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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指一种人们缺乏满足最起码生活需要手段的状况,即人们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的能力。世界银行2001年1月对贫困进行了定义,即缺少机会参加经济活动、在一些关系到自己命运的重要决策上没有发言权和容易受到经济以及其他冲击的影响。在我看来,贫困是个人或者家庭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生存状态,不仅包括物质贫困,而且包括精神贫困。社会救助是指通过立法,由国家或者政府对由于失业、疾病、灾害等原因所造成收人中断或者收人降低并陷人贫困的人员或者家庭实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相应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指针对农村中的贫困人口或者家庭进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一、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社会救助。农村生活社会救助,主要是为了保障贫困农民的最低生活需求,由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成。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指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它的供养对象是符合“三无”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供养内容为吃、穿、住、医、葬等方面;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规定,对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由政府兴办敬老院供养)或者分散供养(由亲属或邻居在家供养)的供养方式;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救助;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适时进行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则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保障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资金发放主要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资金来源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补助为辅。
(二)农村生产社会救助。农村生产社会救助,主要是为了使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民脱离贫困。它的救助对象是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农民;救助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科技和信息扶持等。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农村中的扶贫开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在农村推行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等。
(三)农村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医疗社会救助,主要是为了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为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患病者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它的救助对象是贫困人口中的患病者在实施了医疗保险后仍不能支付医疗费用的那部分人;救助标准为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且要考虑当地政府的救助能力;救助方法是减免或者全部减免医疗费用、设立专项基金或是社会慈善组织的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
二、农村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生活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保障对象的确定和全面覆盖比较困难;保障标准的合理制定困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测度方法各地存在较大差异;保障资金的来源较为单一,社会资金支持较少。
(二)农村生产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农村中的绝对贫困人口较多,脱贫困难;扶贫标准过低,导致“维持贫困”;贫困农户自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缺乏脱贫的主动性;社会各界的生产性救助活动开展的成效十分有限。
(三)农村医疗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医疗救助水平较低,主要的大病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资金的供求矛盾较为突出,需求明显的大于供给;管理体制不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分工和责任分担不明确。
三、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措施
(一)农村生活社会救助的改革措施。对于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的确定,可以参照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英国的贫困群体主要由国会确定。英国对申请社会救助有严格的程序,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贫困线标准对低收人者进行较为复杂的生活状况调查,包括家庭收人和资产状况。这就涉及到贫困线的制定,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制定。贫困线的确定有贫困发生率、贫困缺口率、恩格尔系数等指标,要对这些指标进行综合的考虑和参照。另外,要鼓励社会各界对农村生活社会救助进行捐赠和帮助,使救助资金来源多元化。
在刚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强调了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要求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做为“十二五”期间的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本作为最重要最具能动性的生产要素,对农村经济的增长和新农村建设的持续进行具有决定作用和战略意义。
一、人力资本的界定
本文对人力资本的界定沿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观点。舒尔茨认为改进穷人福利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能力、健康等的总和。
二、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1、从主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农民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主体,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形式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投资,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都期望子女通过教育能走出农村,因此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此外,他们忽视自身的职业以及技能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缺乏主体的积极性,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滞后,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不仅文化素质低,而且所具备的技能也相对贫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政府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主体,虽然近些年已经加强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但是相对于投资长期匮乏的农村来说,政府的财政投资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并且政府对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中大多数资金集中用于发展农村的基础教育,对成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极少,还存在着人力资本投资与地区结构和供给结构的不平衡。
三是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作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也是极少数。
2、从客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体系的不健全。农村的教育体系侧重于农村义务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而关于的农民成人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此外,农村教育的基本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硬件资源如计算机房等的配备不全,软性资源表现在师资力量与师资水平比较薄弱。
二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的健康是农村人力资本形成的保证,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人力资本发挥效率的关键。而我国农村医疗的现状主要表现在:政府在医疗资金投入和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混暖,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模式;农村的医疗救助非常落后,商业保险等在农村的推行也受到各种限制。
三是缺乏有效健全的人才机制。至今农村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开发与保护机制,在农村实际工作中既无人才培养渠道,又无人才选拔使用依据,对做出贡献的社会精英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素质较高的人才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导致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人才严重流失和断层。
三、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对策探析
1、打破传统观念对农民思想的束缚,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型文化,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奠定思想基础。
这就要求政府要注重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改变他们把自己优秀的子女送离农村求发展的观点;改变他们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等守成意识,增强其创新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不是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改变他们将资金大部分投资在子女教育上,忽视自身的职业与技能培训的行为。
2、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医疗事业的财力投入,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
首先政府在教育战略上应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力投入。对基础教育而言,有充足的财力支撑就可以改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助边远农村地区发展远程教育,提高对贫困生的支助水平等。对成人教育而言,充足的资金支持就可以在农村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点,宣传和吸引农民积极改善自身的技能等,从而提高农村人力资本存量。
其次在农村医疗方面,主要是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并加紧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站等,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与看病贵的问题,使农民能有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3、积极宣传,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社会各界人士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贡献包括资金、物质、智力支持三个方面。政府应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筹措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这可以相应的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政府应对积极参与并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与相应的表彰与荣誉,以引起社会反响,从而带动更多的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智力支持主要是制定相应政策号召和鼓励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一些教师等志愿到农村支教,壮大农村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师资水平。
4、要完善农村教育医疗体系和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一个稳定的客观环境。
首先是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建设。要坚持农村义务教育和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是完善农村医疗体系。要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并加大对重大疾病的防控,要鼓励发展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以实现多层次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这里的人才机制包括人才的开发与保护机制以及人才的激励机制,从而建立起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人才创业条件和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成祖松.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理性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刘中文,江盈.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展望[j].财经论丛,2010,7.
