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作风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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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作风整治方案

篇(1)

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中开展的重点工作:

1.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党小组会议,认真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2.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自查自纠。

3.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就加强师德修养、规范从教行为与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并要求将自存的一份张贴在办公室显要位置,随时提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

4.在花圃、走廊等显目的位置制作了宣传标牌,规范教职工的从教行为。

5.通过网络组织教职工向“最美教师”、“中国好校长”入选先进人物学习。

6.由德育副校长牵头,开展师德帅风专项整治巡查活动。

7.除正常使用外,学校所有功能室平时要上锁;学生宿舍、空闲房间等一律上锁。

8.建立师德师风个人档案,一人一档。并将师德表现作为绩效考核的、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

三、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五个方面进行:

1.查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等非法组织及反对党和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

2.查有无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或以辅导、谈话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宿舍、功能室等行为;

3.查有无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不用心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的现象;

4.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现象;

5.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现象;

6.查有无在插转学生、考试、考核评价、教研科研中虛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7.查有无教育理念陈旧、教法死板,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进取,不愿接受新方法、新课改等行为;

8.查有无教室内吸烟、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行为;

9.查有无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10.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

11.查有无在校时间酗酒闹事、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12.查有无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或在校内外制造事端、打架斗殴等行为;

13.查有无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篇(2)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消极懈怠、敷衍了事问题,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庸、懒、散、拖”现象得到遏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得到纠正,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整治重点

(一)查工作纪律。检查工作人员在岗状态,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现象;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假公济私、公车私用、打牌带彩等违纪违规行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

(二)查办事效率。检查工作人员办事程序是否简化,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办事,是否即时予以办理;限时办结的事项是否在限定时限办结;是否实行首问负责制,由经办人负责一包到底,随时跟踪反馈;是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经办人员是否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所需全部材料以及不能即办的理由;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事项是否向社会公开承诺。

(三)查行政审批。检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是否严格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开展流程再造,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繁琐,手续繁杂,审批时限长等问题。

(四)查投诉举报。检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24小时开通,工作人员在接听投诉举报热线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恶劣、没有及时调查、没有限时办结的问题。

三、整治方法

(一)开展自查自纠。局所有工作人员要围绕专项整治涉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问题,都要一项一项查、一人一人清、一件一件改。局政务服务窗口、乡镇监管所平时要认真填写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台账,《小作坊基本卫生条件核查合格告知单》、《保健食品合格告知单》办理台账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台账,以便留存备查。乡镇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稽查分局在服务监管对象过程中,也要认真填写好《办事效率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县委要求汇总填写好《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按时上报。

(二)加强监督检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采取不定期抽查、基层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系统内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不正及其他政风行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力、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做好投诉受理。稽查分局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机关各股室及各乡镇监管所要严格执行《土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规则》,自觉协助稽查分局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工作要求

篇(3)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篇(4)

崔永泽局长认为,搞好新形势下的环保执法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环保执法队伍。新一届党组高度注重自身建设,把培养打造新一支合格的环保工作队伍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建立健全了党建、廉政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建坚强班子、带过硬队伍、创一流业绩、树良好形象”的目标,实施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程,发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五讲一树”活动。从抓执法队伍建设入手,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做到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制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方案,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扬中国环保精神。与此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每周半天集中学习制度,由业务骨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律法规,效果十分明显。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形成了“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创一流”的良好工作风气,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好评。

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蠡县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保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和市环保调度会议精神,态度坚决,措施果断,把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全县的头等大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吕坤力、县长张海亲自挂帅分别任组长、常务副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每5天召开一次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政正职及包村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涉污企业现状,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分包企业捆绑责任制,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同乡镇协同作战,责任共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有效调动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

严格治理措施,强化政策支撑

按照保定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蠡县环保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下发了《皮毛革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毛巾水洗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造纸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蠡县环保验收标准》、《关于严厉打击污染反弹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格制革取缔企业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新上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开展环保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综合整治,强化监管,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篇(5)

本着以抓发展、抓项目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重心,县确定了一个项目、一个县级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专项方案、一支服务队伍、一抓到底的“六个一”项目管理体系。让每个项目都落实到一个县级领导,指定一个责任部门,按照一个专项方案,由一支服务队伍、一抓到底。这样让县四套班子领导,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任务分解不缺项,督促检查不漏项,全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制定了每位县级领导每年度管好一条战线、挂钩一个乡镇、联系一个项目、落实一个包案、负责一段堤防、调研一个重点课题、作好一次党课讲学、参加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八个一”工作责任制,构建了“县委决策、政府运作、大家参与、共谋发展”的运行格局。

为探索促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深入开展了“树立新理念,把握新机遇,建设新环境,开创新业绩,塑造新形象”主题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县委牵头组织了120名县乡领导干部,开展了“远学丰城、近看鄱阳”学习考察活动,各县直机关组织外出学习考察160批1832人次,各乡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79批1033人次。让全县干部的开放意识、市场意识、机遇意识显著增强,全县上下人文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诚信环境显著改善,发展步伐显著加快,对外形象显著提升。

