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节约保障措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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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篇(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局重点工作,以全国前沿、全省前列为标杆,加强对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全力推进质监事业发展,努力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

二、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学习先进、查找问题、取长补短”的目的,“追赶标杆、缩小差距、提升水平、创先争优”的工作定位,大力开展“对标学习、创优争先”活动,力争实现素质过硬、履职尽责,全面提升质监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是先进性原则。高标准选择标杆,瞄准周边县的同行最佳典型进行对标;二是可比性原则。选择的标杆,基本情况与自身类似相近,做到可比、能学;三是针对性原则。注重区分主次、突出重点,把整体对标与单项亮点对标有机结合;四是实效性原则。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在直观学习标杆经验做法的同时,注重学习标杆单位的精神、作风、思路、举措,并与自身实际有机统一。

(三)严守纪律,厉行节约。在开展“对标学习、创优争先”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改进作风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要把厉行节约贯穿活动始终,在交通、食宿等方面,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三、活动的对象和内容

“对标学习、创优争先”活动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包括自我对标和外部对标。

自我对标:开展职责对标,查找履职尽责方面的差距;开展执法对标,对照质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查找依法行政方面的差距;开展工作落实对标,对照上级工作部署,查找工作执行力方面的差距;开展队伍建设对标,对照抓班子、带队伍和素质提升活动,查找在队伍建设方面的差距。

外部对标:开展全方位的差距对标,对照先进单位的单项业务和整体工作,查找自身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差距。通过对标分析,对标整改,学习赶超标杆单位,缩小差距,加快发展和创新步伐,实现工作创先争优。

四、具体措施

(一)外出对标学习

1、确定标杆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局办公室4月10日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对标学习单位,报局党组批准。各科室、队、所在确定对标学习单位后,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对标学习内容、学习进度和保障措施,4月13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监察室。

2、对标学习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各科室、队、所在确定对标单位后,要对所对标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学习考察(实地学习考察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请标杆单位介绍经验,深入学、反复学、长期学。通过学习考察和对比,系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学习所对标单位的具体做法,还要注重学习所对标单位的精髓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运用。

3、整改提高阶段(6月中旬—8月下旬)。各科室、队、所要坚持从最紧迫、最关键、最薄弱的问题和环节入手,对照所对标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研究制定改进计划和改进措施,把对标赶超的各项关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分解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人,做到责任环环相扣,压力层层传递,真正把对标单位的经验做法具体化、本地化。

4、检查总结阶段(9月份)。各科室、队、所要全面进行“回头看”,形成对标学结,全面总结活动开展中的经验做法,切实巩固深化活动成果,9月20前,活动总结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监察室。监察室汇总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二)选派干部上挂学习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对标学习、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选派干部上挂学习。

五、保障措施

把深入开展“对标学习、创优争先”活动,作为落实全局工作的重要推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活动和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标学习、创优争先”活动领导小组。做好选择标杆、组织学习考察、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篇(2)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围绕节能示范创建活动、“绿色机关”创建活动、“低碳机关”创建活动和节能项目化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油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遏止资源浪费现象,节省行政经费支出,促进机关资源节约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资源节约工作的广泛开展,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耗分别同比下降3.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

2、节能灯具、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节能示范创建”活动,培养一批有影响的节能示范先进典型;

2、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化管理工作,重点打造1-2个有影响力、有经济效益、有社会效益的节能项目;

3、组织开展“低碳机关”和“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步伐,进一步推行无纸化与网络化办公,减少传真、文件的使用,节约纸张、硒鼓等办公耗材;

4、加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加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5、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推进办公区废纸、废塑料、废旧灯管、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分类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做到分类定点存放、定期清运;

6、积极配合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技能基础工作建设水平,逐步实现节能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7、加强对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照明灯具、节水器具应用情况检查;

8、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系列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有效落实节能工作组织体系、政策措施和能力建设,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到位。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规范管理工作的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实行处室负责人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篇(3)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水权水资源管理

1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背景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5.2微观节水评价在宏观整体评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考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状况,还需对具体的节水效果进行微观指标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综合指标评价、农业节水指标评价、工业节水指标评价、生活节水指标评价、生态用水指标评价以及水环境指标评价等方面。

