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5: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买卖合同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买卖合同

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所下的定义是:“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随着商品经济社会的发展,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保障社会财产流转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

2.买卖合同的特点

买卖合同以物产的成功转移为目的,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双务

所谓双务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买方来说,他的义务就是支付价款;对于卖方来说,他的义务就是交付出卖物的所有权。

(2)自愿公平

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觉自愿的,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欺骗、胁迫。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等价有偿

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原则的核心,是价值规律的具体体现。对于合同而言,等价有偿原则就是指双方当事人都能从合同规定的交易中得到相应的补偿。

3.合同种类

买卖合同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四类。

(1)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包括钢铁、建材、五金交电、机电、机械、汽车、矿产等各种工矿产品的销售、采购活动中所使用的合同。

(2)农副产品买卖合同

包括粮油、种子、水果、蔬菜、茶叶、烟草等各种农副业产品的销售、采购合同。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包括出口、进口各种工矿产品、农副产品时使用的合同。

(4)知识产权买卖合同

包括出资购买各种科技发明专利的生产权、经营权时使用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格式

1.首部

由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构成。

标题要写明合同的性质、内容、种类,切不可出现标题和内容不一致的现象。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同时写明双方在合同中的关系,如“买方”、“卖方”等。

2.引言

用短小的篇幅说明双方签署合同的目的及共同遵守的原则。

3.条款

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其他内容。买卖货物不同,条款的内容也会有诸多不同。这部分是合同最重要的部分,一定要认真对待,有时甚至要字斟句酌,以免出现错漏之处。

4.尾部

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电报挂号、邮政编码、银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

5.附件

如果有与合同有关的说明性材料或证明性材料,可作为附件处理。附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三)买卖合同的条款及写作方法

1.标的条款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2.质量条款

为了执行的方便,质量要由明确的数据或无歧义的描述来确定。如标的物的物理或化学成分;标的物的长、宽、高等规格;标的物的硬度、强度、耐热性、弹性、传导性等;标的物的款式如色彩、图案等;标的物的感觉要素如味道、音质等。

3.数量条款

数量根据标的物的度量方式,以个数、重量、面积、长度、体积、容积等数据,标示清楚。不能用一堆、一捆、一批等模糊概念来标示数量。

4.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要写明货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这是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目前,大多数买卖实行当事人自由协商定价,就就是说,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价格。

5.履行条款

履行条款涉及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可以按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时间界限要定得准确、具体、合理。履行地点是指双方相互交货、付款的具置。履行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交货、提货、运输的方式和结算的方式。

6.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此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准确履行合同的约束,也是预防合同欺骗的重要措施。违约责任的确定原则是:有法律规定的,依法行事;无法律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7.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把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正常改造的情况考虑充分后,在合同中明确写入当发生这些情况时可以免除义务的法律责任条款。

8.仲裁条款

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以用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但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自愿的原则,所以,仲裁条款对合同来说并不是必要的。如果双方都认定出现纠纷应该申请仲裁,可写出仲裁条款。仲裁条款中要指定一个仲裁机构。

9.公证条款

我国的合同公证也实行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申请公证,也可以不申请公证。申请公证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证条款。经公证处公证后,公证文本就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0.日期、期限条款

写明合同的签订日期、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11.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是指由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认为有必要写入合同的其他各种条款,如保证条款、法院条款、定金条款等。

【 范 本 】

水果定购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果品生产,安排好市场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购水果名称、等级、单位、单价、数量、总计金额等。(可列出表格)

第二条 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可具体列出各种质量指标)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承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

2.每包水果净重:______________公斤。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 。

2.交货地点:__________ 。

第五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_________ %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____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规定。

甲方: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 (盖章)

代表:_________ (签名)   代表:_________ (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篇(2)

一、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指出卖人在收取一定价款后失去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而买受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二、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所谓双方有偿,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的权利,同买受人的义务。如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买受人有取得该转让物的物权的权利,出卖人有移交该出买物物权的义务。

