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律实习个人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5:0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学生法律实习个人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学生法律实习个人总结

篇(1)

二、实践型毕业考核的模式创新: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考核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所的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实践性,一方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色的视野去阅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脱离实际的倾向,真正起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合,突破往常“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一)案例选择。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通过这种知识领域的跨越,即考核学生对法学思维、知识掌握应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学生将各类知识整合运用的综合素质能力。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案例选择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二)文书设计。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独立学院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老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老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曾指出的那样:“现在有些司法文书,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书,水平不高。有的文理不同,甚至有错别字;对事实的叙述逻辑性不强,层次不明;对使用法律的理由表达不充分,有的不准,有的甚至出现严重差错。”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严谨意赅、逻辑严谨。

(三)模拟审判.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是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料”。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点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的选择时,要求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四)案例分析。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地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是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三、实践型毕业考核的质量保障

毕业论文模式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模式自身是一方面,高校还应切合自身的实际由教学理念至具体课程教学形成配套保障设施,构建出一套有理论基础,有实践支撑,具有渐进性、阶段性训练特点的毕业论文教学模式。

(一)出台实施细则,模式理论与操作规范化。随着实践的进一步成熟,高校应该根据本校法学专业的实际出台配套实践性毕业考核模式的基本要求、质量评价标准,然后进一步论证。操作上,高校也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出台具体的规范措施。如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自己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成立由学院资深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的指导小组,保证指导人员的高素质,确保毕业考核的质量;为了确保案件诉讼的疑难度,规定刑事案件应附带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应有反诉,行政诉讼应带国家赔偿;为了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规定模拟审判进行一定学时的演练;一些师资不够的高校新生力量(如独立学院)则可以适当简化答辩程序,每个指导老师在自己指导的成员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模拟考核等等。

篇(2)

一 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

实践教学这一环节的完善首先要设置合理科学的实训教学流程,包括单项实训教学、门类实训教学和综合实训教学。单项实训教学是按照某门法律课程的内容结构,在教学中将一门课程的不同内容设置成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以案例教学法、辩论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教学方式,注重课堂交流,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门类实训教学是在完成某部分理论教学后,将多个单项实训教学内容编排在一起进行实训训练。如在完成企业法律制度理论部分的学习后,可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设立程序编排在一起进行小组实训,对比掌握这部分的内容。综合实训教学在某门课程所有内容结束后进行,主要包括两大模块:(1)在校内进行综合法律知识与技能训练,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列出教学内容的关键词,指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可以某一法律课程中的某个主要内容为主,涉及法律课程其他内容的训练。例如,商法课程的教学中,以公司设立启动实训教学,关涉商法中的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等内容。再如,以企业法人破产制度启动破产程序实训教学,关涉经济法中的劳动法律制度、担保债权制度、破产财产破产程序等内容。(2)校外实训基地的实际技能教学,由校外实习基地的具体工作人员作为督导,带领学生直接接触实际的案件环境、真实案例,运用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分析、了解真实案件,甚至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由此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二 发挥模拟法庭教学的作用

模拟法庭就是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分别以当事人等不同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的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综合性、实践性非常强的教学活动,在经济法或者商法课程的教学中,如何解决经济纠纷、消费纠纷或者商事纠纷,就涉及法律程序的问题,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一般来说,模拟法庭一般历经案例选取、角色选择、材料准备、总结点评五个环节。在案例选取阶段,课程教师需注意学生选取案例的真实性、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过时,能否反映社会热点并属于具有重大影响的真实案例,能否与经管类专业相结合,能否反映和解决经管类专业出现的实际问题。总体而言,授课教师必须把握学生所选取的案例具有一定的专业深度和难度,以某一法律知识为主的情况下,可综合运用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可辩性,能给案件当事人留下思考辩论的余地;在角色选择阶段,授课教师除了控制组员人数外,角色的分配选择可以尽量放手让学生自己自由组合,这也是锻炼学生协调能力、组织能力、自我评估能力的绝好机会,由学生组合好后按角色的身份各自做好辩论等各方面准备;在材料准备阶段,是需要授课教师把关的一个关键环节,因为跟案件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书如起诉书、公诉书、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词等均需要在开庭前由授课教师审核。当然,授课教师不需要一一过问程序性的环节,如法律文书的送达之类的程序;在开庭环节,授课教师注意的是学生的礼仪、法律知识的运用、语言的运用、机智和风度等,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必须从提供的案件材料入手,从与对手的辩论中,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论或意见;在点评阶段,授课教师除了全程总结点评外,更需注意的是注重学生的看法,要求学生对模拟法庭活动做总结提意见,交流看法,以进一步巩固实训效果。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解决经济纠纷或商事纠纷的能力,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使学生从教材走向生活,从理论走向实践,提高和锻炼学生法律实务能力。

当然,模拟法庭教学在知识要求、实际效果、学生参与等方面也有其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注意克服。模拟法庭教学要求学生具有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知识,但高职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缺乏完整的法律知识,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要勉强在短时间及角色有限的情况下处理一件复杂的真实案例,也是背诵事先准备好的材料而非临场发挥,要真正贯彻模拟法庭的教学还比较困难,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达不到教学目标。

三 创新专业实习形式

对法律课程内容而言,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基本内容。程序法的教学比较容易融入实践的手段,实践教学模式多样化。而实体法的实践教学过程则很难进行,因为实体法的理论性、原理性内容比较多,也很难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融入实践教学内容。而这些实体法所涉及的内容又是构成某个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不可或缺。因此,在这些纯理论的实体法教学中融入情景案例,或者创新专业实习形式,实施顶岗实训进行实践锻炼,有助于丰富这些课程的教学方法,促进实践教学的不断创新。目前,顶岗实习实训已被广泛运用于中国高职经管类专业教学中,对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起着重要作用。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学习的知识,了解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商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在了解企业法务部门、商务部门的处理问题过程中还可以做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对企业各部门的运作方式有更深的理解。常设性的课程实训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公益社团活动,如青年志愿者协会、红爱队等,让学生有机会体验及观察社会实际生活,并接触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懂得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社会问题。

篇(3)

护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中的重要阶段,是理论联系实际、掌握护理技能、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重要环节。随着护理模式的转变,优质护理在临床的广泛推出,需要培养一批优秀的护士生来担当重任。如何做好护理带教,是每一位带教老师面临的重要问题。

1 建全护理带教管理组织

我院成立了护理带教管理体系: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科室带教组长-科室带教老师。由护理部制定整个教学计划,每月开展实习生业务学习。由各科室护士长、科室带教组长、科室带教老师负责临床带教工作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落实入、出科考核。

2 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实习效率

2.1 护士礼仪规范 ①语言:热情、友好、轻松、自然。患者初到有迎声;进行治疗时有称呼声;操作失误的时候要有歉声;与患者合作要有感谢声;遇到患者要有询问声;接到电话要有主动的问候声;患者出院有送声。②仪表:要求做到自然美观、端庄大方,不化妆或淡妆,自然、得体、协调,配戴实习生胸牌,着装整洁,燕帽端正,前发不过眉,后发不过肩,穿软底平跟鞋,穿凉鞋要穿肉色袜子,不佩戴手饰,不留长指甲,染指甲。

2.2 树立正确职业道德准则 护士必须有一颗同情心和一双愿意工作的手! 随着社会对护士人员的需求数量增加,护士的职业道德越来越重要,必须在实习开始就让护生学习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了解护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同情、敏锐、冷静、严肃、开朗、无私、勤快、求实,以及护士的四项基本职责: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

