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6 15:54:4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家长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家长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篇(1)

2、关工委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分管关工委工作的副书记积极参加关工委重大活动,主管领导为关工委工作解决实际困难;驻会常务副主任(家长委员会主要成员)有工作联系点(实地查看跟踪材料)(4分)。

3、学校关工委组织健全,建立家长学校、函授学校和三结合教育网络,(查看系列材料)(3分)。

4、学校关工委工作有专人负责(少先大队大辅导员或团委书记),有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5分)。

5、关工委工作做到主动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创新载体,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年度工作计划、活动记录认定)(3分)。

二、“五老”作用发挥好(20分)

1、发展壮大“五老”队伍,积极动员“五老”参加关工委工作,建立健全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年志愿者不少于本校关工委“五老”总数30%)(5分)。

2、老年政治报告团、关爱工作团、科技辅导团、法制宣讲团、文化辅导团等组织网络健全完善,有人员花名册、有活动记录(5分)。

3、开展“老少关爱联系卡”活动,健全完善“老少关爱联系卡”工作制度、帮教帮扶帮困制度、检查制度等老少共建机制、老少互动关爱长效机制(结对帮扶关爱实名册、工作制度、帮教按帮扶解决实际困难记录认定)(4分)。

4、“五老”的“三厅”义务监督员按要求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开展义务监督,做到未成年人告别“三厅”,做好劣迹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按实际活动记录认定)(2分)。

5、“靖宇中队”活动有“五老”参加,开展主题教育,成效显著(有工作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录)(4分)。

三、制度健全执行好(15分)

1、建立健全学习、会议、工作等制度(有学习记录簿、会议记录本、工作活动记事册、制度上墙公示)(6分)。

2、学校关工委要组织,组织“五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五老”自身素质(每年至少2次、40人次以上,会议记录认定)(5分)。

3、各学校关工委要建立健全联系点和抓典型制度。在开展创建“靖宇中队”,开展主题教育;开展“老少关爱联系卡”帮扶关爱,要培养总结1——2个先进典型,指导面上工作(按总结推广典型实际材料认定)(4分)。

四、积极探索创新好(15分)

1、有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关工委活动计划(3分)。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上报教育局关工委1——2篇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推进关工委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按上报区关工委的调研报告认定)(5分)。

3、开拓教育资源,在创新“靖宇中队”活动、老少关爱联系卡、家庭校外活动站、家长学校等载体教育活动中有新发展,为青少年教育活动提供更多有效平台(按实际活动记录认定)(4分)。

4、学校关工委和老年志愿者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关工委和“五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开展帮扶关爱活动,巩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以活动记录认定)(3分)。

五、活动经常效果好(30分)

1、按照区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大局服务,积极完成关工委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6分)。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体,对青少年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弘扬靖宇精神、争做雷锋传人”主题教育,创建“靖宇中队”、学习雷锋活动覆盖面达95%以上(以活动记录认定)(8分)。

3、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为载体,开展未成年人“两法”教育,“两法”教育总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对失学、后进生转化、留守儿童和特殊群体青少年帮扶关爱,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教改好率达90%以上、帮扶帮困见成效在70%以上,以活动记录认定)(5分)。

4、“靖宇中队”有计划、有目标、有活动、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有典型。(学校“靖宇中队”每年组织班、团、队会活动不少于6次。(6分)。

5、学校关工委的“靖宇中队”创建活动要有先进典型并得到宣传推广,班主任家访有“家访记录”,转变工作切实有效,家访人数不少于班级总是的3/4(以实际材料认定)(5分)。

六、奖罚项目

(一)加分项目

1、积极承担、组织协调并圆满完成区关工委、教育关工委安排的关工委工作和省、市级重点工作及专题调研活动加3分。

2、关心下一代单项活动或专题调研得到上级关工委的认可和好评,关爱工作、“靖宇中队”主题教育活动有创新,经验材料每刊发一份,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

3、按要求完成年度《中国火炬》订阅任务,每超一份加0.5分。

(二)减分项目

1、组织网络不完善扣3分(学校关工委组织不健全缺常务副主任扣1分;关工委工作制度不健全扣0.5分;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总结扣1分,本年度不开展活动取消奖励资格)

篇(2)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工作指针,严格遵循、贯彻《纲要》所提出的:“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一精神,以“争创江苏省现代化示范幼儿园”为契机,进一步树立“服务第

一、质量至上”的观念,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努力提高办园声誉,办好家长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努力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提高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家园关系的亲密度和融洽度。

2、结合本园家长的实际,找准切入点,提高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参与度,丰富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办好家长学校。

3、增强对家庭、社会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更新观念,转换角色,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

