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5:5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科技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实施创新载体建设工程,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国家、省、市级工程研究开发中心,鼓励专业镇创建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五金刀剪、食品、南药、水产品养殖加工等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是五金刀剪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的科技资源,加大对五金刀剪创新中心的投入力度,以五金刀剪联盟为依托,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进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并争取纳入省重点科技计划给予立项支持,推动五金刀剪产业发展。抓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市级科技信息共享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争取今年组建省级工程中心1-2家,市级工程中心2-3家。
(二)加大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度,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一是实施五金刀剪产业提升工程。抓好国家级火炬计划*新型功能刀剪材料设计与先进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重点抓好基地创新平台建设,为推动基地创新集群的形成和产业提升提供支撑。二是推动制造业技术升级。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动制造业信息化。三是实施“产业共性技术”科技专项,重点选取五金刀剪、海洋水产等产业,发挥创新联盟集成创新的优势,攻克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重点产品,促进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争取纳入国家、省重点计划。四是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科技专项。选择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实施节能减排应用示范项目,推广示范一批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设备。五是结合国家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今年争取再有6-8家企业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六是抓好春砂仁、海洋产业等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和*民科园等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
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重点推进“广东省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星火产业带”建设和开展农业应用技术推广。推进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科技攻关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推进中药现代化建设,扶持开展砂仁等南药的生产栽培技术和GAP规范种植技术、南药深加工及贮存技术、南药生物活性提取技术等研究。推动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四)深化省部产学研合作,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针对我市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编制工作。抓好五金刀剪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发挥创新联盟的优势,加大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组织编制五金刀剪产业技术路线图,凝炼一批共性关键技术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科技重点计划,推动五金刀剪产业提升。重点扶持联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共建研究院、产学研研发基地等。有针对性地组织我市企业到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考察,寻找项目和发展机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持续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有关人才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着力培养地方各类高技能人才。鼓励和扶持企业跟高校合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吸引和利用高校的人才为我市服务。抓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落实,争取更多科技特派员进驻我市企业。
(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创新发展。
全面贯彻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20年)》,深入推进省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周系列活动,在*电视台、*日报等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各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宣讲活动等,创新载体和形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充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和保护,建立粤西四市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交流合作;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大力培育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名牌产品。2009年争取培育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个、省级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1-2家,实施省市级专利技术项目3-5个,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左右。
(七)加强科普宣传,加快科技馆建设。
一、抓项目带动,努力实现科技发展新跨越。要以提高全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行科技项目顶层设计。加强对科技项目的调研和遴选,及时收集、指导、整合、申报和储备科技发展项目。做到以项目集聚科技资源,以项目引导全社会科技进步与创新,以项目带动科技发展战略实施。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及重点科技项目,力求突破一批制约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重大技术“瓶颈”,研发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产品,转化推广一批科技新成果与新技术,建设一批示范性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重点抓好“数字化设计技术及先进制造加工设备”、“纳米氧化铝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高性能纳米复合化工材料”、“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应用”、“工业废气减排与污水控制技术开发与应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精深加工”、“矿产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先进加工与成形技术应用”、“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等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在各行业领域中,精心遴选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1项、省级重点或重大科技项目6—8项,南平市重点科技项目4—5项。重点打好争取国家级科技项目的“攻坚战”。要认真把好项目质量关,做好申报项目的跟踪落地工作,积极争取更多更好项目列入上级科技计划,力争立项率达70%以上。同时,进一步抓好拿口镇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及**省“一县(市)一业”、“一镇一品”重大科技专项的启动和实施。积极努力完成市里下达项目开发招商引资任务。
