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0:2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库房管理制度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二、 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 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 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 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 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 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 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定期检查商品保质期,及时反馈业务部,便于与厂家进行调换。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检查入库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临期商品禁止入库。
3、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4、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5、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商品出库必须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临期商品不得出库。
4、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业务室开出的批发销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
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 《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临期商品入库的对仓库管理相关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3、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4、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1.1 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 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 管理单位:
3.1 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 仓库管理职责:
4.1 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 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 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 仓管原则
5.1 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 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 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 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 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 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 物料管制
8.1 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 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 A、B、C分类管理
8.3.1 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 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 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 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 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 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 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 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 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行政科
退还供货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设备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总经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工装、夹具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计量器具
品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半成品、
成品
业务部
财务部门
总经理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办公用品
总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a. 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 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 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 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 价格协议
8.4.7.1 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 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 临时议价等。
8.4.8 程序
8.4.8.1 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 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 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 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 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 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 存取频率低者
b. 数量极少者
c. 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 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 物料卡设置
9.5.1 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 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 数据。
9.6 物料卡摆放
9.6.1 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 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9.6.3 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 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 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 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 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 循环盘点
10.1 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 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 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 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 定期盘点
11.1 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 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 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 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 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 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 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 来料检验完成后
1) 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 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 依进货单 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 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 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 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 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 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 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 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 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 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 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 、 防腐 、 防火 、 防暴 、 防鼠 、 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 、 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 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二条凡室内仓库的建设、设计、使用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仓库的主管部门和仓库负责人,应加强对仓库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类专业仓库及中转仓库应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其他仓库须确定一名单位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更,应向有关的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四条火灾危险性大、储存物资价值大或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并配备消防车辆,其他各类专业仓库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企业附属仓库也应有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类仓库均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人数应不少于仓库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并应轮流参加住库值班。
第六条各类仓库均应建立防火档案,制订灭火作战预案。
第三章仓库建造
第七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危险物品仓库和大型可燃物资仓库,在办理用地选址和建筑工程执照手续时,须将建筑设计图和有关资料送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其他物资仓库在办理建筑工程执照时进行审核。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各类专业仓库应设在交通方便、消防水源充足的地点。其中,危险物品仓库、易燃物资仓库不应设在居民聚集、建筑耐火性能差的区域内;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仓库,应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点,库房的室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零点三米以上。
第九条危险物品仓库和大型可燃物资仓库内部应将库房区、生活区、辅助区分开设置。库房区与生活区、辅助区之间应用实体围墙隔开,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四小时、高度不得低于三米,或用其他防火措施进行分隔。危险物品仓库应单独建造,并不得设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
储存可燃或易燃物资的企业附属仓库不应与生活用房和明火作业的生产性建筑组合建造。
第十条大型专业仓库不应设在易燃、易爆的石油化工区域内;确须设置的,须与石油化工企业保持不小于五十米的防火间距。
第十一条危险物品仓库和大型可燃物资仓库应与明火地点及使用蒸汽机车头的库外铁路中心线保持三十米的防火间距。
第十二条甲类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下表规定执行(表略)
第十四条库房与本单位围墙的距离不宜小于五米,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第十五条各类仓库库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室外变(配)电站及加油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规定(表略)
第十六条各类库房的耐火等级和层数、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要求(表略)
第十七条库房的防火间距内不准搭建任何建筑物。装卸作业需要搭建雨棚时,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并在不影响防火分隔和消防施救的前提下,用非燃烧材料搭建。单层库房搭建的装卸作业雨棚屋面应高出库房屋面零点五米以上,多层库房的装卸雨棚宜搭建在库房的连接体上部。
装卸作业雨棚不得作为临时仓库使用。
第十八条库房的防火墙上,除了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开设的甲级防火门外,不得开设其他任何门窗洞口。多层库房的楼板上不得任意开设吊装孔或安装垂直运输带等设施。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并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第十九条库房仓间内不准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收发室,或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分隔小间。
第二十条库房或每个防火隔间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
面积不超过一百平方米的防火隔间,可设置一扇门,库房的门应向外开启或靠墙的外侧推拉,但甲类危险物品库房不应采取侧拉门。
占地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的多层库房可设一个疏散楼梯;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其中可燃物资库房和高层库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高度超过三十二米的库房应设置消防电梯。