三、买卖合同的主体具广泛性。1、财物的所有权人;2、抵押权人;3、质权人;4、留置权人;5、人民法院;6、行纪人。

四、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广泛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对标的物权的转让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诺。

六、买卖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头表示。买卖双方可将协商一致的承诺用文字形式固定,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经公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标的物的物权转移,也可以用口头的形式约定。这种方式简单、省时,但必须符合“钱货两清”,这种形式适用于标的小、现货交易等买卖。

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址;

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总价(大写);

三、包装要求;

四、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方式);

五、标的物质量、数量检验的方法及说明;

六、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结算方式);

七、期限;

八、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组成、计算方法、赔偿数额的确定);

篇(3)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1)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 ;

(2) 该房屋地址为: ;面积为: ,该房屋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 ,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上海市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 元整暂存于中介方帐户(户名: ,帐号: ),中介方于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无息转交甲方。

3、乙方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以贷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 元整,该笔款项由中介方一次性划入甲方帐户。

七、若甲方在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八、若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购买该房屋的,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十一、甲乙双方于签定该定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签定《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如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选择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权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协议,作为将来追加该第三人作为买方主体之一。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 期: 日 期:

中介方:

篇(4)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相关的合同范本 ·楼房买卖合同 ·软件买卖合同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钢材买卖合同 ·木材买卖合同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

买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身份证号: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自愿出售给买方。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给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赔偿买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买方需办理产权证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买、卖双方均应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                    电话:

篇(6)

乙方:浙江临安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购货单位:浙江临安环球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浙江临安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0号柴油。(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10t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吨 。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乙方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汽运 。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3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 (公章)

____年__月__日订

石油买卖合同范文二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中国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黄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黄海石油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管道和船运结合。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国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

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

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15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15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中国政府(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黄海石油公司(公章)

20xx年4月7日订

石油买卖合同范文三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原油买卖合同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

1.1 品名:原油

1.2 型号、规格:

2 质量标准

2.1 本合同原油符合SY7513 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3 数量

3.1 数量:万吨。

4 价款及支付

4.1 价款构成

4.1.1 油款

单价:

总价:

4.1.2运杂费:

包括:

4.2 合同总金额(油款+运杂费)(含税价)

4.3 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原油货款、运杂费、铁路代垫运费以同城支票、异地电汇或统一内部划转方式,汇入出卖人指定的账户。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月末不欠款。

具体结算办法:

收款人名称:

4.4 出卖人按实际交付油量向买受人开具油款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

5 交付

5.1 原油交付选择以下方式:

5.1.1 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通过输油管道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

5.1.2 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代办铁路运输方式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运杂费及代垫运费。

5.1.3 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大罐交接方式向买受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并承担相关杂费。

5.2 原油交付点:5.3 交割完成后,出卖人即完成交付义务。

5.4 出卖人以其计量器具上的读数作为向买受人交付原油的数量依据。

5.5 出卖人应提前向买受人通知将要交付的原油数量。

5.6 如买受人在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油托运后,需变更到站或改变收货人,买受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6 计量交接

6.1 计量交接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计量交接由出卖人操作,买受人现场监督、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6.2 本合同签定后,买受人与签定原油计量交接及安全运行协议。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7.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2 一方违约,致使他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3 一方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

7.2.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7.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8 违约责任

8.1 出卖人交付的原油不符合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原油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8.2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应向买受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但非因出卖人责任除外。

8.3 买受人未按期接货,应向出卖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8.4 买受人未按期付款,出卖人有权随时停供或限供原油。

8.5 货物到达后,买受人未及时组织接卸,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 不可抗力

9.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9.3 因政府行为、上级部门或铁路运输环节等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可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免除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10 争议解决方式

10.1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0.2 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1 效力及其它

11.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1.3 本合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 本合同一式份,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篇(7)

