发,建设酒店、宾馆等娱乐设施,毫不顾及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一些古建筑甚至作为商业性场所,在景区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无序、低序以及破坏现象屡屡出现。
(三)保护资金不够充裕
1、注重回报,忽视投入
青海在文化遗产方面的投入的财力并不多,从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通报的信息中,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方面处于全国后进位置。许多古建筑因为保护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了古建筑得不到补救的严重损坏后果,并且古建筑的维护并不可能一劳永逸,要经常进行维护,费用比较高,大多数古建筑难以被纳入保护体系。
2、注重拨款,忽视自筹
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保护资金总是不太充裕。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大包统揽而没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不可能真正做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但目前遗产保护资金的筹措还没有详细明确的制度规定,对于市场化运作来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来改善古建筑保护问题,政府也没有具体指导性的政策出台。
(四)保护宣传不够到位
1、注重利用,忽视宣传
古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滥用,保护意识淡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古建筑破坏的因素中,人为的破坏更加严重,公众没有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意义,而政府部门更加注重古建筑的利用,管理上只重视开发,忽视保护的必要性,这与缺乏足够的宣传有很大联系。
2、注重形式,忽视行动
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工作本身就比较欠缺,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却出现喊喊口号,拉拉条幅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并没有真正走入群众,对广大民众施加影响;在学校平台中,也没有真正将遗产保护纳入教育内容,很难十分有效地在下一代中普及古建筑保护的知识。
四、青海古建筑遗产的破坏原因
破坏的原因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大的方面。
(一)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主要是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发生,如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如门源回族自治县大板九寺院址因山体滑坡被埋,在玉树发生"4・14"强烈地震中,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寺院等古建筑在地震中遭受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些古建筑文物点被破坏都是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料的,这个时候对古建筑的破坏强度非常大;另外,自然破坏力对古建筑也存在持久的、时刻地侵蚀,它们对古建筑的破坏是缓慢进行,日积月累的,最后导致建筑遗产损毁。
(二)人为因素
破坏古建筑遗产的人为因素有很多,如由城市建设而引发的对建筑遗产的拆除和损毁;为开发旅游在遗产所在地大量兴建各类旅游服务设施以及旅游容量过大,超出了景点承载力的问题,古建筑受损的可能性不断增加;同时,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许多景点周围存在许多违建项目,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限制,文物建筑本身和蕴含其中的无形文化底蕴也将受到严重的破坏。与自然因素相比,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结果往往更为严重,常常会造成某个类型或某个地区建筑物的大规模破坏,对建筑遗产造成的破坏都是无法挽回的。
五、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古建筑保护的法规
1、制订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古建筑保护与管理条例
尽管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导下,青海省也相应制定了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但条例内容过于宏观,对古建筑的保护也欠缺详细规定,对古建筑的破坏行为也难以有效制止,因而,制订并颁布更具有微观操作层面古建筑保护条例显得十分重要。
2、研究制定古建筑保护的一系列配套政策
在文物管理部门对古建筑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古建筑进行分级保护,一经被列入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就不能随意拆毁,在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其工程的结构布局、建筑风格应当与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合理规划和利用古建筑遗产
1、要强调规划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将古建筑遗产保护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经济建设和开发中,要有长远的目光,注重规划保护,把古建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资源适度开发出来,为文化建设服务,也促进经济发展,努力达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
2、要重视合理利用
在保护古建筑完好的前提下,重视合理利用,并在利用中促进古建筑保护和管理。众多文物保护实践证明,古建筑的保护是利用的基础,没有保护就不可能谈利用,古建筑依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合理被利用,被纳入旅游发展规划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所在地政府应当加强环境整治,落实和改进保护措施,在确保古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三)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和多募集资金渠道
1、加强各级财政投入
