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意见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7:3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推荐意见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推荐意见

篇(1)

一、调整规范女性人才库。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女性人才库,做到分类管理、有序排列。为便于工作,上下要统一口径,各级女性人才库要按下列分类进行充实调整:(1)近期可以推荐提拔使用的女后备干部;(2)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女后备干部(35岁以下);(3)各类女典型;(4)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5)非党女后备干部。所推荐的女后备干部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近期可以提拔使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具备现代领导干部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从而使调整后的女性人才库更加规范合理,便于使用。调整后的全市女性人才常量要保持在近期可以向上推荐的女后备干部50人左右;优秀年轻女后备干部100人左右;各类女典型500人左右;非党女后备干部50人左右。

二、做好跟踪培养。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调整分类的基础上,建立翔实的女性人才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地提出培养意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培养,定期了解情况、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她们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定期地组织各类培训,提高理论素养、更新知识结构,以提高她们的自身素质,增强其自信心、进取心及竞争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各级妇联要主动与组织部门配合,采取定向培养、输送学习、挂职锻炼等渠道,为更多的女后备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还可以与人大、政协、统战部、工会、团委、人事等部门联合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党外女干部、青年女后备干部、各类女典型进行集中授课、举办讲座、组织研讨、开设论坛等不同形式的培训。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培养建设一支符合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政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女后备干部队伍。

篇(2)

该文详尽的阐述了市政道路施工协调管理的意义,通过协调管理的原则,提出了完善的协调管理措施,文章条理清楚、规范,内容充实实用,反映了作者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知识掌握深入、牢固,能利用实践和所学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已达到工程师专业水平,推荐该同志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答辩。

随着社会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市政道路的维修改造成为近年来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本文就复杂的交通与难度较大的市政道路维修改造之间的矛盾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述,并提出了贴合实际的独到见解,文章条理清晰,内容实用。该作者能够应用所学及实践拓展思维,已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达到工程师专业水平,推荐该同志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答辩。

道路施工协调管理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本文正确认识到协调管理工作对市政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给出了完善的管理策略,研究较为深入,针对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协调,将理论应用于实践,通过现场施工结合本文的理论性,提高现场的管理性能。该同志工作作风细致踏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精神。推荐该同志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答辩。

篇(3)

各产区烟草公司要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高度重视烟叶质量安全工作,严控源头,选择安全、经济、有效的农药品种;严管过程,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各产区烟草公司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烟草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特别是《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2008〕1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烟草农药采购,保护国家利益、烟农利益和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公开招标、比质比价、统一采购,健全完善一整套报价、询价、比价模式。坚持质量相同价格优先;价格相同质量优先;质量、价格相同,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优先;质量、价格、服务相同,品牌信誉优先的原则,切实保证农药质量。

在购进合同中应强调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售后技术指导与服务,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的使用。对于推荐使用以及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要注意购买生产日期在登记有效期内并且未过保质期的产品。对于烟农自行购买农药,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要求烟农购买有烟草登记的“三证”齐全的农药品种,引导并鼓励烟农购买推荐的农药品种。严禁使用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

要强化政策措施(如合同约定、物资扶持、优惠政策等),认真履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中承担的相关义务,在烟叶基层站点张榜公布《2013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积极向烟农宣传,自觉接受烟农及社会各界监督。

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强化“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转变植保防灾方式,大力推进烟草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在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综合地采取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环境友好型防治措施,构建烟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

要在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烟草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工作,完善植保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烟草植保力量薄弱的地区,可委托地方农业部门植保站开展烟草植保社会化服务。

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和烟农的培训,推广烟草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对症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掌握施药剂量、方法、次数、防治时期和安全间隔期,注意轮换、交替用药,避免出现药害。

对农药管理、使用混乱的产区公司,擅自变更本意见的行为,国家局、总公司将严肃通报批评;对购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药引起药害造成经济损失,或农药残留超限造成不良影响的产区公司,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意见自之日起实行,《2012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1:2013年度烟草上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

(1)杀虫剂:5%涕灭威颗粒剂、2%吡虫啉颗粒剂、200g/L吡虫啉可溶液剂、20%吡虫啉可溶液剂

5%吡虫啉乳油、7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1.7%阿维·吡虫啉微乳剂、3%啶虫脒乳油、5%啶虫脒乳油、3%啶虫脒微乳剂、3%啶虫脒微乳剂、5%啶虫脒乳油、22%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剂、40%灭多威可溶粉剂、0.5%苦参碱水剂、5%氯氰菊酯乳油、25g/L溴氰菊酯乳油、25g/L溴氰菊酯乳油、25g/L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25g/L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25g/L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25g/L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10%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50g/L S-氰戊菊酯水乳剂、0.57%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5%高氯·甲维盐微乳剂、5%高氯·甲维盐微乳剂。

