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8: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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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城西4.5公里处,共有17个行政村,全乡共有各类排污企业31家,包括28家纺织印染企业,2家制香厂和一家机房设备厂。共建有污水处理场26座(有三家企业向污水排灌渠排放),污水坑15个,高标准防渗坑11座,日处理污水6980吨,so2达412.12吨,严格按照指标,保证了不让一滴不达标的废水排出厂外,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孝义河,实现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乡是企业聚集地,环保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为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乡党委、政府为此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落实责任。成立以乡长为组长,主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环保综合整治小组,抽调8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承包到各企业摸清底码,建齐台帐,与各企业签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责任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各包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包各自辖区内的企业,多次深入到基层,宣传、教育、指导环保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为增强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并在显要路段的醒目位置刷写40多条永久性墙体标语,努力营造热烈的环境保护氛围。
三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上马,全面清查未经环保审批,未落实“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人类身体有危害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
四是加大环保投入,双羊集团投资3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场一座,建设高标准防渗坑,××纺织有限公司投资35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场一座。××染织厂投资85万元新上10吨环保锅炉一台,××、××、××等企业也先后投资200万元改建污水处理场。仅今年对环境保护投资达500万元。
围绕有效预防重金属污染事故的目标,以强化企业环境监管为手段,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责任制,将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到人,督促企业强化产污、治污环节的环境管理,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推进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二、责任分工
三、包保工作内容
1、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专职环保机构,完善企业内部的环境保护体系。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环保奖惩考核体系,特别是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生产车间(工段)能耗、物耗、产污、排污量化指标体系。
2、了解重金属企业生产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建设时间,投产时间,设计能力,实际生产规模、生产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中间产品、产品等方面情况。
3、检金属企业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缴纳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查看重金属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包括产污设备和工艺运行记录、污水废气处理、污泥收集、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和记录、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用药记录、排污管线走向、环境监测记录、卫生防护距离等情况。
5、检金属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转运和处置情况,查看相关记录台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置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情况。
6、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是否安装规范、联网,能否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排污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比对监测,能否调阅历史数据。
7、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或向市环保局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8、督促企业落实市环保局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包保工作要求
(一)包保责任领导、包保责任人定期轮包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原则上每三个月轮流一次,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做好轮包方案的制定。
1、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围绕《2003—2007年度莱芜市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和《莱芜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莱芜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步入稳定发展的阶段。*年,莱芜市通过努力,全市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进展顺利,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
2、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6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双创一巩固”动员大会,在会上市政府与两区、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双创一巩固”责任书。会后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迅速开展了创模工作。成立了全市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协调;组织考察学习了日照、马鞍山“创模”经验,全面分析,深入调研,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双创一巩固”活动动员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于7月28日赴京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我市“创模”请示,汇报了“创模”基础和思路;邀请省局、济南市环保局创模专家到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聘请省科院编制《莱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完成初稿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后,日前已修订完成了送审稿;制定了宣传方案,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环保部门广泛开展了“创模”宣传。目前,全市“创模”活动正扎实有效地开展。
3、狠抓了水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全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牟汶河综合治理行动纲要》,狠抓了以牟汶河为重点的水污染治理。加大了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对12家重点污染源,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水利用,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东浩化工等6家企业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加强了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已建成的两座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外排废水COD在30毫克/升左右,氮、磷排放达到要求,中水回用规模达每天2万吨,加强排污管网建设,新建排污管网10公里;加强了污染治理督查,每周对排污水单位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加强污染事故预防,督促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行业12家企业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出境断面角峪桥COD年平均值为53毫克/升,比去年降低18.1%,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4、狠抓了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启动了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莱城电厂3#、4#机组脱硫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1#、2#机组正在论证脱硫规划;莱芜电厂脱硫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莱钢热电厂和泰钢热电厂原有锅炉全部改造为燃气锅炉;经贸、环保等部门积极推行新型水泥干法回转窑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能力,督促粉末冶金、耐火材料等废气污染企业加快了治理进度;市环保部门分别于4月、8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8家火力发电企业、8家水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和擅自燃用高硫煤的3家电力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8家水泥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今年莱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
