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2:3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住建局履职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2020年8月6日,位于七星区桂磨路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拆墙坠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20年8月18日,七星区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成立了由七星区人民政府区委常委、常委副区长蒋**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武**、高新住建局局长**、区工信局局长陈**任副组长,区应急局、高新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七星公安分局、区劳动监察大队、漓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联合调查处置小组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联合调查处置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概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联系电话:18077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路31号**30栋1-08号商铺
营业范围: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普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设工程、防腐防水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景观设计;多媒体设计;水电安装;管道安装;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
营业期限:2019年03月14日至长期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蒋**(死者),男,汉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广西全州县石塘镇朝南村委**村**1号,身份证号:45232319701015****,系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泥工)。
2、许**,男,汉族,1986年11月29日生,住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村,身份证号:35052119861129****,系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派驻广西****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经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8月6日下午18时左右,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泥工蒋**在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进行高空拆墙过程中,不慎从高墙坠落。事故发生后,蒋**同事蒋送生立即拨打了120及110救援电话,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向该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经理许**(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进行了电话汇报。18时25分左右,120医护救援人员及110警务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并立即采取了抢救保护措施,经120医护救护人员现场初步确认蒋**无生命体征。8月8日16时10分左右,区应急局接到市应急局投诉电话(因项目经理许**未将事故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并责令立即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随后区应急局安排副局长王**和监察员张**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基本确定此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议区人民政府立案查处。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事故除造成1人死亡,无人员受伤,无机械损坏。死者身份信息:蒋**,男,汉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广西全州县石塘镇**村委**村**号,身份证号:45232319701015****。
致死原因:高空坠落。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102万元(该赔偿金额由**公司与死者家属协商确定)。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死者蒋**在进行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墙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及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日常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不规范、不健全;(2)该厂房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证书且履职不到位;(3)该厂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开展安全生产日常隐患排查整改相关工作,履职不到位。
2、**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不规范、不健全;(2)该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足);(3)该公司在从业人员入场该厂房改造工程时未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厂房改造项目的钢结构脚手架搭建不规范,施工层的竹架板未满铺且未张挂安全网,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事发点厂房内侧未搭建钢结构脚手架,也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该厂房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对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的调查分析,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相关规定,调查组对此次事故的性质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公司系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日常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排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未按法律规定对蒋**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督促蒋**在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有效制止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扣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行为,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二)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蒋**在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墙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及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进行违章作业行为,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其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许**系**公司派驻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未能发现并制止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扣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行为,存在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情形,同时在此次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报告,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迟报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八十条的规定,应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为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责令**公司对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停产整顿;立即开展全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查找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再次发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对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立即对所有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遵章守纪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二)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此事故在辖区内进行通报,从此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高空作业工程安全生监管力度,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正文】
2020年督查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为主线;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手段,本着“规范、创新、再提高”的总体思路,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已完成今年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共37个单体。道路工程总长约63.73公里,综合管廊约12.14公里,桥梁工程12座,排水管网工程总长约639.2公里。本年度市政项目工程投资约36.4亿。22个单体项目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现已竣工项目8个。7个项目申报市“相王杯”,2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