一、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指在将城市和农村作为统一的整体进行制度设计安排,通过提供保险、救助等形式向全体公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也呈现出二元化、碎片化的特征,在城市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加上不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全民享有医保”这个基本目标,但二元医疗保障体制的弊端已成为制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构建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实现全体居民公平、有效的享受医疗保障已成为了当务之急。
珠海由于改革开放,已由一座海滨小县城发展为如今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珠海在改革发展过中没有像深圳一样大量引进外来人口医疗改革,再加上珠海政府对珠海的城市形象定位,珠海一直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及较少的人口总量。珠海没有体制包袱、人口少、经济发展相对均衡,被选为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珠海于1998年启动医疗保险改革,经历十几年的发展,珠海医改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观其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将其概述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初步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1998年,珠海作为医疗改革试点城市为响应国家号召,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医疗保险缴费由国家、单位及职工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以及基本医疗费由个人、社保医疗统筹基金共同分担的新型医疗保险方式。2000年,珠海作为贯彻医改试点城市,率先把外来工大病统筹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制定了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同时还把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及下岗特困工也纳入了医疗范畴。
(二)第二阶段:建立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2003年,珠海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截止到2007年全市新农合参保率为93%,形成了严密的农村医疗保障网,让广大的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福利核心期刊。该制度在2008年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而被正式废除。
(三)第三阶段:建立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2006年,珠海率先出台了未成年医疗保险办法,打破户籍限制,外来人口的子女与本市未成年享有同等医疗待遇。
2007年12月推出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建立医保统筹基金,对住院医疗以及部分门诊病种(目前为32种)进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医疗改革,其中参保人缴费250元,财政补贴150元。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1]根据持续缴费时间确定的参保人医保待遇限额。
2007年12月5日珠海市政府又《关于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健康城市工程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而后相继颁布了《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疗免费”实施试点方案》、《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标志着珠海进入了“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新时期。
二、珠海市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的现状
(一) 珠海市医疗保障概述
珠海市人口(包括外来人口)总计145万,其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20万人,其中基本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95%以上。全民医保目标在珠海得到了实现。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推行“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全民医保的三角架构模式,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目前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与未成年设立了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此外还推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更多的困难群体。形成了“四基本一救助”模式。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四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及待遇标准如下列表所示:
表1:珠海市各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险种
缴费方式
缴费比例
备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按月(每人)
按缴费基数:
单位6%,个人2%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个人账户50元
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
按月(每人)
按缴费基数:
单位2%,个人不缴费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安排100元,个人不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
按年(以家庭为单位)
一般居民:参保人每人每年250元,政府补贴150元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财政补贴25元+个人缴费25元
“特殊人群”:参保人每人每年25元,政府补贴375元
参加门诊统筹:
个人不缴费,由财政补贴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按年(每人)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60元
参加门诊统筹:
论文摘要:文章主要以当前农村医疗的发展状况为出发点,提出新型合作医疗背景下农村医保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建立健全农村医保制度的有效对策进行分析与阐述。
自我国2003年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与作用下,加大建设试点力度。经过新农合制度的运转,缓解了农村的就医压力,但是农村医保制度仍存在缺陷亟待解决。
一、农村医保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农村参保意识差
在新型合作医疗体系下,政府发挥组织、支持、引导作用,提倡农民自愿参加与集体筹资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构建农村医疗的互助共济体系。但是农村医保并不像社会保险一样明确规定投保时间,对农民的连续投保没有限制,农民没有参保意识。虽然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但是政府却每年下发参合任务,乡干部以行政手段干预农户参加,但是由于大多数农民的参保意识差,为了完成任务,只好由乡村垫付参保费用,而农民也只有在生病时才会核报,否则只好由乡村承担全部费用。另外,由于农村医保的限制条件较多,看病时需指定医院,对农民十分不便,弱化了农民的投保动机。
(二)医疗保障模式过于单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农民已不再满足于过去“掏小钱、保小病”的简单合作医疗模式,这种“温饱式”的合作医疗已经失去了对农民的吸引力。而对于由于突发、大额的患病风险而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又很难得到医疗保障与医疗救治。这种情况与农民的看病需要严重不符,弱化了农村医保制度对农民的保障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另外,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及医疗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服务也不再受用。
(三)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保障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而由于理论欠缺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因此国家保障法律尚未形成,造成农村医保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不能得到法律后盾的有力保障。而由于法律配合的欠缺,造成一些农民不认可医保制度,由于怕承担经济风险,因此不愿意加入到医保中,增加了农村社会保障普及工作的难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医保制度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以当前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来看,需要我国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医保政策,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负担的比例,落实政府责任,并将农村医保的覆盖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中,加大政府对农村医保的支持力度。一是各级政府将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与社会医疗救助资金整合,共同设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并结合上半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状况,制定负担比例,实现长效性增长机制,减少农民的缴费负担。二是促进医保制度的严格落实,惠及当地所有农民,以政府监督职能,督促当地的个体雇主或者企业缴纳职工医保,并将劳务输出人员纳入当地医保制度中,确保所有企业尽到社会责任。三是加大新型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只有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医保的重要性、优惠性,才能真正得到他们的支持与拥护,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因此,各级政府可通过下发文件、广播、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农民介绍参加医保的好处,让农民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相关医保费用筹集、医药费使用和报销等内容,提高健康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参保自觉性。
(二)实现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而统一的合作医疗保障模式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因此,农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必须加快构建政府、农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农村发展情况对农村医疗服务的不同需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推广并宣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主要由于在落后的农村地区,人均收入与治疗支出能力普遍偏低,而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初级合作医疗,是满足农民就医的根本保障;在中等发达农村地区,重点推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因为在中等发达地区的农民,具备少量的医疗支付能力,但是“大病致贫”现象仍存在,这将是医疗改革的重点;在东部沿海等发达农村地区,基本建立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接下来应全力构建新型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与服务网络,由于经济条件良好,当地农民提高了对商业保险的认识与需求,通过制度的完善,可满足不同层次的医保需要。
(三)建立健全农村医保的法律法规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通过立法实现的一项强制性制度,其具体落实必须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近年来,虽然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农村医保中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体系保障。因此,加快法律法规建设势在必行:一是建立与农村社保基金相关的监督法律。社会保障资金作为农民看病的根本保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挪用,做到专款专用。二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农村合作医疗法》,提出农村医保制度的具体落实方法。另外,应该认识到,除了提出基本的立法之外,强化执法力度才是实现农村医保法制建设的根本,否则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将失去立法的真正意义。因此,只有加大法律的落实力度,才能让法律成为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参考文献:
1、牛妍.以构建农村医保制度推进“新农村建设”[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6(4).
2、许海虹,姜岩.发达国家农村医保制度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11).
