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4:2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具体通过哪些方式告知考生,前述“情况说明”介绍:
一是12月7日宁夏教育考试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考唯一报名网站)、“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了《宁夏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通告》,告知考生“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网上考试注册
从2005年8月31日起,考生可以直接在他们申请执业的州的药房理事会网站上申请北美执业药师执业考试、各州药房法考试和北美执业药师执业考试成绩转换。考生所申请执业的州药房理事会将通过邮件的形式指导考生完成注册表格和收取适当的费用。
考试注册表格当中需要填写姓名、社会保障号、出生年月、住址、通信地址、美国或加拿大的电子邮箱、毕业学校代号和毕业时间等多种个人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是通过将正确的位置涂黑,跟我们国家有些考试通过涂写答题卡来体现考生信息一样。
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支付以下费用:北美执业药师执业考试――预先支付465美元,其中325美元为基本费用,140美元为考试管理费。各州药房法考试――预先支付185美元的费用,其中基本费用120美元,65美元为考试管理费。
国家药房联合会将通知所有的已经提交注册表格而没有缴纳考试费用的申请人,如果不向国家药房联合会缴纳正确数目的费用,他们的注册表格不会被处理。所有的费用必须直接按照药房理事会指定的方式缴纳。接受支付费用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并且由药房理事会决定。国家药房联合会不接受个人支票的支付方式。
费用必须通过汇兑、银行汇票或保付支票的形式缴纳到国家药房联合会。不能以支付个人支票、现金或其他没有说明的方式支付。考生可联系药房理事会来获得特殊付费方法的信息。
仔细选择将要申请执业的州,如果已经成功注册考试之后,又想改变申请执业的州或撤销不久前的考试注册,相关部门仅退还考试费,而且必须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
参加北美执业药师执业考试和各州药房法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该州的药房理事会的资格要求。州药房理事会将按照本地区的要求来决定你是否具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如果州药房理事会认为你有资格参加考试,会将此信息通告给国家药房联合会。有关考试资格的问题可以与该州药房理事会联系。
一旦药房理事会认定考生有资格参加考试并向国家药房联合会通告后,汤姆森综合考试中心(The Thomson Prometric Testing Center)将颁发和邮寄准考证。准考证上将包括你将参加的考试的一些信息,如准考证号和考试期限等信息。
你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期限内完成考试。如果丢失了准考证,可以与汤姆森综合考试中心联系。准考证不会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
3考试预约
收到准考证,考生应在有效期内与汤姆森综合考试中心预约安排考试时间。准考证上将显示你可以预约的日程表。考试由汤姆森综合考试中心安排在周一至周六(包括假日)。但是,州药房理事会规定须在一定的时间限期内完成,要确定你的考试日程安排是否在州药房理事会规定的最后期限内。
考试中心本着先预约,先安排的原则给考生安排考试时间。由于考试人数比较多,考试中心能给考生选择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应该提早预约考试日程。
资格考试延期是不被允许的。考生必须再次申请考试注册和缴费才能获得考试资格。
如果考生想要取消考试预约、安排新的考试时间或者更换考试的地点,考生也必须通过电话或网站申请,如果考生没有参加考试或者没有按照要求取消考试,这次考试资格被取消。考生必须重新向国家药房联合会交纳要求的费用后才可再次获得考试资格。
4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模拟测试
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模拟测试(Pre-NAPLEX)是唯一由国家药房联合会发起和编制的考试练习。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模拟测试使用的是以前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题,这样考生在考前可有一次模拟的测试。
而且通过这次模拟测试,考生不仅可以熟悉考题,还可以得到一个估算的考试成绩。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模拟测试是基于因特网进行的,考生可以在家、图书馆、学校或工厂进行。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模拟测试由50道题目组成,每参加一次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模拟测试需要缴费50美元。考生可以在任何时间完成。
可见,美国的考前辅导具有时间灵活、费用低廉的特点。通过模拟测试,准备考试就容易多了。
5参加考试
由于考试可以安排在任意一天,考生预约好考试后一定要牢记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5.1试题安排
考试分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各州药房法考试。北美执业药师考试由185个多选题组成,其中150题记成绩,另外35题是水平测试题(pretest question)。各州药房法考试由90题多选题构成。另外30题是水平测试题,不影响考试成绩。水平测试题是用来衡量考试的难度水平的,这些测试题目分散在考试题目当中,考生是不能发现的。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4小时15分钟)在考试进行到两小时左右的时候有一个10分钟的法定休息时间,各州药房法考试(2小时)中间没有休息时间。
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各州药房法考试都是采用计算机调整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的。计算机调整考试不同于平常的纸质考试。
当考生参加考试,做下一道题目之前,计算机将评价其答案。如果做对了,计算机会从题库中调出更难的题目让他完成。如果答错了,系统将从计算机中调出容易些的题目。这样的考试是一场显示考生能力水平的考试。
考生的能力水平将由其所答题目的难度系数决定。这个难度系数将用于计算其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计算机调整考试中所用的题目是基于其已经完成的题目,因此考生不能修改已经作出的答案,也不能回看前面已完成的题目,做完一道题,接着做下一道,按顺序回答所有的题目,不能跳过任何一道题目。