二、督查基本情况
2020年度督查、巡查220余次,质量监督抽检、检测共55频次,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简报9期。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有所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重点工程项目量大、点多、面广,检查、巡查不能全面兼顾。部分项目受种种因素制约不能全面开展,施工面不连续,市场出现暂停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容易出现松懈。
2、少数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过程检查、检验不到位,验收过程时工程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相对较差,出现的质量问题较多,如基础宽度、厚度不够,管道接缝不严,管道与井墙连接不严密、不稳固等。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人行道和附属构筑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如人行道平整度差,无障碍施工不符合要求,防坠网挂设、井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项目责任主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5、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验和使用部位追溯性仍是薄弱环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收集不及时,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一)机构人员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已申报质量备案并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前共有质量监督人员10人,都已取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书,能够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0年11月,共监督工程项目205项、面积441.5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7.5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监督工程项目96项、面积122.2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40.2亿元;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120份。能够做到新开工的区管建筑及市政工程全覆盖监管。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工程投诉率逐年下降,工程投诉全部及时处理完毕,办结率百分百。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完成了年初的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狠抓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控制了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区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提升了项目监管水平,有效整治了工程质量通病,使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主要做法:一是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全员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的监管,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月”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加强实体检测质量管理,严格随机抽查制度,保证主体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和大型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三是组织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先后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建筑消防、建筑施工吊篮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全系统形成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以上率下、层层推进、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
(四)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区住建局针对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印发了《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对区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及建筑工地进行宣传,依据区实际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工程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对应实施方案,对工程质量严把控制关。我局已建立区建筑领域微信平台、手机APP远程监控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必须建立样板引路示范区。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过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对原材料、构配件把好进场质量及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关。加强各个工序技术交底工作,以“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对在建工程进行实体动态管理,以达到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三是目前我局根据施工企业内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施工现场对质量标准化开展落实工作进行阶段性考评。经综合考评已确定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1家(令牌宏鹏建筑有限公司)及工程项目1个(令牌香榭国际项目)作为区建筑领域推行质量标准化试点项目,其余在建工程已陆续进行质量标准化推动工作。
(五)竣工验收监督情况
2020年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项目55项,建筑面积88.0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1.61亿元,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全年共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5份。
(六)工程质量投诉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共接到1起质量投诉,现已处理完毕。
(七)各类奖项申报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督促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和一流工程。一是市第二中学初中教学楼项目荣获市建设工程“铜城杯”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市第二中学,施工单位为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勘察单位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二是城区中心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及5#商住楼荣获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新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兰州滨河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铁道综合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三是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已申报国家鲁班奖,目前正在评审中。
二、质量总体形势综合分析
2020年全区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正常,日常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质量常见问题及质量投诉处理得当、及时,全区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工程质量整体形势处于受控状态。
综合今年监督工作,一线监督人员锐意进取,改革监督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监督管理方法有创新。在区建管服务群及时监管信息和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全区质监一线人员和所有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关注此微信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二是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从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可以看出,我区2020年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对违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和处罚的力度明显不足。
2、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不理想
部分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较差,存在人证不符情况。也存在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理想的情况。这样势必造成未能按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按程序验收,对施工质量不能实施有效管理,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隐患不能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资料和技术资料不齐全。
3、对混凝土质量检查制度不完善
虽然在主体验收时要求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但是,对进场商品混凝土管理不到位,部分工地未做到对进场商砼塌落度每车检测。
4、建筑节能意识不强
