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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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623.7文献标识码:A
How to Develop Students' "Music Ear" in Appreciation Teaching
LEI Yun
(Hangzhou Xiasha No.1 Primary School, Hangzhou, Zhejiang 310000)
AbstractMusic is an auditory art, listening is the most basic features of music art. Appreciation teach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music teach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music education. It's and effective way to train students' interest in music, expand musical horizons, develop and enhance the music experience, understanding, appreciation ability. As a music teacher, how to be children's "pathfinder" in appreciation music? How to develop students "musical ear"? The author discusses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Key wordsappreciation teaching; develop; "music ear"
“欣赏教学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音乐兴趣,扩大音乐视野、发展和提高音乐感受、理解、鉴赏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对发展儿童音乐的想象力,创造力具有重要作用。都说音乐是听觉艺术,听是音乐艺术最基本的特征。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如何当好孩子们欣赏音乐的“引路人”?如何培养学生的“音乐耳朵”?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怎样把握欣赏的内容?怎样欣赏才有效?
1 知己更要知彼:分析学生和教材
1.1 了解学生
一节欣赏课要想上得有效,教师对教学对象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孩子们由于年龄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经历的不同造成了他们对于音乐的理解和领悟往往是不同的。而且现在的学生中有很多都是从小就进行某些音乐技能的学习和训练。他们与那些没有接受音乐学习的孩子之间形成了音乐基础上的差异,从这方面来说教师就要在规定的音乐听赏的作品中尽量兼顾到这样的情况,教学设计不能过于浅显而又不能过于深奥。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个对音乐学习非常感兴趣的孩子,他在课堂上的注意力是能自觉集中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学生中也存在着对音乐学习不怎么有兴趣的孩子,这样的孩子他的注意力是很难集中的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设计的环节要能够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音乐听赏积极性。
1.2 把握教材
教师在上课之前要搞清楚:本节课所要欣赏的内容是什么?体现什么?要达到什么教学目标?关于教学目标不是单纯写在教案上的,而是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围绕这个目标去展开活动。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一节课上下来到底要学生从中获取到些什么知识或者是得到怎样的体验。
2 凸显音乐个性明确教学环节
每一门学科都有其独特的学科特性,音乐课应紧紧围绕音乐这条主线,对音乐本身进行深刻剖析。欣赏教学自然也不例外。欣赏时要抓住音乐作品的要点,从音乐的元素入手,到具体音乐,再到整个音乐风格,形成清晰思路。
音乐欣赏可以分成知觉性的欣赏、情感性的欣赏和理智性欣赏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可谓层层深入。知觉性的欣赏往往只是停留在感官审美上的,只要耳朵听起来好听就可以了。情感性的欣赏相对于知觉性欣赏更深入一步了,不只是停留在感官审美层面,而是通过对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速度、力度等因素的感受引起喜怒哀乐的情感反应。而理智型欣赏是音乐欣赏的高级层次。在教学工作中,我们应该有意识地注意欣赏层次的侧重点,对于低段的孩子,应该选择知觉性为主,逐步向情感性欣赏过渡为侧重点。对于中、高段的孩子来说应该选择情感性欣赏为主,逐步向理智行欣赏过渡为侧重点。不能用年龄段、文化程度将欣赏的选择点机械地卡死。因为教学目的不同,教学要求不同,也可能使欣赏层次的侧重点有所变化。
(1)听辨乐曲的演奏乐器、认识大提琴,感受大提琴低沉、悠扬的音色。
(2)通过聆听乐曲,领略乐曲的柔美,并能哼唱主旋律。教学目标的正确制定,教学环节的精心设计使这节课获得了成功。
组织教学:介绍背景(听《共产儿童团歌》踏步进教室)
初听歌曲、感受音乐特点:①初听歌曲,感受音乐形象。②复听片段,通过踏步感受进行曲的特点。
复听歌曲。表现形象、感受场景:①欣赏歌舞《游击队歌之》。②根据不同的力度跟着音乐配上踏步的动作来表现游击队员。
作者介绍,四听全曲:①介绍歌曲作者:贺绿汀。②再听全曲,出示歌词。③师总结。