2.3 护理规章制度 组织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护理工作安全,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营造一个拥有高度责任心、热爱护理专业、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时刻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周到热情的思想氛围。实习生必须遵守,并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实习和工作、思想上打下坚实基础,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4 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立法日趋完善,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患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为使护生对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有足够的重视,在临床教学中进行法律意识、医疗安全教育必不可少。作为未来护理事业接班人的护生,其所具有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不容乐观[1]。护士生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教师要引导学生要做到学法、用法、守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这是护士生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确保医疗护理安全的基础。学生及早树立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尽责慎独,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三查七对一注意",正确执行医嘱以及正确及时书写护理文书等,在护理实践中有意识地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组织实习生学习护士条例,强化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任何护理操作都要在带教老师监督指导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差错事故发生,带给患者安全,留给自己平安。

3 抓住实习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状态

护士长作为临床教学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必须重视临床教学工作,指导带教老师及全体护理人员共同实施带教计划,指定专人(即科室带教组长)协助护士长负责实习生在本科实习计划的落实,对新入科的实习生详细介绍本科特点及病区管理制度,也要掌握实习生的心理特点,对他们进行良好的指引。实习生从学校来到临床,一般具有两种心理状态:①基础理论知识不扎实,缺乏把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能力。不敢大胆操作,害怕出错。求知心切、跃跃欲试。在这种时候带教老师就应该对他们进行心理教育,消除紧张心理,端正学习态度,使其尽快进入角色。首先要真诚欢迎他们,并与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拉近距离。②详细讲解专科护理特点,根据实纲要求指出重点,克服实习中的盲目性,帮助实习生认清实习工作学习中的重点。 端正实习心态, 由于社会的一些人对护理工作不了解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护理工作很简单,什么人都能干。对于这些偏见,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难免有情绪波动,因而不能树立正确的护理观念,甚至对护理工作产生卑微感和恐惧感。因此,带教老师应首先消除实习护士生的紧张与恐惧心理,让其了解科室的环境、规章制度以及专科疾病收治特点等。帮助她们懂得护理的真正含义。

4 提高临床带教质量,临床带教老师是关键

带教老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因此,提高带教老师的素质成为我们的首要任务。

4.1 带教老师既是护理实践者,又是教育者,担负着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双重任务。所以对带教老师要严格要求,培养其严谨的科学作风,严格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影响护生,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4.2 带教老师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要注重知识的不断更新,必须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进行培训,以丰富其专业知识,提高教育理论知识、带教能力,培养"三能"老师(能讲:培养表达能力,能将标准化操作程序科学地表达出来;能做:有扎实的专业技术水平,细心、耐心地指导护生操作;能写:注重病历及论文书写,培养护生法律意识及思维能力),为护生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为护生创造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卡尔·罗杰斯的"以学生为中心"的非指导性教学方法,运用于临床教学,强调转变教师角色,创设良好的教学人际关系[2]。

5因人施教,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护士生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不同,施教的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对于性格外向、工作麻利、胆大却不够心细的实习护士生,带教老师应放手不放眼,特别注意其工作质量问题,培养工作的细心与细致;对于性格内向、胆子小的实习护士生应多给予鼓励,多操作、多练习、多与患者沟通,培养其操作与沟通能力。赏识带教是一种轻松快乐的带教方式, 它可以激发护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使其产生对护理专业的认同感和热爱, 为将来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可以有利于密切师生关系[3]。在临床教学中,带教老师应该提高教学的意识,不能把实习生当做廉价的劳动力使用,必须明确实习生的实习任务是学习,所以无论在院内,还是在科内的任何文体活动或培训都要求实习生参加学习,加强师生间的交流,让实习生感觉自己也是医院的一份子,带教老师既是自己的老师,也是自己的家长,更是自己的朋友,拉近彼此的关系,互尊互爱,提高实习生的对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

6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理论是进行实践操作的基础,只有雄厚的理论基础,没有实践经验,等于空想;只有实践经验,没有充实的理论,等于空做。只有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用实践经验来验证充实的理论,才会将理论学活,更好地应用于实践。因此,带教者应经常给实习护士讲解基础护理知识及专科理论,不仅让其明白怎样做,还应该让其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并使其牢记在心,以便于临床应用,从而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7 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让护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分管患者1~2名,从患者入院到出院进行评估、诊断、计划、实施,运用沟通的技巧,熟悉患者的需求,从而进入护士角色,不断加深对整体护理的认识,使护生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学习。带教老师除传授常规护理操作和培养她们做到稳、准、快外,还应进行专科的护理和急救技术的培养,以提高护生抢救患者的能力。带教老师每天应检查护理计划落实及护理病历书写情况,对不正确的地方给予指导并纠正,帮助实习护生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水平、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 实行协议管理,加强约束力

由于临床实习不同于学校的学习,不能很好的约束没有自律性的实习生,而实习单位也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与手段,造成一部分自制力较差的实习生在脱离了学校的严格管理后,经常借故请假、工作拖拖拉拉,不重视实习机会,浪费实习时间,这些行为无疑严重影响了临床实习的效果及质量。因此,我院护理部特制定并施行了实习生守则,这样实习生的自律意识明显有了增强,临床实习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9 重视信息反馈,总结经验,提高带教质量

通过与部分实习生个别交谈,了解实习生的想法、对带教老师的评价,带教老师对每位实习生进行专科及基础护理操作考试、专科理论考核,做出的实习鉴定,护士长把考核分数详细记录在护士长手册中,每月上交到护理部查阅登记。这样,护理部就能对整个实习阶段有一个动态的了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出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带教质量。实习结束后,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同时实习生对带教老师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带教老师",从而调动临床护理带教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临床护理带教工作的顺利展开和促进临床护理教学水平的提高。

10 做好考核工作

实习护士实习结束后,要做好考核工作,以评价其实际工作能力,其中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两部分。因为考核工作是对带教工作的总结,也是对实习护士的测验,有利于存利去弊,更好地促进带教工作的进展。-总之,在临床带教中,让护生理论联系实际,尽快适应角色,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宗旨,调动她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她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她们能够顺利走向临床第一线,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护理人员。

参考文献:

篇(4)

1 医学院校医患沟通能力培养现状

我国传统的医学教育重视医学生专业知识的灌输,学生成绩考核主要是理论考试。近年来,医学院校逐步加强了学生临床技能的培养,但主要在于临床诊疗操作和临床思维能力方面。对于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卫生法知识、职业规范等人文学科的培养明显不足。当医学生进入临床阶段以后,由于角色转换,常出现面对患者后自信心缺失、过分紧张焦虑。极少数医学生由于缺乏卫生法常识,对于医疗管理制度不熟悉,违反执业规范或医德规范,引发医疗纠纷。

近年来,国内少数地方医患纠纷不断,医疗纠纷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人们对医疗行业的社会评价普遍下降,医务人员的职业成就感缺失,医患双方的信任度降低。避免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有人总结分析了目前主要的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产生医患纠纷的直接原因是医疗行为违法、医疗活动未达到预期结果、医疗意外,间接原因是少数医务人员的个人修养、职业道德素质、语言技巧不足[1]。近年来,卫生管理部门和医师行业协会出台了多项措施规范医疗行为,加强执业培训,强化监管,以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人性化,促进医患互信。总体来说,这些努力在行业作风建设、执业道德规范建设等方面有了积极的作用,医疗纠纷正在减少,医患之间的互信增强。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也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医学生教育阶段开始,积极推广依法执业、加强临床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培养已经势在必行[2]。