(2)土壤熏蒸剂:35%威百亩水剂、35%威百亩水剂、42%威百亩水剂。

(3)杀菌剂:80%代森锌可湿性粉剂、80%代森锌可湿性粉剂、80%代森锌可湿性粉剂、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20%噁霉·稻瘟灵乳油、36%甲基硫菌灵悬浮剂、12.5%腈菌唑微乳剂、2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722g/L霜霉威盐酸盐水剂、722g/L霜霉威盐酸盐水剂、722g/L霜霉威水剂、25%甲霜·霜霉威可湿性粉剂、68%丙森·甲霜灵可湿性粉剂、48%霜霉·络氨铜水剂、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72%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72%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72%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68%精甲霜·锰锌水分散剂、64%噁霜·锰锌可湿性粉剂、64%噁霜·锰锌可湿性粉剂、20%噁霉·稻瘟灵微乳剂、50%烯酰吗啉可湿性粉剂、50%氟吗·乙铝可湿性粉剂、10亿/g枯草芽孢杆菌粉剂、

40%菌核净可湿性粉剂、40%王酮·菌核净可湿性粉剂、0.3%多抗霉素水剂、3%多抗霉素水剂、3%多抗霉素可湿性粉剂、10%多抗霉素B可湿性粉剂、10%多抗霉素可湿性粉剂、19%噁霉·络氨铜水剂、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50%咪鲜胺锰盐可湿性粉剂、50%异菌脲可湿性粉剂、50%氯溴异氰尿酸可溶粉剂、50%氯溴异氰尿酸可溶粉剂、57.6%氢氧化铜水分散粒剂、77%硫酸铜钙可湿性粉剂、20%噻菌铜悬浮剂、4%春雷霉素可湿性粉剂、72%农用链霉素可溶粉剂、3000亿个/g荧光假单胞菌粉剂、0.1亿cfu/g多粘类芽孢杆菌细粒剂、8%宁南霉素水剂、20%盐酸吗啉胍可湿性粉剂、18%丙多·吗啉呱可湿性粉剂、20%吗胍·乙酸铜可湿性粉剂、20%吗胍·乙酸铜可溶粉剂、20%吗胍·乙酸铜可湿性粉剂、24%混脂·硫酸铜水乳剂、8%混脂·硫酸铜水乳剂、6%烯·羟·硫酸铜可湿性粉剂、0.5%氨基寡糖素水剂、0.5%氨基寡糖素水剂、2%氨基寡糖素水剂、0.5%香菇多糖水剂、3%超敏蛋白微粒剂、25%阿维·丁硫水乳剂、2.5亿个孢子/g厚孢轮枝菌微粒剂、0.5%阿维菌素颗粒剂、3%阿维菌素微胶囊剂。

(4)除草剂:25%砜嘧磺隆水分散粒剂、25%砜嘧磺隆水分散粒剂、50%敌草胺可湿性粉剂、50%敌草胺水分散粒剂、50%敌草胺水分散粒剂、50%敌草胺水分散粒剂、50%敌草胺可湿性粉剂、50%敌草胺水分散粒剂、72%异丙甲草胺乳油、40%仲灵·异噁松乳油、50%仲灵·异噁松乳油、450g/L二甲戊灵微囊悬浮剂。

(5)植物生长调节剂:125g/L氟节胺乳油、125g/L氟节胺乳油、125g/L氟节胺乳油、125g/L氟节胺乳油、25%氟节胺乳油、25%氟节胺可分散油悬浮剂、330g/L二甲戊灵乳油、33%二甲戊灵乳油、330g/L二甲戊灵乳油、330g/L二甲戊灵乳油、330g/L二甲戊灵乳油、330g/L二甲戊灵乳油、30%甲戊·烯效唑乳油、360g/L仲丁灵乳油、36%仲丁灵乳油、360g/L仲丁灵乳油、360g/L仲丁灵乳油、36%仲丁灵乳油、360g/L仲丁灵乳油、36%仲丁灵乳油、360g/L仲丁灵乳油、360g/L仲丁灵乳油、37.3%仲丁灵乳油、30.2%抑芽丹水剂、4%赤霉素水剂。

附件2:烟草上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

篇(4)

乙方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一、培训专业:

二、培训时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预计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结束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按照XXXX课程体系教学规范的要求传授乙方实用技术,提升乙方的工作能力。

2、 甲方负责为在XXXXXX学院( )授权培训中心一次性学完八个月长期班培训课程,并通过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推荐工作,在一年内提供三次推荐就业机会。

3、 甲方根据乙方的学习情况、求职意向、技术专长、性格特征及爱好,依据学员与企业双向选择的原则,为乙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推荐工作的方向是: XX企业或相关企业的岗位。

4、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在乙方就业前,为乙方提供免费 “就业准备培训”、“面试技巧培训”、“职业规划培训”、“简历的制作培训”、“模拟面试”等,以提高学员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5、 甲方根据学员毕业时间,不定期地邀请企业到中心举行现场招聘会或举办企业代表来中心演讲等活动,使企业和学员可以面对面的进行交流,提高就业效率。

6、 甲方在安排乙方面试前,提前告知乙方应聘企业的背景和职位要求,甲方将会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指导乙方对简历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提高乙方就业的成功率。

