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4:5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妇联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1、有组织。我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家长委员会组织名单”、“家长学校组织名单”等,由校长、教务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村委代表等构建成家庭教育的网络结构。学校积极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
2、有制度。①建立考勤制度。印制《家长学校家长上课签到表》,家长参学与率达90%。
②建立考评制度。对每学期所学内容,重点是《家长必读》教材上的内容,利用问卷形式对家长进行知识考查,了解家长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建立教员备课制度。要求教员认真落实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积极准备,认真备好一节课,上好一节课。 ④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学校制定征求家长意见表,定期发给家长,然后回收反馈。 ⑤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有关家长学校的各种资料严格分类加以整理保管存档。
3、有实施。我们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之中,每年在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同时必然要考虑家长学校计划,在期末进行总结时,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进行总结,找出不足,以利改进提高。
二、落实“三个精心”,确保“家长学校”有活力。
(一)精心组织家长学校菜单式培训。
上学期,学校开展学生常规养成教育新措施——“星系列奖”评比,为了引导家长配合参与评价,学校向全体家长推出了“家长学校培训菜单”,包括“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三大主题多个专题。我们认为,一年级是起始年段,家长的教育观念和行为对孩子的学习更为重要,必须把好一年级家长学校学习关。我们在开学第二周就组织了一年级家长学校开班仪式,至今举行了四次系列培训,如:校长作了新生家长学习动员讲座,我校优秀班主任老师作“如何培养学生的好习惯”讲座,请专职教师作“好心情好人生”讲座,作“如何做成功父母”的讲座。还组织家长参加“家教经验征文”交流活动,根据家长参与情况,再让孩子和任课老师评价,考评合格发給结业证书。各年级亦举办相似的系列培训。
(二)精心做好家长学校前期和后续工作。
学校认真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工作,如每学期组织家长开放周活动,让家长来校参加家长会、听课、校访等活动,及时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同时,组织“教师进家”家访活动,每位教师认真做好家访前期准备,如确定家访的对象和对每位学生要家访的内容,家访后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变化,填写记录表,写好家访手记或个案分析。这些信息对家长学校教学计划的改进提供借鉴。每次家长学校活动后,组织家长填写反馈意见,通过这系列家校联系活动,使家长学校活动更有针对性、有效性。
(三)精心组织家长评比活动。
我们逐步建立并完善家长评价制度,以提升家长参与家长学校学习的积极性。
1、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分别从“表率作用、家庭环境、家教水平、家校配合”四个方面16条由家长自评和孩子评价,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让家长对照学习,自觉提高家教水平。
2、“十佳家庭”评比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分别为以下内容:
(1)以德育子家庭评比。
(2)书香家庭评比.
(3)绿色家庭评比。
与其说这些是丰富多彩的家长评比活动,不如说是“家校互动”活动。通过 “大手牵小手”活动,把家庭教育工作与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紧密结合,把家庭教育工作与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有机结合,从而有效地发挥家庭教育的力量,培养了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道德意识。
三、畅通“三个交流”,确保“家长学校”有动力。
1、征文评比交流。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征文和“成功家教小故事”征文等活动,参与市妇联、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的家教征文活动,学校把一些成功的家教经验和事迹通过校讯通及时报道交流。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健全从收回的问卷来看,所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成立了家长学校领导小组,配齐了家长学校领导班子,大多数家长学校的校长均由学校校长或副校长兼任,学校的中层领导或教学骨干兼任了家长学校的校委会成员。如__五小,由一名曾担任过乡中心学校校长的副校长兼任,学校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和六个年级的年级组长为家长学校校委会成员。
(二)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较完善每个学校都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做到了每个学期有工作计划、有课题安排、有总结汇报,有10多所学校还有家长学校开办的照片资料、讲课资料等。如__镇五小建立家长学校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学员制度、优秀家长评选等制度。
(三)家长学校经费保障相对较好在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中,除了8所学校没有填报经费保障情况外,其余71所公办、民办学校都在办学经费上单列了专项经费给予保障,最多的是3000元,最少的是1000元。
(四)家长学校教学活动能够开展调查显示,__所有家长学校每年都会开展一两次活动,最多的开展了四次活动。从活动开展情况来看,活动时间不固定,有的在学期初,有的在半期考试后,有的在期末前,个别的在发生特殊事情时。活动内容主要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形式举行。县城中小学还与移动、电信等部门建起了家校沟通的校信通平台。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在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学校、家长,都在认识上存在着对家长学校重要性认识不够高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将家长学校办学情况列入管理考核内容,对家长学校活动没有具体明确的刚性要求,从而导致对家长学校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散;而主阵地学校一方,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教学质量尤其是学生考试成绩上,应试教育特征特别明显,而没有把家长学校当作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扩展,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大格局的重要环节;在家长一方,对家长学校知之甚少,除了开家长会或班主任偶个打个电话联系外,根本认识不到家长学校的功能、作用,在调查中,甚至还有30%的家长从未听说过家长学校,更不用说参加家长学校的活动了。
二是保障力度不够大。思想认识上不高直接影响家长学校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师
中图分类号:G62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4-0219-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学校是指导家庭教育的主渠道,也是密切学校与家庭联系的桥梁。办好家长学校,能帮助家长提高教育理论修养、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有利于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何种策略,促进家长学校建设呢?