规范制度联系群众转变乡镇干部工作作风

建立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查、单项工作常规考核“四为一体”的考核体系,全面准确地评价乡镇场的工作实绩。

深入开展了“夜读、夜访、夜议”活动。要求乡镇场干部每周在乡镇场工作不少于5天、住宿不少于4个晚上、入村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3天。“三夜”活动以来,乡镇场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乡镇干部与群众结成4860多对帮扶对子,贴心为民做好事、办实事5300多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00多起,化解各类案件150多件,促使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提高县直机关干部效能

为创造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整治了县直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问题;强化了县直机关干部“三服务”(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自2011年9月份以来,开展了县直机关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行动,开展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了专项清理了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共效能问责45人(公开检讨9人、诫免谈话13人、调离岗位1人、党政纪处分7人、免职1人),涉及单位41个,清退公职人员15人(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9人),清理出吃“空饷”人员255人。

篇(6)

为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和工作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乡镇卫生院容院貌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要持续1个月(*年6月22-7月22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好这次活动。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容院貌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在乡镇卫生院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通过对环境的综合整治,使乡镇卫生院容院貌焕然一新。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健全乡镇卫生院值班、节假日门诊、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基本药物目录等工作制度,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行医,推行院务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篇(7)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和形象、品位提升的“四优一提升”工作目标,全县动员、统一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促进城区交通秩序、市容环境、景区环境得到大改观,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的明显变化,促进我县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重点。针对我县今年城建工程多、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县城区、明星镇关内五村和九个社区、主要旅游景区景点、108国道过境段以及胡村集镇、范村集镇的综合整治工作,特别要抓好城区内主要街道乱摆摊设点、出租车、公交车乱行乱停、垃圾乱堆乱倒、店外乱摆乱占、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城镇面貌“脏、乱、差”现象,规范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增强我县的影响力、竞争力与亲和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突出*

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初步实现县城区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交通畅通的“四化一畅通”要求。

(三)工作要求。对确定的整治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都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绝不能虚于应付走过场。

三、具体任务

(一)清理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和过期临时建筑。要对城区范围内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清理,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拆除,重点清理拆除2007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改造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侵占道路、绿地、人行便道和压占管道、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同时,要严格控制,杜绝产生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对没有办理“一书(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两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要进行处理。

(二)建设集贸市场,规范马路市场。加快年初县委、政府确定的城西农贸市场、延风小商品市场、旧财政局和木制厂一线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的进度。进一步加强现有市场的管理,对全县划定范围内的马路市场按照“按区规范,划线入区”的要求加以规范,严格检查。县城主干道严禁占道经营,对次干道经营进行严格控制,对小街巷的占道经营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整治街容市貌。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主干道临街建筑

立面整理工程,主干道所有建(构)筑物立面都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理,对临街商业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及各类小广告要进行规范和清理,对临街商店的店外店经营进行清理和整顿,通过整顿,使建筑立面美观,各类广告牌匾规范统一,设置有序。同时,加强对街头食品摊点和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倾倒管理,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工作,不断扩大城区清扫保洁面,保证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无垃圾、无杂物。

(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要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和各类交通标志。要加强对各类车辆违法占用道路停车的治理,加强对“三超”(超载、超重、超高)车辆的治理,确保道路畅通,特别要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乱停乱行的管理。

(五)综合整治景区景点周边环境。要对各景点景区、星级饭店开展卫生专项检查;要以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为内容,进行旅游经营环境整治,对旅游经营场所实行明码标价,打击黑社黑导及无照经营、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等行为;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的,进行旅游服务环境整治,对宾馆、饭店、购物点进行规范和管理。

(六)对108国道进行综合整治。108国道整治要以建设一流文明样板路为目标,以“三化”建设为手段,对公路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拆迁整合,建设服务区;对公路进行标准化建设,完成对公路绿化美化的任务,实现通道绿化的完善和

提高;严格规划管理,杜绝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再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今年集中整治的时间为7月23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23日一7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各自整治工作的摸底调查,分组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一9月21日)。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超常规工作,大力度整治,大干30天,在8月26日农大百年校庆前,完成大学路、北顺城街、西北外环道路的路面铺设,完成108国道过城路路面整修,绿化、美化初见成效,全部在建工程实现围档作业,使城市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通过近两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2日一10月31日)。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要对相关乡镇和各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惩戒。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整治工作的全程控制和指挥,县

政府成立“*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附后)。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相关乡镇和各专项整治小组都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层级领导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相关乡镇、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职责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要深入一线、率先垂范,了解实情,协调解决问题。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措施,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县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要公开曝光一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规范行为。

篇(8)

认真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目标,以加强苏区精神教育为基础,以深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和优化发展环境、纠风治乱工作为抓手,大力弘扬“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政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以争创“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为载体,积极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促进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模范单位(村)、模范个人创评活动要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紧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做到模范创评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开展、同步总结、同步考评。