第二十一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的混凝土地面或其他不易产生火花的地面。
第二十二条储存自燃物资和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有隔热降温设施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二十三条多层或高层仓库应在楼地面或外墙上开设排水洞口,两个洞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十二米。排水洞口不得高于楼地面二十厘米,其口径不得小于七十五平方厘米,以满足灭火时排水的需要。
第四章储存管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一百五十平方米。库房内应留出二米宽的主通道。仓库内堆放物品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应留出不少于零点三米的顶距(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二)物品与照明灯之间应留出不少于零点五米的灯距;
(三)物品与内、外墙之间应分别留出不少于零点三米和零点五米的墙距;
(四)物品堆垛与柱之间应留出不少于零点一米的柱距;
(五)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零点一米的垛距。
第二十六条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并留出二米宽的主通道。
第二十七条自燃物品和危险物品不得与一般物资以及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放,必须分房分间储存,并设置表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的标志。
储存自燃物资和危险物品的库房其内部温度不得高于30°C,并应指定专人定时测温,对超过规定储存温度的,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第二十八条储存危险物品和可燃品(包括包装是可燃材料的)的库房内不得进行物品试验、封焊、设备维修、焊割等作业。分装物品,应在单独的隔间内进行。
第二十九条新入库的物品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发现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时,须采取排除措施,对排除后尚可能发生隐燃的物品应存放到安全地点观察三十六小时,方可入库存放,入库后应标上标记,二十四小时内应继续派人负责监护。
第三十条仓库工作人员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工作服、鞋帽等物品应存放在专门房间内,不准放在库房内。
第三十一条库房的杂物应及时清除,拆箱、拆包下来的易燃、可燃的包装、垫衬等材料应存放在库外安全地点。不准堆放在库房区内。
第三十二条进入仓库的人员不得携带火种。领发料不得在仓间内进行。
第五章装运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危险物品、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拖拉机必须装置防火罩,并应减速行驶。蒸汽机车应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内清炉。
第三十四条拖拉机、柴油机汽车不准进入库房内装卸物资。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及其他堆装机械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防火装置。
第三十五条装过危险物品和植物油脂的车、船未经清洗干净,不准进入库区装运其他货物。
第三十六条装运易燃物资的船舶上不准生火做饭,不准用煤油灯照明,不准吸烟或使用其他明火。
装运易燃物资的车辆,应将物品用苫布覆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三十七条储存危险物品和易燃物资的仓库内,设有吊装机械设备的金属钩爪及其他操作工具的,宜采用不易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造,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第三十八条汽车、拖拉机在装卸易燃物资时,排气管一侧不准靠近易燃物资。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内修理,不准在库房内、库房的防火间距或主要通道上停放。
第六章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库区内的电气设备,应由持有合格证书的电工进行安装、维修。
第四十条储存甲、乙类危险物品和可燃粉尘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封闭式的电气设备。
第四十一条各类库房的电气线路的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宜采用铜芯橡皮线,并加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保护,不应使用塑料线和再生橡胶软线,不宜在库房的闷顶内架设电线。
第四十二条库区的电线一般应采用地下电缆线。采用架空线的,架空线不得在仓库屋顶上方通过。高压架空线与危险物品仓库的间距不得小于电线杆高度的一点五倍。道路上的线路与库房内的照明线路应分开独立设置。
第四十三条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内需架设临时电线的,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时间不应超过半个月,到时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四条库房内应采用白炽灯照明,不应使用普通行灯、日光灯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采用其他新光源照明的,应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须事先经消防监督机关认可。电灯应固定安装在走道的上方,并加金属网罩保护。储存易燃物资的库房内,白炽灯泡的功率不宜大于六十瓦;储存可燃物资的库房内,白炽灯泡的功率不应大于一百瓦。
第四十五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气设备。需采用干燥机、干燥灯、摇窗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六条库区的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独立安装开关箱;开关箱、电源插座应设在库房外或楼梯间内;开关箱上应安装电源开关的指示灯,并安装防雨、防潮等防护设施。
第四十七条库区及库房内使用行车等吊装机具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储存物资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爆、防火安全措施。
库房内的行车等吊装机具,每年应进行绝缘检查摇测,发现可能引起短路、发热或绝缘不良现象时,须立即修理。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禁止使用不符合规格的电气保险装置。不准超过安全负荷运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应切断电源。
第四十九条库房内调换新的电气线路时,应将原有陈旧电气线路全部拆除。重新使用库房内长期不用的电气线路和设备时,应经电工全面测试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可以使用。
第五十条库区内的消防泵、事故照明、消防电梯等设备应有安全备用电源。无安全备用电源的,可在电业引进线总开关的上桩头单独引出。
第五十一条变压器室应达到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单台容量超过630千伏安的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必须独立建造。单台容量小于630千伏安的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室,除甲、乙类危险物品库房外,可附设在单层库房旁或附设在多层库房的底层,附设在单层库房旁的,须用防火墙分隔。
第五十二条库房应根据当地的地形条件和周围环境安装防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防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检查。
第七章火源管理