随着“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目标的确立和“全民医保”制度的推进,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全民医保”,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城乡统筹发展研究逐渐升温,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依然是政策研究的关注热点。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关于全民医保目标的建立及其实现途径方面
随着“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目标的确立,“全民医保”已达成了共识,全民医保是实现医药卫生事业社会公益性的钥匙,是医疗体制改革的突破1:3(顾昕,2008);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葛延风,贡森,2007);要建立重健康和重持续的绿色医保制度(褚福灵,2008)。但是由于目前存在的医疗体制改革困境和二元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全民医保的实现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全民医保尚未成功(顾昕,2008)。但对于如何实现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改革方案。通向全民医疗保险的可行之路是一条渐进之路,将会扩大现有三大公立医疗保险(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此外,政府通过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贫困家庭参加公立医疗保险,从而构成一个制度全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这一路径已达成了广泛共识并已在逐步推进。强化政府责任,构建与目标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药分开,建立并逐步完善筹资与组织管理体制(葛延风,贡森,2007;翟祖唐,2007;唐钧,2007;胡大洋,2008;万筱明,陈燕刚,2008;刘晓晖,2008;李明强,2008)等宏观策略方向也逐步得到了认可,但在具体实现途径上还存在的分歧与争论。如强化政府筹资责任方面,有的专家强调“补需方”,即新增政府财政医疗卫生投入的主要流向是医疗保障体系,政府应该在其中扮演鼓励者和资助者的角色,通过补贴吸引和鼓励广大农民参加医保,同时资助弱势群体(尤其是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顾昕,2008)。但也有的专家从国情出发,认为补供方,由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直接提供基本免费的服务是更为现实可行的选择(葛延风,贡森,2007)。这些理论争论和政策建议为后来者的研究。提供了参考与启迪。
二、关于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和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方面
随着“全民医保”目标的提出,国内学者对于社会保障城乡统筹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如火如荼,从多个角度探讨医疗保障的城乡衔接和统筹发展问题。
1.从二元经济社会角度出发,探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并轨与衔接问题。在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表现为二元医疗保障体系,二元保障制度使其自身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的问题,医疗社会保险服务呈低效率状态,难以体现国民医疗保障权益的公平性(鲍震字,王智广,2007)。打破二元结构势在必行,从而提出了城乡保障制度衔接的目标模式——“从二元到三维”(王国军,2005)。
2.四大板块问的相互整合衔接的研究。在全民医保这个大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专家们各抒己见,提出了不同的统筹整合路径:“一个制度、多种标准”为医保改革的突破15(刘继同,2006);在“托低就高”的途径下实现城乡医疗保障整合管理(周寿祺2007);采取“三支柱”促进城乡医保一体化的实现(孙祁祥,2007);依托“新农合”编织全民医保网;医疗保障制度要分层次(唐钧2008);实现全民医保需要配套改革(吴成,2008);三大公立医疗保险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医疗保障的城乡一体化(顾昕2008)。同时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亦日益受到重视。农民工是一特殊群体,他们多数流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问,他们面临着两种选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鉴于两者的保障程度有限,近期不宜作出硬性规定,两者的结合可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程度(胡务,2006)。
3.城乡医保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医疗行业信息不对称和技术垄断,使得该领域供方的道德风险发生频率高且规避难度大,导致了医疗费用的急剧攀升,进而损害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基础(王保真,2007),并且是对诚信建设和信任系统的破坏(王建,2008)。应严控道德风险,重建信任机制。具体途径:加快医保覆盖面,缩短其自费患者与参保患者之间的“双轨制”与“价格差”;约束与限制不合理的医药行为,做到既能使患者看好病,又能促使与激励供方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还能有效控制供方的不合理开支,形成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风险共担的合作博弈机制(王保真,2007)。对医疗服务供给方、医疗服务消费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各种制度调整,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重建人们对制度的信任以及对专家的信任(王建,2008)。
三、各地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的实践研究方面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总结和探索各地的模式,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对制度创新大有裨益。各地关于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的制度创新和付诸实践的模式探索日趋增多,例如全民医保标向性探索的“石狮实验”:石狮市五个试点村以整村的形式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签订合约,试行新型全民医疗保险(尹海涛,2005);上海浦东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发展策略——城乡阶梯式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田文华,梁鸿,陈琰,曲大维,许非,2005);河南舞钢市全民医保的“破冰之举”:舞钢市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合作医疗3种形式,初步形成了全覆盖、无缝隙的全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仇雨临,2006;杨力勇等,2006);厦门市欲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郡芳卿,2006);湖南省石门县在在进行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时所采取的措施被称为降低或取消新农合起付线模式,也称为“零门槛”方案。湖南省石门县为了搞好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有效衔接,除对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不分病种和农村低保对象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医疗救助实行“零起付线”外,还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实行了“零起付线”(李钢,盛学庆,2006)。昆山市农村城乡一体化医保(金健宏,2006),全民医保试点:安徽金寨县的成功与其一系列财政改革措施,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以及财政支出顺序优化等密切相关(中国卫生产业,2007),珠海模式的试水:通过建立“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三道医疗保障防线,旨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袁泽春,2008)。镇江的成功经验是把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险相结合,实施一系列医保社区创新配套政策,打造“l5分钟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圈”,增强了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陈新中,2008)。浙江省和江苏省在处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过程中,在解决两个制度覆盖人群的交叉问题上,地方政府的两种主要解决方式;一是自主选择,规定城镇居民(包括参合农民)可自助选择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能重复参加,浙江省采用了该种方式;二是按居住地划定覆盖人群,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县城以上城区内的城镇人口,新农合覆盖县城以下的非农人口,江苏省采用了该种方式。此外,在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已无户籍划分的地区,部分地方政府也作出了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城乡合作医疗的探索(,汪早立,张西凡,程念,2008)。重庆市在进行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时所采取的措施被称为综合补偿模式,也称“三明治”模式,“重庆模式”的核心是一个“三明治”式的政策组合版块,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体现得更为突出。这块“三明治”的夹心层是制度的中坚即“新农合”,底部和顶部的两层是制度的辅佐即“医疗救助”(赵小艳,2008)。这些实践探索为本研究提供了实证支持和对照样本,增强了本研究的可行性和价值。
四、比较和借鉴国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教训方面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在比较和借鉴国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完善中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思考和建议。宏观层面的经验借鉴主要有:乌日图(2003)分析研究了西方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4Jr雨4~(2oo3)评述了针对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医疗保险支出过度膨胀、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和医疗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世界各国采取了增加税收和医疗保险费收入,增加病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重,加强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监管,社会保险机构自己办医院等措施。这些对正在实施中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孙浩(2006)、郭小沙(2007)、王雁菊(2007)分别介绍了澳大利亚、墨西哥、德国、英国的全民医保制度,认为应建立适合中国基本国情、承认地区发展不平衡并逐步实现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制;丁润萍(2007)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廖明(2008)评述了印度的全民医疗体系;李莲花(2008)通过比较分析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全民医保过程,总结他们的经验和教训,探讨对我们全民医保的启示。李明强(2008)主要研究了泰国、新加坡和墨西哥等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创新上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讨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以及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的实施路径。杨红燕(2008)选择了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巴西和墨西哥等典型国家,采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对实现全民医保的经济、社会、人口等条件进行了总结。认为强大的经济基础是实现全民医保的前提,人口结构的变化是建立全民医保的非决定性影响因素,政府关注与社会形势是建立全民医保的关键因素。并得出结论: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实现全民医疗保险的条件;但中国可以利用职域保险、地域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与医疗救助相结合等多样化的制度安排,在“全民医疗保障”的层次上实现“全民医保”。