(二)严格标准,开放评定。要严格按照创评标准,完善创评措施,坚持优中择优,按照自评、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结果公示的“四评一公开”程序,认真进行评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三)实事求是,动态管理。模范单位(村)、模范个人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模范标准的,取消模范资格;对符合模范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评定确认,不搞“终身制”。

(四)逐步推进,注重统筹。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模范创评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重点工作考核有机结合,确保模范创评科学合理,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活动的内涵、范围和标准

在全乡各村镇、各单位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创评活动,按照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三个类别进行评定。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具体评定标准参见附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①班子不团结,长期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的;②单位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查处的;③在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两个集中”工作不到位的;④在省、市、县明察暗访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

四、评选、命名和表彰

全乡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评选工作,由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原则上在每年年底至次年元月底前组织开展。

(一)公开承诺。每年年初,各村、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公开栏,分别就拟争创目标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个人要先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审定后作风承诺。

(二)评选办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由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按评定标准进行评选。

(三)考核评定和命名表彰。每年年底,将根据创评标准、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选“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乡镇)”、“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个人”各一个,由乡党委、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并将每一名的单位、第一名的村向县委、县政府推荐,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五、实施步骤

模范单位(个人)创评活动实施步骤分组织准备、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从8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每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份)

(一)部署安排。召开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贯彻今年8月初全市作风整治活动调度会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意见。

(二)制定方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结合我乡创评活动,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尤其要结合各自工作业务的不同要求,制定较为详细的模范创评标准。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9月份)

各乡镇、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搅动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目的。

第三阶段:工作实施(10月—12月)

(一)制定评选办法。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本项活动要求,制定详细的包括自我申报、内部评议、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的评选办法。

(二)组织申报和评选。各村、各单位要根据股室、干部职工个人的自我申报情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审批确定。同时做好县级模范股室、个人的推荐工作。

(三)建立档案。各村和单位对模范单位、股室、个人的申报材料和内部评议、民意测评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造册建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元月)

各单位对开展的模范创评活动进行工作总结,乡里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创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模范单位、股室、个人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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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理论学习,提升了干部理论水平

我局始终把学习放在活动首位,力争集中整治活动学习教育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坚持集中整治活动与“四化”建设和区振兴相结合。围绕抓作风促发展这一主题,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县《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了服务“四化”建设和推动区振兴发展的意识;学习了《廉洁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坚持与“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开展了“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专题集中学习,购置了《苏区干部好作风》等学习读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苏区历史简介”。组织党员干部赴兴国、瑞金等地瞻仰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场馆,重温革命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真心感受苏区精神的伟大力量。在全局开展了廉政文化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了全县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开设了廉政党课,集中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廉政读书活动,组织《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坚持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我局编印了理论学习读本,局领导干部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学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每名干部职工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并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分数都达到九十分以上。四是坚持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各股室、中心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结合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科技入园入企工程和科技进乡入村工程,着重在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专利申请等科技服务上下功夫,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五是坚持集中整治活动与风险廉能机制建设相结合。在提升机关工作效率的同时,加强了风险岗位的管理,认真查找了重点岗位的风险点,及时开展了群众评议和接受了社会监督。通过坚持“五个结合”,增强了理论学习的实效性。

三、创新宣传载体,营造了活动浓厚氛围

我局通过创新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一是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了一个集中整治活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本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二是在县科技网上设立了集中整治活动专题,大力宣传活动目标、内容,宣传活动的先进典型;三是在醒目位置制作了有关作风整治的横幅标语。四是积极向新闻媒体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向《县之声》、《县手机报》、《效能简报》等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8条(篇),其中县纪检监察网刊登4条,《科技》采用1条,为集中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四、广泛征求意见,整改了作风突出问题

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认真查摆作风突出问题。一是设立了意见箱。在我局办公室醒目处设立了征求意见箱,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利用利用加密网和上门的方式向全县各单位及企业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12条。三是开展了个人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等形式,对照“局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的主要问题一览表”从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查摆问题,形成了自查自纠书面材料。领导班子及成员采取“自己找、相互提、大家评”等方法,通过开展专题会、谈心交心活动、组织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围绕“五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领导作风“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四是开展了大讨论。围绕“如何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为找准和改正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五是进行梳理汇总。我局对查摆出来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汇总,主要存在理论学习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深入基层不够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六是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个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整改台帐,做到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全体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五、建立完善制度,形成了作风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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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民政各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和资金、因灾损毁房屋补助资金、优抚安置补助资金、各项社会福利补助资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等);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群众举报的相关事项。

(二)检查对象:各乡镇民政办。

(三)时间安排: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一月内完成,分3个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

民政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张斌任组长,殷云海、吴世友、孔祥玉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民政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内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乡(镇)、村、户等,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到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

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针对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民政办对涉农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解决,立即整改。如有整改不及时或措施不利,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涉嫌情节严重或犯罪的,绝不姑息,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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