一、以“两个结合”促进家长学校建设
1.单向教育与多向教育相结合。多年来的家长学校形式单一,大多把家长请到学校来,由学校去思考一些家庭教育问题,然后对家长传授有关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觉得以学校主动思考问题为主,家长配合为辅的单向家校合作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我们逐步形成了以家长主动参与进来的“多向教育”。一是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途径征求家长意见,倾听他们对学校管理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家长参与家长学校工作,并作为某一次活动的主讲人,来介绍自己成功的育儿经验,共其他家长分享;三是促进家长与家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如班级建立家长QQ群,相互之间主动联系,互相交流;四是家长直接参与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如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行政会议,家长志愿者参与路队护送等。
2.系统教育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家庭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孩子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身心特征。学校应该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给我们的家长作一些家教指导,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有的放矢地教育引领孩子成长。为此,每学年我们家长学校都认真制订教育计划,分年级段组织安排授课、研讨等活动,聘请一些专家学者或有经验的老师、家长担任家长学校任课教师。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级,有的放矢地、系统地进行系列培训活动。同时,我们还把树立典型列入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来抓。工作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家长是能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的,但缺乏教育方法,我们就在家长中树立典型,请家庭教育有成效的家长交流育子经验,让他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介绍自己是怎样教育子女如何学做人、如何对待分数、如何配合学校培养学生成才的经验。每学年结束,还在家长中开展“家长学校优秀学员”评选活动。
二、以“三个落实”促进家长学校建设
1.落实组织领导。自家长学校成立以来,我校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长、德育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计划的制订和教学活动的组织落实。市妇联、关工委、教育局领导组成家长学校督查小组,不定期的检查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加以指导。由各年级、各班推荐出来的年级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献计献策,通力合作,形成共识,提高效益。
2.落实规章制度。我们始终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每学年制定好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部署家长学校具体工作内容。学校应有一套家长学校的工作章程、工作制度、考核考勤制度以及“优秀家长学员”评选标准等。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齐全。明确教学课时,保证授课时间。
3.落实一流师资。家长学校的主要课程由本校校长、有教育教学经验的行政领导、部分优秀教师进行授课,也有校外聘请的著名教育专家、学者、国家心理咨询师及教学有方的家长进行授课。近年来我们先后邀请了来自北京的著名教育专家孙云晓、屈开妈妈、团中央“知心姐姐”杂志社家教专家到校举办讲座、咨询活动;邀请了来自南京的知名学者、家庭教育专家马建强教授教授等来校讲学、作报告。
三、以“四个提升”促进家长学校建设
1.提升家长学校形象。首先,大力宣传建立家长学校的目的,让每位家长最终都能自愿成为其中的学员。其次,认真组织家长学校各项活动,把每次活动办成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真诚了解交流的平台,办成家长能够向相关专家、教师学习家教知识并获益匪浅的平台。同时家长学校还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建立QQ群,设置邮箱等,方便、实用、高效地为家庭教育服务。
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曾两次提到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学校、家庭和社会一起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环境。”,中央8号文件再次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省、市有关文件都把家庭育人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由教育部门单打一的局面。教育部门除了要管理好自己的事情,更要积极协调家庭、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将家庭教育作为德育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教育议事日程,与市妇联、关工委密切合作,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开办了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研讨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召开家庭教育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研讨会,成立了由社会各界专家和教子有方的家长组成的讲师团,宣传家教理论,指导家教实践。德育研究室还多次以市教育局名义下发文件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开办家长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庭教育,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教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目前,全市创办家长学校20__多所,涌现出一大批国家、省级先进典型。
二、切实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是帮助家长学习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素质的有效手段。几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把指导家庭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列为评估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校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定期研究,由学校领导兼任家长学校校长,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悬挂家长学校牌或家长学校办公室牌子。还聘请了有经验的校内外兼职教师授课。
1、健全制度,规范办学
坚持办好家长学校的重要条件是把群众性业余教育纳入正规性的办学轨道。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使家长学校上规范,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从严治校。我们根据家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考核制度、备课制度、评比表彰制度、档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并要求上墙,使学员一目了然。
2、系统授课,保证质量。几年来,我们着力在授课上下功夫,做到材。以省编、市编教材为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规定课时。每期授课时间不少于10课时,并安排开学和结业典礼。规范讲课。讲课内容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语言通俗易懂,说理由浅入深,富有趣味性和针对性,一课一得。
3、交流指导,互教互学。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家长在家庭教育的实践活动中,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充分发掘、总结、交流运用这些经验,是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家长学校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家长学校除由兼职教师系统授课外,并举办专题
报告会、提问质疑讨论会、家长现身说法交流会、咨询、参观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把讲座和家长座谈结合起来,交叉进行,让家长们畅所欲言,谈经验教训、谈体会、谈认识、相互磋商、相互启发、共同提高,使家长学得主动、生动、活泼向上。4、严格考核,提高实效。学习班结束时,都出卷考试,并将成绩记入成绩册,作为颁发结业证的依据。由于试卷内容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形式灵活多样,富于启发性和思考性,学生家长不但不把考试作为一种负担,反而成了再学习的一种动力。每期学员考试平均成绩都保持在85分左右。
我们还实行“开放日”、“开放课”。届时,校内设立咨询站,班内陈列学生作业和作品,请学生家长参观;老师认真上好接待课,学生家长踊跃参加评教会,使学生家长直接考察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了解子女在学校、在课堂上的表现,增强了学生家长与教师的互相理解和支持,协调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步调。
三、扩大宣传,加强交流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9-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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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美国心理学家哈里森说:“帮助儿童的最好途径就是帮助父母”。要想给家长提供最好的帮助,幼儿园教育必须创建一个良好的育人平台,举办家长学校正是解决这一课题的主要途径。探索家长学校管理新思路,积极寻找家园共育的最佳切入点,让幼儿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牵手”,才能有效地促进家园和谐共育,从而提高教育质量。