5.2内容安排
5.2.1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察的内容有:(1)确保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和可预期的治疗结果(这一部分占54%),也就是获得、分析、评价患者信息,确定病情,决定所需的治疗,确定患者的特殊因素,如健康影响、药物治疗和疾病处理。另一方面是确定、评价考生与患者或其他医务人员交流的能力。(2)确保安全和精确准备和调剂药品(这一部分占35%)。(3)提供健康保健信息以提高公共健康(这部分占11%),也就是评价和提供信息来增强公共健康。这些信息不仅提供给医护人员,也要提供给消费者。
考试中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基本知识的考核(例如一些与患者资料结合的考题)。要正确分析、回答考题,考生必须从患者资料中获取有效信息。这类考题都是单列题(stand-alone questions)。
5.2.2各州药房法考试
各州药房法考试在考试方面一律是由国家药房联合会负责其变化、管理以及在政策和一定程序下划定分数线,并由国家药房联合会行政委员会负责核实。各州药房法考试的内容由药房理事会、来自全国从事实践和教学的工作者们作为各州药房法考试评审委员会成员、出题人和药房理事会的代表们核实。
考试内容包括:(1)药房实践(78%)――考察执业药师和其他药房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获得和辨别药品的法律要求,查看处方和用药的要求,正确调剂药品等方面的要求;(2)执业许可、登记注册、证明和操作要求(17%);(3)固定的组织和期限(5%)――考察生产、分发、调剂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授权的权威、责任和操作的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药品生产、储存、分配、调剂药品的影响。
6发放成绩单
参加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要得到成绩单至少要回答162道题目,少于162道将不会得到成绩单。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最低分是75分。参加各州药房法考试,要得到成绩单至少要回答77道题目,少于77道将不会得到成绩单。各州药房法考试及格分为75分。及格分数不设百分率限制。通过考试的分数线由药房专家设定。
失败的考生会收到一份分析报告,分析考生在每一个重要能力区域的水平。药房理事会将通知考生考试结果和分析报告。
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没有通过,或者考生正在申请多个州的执业证书,那么下一次考试之间至少要间隔91天。各州药房法考试:如果考生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继续在本司法领域内参加下一次考试至少要间隔30天。
有些考生可能会质疑成绩的精确性,可以通过药房理事会查询。考试成绩是由考试中心判定的,所有的成绩都计算过两次。从2006年7月1日起,查询并复核成绩将缴纳100美元的费用。这一费用必须以汇兑、银行汇票、保付支票的形式交给国家药房联合会。同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注明考生的姓名、社会保障号、地址和电话。成绩复核将在申请提交后的2至4周内进行。
7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转换
国家药房联合会的成绩转换程序允许考生将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转换到美国其他的州。如果考生参与了成绩转换,并且满足该州的其他要求就能够参加该州的药房法考试以获得执业资格。
申请人员必须填写北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转换表,注明成绩转换的有效期和从哪个州转到哪个州,你可以与州药房理事会联系并获取其他信息。申请人员必须完成所有要求的考试,包括当地管理的考试。如果不能完成,当地将拒绝你的成绩转换要求。
*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
*
二、考试范围、分数及有关规定
凡2010年参加我区中考的考生一律参加信息技术结业考试。满分定为20分。凡考试成绩低于14分以下者,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三、组织实施
㈠考试办法:
1.考试领导小组在考前公布试题(共10套),考试时,计算机随机抽取考试试题,考生抽签确定机位进行答题,所有试题全部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结束考生存盘退出后,由计算机评定分数。
2.每场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计算机倒记时,考试时间结束,计算机将自动锁住屏幕。
㈡考试程序
1.各考点在考前做好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保证考试系统的正常运行。
2.考试前主考在巡视员的监督下逐台进行考试系统的初始化。
3.准备就绪后,主考宣布考试开始,考生开始操作,进入考试系统,考生输入报名顺序号、姓名等信息后,计算机抽取试题,并开始倒计时,考生开始答题,主监考教师巡视全场,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4.考生操作完毕想提前结束考试要报告主监考教师,经允许后方能退出考试系统。考试系统一经退出,该考生不能重新进入考试系统。
5.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操作,依次退出考场,待考生全部退场后主监考教师逐个进行评分操作,并重新启动计算机,主考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无误后开始组织下一场考试。
6.所有考试全部结束后,主考在巡视员的监督下整理考试结果,存入U盘,并把成绩单打印一份,带回交电教站。
四、考点设置要求
1.根据我区初中计算机网络教室配备情况和考试系统运行要求,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所有初中计算机网络教室设为考场。考生全部在本校参加考试。
2.每个考点由考点主任安排领考员1人,负责每场考生的考前组织和考试的分组轮换,保卫人员1人,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3.每个考点考前要布置好考场,对机位进行编号,30台计算机的教室,1-28号计算机做考试用,29-30号计算机做备用;50台计算机的教室,1-46号计算机做考试用,47-50号计算机做备用。教师机用于收分和打印成绩单。
五、考试日程安排及分组要求
1.2009年5月11日前各考点计算机管理教师对所有计算机进行清理,并认真做好考试系统的初始化工作。
2.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29日,由于时间、人员等原因,此次不再统一考试时间,在此时间段内提前一天通知学校,主考到学校后直接进行考试。