新的课程互换新的教育,我们教师必须用《纲要》的新理念引领我们反思过去的工作,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第一,真正把家长工作作为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学期末将家长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第二,要把家长和教师作为共同促进幼儿发展的主体来看待。在共同教育幼儿的问题上,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真诚沟通,同心同德完成育儿的使命。第三,在家园沟通问题上,教师要切实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思想,把家长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真心实意做家长的朋友,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在育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换位思考,对家长产生的急躁情绪及冲动要冷静思考,学会体谅。只要我们态度诚恳,方法得当,就一定能赢得广大家长的拥护、支持。相信通过老师的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家园共育新天地。

二注重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家长工作必须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目前,家园合作尚不够深入,较多地停留在表面。表现在家长虽然每天进入幼儿园,进入班级,但来往的多、参与的少;间接参与较多、直接参与不够,尤其是很少深入到幼儿园教育过程的深层次紧密配合课程。为此,幼儿园的家长工作应让家长深入教育过程,并将之与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改善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本学期,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园地、家长开放日、家园路路通等途径,切实提高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三善于做个别家长工作

由于遗传、环境和教育不同,孩子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家长的素质、教养水平也大相径庭,因此教师做家长工作,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也要象教育幼儿一样“因人而异”,根据家长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素质,采用不同措施。同时教师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幼儿的情感、态度、言行,察觉到家长在教育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化家长工作,继续做好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特别是新生首次家访。

四发挥家委会的桥梁作用

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幼儿园与家长间的纽带,增强教育合力。家委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了解幼儿园教育计划和要求,同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协调家园关系,配合园方做好期末家长评议工作,召集家长对幼儿园的保育、教育、伙食、保健以及教师的教态与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议情况转达给幼儿园,以便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五开辟家园合作的有效途径

1、办好家长学校

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是系统地开展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家教能力和家教质量、树立正确成才观的有效途径。办好家长学校,首先要做好家长的工作,只有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家长的“所想、所需”的基础上方能有效地办好家长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遵循尊重家长、区别对待、双向反馈的原则。本学期,我园将根据家庭与孩子的不同类型,根据家长的需要,以年级组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授课活动。大、中、小班授课内容分别为:幼小衔接工作、幼儿自理能力的

培养、卫生保健知识。

2、家长开放日活动

家长开放日活动是我园的老传统。家长通过观摩可以从中具体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可亲眼看到自己孩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得知孩子的发展水平及与伙伴交往的状况,特别是可看到自己的孩子在与同龄幼儿相比较中显示出的优势与不足,从而有助于家长深入了解孩子,与教师合作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同时,家长在观摩与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观察到教师教养态度、教养方法、技能。但是,对家长的参与活动,教师要作必要的引导,告诉家长活动看什么,怎么看。比如要着重看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看孩子怎样与同伴相处,看孩子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不要总是把自己的孩子与别的孩子作横向的攀比,以免产生消极的后果。本学期将举行全园性开放活动。

3、家长助教

探索家长助教是我们利用家长资源,实现家园互动的又一项举措。我们要求教师就家长的兴趣、特长、工作性质等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家长的特点,邀请某些家长到幼儿园当“老师”,设计组织活动,使家长教育资源犹如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幼儿园教育工作中。

4、家长园地

本学期,我们将重视各种宣传工作,拓展原有家长园地版面,鼓励教师根据班级、家长以及教学的需要设计新颖的家长园地,形式多样,突出新意,增加互动内容,办出特色和品位。其中“互动内容”主要是根据班级幼儿实际情况提出各种家庭教育热点问题,再有针对性地吸引家长积极参与讨论,并将好的文章张贴在联系栏中,实现家长教育家长的目的。

5、电子信箱、家园路路通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电脑已走过千家万户,上网具有信息量大,获取知识便捷、效率高、速度快的特点,因此网上学习、交流、沟通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提高素质的有效手段。我园将鼓励教师和家长共同设立个人电子邮件信箱,通过网页,让更多的人了解幼儿园,同时家长通过在网上查阅关于幼儿园的信息或在网上与幼儿园进行交流。其次,用好家园路路通,及时信息,真正实现家园互动。期末将对各班家园互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班级工作考核。

六不断完善教师家长工作的考评方法。

以《幼儿园教师月份工作考核细则》为标准,我们将从要求教师家长工作的量化和细化逐步走向质化和内涵化,对教师和班级家长工作采取园长室考核、自我评价和听取家长意见相结合的数量考核和质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衡量教师家长工作的内涵。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申报开通网上家长学校。

2、新生幼儿家访活动,了解班内幼儿基本情况。

3、检查各班家长园地使用情况。

4、各教师做好家园联系册的填写工作。

三月份:

1、制订家长年度工作计划。

2、检查各班家长园地情况。

3、检查《家园联系册》的使用情况。

四月份:

1、举行小、中、大班家长开放日活动,家长填写半日活动情况表。

2、家长学校活动:大班家长会年级组组织;重点:幼小衔接工作。

3、家长学校活动:中班家长会年级组组织;重点: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

4、家长学校活动:小班家长会年级组组织;重点:卫生保健知识。

5、“大手牵小手”制作活动优秀作品展出。

6、苏州网上家长学校来园培训。

7、召开家委会成员会议。

五月份、六月份:

1、举行庆“六一”活动。

2、评选“好家长”。

篇(3)

(一)农村家长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家教观念较为落后

一是农村家长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普遍缺乏科学育儿的基础知识;二是相当部分家长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不高,对孩子的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三是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重视力度不够,往往为了繁重的农活而把子女当作生产、生活上的帮工,有的父母甚至因为缺少劳力不愿送子女接受教育,向子女灌输“读书无用”的思想,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使孩子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受到抑制;四是相当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望子成龙”心切,天天轮流“夹攻”,时时语言“轰炸”,造成孩子心里负担过重而“物极必反”;五是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好坏,个性天成”,对孩子的教育放任自流。在调查的13934名留守少年儿童中,绝大多数外出父母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和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导致留守少年儿童得不到应有的管教而在学习、生活和思想品德方面问题日益突出。

(二)教育方法适用错误,家庭学校沟通堵塞

在调查中,大多数家长也急于教育好、培养好孩子,但由于方式方法多半是哄吓法、武断法、支配法、“棍棒”法、“变调”法、遥控法等,再加上重言教,轻身教,致使家庭教育起不到行之有效的作用

在对680名农村家长的调查问卷中,有68.2%的家长缺乏与学校沟通,不少家长甚至认为交了学费孩子的教育就应该由学校负责,孩子的学业和品行出现了问题,应由学校来承担,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家长把教育子女应尽的责任推给了学校,从而与学校、与老师缺乏沟通,造成了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断层。

(三)育人环境有待优化,家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

一是语言环境有待净化。在农村,家长和孩子很随意就“出口成脏”,脏话流话就象“家常便话”;二是学习环境需要营造。在农村,很少看到家长捧上书本,孩子在一边写作业,而家长在一边看电视或打牌的现象非常普遍,学习氛围很淡薄;三是娱乐环境有待优化。当前,家长对网络教育很难把握正确的导向,孩子迷上“网络游戏”较为严重,一旦变成“网虫”,家庭、学校教育的成果一夜之间就被颠覆,这种现象在农村的初高中学生中比较普遍。

目前,全县有家长学校49所。但由于没有经费投入,家长课多半是“考试分数通报会”,有的学校甚至很少召开或不开家长课,家长学校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发挥。其主要原因一是师资力量薄弱,学校教师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已经非常繁重,无时间和精力研究家庭教育知识;二是家庭教育资料欠缺;三是牵头单位无此项业务经费,开展工作难度很大。

二、对策与建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事业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科教兴县”位居“五大战略”之首,使素质教育、学校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就广大农村家庭而言,家庭教育仍不容乐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因此,抓好家庭教育,尤其是广大农村的家庭教育,应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家庭教育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规划中,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发展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指导能力强、业务过硬的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讲师团队伍以及老干部、骨干教师及优秀家长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2、增加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家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划拨一定的专款经费,用于聘请教师、购买教材、树宣典型等开支,做到每学校每学年至少可以开课一次,确保家庭教育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3、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培训阵地,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根据儿童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多元化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数量的目标和当前农村家庭教育的状况,努力在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使其成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阵地。同时,对家长学校规范管理,加强家长学校学习资料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开办家长课列入各校年度工作计划中,使家长培训课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确保农村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知晓率不断得到提高。

(二)创新工作方法,延伸家庭教育工作面

一是聘请专家对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和较高层次的家长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优秀“二传手”;二是改变单一的家长课模式,变单向式、传统式家长会为双向式、开放式家长会;三是拓展家庭教学内容,使其更全面、更系统、更切合农村实际;四是结合家访、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把校内家长会延伸到校外,利用农闲把家长会开到村、到组、到户,为农村家长输送科学的家教知识。

(三)以活动为载体,树立典型,强化宣传

篇(4)

一、要加强领导。

要加强文化活动中心的组织领导。各文化村要明确一位村委委员分管文化活动中心工作和一名专职的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文化中心全年开展的活动要列入村“两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文化活动中心每天必须定时向群众开放。

二、要有管理制度。

文化活动中心管理要科学规范。分管领导要有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要有管理协议书、各活动室要有活动须知、开展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档案。文化活动中心场地要求整洁美观,有浓郁的文化氛围。要管好、用好现有村文化活动中心阵地设施,对文化活动场地移作他用的,经检查验收给予降级处理并通报。

三、要建立文艺骨干队伍。

文化村要按要求建立文艺活动队伍,其中一级文化村文化活动队伍不少于3支,二级文化村文化活动队伍不少于2支,三级文化村文化活动队伍不少于1支。有条件的村,要结合自身特色,因村制宜组建自身特色的文化活动队伍。

四、要落实活动经费。

篇(5)