第五十三条库区内严禁吸烟和带进火柴、打火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库区及周围五十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十四条在库区内焊割、使用喷灯或熬制柏油等明火作业,须按三级动火制度审批后方能进行。除储存非燃烧性货物的仓库外,严禁在储有货物的库房内进行明火作业。
第五十五条库房内严禁用明火、电炉或红外线炉等设备取暖。使用热水取暖不应超过130°C,使用蒸汽取暖不应超过110°C,取暖的管道和暖气片与可燃物的间距应不小于零点一米。取暖设备上不得烘烤衣物等可燃物。
第五十六条库区内的枯叶、杂草和仓库清出的废旧可燃物应及时清除,严禁在库区用焚烧方法处理。
第八章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各类物资仓库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安装室内外消防给水设备。无市政供水的地区,可利用天然河流,或设置消防蓄水池,保证消防供水。
第五十八条各类仓库的库区和库房,应根据储存物资的性质,成组配备相应灭火器,一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只。一般物资仓库可按仓间面积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一只灭火器的标准设置。单层库房的灭火器宜布置在库房出入口的外墙上,多层库房的灭火器宜布置在每层楼梯的平台处。
第五十九条大型易燃物资仓库应设置烟雾、感温等火警自动报警设备。储存贵重物品、易燃物资的仓库和高层可燃物品仓库及高架仓库,除应设置火警自动报警设备外,还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第六十条各类大型专业仓库,应与就近辖区公安消防队设置直线电话。
第六十一条仓库的各类消防器材设备和防火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移位和挪作他用。消防车辆报废,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消防监督机关同意。
第六十二条库区内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管道、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安全疏散楼梯、通道等应保持畅通和正常使用。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对已经建成使用的仓库不符合本规定的,应予以整改。对有条件整改而不加整改或火灾危险性大而无法整改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责令其停止使用。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
(一)高层仓库: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库房。
(二)高架仓库:货架超过七米的机械化操作或控制的货架库房。
(三)大型仓库:一般指室内外堆货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危险物品仓库,或堆货面积在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货物仓库。
(四)企业附属仓库:企业内存放原料或成品的储存仓库。
(五)易燃物资仓库:系指储存化纤、纸张、棉、毛、丝、麻、稻草、竹、木等原料及其制品的仓库。
(六)非燃烧材料:非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燃烧、不碳化的材料,如建筑中采用的金属材料和天然或人工的无机矿物材料。
(七)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市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国库资金拨付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一结合、三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不变。
(二)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的管理职责,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四)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将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过程都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的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开设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是: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3.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专户,该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活动,并与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进行资金清算或结算。
4.财政部门在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5.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该账户为过渡性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专户拨入资金和预算单位支出活动,并与财政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6.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其他自筹资金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已实行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一级预算单位来源于财政补助外的各项收支活动,并与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7.财政部门经上级财政部门和市政府批准或授权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该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经批准的特殊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收付执行机构、人民银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相互核对有关账户记录。
在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控制数),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编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预算单位应于每月中旬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经批准后执行。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需逐级上报,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对税收收入收缴(含税务部门代征的各项非税收入)维持现行缴拨方式不变。对非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收缴,统一使用《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汇总缴款书》,并将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方式和集中汇缴方式。
1.直接缴款方式。为非税收入收缴的主要形式,对各项财政收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者外,均采用直接缴库方式。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区别收入性质,由缴纳义务人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