二、抓资源整合,着力加快科技平台建设。当前,我市科技基础条件滞后,科技资源共享程度低,尚未形成科技推动产业发展的集群效应。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把科技创新的着力点转移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科技基础条件上来。市直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集中力量在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扩大科技中介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地方与高校院所共建、多方联建等模式,逐步建立技术经济联盟。着重抓好现有资源重组整合,建立开放共享运行机制,为我市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年,要按照“巩固、提高、发展、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平台的能力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整合科技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拓宽工作思路,多渠道为企业争取创新项目和科技经费,争取列入省上和南平市技术创新资助项目3—4个。进一步加强林产加工和畜牧养殖两个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重点抓好我市化工及机械制造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同时,努力促成建立“邵武化工科技促进中心”,提高我市化工行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邵武化工产业。
三、抓制度创新,改革科技管理工作机制。要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促进科技资源高效利用和综合集成为重点,突出抓好科技项目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立项、阶段评估、中期监理、跟踪检查、验收鉴定等一套科技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市重大项目管理体系,促进科技管理效能的提高,使有限的科技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抓自身建设,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科技管理部门肩负的责任更大、要求更高。新的一年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揽工作大局,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服务科技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管理职能和工作重心全部转移到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环境营造、项目推动、人才聚集、制度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并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适应推动这种转变,在提高服务的质量上求得实效,树立科技管理部门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新形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落实科技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机制和多元、有力、高效的监督机制。努力营造“方便基层、便利群众”的服务氛围,重点抓好联系企业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做到“抓头”(强化责任意识)、“抓常”(建立长效机制)、“抓实”(提升服务质量)、“抓深”(拓展服务空间),用好、用活、用足**省“6·18”科技成果对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科技计划项目平台效应,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科技项目和经费,促成企业做好产学研联合,提高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推荐申报2—3个科技成果对接项目,5—6个**省和南平市技术创新资助项目;新培育发展“**省高新技术企业”2—3家。建立企业技术难题和技术需求项目库,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更好服务。二是抓好科技示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制定《邵武市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农村科技信息化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巩固和提高拿口镇、下沙镇2个示范镇,**年新建水北、城郊、洪墩、大埠岗等4个农村信息化建设示范镇以及8—10个示范村和6-8个示范户。组织实施“闽北星火特色产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充分发挥闽北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作用。通过网络视频培训系统,定期组织开展农村技术在线服务培训,力争年培训农民1万人次。进一步做好科技信息服务,完善邵武科技信息网站,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技服务。
[关键词]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改进建议
一、国外科技计划的特点
国外的科技计划一般实施决策、管理、咨询与评价相互分离的计划运行模式,即由政府各部门进行科技计划的决策,由各部门委托下属科研机构进行项目的管理,社会相关组织共同参与计划项目的咨询和评价。
科技计划的制定在许多国家已形成较为规范的程序,并有相应的咨询审议机构。在美国,每个领域、部门、科研机构都有十分详尽的计划,科技研究和发展计划的编制通常采用兰德公司上世纪60年代提出的规划、计划和预算一体化的编制方法;在日本,科学技术会议以回答总理大臣咨询的方式提出科技发展大纲,各科技主管部门采用向科学技术会议或本部门技术会议咨询的方式,制定出本部门的重大科技发展计划,一些依法设立的审议会、委员会等机构持续开展科学技术调查与技术预测、分析与评价,为科技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发达国家一般都有不同层次的制定和实施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机构。在日本,以研究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由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部门技术会议、国立科研机构管理;以技术应用和再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主要委托有关民间机构管理。在美国,一些跨部门的计划一般由国家科技委员会成立由国家科技顾问牵头、合作各方首脑联合组成的高级领导小组制定政策,并进行协调;高级领导小组下设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计划、预算、执行计划和具体的协调工作。
在科技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呈现多样化,依据计划项目的领域、性质不同,由相应的部门与机构,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结合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的“人类基因研究计划”和日本的“创造性科学技术推进计划”属基础研究开发计划,采用的是专家管理模式;韩国的G7计划属技术开发计划,其管理模式则是部门和专家相结合。
在资助模式方面,基础性研究计划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日本脑科学研究计划。高技术计划多采取政府匹配资金的模式,如美国先进技术计划项目政府资助低于项目研发总投资的50%;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计划各项目中政府拨款仅占40%;英国大型战略计划一般也采用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合作方式,政府与企业各自承担50%。再有,刺激民间科研投资的积极性。是国外高技术产业计划的一大特点。政府所采取与企业分担经费的办法,既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又使企业自身获益。
在执行模式方面,不同性质项目选择不同执行机构。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下属实验室和高校执行;而技术开发与推广类项目,多通过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合同来委托公司承担,或由政府实验室与公司签订合作研究开发协议来共同承担。