当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政府保护为主,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资金投入虽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单就众多的古建筑遗产保护来说,无法全面有效保护。那么,在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增加遗产保护经费。
2、多渠道筹措资金
我国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这部分资金只能解决少量古建筑保护的维护问题,对于大量分布于乡野的古建筑则是杯水车薪,因此扩展资金的筹集渠道是十分必要。可以采取设立古建筑保护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吸纳市场运作等进行筹资。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1、大力宣传古建筑的价值
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客观规律,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有利于增强城市文化整体竞争力。保存至今的古建筑都是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广泛地发挥古建筑遗产在国民素质教育、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意识到古建筑所蕴含的价值和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
2、纠正单纯依靠政府的观念
古建筑保护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一切可能的途径进行宣传和教育,宣传政府古建筑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古建筑的价值和保护的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青海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古建筑遗产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其历史价值不容忽视,这些历史悠久的古建筑承载着当地的民俗风情,传承着少数民族文化。因此,做好古建筑保护工作,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充分利用古建筑资源,以新的姿态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不仅有利于改善民生,也可极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遗产保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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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包含了人口增长、生产要素集中、城市功能完善等特点,建设过程中城市范围不断扩张,建筑外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引发了建筑遗产保护的矛盾。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但是长时间的自然侵袭与人为破坏,至今保存良好的历史建筑数量十分稀少。根据我国24座古城的建筑保护情况来看,很多值得保护的建筑都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受到破坏。如何平衡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加强建筑文化的传承性,是我国城市建设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1 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
人类文明从分散到凝聚,衍生地的综合体就是城市,也是人类文明发展与壮大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文明史从城市组成后开始飞速发展,其演变与发展正反映了文明的进步。建筑遗产是人类创造出的智慧结晶,具有较强的历史与艺术价值。建筑浓缩了时代的净化,也是时代的见证者,从科学的角度分析建筑群体,可以体现出真实的信息与文化记忆。建筑文化是地区与民族的历史坐标,也是人类文明的体系与表达,古建筑价值十分宝贵,一旦被破坏将无法被修复,属于不可再生的历史资源。
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是城市建筑过程中往往没有重视历史建筑的价值,为了追求建筑的整体统一性,将古建筑全部推到重建。这种方法虽然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是古建筑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在快节奏的城市发展之中,建设者并没有意识到历史建筑的价值,受到短期利益目标的原因,使得建筑遗产不断受到破坏,导致城市历史与特色消亡,转变为千城一面的城市面貌,减小城市特色。
古建筑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根基,也是城市灵魂的体现。在建筑中了解城市的历史意义,并且提高居民对城市的向心力,塑造独特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未来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的首要目标。建筑遗产代表了历史的沉淀,不可再生的特点表明我们需要积极保护这种文化资源,古建筑并不是历史的重担,也不是现代化都市的顽疾,必须认识到建筑遗产蕴含的价值,明确城市建设目标,更好的提高我国城市发展水平。
2 历史建筑保护进程
我国古建筑一般采取土木结构或者纯木结构,受到材料的影响较大,除了早期建筑存在砖石结构外,很多土木结构只剩地下残余存在。受到古代传统理念影响,在朝代交替时都会破坏前朝建筑,这种情况导致许多宏大的宫殿无法得到保存。木质结构容易引发火灾,在古代中国战争频发时期,建筑非常容易发生大规模焚毁,这也是保存困难的原因之一。
自中国建国以后,曾多次颁布各种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破坏、文物保护、文物管理提供大量法律武器,自从中国成功申请世界遗产清单后,已经具备38处世界级遗产,居全球第三位,为我国历史文化保护提供了良好的资源。近几年我国开始了历史古城保护,每年都会选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进行保护,对于一些近代历史建筑,也会进行针对性保护,确保建筑基本原貌与环境不被破坏。
3 建筑遗产破坏因素
3.1 建设破坏
建设破坏十分常见,尤其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区域十分常见,在我国很多城市开展了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房地产等基本建设项目。这些建设项目完全放弃了保护古建筑,为了保证短期经济利益,破坏了很多具有丰富历史价值的建筑遗产。例如学者公认的曹雪芹故居,就因为没有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而被拆除,虽然故居具备极强的研究价值,并且也代表了城市民宅的发展经过,但是最终只留下一口古井当作纪念。