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节能方案编制不及时,监理审批流于形式,对工艺要求不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为核心,改进质量监管方法
针对质量监管问题,为扭转各分部工程监管频次分配失衡、质量实体与行为监督脱节现状,一是要求一线质量监督应有针对性的方案、交底,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尤其是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检查以及实体抽测和验收,除了应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的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纳入关键控制点外,还应将主体验收后的构件抗裂防渗、建筑节能等隐蔽工程验收、地面和外墙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贮水或淋水试验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关键环节设为质量关键控制点;二是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检查应立足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对参建各方履职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在监督过程中,也要以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加强对质量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检查,除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外,还应加强对主体验收以后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力度
QQQ同志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从项目建设用地征地协调、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编写协调和报批,环境评估、地质勘察、设计和开工前各手续的办理等前期工作,QQQ同志亲自与,因此在施工前项目建设的各种手续齐备。2012年8月26日举行开工仪式,2012年12月29日正式开工兴建。由于项目规模大,为医疗业务用房,技术含量高,对项目管理、技术和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水平都是全方位的考验。
根据区、市、县的要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QQQ同志和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方、全程跟踪审计方等认真研究,积极协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1.加强协调,把握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心重点。QQQ同志从实际出发,结合项目特点,按照“指导有方、协调有力、执行有效”的原则,履职尽责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协调。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对项目建设建言献策,并就其工作提出多项合理性建议,为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工作,善于根据联系项目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有效措施,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目前,裙楼部分:已全部完成主体建设;主楼部分:正在进行十二层梁板楼板模板安装。
2.勤政务实,强化工程管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QQQ同志积极配合监理组织召开项目建设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在主楼基础建设时,由于设计为人工挖孔桩,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坍孔现象,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因此配合监理组织召开施工方、设计方、勘察方、县住建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会议,变更主楼基础建设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主楼基础建设有序安全进行。QQQ同志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建议,为领导及时掌握信息,合理高度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3.加强监管,注重工程质量。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采取加强监管,完善保证体系等一系列措施,配合监理方、县住建局安监站和审计局等领导对项目的检查和监督,避免设计变更的随意性,加强原材料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健全全员质量保证体系,将工程质量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确保实现质量、安全双优目标。因此区、市、县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在检查我院综合住院大楼项目建设工作时,对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汝城县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钟玉龙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处级干部谭纯明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政府办、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房产局、财政局、经信局、工商局、广电局、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红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国土和规划的领导及联络员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咨询台、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司法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摆设宣传摊点,印发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各乡镇要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专题讲解国土资源及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要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悬挂、张贴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方面的横幅、标语不得少于20条(其中固定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条)。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要建立健全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要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乡镇年度考核内容,若因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或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出现违章建筑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乡镇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巡查、制止和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和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实行网格式管理,建立健全巡查台帐,确保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打击。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法院:负责国土资源及规划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的依法审理和依法强制执行。
政府办:协调各乡镇、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拆违行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监察局:督促乡镇及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占地行为,配合政府、司法机关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
公安局:立案侦查违法占地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打击阻碍执法、扰乱治安秩序的不法行为,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司法局:协助抓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住建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办理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城乡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违法行为。
房产局:严格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发放房产证。
财政局: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部门停止向未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的建设工程供电;依法查处非法供电、盗电行为。
广电局:负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工商局:对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且未处理到位的商铺,不得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少了以往司空见惯的地毯和鲜花,匆匆赶来开会的李代表步入会场后并没有感到不习惯,反而心头觉得一阵舒坦。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厉行节约之风的确给人代会会场带来了更多的清风正气。会期时间压缩了,会场布置简化了,会议经费使用更严格了,总之,会风的转变让她觉得很是欣慰。
一般活动不得请假,不得赠送礼品、纪念品、书籍和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应该说,这是每年都有的会议要求,不过今年贯彻得更为严格彻底。同样,在会议的相关审议中,代表们也被要求不汇报本单位工作,“要讲短话、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与大会议题无关的话”,多反映来自基层、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审议好“一府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讲实话、忌空谈、少表态、多提议,在李代表看来,这才是回归了人代会的应有之义。