一、提升家园共育理念,是做好家长学校管理
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认识是一切行动的先导,认识问题是发展和办好家长学校的重要前提。首先,发展和办好家长学校是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办好家长学校旨在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只有提高认识,才能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次,发展和办好家长学校是构建和谐家园的具体行动。为了规范家长的教育行为,全国妇联、教育部制定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十条。这既是一个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育人方法的家庭教育大纲,也是一个家长学校的教学大纲。这就要求幼儿园通过家长学校帮助和引导家长学习幼儿教育有关知识,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帮助家长建立和谐的亲情关系;帮助家长改变教育方式,学会与子女进行教育的沟通;帮助家长努力把自己的家庭创建成为“勤奋学习、和睦友爱、温馨民主、勤俭文明”的学习型家庭,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家长和幼儿园只有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共同努力,才能为构建和谐家园夯实教育基础。
二、完善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和教育网络,是做
好整体管理工作的关键
为使家长学校不断完善,逐步提高,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教育网络则落实管理工作的核心。
首先,幼儿园也要把发展和办好家长学校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园工作计划和教研目标里得到体现,加强研究和及时解决家长学校工作中有关的实际问题。其次,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本幼儿园实际的家长学校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建立领导或管理机构,分别由园长、主任、班主任老师、家长代表联合组成,对家长学校工作和本园工作实行“一岗双责”,从上到下,从面到点,逐步形成家长学校管理网络和教育网络,并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第三,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以班级为单位,把家长组织起来,以点带面,形成一个教育整体,保证了家长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在工作结构上,做到有目标、有章程、有计划、有职责。充分发挥了家长委员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他们还可以现身说法,以身示范,将幼儿园办园宗旨、教育理念以及幼儿园对家长的要求和需要的配合等等,经常向家长们宣传并加强沟通交流,以求得家长们对学校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为家园共育提供有力支持,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加强家长学校的多元化队伍建设,是做
好整体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教学质量是家长学校的生命线,也是提高家长学校社会效益赢得社会广泛支持的重要条件。抓好家长学校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心。因为家长来自四面八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学历和不同的观念,办好家长学校必须要有专兼结合、思想素质高的管理队伍;业务能力强、热爱工作的师资队伍;乐于奉献、热情为公的骨干队伍,这是办好家长学校的基础。
管理队伍建设。本着以园内为主,培养造就既精通幼儿园教育,又善于沟通的园长、中层、教研组长为管理队伍。以街道、社区内有一定专长的兼职教师为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优化教育环境,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德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形成一个愿为教育事业奉献爱心的,相对稳定高素质的家长学校管理队伍。
师资队伍建设。以园内班主任为主,因为班主任同家长的沟通是最为密切的,而且他们掌握着孩子成长的第一手材料,所以要求班主任平时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能力,当好家长学校的老师,随时向家长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对家长学校的教师培训。重点放在学习研究《家长读本》的教学形式、方法、程序等方面上研究提高家庭教育的政策和策略。兼职教师聘任社会上懂家教方面的专家及科学育子有方的家长组成。专家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很深的造诣,他们的讲课有理论深度,又有广泛信息,深受家长的欢迎;还聘任一些优秀家长,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来讲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科学教育子女的好方法、好经验,以及如何提高家长自身素质等,这种“现身说法”,会其他感染家长,更容易引起家长共鸣。
家长委员会队伍建设。家长委员会是办好家长学校的中坚力量,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训家长学校工作中的家长委员会成员,结合园本培训和专题讲座,对家长委员会成员定期进行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和家长学校建设理论培训,逐步壮大家长学校队伍,促进家长队伍素质的快步提升。
四、创新管理和教育模式,是实现家长学校
有效办学的有力保障
中国需要创新,教育需要创新,家长学校同样需要创新。创新的家长学校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可持续发展。
首先,创新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直接关系到家长的爱好和教学的效果,它必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为此教师在选材时要从幼儿园、幼儿、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实际出发,灵活地确定新奇的教学内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的放矢,满足家长的教子渴求和家长学校的教育需要。其次,创新家教观念。要客观而全面地审视家庭教育的许多新变化。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新问题,就有关家教热点问题进行积极探索。诸如“发展个性与培养规则”,“知识的传授和养成教育的培养”,“蹲下来和孩子说话”,“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等家教新观念。第三,创新教育手段。幼儿园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通过班级空间、教师博客、校信通等使家长在网上学习家教知识,开展家教咨询,进行家长学校与家庭、家长与教师的沟通。还可以实现学校与家庭联网,达到不出家门便可掌握孩子的信息。第四,创新教育模式。邀请家长来校参加活动。如“家长半日开放活动”,“大班毕业典礼”让家长来校和孩子们一起同庆同乐。家长通过半日开放活动,看到了自己的孩子的进步,又找到与其他孩子的差距,调动了其教育子女的积极性,同时提供了自身文化素养。还可以参与教学活动,给幼儿园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家长与幼儿园的亲切和责任感,也增进了幼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理解和亲切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通过讲座帮助家长确立新的理念,确立新的质量观,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观。根据不同情况召开小型座谈会,对培养幼儿高尚的情操、坚强的意志、良好的习惯、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等综合素质,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设置信箱或家园联系栏,鼓励家长积极投稿,反映反馈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生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信箱和联系栏谈谈自己的育儿体会和经验,与大家共享。广播讲座,方便家长。为解决有些家长工作繁忙,没有整块时间参加学习的困难,可以举办广播讲座,在每天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播放10-30分钟的小讲座,内容精炼,问题切合实际,方便了家长的学习。
21世纪的儿童肩负着中华腾飞的伟大重任,而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是家长学校刻不容缓的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家长学校这个让家长获取教育孩子方法的新天地,更需科学的管理,更待我们去不断探索、实践、改革。让我们站在发展的新起点上,实现家长学校的新发展,为家庭、幼儿园教育的“牵手”,为构建和谐家园做出贡献。
近几年来,随着家庭人员流动性加大,留守儿童的增多,一些家庭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一些家长在教育子女时间、观念和方法上存在诸多问题,给未成年人教育带来新的问题。办好作为家长培训、学习、交流的家长学校尤显重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探讨家长学校教育管理模式,建立充满生机的内在运行机制,是进一步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规范管理,保证家长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为此,我们多次深入家长学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访问、召开经验交流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城镇、农村、牧区家长学校教育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调查基本情况