3.2 开发破坏
这种破坏情况与建筑破坏不同,开发破坏是城市建设过程中已经了解历史建筑的价值,在进行历史建筑与旅游项目融合的过程中,造成的破坏性开发。虽然在城市建设中了解文物资源的价值,并且热衷文物古迹开发利用,但是并没有专业的开发手段,在开发过程并没有严格遵守保护规则,导致很多文物被破坏。例如长城破坏、敦煌壁画脱落、孔庙被淹等问题,都是因为没有进行专业化处理导致的问题。一些历史名城被过度开发,导致商业化加剧,自然破坏了古建筑的美感,这种情况也会破坏自然生态系统。
3.3 自然破坏
建筑遗产会受到自然环境侵蚀是客观存在的破坏问题,例如风化、酸雨、日晒、虫蛀等情况。这些问题必然存在,运用新型防护技术,可以降低建筑受到的危害,延长古建筑使用时间。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并没有重视古建筑保护,这就导致了建筑保护资金过少,无法及时维修、保护文物,最终导致建筑遭到自然损毁。
4 建筑保护探索
在20世纪中期西方国家就受到了旧区改造的影响,一些发达国家建筑学者提出了保护性改造原则,从利润为主的盲目拆建,转变为保护为主的旧区开发。在保障历史建筑不被破坏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开发,将建筑遗产的文物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这种新型改造原则具有很多优秀的案例,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巴黎奥塞美术馆,最初在1900年奥塞美术馆是巴黎最高档的火车站,但是60年代初期由于火车升级,月台无法容纳火车,所以法国政府计划拆除火车站台。但是经过建筑保护学者的集体呼吁,奥塞火车站在1986年转变为多功能艺术作品展馆,其艺术内涵堪比塞纳河的卢浮宫。而我国也处于这段转型时期,由最初的飞速发展阶段,转变为和谐发展阶段,这个阶段需要坚持以下建设方法。
4.1 保护为主
在进行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保护为主,对存在隐患的古建筑需要及时修复,确保建筑原貌不被破坏。历史建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通过专业化的维护与保养,将建筑原貌完美还原,这也是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要素。
4.2 原貌保护
一些古建筑群体外观及其特殊,所以在进行大范围保护时,需要保证环境不被破坏,建筑物可以根据使用要求进行更改,其内部格局可以进行变化,但是要维持建筑外貌不变,确保整体环境不被改变。
4.3 风貌保护
这种保护方法主要使用在重要文物建筑保护之中,对于文物建筑周边景观进行控制。一般重要文物建筑周边环境也具备较强的历史特点,新建工程必须符合当地建筑风格,并且高度也需要进行控制。将风貌保护范围扩大到城市整体,对于街道、河流的布局与民宅特色相结合,这种保护代表了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的过渡,保证了古建筑不会被现代建筑吞没,突显出城市特点。
5 结 语
我国具有大量木质结构的古建筑,建筑长时间没有得到维修管理,并且保护级别较低,所以在城市化发展下遭到很大的破坏。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价值,并没有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建筑遗产保护十分困难。未来城市开发过程必须重视建筑遗产保护,将城市开发与文物保护达到平衡的关系,使两者完美结合,这也是今后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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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并不是每一个城市都拥有显赫的文物建筑,但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城市风貌,而一个城市的独特风貌更大程度依赖于由于其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而产生的城市外部空间的特征上。建筑遗产的外部空间特征就是这其中重要的一环,在城市的发展变迁中,如何持续的体现并保留这种特征,是保护工作的关键。例如在《法国城市规划法》第L.123-1-7条,土地利用规划中规定“认识和界定景观要素,界定体现美学、历史和生态特征而应被保护的区域,街道,建筑和景观地”。而法国的各类保护规划中,也是通过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城市要素来实现的。本文就是对影响建筑遗产环境的城市要素进行逐一的分析。
1.城市肌理
保护建筑遗产外部空间的特征首先就要保护它所在地段的城市肌理,这种肌理是一种富有历史意义的平面网络结构,它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演化而来的,对于地段传统空间形态的构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正是由于这种重要性,外国许多城市就是在遭受毁灭性的损坏后,也不轻易改动历史城市中的原有的城市肌理。例如1666年的伦敦大火毁掉了老城80%的街道,在讨论城市重建的方案时,当时著名的建筑史雷恩、伊夫林(J.Evenlyn)和胡克(R.Hooke)曾分别向国王提出了重新划分街道的建议,但均未被采纳。反之,当城市肌理被完全颠覆以后,就阻断了历史的延伸。
例如巴黎的第4号不卫生地区,由于它距离历史在中心较远,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对现代化的巴黎充满热情地时候,就尝试了新的建造方式。但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住房危机和卫生问题解决了,却阻断了地区城市纹理的延续,使这里变成了放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可以的,没有特点的区域。于是人们又努力地进行修补的尝试,拆除了20世纪60年代建成的一部分建筑,添加了一些新的住宅,试图重新寻找与原有城市文理的关系,但这种修补无疑是很艰难又难以获得成功的。
城市肌理对城市建筑以及外部空间有极大的控制力,保持城市肌理个性化的价值形态,无疑为建筑遗产的环境设计提供了场所的暗示和场所空间的内在逻辑,也是设计的切入点。
2.景观视线
景观视线是一种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是在某一场所中需要保持和必须展现的某种特色。影响景观视线的因素来自于各种城市要素,从城市自然形成到具体的建筑,甚至人的关上位置和角度。
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中,体现北京城市特色的仅有7条景观视线,而在其下更细化、具体的《北京旧城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中,大栅栏是北京旧城中历史延续最长,遗物遗存最多,旧城风味最浓,范围也最大的传统市井文化区,也是近代北京最繁华的商业街。大栅栏街也是几经改造,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在商业上、历史文化的传承上都大打折扣,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就景观视线来说,当你站在大栅栏对面的鲜鱼口西口(那里比大栅栏地势略高)对望大栅栏,无论晴雨永远是密密匝匝、比肩接踵。以为篆刻大师这样形象地形容道:“天安门疏可走马,大栅栏密不透风”现在,以为住在这里半个世纪的北京居民这样说道:“跟原来完全不同了,一眼就望得到头的大栅栏叫什么大栅栏!”在《北京旧城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中的大栅栏地区的保护规划中,仅仅深入到具体建筑的保护和更新方式规划,反而看不到有关景观视线的内容了。在北京其他不是保护区的规划中,再涉及文物古迹保护或历史街区保护的相关内容时,文物古迹更成为城市中孤立的“点”,这些做法实际上就削弱了文物古迹外部空间的魅力。