在计划评价方面,各国一般都有专职机构负责计划的审议与评价,以美国为例,国会审议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计划的审计;白宫管理与预算局和国会评价办公室负责计划项目的可行性评价;各执行机构负责年度项目的自评价。评价方法同样因为计划项目性质的不同而各异。例如,国家航空航天局的应用研究项目有严格的验收程序;而政府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计划评价方式则相对简单,基本上不搞定量评估,而采取模糊定性的方式,以专家判断其是否“成功”为标准。
通过对各国科技计划决策、管理、咨询和评价等分析,国外科技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1.国家科技计划都是专项领域计划,战略目标突出。在美国,每个计划又可分为若干专项子计划,每个子计划有明确的领域、目标技术或目标产品。这既保证了计划边界清晰,减少了计划之间的重复和交叉,又确保了计划实施效果与目标的高度统一。综合性战略计划不是单纯的项目计划,而是以项目为主,兼有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推广、信息网络建设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有机整体。
2.国家科技计划一般通过立法或制度化方式确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阶段性。而且关于科技有关的立法,包括科技发展战略的拟订与修订,都集中在国家这一层面上,当然,地方也可以制定一些促进地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3.计划以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总目标。计划充分反映了本阶段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状况,是政府为实现国家目标进行干预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利措施和方法。计划内容成体系,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
4.计划项目根据目标、性质、对象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计划的决策、实施、管理、评价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
5.计划中政府投资的份额,依计划性质设定。体现国家意志,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前瞻性、公益性基础类研究计划,以政府投资为主;与产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类计划,以政府引导资金的方式,刺激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
6.研究开发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相同或相似。即由独立的研究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机构等组成,而且,分工较为明确,一般来说,大学的科研机构以基础研究为主,独立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为主,企业科研机构以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为主,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则主要从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活动,以促进技术的转移。
二、我国科技计划的不足
1.科技投入低,特别是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我国的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3%、1.23%、1.33%。而2005年,美国为2.6%,日本为3.1%。科技投入低是影响科技计划实施和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据“八五”科技攻关计划的抽样调查,在未完成的项目中,有28%左右停滞或拖期的项目是由于经费不足而引起的,在未应用的成果中,有33%的成果也是由于经费不足所造成的。
2.缺乏整体战略和目标。我国有一些科技计划缺乏围绕某一个产业进行研究发展的战略思路。现有的科技计划大多是通过“自下向上”的机制制定的,即由基层科学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特长提出重要题目,再汇总、平衡,特别是各区域的地方科技计划。这种做法缺乏战略目标,缺乏前瞻性研究,缺乏科技规划的指导。各个计划之间缺乏集成,重点不突出。
3.条块分割,设置存在交叉,没有形成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中,部分国家科技计划与省市科技计划重合,缺乏总体的指导思想和设计框架,各个计划之间交叉重复,计划内部重视单个项目,忽略了发展战略、配套政策、能力和体系建设等关联行动,使得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缺乏整体性和规模性。
4.地方科技计划制定缺乏地方特色。长期以来,我国地方科技计划或者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翻版缩影,或者是较少地依据本地区的资源、科技能力和科技需求来考虑本地区的独有特点以确定地方科技计划体系,地方科技计划缺乏明确的地区发展目标定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全国各行政区域的经济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特色性和差异性,专精于某一产业形成产业群的区域往往能表现出其显著的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但作为支撑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结构的科技却经常没有表现出其应有的区域差异和特色,区域系统不完善。相反,从计划的设置、项目经费的投入到科技计划的管理很多是相同的,缺乏针对区域经济特色和差异的科技服务体系。
5.计划目标、重点多年一贯制,难以跟上实际需要和时代需求,影响计划实施效果。许多科技计划出台时,由于种种原因,出台时间仓促,比较重视当时的需求和目标,但随着经济、社会对科技发展的需求不断深入,原有计划目标重点任务没有及时调整,影响了科技计划的实际效果和作用,也影响了政府配置社会资源的实效。
6.科技计划含基地建设,但未与人才、优先资助领域相结合。科技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在5项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科技计划中,其中2项与基地建设相关,即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工程。其余不论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计划,大都采取单一的项目资助模式,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项目中,也不匹配设备设施费。
与一些国家计划相比,我国科技计划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如目前的研究生教育经费由国家教育部统管,不论从投入数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严重影响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研究生始终是科研中最宝贵的人才资源之一,许多非常重要的研究工作都出现在博士论文中,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却基本没有参与这方面的工作。
7.“产学研”研究开发机制未真正形成,企业无法成为创新主体。我国现行的科技计划基本没有考虑到构建有利于企业、公共研究机构、大学之间研究与开发合作的制度及其环境,而只是通过项目方式给企业以过高的R&D补贴。企业本身的R&D投资不足,这可按照国际通行的衡量标准,即企业R&D支出占GDP的比重比较,如在1988年只占O.32%,不及同期的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的25%。科技计划在资助阶段上主要集中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这就导致了企业R&D缺乏激励机制,是企业不能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我国科技计划管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1.加大科技投入,加速形成多元投入体系。“十五”期间科技活动经费虽然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相比较还远远不够,科技活动经费(R&D)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企业R&D投入虽然已经占到R&D投入的一半以上,已经成为了创新的主体,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企业R&D投入到创新性科研行为的数量相对较少,严重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后劲。科研经费由多家管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今后这一局面应该得到改善。