7、 甲方对中心优秀学员(包括班长、各类活动获奖者、全勤奖获得者、结业考试一次性通过者、结业考试前三名)优先推荐就业,并且获得校长、学术主管、教质部主管、任课教师、班主任共同提供的就业推荐书。

8、 为了保证乙方在已就业企业的长期发展,甲方在乙方成功就业后会继续跟踪回访乙方工作情况。

9、 甲方有权利无偿使用中心推荐就业学员的作品、肖像、事迹等进行宣传。

10、 甲方不负责学员个人特别指定地区、指定单位、指定公司的就业推荐工作。

11、 乙方没有通过结业考试,或在结业考试前自行就业,甲方将不再负责乙方的就业推荐工作。

12、 乙方本人联系的聘用单位,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需要协助出具推荐意见或评语。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保证遵纪守法,学习期间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在保持身体健康情况下,学习刻苦努力,按时完成完美动力课程体系的各项教学要求。

3、 乙方结清所有培训费、书费、结业证书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后,一次性学完八个月长期班培训课程,并通过XXXX结业考试,完成合格的个人简历和毕业作品,方可享受甲方就业推荐服务。

4、 乙方学习结业时,如未能按照XXXX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完成毕业创作,甲方暂缓为其推荐工作。待乙方毕业创作通过后,甲方继续为乙方推荐工作。如乙方在结业后半年内仍未完成规定的毕业创作,甲方不再为其推荐工作。

5、 乙方在毕业前应根据自己的性格特征、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在任课教员与就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明确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和求职岗位。

6、 乙方在校期间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备和公物,如由于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7、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就业推荐工作,重视甲方为其提供的面试机会,积极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

8、 甲方通知面试时,乙方有责任无条件前去面试。乙方电话在面试期间要保持畅通。

9、 为了更好的为乙方服务,甲方会不定期的对就业学员进行跟踪回访,乙方有义务及时的反馈工作情况,配合甲方的就业跟踪服务;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一定的活动。

10、 乙方顺利就业后,如果就业企业有新的招聘信息,乙方有义务及时的反馈给甲方。

11、 乙方不得指定

甲方为其推荐任何地区或单位的工作。 三、 其它:

1、 甲方为乙方推荐工作,且企业同意接收,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自行联系聘用单位,由甲方出具推荐意见或评语,并确立劳动关系的,视为甲方推荐成功。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无条件终止,甲方不再为乙方推荐工作:

1) 乙方自身出现特殊原因(如有遗传病史、传染病等)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 ;

2) 甲方通知乙方面试后,乙方已经确定参加面试,但无故不到;

3) 乙方在参加面试时,衣冠不整、行为恶劣,给面试单位造成不好印象;

4) 甲方安排乙方就业的公司已录用乙方,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机会;

5) 乙方在未与甲方就业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甲方为其安排的公司;

6) 违反中心规章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在整个学习期间包括(事假、旷课) 累计超过10次的(每次只限一天);

7) 乙方在校期间参与制作的甲方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8) 在甲方所安排就业的公司里,乙方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 度而损害了甲方声誉,甲方不再为乙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 恶意诋毁甲方声誉或诋毁甲方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完成本协议约定推荐次数或出现本 协议第三条条件之一的或出现其他终止情形的,本协议终止。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5)

双方以公开、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介绍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环境、用人要求、薪金待遇及各相关福利待遇方面等情况。

2.把企业需求的情况用书面或电传等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对乙方进行初步的面试,考核。

4.甲方按乙方个人要求,在自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至少为甲方提供一次面试机会。

5.跟踪服务:如面试不成功,根据个人反馈意见继续为个人寻找发展机会。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如实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个人身分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真实的个人背景资料,详尽地提出委托推荐职位的岗位要求、薪金福利、待遇、工作条件和工作地点等。

2.遵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要求所安排的用工面试。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一般按到任第一个月的月薪资_________%向乙方收取委托推荐的服务费。

2.具体支付方法为:

(1)本协议签订之门起三日内支付预付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按本协议的2%计)

(2)被推荐人员到岗后十日内支付余额。

(3)甲方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推荐人选,乙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退还已收的全部费用;若乙方面试后对甲方推荐的职位不满意,并认为无需再继续推荐,要求协商的,乙方按每一岗位酌收咨询服务费_________元后,退还已收余款。

(4)付款形式若为委托银行转帐,乙方转入帐号为:_________;帐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四、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培训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不予安排乙方就业,费用不予退还。

1.违反国家法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影响恶劣者;或提供虚假的个人材料。

2.未按规定如期缴交就业综合费。

3.甲方通知乙方到企业面试,通知三次没有回应者。

4.面试成功后由乙方的个人因素(如违纪、不能胜任等)造成失业或被辞退的。

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篇(6)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引导企业在产业转移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环境营造、平台搭建、信息服务,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提升招商选资水平。