3.空间格局
在建筑遗产的环境中,保护场所的空间格局至关重要。这里面不仅包括街道长于宽的比例关系、沿街建筑高度与街道的比例关系、沿街的重复性、街区整体的组织方式与道路的关系等,还包括保护具有某种特征的城市空间。如果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周围的空间格局,那么不管你捡起多少历史片段的只言片语,都将是对历史文化信息的巨大破坏。
在北京的“平安大街”改造中,由于这条大街贯穿整个旧城,所以花了大力气对两侧的房屋进行统一规划——“全部是清一色的青砖灰瓦、灰墙红漆门、红柱飞檐。从东到西,一座座大屋檐、尖顶、古色古香的传统建筑”,但是由于北京传统街道空间已经被“开膛破肚”了,所以绝对谈不上所宣传的“平安大街的历史文化气味很浓,沿途的王府、名人故居、风景点都保存完好,仿佛又置身于明清时代的老北京城”
4.建筑形式与沿街立面
建筑特色是一个城市的语言,对于建筑遗产的外部空间而言,它周围的界面如果有建筑,那么建筑的形式和沿街立面就对这个空间有着巨大的影响。欧洲城市的老城中心区和保护区都对建筑的高度、形式、色彩及细部有着严格而详细的规定,对今后的修缮、更新工作产生有效地指导意义,从而使它所限定的城市外部空间的历史风貌能够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
5.道路
道路实际上对于一个富有传统意义的空间来说具有很大的影响,道路尺度的改变从根本上讲就是对空间尺度的改变。在有价值的建筑遗产周围一味地扩展机动车道宽度,修建城市高架路,在人们享受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将历史风貌破坏殆尽,城市景观被肢解成碎片。有效地保护历史风貌的最好方法当然是不修大路,或者发展城市地铁和公交系统,但如果这方面不现实时,也可以通过一些设计手段,减少宽马路对城市历史风貌的影响。
6.绿化因素
绿化常常是用于保护建筑遗产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同时扩大绿化面积也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指标,但是每一个传统空间都有自己固有的绿化特点,也是体现其风貌的重要环节。在一个有历史意义的空间中,绿化并不是面积越大越好,树木也不是数量越多越好,还是要根据各自的特色,配合体现出常作固有的特点。在保护规划中不能搞指标一刀切,同样在设计中如果忽略了分析这些环节,就不会真正体现出场所的精神。
法国南特市的50人大街被称为其城市历史的主要见证,在进行改造前是一条双向8车道的道路,繁忙的机动车交通阻断了大街两侧的联系。在进行整治改造的时候,并不只是像一般我们理解的整治项目中的“加大绿化面积,塑造城市又没形象”,由于整个50人质大街在保护区规划中属于“大规模的公共空间”,所以将步行道路大幅度加宽,有轨线路和步行道路的地面用相同的花岗石材铺砌,以最大限度地体现步行气氛。这样,使得单纯的交通空间成功地发生转变,体现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意义;对于树木,设计者认为这条大街最具历史特点的就是18-19世界沿街漂亮的建筑立面,由于过去仅仅满足功能需求的简单设计,体现城市独特风貌的要素被深深埋藏在车辆和树木中,被淹没了。所以改造时将道路两侧的树木移植填河前本来的位置,亮出被遮挡的街面。50人质大街独特的历史内涵,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被慢慢挖掘并展示了出来。
Abstract: with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of the speed up day by day, the people of the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quality requirements more and more high, in can satisfy the people's production and life demand basis realize economic benefit maximization is the ultimate purpose of the city builders, and architec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 pursuit of interests in the process of apparent.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d the architec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benefit of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solution, which is expected to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the related practice.
Keywords: architec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economic benefit contradictory ways of solving the problem
中图分类号:G2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建筑行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城市的大规模开发能够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然而在城市开发和重新规划的过程中也免不了会遇到很多难题,首要体现在建筑遗产的保护上。建筑遗产承载着城市独特的历史记忆,也是一种城市文化载体,在巨大的地产开发利益面前,如何进行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筑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
城市建筑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很多城市建筑遗产不仅具有非常高的历史文物价值,还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有些建筑遗产也成为城市的一种象征,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城市的开发与建设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提供更好的客观条件,建筑遗产的保护也是为了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精神文化财富,很显然,这二者的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只不过在建筑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之间又存在矛盾。
