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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X928.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旨在确定火灾的发生原因及其发生规律,为预防火灾的发生和更有效的扑救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火灾原因分析,确定火灾责任、评定灾后损失等。调查工作直接的反应了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素质和相关执法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型的材料、技术工艺推陈出新,社会环境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火灾的事故调查工作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调查难度日趋加大。由于近年来火灾事故的发生所引起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为调查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评估以及损失赔偿等提出科学有效的依据,因此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要求越来越高。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现状
1、基本调查设备缺少且陈旧落后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需要基本的设备进行信息采集、现场分析、监测、交通防护、通讯仪器等等相关工具。在发达国家中,火灾事故调查不仅应用了先进的物证采集分析技术和装备,还能通过电脑三维成像模拟事故发生现场,从而可以更加准确的判断火灾成因。然而在我国的很多基层消防单位,火灾现场勘查工作缺乏基本的装备仪器,先进的设备不会使用,仍然停留在传统的锄头抛、铲子趴的状态。调查人员主观经验主义严重,依靠直觉经验办事,造成很多痕迹物证无法在现场进行勘探分析,延误了最佳的调查时间,造成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缺乏科学依据,准确性不足。
2、缺乏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火灾调查工作对于人员专业性、技术要求都很高。然而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科研机构设置较少,鉴于对火灾事故调查的特殊性,需要进行现场的勘查和询问取证,勘查分析与询问证据相互印证,需要现场调查人员具备很像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完全熟练的驾驭,丰富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然而,我国的绝大多数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知识通过实际工作经验总结摸索,因此要培养一名合格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需要较长的时间。然而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的警力不足,导致没有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员,且其身兼数职需要进行消防案件工作又要进行建筑工程验收审查,有些人还要兼职内勤,由于我国现役体制问题,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很多骨干成员流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整体状况是人少质忧,因此很难进行准确、科学的火灾事故现场调查工作。
3、调查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和素养
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准确性与调查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状态有直接的关系。在市级、县级的公安消防机构中,调查人员大多都是半路出家,接受过系统的火灾事故调查专业培训的人员很少。一些刚刚接触岗位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由于缺乏实际现场火灾勘探的经验积累,很长一段时期是无法进行独立的工作的。然而很多经验主义的老同志,由于调查方式落后,导致火灾事故调查没有准确、充分的科学依据。在面对重大、特大、复杂的火灾时,一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由于主观的情绪抵触畏惧,造成错过最佳的火灾事故调查时机,为火灾事故原因评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缺乏技术鉴定、火灾定性依据不足
火灾事故调查中对于火灾起火点、起火物、燃烧过程、火势如何蔓延等问题进行准确的鉴定,通过现场的勘查和询问相互印证才能够对火灾事故下结论。但是由于在一些事故调查报告中,过多的进行现场描述,缺少专业的数据说明和分析。在我国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发生较多,这类火灾判定主要通过六种方式,金相分析法、外观形貌鉴别法、成分分析法、剩磁法、导线熔断宏观鉴别法、模拟实验法等。一般普通的电气火灾应用上述方法皆可进行判定,但是在火灾原因调查中缺乏技术鉴定。如判定是由于导线短路引起的火灾,但是没有对短路容痕进行收集、鉴定,因此无法判断短路是发生在火灾前或者之后。
5、忽视现场勘查和证据搜集
火灾事故现场调查主要是通过现场勘查和现场询问两种方式,通过二者互相印证鉴定火灾事故成因。然而在一些火灾事故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主要偏重于现场询问,而对现场的勘查工作不足,或者偏重于勘查而轻询问。例如在一些火灾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时,对于人员的安排侧重于现场调查询问,勘查人员不足,有些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敷衍行事。在事故综合评定中,以询问资料为主要依据,现场勘查资料甚少,询问调查的内容没有现场勘查证据验证,缺乏依据,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
6、事故责任追究不严
在火灾事故调查判定责任之后,需要依法对相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这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凡违反消防法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都有明确的规定。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往往重视造成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指认,忽视了间接责任人。这样就导致事故处理指针对直接责任人,而放任了其他间接相关人员,致使一些上级领导部门和人员不被追究,造成隐患。另一方面,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存在人情判断,对责任人的处罚没有依法追究,除一些重大、特大火灾之外,很大一部分的火灾责任人处理工作没有按照法律执行,罚款成为了主要的处理方式。
7、档案建立不规范
根据《消防监督程序》相关规定,公安消防部门要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建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归档。对于火灾事故的记录叫做火灾档案,是由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人员记载的,通过现实、客观的、反应火灾的发生原因、相关损失和伤亡情况,并总结经验。火灾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事故报告、火灾损失清单、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火灾鉴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现场照片等等。建立火灾档案是消防机构的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但目前我国消防机构普遍存在对于火灾档案建档不及时、内容不规范完整等等情况。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问题存在原因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一些地方公安消防机构中,领导对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由于业务经验不足,只抓火灾扑救工作,没有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在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中,调查人员的主观畏惧情绪较重,希望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依赖思想过重。长此以往,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和责任判定、损失核定等等内容都是通过消防机构的内部工作运作进行最终裁决。基层消防机构没有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重点,仅视为火灾的善后处理,不能够从经验中吸取教训,提升改进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人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于人员的要求是很高的,不仅需要高素质、高专业技能还需要有丰富的火灾现场调查工作经验。然而我国的公安消防机构由于存在干部吸纳、任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造成了火灾事故调查专业人员的短缺,后备力量严重不足。这样就造成了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和先进科学技术的人才无法进入消防部门工作,或者进入消防部门没有得到善用,人员闲置情况严重。在一些单位中将火灾事故调查的专业人员岗位安排错误,造成人才浪费。对于现有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只重使用,缺乏培养,重视火灾扑救,不重视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审核、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对于我国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否合乎法定程序、询问取证、技术鉴定等是否合作、最终火灾判定结果是否科学准确都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善的复核标准、监督机制、责任制约,上级监管部门对于下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无法有理有据的纠正指导,调查工作难以改善。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相应措施和建议
切实认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在火灾扑灭之后,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火灾现场进行勘察、情况调查,并进行相关的事故检验、鉴定、提出意见,并及时的制定火灾事故认定书,提供火灾事故处理的有力依据。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律职责就是要查明火灾的发生原因,根据事故调查进行责任划分,并有理有法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判定,这样才能够维护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更有利于防火救火经验总结,改善消防工作。因此公安消防机构要明确认识到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重点。相关领导要充分的给予财力、人力的支持、重视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责任制、监督机制、复核机制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必须要实行总责任人制度,针对各个环节:如现场勘查、现场拍照录音取证、现场绘图、询问、技术鉴定、模拟实验、综合分析等等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求、考核标准等等,实行奖惩制度。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上级机构必须进行严密的监督和复核机制,防范可能造成的民事纠纷、消防隐患等问题,要建立并形成相关的管理机制。