6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实现,必须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最为迫切和重要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6.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有效的各级领导和工作机制是试点建设的首要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地方行政首长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统一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各县(市)之间、水务局与各职能交叉部门之间、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与城市水务管理之间的关系,保障具体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必须建立起由上而下的运转灵活、信息通畅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机制,协调处理上下各级之间、地方政府和流域机构之间的各方关系,切实做到沟通及时、工作高效。

6.2配置稳定的技术咨询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原创性很强的综合工作,既无现成模式可供借鉴,也无成熟经验可供,但试点建设时间短,实践要求高,因此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应当广泛吸纳省内外和国内外高水平的水利科研单位,配置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技术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既作为试点工作技术常务咨询和协调机构,在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负责开展相关科学问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篇(4)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1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背景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5.2微观节水评价在宏观整体评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考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状况,还需对具体的节水效果进行微观指标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综合指标评价、农业节水指标评价、工业节水指标评价、生活节水指标评价、生态用水指标评价以及水环境指标评价等方面。

6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实现,必须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最为迫切和重要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6.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有效的各级领导和工作机制是试点建设的首要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地方行政首长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统一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各县(市)之间、水务局与各职能交叉部门之间、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与城市水务管理之间的关系,保障具体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必须建立起由上而下的运转灵活、信息通畅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机制,协调处理上下各级之间、地方政府和流域机构之间的各方关系,切实做到沟通及时、工作高效。

6.2配置稳定的技术咨询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原创性很强的综合工作,既无现成模式可供借鉴,也无成熟经验可供,但试点建设时间短,实践要求高,因此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应当广泛吸纳省内外和国内外高水平的水利科研单位,配置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技术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既作为试点工作技术常务咨询和协调机构,在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负责开展相关科学问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6.3保障相关资金到位,重视配套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国家投入资金的及时到位,不同项目资金在符合基本建设报批程序的基础上,由相应归口单位负责审批,并予以及时划拨。二是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多种投资渠道,保障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

7结论

节水型社会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人和水的关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

参考文献:

[1]梁建义,徐振辞.南水北调受水区河北省廊坊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廊坊.2006.

篇(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特制定公司x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集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际,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应。

四、应急演练要求

1、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制定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期安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组成、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3、演练实施是对演练方案付诸行动的过程,是整个演练程序中核心环节,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填写演练记录表。

4、演练结束后,应针对本次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点评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角度总结本次演练的经验教训,确认评估报告内容,拟定改进计划填写《应急演练评审表》。

5、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参加演练单位和个人按照改进计划中规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的更新等。

五、应急预案演练安排

x年公司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x年应急演练计划

序号

应急预案类别

组织部门

参与部门

演练时间

备注

1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办公区域

5月

2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6月

3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7月

4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8月

5

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

监科

各车间、办公区域

9月

6

起重设备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篇(6)

一、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节能目标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2021年公共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节能降耗工作会议,落实节能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针对部门能耗情况建立相应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为推动我公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1.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掌握国家能源政策,公司针对性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能技术和知识培训,发放宣传培训资料和教材,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

2.经常性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显目位置设备旁张贴标语和条幅,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从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自觉行为。

3.制定宣传培训计划,认真开展节能降耗培训,增强依法节约意识,使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要求和基本常识。

(三)狠抓节能管理

1.做好办公用品节约。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和文件印刷数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尽量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2.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合理使用照明、办公设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电灯、饮水机等用电设备。

3.加强用水设备管理。无“跑冒滴漏”及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4.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淘汰高耗油、高排放车辆,加强车辆管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和实现“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无公车私用现象。

5.推动建筑节能。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加强对公共机构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节能监督管理。

二、明确节能指标落实工作责任

2021年,我公司完成了能耗统计和报送工作,实现本年度的节水、节电、节油、节材、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总体水平降低的目标任务。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能耗

(一)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1.对集团公司高能耗、高污染设备有计划实施技术改造。重点抓好照明、电热开水器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

2.积极更换节能设备,用水器具更换为节水器具。办公场所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有效杜绝了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3.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新购用设备符合国家节电、节水和环保要求。