2、坚持发挥优势与互利共赢相结合。充分发挥我县区位和资源、能源、劳动力、土地等优势,促进与经济发达地区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快区域、产业合作的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坚持承接产业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严格产业准入,积极承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优势产业,推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确保可持续发展。

4、坚持集聚发展与产业升级相结合。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优化我县产业区域布局,依托县工业区(乡镇工业集中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将承接产业转移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推动产业升级同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5、坚持招商选资与“回归工程”相结合。以加强招商选资为抓手,推动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有效流动,引导本县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外出创业及务工人员“回归”创业、就业,形成承接产业转移“雪团”滚动效应。

(二)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努力把县工业区、县轻工新城和乡镇工业集中区打造成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基地,找准承接产业转移的结合点和突破口,促使承接产业转移规模持续扩大,引进项目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引资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效果明显增强。争取每年承接和引进30家以上投资超5000万元的企业发展项目,通过3-5年的努力,做优做强我县主导产业,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和方向

(一)鼓励承接转移的主要产业

1、高端传统制造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按照传统产业高端化、品牌化、主导产业规模化的要求,做精做大做强产业,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加强产业链梳理,积极承接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引进产业链高端环节和关键缺失环节项目。重点引进轻纺鞋服、机械装备等龙头项目、产业配套项目、高端项目和产业链延伸项目。注重引进高水平轻纺服装等专业研发设计机构、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

2、资源利用型产业。加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力度,利用我县矿产品、农副产品等资源优势,承接食品饮料、陶瓷树脂、工艺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等产业转移。

3、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领域作为突破口,积极承接和引进资本技术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项目。重点承接天然药用植物开发、药用及实验动物应用、功能性食品、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医疗器械、优势化学药品等领域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项目;引进光电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项目。

4、生产产业。从制造业发展服务配套出发,推进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业梯度承接转移。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投资,大力承接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业,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引进和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信用评估等高端商务服务业。做大做强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物流、人力资源等服务外包,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二)选准产业转移的承接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我县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选准产业的承接点,注重承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以工业化为核心,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具有特色的工业产业体系。围绕生物医药产业、轻纺鞋服产业、矿产资源深加工产业、食品饮料产业、陶瓷树脂产业、电子机械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等七个重点产业,大力承接产业转移,构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

县域中心区域要充分发挥信息优势和区位优势,依托县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轻工新城等主要工业载体,主动承接轻纺鞋服、电子机械、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产业,加快形成经济聚集优势。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的配套发展,推进商贸、物流、信息、金融、旅游、会所、房地产等产业承接转移。

县域中部区域要充分发挥我县农副产品资源优势,依托蓬壶农副产品和特色产品加工基地、达埔篾香产业城等乡镇主要工业集中区,主动承接农副产品和特色产品的深精加工产业。通过龙头企业培育,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带动,提升我县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加高端农副产品市场占有率。

县域西部能源资源产业集聚区要整合利用煤、石灰石、铅锌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主动承接新型煤化工产品、铅锌等矿产品精加工、新型干法水泥和水泥制品、煤矸石可循环利用等产业项目转移;积极承接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纳米材料、新型环保材料、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加工项目转移,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促进能源资源产业的集聚和发展。

县域北部区域要整合全县的高岭土资源,加快推进苏坑、介福陶瓷产业园区建设,着眼于与传统陶瓷产业相配套、关联度高、有利提升产业水平和有市场优势的项目,选择性地承接具有后发优势的新型陶瓷、生态陶瓷、工业陶瓷、特高频陶瓷等产业项目,努力营造县陶瓷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三)努力拓展产业转移源头。要不断扩大区域合作,提高对外承接产业转移水平,把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放在我省东部发达地区特别是本市沿海发达地区,也要主动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等我国经济发达区域产业转移,大力拓展与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及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合作领域,综合采取合资、新建、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境外上市、转让经营权、设立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这些区域内发展程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资金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企业来我县投资。

三、加强承接产业转移的载体建设

(一)积极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要把县工业区、生物医药园、轻工新城及各乡镇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平台。按照“一区多园”战略,以县工业园区为龙头,积极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扩充产业承载空间。大手笔规划和推进轻工新城、生物医药园、蓬壶农副产品加工园、达埔蔑香产业园、下洋新能源材料产业园、苏坑、介福陶瓷产业园建设,并鼓励各乡镇根据自身的优势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配套能力强的工业集中区,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发挥集聚效应,形成“产业分明,特色明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模式,为转移工业企业落地建设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同类企业集中发展,发挥集群协同效应,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建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体制机制灵活、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园区,形成投资带动效应,使之成为带动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

(二)创新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工业园区现有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机构职能,确保管理机构权责分明,服务到位。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园区建设,推行园区公共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积极探索与发达地区的各级政府、商会、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集团加强联系与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飞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集聚发展,互利双赢。