通过对这些文献的整理,可以得出的经验是,医疗保障要关注穷人和弱势群体,城乡一体化及普遍覆盖,特别是印度农村的三级医疗保健网、泰国的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对于中国更具有启示意义。
国外关于中国医疗保障体系城乡统筹的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对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研究以及对农村合作医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研究上。
(一)对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研究
首先是对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与改革目标研究方面,一个国家的卫生政策虽然不可能完全消除居民问的健康不公平现象,但国家有义务与责任减少这种不公平现象的扩大趋势(Hossain,S.I,1997;Bogg,L,2002)。改革目标含糊不清和充满歧义是中国卫生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WilliamHsiao,2000)。第二:在农民参合意愿影响因素研究方面,AliAsgary,KenWillis,AliAkbar,TaghvaeiandMojtabaRafeian(2004)等采用重复投标博弈法(iterativebiddinggametech.nique)问卷格式,使用伊朗全国2139个农户数据,进行了农民医疗保险参加意愿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B.古斯塔夫森(2005)从构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视角,展开了居民医疗支出不公平性以及健康风险冲击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Cook等(1999)在对中国和亚洲国家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分析时,提出了依赖性——脆弱性——贫困的概念和分析框架。第三,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不公平现象的研究:RaviKanbu(2005)分析了中国不同区域,特别是城乡之间卫生保健的不平等现象;BjornGustafsson,LiShi(2004)考察了中国农村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和贫困之间的关系;OfraAn-son,Shi~ngSun(2004)以河北省为例,具体考察了中国农村存在的健康不平等现象;
GuyCarrin,AvivaRon和YangHui(1999)等根据14个试点县的情况,分析了中国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对改善农村健康保障困境的影响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YuanliLiu,WilliamHsiao和KarenEggleston(1999)着重分析了中国卫生体制变化带来的城乡在健康保障领域严重的不平等;ChristopherJ.Smith(1998)分析了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和卫生服务体制,揭示了城乡健康越来越大的不平等缺口。‘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1994年分税制实施后以后,农业税被划为市县本级收入,用于县市一级的公共产品提供。农村乡镇基层组织的基本特征是政社合一,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政权职能,同时,也是一个经济组织,在这一体制下,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靠内部解决。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滞后于现代公共产品供给,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在“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下,城市地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产品比较充裕,提供的主体是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对于这些公共产品的管理,也有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而农村地区除少数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政府能够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外,大多数农村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虽然有些地方建设了道路、自来水等公共基础设施,但建设资金基本上由农民自主解决,国家只给予适当的补助,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入多而对农村投入少。
(二)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突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主要是由县、乡政府及村负责,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的责任少,基础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样是义务教育,国家财政拨款和教师工资城乡间存在较大差异,农村教育经费与适龄人口的匹配不相适应。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由于忽视农民的教育培训,加上经费短缺,师资力量薄弱,致使城乡教育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3年,城市居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这说明我国农村处于十分严重的“教育贫困”状态,相当多的农村人口不能获得改善其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教育培训。
(三)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薄弱。1991-2000年,全国新增医疗卫生经费中投入农村的只占14%,而这14%中又有89%是“人头费”,真正专项的农村医疗卫生经费只有1.3%。目前,农村有3000多万人口不能保证有及时的医疗服务,有近8%的婴幼儿没有享受免役接种,10%的村寨没有医疗卫生点,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也只有9.5%。广大农民基本上处于一种“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即意味着倾家荡产”的状况。
(四)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下,城市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而以农民为保障对象,涵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国家社会保障的边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农村总人口的9.6%,这意味着农村养老基本上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
三、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建议
(一)消除体制障碍,给农民以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我国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管理制度现已成为制约“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的主要障碍。因此,应尽快消除以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为主的各种体制障碍,实行以职业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人口,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与农村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
(二)积极引进私人投资,构建多层级的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根据公共财政学的有关理论,社会产品序列可以按照消费竞争性、收益排他性以及外部性的大小划分为四类: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以及私人产品。私人产品可以由市场机制自行提供,俱乐部产品的受益人是相对固定的,而且其外部收益溢出的范围通常限于少数利益相关的受益人,因而可以通过俱乐部的形式将相关受益人组织起来,形成利益上的共同体,并通过共同费用分摊,实现收益内在化。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由于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私人提供缺乏效率,因而必须由政府扶持。而政府扶持并不意味着完全由政府提供,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和私人混合提供。
(三)积极挤进农村税费改革,理顺公共分配关系现行制度。从当前来看,惟有进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通过提高现有农村地方税税率,把现行制度外财政中具有税收性质的部分转化为制度内征收,其余部分在清理的基础上作为税收的附加一并征收,然后再按其用途返还。这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的权威性确保公共资源的筹集,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乱开口子,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四)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将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是促进收入分配平等的最有效的因素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必须适时超前地进行人力资本的开发投资。要将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真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尽快改善农民的教育状况。
(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二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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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游著,《公共经济学概论》,武汉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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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宝珠,杜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对策[J]云南社会科学,2004,(4)
[5]崔开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分析及对策[D]山东大学,2007
疾病是许多边缘低保人员踏上致富道路的障碍,虽然2003年建立推广起来的新农合在帮助低保人员克服疾病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新农合也面临保障水平低、受益面窄、筹资层次过低和基金运行效率安全等问题,这无疑给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雪上加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当前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是在制度上的创新,它能较好地利用商业保险的优势解决社会保险所存在的问题。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
1.当前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保对象参与新农合是免交参保费的,其参保费是由财政部门专项安排。一旦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将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按规定共同解决医疗费用。对于低保对象来说,新农合的参与率都比较高,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新农合基本由政府一手操办,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首先体现在补偿比例上,一般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比例在30%左右,低保户自付比例大;其次是封顶线过低,一般是在2万元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与低收入的低保户和有限的政府投入形成了较大反差,以致使“保大病”的目标难以实现。二是合作基金运行效率低,管理能力薄弱。卫生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风险控制能力,技术无效率将增加制度运行成本,同时缺乏控制供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措施会导致基金使用无效率。