其实,人代会的会风转变从去年年底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就已经开始了。市人大常委会一改以往大规模的“一走而过”为精心挑选的“小型多路”模式,代表们有了更多选择,也可以在视察中和政府部门进行更好的互动,从而为人代会上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提前铺垫热身。
细心的代表还发现,今年市长的补充政府工作报告这一议程不见了踪影。不用打听就知道,这一定是改进会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电子化: 让会议更高效精简
大会新闻组是跑了多年人代会的吴记者最熟悉的地方,也是大会近300名记者的“大本营”。往年人代会上,记者们几乎每天都要跑一趟新闻组领当天的材料,在一摞一摞的文件中找自己要的那一份,有时候去晚了就只能得到“材料发光了”的回答。今年开会第一天,吴记者按照惯例熟门熟路地去新闻组领会议手册和政府工作报告,不过这回他却两手空空、无功而返。墙上贴着的通知明确告知,为减少纸质文件,实现电子化阅文,所有的大会文件都可以在代表网或公共邮箱里供大家查看下载,记者们“抢报告”的传统一去不复返。
进了小组会场,放眼望去,今年的会议桌面也“干净”了很多。往常各种参阅材料、纪念册把桌面堆得满满,有的代表团因为材料多,代表们甚至要用上了拉杆箱。这一回,轻装上阵的李代表体会到人代会推进电子阅文、纸质文件“瘦身”后带来的便捷——会前有光盘,会议期间有电子文件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参阅材料、大会的各种文件,都可以根据代表各自的需要浏览和下载。果然是“电脑在手,资料全有”。“以往会上发放的各种参考资料好是好,可是每个代表一套,拎来拎去很不方便,也不是每个人每份材料都需要。”曾经身陷“文山”的郑代表表示,“减负”后大家各取所需,轻松很多。
今年的人代会,纸质文件减少了,除了一些不宜上网的内容外,大会文件电子版都能在网上查到,纸质简报也可以在大会指定的电脑上阅看、打印。
直 播: 让人大和老百姓走得更近
人代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一直关心政治的普通市民来说,虽然不能亲临现场感受大会的氛围,但今年人代会的新闻显得尤为热闹。如果你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就能看到庄严的世博红厅里,台下代表们济济一堂,台上杨雄市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转天换个时间,出现在画面上的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作为推进常委会信息公开透明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首次进行电视直播,向全上海2300万市民传递人大一年来的履职信息。如果你刚吃完晚饭,翻开报纸就会发现,各大报的重要版面几乎都被代表们的审议风采、意见建议所占据。如果你打开电脑,东方网、新民网、解放牛网或许正在图文直播人代会的专题审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如何有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如何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如何健全……一边是代表们“毫不心软”地直言询问,一边是政府部门开诚布公地坦然应对,双方时有交锋,会场气氛热烈。要是你正看得兴味盎然,但又有事要开车出门,那也不用遗憾,打开车载收音机,东广新闻台FM90.9正在同步直播食品安全专题审议。这可是人代会专题审议首次通过电波走进千家万户,首席主持秦畅亲自上阵,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负责人一起,现场点评发言内容、介绍代表专业背景,比在网络上浏览还要“有料”。除此之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题审议还首次在法治天地频道进行了录播。
大家好!
时光荏苒,20xx年转瞬即逝,回想这一年来的工作,笑声与汗水、收获与耕耘、历历在目,感慨万千。今年,是我们营业部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语:“人但有恒、事无不成”,经过营业部全体兄弟姐妹团结一致的奋勇努力,一系列新措施得到很好的实施,赢得了转型第一年的开门红,顺利进行了新旧运营模式的平稳交接。
总体来说,20xx年,本人能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大胆管理,工作勤恳,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遵守当地监管局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任职期内,恪守职责、兢兢业业,实现“无差错、零风险”目标。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部业务发展稳健,发展趋势良好。现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
努力学好专业知识,修练“内功”,不断加强业务水平素养,用专业知识为客户当好参谋,提出合规合理可行的建议,使客户的资产不断增值,进一步取得客户信任,以留住客户,稳住客户,介绍客户,开发客户,从而达到让这些客户永远是我们公司忠实的客户。
2.在xx驻点时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公司给我的各项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在xx营业部没有建立之前充分利用银行这个工作平台开发业务,为公司创造价值。
3.多开辟营销网点和渠道,广交朋友,做一些户外营销活动和其它营销开发渠道,多参与一些社会活动以达到“同流才会交流,交流才会交心,交心才有交易”的开发客户的目的。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运作市场化、服务品质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物业管理与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区建设相融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政府引导、社区(居民)自治、群众参与,推进老旧住宅区管理;坚持行政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创造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县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
——物业管理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物业服务体制,形成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和谐文明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育一批物业服务龙头企业。
——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属地政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供水、供气、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职到位,执法职能延伸至住宅小区,及时有效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突发事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业主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都必须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落实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责任,建立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健全物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属地政府具体负责、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作用,共同推进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一)县政府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考核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负责牵头制定物业管理配套政策,研究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管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对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管以及对物业服务诚信制度建设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指导培训等工作;配合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违规行为。
县物价办:负责制定和出台住宅物业管理收费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核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收费备案制度;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乱收费的行为依法查处。
县城管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暖、供气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调处因供暖、供气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对各小区环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各物业小区清收的生活垃圾向指定地点归集、清运提供便捷服务等工作;加强对小区下排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的指导;加强对小区的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验收、监督;负责及时查处物业使用人乱搭乱建、侵占绿地、破坏房屋外立面等违规行为。负责查处经营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造成噪声、油烟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调处因此类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物业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擅自从事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供水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调处因供水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