(三)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实行“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招商相结合、专业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和网上招商相结合,积极构建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网络。推动更多的企业成为招商主体,变被动为主动;发挥侨办、侨联、商会、协会的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同胞、侨胞的联络,加强与国内外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鼓励开展委托招商。发挥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推动和领导作用,充分利用“9.8贸洽会”、“6.18”、“三维”项目对接等活动,大力推介的产业、项目、品牌、资源、环境、政策、人文优势等,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做好项目跟踪落实,争取项目落地。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编制、招商、协调和推进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快招商引资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包装推介,扩大对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范围和领域,切实提高项目吸引力和招商引资成功率。加强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实现。

四、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支持

(一)用好用足上级的优惠政策。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政文〔2012〕20号)和《市关于推进产业转移的若干意见》(政文〔2012〕14号)等文件精神,在土地利用、环境容量、财税扶持、金融支持、规费、奖励等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策。优先帮助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扶持。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本级财政安排的工业区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收益、扶持企业计划等财政资金,设立县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发展资金2000万元,并且每年根据财力状况按5%递增,专项用于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给予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投资项目与本土企业转型升级同等的扶持政策。

(三)实行规费减免政策。对于转移项目的各类规费、手续费等,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对重点产业转移项目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的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性收费给予减征、免收或缓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规定有上下限标准的,按最低限标准收取。

(四)保障项目用地。积极争取上级国土管理和林业部门的支持,争取更多的农、林转用指标。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地预审,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

(五)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的激励机制。

投资奖励。从县财政设立的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发展资金中安排投资补助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转移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属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以商招商的龙头企业,奖励标准可适当上浮。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转移企业在园区内进行二次投资的,从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发展资金中安排奖励或补助资金,但不超过三年内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

引资奖励。对成功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金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产业转移项目的公民、社会团体或组织,统一纳入招商引资奖励范围,从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发展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引荐者成功引进的项目,待注册成立、资金到位(外商投资企业按验资口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建成投产后,按照超额累进制给予奖励。

1、成功引进企业入驻,按引进资金数额分级分段给予奖励:

(1)引进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按实际到资额的0.8‰一次性给予奖励;

(2)引进资金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以下,按实际到资额的0.6‰一次性给予奖励;

(3)引进资金5亿元(含5亿元)以上,按实际到资额的0.4‰一次性给予奖励。

2、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以当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前500家跨国公司为准)和国内100强企业(以企业最新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准),且实际到资额超过1亿元的。除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外,可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现金奖励。

3、对招商引资数额较大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

4、每个项目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五、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县承接产业转移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成员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制定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及时协商解决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的重大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对重大项目实行县领导负责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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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人力资源需求量大,企业用工难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帮促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事关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各乡镇(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作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用工服务就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用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加强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政[]14号)要求,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就业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帮促企业解决用工、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对所聘请基层协理员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季发放给补贴对象,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基层平台给予奖励,所需资金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各乡镇(场)要引导企业进行用工报备,建立和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库,实现人力资源实时动态管理,逐步实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一点登录、全市查询”的目标,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常态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合力推动服务企业用工工作。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要积极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以“春风行动”、“劳务协作”为主体的外来工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市场配置在企业用工中的重要作用,为求职者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站式”就业服务。要积极推动就业服务市场化运作,鼓励、支持、帮助、引导社会力量创办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和企业,开展就业服务。要大力宣传我市良好的用工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建立多层次服务创业、促进创业、保障创业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引导本市各类务工人员就近就业。要加强劳务协作,大力扩大省际劳务横向联系,加强与省内外劳务输出地的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人力资源信息对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动态跟踪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稳定性。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

要根据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要求,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就业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引导支持企业与省内外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培训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开展订单式培训,进一步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增强企业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充分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科学探索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建立人力资源储备机制,提高用工应对能力。要督促企业改善劳动者的就业条件,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通过加强劳动保护,妥善解决务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生活问题具体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要进一步增进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增强人文关怀,畅通员工的发展晋升渠道,增强企业吸引力和竞争力,提高员工岗位的稳定性,减少员工的流失率。

(二)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帮助企业完善劳动合同条款。要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企业用工规范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用工良性循环。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以招工、培训、鉴定为名坑害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用人单位,从源头上减少侵害职工权益行为的发生。

(三)提高职工薪酬待遇水平。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不断提高职工工资。要严格执行法定休假制度,确需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要坚持职工自愿原则,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要建立以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工商、金融等部门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完善欠款应急保障金制度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厉查处克扣和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充分发挥“五险统征”机制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将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劳动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五)妥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教育部门要按有关要求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确保农民工子女“有学上”。农民工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根据暂住地址就近入学,并享受“两免一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他们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励处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在我市公民办学校初中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允许报考我市各类高中学校,并享受当地学生待遇,择优录取。在市区石码就读而且有临时学籍的农民工子女,允许报考榜山中学。榜山中学高中部每年划出50名正取生指标招收在市区初中就读的农民工子女。

入读中职学校的,只要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只要个人愿意就读的,均可向我市所在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将根据个人选择专业情况办理学籍建档工作。就读全日制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一、二年级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如果属农村低保家庭的子女(凭民政部门的低保证件)或就读全日制涉农专业的考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教育。如果是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可凭民政部门证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中职学校酌情给予学费减免。