二、工作目标:

1、努力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提高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家园关系的亲密度和融洽度。

2、结合本园家长的实际,找准切入点,提高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参与度,丰富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办好家长学校。

3、增强对家庭、社会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更新观念,转换角色,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

新的课程互换新的教育,我们教师必须用《纲要》的新理念引领我们反思过去的工作,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第一,真正把家长工作作为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学期末将家长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第二,要把家长和教师作为共同促进幼儿发展的主体来看待。在共同教育幼儿的问题上,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真诚沟通,同心同德完成育儿的使命。第三,在家园沟通问题上,教师要切实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思想,把家长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真心实意做家长的朋友,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在育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换位思考,对家长产生的急躁情绪及冲动要冷静思考,学会体谅。只要我们态度诚恳,方法得当,就一定能赢得广大家长的拥护、支持。相信通过老师的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家园共育新天地。

(二)注重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家长工作必须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目前,家园合作尚不够深入,较多地停留在表面。表现在家长虽然每天进入幼儿园,进入班级,但来往的多、参与的少;间接参与较多、直接参与不够,尤其是很少深入到幼儿园教育过程的深层次紧密配合课程。为此,幼儿园的家长工作应让家长深入教育过程,并将之与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改善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本学期,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园地、家长开放日、家园路路通等途径,切实提高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三)善于做个别家长工作

由于遗传、环境和教育不同,孩子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家长的素质、教养水平也大相径庭,因此教师做家长工作,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也要象教育幼儿一样“因人而异”,根据家长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素质,采用不同措施。同时教师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幼儿的情感、态度、言行,察觉到家长在教育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化家长工作,继续做好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特别是新生首次家访。

(四)发挥家委会的桥梁作用

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幼儿园与家长间的纽带,增强教育合力。家委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了解幼儿园教育计划和要求,同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协调家园关系,配合园方做好期末家长评议工作,召集家长对幼儿园的保育、教育、伙食、保健以及教师的教态与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议情况转达给幼儿园,以便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五)开辟家园合作的有效途径

1、办好家长学校

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是系统地开展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家教能力和家教质量、树立正确成才观的有效途径。办好家长学校,首先要做好家长的工作,只有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家长的“所想、所需”的基础上方能有效地办好家长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遵循尊重家长、区别对待、双向反馈的原则。本学期,我园将根据家庭与孩子的不同类型,根据家长的需要,以年级组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授课活动。大、中、小班授课内容分别为:幼小衔接工作、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卫生保健知识。

2、家长开放日活动

家长开放日活动是我园的老传统。家长通过观摩可以从中具体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可亲眼看到自己孩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得知孩子的发展水平及与伙伴交往的状况,特别是可看到到自己的孩子在与同龄幼儿相比较中显示出的优势与不足,从而有助于家长深入了解孩子,与教师合作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同时,家长在观摩与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观察到教师教养态度、教养方法、技能。但是,对家长的参与活动,教师要作必要的引导,告诉家长活动看什么,怎么看。比如要着重看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看孩子怎样与同伴相处,看孩子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不要总是把自己的孩子与别的孩子作横向的攀比,以免产生消极的后果。本学期将举行全园性开放活动。

3、家长助教

探索家长助教是我们利用家长资源,实现家园互动的又一项举措。我们要求教师就家长的兴趣、特长、工作性质等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家长的特点,邀请某些家长到幼儿园当“老师”,设计组织活动,使家长教育资源犹如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幼儿园教育工作中。

本学期,我们将重视各种宣传工作,拓展原有家长园地版面,鼓励教师根据班级、家长以及教学的需要设计新颖的家长园地,形式多样,突出新意,增加互动内容,办出特色和品位。其中“互动内容”主要是根据班级幼儿实际情况提出各种家庭教育热点问题,再有针对性地吸引家长积极参与讨论,并将好的文章张贴在联系栏中,实现家长教育家长的目的。

5、电子信箱、家园路路通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电脑已走过千家万户,上网具有信息量大,获取知识便捷、效率高、速度快的特点,因此网上学习、交流、沟通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提高素质的有效手段。我园将鼓励教师和家长共同设立个人电子邮件信箱,通过网页,让更多的人了解幼儿园,同时家长通过在网上查阅关于幼儿园的信息或在网上与幼儿园进行交流。其次,用好家园路路通,及时信息,真正实现家园互动。期末将对各班家园互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班级工作考核。

(六)不断完善教师家长工作的考评方法。

以《幼儿园教师月份工作考核细则》为标准,我们将从要求教师家长工作的量化和细化逐步走向质化和内涵化,对教师和班级家长工作采取园长室考核、自我评价和听取家长意见相结合的数量考核和质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衡量教师家长工作的内涵。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申报开通网上家长学校。

2、新生幼儿家访活动,了解班内幼儿基本情况。

3、检查各班家长园地使用情况。

4、各教师做好家园联系册的填写工作。

三月份:

1、制订家长年度工作计划。

2、检查各班家长园地情况。

3、检查《家园联系册》的使用情况。

四月份:

1、举行小、中、大班家长开放日活动,家长填写半日活动情况表。

2、家长学校活动:大班家长会(年级组组织;重点:幼小衔接工作)。

3、家长学校活动:中班家长会(年级组组织;重点: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

4、家长学校活动:小班家长会(年级组组织;重点:卫生保健知识)。

5、“大手牵小手”制作活动优秀作品展出。

6、苏州网上家长学校来园培训。

7、召开家委会成员会议。

五月份、六月份:

1、举行庆“六一”活动。

2、评选“好家长”。

篇(6)

随着新的一年的即将到来,一学期的电教教研工作即将接近尾声。本学期中,我校电教组成员能够树立服务意识,真情奉献,密切合作,发挥集体智慧,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优质服务。能紧密围绕学校总的工作计划和学期初的电教工作计划,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现就将我校本学期的电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细化管理工作,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学校加强了组织管理的力度,将信息化教育技术工作明确列入校的年度工作计划,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把现代化技术的运用与管理工作置于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位置。学校切实加强领导与管理,确保该项工作井然有序的发展。

1.组织活动,做好协助工作。电教组内成员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能根据上级电教工作会议精神汇同校长室、教导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拟订学校电教工作计划,正常执行各项工作。教研组进一步加强对音像资料库的建设及台账资料的建设,利用课余时间及时做好幻灯片、磁带、录像带、光盘的归档工作,并将所有的媒体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发放给教师,为全体教师的学习、教学和研究提供了方便。在小组活动中能有目的地组织成员认真学习有关现代教育技术的趋势和理论,及时更新观念,并提出存在问题,不断要求他们在认识和技术上都要得到进一步提高,使他们能在现代化教育教学中真正起到带头作用。另外电教组还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各项工作:设计排版、打印各类告家长书、邀请书、各类表格、论文、奖状;归类整理校报《心桥》小报的内容;上传学校的各类新闻与报道;做好电脑小报和电脑绘画评比等,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作用。

2.抓好电教的常规管理。为了加强学校电教设备与器材的有效使用,由电教组成员定期对全部设备进行维修与清洗,为学校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不辞辛苦地忙碌与奔波。为了使电教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教师使用的积极性,学校提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加强对教师电教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统计,并将其纳入教学工作的考核之中。学校规定每位教师在备课时要备有电教手段的运用,要求四十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上一节电教公开课。同时还在各班和各专用教室建立了电教课登记表,由各班小电教员登记出教时及电教课内容、方法等,且要求每月上交一次,由电教组汇总,形成电教课汇总表。学校每天进行课间巡视,及时了解、抽查每班的电教常规工作。现在我校已做到在职教师人人都上电教课,人人都能参与电教活动。

3.严格各项制度管理。学校做到电教设备一本帐,由总务处负责。电教资料一本帐,由电教组负责。各专用教室和班级设备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平时认真管理好各室的电教设备,勤保养、常维护,做好记录,从而提高了使用的效率,为了满足教师与学生的需要,学校克服资金缺乏的困难,每学期都购进了适合学生素质发展需要的科技、艺术、童话等碟片和用于课件制作的一批软件,供学生观看和教师借阅。同时学校严格执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如:机房使用及管理制度、电教设备与资料的借还、使用、管理制度等。在这方面电教组努力做到有记载、有检查、有落实,注重实效,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学校对现有电教设备与教材资料的使用,提高了对它们的管理水平。

4.扎实上好信息技术课。虽然我校只有一个计算机教室,面临人多机少的问题,但学校还是加大了重视的力度,让对计算机应用比较精通的陈总务兼任了校信息技术教师。陈总务克服了机房条件的种种困难,扎扎实实上好每节信息技术课,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还特别注意对学生进行使用信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良莠的能力,使学生在掌握技能的同时,也形成良好的信息素养。

二、加强教学研究,促进课堂教学的改革。

1、在学校领导的密切关注下,我们将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研组相结合,在教学与科研并进的同时融入信息技术的理念和技术的学习研究,从而不断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加强教师自身素质的锻炼,更新观念,提高理念,以更好的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求。在教导处的指导下,全体教师平时能对信息技术教育教研动态及时的学习、掌握和运用,把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带入课堂,带入校园,使教师的业务水平也得到提高.