县公安局:负责对物业保安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住宅小区的突发性治安案件;对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强化管理;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公章刻制的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指导住宅区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高层公共建筑物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线维修、养护的责任。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要明确相关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积极落实社区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发展、拓展社区服务范围,逐步形成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四)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社区居委会具体指导、协调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助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调业主委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调处各类物业管理纠纷;在各小区没有或者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期间由社区居委会代替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五)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履职尽责,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协助乡镇(街道)、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社区协商工作,并落实协商成果;切实维护好小区管理秩序,尽职劝阻管理区域内出现的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全程跟踪、协调政府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三、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居住小区管理
(一)着力解决当前小区物业管理的突出问题
1、加大物业小区执法力度。推动部门执法进小区活动,努力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住建、城管、物价、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责落到实处,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和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强配合,及时劝阻和报告违法违章行为,积极协助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2、加强物业小区停车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小区物业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工作,引导业主有序停车;对占用消防通道、破坏基础设施等违法违规停车行为,在物业服务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劝阻无效后,公安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处理。
3、破解物业服务费收费难问题。倡导全社会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业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委会应当采取有效途径督促其履行合同进行交纳;党员干部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每年年底由物业公司统计,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督查局进行督查;提倡产权过户时,双方当事人对物业服务费的结算情况在转让合同中作明确约定,并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提交物业费缴纳凭证。
(二)结合实际,分类实施物业管理工作
1、老旧小区。经调查摸底,我县目前有老旧小区(破产企业及单位失管)小区35个,户数1173户,物业服务面积近22万平方米,小区内房屋及基础配套设施老化、陈旧,急需改造。
首先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县财政根据老旧小区的项目实施情况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的防洪防涝、危房加固、道路维护、环境整治等简单的维修改造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其次有条件的旧住宅小区,通过整治,引进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可以分别处理,一是对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二是对没有条件实行居民自治和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住宅区,则由社区居委会组建“物业服务中心”,落实以日常保洁、设施设备管护、公共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物业服务;三是按照“民事、民议、民定”的原则,确定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单位自建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示范,其办公楼宇、居住小区,本着“先改造、后移交”的原则,水、电、暖、气等专营单位验收合格,实现专营单位管理后,由各单位组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3、商住小区。一是稳定商住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规范物业服务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物业服务招投标机制,确保物业服务不断档、覆盖率不下降。二是提升业主组织的备案率,加强业主组织建设,全面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行为,依法监管、规范备案。三是积极开展创优和星级评比活动,推行“质价相符、等级自选”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通过企业、行业自评和社区、街道、县层层推选,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引导物管企业创先争优,大力推进物业服务品牌化,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注重长效,严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规范物业项目前期管理。物业项目前期管理实行街道、社区先期介入,参与协调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前期管理底数清楚,监管到位。
2、加强业主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指导和培训,加强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业主委员会顺利组建和健康有序工作。监督、引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公共财产进行自主管理。
3、从严治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县住建局要加强物业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机构,在局机关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科室、配备人员、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制定物业服务行业行规,严格查处违反物业服务行业规范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有关协调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县住建局要加大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和督查力度;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办、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及其他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做好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形成合力。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__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201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__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__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__%,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__%。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 “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__70余处,设计能力__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2020年,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__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__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__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__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__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__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 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
(一)认真梳理对接,服务好灾后重建工作。县及时对接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经梳理合并目前我县共有314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进行再次清理、精减、压缩,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6.52%提高到现在的82.61%,提速26.09%。同时,县政务中心还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专门建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涉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尽可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力争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二)倾力打造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今年我县确定了硗碛乡和灵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市级标准化示范点,按照省市创建标准进行打造,县纪委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硗碛乡和灵关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切实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