(六)妥善解决农民工落户问题。公安机关就进城务工人员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要求户口迁入的,准予办理户口迁移。

(七)加强开发区公共设施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外来职工公寓建设纳入城乡住房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企业或园区的就业人员出租。外来工在具备相关户籍、收入标准、住房标准等条件后,可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申请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同时,建立外来务工青年中心、服务外来务工青年文化、生活、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需求。

(八)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政治待遇。要重视培养、积极发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党、团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民意代表。劳动保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组织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参与优秀共青团员、新突击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的评选活动。

五、加强领导,完善服务企业用工保障机制

(一)设立招工专项经费。从年起,市本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30万元(以后逐年提高)作为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资金,用于本市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宣传就业信息,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维护和开拓建立外省劳务输入基地工作等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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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实行简化审批、并联审批以及行政提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采取“统一收件、牵头办理、同步启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强监督”的运行机制。凡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或以其他部门的审批结果作为本部门审批前置条件的,都实行并联审批。为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凡具备审批条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缩短为8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缩短为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缩短3个工作日。对于特殊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及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要求和建设条件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交叉推进、并联审批。

三、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容缺预审。建设项目具备可研报告、选址符合规划(含城市规划、用地规划、用林规划、用海规划)、限制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金证明等4个基本要件,在申请单位作出相应承诺后,实行容缺预审,具体表现为受理告知承诺制和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预审遵循“依法行政、宽进严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简化事前审批与强化事后监管相结合,着力提高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四、改进招标投标管理。按照《市“五大战役”建设项目改进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政办〔〕297号)要求,切实改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允许中标单位继续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详勘、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改进资格预审制度;缩短招标投标相关环节时间,招标文件备案审查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服务“绿色通道”,下放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优先提供开标评标场所。

五、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参与国有企业和传统产业的重组改造。鼓励企业以发起设立、变更设立、改制设立等多种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优质资产重组;引导回归资本组建创业投资机构,充分运用国家和省里扶持创投发展的政策,支持民营资本或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并购或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改组、改制、改造。积极引导启动企业产权流动服务平台建设,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配置相应场所,探索建立未上市企业资产营运机构(中心),推动回归资本参与区域传统产业存量资产的流动整合、并购重组。对变更、改制、重组成功的企业,在注册登记、产权过户、证照办理等方面,有关部门给予特事特办的优惠支持。

六、鼓励资本投向多样化。鼓励民营资本投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进一步发展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审计、公证、监理、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家政、保健、养老、托幼、修理、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投资、节能环保监测、节能环保技术开发、节能环保项目运营、节能环保项目的审计或监理等高端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开发项目融资、保理等业务新品种,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交、公厕、市场、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对投资建设开发市旅游产业规划内风景区基础设施、旅游产品及配套服务项目的,优先申报国家旅游、文化发展项目资金。鼓励民营和回归资本投资重点产业链延伸项目,围绕打造完整重点产业链的要求,建立完善配套产业招商项目库;鼓励民营企业与从事电机电器、汽摩配件、船舶修造、食品加工等优势传统产业的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围绕大型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建立起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形成产业集群;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培育运作规范、现代高效的配套产品交易市场,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七、支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和引导知名总部企业将投融资中心、管理培训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制造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等职能总部设在。对经市政府审定,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影响力和依法交缴税收的外地企业迁至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及研发、采购、营销中心,或域外各类企业迁至我市的,对其提供的原登记地有效注册文件和相关材料,工商部门均予认可并按变更登记办理注册;支持企业以特许经营、加盟门店等形式在我市开展连锁经营,允许直接冠用“总部”字号和“连锁”字样。市政府将规划总部经济片区,对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含亿元),企业总部用地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出让的,出让底价应不低于出让地块在本级别基准地价的评估价;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20%的租金补助。年起,凡回归、迁入或设立的企业总部,应在当地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符合重点扶持条件的可在税费减免、财政分成、用地优惠等方面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政策。并在高级管理人员住房补贴、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等方面均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八、分项目类别确定用地价格。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先进制造业等工业项目、“回归工程”、民营投资创业园,对于达到相应“门槛”(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科技含量、社会就业、交缴税费和实际效益达到和超过设定标准)要求的入园企业,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奖励优惠:可按土地成本价挂牌出让(不低于该区域基准地价);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供地,挂牌出让取得土地后,土地出让金30%的额度以投产后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5亿元、科技含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能够辐射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的企业,按土地出让金50%的额度以投产后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50亿元的大型项目,待项目属性、选址、规模、效益等确定后,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地价。为减轻业主投入成本和加快征地交地工作,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先交付土地总价款的20%作为保证金;在经过挂牌出让取得土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的10日(含双休日、节假日)内再交付土地总价款的30%;剩余的50%在两个月内缴清。