加强人员培养,建设高素质水平队伍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具有严格的政策性、纪律性的,这项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判定,因此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人员的政治觉悟、责任感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素养。定期组织专业技术的培训,通过模拟实验培养其观察、分析能力,组织人员进行案例的分析和经验交流,提高专业技能。在队伍中培养并选拔优秀人员进行深造,培养高素质、高技术能力的后备力量。
建立并完善火灾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火灾档案是对于火灾事故现场最原始、直接的资料,直接客观的记载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火灾判定依据、人员财产损失、扑救和调查经验等内容。为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珍贵的资料,有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依法、科学、准确处理。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所调查案件都建立档案,并规范内容标准,形成系统的火灾档案库,以便于对这些事故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找出火灾防范的弱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提高火灾防范和治理的能力。
火灾档案的保存年限问题,对于一般的火灾要保存至少两年,重、特大火灾档案要长期保存,并及时上报上级消防机构。消防机构对于火灾档案的管理要明确责任,并完善奖罚制度,做好火灾档案的管理和建立工作,为更加的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基础。
建立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织
地方机构要根据地区和专业人员分布情况,将区域划分,组建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当辖区内发生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情况下,辖区内的支队和大队要联合组织火灾调查人员与上级消防机构的监督复核人员进行现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通过人才设备的资源共享,联合调查更有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有效完成,也是一次很好的现场交流,经验培训机会,可全面提高区域内的消防机构整体工作水平,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四、结论
公安消防机构要重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践总结分析经验,认识目前工作的不足,从客观条件上,如设备、人员、经费及管理机制等方面改善。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专业技能、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应用相关措施加以改进,努力实现并推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走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律化。
参考文献:
[1] 张金宝.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 科技创新导报. 2011(06)
[2] 王建忠.浅谈如何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J]. 价值工程. 2010(18)
[3] 林照优,王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干扰因素、对策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计探讨[J]. 科技创新导报. 2009(05)
[4] 张红红,连卫民,王硕.企业安全文化的对策研究[J].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1)
[5] 郑亮.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现状及对策[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21)
[6] 赵彩虹.浅谈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及对策[J]. 科技风. 2009(09)
[7] 罗晓明.浅论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经营管理者. 2009(19)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春运工作务必紧紧围绕“平安、畅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强化路面执法、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为民服务,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二个下降、一个提高”。“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二个下降”即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同比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一个提高”即全县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交管大队杨大队长为组长,交管大队魏教导员为副组长,交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和各派出所分管交通管理的所领导为成员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交管大队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局春运办”),汤标副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电话:,短号,传真:)。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各派出所春运工作方案于1月18日上报县局春运办。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督促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治理。交管大队要对年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清理,加快治理进度,对春运前不能完成治理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设置临时警告标志和提示标志,春运期间加强巡逻管控;春运前,会同有关部门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及易结冰、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提请政府通过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一时不能落实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加强防控。
2.严格落实县乡道路和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客车通行管控措施。对达不到客车通行条件的,交管大队要会同交通部门设置禁止客车通行标志;对已经通行客车的,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客车夜间(22:00至次日6:00)通行。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客车,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整改。
3.全面排查治理乡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已实现硬底化的乡村公路,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督促有关部门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重点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防护警告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暂时难以治理的路段,各派出所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发动交通安全员、信息员加强管理,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管理。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会同交通运输、公路部门严格审批道路维护、施工许可,对春运前不能完工的施工路段,必须于春运开始前停工,并提供双向通行的便道,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原则上春运期间不得断路施工;对必须施工的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施工路段交通疏导,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二)狠抓源头,强化运输企业、客运站场、重点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5.落实营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管大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客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检查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场站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对年发生2起(含2起)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客运企业,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整顿。对春运期间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客运企业,要以局际联席会议名义组织有关部门驻点调查整顿,直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6.强化重点车辆的管理。一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和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运输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逾期未检的异地货车,要及时与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配合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在办理货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要严格查验制动、车身反光标识、侧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辆轮胎、外廓尺寸等项目。二要督促学校在放寒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回家返校、外出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寒假和开学前对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三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要对取得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7.加强营运驾驶人教育管理。交管大队要组织营运企业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观看事故警示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及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客运企业调整岗位。