3.各考点负责提前打印学生准考证,按编排顺序分组,由小号到大号,每28人或46人为1组,按编好的组施考。各校将编组名单打印成册,考前交主考以便组织考试。
六、免考与补考
1.免考:由于手臂残疾,不能操作键盘、鼠标的考生,由学校申报,经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免考。申请免考的考生于2009年5月11日前办理审批手续。凡经批准备案的免考残疾考生,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按14分计算。
0 引言
本系统采用了传统的B/S(客户端/服务器)三层结构(Three-tiered)模型,其安全性和操作性在技术上都已非常成熟。相比于其他C/S架构的考试系统,具有随时随地可以考试、阅卷、统计、查询的优点。本课题就是要解决传统考试方式的一系列弊端。传统考试需要人工出题、考场安排、人工阅卷、成绩评估和试卷评估等环节,教师和考务人员工作量大、效率低,容易出错,这些问题在应用考试系统后,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或改善。另外,网络考试系统还可以轻易地实现传统考试几乎无法实现的远程考试功能。因此,这个项目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效益。
1 系统总体方案设计
本无纸化考试系统从设计者的角度来看包括在线考试、系统管理、成绩查询共三大部分,其中系统管理包括用户管理、题库管理、试卷管理、考场管理、成绩管理、数据统计、信息管理等六个模块。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分为前台和后台管理两大部分。后台管理模块是本系统的关键部分之一,它是系统维护和信息管理平台。根据现实需要,本系统后台管理功能设计与其它的系统不同。本系统后台管理用户有两类:管理员和监考员。这两类用户使用的系统管理平台都是同一个平台上,只不过权限不同。高级管理员拥有最终权限,普通管理员的权限是除了没有删除高级管理员权限外的所有权限。监考员只拥有管理考生、考试等功能以及信息权限。本系统支持多科目、多题型,更重要的一点是还支持图形的文字并存的题目编辑。
本系统总体逻辑结构层次划分如图1、图2所示。
2 系统前台管理方案设计
2.1 考试
考生开考:考生通过“进入考试”命令,系统在“考生信息表”数据库验证考生的合法性。若为合法便抽取相应的考题传送到考生浏览器端。考虑到考试过程中出现断电、死机等异常情况,可通过该命令重新进入考试,系统将调用上一次的答题环境。
2.2 组卷与阅卷
远程考试组卷:授权教师通过在浏览器中输入相应的组卷参数(主要参数有:试卷标题、考试时间、总题数、满分值、曝光时间、考察的知识点,平均难度、平均区分度、题型结构等),系统自动组出一份符合要求的试卷及其标准答案。
远程联机阅卷:授权教师通过网络批改学生考过的试卷。教师登录后,选择要批阅的试卷,再选择参加考试的学生,调出该学生的考卷及答案,客观题由系统自动判别,非客观题由教师判定给分,教师确认提交后,得分情况便存入学生的档案之中。
2.3 统计分析
试卷分析报告:包括试卷的难度、区分度;考生群体的最高分、最低分、各个分数段的积累人数、平均分。
2.4 成绩查询
试卷分析报告:包括试卷的难度、区分度;考生群体的最高分、最低分、各个分数段的积累人数、平均分。
3 系统后台管理方案设计
3.1 题库管理
题库管理功能是后台管理功能的一个重要部分。本系统题库管理主要是题目录入、修改、查看、删除。题目的录入有批量和单题录入两种,其中单题录入支持图片与文本两种,批量只支持文本,当用单题录入方式添加题目时,首先要设置好参数。题目的类型有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的每道题参数有”科目、题型、题目、选项、以及正确答案”,而主观题有”科目、题型、题目、正确答案”。当采用批量方式录入题目时,准备批量录入题库的题目撰写格式要符合本系统的格式。对不满意的题目还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其中删除方式有批量删除和单题删除两种。
3.2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主要有管理员用户管理、监考员用户管理以及考生用户管理三大类。管理员用户管理和监考员用户管理的实现方法一样。这里主要讲解考生用户管理。
3.2.1 添加学生
为了安全起见,本系统的所有学生用户只能通过后台添加。监考员或管理员随时可以以班级为单位添加学生。这里要注意”学生”和”考生”两个概念,学生是考生资源库,它没有任何的权限,而考生是由监考员授权后演变来的,是具有考试权限的用户。学生添加后管理员和监考员可以查看、修改和删除学生资料。
3.2.2 考试授权
每一次考试,学生只有得到监考员考试授权后方可参加考试。学生被授权考试之后,如果出现作弊等现象,监考员还可以停止、恢复以及删除考试权限。如果考生在考试的过程中其考试权限被监考员停止或删除,则其考试记录将不会被记录。
3.3 组卷管理
组卷管理是用于监考员专门管理自已试卷的功能,每个监考员都可通过这个功能来实现考试试卷的生成。组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使用手动方式组卷时监考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去选取题目,但是采用手动组卷方式生成的试卷不能修改,如果发现生成的试卷有误,监考员只有删除后重新组卷,所以采用手动组卷方式要花一定的时间。而采用自动方式组卷监考员只要设定好它的参数就可以快速组出试卷,但是组出来的试卷题目监考员无法知道,同时在考试试卷调出过程中大大增加了服务器的读写程度。
3.4 考场管理
每场考试都要经过发卷以后考生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发卷以后监考员可以进入监控页面进行监控,监控页面每分种更新一次,监考员可以通过页面知道考场的情况。考试终了时间到,监考员通过收卷停止本场的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分数将被置零。
3.5 考生成绩管理
考生成绩管理有考生成绩表、公布/封闭考生成绩、搜索考生成绩、删除考生过时成绩四个功能。每一场考试后,考生不能直接知道自己的成绩,而只有等到监考员公布成绩后方能进入系统查询。监考员可以通过这个功能来管理考生的考试成绩。
3.6 考试数据统计
此功能是对考试后的情况进行统计,通过统计的数据可以了解每一场考试的考生参加考试情况以及成绩分布情况,从而快速掌握考生的学生情况。
3.7 信息管理
系统的首页有一个公告栏,这公告栏的信息都是从后台出去的,后台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功能最新信息。同时也可通过这个功能修改和删除已经过的信息。
3.8 系统工具
系统设置:设置一些影响系统运行的全局参数,如题型、难度分布表等。
退出系统:退出题库系统,若退出后,还需继续使用本题库,需要重新登录。
4 结论
设计初期,先是做了详细的需求分析,分析了系统流程及操作数据的流程并提出系统总体设计方案,细化之后提出系统详细设计方案,通过研究系统的功能模块,并进一步细化各子功能模块,思路清晰后,便开始了数据库的设计,接着就是编码、测试。在系统的开发过程,遇到很多问题,但经过研究与分析都得到很好的解决。本系统的开发对本校的考试模式转变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廖明怡,刘宏.数据仓库及其应用[J].渤海大学学报,2005,6.