九、分项目类别确定财税优惠。工业项目入驻后,取得营业执照并在6个月内动工建设、2年内建成投产的,从投产之日起5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科技水平、社会就业、交缴税费能力的不同类别按以下方式返还:对按工业用地最低优惠价供地、土地出让金30%的额度奖励给企业的项目,三年内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30%的额度奖励给企业;对按工业用地最低优惠价供地、土地出让金50%的额度奖励给企业的项目,三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以同比例50%的额度奖励给企业。以上两种情况的税收奖励顺序为土地出让金补助款、税收奖励金,即先以市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企业用以抵扣土地出让金优惠的30%或50%,3年内未能兑现优惠政策可以再延续2年,但如5年内其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还不足以抵扣土地出让金的30%或50%返还数的,不再给予奖励。如三年内其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超过抵扣完土地出让金的30%或50%后,多余的部分作为税收奖励金继续补助给企业。对大型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另行研究相关的税收等其他扶持政策。

十、支持企业生活区配套建设。对经市政府研究确认引进的投资额大、科技含量高,国家政策鼓励类,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能够更好更快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集群培育的重大项目,其所需科研办公及生活配套用地,经所在地县(市、区)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可提供7%比例用地,并根据实际投资到位情况分阶段供地,确保配套用地与实际投资到位同步跟进。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加收土地价款。

十一、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十二、强化人才发展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环三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委〔〕81号)精神,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要求,围绕环三都澳区域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大力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技术研发载体。加快建设环三都澳产业人才高地,大力实施政府津贴、人才公寓、税收奖励、子女就学和配偶安置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用合理的待遇激励人才,吸引、集聚和培养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凡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给予减免两年档案保管费和人事费;在城区设立集体户口,解决企业引进人才落户问题。同时,对在工作、创业取得突出成就并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各类人才,市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支持。落户在工业区(园区)内企业项目或落户在其他区域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企业项目的道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修建至厂区边缘接入口,水价、电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对用水、用电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支持办法;大型项目需要业主码头配套的,由设区市负责提供相应的港口泊位岸线给业主自建码头,并积极帮助业主做好相关手续报批工作;项目所在地负责做好主干路网建设和公共污水处理配套设施;通信、网络、电视、燃气等设施根据企业需求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同步建设到位。

十四、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创牌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免征营业税;对企业重大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的技术改造项目,市技术改造资金给予大力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按委〔〕81号文件精神,获批准设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能发挥正常效能,取得显著成效的,除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以上资金和政策扶持外,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获准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对获得名牌产品、认定为相应级别商标的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建立商标品牌分级奖励机制”的规定给予兑现奖励。

十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省内外银行、保险、证券机构来设点,不断扩充和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提高资金融通水平。完善金融结构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大直接融资力度。灵活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对重大建设项目争取通过总行、省行直贷等方式,直接向上级行申请单列项目资金。大力支持本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电机电器、船舶修造、化油器、能源等优势产业发展,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三农”、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投入,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

十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加强和完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区域型、产业型、园区型以及村镇型的信用担保机构,努力提高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互融资担保服务。对在本地注册,经确认许可、依法经营、业务规范,且在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农村专业户、“三农”实体提供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服务业绩突出的,当地财政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

十七、加快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民营企业“回归工程”项目库、人才库、政策法规库、产品供求库、技术信息库等系统建设,完善“中国企业服务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构建完整的网上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健全创业辅导、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和上市辅导等服务体系;配套相应的资源条件与职能,发挥行业协会在搭建融资、担保、总部经济等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建设作用和政策引导、辐射作用,帮助企业掌握产业和金融政策,熟悉使用金融工具,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实现顺利融资。

篇(9)

(一)调整楼区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援助领导小组”)成员

区援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对接市、区两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对公益性岗位上岗对象进行最终认定。

(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非公益性岗位的收集、信息、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以及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服务和补贴资金拨付。区民政局负责公益性岗位申报对象资料审核、资格审定和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区局负责向区援助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反馈,负责对无政策支持诉求的直接回复。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援助对象的摸底调查、登记、审核、推荐及管理。区纠风办负责对援助工作中的援助对象推荐、用工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有关环节的监督,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援助程序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援助我区范围内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对象中的参战、涉核、伤残、志愿兵、带病回乡五类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援助范围)。援助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岗位公示。区援助办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乡(街道办事处)在劳动保障站服务平台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岗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工单位主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报名条件等。

(二)要求援助的对象到所属乡(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申请登记,填写《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申请表》。

(三)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出具入户调查报告。

(四)乡(街道办事处)按全区统一的《就业援助对象申报公益性岗位评分表》组织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街道办事处)将确定的推荐对象资料报区民政局。推荐对象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含所有家庭成员)、《退役证》、《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申请表》、入户调查报告、评分表、各评分项证明凭据原件,及入伍、退伍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等。

(五)区民政局审核申报资料、复核评分表并进行分值认定,提出审核意见。

(六)区援助领导小组召开评议会,确定上岗对象。

评议会成员包括:区援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用工单位、退役军人代表(不含评议对象)。

评议程序:先由各乡、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通报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再由评议会成员进行现场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排名顺序,最终确定上岗对象。