我们选取安徽省、青海省30所中小学进行家长学校管理模式的调查。其中农村、牧区、城镇各10所;公办28所,民办2所。政府和教育部门主管的27所,其他部门主管的3所。在校学生数3000人左右,平均每所学校千人模式,男生比女生人数稍多。民族涉及汉、藏、回、土和撒拉族。最早开办家长学校的时间为1988年,最晚的是2002年。举办家长学校以来每学年平均教学4次,受益人数每所学校平均每学年2000人次左右。在30所学校中,28所成立了家长学校委员会,仅2所正在筹办中,教学方式以集中和分班进行。荣获“优秀家长学校”称号的有15所,占50%,其中省级13所,市级2所。荣获“示范家长学校”称号的18所,占60%,其中省级12所,市级6所。师资来源多数以聘请校外老师和学校自行承担相结合,其中有3所学校完全自行承担。有教材的27所,占90%,没有教材的3所,占10%。家长学校结束时举办结业仪式的14所,占46.7%;不举办的16所,占53.3%。其中颁发结业证书的8所,占26.7%。30所学校中24所撰写了论文、学习心得体会,占80%。30所学校均建立档案,保存资料,皆做到了领导、辅导老师、学员、教材、时间、地点“六落实”,学制、学员、教学计划、教学地点、考试结业“五固定”,基本做到坚持备课制度、考勤制度、联系制度、表彰制度等“四坚持”。
另外,我们从城镇、农村、牧区中又选取若干所家长学校进行实地调查,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家长学校领导、老师、学员代表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召开经验交流会。同时,还与老师代表、学员代表进行了个别访谈。在交流前,我们事先准备一些探讨话题,诸如:办好家长学校你有什么想法、要求、建议?你认为怎样办家长学校才能让家长满意、有收获?你认为家长学校怎样办才能坚持下去?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比较可行?……每次交流,大家都能敞开胸怀,直抒己见。由此,我们听到了来自最基层代表的声音,听到了许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二、家长学校的管理情况
1 建立家长学校管理机构
家长学校在进行管理之时,为确保管理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其中有12所学校建立了两级家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即校级家委会和班级家委会。这种管理的形式在城镇较多,尤其是城市,基本采用这种模式。校级家委会主要由学校领导组成,还有一些学校聘请了教育专家担当名誉校长。校级家委会下属成员由每班一位家长代表组成小组,一般一年一调整,学校教导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班级家委会成员由各班班主任和部分优秀家长代表组成,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多少自行确定,由班主任负责联络,共同开展活动。
根据调查,建立了两级家委会的家长学校,普遍认同感较高,一方面确保了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重要事项由校级家委会讨论决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由校级家委会根据学校自身特点作出安排。根据校级家委会的安排,班级家委会在制定计划时便有据可依,可灵活、方便、有针对性地调整、安排。另一方面,两级家委会的建立也为家长学校向高水准、高层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二者是指导、评价、监督与行动之间的关系,有效地促进家长学校长期坚持开展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30所学校中,有16所学校建立了一级家委会,即主要由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组成,部分学校让班主任参与,这种管理形式在农村学校和牧区学校为多。鉴于农村、牧区家长居住分散的特点,这种管理模式也是较适合的。
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开办家长学校最重要的程序之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家长学校在开展工作时有章可依。在调查的30所学校中,有20所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章制度,分别包括教师备课制度、上课制度、考勤制度、考试结业制度、表彰制度、教材保证制度、人数统计、归档制度等。另有10所学校仅有一个总的规章制度,但不够详细、具体。
3 在管理方法上纳入学校管理目标
在对30所学校进行调查时了解到,有18所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家长学校的管理纳入学校管理目标。从学校领导到班主任老师,都充分认识办好家长学校的重要性,积极调动老师们的参与,同时把家长学校办得成功与否与学校整体办学质量相挂钩。30所学校基本做到了吸收家长代表为家长委员会成员,让家长参与家长学校的管理,让学校真正能聆听到家长的心声。同时,家长的参与可以起到监督作用,有利于学校及时调整,改变方法。另外,家长与学校之间可以互相支持,共同促进家长学校的发展。
举办家长学校,普遍反映收效较好,受益人数平均每年每校近2000人。据家长反映,家长学校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学会了许多教学方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许多家长意识到了教育孩子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分析。
三、启示
1 开办家长学校意义深远
通过对30所中小学家长学校办学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识到办好家长学校确有必要,意义深远。家长学校的开办促进了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加强了二者的沟通。同时,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由国家重视学校教育,向家长重视子女教育、社会重视家庭教育多维化发展。因此,家长学校的开办,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家长自身的迫切要求。第一,家长学校转变了家长的教育理念,增强了家校教育合力。第二,提高了家长素质,增长了教育子女的知识,提高家教的能力,使家庭教育发挥更大的功效。第三,家长学校的开办促进了学校教研工作的开展。当前,课程改革正持续进行,但许多家长不能理解,担心影响子女的学习成绩。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课程状况,打消了他们的顾虑,转而支持学校工作的开展。第四,从更
长远的角度看,家长学校促进了国民素质的提高。家长学校使每个家长的自身素质得到了完善,文化修养,家教意识和家教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进步,进而促进全民素质提高。所以举办家长学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时代进步的象征,并且也符合“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2 管理模式是家长学校能否坚持的关键
从30所学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学校自开办家长学校以来始终把其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并且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作为时代产物,家长学校能否取得良好效益,关键是看能否坚持。而能否采取切合实际、符合当地特点且具有真正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是家长学校能否坚持的关键。事实证明建立两级家委会管理模式能较好地坚持下去,所以在城市和县城镇要表彰和指导两级家委会的建立。管理模式有了机构,还要建立两级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各人的职责与义务,每学期要开一至两次会,广泛征求家长代表意见和建议。另外,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比较大的学校如果同一个年级班级较多,还可设年级家长委员会。
通过对农村家长学校的调查了解,发现以村支部书记和学校共同组成家长学校领导较好,村支部书记担任家长学校校长并负责学校派教师进行授课,这种家长学校由于村支部书记带头,家长们都很重视,因此,出勤率高,得以长期坚持。另外,他们还认为现代农村男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留在农村多为妇女,所以主张平时办家长学校以妇女为主,在教学内容等方面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到春节农闲时男人们打工回乡,再办以男人为主的家长学校,讲授切合实际的内容,这种管理模式符合农村现状。
依据牧区居住分散的特点,可以由家长学校定期委派一至两名教师深入到牧区集中某一范围内的家长培训,这种模式也适合农村中居住较分散、离中心点较远的地区。由此我们也深受启发,在新形势下,城镇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办家长学校也是势在必行的有效形式。
至于家长学校举办过程中经费来源等问题,学校常常感到头痛。要想让家长学校能坚持下去,除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外,如果没有经费,一切都将成为无稽之谈。为此,通过与家长们座谈调查,他们普遍认为成立家长协会可行。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由一个班级或一个年级为一个家长协会,主要由家长组成,经费由协会筹办,这样就能解决在家长学校开办过程中经费开支的问题。
3 家长学校规范化是家长学校得以坚持的动力
家长学校是家长再学习,接受继续教育的场所。既然是学校它应该具有一般学校的共性,各项工作必须规范,只有规范,管理才能有章可循,按部就班,有的放矢,也是家长学校得以坚持的动力。家长学校规范化,必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章程规范权利、义务,用制度约束人们的行为。制度可包括备课制度、上课制度、考勤制度、结业制度、表彰制度、教材保证制度等。
4 有关部门组织要对家长学校进行科学的评估
教育行政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定期检查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校计划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学校领导汇报等。同时采取发放调查表、与家长座谈等方式,听取家长反馈意见,最后要对一些优秀家长学校给予表扬,并帮助解决学校在举办家长学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增强家长学校的生机与活力。同时把优秀家长学校的经验加以推广,以促进全省家长学校快速与平衡发展。
5 存在的问题
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等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
妇联副主席谢晓曦表示,每年5月第三周周一为我市家庭教育日。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条例规定,父母如果不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定期团聚。
条例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条例还规定,市、区县政府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等。