[2]赵莉莉,王引斌.浅谈数据库系统的发展[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
二、签订责任状。教育局和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和监考人员签订责任状,并放在考点办公室以备省市检查。考试完毕后交县会考办。
三、收诚信承诺书存根。各学校于5月20日下午两点将诚信承诺书存根分别交**中学考点办公室和梁集中学考点办公室以备省市巡视员检查,考试结束后考点主任带回交县会考办。
四、检查考点并布置考场。
1、考点要全面搞好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点门口要悬挂“**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点”字样的大字横幅,并在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省号码为:,市号码为:,县号码:。举报箱的钥匙由市巡视员保管。考点内要有两套以上的信号设备。
2、考点内需张贴遵纪、鼓励性标语,在醒目处张贴考点办公室、考场、饮水处、存车处、厕所、医务室和考场分布示意图等。各楼层要有楼层标识和考场起止号。考场外4-6米处用白灰画有“线”,并且还要拉上挂有小红旗的“线”绳子。并设专人守卫。
3、张贴公布《**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生守则》、《**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生违规处理规定》、《考试科目时间表》,首场考试要张贴上一次及上一场违规考生情况及处理结果的通报。第二场依此类推。
4、考场设有物品存放处。在考场前门外放一张课桌,供学生存放物品。考场门口要有考场标志。
5、讲台边专门放一张桌子,供存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6、考场内做到五净:“墙壁净、黑板净、桌斗净、地面净、桌面净”。
7、考场内课桌要反向放置,要单人、单桌,相邻课桌边距80厘米以上,课桌排列按7788排放。前齐后不齐。考生座位从门口一侧前方第一桌开始向后排序,直到最后一桌,再从后向前排第二列,一条龙排列顺序直至排满。课桌右上角依次贴座位号,01A、02B、03A……30B。黑板上要书写:主监考教师姓名、举报电话、科目、页数、题数等。考试期间考场后门要打开(英语听力考试除外)。
五、考场座次表
每考场一份,考生入场时,监考员负责让考生在座次表上签字,然后方可入场,监考人员用此表核对姓名准考证号及场次座位号。防止考生无意或故意坐错座位。凡错入考场或错坐座位的考生成绩一律无效并按违纪处理。签字后的座次表每考完一科,按考场号排序,收齐后当天交会考办。
六、开卷考试科目。开卷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考生允许携带教科书、装订成册的复习资料入考场,教科书上允许写有文字,粘贴资料,但严禁夹带。
七、检查听力设备、备足应急所需设备。考点在有线听力设备能用的情况下,也要备足录音机,防止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
八、保持信息畅通:考点要安排专人职守电话,门岗和考点办公室都要安装电话。并有专人职守。考点主考要开手机。
九、抽签轮换监场:坚持每场抽签轮换一次考场,但每个监考组成员固定不变。有几场,抽签就由前几组来抽。
十、考点要有保密室。保密室应有铁门、铁窗、铁柜,供临时存放试卷用,保密室有专人看管,保密室内同时不能少于2人。省巡视员巡视考点时还要检查考点内的保密室。
十一、凭“两证”入场考试。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入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单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十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后考生至考试结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英语学科考试开考前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
十三、考场报告单:将一份考场报告单对折后装入原答题卡袋内(对折方法为:横竖对折,且对折边朝下,装入原答题卡袋时尽量装入底部)。另一份由考点收齐按场次顺序排好,当天交县会考办。
十四、考风考纪。考风考纪是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会考的信度和社会声誉,主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执考。各学校要在考前对考生进行遵纪教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今年加大对替考考生处罚力度,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替考成绩无效,取消双方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并取消替考双方已取得的该科目会考成绩,追缴替考双方已取得的《**省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替考考生、手机作弊等违规考生中途不得退场。试卷分发前若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可责令其退场,并由考点将其统一安置在一固定场所。试卷分发后若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则不允许其中途退场。
十五、备用卷的启用。备用袋启封后,需注意将备用试卷取出,立即将有问题的试卷或答题卡装入备用袋内,主监考员如实填写《**省普通高中会考备用试卷启用情况表》,上级驻点巡视员、考点主任确认后,一并签字负责。本场次考试结束后,将启封的备用袋使用白纸密封,同时,考点主考和主监考教师在密封白纸上签字。将填写的《**省普通高中会考备用试卷启用情况表》粘贴在备用试卷袋上。
十六、主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十七、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和考生均不得擅离考场,不允许上厕所。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抄题、谈笑、打瞌睡。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各地应加强对有关考务规定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了解有关考务规定。同时,应当在考试期间将《**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省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在各考点显著位置提前张贴,向考生公告。《**省关于印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等文件的通知》(*财会[2003]48号)同时废止。
《**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器。
三、考生可以携带钢笔、铅笔、圆珠笔、塑料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
四、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考生应当按照要求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
六、考生在答题时,应当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的指定位置答题。考生答题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七、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八、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十一、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本规则自之日起执行。
《**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监考规则》
一、为规范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考试”)监考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制定本规则。
二、监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监考人员不得从事监考以外的其他行为。
三、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带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监考人员应当在开始考试前25分钟,共同领取试卷和草稿纸等,并直接进入考场。
四、开始考试前20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完成以下事项:
1.监督考生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2.向考生宣读《**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五、开始考试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众核对试卷袋密封情况,核对试卷袋封面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无误后,启封试卷袋,分发试卷。
监考人员发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不符、试卷错装、漏印、错印时,应及时报请主考采取措施。
六、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当提醒考生清点试卷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并指导考生在试卷指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
七、考点发出考试开始的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八、考试开始后,由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考,其他监考人员应当逐一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核对考生试卷中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身份证、准考证相符。发现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九、监考人员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卷印刷等问题,应当众答复,但不得对试题的内容进行解释。
十、监考人员对在考试中途确需离开考场的考生,必须有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前往。
十一、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1.督促考生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
2.按座次顺序,检查核对考生试卷中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准确、完整;试卷页数是否齐全;并收集、清点、整理试卷和草稿纸;