(二)抓好办公用品利用

1.建立和落实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一般采购低能耗、优质、廉价的办公用品,不采购高能耗办公用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对配备的办公用品进行不定期检查,领用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并制定物品领用制度。

2.节约办公经费,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频率,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重复清印次数。

3.减少一次性签字笔和纸杯的使用数量。办公室内基本不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公务接待尽量使用瓷杯,严格控制一次性纸杯的使用数量,纸杯的使用基本对于外来人员,集团公司干部职工自带水杯或茶杯。

(三)做好公务车辆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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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科技馆是基层人民群众提升科学素质的重要阵地、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展现科技文化成果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县级科普基础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创新投入方式,加快建设县级科技馆,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形成以县科技馆为基础,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学校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延伸,辐射全县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

二、主要原则

加快建设科技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服务人民,突出功能。科技馆要采取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展览教育和参与互动形式,通过免费开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科学普及的获得感。

(二)科学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考虑城市提升需求、服务群众规模、财力条件等因素,坚持务实管用、适度超前,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方式和年限,大力推动建筑设备和建筑智能化,注重节省投资。

(三)加强管理,注重效用。杜绝“重建设、轻管理与使用”的现象,高度重视展教内容建设,科学确定运行管理方式,大力推动实体科技馆与数字科技馆同步建设、同步开放,确保科技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建设思路

(一)建设标准。

根据中科协制定的《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101—2007)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快县(市、区)科技馆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综合考虑县经济发展状况、科学教育水平和科技馆覆盖人口、主要功能等因素,县科技馆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左右。

(二)建设模式。

综合考虑实际,拟采取共建的建设模式,即与规模适当的规划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文化重大设施和科技创新重要载体共建县科技馆,对外同时挂“县科技馆”牌子,实现优质展教资源共建共享。

(三)展教布设。

县科技馆应具备科普教育、观众服务、支撑保障等基本功能,合理配备房屋建筑、室外设施和展教设备等。

1.房屋建筑。包括展览教育用房、公共服务用房、业务研究用房、管理保障用房等房屋。其中展览教育用房包括常设展厅和短期展厅,为科技馆建筑的核心用房。

2.室外设施。包括道路、室外管线、观众集散场地、室外展览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地及园林绿化等室外工程。

3.展教装备。包括展品和技术装备等。其中,展品是保障科技馆实现其科普教育功能的核心装备,其配置和布展应富于创新、具有时代感。要精心策划布展,体现县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特色。

四、管理体制

(一)管理主体多样化。县科技馆纳入本级科普基地管理,由县科协负责业务指导,由于与规划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科技创新中心等社会文化重大设施和科技创新重要载体共建的,具体由项目主体单位管理。

(二)运行机制公益化。县科技馆应突出社会公益性,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日常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组建科技馆志愿者服务队,吸收科学素质较高、乐于奉献的居民参与科技馆的科普讲解工作。

(三)开展活动共享化。积极探索“馆校合作”模式,将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相结合,促进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结合,把县科技馆打造成为县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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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

(一)加强照明系统和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尽快完成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有效调节电梯运行时间,鼓励工作人员三楼以下(含三楼)往返不乘电梯;合理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景观灯的开启时间;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后自觉关闭照明设备和各类电器电源。

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使用网络传递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文印耗材消耗;合理调节办公设备的运行时间,减少待机消耗,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各单位对内部供电设施、设备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保养,减少电力损耗,确保用电安全。

(三)搞好供水系统节能维护管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建设中建立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集中办公区可按使用单位分装单元水表,按单位人员数分配用水指标,超额部分,实行单独计量和付费。

三、强化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除特殊情况外,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鄂办发[]59号)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数。年底前不再审批购置新车,已审批但还未购买的也不得购买,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建立公务车辆年报制度,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新购置小汽车必须达到国IV排放标准,严格控制高油耗车辆的购置。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提倡乘坐公交车出行,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除特殊公务车外,提倡每周少开一天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努力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所有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的住宅和办公楼项目。从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项目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