5、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城市烟尘集中治理行动,积极推广了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燃料,城区内小锅炉拆除和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各功能区环境噪声均达标;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对3家单位产生的7枚废源进行了安全处置,对全市32个放射源涉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8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中心和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第一填埋区建设并投入使用,钢城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
6、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12个单位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王子纺织、潘西煤矿获得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以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为载体,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着力抓了生态示范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大汶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基本完成,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组织完成了黄庄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方下镇等3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材料上报工作,黄庄镇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迎接了省里对创建工作的现场核查;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学校”6所;开展了文明生态村、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9个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材料审查工作;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建设了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2%。
7、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环保、经贸、发改、司法、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莱芜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报章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共组织集中行动5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60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2起;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市环保部门联合三家新闻媒体组成20人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暨嬴牟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对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成果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系列采访,跟踪报道;开展了工业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餐馆饭店9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小)项目,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大会精神。8月3日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后,8月7日,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了市环保局对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大气、水污染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市委于建成书记在会上指出,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里程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坚决执行会议和省政府有关精神,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度,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层层分解主要污染物目标责任书并签订主要污染物责任书,在年底适当时机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市编委要抓紧研究增加环境保护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8月7日至9日,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分别召开本系统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大气、水污染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了研究部署。11月28日,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长刘富春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2、充实调整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市长担任副主任,党政有关共31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分析环境形势,检查环保规划落实情况,研究并制定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环保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3、分解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已分解到各区和各有关企业,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区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书,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
4、制定莱芜市环境准入条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莱芜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莱芜市的环境准入门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水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不得在莱芜市境内建设,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5、落实了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以市环保工作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关于下达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将我市“*”期间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6、落实省政府对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局的编制体制建设,为市环保局增设了一个污控科,增加了2名行政人员,52名事业差额人员全部改为全额事业,同时增配党组纪检组长。进一步增加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市编委正在研究中。
7、下达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任务。对水和大气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下达限期治理任务,限期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业结构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单位的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为此,下一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绿色钢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严格执法、科学治理、推行数字环保和“一票否决”为手段,以建设生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突出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新莱芜而努力。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加大创模工作力度。抓紧报批莱芜市创模规划,以规划为总抓手,以环保工程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创模工作,力争早日创建成功,并以创建工作带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快以莱城电厂、莱芜发电厂为重点的燃煤电厂脱硫步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着力抓好粉末冶金、耐火材料、水泥、钢铁等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加强城区的烟尘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由化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牵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品质原液着色纤维开发及应用”(2016YFB0302800),该项目从原液着色纤维整条产业链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入进行科研攻关,力求满足下游产业对高品质原液着色纤维产业的可持续、个性化等需求。近期,该项目的进展汇报会在北京召开。据悉,该项目预期完成所有目标需四年,按照科技部要求每年召开一次进展汇报会。