2、根据我校研究课题改进现代教学设计,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全校每学期都向全体教师或家长进行一次课堂教学展示活动。由教研组成员带头,每位青年教师上一节电教公开课,并进行说课、评课及反思,以此提高自身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方法,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

1、重视理论培训。结合各学科教研组,在教研活动中组织教师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学习新课程标准专业报刊书籍。使广大教师的思想、观念跟上信息化发展的形势。

2、立足本校,继续做好电教培训工作。学校的结合广大教师的计算机水平,对全体教师进行计算机操作应用及技能的专项培训,使全体教师了解计算机的有关操作与应用,也使青年教师更好地将电教媒体服务于教学,从而促进了学校现代化教育的有效开展。

四、重视各种活动,搞好信息应用。

1、在学校的各项教研活动中,充分运用电教媒体,观摩名师教坛、学习探讨教育理论,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加强课堂教学实践,要求教师充分利用电教手段,积极渗透学科教育。

3、充分发挥学校红领巾演播室的宣传作用,每周五定时播放科普知识为学生营造出浓厚的科普氛围;周一进行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全体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思想和道德修养。

4、开展和利用校内教育基地,建立电脑信息技术兴趣小组,对学生进行全国少儿NIT电脑培训,并认真做好每次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2016年小学电教工作总结

本学期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在学校的具体规划下,我校教师对教育信息化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学校在规范管理与应用环境方面有了一定的改善;在教师培训与普及应用方面加大了力度;此外在课堂实践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学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电教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学校对电教工作有中长期规划,规划符合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有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学校开学初就抓计划的制定,开学第一周要求完成各类计划,期末抓各项工作的终结性考核评估,中间抓计划的落实。

我校根据现代电化教学的特点,分别制定了考核细则及奖惩制度等。制度、职责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量化了检查、评估各指标,做到了有章可依,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这些制度由学校统一制定,在显著位置镶框悬挂,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学校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加大培训力度,用现代教育技术武装教师队伍。

坚持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能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们现代化办公水平、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应用能力,也为教师们进行电教研究创造条件。

我校在上学期就为每个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很大程度地方便了教师用多媒体上课。为了增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我校于今年开通了校讯通工程,通过专职培训,使全校教师都能上网操作。家长能及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的学习情况,便于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

三、电教常规与取得成绩

2、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本学期结合学校教育活动播放了多部学生喜爱的儿童片、故事片、科教片、宣传片计时36课时;直播红领巾电视台专家讲座4次约400分钟,家长学校实况转播及录像2次约200分钟,开业式和休业式实况转播2次约150分钟。

3、实时拍摄学校少先队、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共记3场。为学校宣传与教育工作提供真实素材。

4、期中、期末的质量测试录音磁带等电教准备工作高质高效;期初、期末的电教器材收发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运行。

5、组织教师撰写电教教学案例、论文、教学设计等,参与各级各类的刊物投稿活动,不断学习与积累,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市电教馆组织的各级各类评比活动,提升专业素养。在整个实践与研究活动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信息素养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提高。一学期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校园电化教育设备过于陈旧,有待改善。

2、教师培训的力度不大。需要更有力度地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

篇(7)

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等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

妇联副主席谢晓曦表示,每年5月第三周周一为我市家庭教育日。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条例规定,父母如果不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定期团聚。

条例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条例还规定,市、区县政府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等。

下面是条例全文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

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实施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良好家风,构建平等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一方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参加学校和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联、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踪、重病、重度残疾,或者父母双方服刑、强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有损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

第三章学校指导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第二十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鼓励师范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者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

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未成年人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学校应当向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及师范院校应当协助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四章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履行监护责任的寄养、助养机构或者家庭,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对寄养孤儿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其户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情况纳入监护评估内容。

第二十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职工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九条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条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鼓励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基金会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向家庭教育基金会、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捐赠。捐赠人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励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单亲或者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家庭教育培训教材,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节目、专题报道、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经常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第三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事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对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工作体系,每年开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处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训诫、告诫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负有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和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不落实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经费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家庭教育经费被骗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求助,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

篇(8)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校、成人校的阵地与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教育大镇向教育强镇的转变,突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工副实用技术培训、全民创业培训和社区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教育富民”工程,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实现“强市强镇、三年倍增”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1、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培训

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育培训,全年举办理论学习班次12期以上,采用集中培训和分片轮训等多种形式,确保参训率达85%以上。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实用技术培训,着力为农村培养一批“双带型”的基层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的能力,达到培训一批、带动一方、致富一片的目的。

2、突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倡导的“全面建设小康村”和市人大提出的实施“**”特困失业人员及园区失地农民再就业工程要求,突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要紧密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农民为主体,技能为本位,就业为导向的原则,采取“内转”与“外输”并重,扎实开展一、二、三产技能培训,并且将培训和考核发证与实现就业有机结合,“定单培训”与“定向培训”有机结合,努力打造好省批准的机械加工、园艺、服装、计算机应用、建筑工等培训品牌,完成和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指标任务。

3、大力开展农工副实用技术和社会文化生活培训

制定本镇成人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全年举办7-8个30课时以上的中长班,举办农工副实用技术培训班24个以上,年培训30000人次以上,确保农业从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培训面达50%以上。镇司法所、文化站、人口学校、老年学校、团校、家长学校等要积极配合,开办社会文化生活、老年与妇幼保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各类培训,全年培训16000人次以上。