2.集中汇缴方式。是非税收入收缴的辅助方式,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实行集中汇缴的应缴收入,采用集中汇缴方式。由征收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区别收入性质,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
3.对纳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的应缴收入,由财政部门区别收入性质,分别划解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
4.办理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四类,并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的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日常小额部分支出。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市对镇(街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如: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
2.支付方式和程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对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大宗物品与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等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进行。即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内向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出支付令,将财政资金直接划拨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相关银行账户进行清算。
(2)对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即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授权,预算单位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给收款人和用款单位账户。并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相关银行账户进行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每年年度部门预算中列出。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办法》、《*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财政部统一部署的基础上,以银行实时清算为依托,根据我市特点,抓紧建设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求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预算编制、收入收缴、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
(四)创新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的各自优势,各级会计核算中心承担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利用现有操作平台和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和会计核算信息的共享。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及时间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将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进行。
根据*市财政局对较大的县(市)区实行“统一改革方案,统一操作流程,统一配套软件”的要求,20*年度我市将在*市财政局整体指导下选择某一领域或若干预算单位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改革方案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并按照省和*市的统一部署争取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为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搞好这项改革,对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大力度,形成合力,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围绕建立新的账户体系,要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1 临床资料
1.1 诊断标准 参照《新编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诊断标准,两组患者均经病理学或者细胞学确诊为恶性肿瘤,并有中、重度疼痛表现。
1.2 纳入标准 (1 )所有癌症患者Karnofsky评分≥60分,预期生存期>3个月;(2 )疼痛程度NRS评分≥3分,非甾体类及弱阿片类止痛无效,经药物滴定,现均予盐酸羟考酮药物镇痛,目前NRS评分0-2分。(3 )根据WHO的TNM分期标准为III―Ⅳ期;(4 )均无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及使用品禁忌症。(5 )神志清楚,治疗合作,能配合进行疼痛症状的评价。
1.3 排除标准 未按规定用药或者不能完成规定疗程者,资料不全无法统计疗效者。
1.4 一般资料 采用统计学随机分组的方法,将58例中、重度癌痛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31例,对照组27例。治疗组男性15人,女性16人;年龄35-77岁,初始中度疼痛20例,重度疼痛11例;原发病组成为肺癌13例,胃癌4例,大肠癌5例,肝癌2例,乳腺癌5例,食管癌2例。对照组男性14人,女性13人;年龄34-68岁,初始中度疼痛15例,重度疼痛12例;原发病组成为肺癌8例,胃癌6例,大肠癌5例,肝癌1例,乳腺癌3例,食管癌2例,宫颈癌2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体力状态、疼痛程度等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研究方法
2.1 治疗方法:所有患者均诊断为癌性疼痛,经非甾体抗炎药、弱阿片类止痛无效,经药物滴定后予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口服,10 -40mg/次,q12h,目前NRS评分0-2分。
2.1.1 对照组:给予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口服,10mg/次,q12h。
2.1.2 治疗组:在口服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的基础上加用复方苦参注射液(山西振东制药有限公司)20ml+生理盐水25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
两组均以盐酸羟考酮为基础止痛药物,初始剂量根据药物滴定以无痛为标准(NRS评分0-2分),最终初始剂量为10-40mg po q12h。所有患者每日有癌痛评估,爆发痛予吗啡即释片 5-10mg po st,爆发痛≥3次/日,增加羟考酮用量(25%-50%)。两组治疗10天后进行疗效评价。
2.2 疼痛疗效标准:NRS评分。
2.3 不良反应观察及治疗 治疗前后分别检查血常规、肝肾功、心电图。对羟考酮引起的便秘、排尿困难、呼吸抑制等对症治疗。
2.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
χ2 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 P
3 结果
3.1 两组爆发痛次数比较 治疗组共6人12人次出现爆发痛,对照组为8人18人次,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爆发痛比较
3.2 两组增加羟考酮用量人数比较 治疗组4人,对照组10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2
3.3 不良反应
两组治疗前后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无明显变化。两组均有阿片类止痛药物见的不良反应,予以对症处理后患者均可耐受。
4 讨论