中国工程院院士蒋士成、俞建勇,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处长蒋志君,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朱美芳,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首席专家李秋小,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宇,化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赵强,中国石化集团教授级高工庄毅,天津工业大学教授肖长发,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副主任张慧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王玉萍等嘉宾以及高品质原液着色纤维开发及应用项目参与单位代表共同参加。会议由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鑫主持。
全员上岗,部门联动,合力执法,铁腕执法
“向污染宣战,要么胜利要么失败,就是生存和死亡的问题,我们要打一场‘运动式’执法的人民战争。下一步不排除对区一级环保执法量化下任务,要像抓计生工作一样抓环保,猛药去污、背水一战、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破釜沉舟。”
――佛山市副市长 许国
走进佛山环保局办公大楼,过道上宣传橱窗里“环境执法预备队”、“突击队”的字眼引人注目。50多人的队伍中,包括各业务科室的主要成员。
今年市政府给环保局新增了18个执法人员编制,市环监局人员扩充到30名。为进一步增加执法力量,3月14日,局里在OA办公系统发出组建“环境执法预备队”倡议书。“没想到,竟有58人自愿报名。”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杨永泰坦言十分感动,“其中,不乏年长的老同志和家有老少需要照顾的年轻妈妈,大家都是带着对环保一片感情和为环保事业奉献而来的!”自组队以来,在节假日和晚上休息时间,突击队员已随同环监分局人员开展了7次执法行动,每次都是兵分5路突击检查。
加大环境执法力量,需要部门联动、科室联动。市环保局规定相关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环保违法线索,都要及时向环监局报告,加强科室联动。不久前,小塘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企业的查处,正是来自于市环保局水科每月一次联合市水务部门开展的检查。
加大环境执法力量,更需要区、镇参与、政府支持。5月19日,佛山科技学院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时,反映了一些不法商家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给学院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一情况得到在场的南海区区长和市环保局局长的高度重视,两位领导现场拍板承诺依法处置。兵贵神速。翌日,市环保局与区、镇政府联合行动,并联合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开展突击检查。在执法检查现场,供电、供水部门对这些污染作坊断水断电,公安部门对这些作坊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
5月14日,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佛山市政府在广东唯一一个城市佛山,启动了综合督查试点工作,形成了一个更高层次的环保执法“强强联合”。对此,佛山市市委书记、时任市长刘悦伦表示,解决环保问题是市长、区长、镇长的责任,解决大气、水环境、重金属等污染问题对佛山来说比经济发展更紧迫,必须排在优先位置。综合督查试点工作将在半年的时间内,通过调查研讨、派驻干部、调阅资料、现场督查、综合分析等督查方式,重点督查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国家环保法规政策情况、政府履职中体现生态文明理念情况、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情况、环境质量及环境权益保障情况,推动环境保护管理转型,探索环境保护新路。
“对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出重拳、动真格,坚决予以打击,不能‘心慈手软’,以更大的违法成本让违法排污企业埋单。”这是“铁腕执法”的体现,也是执法要“狠”的要求。不久前,位于高明区的佛山骏泓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收到了一张“沉重”的告知书。由于超过一个月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公司被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处以约94.5万元罚款。今年3月,区环运局在夜间“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菌种大部分死亡,污水处理设施已不正常运行一个多月,另有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的规定,除需立即整改外,还需缴纳排污费数额3倍罚款,约94.5万元。这是佛山史上单笔最高环保罚款。
超常举措,“三不三直”,精确执法,高效执法
“执法部门跟违法企业有如猫和老鼠的关系,超常规执法有利于猫又快又准的逮着老鼠,但如果猫不够强大、专业,那么老鼠必定会偷吃,而且还会嘲笑猫无能。”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彭聪恩
夜色已深,机器轰鸣,环保局执法突击队寻声敲开通达铝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大门后,20多名环境执法人员随即兵分几路,直奔工厂的熔铸车间和污水排放口。车间里灯火通明,熔铸炉正在运转,但废气未经任何处理排放,车间里弥漫着强烈刺激性味道。在污水处理池附近,废水处理设施有运转,不过地面污水横流……
这是4月16日市环保局组织五区环保部门统一开展夜间执法中的一幕。据了解,此次夜间突查包括市、区、镇各级部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6人,“兵分五路”现场检查了13家企业。不少企业违法生产污染乱象当场“现形”:五金厂将酸性废水直排河涌污染灌溉,卫浴厂VOC超标11.2倍……市环保局现场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排污,并将依法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 苏州奥利得精密模塑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与大荣精密办理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等待办理立项、环评。立项材料缺少“备案审批表”(企业刘经理刘洁13451955670在准备)、“环保前置审批意见表”(目前环保吴科职务调整,暂无人办理)。
二、项目进度:
1. 恒格新能源科技:4月份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打桩、底层开挖浇筑;杜瑞13776147475
2. 群光电能:3月份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厂房已经建设两层,宿舍建设到5层;杨昌林15851595172
3. 立隆电子科技:目前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审图办理中;沈建13358019918
4. 明阳科技:目前正在办理用地批复、土地证;沈旸18012734517
5. 诚之盛:目前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块现场已经围场;李奎18952455986
三、企业问题进度跟踪: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二届党代会三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理念,以开展“送信心、送服务、送政策、送信息、送资金”为内容的“五送”活动为抓手,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支持实效,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3年2月10至3月9日
三、主要措施
㈠提高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1、加强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建立重点项目决策提前介入机制,主动加强与发改、工业经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时提出环保建议。落实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环评文件编制、总量替代方案等问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帮助企业缩短审批时限。坚持依法行政,严控“两高一低”项目。
2、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及时批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向企业作出解释说明。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对已作区域环评的东部产业集聚区、东海塘区块入园项目降低环评评价等级。全面调整审批时限,一般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国家规定的60个、30个、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4个、4个工作日;工业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缩短为3个、2个、2个工作日。
㈡提高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3、寓服务于监管。完善重点污染源联系人制度,建立重点企业日常联系沟通制度,定期上门了解企业的环保需求。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受到处罚的企业,帮助查明原因、分析问题,做好执法后服务。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4、加强环境信用管理。对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银行信贷限制后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帮助恢复环境信用。对企业争取国债资金和银行贷款需要出具环保信用证明的项目,若无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办理。