下面是条例全文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
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实施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良好家风,构建平等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一方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参加学校和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联、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踪、重病、重度残疾,或者父母双方服刑、强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有损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
第三章学校指导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第二十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鼓励师范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者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
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未成年人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学校应当向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及师范院校应当协助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四章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履行监护责任的寄养、助养机构或者家庭,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对寄养孤儿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其户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情况纳入监护评估内容。
第二十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职工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九条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条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鼓励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基金会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向家庭教育基金会、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捐赠。捐赠人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励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单亲或者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家庭教育培训教材,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节目、专题报道、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经常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第三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事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对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工作体系,每年开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处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训诫、告诫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负有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和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不落实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经费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家庭教育经费被骗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求助,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
1、健全维权机构网络,力求工作实效。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畅通县、乡、村“三级”妇联网络,把密切联系妇女群众、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放在第一位。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对妇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通过法律咨询,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尽力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2、加强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妇联工作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调处能力,2012年实现调处率90%以上。突出普法培训,以节日为契机开展“万家学法、专家说法、法在万家、送法下乡”等活动。县妇联今年计划开展“送法下乡”5次,举办维权培训班4期,受益妇女3000人次左右。努力做到普法并举,学法结合,引导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形成人人懂法,家家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3、扩大维权志愿者队伍。通过宣传发动,动员和激发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充分发挥作用,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深入千家万户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各类法律难题。县妇联2名法律顾问常年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并在全县各地开展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1、抓家庭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家长学校工作,传授家教科学知识。深入学校、家庭、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活动,吸引青少年参加,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减少犯罪。
2、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参与社区矫正活动,关爱女服刑人员子女,努力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创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3、探索社区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国妇联、综治委、司法部关于“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的主题教育活动,以社区为重点,开展万名妇女学法律活动,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禁毒、禁赌、反、预防犯罪、防治艾滋病等群防群治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在参与综合治理中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实施“春蕾计划”和“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做好儿童关爱工作。开展女职工健康体检,配合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开展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做好“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关爱女孩工作,积极参与治理性别比偏高现象。
三、以特色活动为栽体,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
1、认真开展“三八”维权月活动。维权月期间,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爱心送温暖、反家庭暴力等活动。在重点乡镇开展法律培训、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在县城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过街横幅、开展以案释法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切实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为契机,抓好全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将有创新、有特色的好经验认真总结,加以宣传推广。注重抓好各乡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工作,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加以指导,提升示范水平。
3、认真开展“6.26”、“12.4”宣传日教育活动。以“6.26”禁毒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禁毒宣传活动,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配合综治、司法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和资源,组织女律师、女法官,深入社区、乡村,对妇女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随着教育观念的转变和素质教育的发展,教育改革和创新也是亮点不断,家长委员会作为一个相对新生的事物,各校纷纷成立,但是客观的说,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有人认为,家长委员会只是形式,委员们无须有真正的“话语权”,否则学校置于家长的监督之下,“很不自在”,甚至会给学校的工作“添乱”。其实这很片面,甚至说是走入了误区。