据WHO统计,全世界每年新发1000万癌症患者,并600万人死于癌症,其中约50%的患者有癌性疼痛,在70%的晚期癌症患者中癌痛是影响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2]。目前对于癌性疼痛的治疗都基于WHO推荐的三阶梯止痛疗法。羟考酮控释片是一种非注射性的强阿片受体激动剂[3],采用独特的控释技术生产,具有双相吸收模式,38%药物即释后可在1 h内发挥快速镇痛作用,62%药物平稳持续镇痛达12 h ,因其具有快速起效,持久强效镇痛的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随着羟考酮控释片用药剂量的增加,不良反应也随之增加,会给患者带来了新的痛苦。复方苦参注射液是纯中药提取的抗肿瘤制剂,它的主要成分为苦参,含有苦参碱、氧化苦参碱、脱氢苦参碱等多种活性抗癌成分,同时又有扩张血管、抗炎、升高白细胞计数、中枢系统抑制等多种不同作用[4]。罗学娅等学者通过动物实验研究发现[5-6], 苦参碱有一定的镇痛作用, 其作用机制可能与影响凝血因子Ⅳ内流和减少NO生成有关。动物实验表明, 复方苦参注射液有明显镇痛效果, 镇痛强度与杜冷丁相似, 对癌症引起的轻、中度疼痛有确切疗效。因此, 其广泛用于实体瘤的辅助化疗和止痛治疗,效果良好且无明显毒副反应[7-8]。
本观察应用复方苦参注射液与盐酸羟考酮控释片联合使用治疗中重度癌性疼痛,能显著增强羟考酮的镇痛效果,延长需要增加羟考酮用量的时间。同时观察到治疗组中的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的用量减少,不良反应并不增加。因此,说明复方苦参注射液联合盐酸羟考酮控释片是治疗中、重度癌症疼痛的一个较理想的方法,值得进一步探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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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是档案保存和管理的基本设施和场所,也是档案文件和档案信息安全的基本保障。因此,档案库房管理一直是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档案安全意识的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地方高校档案馆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档案库房存放的档案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丰富,档案资料利用频率也在迅速提高。但在重视档案利用的同时,档案库房建设和管理往往被大家所忽视,并造成了许多不良的后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分析库房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堵塞安全漏洞,保障档案的安全。
1档案库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档案库房建设或使用不规范
很多基层档案馆建设之初因受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限制,未能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进行修建,大多以普通办公用房标准建造。近年来,随着档案库房管理安全意识的提高,许多档案馆开始改建或扩建,本意是要提高档案库房存储容量,增强档案保管能力,但仍存在很多缺陷或隐患。主要隐患有:一是未对档案库房墙体做隔热或加厚处理。二是档案库房与办公室、阅览室采用串通方式设置,共用一个出入口,影响了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撤离和档案抢救。三是档案库房一味强调存储容量,没有设立独立的防火分区。四是部分档案馆将库房兼做仓库存放杂物,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和存放安全。
1.2档案库房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
部分档案馆因多年来在档案库房硬件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不足,库房配套的设施设备较为落后,已不能满足当前档案管理的需要,有的甚至还成为安全管理的隐患。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档案库房还在使用老旧的木质档案柜,存在较大的火灾安全隐患。二是档案库房只是简单配备了灭火器,没有配备自动灭火系统或防火、防盗报警系统。三是档案库房没有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影响了档案管理人员对库房巡视、安全察看的需要。四是档案库房必需的温湿度控制设备、空调、空气净化机等设施设备不完善或不配套,影响了库房保管条件的正常运作。
1.3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不严格或执行不到位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是保证档案库房安全、高效运作的有效措施。然而,很多档案库房都存在管理制度不严格,或制度执行不力的现象。一是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使用缺乏系统制度,设施设备的使用随意而无效率。二是档案库房制定的定期检查、进出库、定期清扫、险情演练等制度,都因库房管理投人精力有限,很多都未严格制定或定期执行。三是由于相关准入制度的缺乏,非档案库房工作人员也进入到档案库房,造成了档案信息的泄密或档案失窃。
1.4档案库房应急方案制定或演练的缺失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档案库房的应急方案有明确要求,要求各个档案库房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水灾、地震、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并通过定期的演练,确保档案库房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但许多档案库房,都对这些没有发生的险情忽视,或是制定的应急方案简单,没有可操作性,或是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演练。长此以往,其后果不堪设想。
1.5特殊载体档案管理不科学或不重视
由于传统档案管理重视的都是纸质档案文件,而对磁盘、光盘、磁带、照片等特殊载体档案不够重视。在库房管理中也并未设立独立分区,没有单独存放和保管这些特殊载体档案,同时也没有针对不同的载体档案制定相应库房管理制度或措施。普遍都是与纸质档案材料一并存放在库房中,这势必会影响到特殊载体档案的保存寿命,甚至造成很多珍贵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2加强档案库房管理的对策思考
2.1根据档案库房设计规范,具体针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针对因档案库房建设或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库房安全隐患,我们应该严格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库房安全设计标准,具体结合档案库房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进行安全整改。一是对由普通办公用房改建而成的档案库房,进行墙体隔热或加厚处理。二是对采用串通方式设置的档案库房进行改造或搬迁,增加备用出入口,增强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撤离能力。三是对档案库房档案架排列密集、通道狭小、无防火分区等情况,应扩建库房容量、合理分布档案架、搬迁部分档案,留出必需的防火分区。
2.2加大档案库房硬件投入,升级完善硬件设施设备
档案库房为增强档案安全防护、存储环境的能力,必须配备一些相应的设施设备,这也是保证档案安全的基本条件。因此,我们必须舍得投入,积极升级完善档案库房的硬件设施设备。需要完善的有:一是更换老旧的木质档案柜,换用铁质档案装具。二是科学配备自动灭火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设备,增强档案库房防火防盗、自动巡查、全天监控的能力。三是成套采购库房必需的温湿度控制设备、空调、空气净化机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存放安全。