5、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积极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坚决依法打击偷排漏排、屡查屡犯的严重违法排污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㈢加大环保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6、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指导企业做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轻等工程项目材料申报,积极申报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继续开展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补助工作,坚持补助资金与污染防治工程挂钩原则,对在清洁生产审核、污染减排、限期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予以奖励。
7、加大技术扶持力度。针对我市中小企业特点及污染防治需求,组织开展“环保科技服务进企业”活动,发挥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优势,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供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治理技术难题。帮助新建、技改企业选好先进适用环保技术和污染治理设施,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
8、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降低部分涉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实施环境监测优惠政策措施,统一按基准收费标准70%收取费用,对困难较大的企业,根据实情加大优惠幅度。引导环评中介机构做好对困难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督促环评和技术评估机构实行减半收费。
四、活动要求
监察大队和各中队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的全面督导。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期监察重点
⑴建设项目地点是否与批准的位置一致;⑵项目建设内容有无变化,包括建设性质、建设规模、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使用的原料等;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已按环评批复意见完成设计;⑷环评报告书(表)中规定建设的环保设施有无施工计划,设备定货是否到位;⑸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护措施等。
2.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监察重点
⑴与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具备试生产条件;⑵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其排污口是否进行了规范整治,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是否安装;⑶环评批复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⑷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⑸污染物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到位;(6)是否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⑺是否已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是否未经环保部门批复擅自进行试生产。
3.建设项目试生产期监察重点
⑴试生产有无经过环保部门批准;⑵生产能力是否达到验收要求;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调试或运行,处理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负荷;⑷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其运行、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⑸遇有异常排污情况有无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⑹以新带老、总量减排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⑺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⑻环保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⑼有无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时要根据项目所处的时期选择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现场填写,对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巡查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监察过程中也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同时建立动态表格《开发区(工业园区)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明细表》*,方便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每季度填写《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季报表》*,报到监察办公室。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察
接到环评审批部门建设项目验收通知后,监察人员应提前查阅现场监察记录,做好验收准备,验收时现场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并由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对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评审批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环评审批机构转交、公众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批建不符项目、未经批准即进行试生产项目、超期试生产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等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征求环评审批机构意见后,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材料需要移交给环评审批机构的,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取证材料移交单》*。
六、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步骤
(一)信息资料收集分类
监察部门收到环评审批部门移交的建设项目后,根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登记。
第一类建设项目:⑴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⑵编制环评报告表且涉及化工、农药、酿造、印染、染料、制浆造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⑶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⑷市局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⑸进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
第二类建设项目:编制环评报告表但环评批复中未要求配套建设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
第三类建设项目:⑴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⑵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生态的房地产建设项目。
第四类建设项目:停缓建和连续超过六个月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规定频次跟踪监察
1、第一类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性监察,每月1次;
2、第二类建设项目进行一般性监察,每季度一次;
3、第三类建设项目可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度,必要时进行现场监察;
4、第四类建设项目在由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报告后,可暂停监察,待重新开工后再按分类等级进行监察。
(三)相关资料归档
日常监察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设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试生产申请及批复,验收申请及批复,施工期、试生产前期、试生产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违法行为取证和查处材料等。第一类建设项目要按照一厂一册的形式整理归档,第二、三类建设项目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归档。
七、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环境监察各部门要按照省总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及时上报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月报、季报、年报。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2019年,****经营指标任务****万元,利润指标****万元。
2、2019年****累计完成收入****亿元,完成指标的158%;实现利润总额****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9%。
3、我公司今年顺利的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
二、2019年对经营目标影响较大的事项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二、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
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
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
检查的步骤与内容: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四、督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