2 医患沟通能力培养要注重医师的人文素养

“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对医学生人文素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生展现给患者及其家属的不仅包括医学知识,还包括了医生的人文素养。患者从医务人员的言行举止中感受到他们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个人修养。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人文社会类课程较少,学校、教师与学生对人文教育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精神修养层面的教育引导不足。大多数情况下,医生只能在实践中依靠学习和工作阅历不断修正。高等医学院校设置人文教育类课程,目前已经有学者开始探索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体系,涉及知识全面,体系完整,在医学本科教育层面的实践操作性不足[3]。但包括一些短期培训,可能有助于提高医学生的人文素养。

3 医患沟通要提高语言交流技巧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能治病,一是药物,二是语言。”这是医学家希波克拉底的一句名言,这表明,在治病方面,医患之间的语言交流和药物治疗同等重要。选择一个正式的场合,如医生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等,在基本的礼貌性问候以后尽早开始医患沟通,最好能够提前拟定一份文书,暗示家属此次医患沟通的严肃性。沟通的目的是要明确地、清楚地用患者理解的语言向患者说明诊断、疾病严重程度及目前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的好处和医疗风险。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层次,选择其能够理解的形式做好病情告知、预后交待。例如打比方、举例子的方法等。使用专业性太强的医学术语,即使勉强在沟通单上签字,他们其实没有真正理解沟通意图,这种医患沟通是失败的。

在临床医学生进入临床实习阶段以前,可以针对临床医学生进行短期培训,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或医疗管理人员,通过以往医患沟通成功或者失败的例子,将经验和教训在课堂上展示给学生,用于指导实践。

4 医患沟通需要熟练掌握卫生法知识

篇(5)

调查对象为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学生共139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94人。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程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以不记名方式填写问卷,授课之前进行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授课之后进行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统计。发出调查表139份,回收139份。

2.结果

调查表明,有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兴趣不大的学生占20%;91.6%的学生认为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认为没必要或可有可无占8.4%;有93.7%的学生知道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而6.3%的学生不知道或不了解。

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感兴趣的学生分别占40.0%、31.6%和21.1%,有7.3%的学生对法医毒理学和法医精神病学最感兴趣;有65.3%的学生认为法医学课程讲授深度适中,25.3%认为讲授较深,9.4%认为讲授较浅;有89.5%的学生认为教学目标明确,10.5%的学生认为不明确;有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5.3%的学生认为不清晰;有81.1%的学生认为应增加案例讨论学时,18.9%的学生认为不需要增加;有92.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法医实验课;有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40.0%的学生认为较贴近,认为不贴近的占1.1%;有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和尸检图片感到紧张,49.5%的学生不会紧张。

3.讨论

3.1  对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分析   课程授课之前,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调查结果显示,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2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兴趣不大,91.6%的学生认为医学法学专业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如何在授课过程中提高学生对法医学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才是目前问题的关键。学习法医课前,93.7%的学生对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有所了解。

3.2  对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分析   本调查显示,92.7%的学生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的相关知识最感兴趣,而这些正是法医学的重点内容,89.5%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目标明确,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说明我们的法医学教学内容安排和讲授基本符合学生的需求。25.3%的学生反映课程讲授有深度,这可能与我校卫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关系。在法医学课程开设之前,学生仅粗略和简单地学习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几门课程,而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知识点面广且繁杂,对于医学基础知识薄弱的卫生法学学生来讲,学习有一定难度。笔者在法医学教学中,用多媒体展示大量典型案例的现场图片、尸体解剖照片及录像材料来辅助讲解,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内容得到直观的理解。调查中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图片及尸检照片等资料会紧张,可能与调查人群中女生所占比例较大有关。

3.3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思路

3.3.1  注重法医学课程的实用性   要实现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法医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解决3个问题:①对谁讲(授课对象);②讲什么(授课内容);③怎么讲(授课形式)。教学目标明确、重点清晰并不代表目前的教学对卫生法学专业是适用的。调查显示,仅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虽然课程教学目标和重点明确,但教学内容与法律实际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应结合法学专业司法实践经验,提炼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内容作为教学重点。法医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紧密联系卫生法学专业的特点,对与法律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医病理学、活体检查、医疗纠纷等内容应作为重点讲述。除介绍一些法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外,应重点培养法学学生在法律实际工作中如何提出鉴定要求,如何审查鉴定结论以及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疑的能力。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对法学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

3.3.2   改革教学方法   本调查81.1%的学生认为需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数。调查中针对我校2007级-2010级四个年级法医学教学内容相同,采用案例教学和非案例教学相对照,期末考试内容大致相同。卷面分析显示,进行案例教学法讲授的年级,学生的得分明显提高,分析显示案例教学法能使绝大部分学生不需死记硬背便可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但是也有18.9%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在教学过程中笔者也发现少部分学生是不适合进行案例教学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加以注意和改进。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应分以下几步:①教师要在课前做大量的工作,精心挑选案例,充分分析,保证案例的多样性、全面性和复杂性。案例某些环节的信息要隐藏,让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去提炼,有的内容则要多提供信息,让学生去伪存真;②课堂讨论,每组选派代表公布各组讨论结果。可以选用点名提问、个人自由发言、分组讨论、集体辩论等形式。教师对于学生的发言不要简单地评价对或错,应鼓励学生积极的独立思考。在课堂讨论中,要求学生从鉴定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案例,独立思考并作出鉴定结论。而有些案件应直接给出多个鉴定意见,要求学生以法官的角色去质证分析每一个鉴定意见,做出选择;③教师进行课堂总结,与学生进行交流,点评每一组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存在的思维、方法问题,最后进行案情分析和提供鉴定意见供学生参考。

此外,应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改革,尝试以案例为中心、以模拟法庭为载体的授课模式或者基于网络环境下的PBL教学法,这两种授课方式在某些高校法医学教学中已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明显,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崭新教学方法。

针对当前卫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王海容提出拥有法医学鉴定机构并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高校,应尝试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职业化素养的形成,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科学研究。

3.3.3  搞好实习基地建设,增开法医学实验课   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具备高深的法医学造诣是不符合实际的,但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医学知识则是可能的。目前国内各院校法学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中,大多数法医学课程仅安排理论课,而无相应的实践环节。再好的教学方法,如果仅局限在观看图象资料,讲解几个典型案例,使用简单的口述和放映幻灯片的方法,对培养学生法医学水平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从统计调查可以看出,92.6%的学生认为必须同时开设法医学实验课。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真正要胜任未来工作的需要,就不能满足于理解一些常见的、浅表的法医学问题。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建议与当地公检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增设实习基地,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医检案,让学生熟悉法医学的鉴定过程、观摩法官审案的全过程,培养学生正确解读、分析鉴定结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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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学学科实践性和技术性的特质,我国许多法学院校都为法学本科生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但是,如何提升作为课程的模拟法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真正满足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目标,适应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仍然是法学教学改革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模拟法庭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源于英美法律教育传统的模拟法庭课程,是以案例为载体,以法庭为平台,学生作为主体全程参与其中,严格依照诉讼程序模拟演示庭审活动的教学形式。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案例的选择和分析、法律文书的制作、开庭审理、宣判等各环节都由学生完成,从而使学生得到多方面的实践和锻炼。毋庸置疑,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法律现象、解决法律纠纷,培养实践能力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为学生提供了系统的、全过程的综合训练。就国外法学院而言,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使得该课程往往是介乎于案例研讨和法律诊所之间的课程,往往更注重于法律诊所的相关训练,教学方法也有明显的差异性。由于我国法科学生培养目标的特点和教学资源的限制,我们更多地侧重于开设模拟法庭课程。近些年来,我国大多数的法学院校都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和法律技能,但由于受模拟法庭课程全新的目标要求、教学师资与教学条件、功能价值认识尚浅等因素的限制,加之模拟法庭课程本身在设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对该课程教学模式与方法缺乏系统的研究、设计与应用,阻碍了该课程效果的发挥。