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促使建筑行业的发展势头迅猛,城市建筑用地紧缺的情况也日益严重,不少开发商为了追逐高额的经济利益,不惜拆毁具有文化历史性的建筑遗产,以扩大建筑用地面积。不仅建筑开发商缺乏建筑遗产的保护意识,当地的政府部门对建筑遗产的重视程度也不高。在城市化发展水平比较高的今天,城市之间的竞争和攀比现象也越来越普遍,高层建筑的数量骤增,层数也不断上升,经济效益越来越成为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显在标识。
资金投入的匮乏是建筑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也是与城市经济效益产生冲突的根本原因。我国的建筑遗产的保护资金的供给来源都是国家的财政支出,然而各级政府对所需要保护的建筑遗产的总投资又十分有限,虽然近些年建筑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有所上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国经济结构还处于转型阶段,高效益成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所以在利益与遗产面前,政府也难免会做出让步,况且仅仅由政府来承担建筑遗产的巨额保护费用也不够现实。
建筑遗产保护的管理工作也欠缺系统性和科学性。建筑遗产保护制度的不完善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造成很多城市建筑遗产都处于无人管理和无人维护的状态中,即便有些建筑遗产有专人看管,但维护力度远远不够,资金也往往落实不到位,所以在城市追求经济发展效益的同时,自然对建筑遗产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建筑开发商可以从政府手中购买到建筑遗产以及其所在区位的使用权,文化遗产就被湮没在经济利益的洪流中。
另外,有些城市建筑遗产虽然得到了必要的保护,但是周边环境质量却越来越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遗产的功能的发挥。很多建筑遗产本身具有参观游览价值,应该为其打造和谐的周边环境,给进出的人们提供便利条件,为城市的和谐发展增添色彩。但是城市建筑群之间的空间越来越小,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注重环境效益,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等现象屡禁不止,也相对地增加了建筑遗产的保护和维修的成本。
二、建筑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之间矛盾问题的解决途径
建筑遗产本身具有诸多特性,开发商和公众充分了解并发挥这些无可替代的优势特征是平衡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与经济效益关系的基本点。这些性质包括建筑遗产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很多建筑具有浓郁的时代风格和地域风格;有些建筑遗产还是城市的一种地理标志的象征;有些建筑遗产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彰显着人民群众的某种精神或者意愿,不断地鼓舞和激励着人们奋发向前;有些建筑遗产体现着世界不同文化的交融性和相互渗透性。建筑是地球上无声的乐章,凝聚着人类生息繁衍过程中的喜怒哀乐,所以保护建筑遗产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这也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经济效益是衡量城市发展必要的指标,但不是唯一的指标,城市文化与文明程度也是城市发展水平的体现因素,尤其对于那些历史文化名城来说更是如此,所以我们可以考虑利用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筑遗产保护的制度与体系,将经济效益与建筑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透明化,这也有利于使二者问题解决途径更加规范化。建筑遗产的保护内涵是不仅要理解建筑遗产本体的价值,还要了解与它相关的历史环境背景从而保证建筑遗产安全良好运行,采取的行为措施主要有研究、工程技术干预、成果展示、利用、改善以及发展,还要进行环境的整修和管理。建筑遗产的保护还可以分为绝对性保护和利用性保护,在实际操作中,要综合利用好这两种保护工作,协调商业利益和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目前来看遗产保护的探讨工作还只停留在建筑遗产的美学价值和文化价值上,对它的社会功能与价值发掘得不够充分,同时也缺乏对遗产保护的有效措施,所以在制度上明确建筑遗产保护的具体事宜非常关键,也有利于将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对违法违规的现象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
其次解决建筑遗产保护与经济效益的矛盾最基础的还是要进行资金的合理优化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金的合理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市场机制为主的经济体制,在本问题的解决方面就是要满足开发商的最大利益的同时,还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协调,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建筑遗产保护工作所带来的隐性和显性的利益。建筑遗产作为一种公共的社会资源,也有着自身的潜在价值,一方面它具有的历史美学价值会随着年代的增加而不断增值,另一方面建筑遗产会随着数量的减少而不断升值,对建筑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期收益的投资,既然如此,政府就可以适当放宽对其的管制权限,参照国外的相关经验,加大建筑遗产的私有程度,由建筑遗产本身带来的经济收益的大部分归拥有者享有,这不仅解决了建筑遗产保护费用的来源问题,也能够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利润,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很好地平衡了建筑遗产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最后充分开掘建筑遗产本体的功用也是有效的途径。城市文化建筑遗产面临生存困境的原因之一就是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通俗地说就是物质层面上的“无用”,当建筑本身不能带来经济效益时,自然成为实现经济效益的牺牲品,所以发掘遗产建筑的经济价值非常重要。而首当其冲的是发展其旅游价值,城市建筑遗产的独特性和历史文化性成为现代人追求精神的一种标志和印迹,加大对其的宣传力度,开掘其建筑背后的深层内涵是提升旅游价值的关键所在。在这一过程中,也是对城市品牌的最好诠释。此外转变建筑遗产的实际使用功能也可以平衡建筑遗产保护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例如将商用或民用的建筑遗产作为公共使用空间,这需要一定的维护成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结:
综上所述,城市化的发展具有不可逆转性,在城市化进程中平衡经济利益与建筑遗产文化价值也体现着现代人对精神与物质的双重思考与追求。建筑本身能够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承载人们的创造力和行动力,建筑遗产更是人类社会文化和历史积淀的体现。所以城市进行重新规划的同时要切实从制度、资金投入、社会效益等诸多方面做好建筑遗产的保护措施,延续其特有的生命力,这也是现代城市文明的特征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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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作为“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的沈阳,每当被提到建筑文化遗产,人们总会想起世界文化遗产“一宫两陵”。有关“满清文化”的研究、宣传与推广也不断地开展与进行。与其相比,沈阳地区辽代建筑文化也同样极具特色,其建筑遗产同样是沈阳地区特色的“文化瑰宝”。然而,相关的辽代建筑遗址与文化内涵却鲜为人知。因而,辽代建筑文化的复兴与发展得不到有效推进。近几年,以法库东湖新城建设“辽代风情小镇”为首,辽代文化的复兴与发展之路逐步得到沈城人们的重视。
正文:
1. 辽代建筑遗产
1.1辽代建筑遗产定义
辽代建筑遗产是指遗存至今的 ,具有一定综合价值的辽代建筑、构筑物。它们是辽代历史的见证物,是叠加辽代历史信息的载体。这些建筑遗产具有一定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它为人们的整体利益所系,是人类的共同财富。
1.2辽代建筑遗产分布
辽代建筑遗址主要分布在今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北部、北京、天津北部、山西北部等地。其中木结构建筑与建筑群遗存数量较少,全为佛寺建筑,包括山门、殿、阁、木塔,以及相关小木作;木结构建筑群仅存遗址。另有若干城市遗址及其相关建筑遗址。
2. 沈阳地区辽代建筑遗产资源体系的构建与剖析
3. 沈阳地区辽代建筑文化复兴展望
3.1 城市建设中辽代建筑文化的复兴发展
近几年,以法库东湖新城建设“辽代风情小镇”为首,辽代文化的复兴与发展之路逐步得到沈城人们的重视。相关城市建设中注重对辽文化的复兴与再现。笔者认为,在沈城今后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辽文化的复兴与发展:
(1) 宏观层面――规划层面
结合沈阳经济区新城、新市镇政策,注重城镇建设的文化性、创新性发展。在城镇规划层面做好定位,并给予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注重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辽代建筑遗址与新的建设项目,打造成规模的辽代文化复兴片区。
(2) 微观层面――建筑设计层面
在建筑设计层面,对辽代文化的复兴绝非是建造出一栋具有辽代建筑外观的仿制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假古董”。而我们要做的应是深入挖掘辽代建筑文化的特质,注重从空间、尺度、文化、生活方式、建筑内涵等角度挖掘其建筑特质,充分结合现代建筑的功能需求,运用相应的建筑符号与创新模式语言进行合理的设计。
结语:
辽代建筑文化遗产是沈阳地区极具特色的“文化瑰宝”,这些历史遗存印证着曾经的大辽国子孙在这片土地上不断地生息繁衍。同时,通过这些遗存,我们能够更好的去了解、去研究辽代的历史、技术与文化。它代表了我们沈城地区特色的文化精神。作为建筑师我们,有权利,更有义务在城市的建设中去保护、去宣扬、去发展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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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唐山是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是环渤海地区的早期工业化基地,在中相继诞生了中国大陆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和第一件卫生陶瓷。由于吸收了当时国外先进建造经验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这些工厂、仓库、车站等建筑往往采用砖石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至今大多保存完好。唐山市的这些近代工业建筑遗产拥有丰富的形态类型,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具有包容性和多样性,在经济功能的再开发方面拥有广阔的空间。本文将唐山市作为典型样本,探讨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经济功能再开发的具体路径。
二、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赋存及分布状态
作为我国早期工业的发展聚集区,河北省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非常丰富,称得上“数量多、门类全、价值高”,涉及煤炭、钢铁、水泥、陶瓷等主要领域,涵盖英、俄、德、日等多国建筑风格。而近些年来,随着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整个城市的战略转型,这些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工矿业企业纷纷搬迁改造,甚至破产重组。于是就在唐山市内生成了大量工业建筑遗产,要么拆迁废弃,要么重新开发。从目前来看,唐山市的近代工业建筑遗产涵盖了主要的传统产业门类,并根据产业布局的历史而呈现出片区分布格局。比如开滦集团作为历史悠久的大型企业,在中国近代工业发展中留下了珍贵的工业遗产。随着煤炭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矿产资源的枯竭,越来越多的老矿井废弃停用。当前,针对这些空间和建筑正在大力推进再开发,将具有典型工业影响的矿山遗迹改造为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唐山市东南方向曾经拥有大量近代工业企业,在地震后大多搬迁至中心城区北部的丰润区,代表性企业是现在隶属于中国中车集团的唐山轨道车辆公司,而原址的工业遗产及相关的铁路文化急需发掘整合。始建于1889年的启新水泥厂也早已搬迁重建,原址正被改建为中国水泥工业博物馆及启新文化创意产业园,现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陶瓷企业在唐山的聚集地是缸窑路附近,但由于多数企业经济效益较差,整个工业片区需要改造升级。在采煤塌陷区建立的南湖公园内,初步建成了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总部基地,旨在打造陶瓷文化创意、艺术创作展示、工业设计研发“三大中心”,集中展示唐山一百多年的近代工业文明。但在唐山市现有的再开发实践中,由于过于强调工业建筑遗产的公益性,使得改造后的博物馆、创意产业集聚区处于运营困境。
三、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经济功能再开发的类型定位