2.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
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的最典型例子是“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这两种模式主要采用的是基金管理模式,即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提供经办服务,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新农合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新农合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资金筹集等工作。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这种模式的成功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保证基金的运行安全,实现了新农合的“征、管、监”分离。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承办新农合的业务管理,这样既可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现有资源和技术,又能促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第二,降低了新农合的运行成本。在江阴市由政府办理新农合日常报销等事务的管理成本800万,相比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不到400万,费用开支缩减达到一半。[1]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经费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了至少600万元左右。[2]第三,提高了新农合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保险公司利用管理经验和精算技术及风险管控技术,规范审核、补偿支付流程,搭建了有效的信息处理平台,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3]
3.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的方案设想
在借鉴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设想,即政府制定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和资金筹集,保险公司经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征、监、管”分离的模式。具体方案如下:政府制定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承担低保户医保基金的赤字和透支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有关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设立低保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财政性经费支付参保费和管理费,民政部门还应该监督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农村低保户的权益,同时与卫生部门共同确定试点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成立专业服中心,负责报销、结算、审核等业务,并向政府收取管理费和参保费;在基金运作方式上,财政部门通过专项基金拨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资金管理和财务预算,并定期向民政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4.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具体如下:一是缺乏政策的明确支持和法律保障,国家对低保户的政策保证其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保险,这会造成政府养懒,以致使政策出台的随意性,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问题,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与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以致造成赔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最终使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三是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关系问题,保险公司在办理低保险的过程中,会考虑到怎样与地方政府协商好管理费与参保费,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地方政府的过多地干预。
5.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完善措施
5.1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
尽快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征、管、监”相分离的运作机制的核心--政府、民政部门及保险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同时对基金的运作和监管作出相应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保持有限参与的原则,积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政策上,对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写入税法中。
5.2建立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在有关方面加强与医院的合作,建立起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比如在药品价格的协商以及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地方医院来加强合作。
5.3完善保险机制,推动模式创新
在商业保险参与低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掌控保险费,对于定点医院难以监控,并且保险公司的支付业务很可能受到政府的干预。[4]]为此,应该进行制度创新,采取层级管理模式,即将低保险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保险层次和补充保险层次。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基本保险层次按基金管模式运作,补充保险层次的医保基金按商业化模式运作,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自负盈亏。[5]
参考文献:
[1]夏莉艳.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6;(01).
[2]关于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函保监厅函[2005].152号,2005.8.19.
[3]邹龙.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与思考[J].金融经济,2009,(10):117~118.
[4]李留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化保险运作模式探讨[J].投资于理财(理论版),2007,(05).
农村公共卫生涵盖农村医疗、防疫、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当前,农村公共卫生发展普遍滞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由此而出现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富裕程度的提高。因此,如何重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已成为当前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问题分析
农村的公共卫生体系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是历史形成的。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卫生投入一直集中在城市,社会医疗和救助制度建设的重点也在城市,城市人口享受着卫生服务的优先权。而在20世纪90年代末占全国总人口70%以上的农民,却只享受了政府对卫生事业总投入的20%。“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效益轻人才”的思想,使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缺乏可动员的资源。主要反映在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基层公共卫生设施落后以及农村基层公共卫生队伍素质低下等方面。另外,农村在面临着急性传染性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双重威胁的同时,还面临着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疾病的威胁,再加上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破损,农村流动人口的增加,更进一步加大了传染性疾病控制的难度。
齐齐哈尔作为农业大市、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尤其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更为突出。目前,全市县级综合医院30所、县级疾病控制中心13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146个,县、乡总床位数4779张,共有医疗技术人员7562人;村卫生所2529个,从业乡村医生4011人。这样一组数字从表面上并不能看出什么样的问题,但深入调查就能够发现,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受到了极大削弱,这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医疗卫生领域逐步走向市场化,乡镇卫生院所获财政补助相对减少,农村医疗人员也不再吃“皇粮”,村级卫生所无基础医疗设施,要么承包给了个人,要么名存实亡。另外,很重要的一点还是缺少专业卫生人才,医疗服务质量差。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里,中专毕业生占多数,无学历的卫生人员也不少,由于没有一个合理的人才机制,现在不少乡镇卫生院,存在后继乏人的现象。这就使得一些没有行医资格,不具备行医条件的人受利益驱动,无照无证行医,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也阻碍着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最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医疗费用的迅速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从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2.2倍;同期医疗费用由人均484.2元增长到了2970元,增长了6.2倍,齐齐哈尔市的增长比例也大体如此。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涨,给原本贫困的农民造成了更加沉重的经济负担。农民陷入了不敢生病、不能生病但又往往多病的困境。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障,以保证最基本的卫生健康。
二、新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发展定位
有关专家认为,下一步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着力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转变管理模式,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处理好预防与医疗的关系;二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效率。这方面,近年来不少地方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有三种模式我认为很值得研究和借鉴。
