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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二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通报了中央改革办督察组来我省督察情况。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既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求。我们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派驻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省直各部门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和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选好配强过硬的派驻干部队伍。
会议指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任务,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有的文化产品、文化形式和文化载体,都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二是要加快形成符合实际的公共文化发展的新机制,大力推广在实践中证明比较好的、群众乐于接受的做法,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三是要补齐文化方面的民生短板,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规体系,深化、细化抓好政策落实,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会议强调,我们要认真领会关于改革督察落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改革督察在推进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央和省委改革举措的落实,使改革目标一步一步变为现实。一要突出督察重点。集中精力抓好具有引领性、牵动性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的督察。各专项小组和牵头部门要对本领域中央已出台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梳理,尚未落实的要抓紧落实,跟上中央的改革步伐。抓好省委改革要点明确改革任务的督察,推动重点难点改革实现新突破。中央有关部门在我省部署的重要改革试点,每个市具有代表性的改革举措,都要纳入重点督察,力争在多个点面上取得新成效。二要强化督察责任。省委改革办要统筹全省改革督察工作,各专项小组、推进组负责对本战线改革进行督察,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凡是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都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实。三要完善督察方法。省委改革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也要参与重点改革督察,扩大督察范围,增加督察频次,形成督察合力。四要重视督察结果运用。健全改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改革督察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与干部的选拔使用结合起来,形成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争做改革实干家。
今年下半年督察队参与了x起袭警、x起控告民警打人案件的调查处理。我们以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为目的,坚持有理有据、因情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全力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积极为民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目前,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已刑拘x人,行政拘留x人,行政罚款x人。受伤民警的有效诊治及案件的层层推进,大大增强了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增强了我们为民警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以上工作我都是全程参与。我觉得作为督察队长,不应该浮在水面上,指指点点。应该深入基层,多了解基层基础工作,多搞一些调查研究,多倾听一些群众意见。通过这些才能去伪存真,掌握全局动态,才能为领导提供较翔实的督查报告。另外,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督察下去不仅仅是监督和检查,还要带着学习的观点去工作,带着理论联系实践的观点去工作。一年来我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练”,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几点不足
1、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督察有时做的不够好。主要由于有时工作较多,人员较少,无暇顾及造成的。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217-02
一、准备工作早入位,把握全局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施行后,东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督察能力。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组织检务督察人员认真学习。要求督察人员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准确把握检务督察工作新要求。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学习了被督察部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通过近三个月学习,督察人员一致认为:在督察工作中既有了政治高度、政策依据,又能从实际出发,不说外行话;既有宏观上的把握,又有具体问题的分析;既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又能提出专业性的督察意见和建议。二是全面了解被督察部门情况,确定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准备前期除了由被督察科室介绍情况外,该院还通过纪检监察、政工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了解被督察部门、干警及办案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还有效利用本院网络督察系统等其他手段尽可能多地收集督察信息。2011年2月初,督察人员通过检委会办公室收集信息时了解到,通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检查,办案人员在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过程常出现的问题已基本杜绝,但卷宗装订顺序等小问题还时有发生。掌握到这一情况后,该院检务督察办立即确立了本季度业务督察重点是督察业务部门一季度以来办理的卷宗质量,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发出督察建议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目前通过检委会办公室了解到,被通报的问题均无再次发生,卷宗质量较从前有大幅提高。三是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找准突破口。按照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全市开展治慵治懒整治活动,特别是落实了2011年1月3日高检院副检察长张耕指出2011年检务督察工作突出三个重点之一:以端正执法作风为重点,对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院党组决定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督察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检察职业形象。制定了日常督察制度,规定由值周检察长与纪检、检务督察员组成的督察组,依据《东宁县检察院过错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进行每日督察。目前全院已基本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二、工作程序要到位,把握节奏
从督察组拟定督察计划、进驻被督察部门,到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开展督察,一直到最终形成一个全面的督察报告,这些基本的步骤环节是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在实践中,该院既遵守程序但又不拘泥于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督察方法,掌控节奏,突出重点。一是在督察办案质量时,一方面,通过借用检委会办公室季度执法检查这个载体,采取联合检查的形式,来解决个案督察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创设“执法办案三色预警”系统,对办案质量的督察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并依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参照相关规定对办案人员进行处罚。二是为廉政督察开设“绿色督察通道”。 规定廉政督察允许“三个可以”:即必要时督察组可以不预先向检察长报告开展督察、可以以检务督察规定的任何方式接触科室工作、可以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活动现场督察。“三个可以”由于其时间和场合的不确定性,使干警更加注意规范自已的行为。正如督察时干警的一句话:只要一想到“绿色督察”随时会出现,我们对自已的行为就先自律了。
三、监督检查不越位,把握力度