家长是学校教育的同盟军,与学校目标一致,利益相关,责任相同,能同心同力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们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小学,绝大多数学生都来自周边农村和矿区,大多数家长也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学生的成长,他们认为教育学生就应该是学校的事情,家长不会教育学生,很多家长没有意识到家长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学生和家长之间在生活和学习上交流的时间也比较少,学生在学校接受的只是书本上的知识,缺乏社会实践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学生的思想品德也没有得到和谐的发展。面对这一现状,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关心和理解,而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桥梁、交流的纽带。它提高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参与程度,增强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责任感,有利于家庭与学校协调一致地教育好学生,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网络化教育体系。
实践证明,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不仅没给学校“添乱”,反而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保障
学校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临城实验小学关于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方案》,并依据《方案》,通过聘请不同职业、关心教育工作、联系和活动能力较强且在家长中有一定威信的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并定期充实部分新生家长。经过不断调整、充实,学校成立了三级家长委员会,即:学校家长委员会、级部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少先队、级部主任、班主任分别负责本级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
经过层层推荐,学校聘请了58名家长代表成立了校级家长委员会,并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家长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家长委员会章程》,实行定期议事制度,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通报,研家校合作事宜,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等。通过交流,委员们与学校在工作目标上达成了共识,站在为学校发展负责,为孩子成长负责的高度,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真心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同时还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尽自己所能调动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发展助力。
三、多措并举,丰富活动载体
(一)开展家长培训。“推动民族发展的手,是推动摇篮的手”,学校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家长的素质和水平:2008年5月,邀请教育部“智慧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专家仝慧琪教授来校与家长进行专题讲座,让家长与专家对话;由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成功育子经验交流,让广大家长向身边的优秀家长学习,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每学年开展“教子经验论文”评比活动,全校家长们积极参与活动……一系列做法给家长们带来深深思考,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也在一次次聆听与交流中得以更新。
(二)组织家长评教。学校定期向家长发放《家长问卷反馈表》,了解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学校整理后的家长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指导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把每周三定为学校开放日,家长可以到校了解学校的管理、就餐、住宿、活动、教学等各项工作,在开放日里,家长可以随班听课并在课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启发家长委员会成员发现学校工作的优点和不足,如在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和帮助下,学校先后整治了校门口摊点、双休日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在餐厅洗手处配备洗手液……这些问题,无不体现出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他们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学校,树立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打造学校品牌。
(三)参与校园活动。参与校园文化体育活动是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沟通亲子关系的最佳时机。家长委员会积极为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在学校举行的“阳光体育系列活动”中,有家委会委员担任评委,共同感受学生的飒爽英姿;在学校田径运动会上,组织家长前来观摩,为学生加油助威,积极参与亲子项目比赛并一显身手;学校的《太极功夫扇》就是在家长委员们的热情指导下,排练成功的,2010年10月,在全区第五届校园体育艺术节大赛中,我校的《太极功夫扇》获得特等奖;在学生的社团活动中,家长与孩子一起编排情景剧,制作手工艺品;安全教育讲座、新生入队仪式、经典诵读比赛……在这些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中,都能看到家长参与的身影,在亲子的互动中,增进了父母与学生的感情,营造了家校共育的和谐氛围。
(四)深化感恩教育。结合传统节日的有利契机,开展了“我为父母端杯水”、“我与父母一起做饭”、“帮父母洗衣服”等活动,开展感恩教育,缩小代沟,提升德育工作水平。活动中,家长享受到孩子的孝心和爱心,学生体会到父母的艰辛,理解了父母的苦心,改善了彼此之间的关系,拉近了家长与孩子的距离。
(五)请家长进课堂。家长群体中有各行各业的精英,学校充分挖掘这一宝贵的教育资源,请在医院做医生的家长委员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结合“安全教育日”,请交警队的家长委员进行“安全教育伴我行”的主题教育……六年级八班学生王鹤翔的家长王晓香做的冬季预防流感讲座,四年级四班学生单子丞的家长单峰做的安全自护知识讲座,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赢得了学生的一致好评。学生受到了教育,家长得到启发,学校拓展了教育内容,丰富了课程资源,有利于构建家校一体的立体教育网络,一举多得,效果显著。
(六)邀家长做顾问。为了解决农村小学艺体教师数量少的困难,同时为了充分挖掘乡村教育资源,聘请了一批有艺体特长的家长,担任学校的兼职顾问。学校的剪纸指导、太极功夫扇的孟庆荣、郑曦兰教练、器乐演奏的顾问……家长的特艺得到了发挥,学生们也学到了一技之长,同时解决了学校艺体教师短缺的问题。
(七)参与社会实践。由家长委员会发起“家长义工行动”,得到了广大家长的热烈响应,大家本着自发自愿与量力而行的原则,或主动帮助联系有技艺的人担任学校艺术指导,或带领学生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家长义工们与学生一起开展环保宣传、维护学校路通秩序、到敬老院“送温暖”、组织图书义卖等,在共同参与中全面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去年,在家长委员会的协助下,学校开辟了机械加工厂、铁道游击队影视城等社会实践基地,成为学校师生体验企业先进管理理念,感受电影拍摄、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带领学生走进张范汽车4s店,体验家乡汽车文化,活动让学生们深切感受到了家乡汽车文化的氛围,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增强了学习的兴趣,有力的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发展。
(八)评选书香家庭。学校自2004年就开展了“营造书香校园”系列活动。近年来,在家长委员会的帮助下,我们组织开展了创建“书香家庭”活动,通过举办“经典诵读”、“亲子共读”以及家庭读书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促进家长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养成良好读书习惯,目前,“书香家庭”活动已经评选了三届,共有30个家庭获得这一殊荣。通过评选活动,家长和学生们拓展了知识视野、增强了自身素质、也提高了家庭教育水平。
(九)关爱留守儿童。“打工”与“留守”是农村社会的一大现象。这种普遍而特殊的家庭环境,对一些留守儿童的成长造成深远影响。作为寄宿制学校,全校2173名学生中,留守儿童占347名,这些孩子,他们比别的学生更需要关爱,关爱留守儿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学校和家委会对学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留守儿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要求外出务工的父母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开展“代管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等系列活动。在校舍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开设了心理辅导室和亲情聊天室,由家长委员会的义工对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我校马立老师因配合家委会成员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于今年2月被评选为首届十大“感动枣庄教育人物”。