经研究观察,目前国内法学院校模拟法庭课程开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课程设计的随意性。课程设计应该在教学目标下建立起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把握教学活动整体及各要素之间内部的关系和功能,使教学活动有序和具有操作性。不少学校将此课程仅仅作为实践活动,搞一个或几个模拟庭审活动而已,至于其中具体的教学要求、运行模式、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都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缺少作为课程的严谨与规范性。二是教学模式陈旧,且完整性与稳定性不足。模拟法庭课程都以案件为载体,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围绕庭审进行。由于有法定程序的要求,很多院校一门课程下来每个学生按诉讼程序就进行一个模拟庭的演练,而这期间交互与讨论、重要的案例分析、法律文本解读、抗辩环节、法律文书写作等训练也就一带而过,甚至被忽略掉了,导致课程训练不完整且重点不突出,效果甚微。三是缺少有机联系的多元化的教学方法。长期以来,缺乏对该课程整体上综合地探讨教学过程中各因素之间的互相作用和其多样化的表现形态;缺乏对该课程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缺乏对该课程动态的教学过程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为例,案例研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司法实习等课程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实践课程体系。模拟法庭课程作为庭审的模拟,其表现的内容仅是庭审现场,但是庭审的准备工作却涉及整个诉讼过程,需要包括相关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多种知识体系。同时,还需要学生了解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庭氛围等诸多的实践知识。因而,此课程与案例研讨、法律诊所、司法实习等课程的有机联系与区分是非常必要的。而根据课程特点采用针对性的多样化的教学方法问题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四是缺少有实践经验的师资,教学方法研究不足。该课程对师资要求很高,不仅需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还需要掌握主要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以及运行中的掌控和技巧并有较好的教学设计和多样化的方法与手段。师资经验不足,自然缺少对课程教学环节与方法科学合理地设计与运用,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规程也容易失控,后续的学生成绩评价也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凡此种种,致使模拟法庭课程的整体目标难以实现。因此,模拟法庭课程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意义不言而喻。

二、模拟法庭课程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

1. 从专门到复合型的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本应是在教学思想或教学目标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各种类型的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或框架,表现教学过程的程序性的策略体系。模拟法庭课程性质需要演绎的、学生为主导的、手段科技化、复合型的教学模式。而多数的模拟法庭课程,在正式开庭前,教师指导学生分组准备案例和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课程的主要内容便是所有参与课程的学生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文案开庭,进行诉讼过程的专门庭审演练,当然也就有很多表演的成分,教学模式侧重于专门的庭审过程样式。诚然,专门的模拟法庭审判对于帮助初学者熟悉诉讼全部流程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表演式的模拟法庭,由于事先确定了“剧本”,学生不能深入分析案件实体法律关系,法庭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都是按照事先固定的模式进行,一切都是照本宣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自然会受到限制。事实上,案件庭审过程的复杂性、多样性根本不足以在一个模拟庭上得到较完备的体现,因此该课程效果自然大打折扣。模拟法庭课程改革后,这期间的教学设计流程应包括分组讨论、案件选定之审核、庭审与法律文书准备、开庭、庭后评议、法律文书与成果提交、学习评价等,因此自然需要前述的复合型的教学模式。

2. 从单一到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我国模拟法庭教学早期曾依附于诉讼法学教学之中,近年来才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课程。由此传统使得此课程一般将教学目标定位于帮助学生巩固诉讼法学知识、熟悉诉讼流程。如我院以前的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大纲在阐述教学目的与要求时指出:通过学生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进行演练,使学生熟悉开庭、法庭调查程序,以及法庭调查中各种举证和质证方法。随着模拟法庭作为独立课程的开设,模拟法庭应当成为一门培养法科学生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实践型课程。因此就应该有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多元教学目标,具体应当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培养学生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和程序运用能力、培养证据意识和证据运用能力、培养学生法律逻辑与庭审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培育学生法律职业伦理[1]。但是我们不可以以偏概全,或矫枉过正,把实践课程与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完全对立起来。即便在实践性法律教育相当发达的美国法学院中,它也没有取论性的教学和传统的案例教学法[2]。所以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方法仍然应该是多样化的。

与此相适应模拟法庭课程改革应该从单一的庭审演练,拓展为以下有机结合的多样化方法:一是讲授。这里的讲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照本宣科,而是课程之始讲授课程目标与框架、中国司法运行的情况、司法审判技巧等;课程期间解读法律文本、介绍法律解释、实证分析、法律适用等方法;课程演示结束整体评价分析。二是组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从课程之始选择案例的讨论,到庭审结束后的评议与分析,课程讨论贯穿整个课程。三是法律文书写作。指导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分析法律文书,评议学生文书习作。四是法庭见习。组织学生见习真实法庭审判过程,并且讨论分析与评价。同时选择播放相关最高院指导规范的庭审视频学习。五是庭审演练。学生分组、案件分类型,全员、全过程庭审演练,这也是模拟法庭课程最核心的部分。六是抗辩训练。抗辩是庭审的核心,也是难点。以往每组仅演练一个模拟庭,由于都是事先准备好文案,表演和走过场在所难免,致使模拟庭法庭辩论环节对抗性不足。而分组抗辩训练是在每组演练一个完整的模拟法庭外,组织学生抗辩赛。学生两两一组分别打两场抗辩,即正方和反方各一次,以此重点训练庭审核心环节。七是交互评价。教师评价之外,贯穿整个课程的,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庭审演练、抗辩赛等都需要学生之间、各组之间相互评价。

3. 从固定到多变的学生角色

受师资等教学资源之影响,当前我国模拟法庭课程教学在角色分配上还不尽理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指导教师在角色分配上采取放任态度,任由学生挑选诉讼角色;二是因教学班级规模太大,教师在分配诉讼角色时无法兼顾到所有的同学,由此形成的局面是学生扮演的角色相对固定,而且锻炼的机会比较少,也难做到全员参与。改革后的教学模式是以实战为出发点的设计,就我院一般法学本科班50人为基础,可以分为6个组,每个8―9人,每组做一个完整的模拟法庭外,还要分别打两场抗辩赛,正方和反方各一次。值得一提的是,抗辩赛案件全部源于实务部门,如最高检察院公诉人抗辩赛,且抗辩赛程序也严格依照其比赛程序,自然也就加大了抗辩赛的难度和力度。抗辩是庭审的重要环节,这样设计模拟法庭课程既有全面的过程演练,又有重点的训练,而且保证每个人参与角色,尽可能达成该课程目标。

4. 全方位的教师指导

模拟法庭课程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突破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因而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提供了可能。然而,学生参与模拟法庭课程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能否得到持续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能否提供有效的指导。模拟法庭课程改革后的教师指导方式和手段包括:主题讲授(从课程整体出发,就中国法庭的运作、法律方法和庭审技巧、法律文本解读、司法实务中焦点与难点问题做专题讲授)、视频资料展示(将最高法院的指导性、规范性的案件庭审视频和典型案件的资料播放,为庭审参考)、从案件选择到庭审、抗辩赛指导、组织讨论和评议等等。总之,模拟法庭课程教学中的全方位的指导方式意味着要求所有参与模拟法庭课程的学生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演练与抗辩赛,只要学生在模拟办理案件过程中和课程学习中存在问题,教师都应予以及时的指导。当然,此种全方位的指导方式对从事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的教师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5. 开放性的师资队伍

在我国,法学教育的传统观念是一种以传授知识为主的学科教育,局限在高等院校内部,尽管有不少人也多少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精心设计了实习、实践环节,但这一切仍然只是在原有体制内的技术性弥补办法。我院改革后的模拟法庭课程,除了要求校内主讲教师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外,还专门聘请司法实务部门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为模拟法庭开设相关法律实务讲座,指导学生的庭审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6. 多重性的成绩评价