1.检务督察与查办纪检案件、干部考察、执法检查、巡视工作等其他监督手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何把握好分寸、尺度,既积极履行职责又不越位?就此,该院突出督察警示性的特点,确定了“四有三无”。“四有”即检务督察有“知、查、报、建”四项职能(对各科室履职情况的知情权、对重点案件和工作的检查权、对督察发现的客观事实的汇报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建议权);“三无”即督察工作无介入业务工作的指导权、无选拔任用干部的建议权、无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的办案权。检务督察立足警示,把警示寓于督察之中、体现在督察过程中,不干涉被督察科室具体工作,不干扰被督察科室正常工作秩序;体现在能够发现问题,帮助被督察科室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和推动工作。一年来,该院检务督察工作在既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对业务科室在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环节进行督察,帮助其提高了执法质量。
2.指导工作不错位,把握角色。实践中,该院摸索并制定了督察工作 “象形模式”,以此来规范和要求检务督察工作:督察工作要作为一面镜子,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要作为一把尺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来全面衡量各项工作。督察人员要作为一名良医,为被督察对象会诊把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症下药。督察工作不能片面,既要努力摸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发现好的典型和经验,彰扬推广,扩大督察成果。督察人员也要作为一个模范,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只有正确认清自已的位置,把角色定位准确,才能集中精力保障督察工作的完成。象形模式的运用,进一步明确该院检务督察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使其形成了在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各自领域既相互配合,又互不干扰的有序局面。
四、方法创新要进位,把握标准
立足创新,强化检务督察职能。该院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督察方法,针对本院已经完全实现网上办案实际情况,建立了网上督察系统。系统主要由执法督察、廉政督察、绩效督察、预警纠错四个功能模块组成。通过对网上的《案件流程》、《电子执法档案》和《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全员位次考评》进行网络链接,实现网上对每个干警的执法过程和日常行为进行动态督察。系统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信息聚集。系统将各相对独立零散的专项信息整合成了一条完整的督察信息链,便于综合查询和网上互动。同时系统实现了流程再造,把原来相对独立的监察信息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监察流程,对检务督察和各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二是廉效双控。系统强化了对检察业务的规范和检察人员的廉洁行为的约束,是对检察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双向监控,实现了检务督察内容的全覆盖。三是监管分离。系统与之相链接的各系统完全分离,即只有信息的浏览和采集权限,没有变更内容的权限,独立于被链接系统。从而保证检务督察工作的公正性。四是动态督察。针对执法办案和机关管理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环节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进行动态督察。确立了7个督察点:批捕、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检容风纪。五是预警纠错。督察中对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及时生成提示信息和警告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违规处理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该院在网上督察中强化对执法质量的规范监督作用,力求通过网上监督促进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一是全程监控。依靠网上监督《电子执法档案》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使每一起案件从分类受理、固定证据、案件定性、办理时限,到进入下一流程,全程都受到严格规范的控制。2011年1月,督察人员在网上梳理案件管理流程时发现控申部门有一案件分类有误,本应是涉检访的案件被划分为一般访,于是督察人员通过“网上督察系统”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督察建议要求其进行整改,控申部门在网上立即接到这份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目前,此案已进入诉讼环节,且一直列入督察视线内。二是局部规范。为了有效遏制超时限办案问题,该系统制定案件“临界时限点”,规定在距法定结案时间四天时开始进入“临界时限点”,督察人员将在系统内发出警告提示,建议其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2009年底,网上督察发现该院有五起案件进入了“临界时限点”,系统发出警告,案件承办人立即将被提示案件纳入办理重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
收稿日期:2011-06-14
作者简介:李媛媛(1976-),女,黑龙江密山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从事检察内部监督的研究。
Discussion about perfecting the internal supervise work of the procuratorial organ
LI Yuanu-yuan
为推动创建“平安__”、“平安场所”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切实发挥劳教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及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__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与科队主管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政治稳定。不发生罢工、集体游行、集体或越级上访、聚众械斗等,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宗教活动。
2、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在责任范围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民转刑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所属部门、人员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3、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不发生因执法过错责任而引发的劳教亲属控告、上访以及干扰、破坏场所正常监管秩序、工作秩序的事件。
4、严格履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带领所属部门、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建“平安__”、“平安场所”的整体活动,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健全,基础资料完备。
5、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整改安全隐患,不发生上述“三防”事故。
6、深入扎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做好所属部门、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向所党委报告情况,做到防范在先。
二、领导责任和保障措施
1、各科队主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计划、目标管理和个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好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2、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与所属部门、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或保证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综治创安目标的实现。
3、各科队主管要亲自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发现问题有人管,具体事务有人干,确保各项综治措施落到实处。
4、认真帮助解决本部门民警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不矛盾上交,切实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实维护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所党委的权威。
5、各科队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综治宣传工作力度。以创建“平安场所”活动为重点,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人,严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奖罚规定。
6、认真执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重大案件责任查究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制,以及检查、评比、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加强科队领导自身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检查有记录、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兑现、否决有依据。
