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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执法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通过日常法制培训,使民警们基本掌握和熟悉了法律法规常识和业务知识。但是要使全体民警的执法行为整齐划一,质量统一,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强、符合实际的执法规范来帮助民警们在执法活动中按章把握自己的执法行为。我局结合执法实践制定了《森林公安系统接处警规范》、《案件主办民警责任制》、《法制民警案件审核实施办法》、《常见案件证据标准》、《森林火灾案件法律适用意见》、《破坏林地案件法律适用意见》、《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场处罚程序办法》、《行政案卷标准》、《常见案卷格式范本》等一系列执法规范文件,基本涵盖了森林公安执法活动,使各办案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基本达到执法行为统一规范,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三、抓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执法难题
为了及时帮助执法民警在实际执法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我局在森公网上专门开办了法制答疑栏目,向民警们公布了局法制科长个人手机号码,及时解答执法民警的提问。共解答民警执法问题7551个。开展执法服务队送法上门活动,法制部门民警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执法活动,提前介入指导办案。为执法民警开办法制讲座,现场指导执法民警解决疑难问题,帮助基层派出所、刑警队制定执法制度,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办案部门正确收集证据,取得很好办案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思路,依法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稽查工作重点
对本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下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卫生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稽查。其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事项的合法性,一次性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用作为进行稽查。
(二)卫生行政处罚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三)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按照《省卫生监督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重点对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是否通畅,处理是否及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结果及时反馈且举报人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稽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遵守纪律等情况开展稽查。
(五)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稽查。重点对监督覆盖率,“打非”处置结果和现况,与公安部门衔接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进行稽查。
(六)食品安全工作稽查。重点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处置情况稽查。
(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的录入情况稽查。
(八)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运行情况稽查。
三、稽查范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分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
四、稽查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9月上旬)
1.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确定2012年稽查工作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
1.各县区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内部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稽查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2.市卫生局组织对市本级及县区卫生执法活动开展一次执法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稽查建议,制作稽查意见书。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2012年开展的内部稽查工作具体内容、检查情况、目标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总结,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28日前报市所综合卫生监督科。
(一)临床用血单位管理
1、临床用血单位必须与市人民医院签署临床用血协议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用血计划,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行血液成份输血,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医学检验科)做好血液的收领、核查、验收、储存、发放等工作,做好登记,保证血液安全。
3、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完善输血前相关检查,严格交叉配血试验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等记录。
(二)单采血浆站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结构,规范配备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及《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单采血浆行为,严格质量控制,加强管理,严格消毒,做好医疗废物收集,严防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情形发生。
二、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狠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道德规范,从制度上约束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实施执法业绩考核,奖优罚劣。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树典型,以点带面。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保证“五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二、开展交通执法技能比武
运管处、综合所、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五个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岗位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和队列训练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参加省厅大比武取得好成绩。
三、完善交通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界定交通运输行政决策权限,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评估重大交通运输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加强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决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
根据交通运输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及时研究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制定和实施局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和质量。
五、积极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理清综合执法关系,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和“四个统一”。
六、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和服装管理
严格按照苏交法[2012]3号《关于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着装资格审批工作,建立着装档案,交通运输执法着装的对象主要为在一线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着装的日常管理,严格着装规范,法规科、监察室将通过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着装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认真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快职能转变,打造“效能交通”品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交通。对交通运输系统运管、综合、公路、航道、海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办件上网率、办件实时率,督办件反馈率、办件及时率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检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八、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岗位大培训、全员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效力大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我市一名交通运输执法人”、“执法为民”、“执法就是服务”等为主题,开展全员文明执法大讨论。
三是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的研究。
四是认真梳理非许可类行政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时限,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
五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六是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告知、说理式文书等柔性执法模式,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七是高度重视新版IC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保管使用工作。
八是认真做好“96196”交通服务热线的运行工作,做到有机衔接、上下联动,及时办理热线投诉举报事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九、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
2、承办公文会议、对外联络、安全保密等工作;
3、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和车辆使用管理等;
4、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公益事业等事务;
综合科
1、研究制定综合计划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环境统计工作;
3、承担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镇和相关委办局的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开展绿色社、安静居住示范小和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工作;
5、协调、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科
负责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管理。
1、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文书、表格等;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核、编制文书,执行、应诉,以及结案归档等;
3、负责全局普法宣传及执法人员培训。
开发保护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查、审核、审批;
3、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4、组织编制我及重点域生态保护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矿复垦、生态恢复整治、荒漠化防治等活动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治理科
1、负责拟定水、大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并组织落实各部门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
2、负责协调落实市、两级政府下达的燃煤采暖锅炉拆除并入热网及联片供暖,降低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任务;
3、负责组织和实施烟尘控制、噪声达标建设计划;
4、负责全大气、废水、噪声等各类污染源的统计和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5、健全污染源管理档案。
宣教中心
1、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拟定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和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保护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
4、组织各类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讲座;
5、深入辖学校、社、单位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公益性活动。
监测站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2、负责制定全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各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
4、负责全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及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源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5、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
6、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类监测任务,准确上报监测结果报告和报表;
7、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
8、承担科研课题的有关监测工作。
监察大队
1、依法对辖内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按照省市“四五”财政普法规划和全县“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财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际,认真贯彻《**县财政、地税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年)规划》,同时根据总体规划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建立健全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县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税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法制科、法规法具体负责日常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财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为了完善对行政执法的评议和考核,又制订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二)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税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条例》作为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税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针对该县目前部门单位负责人在财经知识缺乏和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广播电视、财税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发放《条例》单行本、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财税网站在线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20xx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二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 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全面落实规划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手段,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升全系统法治化建设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谐执法。
二、工作思路
围绕依法治理的主题,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促进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管理工作,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做学法用法的模范、遵守法律的模范、执行法律的模范。集中授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授课内容、授课人、授课时间由市局统一安排布置,根据授课内容的不同,聘请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来我局讲课,由机关科室和直属分局分别担任培训责任单位。
2、着力抓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努力推进和规范干部队伍学法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考试考核、登记备案制度,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做到学习法律和岗位实践相结合,执法为民和依法办事相结合,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认真开展集中培训和自学。同时,要针对阶段性工作和执法办案的重点,及时组织学习2012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并按季度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一季度,重点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执法办案的基本技巧及常识。
二季度,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禁止传销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三季度,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垄断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四季度,重点学习《物权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3、着力抓好社会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要会同个私协会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把有关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诚信赢得良好的信誉,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围绕活动主题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问题,开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利义务的宣传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规则透明度的宣传,提高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
(二)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继续开展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提高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进一步落实、细化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市局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的实际,修订年制定的《执法岗位责任制》,重新确定人员岗位,明确执法职责。
2、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的对象为行政执法行为人,采取月自查、互评,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评议考核的方式,对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决定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等内容。
3、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执法责任追究是落实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以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作为突破口,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追纠、查办,对行政执法过错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4、进一步完善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与监管方式改革相适应的法制员制度,明确法制员岗位责任,将执法监督工作重心前移,规避执法风险;要通过加强核审工作,降低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产生的机率。
5、加强听证、复议工作。要适应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和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受理范围不断拓宽的新形势,不断提高听证、复议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听证工作,充分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沟通,保证执法公正准确,赢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通过加强复议工作,切实落实层级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正确实施。
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
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3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内容。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
5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