从这位老师设计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欣赏教学的一般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导入。这个环节的目的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集中学生注意力。(2)整体性初步领略环节(初听)。在这个环节中学生一般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①对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体裁、风格、情绪、表演形式有个初步的完整的印象。②对音乐作品中的某些侧重点内容做较为深入的体验、并且得出自己的认识结论。③对教师设置的疑问,尽力从音乐作品中找出正确的答案。(3)分析性研究环节,在这个环节是对音乐作品有选择地进行重点研究。(4)综合性深入体验环节(复听)。在这个环节,要求学生独立地围绕音乐作品,把感性的、理性的知识有机综合在一起,这个环节也可以说是整个欣赏教学活动的收获环节。
3 综合运用教学方法
(1)讲述法。常常用于讲述欣赏知识、作品分作曲家(歌唱家及演奏家等)的生平、作品的时代背景、作品的社会价值及艺术价值等内容,但教师的讲解要画龙点睛,恰到好处,不能成为讲解员更不能以自己的想象代替学生的想象。
(2)观摩法。在课堂教学中,由教师或者学生表演(演唱、演奏等)由其他同学来观摩欣赏的教学形式。
(3)熟悉主题法。音乐主题是作品的核心,是乐思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在欣赏作品时,熟悉主题就成为理解音乐作品的重要作用。熟悉主题的方法有:通过教师的演唱、演奏,通过摘听录音,通过学生模唱、视唱、背唱等。在熟悉主题的时候最好给学生提供乐谱。
(4)体态律动法。律动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内心节奏感、音乐感受力,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及表现力。
(5)直观法。有实物直观、图片直观和观摩这几种情况。
(6)对比法。将欣赏对象中相同或相近的音乐要素拿来作对比分析,以便取得最佳教学效果。
(7)迁移表现法。将学生在欣赏过程中产生的联想与想象通过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图画、诗歌、散文……)再现出来的一种的教学方法。
(8)调整乐谱顺序法。可以将比较难懂的音乐知识深入浅出的教给学生,又可以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倾听乐曲和识谱上。(初听阶段)
(9)讨论法。常用于作品分析或者音乐评论等教学内容。它容易做到集思广益、加深理解、互相启发、沟通情感。从而达到共同提高到目的。
(10)启发联想法。多用于欣赏描绘性或情节性的音乐作品中。
(11)启发想象法。它是通过欣赏音乐并体验音乐的情感而引起人们广泛的自由想象。
被告:南京金中富国际期货交易有限公司(下称金中富)。
1993年3月2日,张申林与金中富签订顾客契约,在金中富开户从事日盘期货交易,帐号J1592.同日,张申林与金中富经纪人汪俊签订客户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汪俊代办递送交易单据、签收帐单、签收保证金催缴通知书等手续。张申林出具的另一份书面委托书声明,J1592客户的交易单据委托经纪人汪俊或张东升代填,由张东升签字后交易单生效。张东升系张申林之弟,1993年1月已在金中富公司参加交易。张申林于1993年3月2日存入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3月16日存入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3月26日从J1381帐户上转入保证金25万日元,4月14日存入保证金6400日元。张申林从1993年3月3日起开始日盘红豆期货交易,至1993年6月7日,帐上存入的保证金共计2772076日元全部亏损。
此外,在1993年2月24日、25日,金中富的日盘副总经理王建国在公司交易大厅对经纪人就日盘红豆期货的价格走势进行行情分析,认为:“日本红豆期货价格正处于上升楔形,出现旗杆,还有一段距离要涨,要注意仓内的客单及砍单,仓内空单该砍则砍,不砍要锁上”等。1993年2月23日至25日,日盘红豆期货价格持续上升,2月26日价格开始下跌。
1993年7月10日,原告张申林以金中富日盘负责人王建国副总经理误导,金中富曾以口头表示愿意赔偿因误导过错而致原告损失为理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金中富赔偿经济损失2772076日元。
被告金中富辩称,王副总经理对价格走势的技术分析不是误导,金中富不存在违约、侵权或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对原告的亏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期货交易中的误导行为是指期货经纪公司制造、散布虚假的或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被告金中富的日盘副总经理王建国在1993年2月24日、25日就日盘红豆期货的价格走势所作的市场行情分析,对期货交易投资者只能是一种参考,具体交易行为应由期货交易投资者本人或其人决定。且原告张申林的实际损失发生在1993年3月3日以后,王建国的行为与原告张申林的损失结果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原告张申林诉讼请求认为被告金中富误导而造成其经济损失的证据不足。此外,原告张申林提出,原、被告之间存在有口头赔偿协议,亦无事实根据,本院均不予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张申林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对此判决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自1994年6月30日生效。
「评析
期货交易具有很强的投机性和风险性。从事期货买卖既能带来丰厚的利润,亦会带来巨额的亏损。客户在入市前,除与期货经纪公司签署《顾客契约》、《客户授权委托书》外,还须签订《风险公开声明》,并存入必要的保证金,作为期货买卖风险责任的资金保证。这一点是每个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的。
此案争议的焦点是,金中富日盘副总经理王建国对日盘红豆期货价格走势的技术分析,是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误导行为?对此存有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