坚持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起以企业为科技投入主体、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多种投入方式并存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
2.加强科技管理,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十五”期间科技体制已经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但还需加强管理,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科技立项、成果评定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科技系统行风建设。科技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资源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还难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求。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管理体系,提高科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科技工作的效率,促进科技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的提高。全面落实“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当务之急。
在全办开展以建设“服务型”计生为总抓手,树立“服务为先,群众至上”的工作理念下,要进一步加强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村级服务规范,严格落实随查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五期服务”(孕前期指导服务、孕期访查服务、产后期随访服务、围手术期服务、避孕期查访服务)工作,积极引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二、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及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敏感工作,各村居、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2014年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改为两次,区级初级鉴定定于4月份和8月份举行。各村居、单位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人员申报,资料初级审核工作。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申报,合法合规。
三、 继续做好免费为城乡享受低保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
项目评审,是指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直接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立项(含项目招标,下同)、项目检查、项目验收、评奖、入股投资的评估等方面的评估和评审活动。规范的对象含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包括投标人和项目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项目评估或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评估机构的项目评估报告或者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是省科技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条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即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及其相关人员、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有资质证的评估机构和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检查、验收工作中评估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估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对于评估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在组织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直接从事、参与或干预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不得向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不得利用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委托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或者聘请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审专家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四)不得聘请按规定应当回避或者在以往评估评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
(六)不得隐瞒、歪曲或者不如实反映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提出的明确意见;
(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处理与评估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
(八)不得串通某一项目申请者以排斥其他项目申请者;
(九)不得领取评估评审费、劳务费,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者其他好处。
第六条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即受委托承担评估评审活动的科技评估机构、评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评估评审有关规则、程序和办法,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开展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得违反项目评估评审工作方案和预算的规定;
(三)不得在规定程序以外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项目申请者合法权益;
(四)不得为评估评审对象编写立项可行性报告,或者检查、验收工作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
(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者其他好处。
第七条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按照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评价或者提出意见。
项目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现与项目或项目申请者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申明并回避;
(二)不得利用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或者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有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或者通过检查、验收提供便利。
(三)不得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
(四)不得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许可使用被评估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单独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评估评审资料,泄露保密信息;
(七)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者其他好处。
第八条项目推荐者,即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推荐申请立项或者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考察、论证,如实反映所推荐项目和项目申请者情况,以及与项目申请者的关系、对项目申请者的了解程度。