五、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市政府采购部门要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有关规定。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涉及到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购置,要进行以节约为主题的评估,并首先调查机关现有设备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建。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完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机制,市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教育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分钱。利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建设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营造节能浓厚氛围。发挥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培育节约型机关的文化风尚。年我市“节能宣传周”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空调停开一天,停止公共场所照明一天,办公楼电梯停开一天。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研究部署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汇报市直机关节能工作情况。

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制度。核定用电、用水、用油、办公耗材等分项指标。定期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能耗报告。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在市政府政务信息网及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各单位能耗情况。各单位要完成能耗分项计量,建立市直机关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平台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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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目标

新建、改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7所,村级幼儿园1所,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班)23处,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达到6000人左右;认定一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市幼儿园所数30%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三、建设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

1、建设好7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及1所村级公办园。投资1682万元建设荷塘镇中心幼儿园、安平镇中心幼儿园、杨市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镇石坝幼儿园等8所公办幼儿园。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082万元(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中央投资900万元,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中央资助资金182万元),市地方教育附加配套600万元。新增班级81个,新增学位2500个,新增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

2、完成农村小学及教学点附属幼儿园(班)建设任务。2012年,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85万元,增设农村小学及教学点附属幼儿园(班)23处,新增学位2400个。

(二)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启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挂牌工作。成立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育清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成员组成评估工作组,具体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经评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教育局发文并予以挂牌,接受社会监督,享受政府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工作职责。今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多,担子重,市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市教育局要牵头具体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市财政局要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市发改局要负责做好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负责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的划拨与审批等工作,市编委办要负责做好项目园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大财政投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市财政设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保障公办园建设;落实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园建设所需经费按时到位。项目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千方百计加大对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项目园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增收节支、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篇(10)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理用能、科学用能、节约用能的长效机制;协调推进一、二、三产及非生产领域内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约束性指标,为“十二五”节能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节能双控工作要求,确定2012年的节能目标如下:

——确保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5.1%以内。

——确保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等价值,下同)比2011年(下同)下降4.4%。其中:

农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2%以上;(牵头部门:农经局)

工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6%以上;(牵头部门:经信局)

服务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4%以上。(牵头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确保下降4.4%,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

——年耗能1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6%以上,或可比价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10%以上。

上述约束性目标,按季度进行分析和检查,按年度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工作重点

(一)实行区域用能总量控制。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制度,结合省、市对我市实行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核定基数,按可控的增幅比例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下达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按照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要求安排生产和调整结构,新增用能要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其他项目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将有限的能源配置到能耗水平低、经济效益好、财政贡献大、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及用能单位,实现能源高效配置。(经信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农经局、统计局负责)

(二)突出抓好结构节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促进资源配置向节能效果好、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企业倾斜。加快发展新材料、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大力改造提升化纤、纺织、建材等特色产业。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经信局、科技局、环保局负责)

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较上年同期力争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发展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业设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分销和商务会展等生产业,推进制造业和生产业的融合发展。(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负责)

(三)加强建筑节能。贯彻落实《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检测和验收标准。控制建设工程使用粘土类多空砖,鼓励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积极推广水源、地源热泵技术,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须采取与建筑物统一的太阳能供热系统;有条件的区域,要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强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重点抓好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公用建筑的整体用能效率。强化产业引导,积极扶持发展新型节能墙体材料,降低万块标砖综合能耗。全年新建节能建筑1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面积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1万平方米。(建设局、经信局负责)

(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使其成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科技局、质监局、供电局负责)

(五)推进商业及民用节能。对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场、宾馆等重点耗能单位实行能耗定额和限额管理,对超额单位,执行强制性节能改造。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鼓励商贸设施外墙保湿、LED节能照明、电梯智能运行、屋顶太阳能集热发电、地源泵供热制冷等节能改造;普及节能型照明灯具,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建设节能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引导住宿、餐饮、洗染和沐浴等生活服务业建立节约机制,开展节电、节水、节气活动,争创绿色饭店1家。倡导居民家庭节能型消费,推广使用变频空调、高能效家用电器等节能型产品。在有条件的社区、农村推广太阳能路灯,普及绿色照明。搞好节能服务工作,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诊断、技术咨询等服务。(经信局、供电局、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六)重视交通节能。探索城市公交优化方案,推广普及低能耗、高技术公共交通车辆及调度管理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加强机动车年检年审,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的报废更新,积极推广使用大吨位和标准化交通运输工具;鼓励使用双燃料动力等环保车型,降低营运车辆单位能耗。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回程货物运输,减少空载,提高运输能效。继续鼓励现有出租车辆实施双燃料动力改造,更新车辆鼓励使用双燃料动力车型,鼓励单位、个人采用小排量车型。(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负责)