买方(购买方):________(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地址:。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为砖混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土地面积平方,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次给甲方付清房款。在此合同签定时,乙方给甲方于20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合同签定后发生该房屋在出售前存在的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后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若该房在出售以后有拆迁等事宜以及一切优惠政策和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此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8)

需方:

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按自愿平等的原则,就需方购买供方中央空调端配套器材签订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交货期限及数量 备注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FP-85WA-G30,风量850m3/h,制冷量4.5kw,余压30Pa 台 150 670 100500 合同签订生效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供货 盾安

新风空气处理机组 GXⅢ70(Ⅲ)D,风量7000m3/h,制冷量139.1kw,余压370Pa 台 5 11380 56900 盾安

总计 157400

最终优惠价 1550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拾伍万伍仟元整

二.以上产品供方按照需方要求设计制造,并经需方确认。实际发货有变更的,以需方在“产品发货单”回单联上签收视为认可。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三.履行方式和费用:

1.需方自提,运输及其保险费用由需方承担。

2.供方仓库提货,由供方代办运输,将货送到:宿迁威尼斯酒店 ,卸货由需方负责。运费已包含在合同货款中;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

包装要求:工厂标准包装 ;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款中;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检验期限:按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检验期间为收货之日起三日内,需安装运行的为所供设备调试完成之日起一周内。在此期限内无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

六.设备安装:供方所品由需方负责安装,供方提醒需方注意应选择有安装资质的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规范负责设备和系统安装,并负责系统调试。

七.设备的调试:由供方负责所提品的调试。

八.产品质量保证期: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自出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制造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因非供方原因引起的故障,可由供方排除,但此间发生的费用由需方负责。

九.售后服务:供方负责对需方所购产品的售后服务,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予以检修。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对需方的设备予以终身维修,但须按成本价收取零配件费用及维修成本费用;如需方未按时付款,供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日内,需方应先向供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合同总金额的20%为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应于货到工地三日内前付清。若因需方原因取消合同或交货期满六个月内需方仍未提货的,供方有权没收定金。

十一.需方支付的价款,应汇入本合同所列的供方银行帐户,不得以现金等方式直接交给供方业务、销售等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即使业务等人员以供方名义提供并盖有公章、合同章等所有关联印章的任何补充合同、证明资料等文件,需方不得改变本条货款支付的特别约定,否则视为未付款。需方延迟付款的,供方生产交货 调试日期可相应顺延。

十二.本合同附件情况(若有,请写明附件名称、一式几页,并与买卖合同一并用印并盖骑缝章):无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无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自需方签字或盖章,经供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五.双方如发生法律纠纷,由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供 方 需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授权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授权委托人:

单位全称: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篇(9)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交付买卖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物并支付价金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国合同法中,买卖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卖方要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买方。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但不移转所有权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同时,买卖合同是买方应支付价款的合同,卖方将取得价金的所有权。这又使买卖合同与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赠与合同等区别开来。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都负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其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即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与买受人的给付(支付价款)互为对价,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所以,任何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从对方获得利益,须支付相应的代价。

5.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或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买卖合同并不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因此,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拟制交付以代替实际交付。对于这些单证和资料,如果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卖人交付的义务或者是按照交易的习惯,出卖人应当交付,则出卖人就有义务在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以外,向买受人交付这些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属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项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对此,我国《合同法》第136条明确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其质量标准(存在质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责任的基础是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应当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瑕疵。所谓质量瑕疵,又称为品质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标的物的质量没有达到出卖人声称的标准,或者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没有达到一个诚信善意的买受人所应当合理期待的标准。

4.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三人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根本目标在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出卖人必须保证其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比如所有权或处分权),这也是出卖人的一项基本的法定义务,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约定,出卖人也负有此项义务。

篇(10)

买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小轿车买卖合同范文二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轿车买卖合同范文三

甲方(售车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购车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车辆情况: 牌 型 车;车身颜色: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包括其他物件有: 。)

2、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

3、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乙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甲方不向乙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如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上一篇: 畜牧调研报告 下一篇: 现代舞蹈教学
相关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