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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实行所长总负责、监管组具体执行、办案组和内务组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按照“谁管段、谁负责,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与责任逐个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明确监管干部为第一责任人,以增强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娱乐场所监管档案。统一制作了《娱乐场所排摸及查处取缔情况分类表》,实行“一户一档”,详细记录无照经营户地址、身份、房东信息、无证照经营原因及采取过的监管措施等,同时将日常巡查情况及时录入金信工程,确保档案资料准确无误。三是健全发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例讲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娱乐场所整治行动,充分发挥“12315”举报平台和红盾维权联络点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巡查,密切协作,开展整治行动
一、20__年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35.6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自20__年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工作机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__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__年4月—20__年7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__年8月—20__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总结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并做好转段衔接工作。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工作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
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__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__和__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工作,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__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__投诉89件,受理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__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__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__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__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__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__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 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20__年1月1曰至20__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工作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__年至20__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__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效果还不太平衡,工作力度、工作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五、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对涉铁工程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牢。一是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够牢固。虽然对安全是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的认识有清晰的理解和认识,但实际在安排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重点关注和细化布置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从事安全管理的精力投入不足。思想上不自觉认为自己作为支部书记,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是抓好宣传教育引导,对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不宜深入太多。没有从安全管理全员化的角度去认识问题,对安全生产过问少,关心少,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在主动围绕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开展调研,发挥参谋作用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三是对日常纷繁的安全检查、活动有一定的抵触厌烦情绪。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认为搞了这么多年涉铁工程管理,开展活动起来每次都要自我反思、回回都要查摆问题,翻来覆去就那么点事儿,查的再细、摆的再多还是那样。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问题,不但没有把自己的问题看清楚、抓明白,而且也因为我个人思想认识上的不重视,影响了开展安全工作的质量。
(二)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不高。一是思想观念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施工安全是上海局安全管理的短板,而涉铁施工是公司、分公司的主营业务,这些年为深化安全管理基础,集团公司推出了一些列举措,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管理的标准越来越高,与我们现实的管理能力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自己始终认为公司在涉铁施工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把握住关键就不会有大问题,这就是对形势和现实缺乏足够清醒认识的表现,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抱着老观念看安全,按原有节奏做工作,其结果必然是工作标准越来走低。二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消极应付现象。自我感觉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太多,难以严格做到每一项都认真对待,表现在下发通知、制定措施上,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布置多检查的少,看过程多查效果少,提的标准高,追踪考核少,使安全问题不能全面杜绝。还有就是对安全双重预防机制运作、标准化建设、安全基础管理方面等实际落实效果跟踪不够,导致现场管理弱化虚化,工作标准不高。三是安全管理执行力不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执行中打折,有时过于强调自身的特殊性,对布置的工作不能及时检查督促,工作忙起来就顾此失彼,往往难以做到位,对项目部反映的问题也没有第一时间加以研究解决方法和途径,对一些惯性问题和现象有时只是善意提出制止和改进,没有严格追究和考核,既降低了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时效性,同时也使的基础管理工作上的问题逐渐增多,相对比较薄弱,必定会弱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三)安全管理工作作风不实。一是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封锁把关过程中,了解、查看和分析安全方面问题只是关注其表象,对涉及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探究不够,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对现场起到帮促改进完善的作用。把关过程中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系统性进行施工封锁管理的思路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二是在抓安全工作的过程中,对一线安全管理工作求全责备,认为问题出现在现场,责任就应该由现场承担,却没有意识到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作为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自己安全管理工作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造成现场安全管理认识和工作不到位,在反思问题时,自我简单剖析为标准不高、作风不实,没有从根本、根源上去深挖隐患,实质性的影响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没有找出来。三是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总认为房建分公司从事过营业线施工管理的人员比较少,大家在涉铁安全管理方面经验欠缺,更多地要通过实践机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所以在日常考核、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处理上,有网开一面、批评教育为主的主基调,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现场管理上的不到位,导致了一些违章违纪行为的产生,为施工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四)自我安全知识学习能力有待提高。一是主动学习意识差。自己从事支部党建工作,思想深处总认为更多地应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围绕中心抓好党建也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体现,没有意识到安全知识对促进自身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提升的重要性,没有系统学习过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二是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只求一知半解。总认为自己也曾经从事过多年的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比较熟悉,没有进一步学习涉铁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和综合管理知识的动力,同时也认为重点还是要以完成任务目标为主,对自己的要求自然而然有所放松。三是有一定的依赖心理。认为自己是支部书记,施工一线有项目经理负责,现在分包协作队伍的能力也有很大的提升,他们在安全问题上也不敢懈怠。只要完成好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就行了,学不学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工作创新的能力和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上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我在思想上、工作上和作风上存在的不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现实安全,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务之急的工作,下面就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学习、工作和作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整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准、狠、韧”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让群众明显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为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实力、宜居、生态、幸福县贡献力量。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单位以及县、乡两级婚姻登记处。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市殡仪服务规范(试行)》执行情况检查,对个别殡葬职工服务态度差、收受红包现象进行治理。