4、积极开展多层次成人学历教育

进一步提高全镇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充分利用远程网络、农村自考等资源,积极动员教师或农村干部等参加大专及以上层次的学历培训。做好农村行政管理大专班的毕业实践与考核工作。同时,动员大专班毕业生和基层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加我镇即将开办的经济管理类本科学历班学习,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

5、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建设

镇成人校要对现有的扬州市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加强服务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示范基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围绕项目搞培训,不断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和推广作用。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要在曹王和双沟分别建立一个盆景制作和家禽养殖基地。并以此为平台,带动周边花木盆景和家禽养殖业的发展。不断加强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实验、培训与推广,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地一品的产业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

6、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社区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未来的成人教育必然向社区教育转型。我们要在07年分别成功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省级先进基层党校、扬州市级特色乡镇成人校、江都市教育强镇的基础上更上一个新台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照标准积极创建,以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为终身教育大体框架的形成奠定基础,为我市申报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造条件。(08年度镇社区教育工作意见将另文下发)

7、加强企业职工的等级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逐步推行劳动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镇成人校和各列统企业要积极开展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把培训、考核与用工紧密地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劳保局下发的《关于96个工种实行劳动准入和持证上岗的通知》精神,使我镇技术工种用工逐步走上培训准入和持证上岗的规范化轨道。成人校和各中学要开展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绿色证书”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后双百”培训,确保培训面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对党校、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

今年,在调整好镇党校校务委员会和镇成人教育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开好党校校务会和成人教育管委会,制定好全年工作目标,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各村、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都要把党员教育和成人(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镇将进一步解决好党校、成人校的工作机构、阵地、师资和经费等问题,促进党员教育、成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2、进一步加强阵地和队伍建设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

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实施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良好家风,构建平等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一方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参加学校和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联、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踪、重病、重度残疾,或者父母双方服刑、强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有损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

第三章学校指导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第二十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鼓励师范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者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

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未成年人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学校应当向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及师范院校应当协助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四章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履行监护责任的寄养、助养机构或者家庭,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对寄养孤儿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其户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情况纳入监护评估内容。

第二十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职工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九条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条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鼓励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基金会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向家庭教育基金会、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捐赠。捐赠人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励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单亲或者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家庭教育培训教材,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节目、专题报道、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经常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第三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事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对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工作体系,每年开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处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训诫、告诫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负有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和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不落实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经费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家庭教育经费被骗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求助,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

篇(10)

幼儿园保安工作计划1一、指导思想: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鼓励幼儿做一个有心人,能仔细观察、处处留意、积极抵御突发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程,积极创造一个融洽、和谐、健康、安全舒适的良好环境,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二、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使之认真落实。

2、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使幼儿掌握园内各类大型玩具的玩法,了解上街行走的交通规则,认识水、电、煤气和火使用不当的危险性,初步掌握几种应急、脱险、逃生的办法。

4、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马__副组长:王__

成员:周__陈__余__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完善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非典”“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及园膳管会等一系列安全组织。定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般一学期三次)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实施办法,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布置相关的工作任务。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通报,学习本园制订的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程,并针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特点,对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应急救生知识、保健卫生常识培训;利用家长学校和园内宣传窗,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

3、规范工作,确保安全。

(1)严格执行园安全管理规程,加强过程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园行政的议事日程,通过定期检查督促,反馈整改,分析小结,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评与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挂钩。

(2)坚持安全设施优先配置、及时维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告制度,安检工作做到一月一次,每年安排总收入的8%用于设备更新和维修,保证园舍设施完好,确保使用安全。

幼儿园保安工作计划2一、指导思想

2013年秋我园安全工作将以“三项创建”为抓手,以隐患排查为关键,以日常安全管理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技能。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排查整治台帐。

4.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期初,幼儿园将与班主任、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1.重视安全教育。

将安全教育课程排入正式课程,实行间周开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课时,结合本园实际,广泛开展以珍爱生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2.上好安全第一课。

各班级根据幼儿特点精选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为新学期安全教育开好头。

3.开辟教育专栏。

各班家教宣传栏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幼儿园醒目的位置有固定的防溺水及交通安全警示标语。

4.落实“5分钟”安全教育。

即在每天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带班教师都要腾出最后5分钟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把它作为一项关爱幼儿生命的硬任务来完成。

5.继续组织幼儿家长参加福建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

6.开展预案演练。

把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幼儿园常规工作来抓,每学期进行二次的应急疏散演练,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演练的水平,做到快速、有序。

7.严格幼儿考勤制度。

带班教师认真落实点名制度,及时跟踪缺席幼儿的去向。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1.重视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教育幼儿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二对幼儿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教育幼儿不要乘座“三无”车辆上下学;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排查幼儿园校门前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是否完善。