课程评价历来都是课程教学中的难点,也是学生最重视的。由于模拟法庭课程教学模式的复合性,教学环节的复杂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学生角色的多变性,使得该课程评价颇有难度。以往的模拟法庭课程,学生们更多的只是当作一门普通课程来上,同样也缺乏自我检测和评价的意识。教师也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的庭前材料准备和庭审过程的表现进行总结和点评,而忽视学生对案件本身的难点、关键点的理解和把握,也不太关注具体实体法是如何运用到案件审理中的问题,评价标准也较单一并缺乏统一标准,最后多是让学生提交庭审资料和一份活动报告了事。改革后的模拟法庭课程考核体系比较复杂,有个人的成绩,有小组的成绩;有文本的,有语言表达的;有庭审的,有抗辩赛的;有教师评价的,有学生互相评价的。教师在前述各项基础上,依据事先设定的评分权重最终判定学生最终成绩。总之,课程成绩是该课程全过程的评价,是过程性的、多重的,尽可能接近科学和公证,力图反映学生课程学习的客观实际。当然,此评价体系的具体指标和权重还在不断修正,仍然在进一步探索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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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是高等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大学生能力体系中,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居于关键地位。法学教育既要注重传授法学理论知识,又不能忽视训练法律实务能力。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主要应当围绕法律实务工作的需要培养学生的能力,致力于培养法律实务人才。[1]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正符合了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层次要求,需要在整个培养方案中设置多个教学环节、运用多种教学方式,通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相互衔接、配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校法学专业在学校全面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的总体思路下对法学专业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

一、教学环节的安排

应用创新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大学四年中都应结合具体教学环节进行培养。总体来说,针对国家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政策,法学专业课的开设较之以往通常在第二学年才开始开设专业课的惯例有所不同,从新生入学开始的第一学期就开始开设专业课,截至第三学年结束即完成主干专业课的学习。并结合法学专业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安排了以下教学环节:1、理论课堂中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实践环节的设置;2、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设;3、认识实习、业务实习与毕业实习相结合的实习环节设置;4、开展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相结合的科研训练;5、专业方向强化班与本科生导师制引导下的符合法学专业特色的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

二、教学环节的开展

(一)第一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

1、第一课堂是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课堂。理论课程中传统的讲授式、灌输式教学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我们要求教师尤其是高年级课程教师结合课堂中的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实践环节向研究式、讨论式、友爱式授课方式转变,向师生学术地位平等方向过渡,提高学生的参与性。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乃至对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的创新能力。

2、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设主要围绕学生科研训练的开展设置诸如《科技文献检索》、《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等课程。提高学生查阅资料、搜集资料、分析资料的能力。

3、系统考虑认识实习、业务实习与毕业实习相结合的实习教学环节的开展,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识实习的主要内容是观摩,是学生对法律实务工作的感性认识,以集中实习方式进行,主要以听取法官、检察官、律师报告、观摩法庭等方式开展;业务实习则是为了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由学校统一将学生分别安排至各个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参与具体的法律实务工作,以分散实习方式进行;毕业实习是学生检验本科学习效果、搜集毕业论文资料的重要环节,采取学生结合就业方向自主联系实习的方式分散进行,学校对实习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以实施监控。[2]

4、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相结合的科研训练是培养方案内综合培养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此环节注重与学生第二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密切结合,并注意三者的递进关系。

(二)第二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

高等教育第二课堂作为大学生第一课堂时间外进行学习的又一课堂,对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尝试以专业方向强化班与本科生导师制作为载体加以开展,部分环节落实于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生活动之中。具体体现在学生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1、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

法学是一座瑰丽的殿堂,积累着丰腴的智慧,而这些智慧主要记载于浩如烟海的著作里。又由于法律现象涉及社会生活诸多领域,所以除法学著作以外,很多法律思想还蕴藏在其他部门学科的著作之中。假如对这些著作没有一个大体的了解,我们甚至不能具备法学的基础知识,更勿须说在法学方面有所创造了。所以,多读书实在是法学研究的首要功夫。[3]我们遴选了若干教师作为本科生导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组成若干阅读小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加入,形成自己今后的研究方向。阅读过程中,教师指定研究方向下若干(不宜过多)必读材料,学生在必读材料基础上进行自主扩充。阅读中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写好读书笔记和读书报告,要求学生对自己的思考和见解进行总结和概括,定期以讨论或学术沙龙的形式表达出来。

2、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

法学是一种实践性的应用学科,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语言表达能力的具备。具体来说,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由于第一课堂中能够用于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环节的时间不多,能够参与训练的学生人数及训练时间都有所限制。因此,我们选择在时间相对充裕的第二课堂组织演讲比赛、专业辩论赛、学术沙龙和模拟法庭活动,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

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结合并采取多种方式循序渐进。(1)第一课堂讲授、讨论、辩论中的争议问题、前沿问题由教师布置课下作业供学生继续讨论或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小论文;(2)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研,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问题意识;(3)指导学生对各种问题进行甄别,去除不是问题的问题和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对实质性的问题展开研究,培养学生完成论文选题的能力;(4)结合文献检索课程布置题目锻炼学生收集资料的能力;(5)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别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4、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法律实务能力是处理具体法律案件的能力,是法学专业应用能力的实质内容。该能力除在培养方案内安排的实习环节聘请司法实务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兼职导师对学生加以培养外,我们还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成立法律志愿者协会深入社区进行日常法律咨询和特殊纪念日的特定法律宣传与解读,并积极探讨组建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搭建大学生直接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平台。同时,随着司法考试的命题从对法条的单纯记忆加以考核逐步向解决具体案例的实务能力考核进行转变,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授课内容加以调整的同时,还结合第二课堂进行专门训练,进行司法考试备考的专门辅导。

三、取得的成绩

从学生的培养过程和结果来看,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开展体现了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学生应用创新能力明显得到提高。我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在第十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11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近两年内学生一次性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70余人,(据辽宁省司法厅统计,我校是辽宁省高校中法学专业本科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数最多、办证人数最多、通过比例最高的学校。)考取外校研究生30余人,毕业后直接进入检察院、法院工作的学生20余人。

四、今后的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

1、进一步科学地安排培养方案

业务实习作为学生直接参与司法实务工作的教学环节,在法学专业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施过程中学生反映时间安排较短,我们将结合我校提出的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学生顶岗实习的新模式逐步加大实习力度,将实习安排在第二学年末的后四周和第三学年初的前四周,中间的暑假期间有学生自由选择参与连续性实习,满足一部分学生想要在假期继续锻炼自己的需求。另外,法学专业本科生面临第四学年上学期期初的司法考试与期末的考研备考及就业压力,各教学环节的设置应充分予以考虑,为备考与择业减压。

2、能力培养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整体性

大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补充,应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与第一课堂教学环节设置相衔接。同时,第一、第二课堂内及教学环节也应讲求系统性,如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衔接,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建立切实有效的学生激励制度

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部分学生对应用创新能力培养的各个教学环节,尤其是第二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积极性并不是很高,抱着一种应付的心态参与其中,使得一些活动的开展对于他们而言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因此,我们正在探讨一系列的激励制度,如对在专业方向强化班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在学院的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学院的资料室和实验室使用、参加各类培训和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权,对于学生,按期刊的层次给予出版费用的报销。[4]

4、教师的能力提升与角色把握

教师在学生应用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处在引导者地位,教师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效果与质量。大部分青年教师都是从校门到校门,自身的应用能力就有所欠缺,必须加以提升。针对此种情况,学校拟定分期分批选派青年教师深入司法实务部门进行锻炼。同时,教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应尽量以学习方法、研究方法为主要指导内容,树立师生学术地位平等的观念,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空间对问题独立思考,提出个人观点,消除学生的依赖心理,不能抹煞学生“求真”的科研精神。

5、硬件教学环境的保障

学校应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所在地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协议,保证学生实习的开展;加强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及电子阅览室的建设,购买丰富的图书资料资源。

参考文献

[1]陈彬.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N].光明日报,2007年12月4日(第002版).