“宿迁模式”:实行医防分离,建立独立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其主要做法是:医疗机构,管办分开。乡镇卫生,医防分设,医卫分离;公共卫生,重点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即:改变乡镇医防合一体制,建立“一乡两院”(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医院)新格局;鼓励民资进入医疗领域,建立社会办医新机制;进行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卫生行业依法管理职能(重点是将卫生系统内原属于医政、防疫、妇幼保健等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综合执法);加大投入,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实施“521”工程,即建成市级五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血液采供中心)和市、县、乡、村配套网络,完善两大监督体系(医疗卫生和药品监督体系)和一个医疗保障体系(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洛川模式”:通过筹资和支付机制创新,实行基本卫生服务统筹,打捆提供农村公共卫生和“小病”治疗服务。基本卫生服务统筹简称小统筹,以区别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为主的大统筹,其目的一是探索帮助农民解决预防保健和小病医疗问题的有效办法,并与大统筹互补;二是试图通过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建立更加灵活的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对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进行重组。主要做法是:建立村、片、镇三级农民医疗合作社;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服务中心;以乡镇社区为统筹单位,组织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费建立统筹基金(每年每人10元)。
“赣榆模式”:又称“滚动筹资”的合作医疗新型收费模式。概念是:农民在报销医药费用时,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用报销所得的费用向所在镇合管办预先缴纳该户次年参合资金的制度。也就是“先受益,后续保”,通过实现大病大受益、小病小受益、无病也受益,增加农民的信任度。该模式的成功,被归功于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即镇村融为一体,卫生院院长成为村卫生室的实际法人,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药品统一管理。这样,把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这一对潜在对手变成合作伙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基层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通过逆向分析也能够看到,各模式的运作都有其前提条件,比方说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全面调整,政府从医疗领域全面退出转而投入公共卫生领域,普遍实施有较大难度;小统筹试点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等等。但就其发展定位上来讲是极具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
三、重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几点想法
综合各地的实践和经验,重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应重点考虑自身发展的实际。从齐齐哈尔的现实来看,采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同时让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预防职能,所需经费由政府筹资保障(也就是“宿迁模式”)较为合适,即: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提供,而包括大小病在内的医疗服务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来提供,但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办法要鼓励农民和医疗机构充分开展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活动。 转贴于
1.改革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资金的投入机制。农村公共卫生改革应该改变以往对服务提供方的不按绩效补贴的方式,改变财政养机构或人员的方法,制定公共政策补贴需求方的可操作性政策。一方面,建议改革农村公共卫生资金投入方式,对部分政府能够承担群众受益明显的纯公共品,实行免费服务,以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形式,对承担机构实行定向补助。“公共卫生服务券”是政府对符合一定资格的人群发放的卫生凭券,持凭券可到公立或私立的卫生机构预防保健就医,费用由政府支付;农村居民可以拿公共卫生服务券去消费,政府为公共卫生服务券筹资,并通过非营利性的机构来管理,将资金直接补到需方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引入非政府组织资本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建设资金缺乏问题。改变公立医疗机构单一公有制的产权结构,采用多种灵活方式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公共卫生建设领域。既可以以合资入股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也可以以设备租赁收入分成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这样既解决了公立卫生机构的发展资金问题,又可以解决公立卫生机构效率低下、成本虚高等弊端,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其相对于民办医疗机构在人员素质和医疗水平上的比较优势。
2.逐步确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实践充分表明,农村合作医疗为基层农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有效形式。现阶段,当务之急一个是要保持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的稳定性,保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因政策因素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流产;另一个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筹资、管理、报销、审计等环节的监督机制,要让农民对政策放心,对管理人员放心,对自己享受政策放心。同时,要借鉴“赣榆模式”,积极稳妥地探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有效经营形式和增值途径,通过探索入股、信托等方式,使资金增值,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快速发展。此外,目前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承担的医疗费用还比较低,今后应逐渐建立以县级或更大区域范围的“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保障形式并逐步将商业医疗保险引入农村,充分分散农民的健康风险,并大力促进卫生医疗的市场化改革,加强有序竞争,降低医疗价格,争取更加彻底的解决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
3.有针对性地加强卫生扶贫工作。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减少药品销售环节,畅通药品销售渠道,尽量避免药品过多的销售环节而导致药价过高的现象发生。对于医疗器械的购买也要加强监管,避免为捞取回扣而使其价格上涨。政府部门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和药品价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向医疗机构配送,并免收费,逐步形成药品供销的一条龙,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使农民吃上放心药。此外,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们必须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首先解决贫困农村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的问题,并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农村的医疗扶贫问题。
4.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职责。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政府各个部门的参与和整个社会的支持。现阶段,我们着眼于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事业投入的长效机制,应积极构筑“四大平台”。一是领导支持的平台。把卫生工作真正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卫生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盘子通盘考虑,确保经常性财政投入;把卫生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做到配套资金、建设标准、项目管理三到位。二是投入支持的平台。提高公共财政对公共卫生的支持力度,除确保对卫生事业给予合理的、逐年增长的资金投入外,还要在引进人才和培训人员、培养骨干上形成常态的、可持续性的人力投入机制。三是政策支持的平台。建立对公共卫生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执法相对人的法制教育,强化对有关卫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制约机制。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公共卫生依法治理。四是医疗救助的平台。通过政府投入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医院承担一部分的方式,把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民工、失业人员、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求助者等困难群体全部吸纳到平台之中,真正使公共卫生体系惠及广大农村群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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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红漫.农村卫生枢纽与农民的选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一、引言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的一种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从产品性质上看,除社会保险具有部分私人产品性质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均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性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社会保障应主要由政府财政供给,以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农村社会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上与城市社会保障应均衡发展,并最终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的均等化。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二元经济结构等影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均低于城市,呈现明显的城乡二元分离结构和特征,因此更需国家政策扶持和财政投人。目前,针对农村社会保障,国内许多学者进行了许多研究,但大部分是围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投人机制进行,鲜有学者就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所产生的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和供给。本文在借鉴凯恩斯的乘数效应理论、挤人效应理论、哈罗德一多马经济增长等理论的基础上,以江西为例,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综合效应和传导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综合效应
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指政府运用公共财政对农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和生活困难等情况下给予物质保障.以公共财政分担的方式分散和转移农民生存、发展风险。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主要具有以下几种效应:
(一)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和政府转移支付乘数,对经济增长产生乘数效应。
凯恩斯主义认为,政府支出的增加会引起国民收人成倍的增长,这就是政府支出的乘数效应。政府支出既包括财政投资、政府购买,同时还包括政府转移支付等。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属于政府转移支付,按照凯恩斯的乘数效应理论,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将对经济增长产生乘数效应,这种乘数效应主要通过影响全社会边际消费倾向来实现。假定不考虑税率的影响,政府转移支付乘数可表示为:
政府转移支付乘数=边际消费倾向/(1-边际消费倾向)