(二)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工作检查,对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进行治理。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日—9月5日)
1、制定方案。本方案下达后,基层活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结合本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2、动员部署。各基层活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层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6日至16日)
1、全面排查,找准问题。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找准问题。对今年9月份起到民政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进行逐个征求意见,填写征求
意见表。对群众意见,每一个殡葬服务单位、救助站和婚姻登记处都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梳理、建立台帐、落实整改。对于“收红包”和不给好处不办事、不给好处脸难看等影响民政形象的行风问题,要教育动员有关单位和人员主动改正错误,清退违规所得,写出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再违反单位规定和纪律。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少数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现象等影响民政形象的行风问题典型案件,不隐瞒、不包庇、不姑息,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督促整改阶段(9月17日至9月23日)
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专人对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贯彻边整边改的方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对民政窗口单位的检点主要是“五看”:一看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度;二看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征求群众意见的态度是否真诚;三看征求意见建议采取的办法是否对路;四看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否找准找实;五看本单位回应群众意见和关切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
(四)检查提高阶段(9月24日至9月30日)
各有关基层活动单位要在自查自纠和初步整改结束后,向主管单位写出专题汇报材料,收集好有关材料、图片、影像等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各基层活动单位要对本辖区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开展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汇报材料。材料中要对《市殡仪服务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做出汇报,对如何改进、优化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流程,探索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局将于9月20日起组织力量对重点民政窗口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将覆盖所有重点民政窗口单位,检查的重点是“四看”一看服务氛围;二看服务流程;三看服务承诺兑现;四看群众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民政部门回应群众关切,解决自身问题的内在需要。各基层活动单位要以这次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和“大爱民政”的情怀,正确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意见,认真梳理每一个问题,扎实开展每一次整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加强领导,上下联动。
为保证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局成立了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有效开展。
(三)精心组织,强化责任。
考核的对象及范围为基层各分局、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时间
7月25日至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5分
1、及时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有汇报记录。3分
2、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分局、所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4分
3、针对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书面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点。4分
4、明确专项集中整治责任分工,实行地段到队,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整治责任状。4分
(二)宣传发动:15分
5、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5分
6、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2分
7、及时张贴、发放专项集中整治《公告》、《通告》。5分
8、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公益广告、字幕广告不少于1条,宣传时间不少于10天。3分
(三)调查摸底:15分
9、组织专班突击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上予以登记,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开业达10天以上未能办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摸底登记率达100%。8分
10、对调查摸底情况要有局面分析材料,明确本辖区的整治重点地段、行业和难点。7分
(四)集中整治规范:35分
11、对无照经营对象送达《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守法经营,送达率达100%。10分
12、经预警逾期仍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要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理率达95%以上。10分
13、对经教育、警告,依法处理后仍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10分
14、整治措施要讲究方法,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教育引导规范为主。5分
(五)检查验收:20分
15、通过整治规范,在检查验收时辖区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要控制在2%以下,从事前置许可类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10分
16、整治过程中每月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汇总情况连同《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每月23日前向县局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分局)上报。5分
17、整治结束时,要有整治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统计等书面汇报材料。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县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县局督查组组织人员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抽查(将每阶段工作纳入当月县局督点内容进行考核记分)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各阶段的完成情况分别打分,进行量化考核,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全面。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对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按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日常督查和阶段抽查的考核得分由县局整治小组负责考核记录,整治结束后综合全面考核得分一并汇总得出各单位总得分。
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打击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经营河砂、违规开办堆砂场的行为的部署要求,以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确保防洪安全和饮用水源地安全为目的,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堆砂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
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街道为主体,组织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队伍。行动前,充分了解掌握现有堆砂场各种情况,对在闽江地段明显违法违规、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大的违法违规堆砂场首先进行清理整治,抓住一两个典型,之后逐步扩大战果。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审查审批所有从事堆砂场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合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堆砂场运行新秩序。
整治范围
闽江下游营前段河道沿岸管理范围内所有非法堆砂场。
成立机构
成立营前街道河道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世响书记担任组长,林庆龙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村(居)包村领导、派出所、边防所所长担任副组长。街道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国土资源所、工商所、供电所及相关村(居)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水利站,由水利站负责人姜良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执法队,队长由分管综治副书记陈世招担任,常务副队长由副主任李新担任,副队长由派出所和边防所所长担任,队员由相关村(居)工作队和工商所、供电所派出所、边防所干警若干名等精干力量组成。
职责任务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取情况汇报,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专项整治办公室: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3、联合执法队:独立或牵头组织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4、派出所、边防所: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保证执法人员安全,调整现场执法警力,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证联合执法顺利进行。
5、国土资源所: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的违法违规堆砂场依法进行处理。
6、工商所:根据工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堆砂场业主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全力配合街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营业堆砂场。