3.组织考生有序退出考场,并清理考场。
十三、监考人员应当根据考场的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的各项内容,对于考生的违纪行为,应当详细填写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违纪事实及有关证据,并由监考人员共同签字。
十四、监考人员应及时将整理后的试卷和考场情况报告单送交主考验收。将试卷按座次顺序装订和密封成册,然后将试卷册和考场情况报告单一并装入试卷袋内密封。
十五、主考应对试卷密封前后至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无误的全过程负责。
十六、为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十七、监考人员严禁任何人在考试期间,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八、监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宣布考试开始和考试结束,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九、监考人员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按照《**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本规则自之日起执行。
《**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评卷工作规则》
一、为规范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考试”)评卷工作,加强考试评卷工作的管理,制定本规则。
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考试评卷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评卷工作。
三、省财政厅统一制定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各市财政局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厅制定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组织评卷工作。在执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过程中,对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有疑问的,应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在未得到正式答复前,应执行现行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各市财政局应实行全市集中统一评卷。
五、实行手工评卷。评卷时,应当分设若干评卷小组,根据试题的科目、类型,采用流水作业的方法,每人一般负责一类题型试题的评卷,严禁同一人负责一份全部试卷的评阅。
各市财政局应当选聘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好、作风正派,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实际评卷工作经验的人员承担评卷工作。
六、考试评卷工作采用评卷人负责制,评卷人应当将每一大题分数登记在每题题首及卷首相应成绩栏内,并签字署名。每册试卷评阅完毕,评卷人要在每册试卷封面相应题号栏内签字署名。
七、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圆珠笔书写,以阿拉伯数字记分,记分要清楚规范。严禁评卷人员在试卷中涂抹,更改试卷答题的内容。对属于评卷错误确实需要更正得分的,必须在试题评分更正处签字署名。
八、评卷小组应设专人对已评试卷进行复核,并在试卷卷首总分栏中签字署名。
九、评卷人员发现试卷密封不严、倒装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评卷小组负责人进行处理。
十、评卷人员发现试卷前后笔迹不一致、答题雷同等异常情况时,应提交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发现大面积舞弊,有违纪嫌疑或遇到其他重大问题时,应当及时报省财政厅处理。
十一、应当建立阅卷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组织专人在阅卷期间对已评试卷进行抽查。
十二、应当建立试卷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试卷的保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领取或退回考试试卷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三、应当建立严格的评卷场所保卫制度。评卷人员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卷场所。
十四、应当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承担试卷得分的计算机录入工作。试卷得分录入工作应建立严格的牵制和监督制度。
十五、应当建立严格的评卷保密制度和评卷工作纪律。评卷人员不得私拆密封线、不得翻查密线内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不得查询考生分数。严禁将试卷带出评卷场所。
十六、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本地区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卷工作。
《**省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微机工作台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其他物品。
三、考生可以携带钢笔、铅笔、圆珠笔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
四、考生不得擅自登录与本人无关的考号,不得擅自拷贝或删除与本人无关的目录和文件。
五、考生应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登录考试服务器,并仔细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核对准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如发现准考证号或姓名有误,应举手示意,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理。
六、考生如发生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发生机器故障等异常情况,可举手询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理。考生不得擅自关机、自行处理。
七、考生在答题时,应当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考生答题不得随意打乱顺序或不按试题要求进行操作。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九、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包括时间已到自动停机),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完成交卷操作,经监考人员允许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干扰其他考生。考生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
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十一、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姓名和准考证号输入错误、答题不按要求进行、误操作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十二、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规则自之日起执行。
《**省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监考规则》
一、为规范我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监考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制定本规则。
二、监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监考人员不得从事监考以外的其他行为。
三、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带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监考人员应当在开始考试前2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检查考点考务准备工作。
四、开始考试前20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完成以下事项:
1.监督考生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2.向考生宣读《**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五、开始考试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当逐一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核对显示器中显示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身份证、准考证相符。发现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六、考点发出考试开始的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七、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时,应及时要求考点专职人员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必要时应及时向考试管理机构汇报。
八、考试开始后,由1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考,其他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巡视。监考人员发现问题,如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应和考点专职维护人员共同确认,如属于系统本身故障,可允许考生重考;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则不得允许考生重考。
九、监考人员对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当众答复,但不得对试题的内容进行解释。
十、监考人员对在考试中途确需离开考场的考生,必须有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前往。
十一、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1.督促考生停止答题并及时完成交卷操作;