可见,在不考虑税率影响的前提下,政府转移支付乘数大小完全由边际消费倾向决定,当边际消费倾向提高时,政府转移支付乘数也随之提高。通常而言,影响边际消费倾向的因素除了收人水平之外,主要就是社会保障因素。当社会保障健全有效时,人们对未来的预期相对乐观,因而敢于消费,边际消费倾向提高;当社会保障不健全时,人们对未来的预期相对悲观,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强,不敢消费,边际消费倾向自然降低。因此,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人,建立和完善以财政为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扩大消费需求,带动国民经济增长。这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完全消除.我国出口受到较大影响的形势下,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尤为重要和关键。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全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全社会边际消费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决定的,因此,扩大全社会消费、提高全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的关键和重点在农村。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起步相对较晚,保障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消费和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的提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有所提高,两者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以江西为例,2002年以前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人均支出不到10元,全省农村社会保障基本只有农村社会救助、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因而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始终在较低的水平徘徊,最低的2001年甚至还不到0.1。2003年以来,江西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先后建立了以财政为主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有所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消费和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也相应提高。从表1可看出,由于2003年实施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和五保户供养,当年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迅速提高至0.8,较上年提高0.18,政府转移支付乘数也提高至5.07,农民人均消费额增加99元,均比以前有大幅提高,财政投人的当期效应十分明显。虽然近年来随着农民收人的增长,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有所波动,但基本稳定在0.7左右,农民人均消费额更是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可见,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经传导可转化为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驱动因素,即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可促进经济的增长。
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对提高整个农村居民边
际消费倾向均具有正效应,但这种效应因不同人群而有所差异,其中效应最大的人群笔者认为主要是农村低收人者和身患疾病的农民。据笔者在江西部分乡镇、村的调查,农村低收人者在没有获得社会保障前,边际消费倾向基本在0.3左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而在获得社会保障之后,尤其是获得低保收人后,其收人相对有一块稳定的来源,具备了最基本的消费能力,绝大部分低保对象将低保收人的70-80%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行消费,因而边际消费倾向大幅提高。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患病农民医疗费用上的支出,使他们将没有保障前须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部分转用于消费,从而大幅提高了这类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
(二)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产品的供给量和供给水平,产生供给效应。
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投资具有双重效应,即投资通过创造收入而产生对产出的需求效应,并通过投资增加资本存量、提高经济的产出能力而产生供给效应。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笔者认为也可视作一种“投资”,只不过这种投资不是投向经济领域,而是投向农村社会保障这种特殊的产品。按照哈罗德一多马理论,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也具有供给效应,只不过这种供给效应不是增加资本存量产生的供给效应,而是通过增加农村社会保障产品的供给量、提高供给水平而产生的直接供给效应,并同时影响和引导私人资金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而产生间接供给效应,也就是挤人和外溢效应。
1.直接供给效应。
如前所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如仅靠市场进行配置和供给将不可避免存在市场失灵、供给不足等缺陷,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人低下及观念的相对落后决定了农村社会保障产品的供给主体必须是政府公共财政。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直接供给效应就是通过财政投人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产品的供给数量和供给水平,满足农民对社会保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要。江西农村社会保障自2003年以来随着财政投入的增加,供给量增加、供给水平提高,初步满足了农民的需求,直接供给效应比较明显。以全省保障覆盖范围较广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例,随着财政投人的持续增加,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数、集中供养率、集中供养标准分别由2003年的16.3万、25% ,800元/人.年,增长到2008年的22.6万、81%,1800 元/人.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数、人均年补助水平分别由2006年的1221万人、35.6元,增长到2008年的2930万人、80元;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数和月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003年的99万人、12元,增长到2008年的150万人、55元。可见,不论是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些变化得益于财政投人的增加,体现了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直接供给效应。
2.间接供给效应。
农村社会保障中部分产品如社会保险产品还具
有私人产品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不应完全由财政提供,而应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提供。政府作为这类保障产品的提供者之一,对这类保障产品的财政投人不仅可产生直接供给效应,增加其供给量,满足农民的部分需求,而且还将产生间接供给效应。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间接供给效应就是利用部分社会保障产品具有私人性质的特点,通过财政的投人缓解这类产品市场拥挤、供给不足,进而引导、带动和挤入民间私人资金的进入,以此增加农村社会保障产品的供给量,提高供给水平。以覆盖面较广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例,2006年一2008年江西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投人分别为4.35,9.97,21.52亿元,而同期引导和挤人的农民个人参保资金分别达1.42,3.02,5.38亿元,挤人效应比较明显。其它保障项目如农村养老保险,财政同样产生了挤人效应。可见财政资金在自身投人的同时还挤人了部分个人资金,提高了总供给量,产生了间接供给效应。
(三)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促进农民增收。
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不仅可以提高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和政府支付乘数,增加农村社会保障产品的总供给;而且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收人,对农民具有一定的增收效应。
1.以国民收入在农村再分配的方式直接和间接增加农民收入。
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实质上是国民收人在农村的再分配,这对绝大部分农民收人的增加都具有正效应。对于低保对象来说,相当于有一块稳定的收人来源,并可将这部分收人用于生产和经营,实现间接增收。对于身患疾病的农民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医疗救助可大幅减少其对医疗的支出,相当于间接增加了收人。2008年,财政对江西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大约39亿,相当于每位农民从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上平均获得近130元左右的收人,占农民收人的2.8%。今后随着财政投人的增加,农民从中获得的转移性收人将更多。
2.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而增加农民收入。
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可解决农民生活、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务工性收人。据统计,江西近年来累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64.0万人,其中仅2008年就转移160万人。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的调查表明,2006年江西农民外出务工性(包括外出务工和在本乡内企业务工)收人占农民人均纯收人的37.9%,务工性收入增长对当年农民收人增长的贡献率达50.7%,可见,劳动力转移外出务工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村社会保障的逐步完善是分不开的。此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减少了农村居民常住人口,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土地等资源的实际占有量,提高农村居民从农林牧渔业等产业获得的人均收入。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还将增加城镇人口,而城镇人口的增加必然扩大对农村农产品的需求,缓解农产品销售难、价格低等现实问题,增加农民农业收人。
3.促进农民增加文化教育用品和生产等投资而提高收入。
当前,农民的保障主要还是以传统的土地、家庭保障为主,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且成本过高,农民对此还有很大的后顾之忧,不敢消费,不敢对以前不科学、不合理的支出结构进行大胆调整,而进行诸如文化教育、生产经营等最能影响农民增收项目的投资。以财政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的建立则可有效消除这种后顾之忧,促使农民对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如减少养老性储蓄和医疗支出等,增加用于文化、教育等用品的投资,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收能力。2003年江西农民用于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上的支出为223元,而2004-2006年分别增长到237元、276元、288元。此外,以财政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险还可改变当前农民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观念,减少家庭抚育的时间耗费和资金支出,促使农民将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用于文化教育和生产经营,实现增收。
三、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具有三种效应:一是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和政府转移支付、促进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二是引导,其它资金进入农村社会保障领域,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总供给量和供给水平的供给效应;三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促进农民收人增长的增收效应。这三种效应及传导机制如图1所示。