(七)推动农村、农业节能。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倡导以节肥、节药、节水、节地、节能为重点的节约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农用车、小型拖拉机尾气治理,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努力降低农业增加值能耗。(农经局负责)

(八)挖掘公共机构的节能潜力。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考核评价工作,鼓励实施办公楼空调、照明等系统节能改造,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加快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机关文化。(机关事务局、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负责)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组织、社区和家庭,除特定用途外,夏季气温不高于30℃时不开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气温不低于5℃时不开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用电。(机关事务局、经信局、建设局、供电局、监察局负责)

(九)健全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健全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源头控制。凡年新增综合用能1000吨标煤及以上(或年新增用电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一律不予备案、核准、审批和验收;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审批部门的责任。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节能审查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执行,未按管理权限提出的节能审查意见不得作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的依据。(经信局、建设局、发改局、监察局负责)

严格项目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项目,不提供授信支持,不办理用电等相关手续。(经信局、发改局、人民银行、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供电局负责)

(十)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公布的淘汰类目录,淘汰小建材、小铸造、小印染、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小电镀等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对经认定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高耗能企业(技术、装备和产品),对能耗超过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以及违规使用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存在严重违法用能并拒不改正的企业、对整改无望的高耗能企业、对不按期淘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经信局、供电局、环保局、安监局负责)

(十一)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意见》精神,重点实施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企业生产清洁化、区域工业生态化四大行动。继续在印染、皮革行业中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加大工业区内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企业以及重点用能、用水单位、列入“811”生态文明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继续开展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示范工业区、示范镇街道等创建工作,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经信局、环保局负责)

(十二)鼓励发展热电联产。落实《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加快集中供热步伐,逐步替代和取代原有的供热锅炉,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区内,不得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性供热锅炉。(经信局、环保局、质监局、供电局、安监局负责)

(十三)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电网建设,深化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完善电网电压序列优化改造工作。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合理运用电压调整手段,推广应用无功补偿设备,提高终端电压质量和功率因素水平。结合有序用电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重点保障居民和新兴产业用电。淘汰S7及以下变压器,推进节约用电。(供电局、经信局负责)

(十四)推行绿色采购。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制度,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优先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保证节能降耗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采购办负责)

(十五)推广新型节能服务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机构为公共设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管理等一条龙服务,推进节能技术服务领域市场化、产业化,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经信局、科技局负责)

(十六)加强能源统计和重点行业用能监管。加强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时序进度核算,做好节能降耗情况月度、季度分析;加强预测预警,制定节能降耗应急预案。指导重点用能企业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加强能源统计、能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建材、化纤、印染等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分析和监管,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经信局、统计局、质监局负责)

(十七)强化能源计量和能效标志管理。推广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新标准,对企业能源管理和用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能标准化项目建设,鼓励制订能源计量产业联盟标准,提高整个产业企业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指导用能单位积极开展三级计量考核和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能效标识规定的用能产品一律不予销售。引导消费者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质监局、经信局负责)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重视能源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完善节能执法稽查制度;建立节能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稽查力度,提高节能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开展能源监察工作,确保完成12家重点用能企业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监察任务。推进化纤、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和重点商场星级酒店的能效水平对标,对超标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经信局、统计局、质监局、建设局负责)

(十九)强化政策引导。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税减免规定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淘汰、限制类企业的信贷投入,建立信贷支持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和节能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

(二十)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类文化载体,深入宣传节能降耗、低碳减排、绿色产业等理念,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及时报道节能先进典型,曝光不良行为,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逐步使节能成为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节能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公共机构和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点滴事情做起,逐步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宣传部、经信局、妇联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节能降耗纳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坚定不移地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要善于利用“倒逼机制”,切实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节能降耗的作用,在结构调整中促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督促、有成效,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常抓不懈。要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形成推动节能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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