2.按座次顺序,组织考生有序退出考场,并清理考场。
十三、监考人员应当根据考场的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的各项内容,对于考生的违纪行为,应当详细填写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违纪事实及有关证据,并由监考人员共同签字。
监考人员应及时将整理后的《考场情况报告单》送交主考验收,再交存考试管理机构。
十四、为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系统管理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十五、监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宣布考试开始和考试结束,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六、监考人员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按照《**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七、本规则自之日起执行。
《**省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评卷工作规则》
一、为规范我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评卷工作,加强考试评卷工作的管理,制定本规则。
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考试评卷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评卷工作。
三、省财政厅统一制定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各市财政局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厅制定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组织阅卷评分工作。在执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过程中,对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有疑问的,应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在未得到正式答复前,应执行现行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各市财政局应实行全市集中统一评卷。
五、实行计算机评卷。评卷时,各市财政局应当选聘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好、作风正派的人员承担评卷工作。
六、做好成绩的后续管理工作。后续管理工作应建立严格的牵制和监督制度。
评卷过程中如因计算机病毒等客观原因造成考生无成绩的,各市财政局应及时组织该类考生补考,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本地区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卷工作。
《**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一、为加强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考生,是指根据**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参加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按照本规定,认真处理。
四、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适用法规准确。
五、考生在考试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相应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1.未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2.在试卷中做明显标志的;
3.考生未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而使用其他书写工具答题的;
4.在试卷密封线外和草稿纸上答题的;
5.试卷上字迹辨认不清或在试卷上使用涂改(修改)液的;
6.未在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前核对姓名、准考证号,导致考生姓名或准考证号不符的;
7.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交卷操作的。
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提供他人抄袭的;
2.以交头接耳、打手势、夹带资料、传递纸条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3.擅自将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寻呼机、电子记事设备等用品带入座位,经警告不予改正的;
4.故意损毁试卷,或将试卷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5.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擅自进行与本人考试无关的目录和文件等操作的;
6.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7.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8.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9.其他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七、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其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
1.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2.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3.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4.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5.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八、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人员,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
九、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考试资格,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在《考场情况报告单》中如实填写违规违纪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纪事实等,由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违纪”记录,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规违纪行为,考试管理机构必须立即停止其从事考试工作,并取消今后继续从事考试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违反考试报名、命题、试卷运送及保管和交接、试卷评阅及登分等有关规定的;
2.丢失或损坏试卷,造成试题泄密的;
3.丢失或损坏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试卷密钥盘,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试题泄密的;
4.因失职造成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5.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
6.纵容、包庇考生作弊的;
7.擅自为考生调换考场或座位的;
8.考试期间擅自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的;
9.考试期间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10.参与或组织考试作弊的;
11.因命(审)题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13.擅自修改考试成绩的;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定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规违纪行为,考试管理机构必须停止其从事考试工作,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为考试定点单位的资格:
1.考试考务准备工作混乱,导致考生无法进行正常考试的;
2.丢失或损坏试卷密钥盘,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试题泄密的;
3.不认真履行考点职责,造成考试纪律混乱的;
4.纵容、包庇考生作弊的;
5.考试期间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6.参与或组织考试作弊的;
7.工作失职造成考试成绩库丢失或无法上报的;
8.擅自修改考试成绩的;
网络化在线考试作为网上远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分支,己经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得到蓬勃发展,国内外已经有很多计算机“程序设计”类考试的软件,它们大多具有上机考试和自动评阅的功能,但受考试题型限制很大,通常采用客观题的形式,并对程序设计类试题的评分方法很不完善,往往是“非对即错”,并不能真实的反映考生的项目开发能力。为了能够客观、真实、迅速的评价出一个人的项目开发能力从而缓解目前社会急切需要具有高水平的项目开发者的问题,开发一套能够定向评测软件开发能力的测试系统对网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系统需求分析
本系统可分为管理子系统和考试子系统。主要用户包括考生和管理员。
1.1 对于考官功能如下
1.1.1 试卷管理
通过试卷管理可以制定多种组卷方案,在进行考试参数设置的时候,管理员可以选择使用其中的一套组卷方案。可以建立、编辑、浏览和删除组卷方案,试卷的生成、编辑、删除和打印等功能。
1.1.2 参数管理
考试参数包括考试标识、考试时间、监考密码、是否显示题号、是否显示成绩、设置考试场次等,可以对以上各项参数进行管理。
1.1.3 题库管理
题库管理的基本功能包括题型的管理、试题的管理,试题的统计。
1.1.4 基本资料管理
管理所有的考生的基础信息,包括考生信息的导入、导出、查看、编辑、删除等,导入功能提供从Excle表导入考生基本信息到系统数据库的功能,导出功能是将数据库中的考生导出到Excel电子表格文件中。
1.2 考生的基本功能如下
1.2.1 用户管理
提供了注册、登录以及基本信息的维护的功能。
1.2.2 参加考试