面对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的资源赋存、分布状态和再生设计需求,必须充分学习借鉴国外经验,以创造性和建设性的视角来看待和处理。通过盘活老厂房、旧仓库等存量设施,系统挖掘工业建筑遗产资源,注重延续工业文化根脉,按照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对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的经济功能进行全方位的再开发。具体引入工业旅游模式、主题博物馆模式、文化创意产业园模式、城市休闲娱乐模式等,或者对这些典型模式加以综合利用。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经济功能再开发的类型定位如表1所示。在煤炭工业领域,以开滦国家矿山公园为主要载体,选择工业旅游和主题博物馆为再开发方向。开滦矿山公园位于城市中心,但面积不大,分为矿业文化博览区、矿山遗迹及生产流程展示区、安全文化体验区、井下生产工艺探秘区,可以通过真实景观和多个维度来诠释悠长的煤炭工业历史,引发游客对煤炭工业文明与技术的兴趣。在水泥工业领域,主要是以启新水泥厂的原址为基础,建立以工业旅游、主题博物馆、城市休闲娱乐为内容的复合发展模式。启新水泥厂的老厂区范围开阔,交通便利,可以依托中国水泥工业博物馆为主景观,以工业遗产为物理空间载体,在经济功能再开发方面多维出击。启新水泥厂项目环境特征鲜明,可以利用场地环境本身的形状、坡度、绿化、设备等物质因素,以及邻近区域的历史人文因素等,整合成为城市公共功能区。引进德国麦德龙等领军企业,利用原有工业建筑的空间优势改造为大型仓储式超市。布局咖啡馆、酒吧、健身及儿童娱乐场所,打造成集成购物、娱乐、休闲等功能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在陶瓷工业领域,集中力量建立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发挥“集中连片利于聚集、艺术氛围易于灵感迸发”的客观优势,拓展衍生品类型,策划组织一批具有影响力和感召力的陶瓷文化创意项目和经营项目。例如各种形式的文化节庆、艺术节、会展、创意集市和创意设计比赛活动等。将工业遗产作为创意元素,开发高新科技和高文化含量的陶瓷产品。使特色主题的工业博览会与招商活动、商务交流、工业遗产旅游相融合,从而既能更好地挖掘地域传统工业文化,又能形成新兴产业集聚区。在机械工业领域,依托唐山市悠久、深厚的铁路渊源,在唐山市东南方向建设铁路机车主题博物馆。将唐山机车车辆厂(唐山本地简称“南厂”)、在唐山办学70多年而后搬迁至成都的原唐山交通大学(现“西南交通大学”)等相关工业遗产和历史文化资源整合开发,建设特色鲜明的主题博物馆,推动产业建筑遗产适应性再利用。
四、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经济功能再开发的操作要点
把唐山工业建筑遗产的存量优势变成产业优势,将废旧建筑改造成新型产业空间,这可以为唐山市的传统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元素,可以赋予废旧建筑新的生命,既能保护工业遗产,又能置换提升工业建筑遗产的经济功能,实现城市记忆与现代都市时尚生活的有机结合。在唐山市近代工业建筑遗产的再开发过程中,需要按照先后时序,把握以下具体的操作要点。
1.工业建筑遗产改造的政府作用定位。决策过程是直接决策者、利益集团和普通市民三元主体的互动过程。地方政府握有决策的权利,然而其决策是以利益集团或普通市民的支持为基础的。对于唐山市前几年已经发起的工业建筑遗产再开发项目,应该考虑其功能缺失的现状,增配商务办公和优势教育资源,以激发地块的活力。通过改造再生,使其焕发出新活力,并通过建筑自身的良性循环带动整个地块的复兴。在整个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工业遗产名录,搭建全景式的工业遗产脉络,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兴渠道及时普及工业建筑遗产再开发的知识和信息,更新转型动态,使广大公众更加了解实时进展。
2.复建近代工业化的代表性建筑群。由于唐山大地震以及时间、人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经典建筑已经不复存在。近年来,很多工业建筑遗产还面临着城市建设的破坏,导致重要遗产元素被拆改或者损毁。因此,非常有必要选址原状复建一批在唐山近代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建筑。在一个集中的功能性园区中,以清末民初的唐山为设计背景,复建开滦洋房子、员司俱乐部、小山大世界、广东会馆等代表性建筑,打造成特色旅游景区。
3.工业旅游线路的集成设计。唐山市的各工业遗产空间距离较近,可以在单体个性化开发的基础上,推动整体联系辉映,形成近代工业遗产再开发的大尺度格局。优化设计唐山中心城区的工业建筑遗产旅游线路走向,按照景点位置和城区路网走向,可以先后参观原唐山交通大学原址、唐山机车车辆博物馆(老火车站旧址)、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开滦唐山矿原址)、中国水泥工业博物馆(启新水泥厂原址)、唐山陶瓷工业博物馆(德盛陶瓷厂原址),串联成一条完整、经典、饱满的工业旅游线路。
参考文献:
[1]孔雪静.城市中心区大规模工业遗产改造再利用研究———以唐山启新水泥厂改造为例[D].邯郸:河北工程大学,2014年.
[2]杨彩云,康嘉,邹艳梅.工业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研究———以唐山为例[J].改革与战略,2012(1):137-140.
[3]邹艳梅.唐山利用工业遗产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SWOT分析[J].华章,2011(20):223-224.
Abstract:The environmental value of earth buildings was excavated in this essay, which including the Fengshui in choosing the site, the space characteristics within the building, the landscape around the building and the culture meaning ; by comparing examples ,the importance of environmental value estimate in protecting and developing architecture heritages was emphasized .
Key words:architecture heritages; earth buildings; environmental value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5-0091-03
1南靖土楼的类型与分布
依照建筑形式,土楼基本可分为圆形土楼、方形土楼和府第式(又称五凤楼)土楼等,南靖土楼以圆、方形土楼最为著名。
圆楼又称“圆寨”,从外观上看是一座封闭的圆形建筑,多为一环或者多环组成的同心圆楼;内部中间有天井,外环多为3~4 层,一般底层做厨房,第二层为谷仓,第三层以上住人,一二层通常不开窗,具有极好的防卫功能。南靖梅林镇坎下村的“怀远楼”,是一座建筑工艺精美,楼内外环境保护较好的双环圆土楼(见图1)。
方楼又称“四角楼”,与圆楼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高大厚实的土墙、巨大出檐的瓦顶、对外封闭、对内开放、防卫功能强等特点。梅林镇璞山村方形的“和贵楼”是非常有特色的代表。(见图2)它的奇特之处在于整座土楼用200多根大杉木柱做木桩垫基,建于泥沼之上(见图3)。经受200多年的风雨,至今安然无恙,已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靖土楼不仅数量和类型多,且规模宏大,为闽南地区土楼最多最密的县份。最主要的土楼群有书洋镇上坂村的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大坝土楼群、下坂土楼群、石桥土楼群和南欧土楼群;梅林镇的磷头土楼群和长教土楼群;奎洋镇的上洋土楼群等。其中最壮观的土楼群是书洋镇上坂村的田螺坑土楼群(见图4),由1座方土楼3座圆土楼和1座椭圆楼组成,整体布局巧夺天工。最集中的土楼群为书洋镇曲江村的河坑土楼群(见图5),在方圆3km2内,沿溪一旁呈长条状分布29座大型土楼。