项目推荐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对项目申请者实行不公正对待,有意压制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
(二)不得与项目申请者串通,在项目立项申请材料或者检查、验收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
(三)不得为项目申请者拉关系,干扰项目评估评审工作;
(四)不得索取或者接受项目申请者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者其他好处。
第九条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过程中,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评估机构的评估或者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按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项目申请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弄虚作假,故意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
(二)对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三)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人员、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有关项目的评估评审信息;
(四)不得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项目推荐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馈赠或者许诺馈赠钱物或给予其他好处;
(五)不得编造谎言、捏造事实诋毁、中伤、陷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和其他项目申请者;
(六)不得进行其他妨碍项目评估或者评审活动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的行为。
第十条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计划成果处、条件财务处和驻省科技厅监察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对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经常性督查和专项性督查的形式。经常性督查是指对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专项性督查是指对项目评估评审某个环节或某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大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应当采取专项性督查方式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二条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评估评审活动的各方当事人的汇报;
(二)查阅与评估评审有关的文件、合同、材料等;
(三)参加与评估评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核实;
(五)其他适当方式。
第十三条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及其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问题严重程度,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评估评审的重大情况隐匿不报,严重失职的;
(二)与评估评审活动的承担者、申请者、推荐者或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干预正常的评估评审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索取或收受贿赂的;
(五)其他、以及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四条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者或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厅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终止评估或评审委托;非法收受财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所收受的财物;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与项目执行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报告,或者对重大问题隐匿不报的;
(二)、或者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五条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厅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直至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的资格;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通过评估评审的;
(二),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六条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厅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终止项目合同,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相关人员或者单位推荐项目或者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立项的;
(二)、以及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活动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科技厅进行举报和投诉。驻科技厅监察室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对署名举报的,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后,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听取意见。
二、主要目标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1.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8%,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比重达32%,创新型经济的总量不断扩大,区域创新体系充满活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位次前移。
三、工作计划
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八五”工程。
围绕“一条主线”:
以加强科技创新为主线。
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
二是加速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效农业示范园的提档升级。
构建“三大体系”:
一是以专利申请为重点,着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以科技特派员为重点,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三是以产学研合作为重点,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研发创新体系。
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数量上和争取资金数量上求突破。力争本局培育项目120个以上,推荐上报项目50个以上,项目立项数20个。
二是在高技术战略发展规模上求突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值在2012年171亿的基础上,增幅达到240亿元。
三是在科技服务研发平台建设上求突破。积极推进科技创业园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服务能力提升,继续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力争新增省级以上研发中心2家。
四是专利申请工作方面求突破。力争各类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合计达1600件。
五是在产学研合作机制上求突破。力争完成校地合作1家,校企合作32家,产学研合作在研项目累积达80项。
六是在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探索上求突破。力争新增市级认定创业投资公司1个。