[2]孙振江.法学专业实习教学环节的不足与创新[J].经济研究导刊,2011(14):27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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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下临床前一个月左右由教务科制定培训计划,本着全面培养的宗旨,参照实纲,侧重介绍了实习生职责及工作程序,实习期间必备的急救知识及其他基本常识等。开展讲座的均是我院中级以上医务人员。

2 具体内容

2.1 医疗文件的书写 病案书写是重要的临床基本功之一,但由于目前的临床实习普遍只重视临床诊疗技能的培训,导致实习医生书写的病案存在不少问题,既影响医院总体病案质量,也不利于将来的临床工作。因此有必要转变观念,加强实习医生病案书写能力锻炼,使得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能重视病案书写质量和内涵质量,切实做好自我保护[1]。病历是医疗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发生纠纷时的重要证据,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也是决定医疗赔偿官司胜负、医疗过失鉴定的重要依据。写好医疗文件是提高实习质量的基础之一,也是临床教学的重点要求。通过讲座要使学生了解到:一份合格的医疗文件,既体现着自己的业务水平又关系着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临床实习是医学生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而把通过实际接触患者进行问诊、查体、查阅相关辅助检查,综合分析观察后慎重、准确作出的医学决策的全部过程真实、及时、客观、完整的书写到病历中则是医学生从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具体体现。它是培养和锻炼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理、病理、卫生法学及心理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能力的过程。一份好的病案可以反映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医疗水平,个人综合素质如工作态度、责任心、事业心、对医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了解程度、观察患者的细心程度、与患者沟通的情况等。同时也是综合评价一个医院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资料。目前病案运用频率较高的内容是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医疗法律纠纷及司法部门的举证、教学科研和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价指标等等。每份病案如果达到真实、完整、准确、客观的记录则能产几十种以上的单项或组合信息数据如一些传统的评价指标病种、病情、年龄、性别、平均住院天数、治愈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等。依据患者的特征把治疗的患者分成若干组群,组群的型别和各组群所包含的病例数量,综合称之为病例组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2 临床基本急救知识 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大,寿命的增长,生活节奏的加快,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交通运输多样化等因素,使急症和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有明显增加的趋势,对受伤者采取有效的现场急救可以避免再损伤,不仅可以挽回生命,也可以避免许多后遗症的出现。大学生作为当代社会的高素质人群,对日常的急救知识了解太少。许多发达国家,即使有非常健全、快速的医疗急救系统,也依然十分重视伤病现场的自救和互救。因此大学生应该加强急救知识的教育。而作为医学生,更应当时刻以救死扶伤为己任,遇到紧急情况应挺身而出挽救患者生命,这就要求医学生掌握必要的应急急救措施。针对这点,笔者以心肺复苏为重点,先聘请循环科主任进行相关知识讲座,然后请麻醉科主任现场带教,利用心肺复苏模型对学生进行反复训练,夜间为学生开放技能培训基地方便进行练习。最后组织进行心肺复苏比赛。通过一系列培训,不仅使学生们掌握了急救技能,也让学生们感受到了现场抢救的模拟场面。

2.3 感染及无菌技术 感染问题是医院的头等大事,医院是患者密集的场所,医院环境最容易被病原微生物污染,从而为疾病的传播提供外部条件,促进医院感染的发生[2]。医院感染无论对社会及个人均带来严重危害。大量资料证明,只要护理管理严格、预防措施落实,医院感染发生就少。为此,医务人员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每次消毒、灭菌、隔离达到预定的要求,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与此同时,医务人员更应注意自己的举止,确保每一次操作、每一次检查不做第二个传染源。实习生亦是如此,爱护别人,保护自己,笔者聘请感染科主任对学生进行相关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们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制度是人们长期工作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和处理、检查各项工作的依据,包括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探视制度等。隔离旨在将污染局限在最小范围内,是预防医院感染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无菌操作规程是医护人员必须遵守的医疗法规,贯穿在各项诊疗护理过程中。每一个医护人员都应从医院感染、保护患者健康出发严格执行制度、常规及实施细则,并劝告患者与探视者共同遵守。树立学生们有菌观念与无菌操作理念。

2.4 临床基本技能培训 明确临床实习阶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医学生毕业后能否胜任相关医疗任务,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也影响到医学生今后在医学领域内的专业造诣和成就。而且为了解决目前医学生临床诊疗操作机会减少以及临床动手能力普遍下降的问题,笔者结合实纲,制定了技能培训计划,分别聘请内、外、妇、儿各科主任对相应技能进行培训讲解,并提供种医学人体穿刺模型,操作模型进行模拟操作。使学生们对相应流程有所了解。

3 总结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不仅要求理论基础扎实,更要有过硬的实践能力。临床实习是整个在校教育的最后一年,是医学生专业学习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医学生实现由理论向实践跨越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培养合格的临床医生和高级医学人才的关键环节。笔者应该从实际出发,竭尽所能为医学生创造良好的实习环境,提高他们的实习效果,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医疗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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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最热门、最受青睐的职业中包括律师、法官、法律职业者。这些都为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提供了契机,因而许多高职院校设立了法学相关专业。但目前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尚存在着教育理念滞后、教学方法陈旧、课程体系混乱、实习流于形式、教材脱离实际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高职院校的法学毕业生将无力参与社会的竞争。那么,高职法学教育该如何打开局面,开拓一条生存之路呢?这无疑给我们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提出了一个崭新而紧迫的课题。

高职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实践能力强、能够迅速投身岗位的毕业生,实践是实现其教育目标最直接的途径。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事务专业近年来通过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环节,对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

1、教育理念滞后,阻碍了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

高职法律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学校若一味地追求就业率,鼓励学生早就业,甚至办理预就业,就将教育变成了买卖毕业证书。因为就业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下一年的招生指标,在这样的氛围下,学校忽视了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加之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不重视个人特长、能力、综合素质的养成,使得许多学生法学基础薄弱,动手能力差,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团队精神,无法适应社会生活。

2、教学方法陈旧,不能适应市场法律人才需求

我国高职法律教育大多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模式,教师是教学的中心,学生是被教对象,课堂上教师讲授,学生台下听讲,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讨论和交流。教学的目标大多是教师完成预定教案,学生记完上课笔记为圆满。学生很少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往往害怕自己的观点与教师相左而通不过考试。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走向社会时,便会发现原本明确的法律规范存在大量的伸缩余地,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现实问题,显得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3、课程体系混乱,缺少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

高职法学教育出现的时间不长,课程的设置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安排往往是普通高校本科体系和课程的压缩,基础理论重视不够。据了解,部分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压缩法理学、法制史等基础理论课程门数、课时,增开了民商法实用性课程,甚至出现了国家颁布一部法律学校就开设一门相应法学课程而紧随立法指挥棒的奇怪现象。同时,忽视了相关学科知识的教育,很多高职院校不重视学生的文史哲教育,甚至不开设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政治学、经济学、证券、保险等选修课程,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这样的结果既达不到学术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又形不成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色,学生理论功底浅,动手能力差。