三、考核与奖惩[本文出自文秘站网-]
1、建立综治和创安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将综治和创安工作纳入警务督察范围,由所警务督察小组负责对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月检查、季考核、年奖惩。分管综治所领导年度不少2次亲自参加检查监督考核。
2、本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各科队主管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其政绩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目标任务中第一、二、三条款,或不严格执行综治目标任务中第五、六条款规定,发生“三防”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矛盾纠纷不及时排查、调处,不请示报告,矛盾上交,造成重大影响,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对不精心履职,工作规范差、基础资料不健全、制度不落实,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年度被督察4次(含4次)以上的,所在科队主管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3、对完成好维护场所安全稳定、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创建达标的部门,经考核,将其工作绩效作为年度部门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
4、各科队签订本责任书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所部、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期限为20__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的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工作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执收上级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收支挂钩,以及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卸载,收费罚款放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乡纪委负责收集、汇总全乡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5月13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法制、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乡三分之一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乡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于6月5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督导全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乡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 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县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
二、持续开展工地扬尘治理
按照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督促现有未竣工验收的建筑工地监督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标美化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标美化”考评,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红旗、黄旗、黑旗”评比制度,重点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过程的扬尘治理。
三、切实做好水污染治理
(一)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启动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乡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推进城区污水直排口(排污沟)整治
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隐患,全力整治环境影响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直排口,推进城中村等管网空白区建设,完成西江一桥、小东河望城桥下等污水直排口截污纳管,实施凯江镇(北塔村名爵世家)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凯江湖南路(中学外)至东江左路三段倒虹井污水主管网检测清淤。
(三)加强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
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规范设施运行管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县8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
持续推进继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督促继光水厂日常水源地和水质安全巡查及分析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环境主管部门,查找原因,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进场水质达标。
四、切实做好土地污染治理工作
按照“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坚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置。
五、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或出具夜间施工证明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特殊需进行夜间施工),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现有未竣工验收的建筑工地监督项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六、做好中、省、市环保工作督导检查
(一)建立*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组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督察长由市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督察长由市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三)督察组设4至5名督察员,分别由市局法规处、监察室、稽查处人员担任;
(四)督察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法规培训,持有执法证,熟悉相关法律和业务工作知识;
3、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
4、经市局党委审核批准。
(五)督察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处。由法规处处理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督察职责
(一)督察局系统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质监执法职能情况;
(二)督察局系统执法人员执法用语、执法着装及政容风纪情况;
(三)督察局系统执法人员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
(四)督察局系统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处理行政相对人投诉、申诉和求助情况。
三、督察权限与处理
(一)督察组根据投诉、举报,有权中止局属各执法单位在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督察员有权当场纠正局系统执法人员下列行为,并可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向督察组领导报告:
1、执行公务时不按规定穿着制服和配戴标志的;
2、执行公务时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用语或政容不整的;
3、穿着制服在公共场所举止不端,有失质监形象的;
4、穿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的;
5、粗暴对待、打骂行政相对人的;
6、向行政相对人“吃、拿、卡、要、报”的;
7、违规使用执法证件、执法标志和执法工具(如汽车)的;
8、其他需要纠正的行为。
(三)督察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局系统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有权将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
1、正在发生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
2、拒绝、阻碍督察员执行督察任务的。
(四)督察组有权对处长(含)以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办班学习,进行法纪警示教育。
(五)督察组有权直接调阅局属各执法单位有关文件、档案、资料,有权直接与局属各执法单位正处(含)以下的有关人员谈话。
四、督察方式与程序
(一)执法督察,可以采取明查暗访、随队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进行;