(七)区援助办召集用工单位和上岗对象当面洽谈,双方根据双向选择、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如有援助对象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则由区援助领导小组按评议排名依次递补推荐。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已援助上岗对象的管理

对已援助上岗对象的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援助用工单位对援助对象进行日常管理,严把考勤考核关,建立上岗对象考勤台帐,严肃处理上岗对象的违纪行为。

(二)加强对援助用工单位的监管

区纠风办对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用工单位应及时办理援助对象的社保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援助对象的权益。各用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向区援助办申报人员异动情况。对于空岗挂靠、虚报冒领等现象,一经查实,由区援助办取消用工单位的援助资格,停拨用工单位的相关补贴,追回虚报冒领资金,并追究经办人及用工单位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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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工业设计的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产业逐渐发展成形,在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产业竞争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我市工业设计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业设计发展意识不强,氛围不浓;缺乏高水平的专门人才,缺乏相对聚集的设计园区和与其配套的服务平台,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及政策支持力度亟待加强等。

当前,我市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创建自主品牌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对于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从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目标

争取到“十二五”末,将建设成国内工业设计水平较高、影响较大、辐射海西的区域性创意设计中心;建成1个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在纺织鞋服、水暖卫浴、工艺陶瓷等领域工业设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工业设计相关知识产权累计超过1000件;聚集100家产值超300万元的较大规模工业设计及相关企业,聚集各类工业设计相关专业人才1000名。

三、发展布局

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发挥我市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县域经济各具特色的优势,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快推进鲤城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丰泽领SHOW天地创艺乐园以及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南安)基地等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典型促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市各地建设具有地方文化、产业特色的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形成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建立起产业互补、合理利用、有序竞争的发展体系。

四、扶持政策

(一)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每年从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等专项资金中切出300万元作为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具体是:一、鼓励工业设计企业聚集发展。对租用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内办公场所一年以上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按第一年6元/㎡·月、第二年4元/㎡·月、第三年2元/㎡·月的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平均分摊给予租金补贴。二、支持创建工业设计中心。对经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并优先安排申报省、国家其它资金补助。三、推动服务平台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基地运营商组织搭建工业设计服务平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四、支持优秀项目发展。对在国内外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以及取得专利注册的设计项目,在给予适当奖励的同时,对其后期的应用推广给予大力支持。

(二)鼓励创新成果产业化。紧抓国家加快海西建设及台合作全面发展的历史机遇,依托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增进与国内外特别是台湾地区优秀的工业设计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沟通与交流,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容;重点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产品、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优先推荐工业设计领域的创新产品参加省级新产品鉴定;鼓励工业企业将设计业务外包,并对外包业务给予适当的补助,以此扩大工业设计专业服务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加强多渠道合作,促进工业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产业链延伸和品牌建设。充分利用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大力推广创新成果,促进成果交易。

(三)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市工业设计服务网建设。支持以企业化管理模式开发经营市工业设计服务网,力争打造成为综合性的网络服务平台,可以为全体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为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交流和远程协作办公服务、为入门者提供基础教育培训服务等。二是完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依托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开发系统化、全方位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支持国内具有专业资质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在我市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在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内设立工业设计成果(产品)展厅、公共设计工作室、工业设计资料室、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等设施;鼓励工业设计行业企业共享信息资源,共用软件、设备和技术。

(四)支持举办创新竞赛活动。一是创新工业设计比赛运营模式。对由市政府主办、行业协会承办的工业设计比赛活动,在市场化运作筹集相关经费的基础上,不足部分从市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同时参照比赛结果开展工业设计师评选和各类知识产权交易洽谈活动,以较小的财政支出充分调动优秀企业和人才来的积极性,营造我市产业发展氛围。二是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行业内工业设计创新竞赛活动,市政府可根据活动规模及效果由市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举办国内各种大型的工业设计比赛活动。

(五)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建立工业设计专家评委库,完善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工业设计专业人员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支持企业聘任相应职称的技术人员。建立校企合作机制,鼓励高等院所、职业学校与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园区)联合建设工业设计实训基地和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形成学校培养、基地初训、产学研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教学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适应工业设计发展需求的有实战能力的专业人才。健全在职人员继续培训教育体系,引导行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全方位的工业设计专业培训。

(六)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行业领军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为其及家属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内外一批经验丰富、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才,市政府给予每个领军人才1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培养后备人才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二是支持亿元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工业设计研发中心及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30万元建站资助,并给予进站博士后5万元的科研和生活补助。三是对于引进的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才,可按其业绩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七)加强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鼓励企业和个人申请工业设计专利和进行著作权登记,对我市工业设计领域的专利或著作优先安排市级专利申请补助资金。支持工业设计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贴息补助方面优先给予考虑。完善知识产权第三方评估体系,鼓励企业或个人以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或入股企业。建立健全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信用公示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支持企业或个人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鼓励有关社会团体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工作。

(八)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奖励,力争对工业设计行业全年信贷投放的增速不低于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针对工业设计企业特点,创新信贷方式和业务品种,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我市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创投机构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成长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开展业务。落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有关政策。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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