(三)进一步拓展延伸电子监察。县按照“要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要求,努力克服“4.20”芦山强烈地震带来的不利影响,加速推进电子监察延伸工作,实现了电子监察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县原定的5个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大厅已全部完成的有3个,完成部份的1个,因重建推迟开展的1个。
(四)规范和强化日常监察。一是受“4.20”芦山强烈地震的影响,县电子监察系统受损严重,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技术力量,更换损毁硬件设施,于2013年9月下旬恢复了电子监察系统。二是切实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的督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庞大数据,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行政管理薄弱环节,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数据监察。坚持每天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察。四是开展回访监督。及时回访办件人,对办件受理、现场办理、系统录入、转外办理、流程规范、群众满意等进行适时抽查。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提供优质、高效、廉洁便捷的政务服务。
(一)认真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效能监察工作。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便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同时在第一时间开展抗震救灾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重建委和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对全县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除个别人员因为请假外,全县干部均在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未出现滞留不归的情况;二是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救助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部门切实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得到有效及时的安置;三是对救灾物质接收发放开展效能监察,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医,使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四是对过渡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每位救助对象都得到有效救助;五是认真开展灾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各地质灾害点和全县重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员认真履职,在重大极端天气前共对各乡镇值班情况电话抽查15次,发出督查通报4份,相关乡镇大规模组织群众成功避险3次,确保了在震后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众伤亡情况;六是认真开展灾后重建农房加固维修、农房重建和今年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效能监察;七是认真开展群众温暖过冬专项效能监察,发出督查通报一期,上报督查报告一期,督促各乡镇认真落实“五防”工作措施,防止冻伤群众的情况发生。
(二)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察。继续开展巩固“五十百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成果效能监察,督促各乡镇、县级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全面按时、保质保量开展好巩固创建成果工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3次,提出建议意见14条,纠正问题57个。
(三)强化对“庸、懒、散”治理专项效能监察。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各乡镇部门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着力清除工作中思想保守、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敢碰硬、落实不力、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不在状态等思想。二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先后2次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组织等部门对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纪律松驰、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在暗访中发现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认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效能监察。今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性一年,县纪委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效能监察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按照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高效的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创建和档案规范工作,县纪委先后3次会同县创建办、县委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建议意见8条,整改问题23个,在10月份我县顺利接受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验收检查。
(五)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结合灾后重建和民生政策的落实,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今年共开展5项专项民生政策监督检查和5次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在今年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民生政策资金19578.306万元,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5份,发现问题18个,书面意见建议22条。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3份,整改问题18个;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5次,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5个,发现各类问题25个,提出书面意见建议28条。整改问题25个,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9份,发出督查通报2期。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细致的落实,促进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行政效能的提升,进一步健全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
四、着力构建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效能监察
纪委监察局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中,着力构建效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将效能监察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在全县聘请15名特邀监察员加强对全县灾后重建作风效能进行监察,不断提升社会参与监督的深度,今年共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起,特邀监察员积极建言献策,对推动和促进工作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二是认真开展好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建设,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设置监察点位和查找风险点,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三是进一步拓宽投诉线索来源,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今年共接到96960投诉8件,来人来访和书面投诉2件,调查核实10件,回复10件,群众投诉均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了回复,经回访调查,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县纪委监察局对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办事程序繁琐、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下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并对典型案件在适当场合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责成县卫生局对在灾后新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账中效能不高,作风不实的新合办主任张XX进行岗位调整。
2.在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9个单位给予全县通报。
3.在暗访中发现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4.对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蜂桶寨乡3名干部予以问责,并全县通报。
六、2014年工作初步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围绕灾后重建工作认真实施效能监察。
3.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