2.3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让库房管理有章可循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根据库房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制定并确保执行,确保档案安全。需要制定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一是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制度,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转和节能安全。二是库房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应按制度要求对库房内的档案、设施设备、水源电路、霉变或虫蛀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查、登记,把危险消除在萌芽之中。三是库房安全责任制度,应对库房工作人员按区域、岗位、职能进行安全责任划分和分工,层层落实、层层负责。
2.4制定档案库房管理安全应急方案,并定期演练和修订
在我国长期的发展中,档案资料越来越多,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能确保国家核心秘密的安全,因此档案库房的管理就显得更加的重要,在库房的管理上,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尽最大的可能延长档案的寿命,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而且在档案库房的管理上必须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促进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阶段重点任务在于档案库房的管理上,下面我们就简单的谈谈现阶段如何加强档案库房安全措施 实现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一、档案库房管理的重要内容
库房的管理是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同时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的任务,而且库房的管理必须要得到上层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这样才能进一步开展库房管理工作。当前我国经济和政治进一步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档案的管理更加的重要,而科学的库房管理能确保档案管理和完整性和安全性,高质量的库房管理能有效的避免档案管理的安全问题,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档案库房管理中的业务管理。档案库房管理中的业务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的环节,在此环节主要包括库房编号的管理、档案装具的编号管理、档案上架的管理等其它的一些管理。当前我国大多数档案管理库房都采用的是统一编号的这种管理模式,而且编号的方式符合要求,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便于库房的科学管理。在档案架柜的管理上,要做到档案架柜排列的整齐有序,疏密适宜,这便于管理人员对档案的查找。在全宗的排列上一定要遵循进库房档案先后循序的原则,并且要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到同类型的全宗排列有序,不同类型的全宗要分别管理,避免管理混乱的问题。
(二)档案库房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档案库房管理中的行政管理管理主体在于库房的管理人,以行政的手段对库房的管理人进行管理,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奉行管理制度,并不断建立和完善库房的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人员配备的管理,档案库房的领导要具有组织、管理好协调的智能,同时还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以及专业的业务能力,能有效的对人员进行分配和管理。而且在档案库房管理中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机制,实行定岗责任制以及考核机制,适当的对管理人员内进行表表扬和处罚,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档案库房管理中的技术管理。现在很多人认为档案库房的管理是比较简单的一项工作,在管理中只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就能提升管理的质量,其实不然,档案库房的管理是比较复杂的,在库房的管理上必须要有科学的管理方式,才能确保管理的安全。而且21世纪是信息的化时代,在信息化背景下的影响下,在库房管理技术上一定要采用先进的科技设备,这是时展所需同时也是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这为档案库房管理的安全性做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实现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近几年随着我国不断的发展,档案资料越来越多,这无疑就提升了管理的难度,而且很明显传统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理念已经不能满足档案管理的需求,因此我国不断的完善档案库的构建,档案库建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并且在档案库房的管理中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实现库房管理的科学化,这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做了必要的前提保障,进一步促进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做好管理的保密工作。档案库房管理的主体是档案的管理,这是档案库房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在管理中做好保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档案库房的建设一定要满足档案保密管理的所有要求,所以档案库房的建设不能在整个办公楼的最底层,而且库房的门窗都要经过特殊的加固,防止发生档案盗窃事故。同时在档案的存放上一定要用铁柜来存放,并配置消防的设备。此外库房要尽量的避开办公区和阅览区,档案库房要配置专业的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机制,闲杂人等不得入内,档案的管理人员在下班后不可以将档案的内容泄漏出去,这样就能确保管理的保密性。
(二)创新管理技术。随着我国不断的发展,档案信息资料越来越多,使我国库在数量以及载体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传统的档案库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求,如果在管理的技术上没有重大的突破,这样严重影响档案库管理的质量,导致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现阶段的档案库管理上,必须要在管理的技术上进行创新,实现档案库管理的办公自动化,这不仅能提高管理的效率,而且还能提高管理的质量,同时还使管理的业务电子化和系统化,有效的避免了管理上的一些问题。
(三)构建档案库房管理的网络系统。21世纪的今天是信息化的时代,互联网的介入实现了档案库房管理的信息化,运用数字档案信息代替传统的档案信息,并高效的对档案信息进行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以及保等等,档案库房管理网络系统的构建,有效的避免了传统档案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使管理的工作井然有序。虽然互联网管理系统的构建使档案管理更加的方便,但是由于数字档案信息在互联网中具有流动性,会对档案管理工作产生各种的影响,必然会与传统的管理所有冲突,所以管理人员要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为档案库房管理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管理环境。
三、总结
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档案信息会越来越多,将强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促进我国档案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滨声.谈如何做好档案库房管理中的“九防”工作[J].黑龙江档案.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