(二)督察组执行督察任务时,应由副督察长核准并指定督察员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
(三)对重大事项的督察,必须经督察长或党委批准;
(四)督察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二人。督察员执行督察任务的,应穿着制服,佩带和出示督察证件;暗访时,应当穿着便装。在中止和纠正行为时,应出示督察证件。
(五)根据督察需要,督察员可以通过录音、摄影和摄像等手段,获取信息资料或证据。必要时可以邀请专业人员配合。
(六)督察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属各执法单位、执法活动进行巡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将情况通报。
(七)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督察档案。
五、督察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质监工作各项纪律;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监督,不得滥用和超越职权;
(三)严格执法,办事认真,公正清廉,不徇私情;
(四)热情服务,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五)政容严整,着装规范,举止端庄;
(六)保守督察秘密,不该说的不说。
六、被督察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督察人员的权利
1、被督察人员对被督察的事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督察组申请复核,督察组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予以答复。复核期间,不停止对被督察人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2、被督察人员对于督察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3、督察组对被督察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二)被督察人员的义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的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工作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执收上级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收支挂钩,以及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卸载,收费罚款放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乡纪委负责收集、汇总全乡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5月13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法制、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乡三分之一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乡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于6月5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214号)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督导全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乡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一、学习方面:
能主动参加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学习,注重记学习心得笔记,学习态度端正,能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将新学的知识予以运用。
在每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中,能做到认真准备,找出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善于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也从未因工作影响到课学习。
按时参加总支生活会和支部党员活动,在支部组织的学习讨论中,带头发言,不搞特殊化,不无故缺席。
二、工作方面:
(一)在分管的纪检和协管监察工作上,继续加大了对违规违纪的处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进行调查,注重从源头抓起。
1、制订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注重抓落实,上半年,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工作组织了督察。
2、进一步完善干部三项谈话制度,下半年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并将大家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行风明察暗访制度,坚持做到重大节日安排对各窗口单位进行抽查,从总体来看,各单位坚守岗位较好。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今年共接到5期群众反映供电所在两网整改中的情况,都得到及时处理,群众也较满意,同时,对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走访用户,普遍反映较好。
5、在公司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在全公司多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6、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内容得以充实。
7、加大对财经工作的审计,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配合和参与企业内部的审计,年底对部分供电所农网改造项目进行抽查审计,强化了监督作用。
8、巩固各类创建活动,强化供电所规范化管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继续开展满意站所创建活动,按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创建活动纳入常态管理。
9、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资料规范,定期召开党风监督员会。
10、协助总支书记做好党务工作。
(二)工会工作:
1、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坚持重大事项由职代会讨论。年初,分别审议通过行政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充分让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
2、继续推行企务公开,下半年对公开内容进行了修改,使公开范围更广泛,通过企务公开活动,让职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企业的管理权。
3、加强对工会组织的建设,调整组织机构和人员。
4、关心职工生活,在农电分工会的配合下,对两名特困农电职工开展献爱心活动,全公司职工积极响应。
5、注重搞好文体活动,举办几项大的体育活动,同时也组织职工参与上级部门安排的活动任务。
6、进一步落实集体劳动合同,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集体合同履行到位。
7、工会工作能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财务规范。
三、廉洁自律方面:
1、能严格要求自己,讲原则,不为个人谋私利,没有收受不正当的礼品礼金,从未利用职权到基层部门报销发票或购买物品。
2、对所分管的工作中重大问题和资金使用都没有自行做主,而是提请集体讨论,没有违反“三重一大”规定。
3、个人没有同别人合伙从事经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活动,个人所有收入都是来源于正当渠道,没有不正当收入。在正常的交往中,没有利用公款办私事或招待。在上级来人工作招待中,没有大吃大喝行为。日常生活中,不该去的地方绝对不去。
4、在干部的任用方面,能坚持原则,以干部任免的标准来考察,不搞人情关系,严格按干部任用程序办理。在发展党员中,也是严格规定办,严格把关,不搞不正当的手段。
5、家属及子女没有经商,也没有参与其他经济活动,家庭也无重大事项需报告,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能严格要求,不搞许愿。
6、自己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介绍亲朋好友到公司工作,平时很注意此方面,也没有给他人介绍业务。
7、自觉遵纪守法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
四、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主动,有时较被动。
2、深入基层少,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不够细致。
3、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缺少创新,还须在更新思路上多做些工作。
4、所分管的工作,检查、监督还需要加强。
5、有些计划的工作不能到位,强调客观因素较多。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做学习型企业的带头人。
2、要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全体员工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巩固各类创建的成果,加强对创建工作和行风建设的督察,防止滑坡。
4、强化对制度的落实。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工会小组的指导。
6、进一步推行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监督,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