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进行登陆,登陆成功后跳转到客观题的说明页面,提醒考生答题规则。点击按钮可跳入答题页面,考生在答完一道题目后,单击“下一题”按钮,将会跳转到下一题目。单位时间内无论是否答完系统都会自动跳入下一题。答主观题时,考生在编辑代码的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试、编译、查看帮助文档等操作。在完成该题目后,点击按钮,该系统将会调用已写好的测试用例进行测试,并将得分情况提交到服务器,同时跳转到下一题目。
1.2.3 评分及查看成绩
在全部题目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对客观题目进行判分,对操作题目除了给出评分外,还会给出一份考生项目开发能力的评测报告。
经过对本系统的开发需求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出该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管理子系统的试卷管理、题库管理、参数管理考生基本信息管理和考试子系统的用户管理、参加考试、自动评分及查看成绩。
2 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及功能模块设计
2.1 体系结构设计
.NET软件开发技能测评系统采用三层开发方式,基于B/S架构,三层开发即指数据持久层、业务逻辑层和表现层,表现层作用是显示业务处理结果,提供给用户交互接口,根据用户的请求调用不同的业务逻辑。业务逻辑层的作用是完成具体的业务逻辑操作,返回处理结果。数据持久层的作用是完成完成业务逻辑对数据库的访问。分层开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高内聚、低耦合”。易于控制、易于扩展、易于分配资源。降低了应用程序开发和维护的成本,增强了系统的复用性,系统的扩展性大大增强。表现层采用的技术主要是ASP.NET,其特点是页面和代码分离,页面技术有HTML、Javascript和CSS以及ASP.NET服务器控件,交互逻辑处理主要由事件处理函数完成。业务层使用C#编写的类封装具体的业务逻辑和数据访问。模型层主要是对数据表的封装。
2.2 动态模型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得出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包括:考官的试卷管理,参数设置,考生信息管理,题库管理;考生的用户管理,参加考试,评分及查看成绩。系统的总体功能结构图如图1所示。
2.3 数据库设计
本系统面向的用户主要是考生、和考官。对考生用户来说,最重要的是方便考生考试和成绩的查询。对于考官用户来说,最重要的是方便考试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这就要求数据库结构能够满足各种信息的输出和输入。在对考试系统进行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可以得到下面所示的主要数据项和数据结构:
2.3.1 管理人员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姓名、密码、权限等。
2.3.2 考生信息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证号、考试科目、专业、职称等。
2.3.3 考生答案备份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试卷编号、试题类型、试题卷面题号、考生答案。
2.3.4 考生成绩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试卷编号、试卷名称、总分等。
2.3.5 考生答题状态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姓名、身份证号、试卷编号、试卷名称、考试科目、当前状态、开始时间等。
2.3.6 科目与专业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考试科队专业等。
2.3.7 单位信息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单位名称等。
2.3.8 试卷信息表
包括的数据项有试卷名称、试卷编号、考试科目、专业、单选、题数、单选题总分数、多选题数、多选题总分数、判断题数、判断题总分数、填空题数、填空题总分数、简单题数、简答题总分数、考试时间、考试开始日期、考试结束日期、卷面总分、试卷难度系数等。
基于需求分析,本系统使用面向对象的方法进行设计,主要方法是分析动态模型,并进一步得出最终的解决方案—类图。
3 系统实现
3.1 系统开发工具以及开发环境
本系统采用vs2008开发平台,数据库使用的是Sql Server 2008,测试及源代码版本管理采用VS开发环境集成的TFS工具。为了保证系统运行的效率和可靠性,系统服务器应该具有较高的软硬件配置,对于客户端来说,要求不高。
3.2 管理子系统的实现
试卷管理模块可以对组卷方案进行管理,也可以对试卷进行管理。题库管理模块可以对题型及试题进行管理。打开试题维护窗口,选择一种试题类型后,在试题维护窗口可以对试题添加、编辑、及查找。
3.3 考试模块的实现
输入准考证号,登录系统后即可参加考试,试题类型分为选择题、判断题以及主观题。选择题目主要是单选,考生答完后,系统会自动评分,客观题评分的主要依据是在数据库里把选项和正确答案保存后,用户的答案和题库里的正确答案比对,记录正确个数,根据每个题目的分值和正确个数评出选择题目和判断题题目的分数。为项目操作通过单元测试、UI测试、功能测试后,给考试出一份项目测试报告。点击“下载项目开发能力报告”按钮后,会下载一份word格式的能力评测报告。
4 结束语
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的现代远程教育己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趋势之一。在国内外,远程教育不断蓬勃发展。而题库系统更是远程教育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基于Web的题库系统的研究对于发展远程技术教育尤为重要。本系统还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积累和完善。
这位负责人指出,虽然这项考试此前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但是因为今年上半年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统考是这个考试项目的第一次全国统考,又赶上部分地区非典蔓延,难免会出现一些过去不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考试组织人员和参考人员的安全健康问题,更是考试的重中之重,希望各地精心组织,争取考试的圆满成功。
当记者问到目前部分地区的非典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控制,是否也要组织考试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这个问题,他们已经考虑到了,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各地应根据本地区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整体要求,确定是否组织参加上述考试。北京等目前防疫任务较重的几个地区原则上取消上述考试目前没有疫情或防疫任务较轻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政府部门关于防疫工作的要求,确定是否参加上述考试。
这位负责人说,安全第一是我们一贯遵循的原则,在这个非常时期尤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各地在严格考场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在鉴定考试准备、考试实施与考务管理和阅卷评分等业务过程中的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对防疫工作的各项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护考生和考评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确保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要根据卫生部《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卫生部2003年第7号公告),凡已出现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单位或场所,不能设为鉴定考点、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并尽可能使考生座位保持一定的距离。考试时要打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二,加强考试、评卷、录取期间的卫生消毒工作。在考试、评卷、录取开始前,对考试、评卷、录取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检查和消毒。在疫情发生地区,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对相关场地及时进行消毒。评卷开始前,应在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对试卷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或消毒。
目前新一轮的研究生入学考试(GRE)还没有开始进行,GRE考试分析性写作部分的机考定于自2003年7月1日起举行。
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4月23日已通知,已报名参加2003年5月10日托福和TSE考试的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参加2003年8月23日举行的托福和TSE考试。考试主办单位正在联系所有报名参加2003年7月31日之前的GMAT考试的考生,并将发给他们考试改期证明,待考试恢复后即可报名预约参加考试。
德语水平考试在国内首次举行
4月6日,被称为“德福”的德语水平考试同时在国内的5个授权考点首场举行,有280名考生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约占一半。教育考试中心在考试后约8周的时间内,将把德福考试院根据成绩签发的语言证书寄到参加考试的考点,考生可以亲自前往领取。
据悉,德福每年举行两次,今年第二次考试日期为11月1日,考生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卜设的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汉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学院5个授权考点参试。
2004年如何去德国留学
由于申请前往德国留学的外国学生日益增多,德国有关部门正考虑改革现行的由各高校自主审批择生的制度,并计划先由一个专门机构对外国留学生进行统一资格初审,而后再交各高校进行后续审批。德国学术交流中心计划先以柏林和勃兰登堡州的17所大学作为试点,计划在2004年启动外国留学生申请中心的运作。
目前德国部分州的公立大学已经开始采取改革措施,将适度收取相关费用。一些公立大学已有收费情况,主要是针对有英文和德文同时授课的国际课程。比如MBA课程,一般都会收取一年1万欧元到1.5万欧元不等的学费。一些原本不收费的语言课程,现在也会收取1000欧元左右的费用。
中英签订合作举办英国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协议