七是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全力配合人才办在获批的数量上求突破。力争推荐申报省市各类人才项目25项以上。
八是在科学发展观考核,市对县科技创新考核,和科技创新工程指标考核方面,争取在三项考核进位上求突破。
争创“五个品牌”:
通过以上八项工作的落实,在品牌体系创建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我县科技工作争先进位。
一是争创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
二是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上世纪50年代以后的台湾在经济建设方面积极奉行对发达国家产业的跟进政策,形成了50年代“进口替代”、60年代“出口导向”、70年代“重化工业”这样明显的产业发展阶段,基本形成了台湾的外向型产业体系。由于70年代的两次能源危机,作为台湾出口市场的发达国家经济停滞,台湾的经济也备受冲击。从1981年起,台湾制定和实施了十年经济建设计划,其目标是以科技升级为前导,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也相继通过几次全台科技会议提出了推动能源、材料、信息、自动化、生物技术等“重点科技”并制定“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十年长期规划”及“六年中期规划”等,试图从战略和政策层次强调以科学技术发展来推动产业升级,但实施效果却并不理想。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在台湾这种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地方,企业规模小、技术开发能力弱,如果政府不给予足够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企业在产业调整中往往是跟着市场随波逐流。所以,这一时期台湾行政当局也陆续采取了规划建立科技园区、推动科技专项计划、策略性工业发展政策和《促进产业升级条列》的制定等四项措施,力图提升企业在产业创新领域的活力。这些政策和规划层面的措施促成了台湾70年代以后的一轮产业结构快速调整,推动了台湾重化工产业的成长,显示出政策因素在台湾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的作用。但是,在台湾的产业结构中,超过九成的厂商为中小企业,而在中小企业中大部分的厂商没有研发部门,产业技术也基本遵循的是“面向出口”的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跟随模式,呈现出政府与企业间创新投资不均衡、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小等问题,使台湾的产业调整和升级再次遇到发展瓶颈。
到20世纪的80、90年代,世界范围的高技术革命逐渐向产业界延伸,各国政府为了适应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推动高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纷纷加强对科技的扶持和引导性资金投入以体现国家意志。以美国的“战略防御倡议”为标志,欧盟提出“尤里卡计划”、中国实施“863计划”等高度综合性的科技发展计划,各国政府对高技术的投入及对产业化的支持渐显成效。台湾行政当局也逐渐认识到,只有改善社会整体的创新环境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并实现台湾产业从“代工制造”到“高值化制造”的根本转变,修正了以往以产业发展引导科技发展的政策,提出“科技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并开始创新体系的构建,相继提出了“科技岛”构想、建设“亚太高科技制造中心”、“亚太研究重镇”和“科技化社会”等目标。
为了发挥台湾的竞争优势并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需要,整合研发各阶段的优势,推动官、产、学、研整体的创新机制建设,台湾“?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国科会”)于1996年提出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并拟定了《“国家型”科技计划推动要点》。该文件对台湾实施“国家型”科技计划的目的、批准条件,组织机构的构成及任务、经费编列及管理考核等进行了相应的规划。该“要点”对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即:必须有长期而明确的目标、能开发出创新技术,对产业发展或社会福利有重大贡献;具有跨部门、跨领域的且需要政府引导投入并给予长期支持;具有国际性、前瞻性,能够整合产业的上中下游以及官产学研资源并进行良好的分工合作,促进产业投资。在1998至2001年间,台湾“国科会”共批准设立了6个“国家型”科技计划,即:“防灾”、“农业生物技术”、“电信”、“制药与生物技术”、“基因组医学”和“数字典藏”,随后又设立了“系统芯片”、“纳米”和“能源”等计划。
二、各“国家型”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概要
台湾的“国家型”科技计划从1998年开始设立至今已有十五年,“国科会”前后共批准设立了十个“国家型”科技计划。其间,有些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因研究环境的变化、承担实施机构的调整以及研究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等因素的影响,发生了计划的更名、合并或终止等情况,目前尚有七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仍在继续执行之中。截至目前,台湾推动的“国家型”科技计划的名称、执行期限、预算及主要实施目标见下表:
计划名称 执行期限 总预算
(亿元) 计划实施主要目标
防灾计划(一期) 1998-2001
(四年) 10.4 结合学术研究与防灾专业机构,整合利用研究成果应用于防灾技术;加强政府各部门防灾有关基础及应用研究;建立防灾决策支持系统、建立维护防灾资讯系统;防灾救灾法规的修订及防灾救灾体系的运行检查和调整;扩大和提升相关国际合作范围及层次。
防灾计划(二期) 2002-2006
(五年) 30.7 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系统开展防灾有关的上、中、下游科技研发工作,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防灾运用技术。防灾计划于2006年终止执行。
电信计划(一期) 1998-2003
(五年) 128.4 开展以3G为主的无线通讯技术研发,以宽带网络基础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服务和宽带应用为主,建设试验网络,成为宽带网络重点技术的综合测试平台。
电信计划(二期) 2004-2008
(五年) 133.5 以无线通讯、宽带网络、应用服务三大领域技术为重点开展研究,配合产业推动、人才培养,推动台湾电信产业技术的提升与产业结构调整。“电信”计划于2009年后转为“网络通讯”计划。
网络通讯计划 2009-2013
(五年) 41.4(注) 以电信应用有关通讯技术(包括通讯、信息与综合应用服务技术)研发为主轴,同时完善发展这些技术所需的法规环境;开展接入技术、通信软件及平台技术、应用服务技术及法规环境研究等。
农业生物技术计划(一期) 1998-2001
(四年) 7.9 开发本土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有关技术(涉及的领域包括:花卉与观赏植物、植物保护、水产养殖、畜产/动物用疫苗、农产品保鲜利用、环境保护及保健/药用植物等),建设相关科技资源及研发与应用体系。
农业生物技术计划(二期) 2002-2004(三年) 19.9 整合农业技术上、中、下的人力、物力和科技资源,加强本土具有产业开发潜力的研究,落实产业应用,提高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农业生物技术计划(三期) 2005-2008(四年) 25.72 推动兰花等花卉的产销体系、中草药及保健食品产业化体系、优良猪鸡生产体系、生物反应器生产相关技术开发、基因改性生物(GMO)评估技术及产业认证等15项产业化建设,实现商品化。
制药与生物技术计划(一期) 2000-2002(三年) 10.6 以本地抗癌天然药物的研发为主,从上游的化学药物研究(包括合成、天然化合物)、生化药物(包括重组蛋白、抗体)及生物医学芯片;中游的药物毒理、制剂、GMP生产及临床实验;下游的药物市场开拓(GMP量产)等。该计划从第二期更名为“生物技术与制药”计划。
生物与制药技术计划(二期) 2003-2006(四年) 75.9 重点是在一期计划范围内加强相关资源的整合并增加开展小分子和蛋白药物的研发。
制药与生物技术计划(三期) 2007-2010(四年) 33.96 在整合第1、2期计划成果的基础上,以癌症药物、糖尿病药物、心血管药物及神经药物的4大类药物为目标,开展上、中、下游的综合研发。
基因组医学计划(一期) 2002-2004(三年) 72.7 以基因组相关基础研究为主,开展疾病预防、诊断与治疗,特别针对台湾常见病,结合基础研究、动物模型与测试、临床实验、技术转让等开展研发,完成基因药物开发,促进产业技术应用。
基因组医学计划(二期) 2006-2010(五年) 76.16 以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神经性疾病和传染病相关研究为主轴,整合各部门的药物研发资源,促进上游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建设及运营相关核心设施,开发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技术,提供技术支持,辅助生物制药业者投入基因组相关研发应用。
数字档案计划(一期) 2002-2006(五年) 27.8 将台湾重要文物藏品进行数字化,以实现文物的数字化典藏。