4、实习流于形式,达不到职业能力培养的目的

现行的高职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流于形式,无论是校内实践课程还是学生毕业实习都急需完善。以往学生毕业前夕由学校统一安排去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学校负责监督管理。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公、检、法等部门难以安排更多的实习学生,个别高职法律院校便以资金保障不足为由,不再统一联系实习单位,而是鼓励学生自己寻找实习单位,允许学生去任何一个单位实习。到底在哪里如何进行的实习,学校及指导老师的安排几乎是流于形式。

5、教材脱节老化,影响了法学教育效果

我国高职法律教育尚未准确定位,高职法律院校一般是专科,专科毕业生就业的压力很大,法学专科毕业生既没有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也没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将来的生存问题使一些高职法律院校教师人心不稳。虽然一些学院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编写了一些教材,但是这些教材或多或少有一些摘抄本科教材的痕迹,甚至一些院校仍用本科教材,其内容根本不能突出高职的特点,适应不了市场的需求,跟不上法制建设的步伐。即使是一些新编的高职法律教材,教师们也没有进行专门的培训,不知道给学生讲多少内容,没有真正理解“够用”的内涵。

二、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事务专业面对高职法律教育的这些现实问题,通过市场调研,调整专业方向,找准学生就业对应岗位,完善课程体系,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在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1、课堂教学,践行职业行为导向模式

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事务专业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课堂教学中大力推行职业行为导向教学法,遵循职业教育的基本目的,贯彻和落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文化管理的基本理念,在教学中始终突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将学生推到台前,教师退到幕后,大量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法、角色转换法、案例教学法、头脑风暴法、辩论式教学法等职业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要求在案例中学会思考、学会分析,调动了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为理论联系实际找到了结合点,使理论课教学更加切合学生的特点,夯实了职业技能培养,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在模拟教学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全力承担整个流程的全部具体事项,从案例的选定、角色的分工与演练、法律文书的撰写到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实施、案卷的整理归档、模拟法庭的总结等活动都由学生完成。 在这些具体的职业行为训练中,学生收集、筛选、处理资料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等各方面的职业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和锻炼。辩论式教学将辩论全面引入到法律专业的学习过程中, “以学生为主体”,将课前的准备、课堂的教学和课后的总结、辅导等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结合现实深入思考、提出问题,通过辩论活动获取知识、拓展视野、锻炼口才、培养胆识。头脑风暴法则更加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性素质,锻炼学生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创造思维能力、事实认证辨析能力、案例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作应变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等。 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职业行为导向教学法深受学生欢迎,为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奠定了基础。

2、实训平台,开展定期法律援助(诊所式教育)

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事务专业与长沙市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雨花区人民法院、芙蓉区人民法院、雨花区雅塘村社区、香樟社区、井湾社区、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等二十余家单位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学生每周定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教师进行诊所式教学。法律援助是在职业真实情景下的解决法律问题,成为锻炼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走入社区,走向社会,接触各类人群、各种法律问题,既弥补了课堂教学的欠缺,又凸现了法律援助突出的教学优势,二者相得益彰,使学生的职业技能大大提高。同时,法律援助对象常常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更能让学生培养“爱众亲仁”的职业道德。长沙民政职院法律援助站自2005年11月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共接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346起,其中刑事案件55起,民事案件218起,行政案件11起,依法调解民事纠纷62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长沙市“社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并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职业技能显著提高。

3、能力提升,工学结合的顶岗实习制度

法律事务专业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制度》,在第五个学期的十七周起,全部学生进入为期6 个月的顶岗实习阶段,学生根据教研室的统一部署,分布到二十余个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对照相应岗位需求,培养职业技能。法律事务专业制定了《法律事务专业顶岗实习规则》,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纪律、实践报告要求等;每位指导教师均制定了本实习小组的顶岗实习制度方案,包括实习要求、实习规则、成绩评定等。顶岗实习阶段,要求学生掌握相关司法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程序,熟悉该部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要求、工作方式等,并根据顶岗实习中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完成毕业实践报告;顶岗实习过程中,了解社会关注的法律问题,掌握法律热点问题,跟踪某一法律案件的全部过程,通过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办理案件,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的职业技能。

三、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成效与不足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指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事务专业近年来在课堂教学中大力践行职业行为导向教学法,搭建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形式的实训平台,实现为期半年的工学结合的定岗实习制度,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职业能力明显增强

高职法律专业的人才目标是培养有一定法律实践能力和辅助管理能力的基层实用型法律服务人才。通过课堂的职业行为导向教学和顶岗实习,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明显提升,尤其是参加了法律援助活动的学生,具备良好的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有的毕业后短期内通过了司法考试,并直接考入法院、检察院从事审判和检察工作;也有的直接考入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和书记员的工作;有的进入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或律师助理的工作。这表明,通过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们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

2、专业知识进一步夯实

在法律援助和顶岗实习中,学生接触到一个个真实的案件,面对着每一个法律援助对象,聆听着真实的法律故事,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答疑解惑,评估法律风险,或调查取证,寻找相关证据;或出席法庭,为其据理力争,使得专业知识进一步拓宽和夯实。同时,学生掌握了不断获取新知识的方法能力,这样既能使学生解决眼前遇到的现实问题,又能使其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3、就业竞争力大幅提高

在法律援助和顶岗实习中,学生深入社区,走向社会,接触各类人群和各种法律问题,对于提升学生在人际交流、公共关系、组织能力、团体意识等方面大有裨益。这些恰恰是课堂教学所欠缺的一面,却又正好是实习实训活动所突出的教学优势,二者相得益彰,就业竞争力大幅提高。例如2009年7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招录5名书记员,结果4名为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专业学生。

当然,目前高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首先,高职法律教育的定位不准确。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如何理解“应用”的内涵?许多高职院校发生了偏差,因而不重视实践教学,没有将学生的实习实训作为重点来抓,实践性环节不突出。

其次,高职教育思想上的认识不足。一是认为高职是高等教育中的“次等教育”;二是认为高职是短学制专科教育层次;三是政策上不能一视同仁。这些教育思想上的错误认识,无疑会影响高职法律教育。

再次,高职教育经费上的困难。近年来虽然我国高职教育办学规模有很大发展,但办学经费短缺仍然是限制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的重要因素,政府出资十分有限,学校办学压力普遍较大。

参考文献

篇(10)

【中图分类号】R424.4【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3-0489-02

护理部对2007年-2011年在本院临床实习的护生进行实习跟踪、观察,从中总结并逐步提高护理质量,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2007年1月-2011年1月在本院临床实习的护生共441人,其中:内科92人,外科90人,妇产科60人,中医科70人,急门诊96人,手术室33人,男实习护士生32人,女实习护士生409人,均为中等专业护理生。

1.2 方法:对441名护士实习生进行临床实习观察,他们均来自国家正规护士学校,每月收集临床各科各自带教老师,护士长每月总结反馈意见以及存在问题。从中汇为共性及个性,共性:(1)由学校转入临床,应对能力差。(2)与病人沟通能力不够。(3)吃苦精神较差。(4)巡查病房及输液观察被动。(5)医疗安全意识不强。个性:(1)交班程序及内容欠缺。(2)护理书写欠规范。(3)三查七对执行不认真。(4)不懂不问,一意孤行。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与应对。