8.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在1月20日前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进行清理;对外省公路客运车辆10以上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统一报送至交警支队汇总后上报省交警总队。对公路客运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省市际春运执勤服务点、检查站点和公路卡口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罚。
(三)集中警力,强化路面安全防控
9.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根据辖区实际,设立1个县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见附件2),各派出所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春运临时执勤岗。县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1月15日全面启动,勤务时间根据当地车流情况科学安排。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和春运临时值勤岗要重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严查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安全隐患。同时,还要成立机动巡逻组,严查短途客车和为逃避检查而绕道的长途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严查接驳超载人员的非法营运车辆。
10.全力强化路面秩序的动态管控。一要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在分析研判往年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的基础上,明确管控重点,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以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返乡自驾车为重点车型,加大测速等执法装备投入和应用,严格查纠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春节期间要继续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酒后驾驶出现反弹。要加强对运送烟花爆竹车辆的检查,对于安全防护不到位、证件不齐全的,移送安全监管、治安部门处理。二要大力整治县乡短途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我县短途客运车辆超员现象屡有发生的现象,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把加强短途客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根据辖区短途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特点,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时间,通过固定与流动查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查短途客车超员、超速、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强化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村集市交易、探亲访友增多的特点,协调和组织乡镇政府、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部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管理,重点查纠摩托车交通违法、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城郊结合部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乡村道路的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11.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根据省厅、市局部署,县局同步在春节前的1月19日、20日和1月29日、30日及春节后的2月10日、11日和2月18日、19日6时至20时,开展4次华东及周边地区集中统一行动。城市道路重点整治酒后驾驶、闯红灯以及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普通公路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重点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恶劣天气的交通组织
1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工作预案,领导在岗在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雨、雾、冰、雪及强降温等恶劣天气道路的交通管理,主动与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道路交通影响的评估,协调路政、道路养护等部门,提前备足融雪剂、盐、沙石等应急物资和大型铲雪除冰设备。
13.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出现冰雪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按照先省际干线、后省内道路的原则,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铲冰除雪,必要时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发动公路沿线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铲冰除雪工作。交管大队与相邻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恶劣气候下的协调配合,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国省道交通畅通。除路面结冰、大雾、交通事故等无法通行时,必须采取封闭道路交通管制措施以外,原则上不许封路;因路面积雪、结冰造成车辆、人员滞留,短时间内无法疏导的,治安部门要增派警力维护治安秩序,并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和服务。
(五)广泛宣传,营造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14.加强宣传策划。要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春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系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联动效应。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问题反映渠道,对有关道路安全隐患、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核实后通过媒体曝光,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或查处。1月19日春运启动日当天,要联合当地文明办等部门举办“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年暨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启动日”活动,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倡议、宣誓、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5.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要在各客货运输场站、春运服务站、农村集市等场所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重点宣讲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乘坐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危害性,营造人人关注春运交通安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的浓厚氛围。要针对春节期间自驾出游增多的特点,制作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卡、宣传单,依托收费站、服务站向过往驾驶人发放,重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提高自驾出行人员安全意识。
16.开展集中宣传。利用专栏专刊或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同步宣传报道。根据历年春运交通流量变化的规律特点确定每一周的宣传主题,以“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为平台,重点曝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剖析特大事故典型案例,统一刊播冬季交通安全常识,协调当地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站,利用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多渠道及时公路通行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
17.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要对客货运输企业、场站的安全负责人、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剖析营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讲恶劣天气和突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其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意识。
(六)强化为民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8.树立服务意识。春运期间,要认真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作为实践和检验开门评警活动的有效载体,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听取改进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积极为参加春运的企业提供服务。主动走访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走访客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的从业人员,通报近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讲解恶劣天气驾驶技能,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19.强化春运检查服务站的服务功能。要依托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尽最大可能为过往群众提供方便,结合实际为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提供指路、饮水、休息和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省厅、市局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认真分析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科学预测、准确把握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向党委、政府报告。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早谋划、早部署,并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