数字学习计划(一期) 2003-2007(五年) 40.1 整合数字化学习平台,发展整体数字化学习。
数字典藏与数字化学习计划 2008-2012(四年) 36.78 本计划是2007年由“数字典藏”与“数字化学习”两个计划合并而成。计划主要目标:以“以典藏多样台湾,深化数字化学习”为目标,推动数字典藏、数字技术研发与整合、数字核心平台、相关学术研究和社会应用推广、推动数字典藏与数字化学习的产业发展、数字化教育网络、语文数字化教学、海外推展及国际合作等。
系统芯片计划(一期) 2002-2005(四年) 76.7 发展具有知识产权的整合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重点在于建立平台,将系统封装技术应用于实际产品,根整合产学研力量,将台湾建设成全球系统芯片设计中心。
系统芯片计划(二期) 2006-2010(五年) 101.36 建立丰富的知识产权,整合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提供优良的设计环境,加速由系统封装向系统芯片制造转变,创新性产品开发、先进技术的整合及人才环境的全球化。
纳米计划(一期) 2003-2008(六年) 231.9 提升纳米技术研究的原创性,建立纳米技术平台,加速纳米技术产业化,建立国际级纳米共同实验室,加速培育纳米人才,开创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为核心的高附加值知识型产业。
纳米计划(二期) 2009-2014(五年) 62.2(注) 开展纳米前瞻研究,支持纳米电子/光电、纳米仪器研发、能源与环境技术、纳米生物技术、纳米材料与传统产业技术应用,使研究成果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推动纳米科技产业化。
能源计划 2003-2007(五年) 303.22 提升能源自主与安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场能源产业、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改善能源使用结构
注:仅为2009-2010年两年的预算。
三、台湾实施“国家型”科技计划的一些特点
台湾各“国家型”科技计划涉及的领域相对单一,主要为经济产业、生物技术及民生科技三个领域,而2009年设立的能源计划则比较综合,涉及的领域相对较广。从计划实施十五年的变化来看,台湾行政部门在推动和执行“国家型”科技计划时,也采取的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根据计划执行环境、研发方向和目标取向的变化,对计划实施的领域选择、名称、主管机关、承担机构、执行期限、研究重点及投入等都在不断进行调整。总体看来,有以下一些特点:
1.经济产业类计划的领域选择。在经济产业类计划中(含网络通讯、系统芯片、纳米及能源计划),均被认为是推动台湾经济发展所需的重要技术,并且是促进台湾产业转型的关键技术。由于从代工产业发展而来的台湾企业在计算机、半导体、芯片制造、电讯和网络等信息技术领域有着雄厚的产业基础,它也是台湾制造业的优势领域,研发水平也不低,因此在经济产业类项目中列入网络通讯(原电信科技)项目不足为奇,而系统芯片则是在上述领域拓展智能化所必需的技术。因此,网络通讯、系统芯片计划都可以看成是为信息技术产业升级提供支持。纳米技术及其产业在全世界也属于新兴产业,其产业化尚不成熟。台湾在纳米领域原本没有多少基础研究的优势,但看重的是纳米技术将对人类生活产生全面的影响,有可能引发一场技术革命和产业创新浪潮,因此将纳米技术列为“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纳米计划以人才培养及核心科研设施建设为主,以推动纳米学术研究及产业化为目标,以期抢占技术先机,获得产业竞争的先发优势。由于经济产业类计划大都涉及到台湾产业的强势领域,因此计划的投入相对较高。这一方面是因为相关产业基础雄厚,研发人才和研发基础完善,需要较多的投入才能满足业界的需要,同时这些计划也被寄予了推动台湾产业转型、实现研究成果产业化的较高期望。
2.生物技术类计划的领域选择。在生物技术类计划中(含农业生物技术、生物技术与制药及基因组医学计划),涉及前沿的分子生物技术,并与民生与健康产业息息相关。由于台湾在农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传统和基础,精准农业及其相关技术较为发达,将农业生物技术列入“国家型”科技计划可以在既有的农业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利用生物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能够促进精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并有助于提高台湾农产品的竞争力。而生物制药及基因组医学在台湾并无太大的基础研究优势和技术应用基础,将其列入“国家型”科技计划的考虑也是期望通过加大对生物制药及基因组医学研究的投入,从而在台湾创造出新的产业或者推动现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同样,这两项计划的内容也可能基本限于开展前瞻性的研究,离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目标尚有不小的距离。但从这些计划的实施过程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涉及农业的研究比例在逐渐下降,计划项目的投入近年来在逐渐向纯生物技术研究领域倾斜。
3.在民生类计划中(含防灾、数字典藏与数字化学习计划),与社会安全、教育和社会文化密切相关。“防灾”科技计划是台湾最早开始实施的“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由于台湾地处亚热带地区,台风频繁且台湾属于世界上有感地震最频发的地区之一,有73%的土地和人口处于易遭受地震、洪水及干旱等自然灾害之中,在世界上也属于易受自然灾害损害的地区之一。因此,将防台风(含气象、防洪与泥石流研究)、防震(地震及地震工程研究)及体系建设(防灾救灾体系、社会经济和防灾救灾信息),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等列入防灾科技计划之中开展重点研究,该计划与推动产业化发展关系不大。数字典藏与数字化学习是唯一一项涉及文化教育领域的“国家型”科技计划,主要为适应知识社会发展趋势及数字化时代的需求,平衡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知识经济产业化方面进行探索,为文化教育领域的发展提供支持。民生类计划的投入在整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中所占的比例原本就不高,而且在实施过程中还出现了计划的“关、停、并、转”现象,研究领域逐步缩减并且单一化,目前仅有“数字典藏与数字化学习”一个计划尚在执行中。这种现象可以理解为,这类计划被认为与推动产业升级和提升台湾经济作用有限,与设立、实施“国家型”科技计划的初衷联系不紧密,因此逐渐被边缘化。
(二)工作重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着重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是以贯彻省委“两创”战略为目标,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创新强省、创业富民”的战略,着力构建一个宽阔的创业舞台和宽松的创新环境,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兴起创新热潮。引导科技进步大合唱,积极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创新氛围。
深入开展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开展科普进社区、科技下乡活动,提高市民科学素养,促进科技强区建设和“四大”战略的实施。积极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真正主体。使全区上下形成政企合力、部门互动、上下齐抓的科技进步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海新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是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换代。
我区的科技工作将紧紧围绕节能降耗减排这个重点,并把节能减排作为“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指标,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在阀门、食品与制药设备等高新技术行业建立科技重大专项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进行节能降耗减排增效规划和布局,为解决*经济社会中的紧迫问题提供全面有力支撑。
三是以建设行业创新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创建行业创新平台,重点培育发展阀门、食品与制药设备等两大行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实现一批“火炬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明显、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度大、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为2009年争创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打下良好基础。强化企业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完善科技合作平台,以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建设为契机,完善企业与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平台。要落实与支柱产业相关的大院名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邀请专家到我区,深入企业了解基本情况;发动相关行业企业提出技术难题,与大院名校、科研院所对接,引进智力项目。在条件成熟时,举办首期*企业与大院名校科技合作交流会。