2.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9、10月份天气仍然十分炎热,幼儿园继续开展以“防溺水、防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

加强汛期安全教育,遇到恶劣天气,要采取措施,确保幼儿安全往返。

4.重视消防安全教育

一加强对幼儿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二重视幼儿园的消防器材的配备;三是保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四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5.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一加强防控传染病常识的宣传教育;二做好各种教玩具、生活用品及教室、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隔离和报告制度。

6.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一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二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时,由带班老师组织幼儿在走廊列队有序下楼,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三落实教师值班制度。

7.加大门卫管理力度

加强门卫管理。保卫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上课期间,幼儿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门卫值班登记制度,特别要加强上学、放学等特别时间段值班工作,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滋扰。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把对有关重点人员的掌控纳入工作视线,提前布控。

(四)加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在近期内,对幼儿园教学和附属设施设备进行一次仔细、全面检查,登记造册,分类梳理,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及时与村干部联系,协调解决,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建立“每日巡、周小查、月大查”工作制度,建立日查、周查、月查的明细台账,跟踪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不断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月份工作安排:

时间工 作 重 点工 作 措 施

八月份1.安全知识培训

2.制订学期安全工作计划1.参加8月28日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培训会

2.参加8月29日期初学校安全工作会

九月份1.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继续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

3.落实新学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4.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1.对校园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2.新生入学校情、安全教育,完成接种证查验工作

3.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5.国庆节安全出行教育

6.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迎接上级检查

十月份1.做好国庆假期学校安保工作

1.排好国庆假期值班表交主管部门

十一月份1.冬季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1.组织开展11·9全国消防日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宣传教育

2.学校用火用电安全自查整治

十二月份1.总结一年校园安全工作

2.法制教育宣传

3.预防传染病教育

4.应急疏散演练1.交流、总结一年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教育活动

3.开展预防传染病教育

一月份1.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2.寒假前安全教育

1.组织对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组织寒假前专题安全教育

3.发放告家长书,强化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尽到监护责任

4.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自评,向主管部门上交年度安全总结

幼儿园保安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按照区教育局的全面部署、园务计划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加强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目标

1.加大人防技防配备,扎实做好保卫工作,积极减少不安全因素。

2.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加强传染病预防与宣传教育,切实强化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落实。

4.坚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禁“三无”食品进入校园。

5.定期对校舍、用电线路、电器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奖惩制度。

1.继续发挥安全委员会职能。

将继续以安委会为核心,将发挥其作用开展好各项工作。保证安委会每月底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一次,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整改。

2.完善安全奖惩制度。

继续补充完善安全奖惩追究细则及处理办法,继续加强月考核、学期考核力度,强调班主任负责制,园领导将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本学期班级调整,只有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3.建立健全安全帐册。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园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全工作常规,杜绝事故的隐患,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建立健全汇报制度。

根据教育局的要求,我们将完善各级汇报制度,保证在第一时间解决各种不安全的问题。保证每月上旬进行安全月报。

(二)进一步细化安全教育,宣传到位。

1.根据季节的不同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

2.利用家长园地、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幼儿园做好安全工作。

3.安全周期间幼儿园及各班更要围绕安全工作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防患未然。

1.严格管理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教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定期进行房屋设施、环境、场地、家具、玩具、电器用品、药物、餐饮、盥洗、睡眠等环节中的安全保护。

2.房屋检查严格执行中心校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二次。

3.用电、防火检查。

①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的同时立即解决。②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③幼儿园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有关教师心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四)进一步细化幼儿卫生习惯,预防到位。

1.严格执行每天的晨检并做好秋季h1n1、手足口病防控传染病工作。

2.做好师生的饮食管理和检查、厨具、餐具等要定期消毒,厨房、用餐地点必须每天打扫卫生。

炊管人员要把购物、制作等质量关,不购买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定要严格监督、管理饭菜质量,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保障和谐教学秩序

1.本学期配备两名保安,严禁陌生人进行幼儿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汇报园长室或与上级联系,拨打110报警。

2.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在园门口摆摊、停车、严禁在幼儿园周围有干扰正常保教工作的活动。

3.值班教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4.门卫认真夜间巡查和白天看护工作,保障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六)进一步强化教师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一方面加强师德规范学习,严禁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尤其在幼儿园进餐、游戏、户外活动、午睡的教师要尽职尽责;另一方面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外出(如秋游社区教育)活动,要先上报有关部门才能进行。

幼儿园保安工作计划4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意识

学龄前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确保儿童安全健康发展是幼儿园应尽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2)在实行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各条线各部门签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责任书。

(3)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4)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

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优劣,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8)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园内制订的有关规定,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9)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利用幼儿园小广播、黑板报、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卫生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2)创设有关安

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幼儿园保安工作计划5一、防火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要保持通风。

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

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6、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长、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或商家购买。

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

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

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保健大夫、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记录后方可入园。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

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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