教育部考试中心(NEEA)与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CCIEB)日前在伦敦就双方合作举办英国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签订了有关协议。
伦敦工商会考试局是1890年创立的国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机构,每年分4次向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在职与求职者,提供用英文进行的不同岗位、不同程度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作为LCCIEB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在中国的举办者,统一管理设在全国各地的考点。双方将根据国内需要,针对国际商务和专业技能发展的趋势以及我国从业人员的状况,推出针对性强、程度适当的考试科目并逐步将LCCIEB考试的有关课程同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体系相联系。
俞敏洪说:留学是高风险投资
近日,在北京电视台开办的《留学ABC》栏目的录制现场,新东方学校校长俞敏洪为广大准备出国留学的同学们分析了留学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俞敏洪认为,留学实际上就是一种投资,以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前程,甚至是自己的家庭幸福为抵押的一种高风险投资。既然是投资,那么就必须考虑回报。因此,一定要遵循风险管理原则,要在投资前对自己进行全面的分析。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认证考试。
第三条[对象]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处理要求]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适用法规准确。
第五条[处理权限]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受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对本考点本科目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在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考试主管部门会同考试机构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八)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九)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一)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四)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八条[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座位的;
(四)提示或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六)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命(审)题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传给他人的;
(五)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
(六)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七)擅自更改、编造或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八)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九)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十)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一)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二)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三)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四)利用考试工作之便,或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五)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个别作弊试卷认定及处理]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为作弊试卷,对涉及作弊试卷的应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一)在卷面做特殊标记的;
(二)同一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三)同一科目同一考场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即雷同试卷)。
第十二条[考场雷同试卷认定及处理]在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雷同试卷数量,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或发现集体作弊问题的,取消该考场该科目考试的全部成绩和该考点承办下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该考场涉及试卷雷同或参与集体作弊的应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
第十三条[考点雷同试卷认定及处理]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考点同一科目,有百分之二十以上考场存在雷同试卷的,取消该考点承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该考场涉及雷同试卷应试人员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处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
第十四条[处理权限]在评卷工作中,发现作弊(或雷同)试卷的,由评卷领导小组报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作出处理决定。
对大规模作弊情况,考试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考试主管部门,由考试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第十六条[替考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由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扰乱治安行为]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盗窃行为]对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试题、答案、评分标准、应试人员答卷、考试成绩及有关信息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核实]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应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查实情况,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应及时纠正并如实记录,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当场向违纪违规人员告之考场记录内容。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填写收据暂留保管。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决定书]对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做出处理决定的,应当时告知被处理人,填写考场违纪违规情况记录单,并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认定后存档备查。对事后作出决定的,应制作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决定书内容包括:被处理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或者被处理单位名称、地址,处理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处理的种类和依据,处理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不服处理决定的救济方式,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机构名称及印章等。
第二十一条[陈述、申辩、复核]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或上一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二条[复核处理]接受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应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依据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对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的处理决定,应当维持。对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处理程序的处理决定,应变更或撤销。因错误决定对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救。
第二十三条[复议或诉讼]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处理决定或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附加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做出的处理决定,由考试机构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备案]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对本地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报上一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备案。
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及其考试机构,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应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