基于上述分析,为提高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效应,建立和完善以财政为主导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格局,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在GDP和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
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欠帐较多,大大落后于城市,因此在确保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在占据GDP和财政总支出一定比例的前提下,应逐步向农村倾斜,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应高于城市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城乡社会保障人均支出和保障水平应逐步实现均等化。通过财政投人,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和范围,重点是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对生活、医疗等的后顾之忧。鼓励农民消费,提高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和政府转移支付乘数,以此扩大内需,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农民的增收。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帮助农民逐步抛弃传统的养儿防老、土地养老等不合时宜的观念,为个人、集体等社会资金挤入农村社会保障提供良好的氛围和环境,鼓励农民个人进行参保。
近年来,我国的投资增长过快,使得国内产能过剩,无效供给增加,资源环境压力增大,从而导致经济波动增强。在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经济的发展只能靠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增加消费以拉动内需便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务实之举,因此,启动消费,扩大内需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尽管中央银行多次降低利率,但国内居民消费需求依然增长缓慢,居民的储蓄却节节攀升,究其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特别是农村还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在消费时还存在着后顾之忧。中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的比重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吉林省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启动农民的消费对吉林省经济的全局发展起着十分关键性的作用。
一、吉林省农村杜会保障现状
1.农村养老保险。吉林省从1993年在部分县市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贯彻执行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在最初的几年里,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存在投保人数增长缓慢等问题,总体上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初随着进城农民工的增多,吉林省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出发,明确用人单位要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参保并履行缴费义务后,可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至2009年底全省各地己全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但是到目前为止保险人数增长乏力,后期还有大量工作需要落实。
2农村医疗保障。吉林省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7年在全省全面展开,使全省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所缓解。2009年,吉林省的新农合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农合管理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有的县(市、区)提高到了5万元。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农民收入增长有限,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及农民个人筹资水平都有一定困难。
3.农村社会救助。目前,我省农村社会救助包括传统的救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济。救助对象为农村的五保户、困难户和其他生活困难群体。截至2008年9月底,我省共有农村贫困人口100万左右,农村低保年标准为767元,不足农民人均收入的五分之一,救助标准低,低保对象生活仍很困难。
二、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农民参保意识淡薄。由于传统的家庭养老的习惯,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意识不足。
2.原有农村养老保险属完全储蓄型模式,缺乏必要的保障和激励机制。随着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资金积累越来越多,以县为单位的分散管理形式不仅会增加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缺乏保值增值有效途径,特别是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必然使养老保险基金“缩水”,未来保障能力大打折扣。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受人们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在通货膨胀率较高而增值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降低,退保现象增加。
3.农民实际收入水平不高,用于养老保障能力有限。近年来,我省粮食产量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纯收入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增长幅度较小。农民的现金收入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和购置生产资料后所剩无几。
4.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低,对农民养老保险没有负担能力。我省自2004年免征农业税以来,村级的收入只有财政的转移支付,村办企业寥寥无几。全省大多数村集体,除去用于社会优抚、社会救助和维持自身运转外,几乎没有能力为养老保险提供资金补充,集体经济组织很难担当起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应扮演的角色。
三、吉林省农村消费支出现状
1.消费能力与消费结构层次低。在吉林省居民消费结构中 ,恩格尔系数较高。如2009年吉林省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0. 0%,这说明在食物消费方面吉林省农村居民消费比重较大。由于农民收入有限,农村发展落后,没有相应的消费场所与服务,使得农民用于教育,服务,娱乐等方面消费比例很低。
2.消费心理谨慎。吉林省农村居民的收入状况偏低,为了躲避风险,大多数农村居民都是把收入攒起来,同时受传统消费观念和习惯的影响,以及对未来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农民的消费心理普遍较为谨慎。在农村,许多农民保持“量入为出”的勤俭节约型消费传统。
四、吉林省农村消费支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农民收入水平的约束。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吉林省所在的东北地区在解放后曾一度成为全国最富有的地区。但改革开放后东部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东北逐渐失去领军地位,现在甚至已成为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收入的不足严重制约着生活消费水平。
2.传统消费心理与消费习惯的制约。中国农民自古就有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先储蓄后消费的习惯,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这些严重制约着农村居民消费水平。
3.农村基础设施和薄弱,限制农村消费。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消费条件不健全。农民购物难、饮水难、行路难、上网难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消费。
4.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限制农村消费。目前我省农村社会的保障制度还相当薄弱。统计数字表明,我省农村社会保障率仅有3%,养老、医疗、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时刻困扰着农民,影响农民的消费能力。
五、相关建议措施
1.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1)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本着鼓励参保、多缴多得的原则,对参保人给予适当缴费补助。可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由国家和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基础养老金要适当调整,个人账户可转移、可继承、可衔接。
(2)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重点是各级政府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科学调整补偿方案,提高报销起付段和报销补偿比例,扩大门诊大额慢性病补偿病种和补偿比例。抓紧门诊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度。搞好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看病难问题。
(3)完善农村救助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地方政府职责,足额落实资金,合理掌握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解决好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问题,提高他们的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要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贩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大农村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4)增加投入,保障支撑能力。与城镇相比,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为此,各级政府要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从而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尽快提高农村富裕程度和农民生活水平。当前应重点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投入。
(5)强化宣传,提升对农村社会保障认识。社会保障意识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和组织也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改变农民的陈旧观念,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全面提高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意识。
(6)从长期来看社会保障的支出来源于经济的发展成果,经济的发展在于人力资本的投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从根本上来讲应该加强教育的投入,据统计2008年,吉林省在农村教育上的各种投入有35亿元之多,在未来的几年内应继续加大投入力度。
2.促进农民消费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1)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各级财政设立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和推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开展政策性信用担保试点。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参股等形式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大幅增加农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