芝兰得气一庭秀。几年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队伍不断扩大,内涵不断延伸,机制不断完善。从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鼎力支持,到普通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再到一些非学生家长的社会人士的热情相助,学校家长委员会在开门办学、参与督导、沟通体验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形成了学校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了学校的飞速发展。学校也先后被授予“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枣庄市素质教育先进单位”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辅导员》杂志、《语言文字报》、《山东教育报》、山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工作经验给予报道。2008年4月,学校孝德教育经验在全省推广交流,2008年10月,学校被教育部聘为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
截止6月底,嘉善县共有新居民儿童XX人,其中0-7周岁XX人,7-14周岁XX人。新居民儿童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他们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新居民家庭在嘉善县工作、生活的和谐融入,也影响到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因此,搭建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促进新居民儿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情况
1、建立健全底数清楚、动态准确的新居民儿童登记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新居民儿童人口和居住信息登记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定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在着力构建新居民人口信息实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居民儿童信息采集,定期分析新居民儿童数据变化情况,实现新居民儿童动态化、数字化管理。二是实行新居民儿童分类分情管理,根据是否辍学、居住年限、日常表现等内容,对新居民儿童实行分类分情管理,重点对辍学在家、问题新居民儿童进行排摸登记,并与全县各综治工作站、新居民子女学校及时进行信息比对,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档案,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资料。
2、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等服务的新居民儿童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做好新居民儿童免疫接种工作,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新居民儿童免疫接种属地化管理政策,及时为新居民儿童免费办理预防接种卡证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服务,让新居民能享受到同等的权利和预防接种服务,目前嘉善县共有28410名新居民儿童接收预防接种。二是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饮食卫生工作,结合浙江省卫生强县创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卫生管理,全面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切实提高新居民子女学校食堂的自我管理水平,新居民子女学校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三是广泛开展新居民儿童健康教育工作,借助新居民协管员日常办证契机,及基层新居民办证窗口、卫生院等阵地向新居民家长发放《健康指导书》等各种健康宣传资料,并结合各种卫生纪念日、宣传日,多种形式深入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新居民儿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新居民儿童的卫生防病意识。
3、建立健全公平共享、优质服务的新居民儿童学校教育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多方协作的共育模式,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严把“三个关”:一是把好入学关,由新居民事务部门等部门核准入学的四个条件,教育部门按照审核情况来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学;二是把好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安全关,加强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全、接送车辆安全、招生、卫生等方面的督查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把好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收费关,严格制止乱收费现象,对符合条件的在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继续实施减免课本费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办中小学吸纳新居民子女入学的空间。同时,对就读新居民子女学生实行无差异化教学,所有中小学实施混合编班随班就读,倡导融合教育来全面提升育人效果,促进新居民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共同发展。2014年上半年,嘉善县义务段新居民学生人数为21979人,其中公办吸纳为17956人(小学14004,初中3952),公办吸纳率为81.7%。三是着力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管理,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度考评工作对通过考核的新居民子女学校给予经费奖励和补助,嘉善县至今已安排奖励补助经费达1000万元,有效改善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结对管理工作,挑选公办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到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担任管理者,全面负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 12所公办学校参与对嘉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嘉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安全管理督查整治制度,如接送车接送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改造和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和防疫接种管理制度、消防器材配备和使用制度以及校舍安全检查制度等。四是强化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学质量检测,通过开展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师培训、县教育局研训中心教育教学工作调研,共同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做到“五个统一”,推动我县新居民子女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提高。
4、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社会联动的新居民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体系。一是建立新居民家庭教育工作模式,以创建“幸福家庭”为重要载体,建立健全“新居民家庭、教育机构、政府部门、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成立了嘉善县新居民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嘉善县新居民家庭教 育工作的意见》,并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新居民妇女工作组织网络,成立嘉善县新居民妇女联合会1个,镇级新居民妇女代表会9个,规模以上企业 “新居民妇女之家”90个。二是建立新居民家长学校,组织构建县、镇两级新居民家长学校组织网络,针对新居民家庭教育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心得、互动游戏等形式将青少年心理特点、沟通技巧、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预防等知识纳入家庭教育教学内容之中,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以及与沟通能力。目前,共开展培训33期,受教育新居民家长3606人。三是建立新居民儿童综合帮教机制,成立“新居民阳光家园”组织,组建了一支学历素质较高、家庭教育经验较为丰富的“新居民阳光妈妈”队伍,提供“以新育新”式的综合帮教服务。在新居民子女发生打架斗殴或轻微犯罪时,及时介入提供“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调新居民家长、学校及新居民青少年,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截止目前,共帮扶结对新居民青少年70人。四是推出新居民家庭教育“新蓓蕾成长”计划,配合嘉善县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以新居民家长学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新居民家庭教育互动平台基本建成、新居民家庭教育志愿队伍逐步充实为目标的新居民家庭教育“新蓓蕾成长”计划。