7、供电所:负责对依法整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实行断电。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天,从8月24日至8月27日)
(1)24日召开街道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法队。24日下午通知未审批的非法堆砂场经营负责人开会,将上级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告知,并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放到经营者手里。
(2)26日将市政府《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非法堆砂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张贴到各违法堆砂场及相关村(居)公众场所,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3)27日上午召开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专项布置整治工作。
(4)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署。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天,从8月28日至9月3日)
(1)各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自纠,经审批的砂场应向街道提供全面规范相关证件材料(如投标合同、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等材料);
(2)未经审批的砂场主动清理现有的砂场库存量,停止收购河砂,在9月3日之前自行清场。具体标准内容:①清运场地砂②拆除固定物③拆除设备④切断电源⑤如非法占地要恢复原状。以上项目按属地原则,具体要求各包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思想工作。
(3)根据各包场负责人约谈情况,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将择机集中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天,从9月4日至9月23日)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深化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依照法律法规提出清理整治的办法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打击整体。
(2)开展联合执法。对在规定要求时间内未能自行清除的违法违规砂场,街道联合执法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市联合执法队配合进行强制清除取缔。
(3)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经纪委研究,决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及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清查及整改情况;
2.对“”隐形变异的9类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 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4.巡视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提问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督查考核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四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国家四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为标准,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及时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高整治成效,确保在检查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率达100%,消防行政执法和隐患督改程序到位率达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的“三个百分百”整治目标,达到专项整治各种措施有效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氛围空前浓厚,各类工作台账完善规范的良好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工作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措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19日)
1、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2、县政府组织召开一次迎检工作部署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四个部门领导及其联络员参加会议,梳理、通报存在问题,研究采取措施,改进加强工作,研究迎检具体事宜。
3、组织召开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法人代表会议,指导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发动公众聚集场所做好本单位的迎检准备工作。
4、向公众聚集场所下发《迎接国家四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任务表》,要求限时对照落实;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6月20日至23日)
1、依据国家四部门验收工作方案(会签稿)的评分标准,由县公安局牵头,分别组织对本级四个部门和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模拟检查验收,进行自评打分,发现问题,找准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2、各单位确定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内容对应完成专项整治三类工作台帐:①组织部署情况;②排查整治情况;③长效机制情况。文化、工商、安监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
3、由消防大队撰写汇报材料,制作一本专项整治工作相册。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4日至7月5日)
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对四个部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自查自评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管理,提高企业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护率,落实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
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电子、机械、化工、金属铸造、冶炼、制鞋、制板、纺织、电镀、电池、食品加工、玻璃彩绘、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三、工作内容
以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4.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5.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情况;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告知情况,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四、组织与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书面材料,请于3月3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尤其要结合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完成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职业危害申报。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定期组织信息交流并编发专项整治情况通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地开展。
3、各地各部门检查督查阶段(2013年6-7月)。
各镇(区、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2009年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普查的基础上,对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地检查督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
各镇(区、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督查阶段(2013年8-10月)。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督查。同时,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各镇(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向各级政府进行通报。
5、迎接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阶段(2013年11月)
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治理效果、典型事例、存在问题等,并形成汇报材料,做好各类基础台帐,迎接省市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结合今年国家及省市各级要求全面推行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工作(扬安字[2013]4号,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要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局的警车管理使用,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紧紧围绕实现“违章肇事现象有效杜绝,违规使用问题有效遏制,总体管理状况明显改观,政法队伍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为了使警车管理使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切实改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警车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工股、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就如何开展该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随后又召开了全局干部会,学习了省(市、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通报了当前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警车驾驶人员的认识,力求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照方案,狠抓落实
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我们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要求的领导机构、自查自纠报表等材料。积极参加全县警车管理使用专项工作调度会。做到: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了本单位警车管理责任人,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2、强化措施,严肃查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落户,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严肃查究警车管理使用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协调配合其他政法单位,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4、加强调度,扎实推进。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向政法委汇报警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逐一解决,确保整治后问题不出现反弹,切实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