2 分析与应对

2.1 护生的自身因素

2.1.1 陌生环境与处境紧张:在进入临床实习开始,立即面对面的与病人沟通,往往由于病人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经济条件和不同文化修养,造成医患关系不理想的局面,甚至遭到拒绝治疗。应对措施:(1)加强学校与实习医院的联系,让学生尽可能地多了解实习医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环境,避免巨大的反差带来的失落和茫然。到各临床专科第一天,护士长介绍带教老师,病房环境,专科病种特点,物品放置等。操作前讲解操作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护生提出来的问题,老师耐心倾听,耐心指导。(2)教育实习生避免言语生硬、行为拘谨、面无表情等,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融洽地沟通,从而使患者对实习生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培养学生树立善良、友好的心理和人道主义的情感,在临床实习中,首先给予患者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善用语言技巧,拉近医患距离。并做好实习前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教育,消除紧张、焦虑和恐惧情绪,让学生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以良好的心态进入医院临床实习。

2.1.2 职业态度与人生价值观:护理职业态度就是护理工作者对护理职业的看法和情感,以及决定自己职业行为倾向的心理状态。职业情感作为态度的一种因素,在态度形成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直接影响护理职业行为倾向。平凡、琐碎而重复的日常护理工作的切身体会,与家属的摩擦等,使许多实习护生对选择护理这一职业产生怀疑,让她们对这一职业前景产生失望的心理。从实习情况反馈来看,具体表现有两种:第一种情况,工作从积极主动转向消极应付,带教老师吩咐什么做什么,甚至出现带教老师叫不动实习生的现象;第二种情况,违反实习纪律,往往在请假制度上钻空子。经常出现实习生在春节或其他长假前后向医院请病假或事假的情况。对策:在实习生进入临床实习之前,用一到两个星期实施岗前培训,目的是帮助实习生从心理、行为等多角度备战实习,较快适应新环境,较顺利地完成从学生到实习护生的转变。首先由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就整个实习阶段的要求作阐述,提醒学生容易犯的错误,解答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如实习期间的医院纪律、请假制度,医德医风等。分析各阶段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提供可借鉴的应对方法,如实习早期着重点放在环境的适应和心理的调整上,防止心理应激过度,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解压;实习中期注重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培养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实习后期特别注意处理好就业面试与正常实习的关系,防止医疗安全问题和违纪情况的发生。接着安排已就业的优秀毕业生现身说法,谈自己在实习中的得失和体会。同龄人谈经验和教训,学生的接纳度很高。

2.1.3 护生的责任心与自身素质水平:历届实习生中都有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现在大部分护生都是独生子女,优越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她们的依赖心理显得更为突出。进入临床实习后有的护生表现为个人难以独立,不善于思维,缺少自己的主见,难度较大的技术操作多数完成不好;有的护生因目睹老师的技术操作做得很轻松,因此就产生了一种“不过如此”的感觉,从而产生一种过于自信的心理,往往会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不做好“三查七对”,有的护生由于人生观与人生价值观念的模糊,对护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以为护理就是伺候人,又累又脏,被人瞧不起,因而看不起自己和护理工作,认为自己没有出息和前途,对护理工作产生消极情绪,从而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策:与学校进行协商,培养护生的职业道德、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及自身素质水平,增强对护理工作的认识,逐步培养他们的敬业精神、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护生在临床实习期间医院也要强化这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实习生岗前培训:职业道德规范和护士素质要求,介绍临床优秀护士的先进事迹,利用榜样的力量,激发护生工作热情,使他们了解护理工作的性质、含义和理念,充分认识到护士是崇高的职业,担负着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作为一名实习生要自尊、自爱、自强、自律。针对护生自身特点,对其临床操作技术查漏补缺,及时纠正不良习惯,培养和加强护生“三查七对”、无菌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做到使护生在不脱离带教老师视线下进行实习活动。带教老师可以在对她们的学习热情予以适度肯定的同时帮助她们准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

2.1.4 医疗安全隐患与专业知识不扎实:护生法律知识淡薄,护生进入 医院,由于对环境的陌生,渴望得到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但又不知如何主动与老师沟通,不知道该干什么,该问什么,不知用什么方式与病人交流,只愿学习打针、输液等技术操作,而不愿给病人作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从而造成与老师、病人之间的沟通困难,产生一种自卑、焦虑情绪,缺乏自信心。每当做治疗与患者接触时,往往表现为紧张、健忘;造成静脉穿刺后忘记松止血带,换大瓶针水后速度未作相应调整,注射前未作皮肤消毒等等。究其原因是因为操作不熟练遗漏操作步骤,无菌观念不强所致,不外乎态度和技能不过关两大原因。通过总结发现,实习生医疗安全问题高发阶段不在实习早期,而往往在实习中后期。分析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实习中后期实习生缺乏监督,独立操作的机会比早期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实习生自身的警惕性也大大放松,对许多操作掌握不深又不按部就班;加之这一时期将面对的就业压力,许多学生对实习产生消极情绪。对策:分析各阶段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提供可借鉴的应对方法,如实习早期着重点放在环境的适应和心理的调整上,防止心理应激过度,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解压;实习中期注重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培养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实习后期特别注意处理好就业面试与正常实习的关系,防止医疗安全问题和违纪情况的发生。让学生初步形成对整个实习阶段的一贯性概念。同时建立常规的实习管理网络结构实行实习医院及实习生的专人负责制,实习后定期到医院检查实习,听取带教老师的意见,同时将学生的意见反馈给医院。另一方面负责对实习生的实习管理,包括定期召开实习生会议,了解实习进展,及时解决实习期间遇到的问题,开展实习指导。此外,学校负责领导及系部领导在实习中期深入到各地实习点了解实习护生的整体实习情况。这种常规的实习管理网络,建立了学校、实习医院、实习生三者的有效联系,信息及时得到相互交流和反馈,不但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带教老师与实习生之间的沟通,还能及时发现实习问题,并将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此外,加强基本理论学习,加强护理法律知识 教育,建立法律意识,学习新发护士条例,学习护理差错的分级,学习护理文件的书写,护生岗前培训:用语、礼仪、沟通技巧等培训。

2.2 带教老师的因素

2.2.1 带教老师自身素质影响实习生:教师的带教能力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带教意识不强。在临床中个别教师不乐意带教,凡事亲力亲为,使学生动手机会少;而有些教师教学方法很教条,不能因人施教,从而不能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对策:严格选拔带教老师,带教老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护生的心理活动和实习效果,好的带教老师会使护生乐于学习、勇于思考、善于提出问题、愉快顺利地完成学习任务。因此带教老师要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医德修养;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师以上资格,从事专科护理工作3年以上;具备敏锐的观察能力,良好的分析能力,丰富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及良好的交流、沟通技巧;并且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对护生能严格要求,培养其独立操作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强调带教老师的模范、表率作用,带教老师不仅要以优良的品质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去影响护生,做护生的楷模,更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谨、认真、求实、创新,充分体现对护理专业的热爱。以自己的行为影响护生,使护生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护理工作,尽快从学生角色转换到护士角色并被患者接受。

2.2.2 带教老师紧缺不能完成教学任务:部分科室带教老师紧缺,经常出现一个带教老师带教多个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未能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影响教学效果,而且不能按教学计划带教,虽然有教学计划,有实纲,但科室缺乏完善的教学质控,导致带教教师职责不清,带教老师只凭经验带教。对策: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数量到各科室,根据教学大纲目标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护士长自身的管理能力,制定完善的教学质控体系,定人带教,并设立科室总带教老师。实习护生从入科到出科均由一个教师负责,每一批实习护生在本科实习期间,护士长及总带教老师组织1次带教会议,第四周进行,要求带教老师及实习护生参加,总结经验,征求护生意见,以改进教学方法,实行民主双向考核经常检查带教老师的带教态度、责任心及业务水平,护士长安排小讲课,了解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出科理论及操作考试。作为老师,应注意个人形象,知道要为学生做什么,激发、诱导并增强学生内在的这股力量,教会学生做人做事。学生每出一科都要填写带教反馈表。实习结束,评出最佳带教老师,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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