5、建立健全普法为主、均衡发展的新居民儿童综合素质提升体系。一是加强新居民儿童普法教育,加强“六五”普法教育“五个阵地”建设, 优化新居民普法宣传队伍配置,建立新居民六五普法“乡音”讲师团,重点突出对新居民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举办新居民学校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向上”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我爱祖国我爱党”征文比赛、“小手牵大手”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教育手抄报比赛为内容,加强在校新居民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新居民儿童思想教育,在新居民子女学校柳州学校、车站路小学建立新居民道德讲堂,在新居民儿童中开展弘扬社会公德和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新居民儿童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依托新居民“乡音”讲师团成员深入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中国梦”、“十”精神宣讲活动,引导广大新居民儿童树立科学的信念、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丰富“新居民儿童”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弘扬“善文化”为契机,积极培育新居民儿童文化事业,鼓励有才艺的新居民儿童加入县新居民艺术队,定期进企业、进集聚区进行公益演出,丰富新居民文化生活。同时,组织开展新居民亲子运动、新居民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儿童自主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今年共开展文艺演出28场次,参与新居民471人。
6、建立健全布点合理、运行有效的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体系。一是建立建立新居民妇女工作体系,成立全市首个县级新居民妇联,扎实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新居民妇女组织网络建设,并成立新居民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新居民儿童法律维权、家庭教育等志愿服务,共成立新居民巾帼志愿者队伍9支,新居民巾帼270人。二是打造“团组织+ ‘青年之家’”的新居民青年工作体系,率先成立了全市首个县级新居民团工委,在各镇(街道)全部建立功能齐全的“新居民青年之家” 9个、服务点298个,并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热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作用,免费为新居民团员儿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维护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帮助弱势新居民儿童健康成长,接待新居民团员儿童法律咨询66人次。三是建立“一社双工”新居民儿童关爱联动机制,在全县范围招募持证社工和义工志愿者担任新居民儿童维权法律顾问,依托致和社工服务社为新居民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综合维权服务,切实维护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目前嘉善县共有持证社工277名。
二、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随迁的新居民儿童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因新居民家长观念、工作时间、高考政策的影响,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新居民学生六年级毕业或初中阶段辍学在家,由于缺乏有效的教育约束体系以及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情况较多,盗窃等犯罪案件比较多发。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以2011年为例,全县当年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总数为1460人,其中新居民未成年人为73人,总占比为5%,在全县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未成年人中占比93.59%,同比增加2.29个百分点。同时,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占比为80.8%,同比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
2、县城区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读公办学校难度较大。因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集聚了全县70%左右的新居民人口,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嘉善县12所新居民子女学校主要集中在这三个镇、街道,学校间为争夺生源,存在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现象,直接影响了新居民子女教师质量以及对教育教学方面的有效投入。同时,新居民随迁子女学前教育机构也存在着无序管理的现象,无证的幼儿园、幼托所数量较多,缺乏有效的监管,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3、新居民家庭教育氛围还不够浓厚。虽然嘉善县妇联在新居民家庭教育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因新居民家长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工作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等客观情况的影响,新居民家长对子女家庭教育重视程度还不够,在具体的教育方式方法上掌握不够,与子女主动沟通交流意识仍旧比较差。同时,部分职能部门也并未有效地将新居民家庭教育纳入本单位的年度 工作计划。
三、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新居民儿童问题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一种特殊现象,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促进新老居民和谐生活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也是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点。为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新居民儿童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1、构建新居民儿童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需要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强化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统分结合、部门合作的组织保障体系。教育部门要不断提高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率,规范学前教育,加强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扶持,提高教学质量;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新居民儿童的普法宣传,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预防新居民未成年人犯罪;新居民事务部门要创新新居民儿童宣传教育方式,利用互动性强、新居民儿童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载体,进行科技、文化、法制等宣传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扩大新居民公共卫生均等化覆盖范围和服务项目,使新居民儿童享受均等化的卫生服务。同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与管理。目前嘉善县新居民民办学校12所,2所公办学校全部吸纳的新居民学生,新居民学生人数达2.19万余人,受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育环境等因素,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参差不齐,进一步整合嘉善县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考核管理和软硬件建设,为新居民子女创造良好的就学环境。
3、加强新居民家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新居民家长学校在增强新居民家庭成员沟通能力、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新居民家庭教育课程编排模式,根据新居民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同学龄段孩子家长、不同职业层次家长的需求,编排新居民家庭教育课程内容,形成“菜单式”点播服务。借助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交流心得、互动游戏等新居民家长参与度高的教学形式,增强新居民家长与子女的参与度,取得新居民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
4、充实新居民儿童关爱队伍力量。建立由热心新居民儿童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文化教育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新居民儿童服务志愿者队伍。另一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离退休干部、党员、教师、新居民家长、政法干警、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工作者,充实新居民社工队伍,共同参与到新居民子女的教育管理中来,开展新居民子女的教育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刑释解教等“问题青少年”,要落实专人做好帮教工作。
5、关注新居民子女心理健康。由于新居民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学习环境的综合影响,新居民儿童自闭现象比较普遍,他们遇到问题不愿沟通、不擅沟通,缺乏有效的疏导途径,造成许多新居民青少年心理障碍,容易引发激情犯罪、暴力犯罪。一方面要在新居民子女学校开设心理课程和配备新居民儿童心理疏导室,为新居民子女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解决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惑和增强新居民子女对心理辅导的认识,以缓解新居民子女在融入当地学习、生活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同时,组建新居民心理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到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专业知识讲座与辅导,解答新居民子女心理疑惑和提高自我心理调试能力,塑造健康积极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