四是以建设*科技园区为依托,进一步拓宽科技发展空间。
加快*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工业园(含科技孵化器)开发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用最快的时间建成投用,努力使之成为我区乃至全市培育新兴高新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创业人才的新平台。
筹备*区科技孵化器建设。争取在*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工业区建设*区科技孵化器,面积500亩,建设总投资约3亿元。20*年能启动首期工程,用地200亩,建设投资1亿元。
五是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为手段,进一步优化科技工作效能。
借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以及省市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完善科技发展政策体系,实现科技创新法制化、规范化。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管和科技资金的有效落实,强化科技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对企业所立科技项目的进展情况、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及时进行检查,对科技项目管理、激励机制、科三经费使用方向等进行改进,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科技管理制度。
六是以聚集科技人才资源为基础,进一步提供技术智力支撑。
把引进、培养与我区产业紧密相关的科技研发人才作为首要任务,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扶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提高政治待遇等办法,特别是通过技术要素入股、人力资本入股、期权激励、重奖科技人员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创新。
启动*区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实施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凝聚和扶持创新团队,培养科技领军人物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组织制定并实施科研院所等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通过量大面广的一般项目支持非共识的项目研究和小企业发展。加强与浙江大学、*理工大学、上海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等院所的全面合作,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千方百计地以各种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素质科技人才和优质科技资源。
2、强化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在已有的10家企业研发中心的基础上,指导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整合规范科技研发资源,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组建研发中心。同时,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这些企业研发中心尽快取研发成果,支持这些研发成果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项的评审和专利申报,涌现出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占领企业所在行业的科研制高点,使我区由引进、吸收科技成果,逐步向科技成果输出转变,在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带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
3、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借力发展。加大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和深度,从单一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某项关键技术,向全面提升企业产品档次、产品结构和提升地区优势产业整体水平转变,争取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与我区企业实现对接、转化,并进一步实现产业化。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为依托,解决制约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技术瓶颈,实现从技术优势到产品优势、市场优势转变,为我区传统产业的调整提升和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战略、经营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制订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申报专利。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发明专利占全区授权专利总数的比重,帮助专利持有人将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及产品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力和水平,保护专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5、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以信息化作为促进企业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发挥制造业信息化试点企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我区制造业企业信息化的推广工作,对于基础较差的企业先从财务、人力资源、生产原料和产成品的“进、销、存”入手,在有条件的企业,要从产品结构调整,办公自动化和生产管理入手,全面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水平,降低企业生产管理的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夯实企业发展基础,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为企业壮大创造条件。
6、完善芳烃基地网络宣传平台,打造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挖掘和芳烃基地建设相关信息,利用网站高效快捷的对外能力,大力宣传,畅通和扩展招商引资的渠道,做好芳烃基地全面开发的配合工作。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依托石油化工、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培育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芳烃基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奠定基础。
二、培训任务及对象:农民群众、致富能手,每人至少参加2期以上培训,共计20个课时。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塘坝村远程室;XX年年7月11日起至7月20日止,期间于晚上8:00——9:00一个小时的培训。
四、培训教师:石传花(组长)、冯金祥、田景英、罗永红及驻村干部。
五、培训内容及计划:
培训日期培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内容
7月11日20:00——9:00各级领导及授课教师开班培训及对学员提出要求
7月12日20:00——9:00石传花种殖技术
7月13日20:00——9:00田景英养殖技术
7月14日20:00——9:00罗永红经营管理
7月15日20:00——9:00冯金祥外出务工知识
7月16日20:00——9:00石传花家庭生活知识
7月17日20:00——9:00田景英种殖技术
7月18日20:00——9:00罗永红养殖技术
7月19日20:00——9:00冯金祥法律法规知识
7月20日20:00——9:00石传花家庭生活知识
7月21日20:00——9:00各级领导及授课教师培训总结及提出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