2南靖土楼的建造工艺及特色
南靖土楼始建于13世纪50年代,历史悠久,其外墙为生土夯筑,内部构造为木结构。土楼建筑材料采用古老的生土建筑材料,加入河沙等配料,待其发酵成为熟土,以古老简单的大墙板和木夯为工具夯筑墙体,墙中放竹片或木条,为墙骨起拉力作用,具有很好的抗震能力。按照宋代《营造法式》之标准技术,夯土墙的高与厚之比为3:1~4:1,而南靖土楼墙高与厚之比大致为6:1~7:1。由此可见,土楼的夯土技术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同时土楼还利用其厚达1m的土墙体,在内部形成一个小气候带,既能保证冬暖夏凉,又能保持寨内的湿度。
3土楼的环境价值认知
3.1选址的风水格局
土楼风水关于环境与土楼关系的理想模式是追求特定条件下生存的最佳方式,强调住宅与外在环境的协调关系,人与住宅及自然的协调关系,天地人合一,这就是风水理论的总纲与核心。“千尺为势,百尺为形”,虽然,土楼村落整体的风水主要是由一座座土楼组群来实现的,但村址的选择多依风水学说选址建造,基址多负阴抱阳,与自然山水相契合,前有溪水或池塘,后有山岗作依靠,追求的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天人相合的融洽之境。对住宅本身形制也十分注重,宅居左水右路、前池后山,形成青龙、白虎、玄武、朱雀环抱之势。
3.2空间布局的提炼
3.2.1对外封闭,对内开放的空间布局。
3.2.2严格的中轴对称布局。
3.2.3以祖堂、天井为核心组织空间院落的向心有序的布局。
3.2.4共享与私密的统一。
3.3景观环境的营造
土楼建造一般选址在沿河的坡地和谷地上,自然地理条件较为优越,构成了山、水、田、屋浑然一体的和谐的地理环境。就总体分布而言,南靖全县土楼大多分布在西部崇山峻岭、竹山林海间的偏僻山区。气势宏伟的土楼与优美的青山绿水融为一体,极富田园风光。
3.4文化内涵的传承
土楼是客家人世俗日常生活的居住空间,同时融入了客家人对天地,对祖宗,对信仰的思考和信念,它是客家人的精神文化空间;是客家物质文化形式在大地上的奇妙组合,同时也是客家人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的具体表现。
4环境价值保护在土楼的保护与开发中的重要性
建筑遗产是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资源,传统聚落地域建筑保存,已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年来长期极力推动的文化遗产工作项目。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登录成为世界遗产的当地遗产,对当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都有极大之帮助。
近些年来,土楼建筑群被视为重要的建筑文化遗产而成为吸引国人与国际观光客或学术团体拜访或游览该地域的重要观光资源。2007年“福建土楼”被国家文物局正式列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重点项目。以福建永定、南靖、华安等地为代表的福建土楼作为一个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日前已经完成正式申诉工作。南靖政府也以土楼的文化旅游观光作为地域发展的重要契机,加快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4.1实例研究
4.1.1国外实例研究――日本岐阜县白川乡与五个山合掌造住屋聚落村世界遗产。(见图6)
日本白川乡合掌造传统聚落建筑的建筑形式特色为陡峭的茅草斜屋顶、高架的木楼板、深长的屋檐外部阳台;各栋分散独立置于山脚边,周围田地环绕。这种建筑与聚落形式,与日本其它地区的传统建筑形式存在明显的差异, 主要是因为该地区独特的气候条件与生活方式,而发展出不同的风格,形成强烈地域性特殊风貌与地景特色,所以具有很高之地域文化价值。1995年白川乡与五个山两处聚落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日本政府将其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来开发利用,每年吸引众多的游客参观,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与此同时,政府对遗产的环境状态进行了严格的保护,严格保护其原始的生活和生产模式,控制新建筑形式的引入,村民依然过着原生态的乡村生活;政府通过旅游开发带动了对该区域的保护,既将白川乡聚落的特色完整地保留下来,也让其地方传统生活方式及手工产业得以继续维持,不仅完好地保留了遗产对于历史的真实记忆,更使得白川乡变成“活”的遗产。
4.1.2国内实例研究――皖南西递村与宏村古聚落世界遗产
西递村与宏村古聚落,是在长江流域温带气候及丘陵地型特色下,受到中国儒家思想与农业封建社会长期影响中所发展出之传统农业特性聚落。它的建筑形式特色为白色外墙、黑色屋瓦、半木构造、马头墙、内天井;聚落形式特色为多祠堂、社屋等公共建筑,周围山川环绕,各栋民居紧密排列,巷道曲折,牌坊、塔、亭、园林则散落在村庄区。2000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境内及世界人士观光游览之重地。
然而,由于过度强调旅游开发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遗产存在环境的保护,西递宏村的经济生活方式慢慢从农业转变为旅游业,家家户户都开起了店铺做起了旅游生意,虽然建筑本体在外观上得到了严格的保护,但是与其地方传统文化密不可分的内部空间环境逐渐消亡,很难唤起人们对历史的记忆。
4.2环境价值因素的重要性
依据威尼斯第六项规定:“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加强保存古迹建筑周围环境的原有特征,让民众能够理解并感受古迹与周围环境的关联性,古迹在特有环境中存在的必要性。同时保持地段环境所具有的真实性已成为文化资产能否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的必要条件,对环境维护已成为目前古迹保护的基本要件之一。
5结束语
建筑遗产历经漫长的时空变迁后,在对其价值认知中所依存和成长的背景环境和传统风貌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内容,建筑遗产保护要求既保护好本体有保护好其背景环境,以南靖为例,在以旅游经济为主要发展策略的发展进程中,寻求一种重视建筑遗产环境认知和整体保护与发展的途径是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笔者希望通过对建筑遗产中环境价值保护的强调来为南靖土楼的开发提供一些思路。
参考文献:
[1] 黄为隽. 闽粤民居.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2] 王其亨编.风水理论研究.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
[3] 常青.建筑遗产的生存与保护策略.上海: 同济大学出版社,2003.
[4]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