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4: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渠道工作方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1.县乡河道疏浚:⑴目标:在“十五”期间已完成476万方土方任务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547万方/64条河道的清淤任务,确保2014年前将现有县乡河道全部疏浚一遍,恢复提高河道引排能力,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其中2006年计划完成23条主要河道的清淤,长103.4km,土方156万方。⑵标准:排涝标准一般河道达到5-10年一遇,县乡河道达到20年一遇,引水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为丘陵山区补充水源的引水补水能力达到100立方米/亩。主要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升一个等级。
2.村庄河道疏浚整治。⑴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完成410座农村沟塘,土方188万方的疏浚任务,其中2006年完成83个行政村的118个沟、塘,64万方的主要疏浚任务。⑵标准: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畅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杂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建立制度、明确责任、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精心组织。水利、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各司其职,规范项目管理,做到按规划立项,科学组织实施;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在区、镇两级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实行受益者共同出资,动员企业合理负担河道疏浚资金。另外积极争取省、市资金和扶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河道清淤工作的重要性,是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通过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引导农民采取“一事一议”等方法,积极投工、投劳,另一方面要取得老百姓的支持,在清洁“家河”时,村民们能主动腾出土地堆放淤泥,主动出资出力,自发组织建设河岸,为美化家园、清洁“家河”出力。
1.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突出竞争性,体现公平性;
2.坚持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招聘的原则,必须在职数有空缺的情况下才能招聘;
3.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招聘。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区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居民,或在区街道办事处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1年以上的居民(在社区工作的专职工作者,报考所工作社区岗位,可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解居民纠纷,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一)受过治安处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
(三)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告。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把关,并如实填写审核意见。资格审查时需征求街道派出所及街道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名单在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将街道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登记表》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情况汇总表》上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备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人数1:3的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4.组织考试。考试含电脑操作和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并接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
电脑操作。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为:办公自动化软件的操作,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电脑操作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主要测试其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值为100分。
5.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对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6.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办理聘用手续。体检结束后,街道办公室将《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三)上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备案。
五、有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450元。试用期满后,由街道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考核合格的,按居委会《组织法》依法进行选举;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合格但选举时没有当选的,取消资格。
六、日常管理
社区工作者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管理。各社区要为新录用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原社区两委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尽快使其熟悉社区工作业务,融入角色,为构建和谐社区积极贡献力量。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城市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构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出发点,以影响交通安全畅通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重点,依照先突击后长效、先主路后支路、先道路后小区、边建设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县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切实有效解决城区道路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栖凤路、机场路、金蛙路、秦淮路的围合区域。
三、工作目标
1、实现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2、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3、基本杜绝车辆、行人闯红灯、车辆闯等交通违法行为;
4、杜绝“黑车”非法营运现象;
5、县城区市政设施保持完好齐备;
6、县城区主要路段无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沿街晾晒、乱披乱挂等违章行为。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指挥部。
总指挥:*(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商贸局、广电局、市容局、工商局、团县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阳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县监察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
(二)工作分工
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主要负责围绕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策划和组织开展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报道等工作,为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和扩大整治效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县公安局:为本次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的总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做好交通秩序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阻碍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的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对县城出租车及相关客运公司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客运经营秩序;
县市容局:主要负责对城区非机动车的管理,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营造优美城区市容环境;
县建设局: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主要负责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加强对县城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等方面宣传和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交通安全意识等深入人心;
县工商局:与卫生、市容、商贸、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主要负责加强对临街餐饮单位、商家、店铺等管理和指导,规范经营环境和经营行为;
团县委:主要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阻行人乱穿马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积极配合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永阳镇:主要负责加强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车辆秩序等方面的管理。
同时,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相关教育工作,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为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作出应有贡献。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声势,让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城区道路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配合意识;开展全面调查,排查整治的重点和乱点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
(二)综合整治阶段。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法管理,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管理,全力解决城区道路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保持严管严治态势,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综合整治成果,促进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对道路综合整治的宣传
一是县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将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的宣传城区道路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对整治的开展情况要实行跟踪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努力形成依法通行、文明出行的氛围。二是县公安交警、市容、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管理和交通营运管理的相关法律要求、法律责任,印制成简单明了的通告,发放所有临街的商店、单位和运输户等,切实提高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二)全力开展道路秩序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在具体路段推进上:
1、以大东门街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后巷、小东门街、犁头街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2、以大东门步行街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珍珠路、青年路、分龙岗路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3、以中山路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南门口、新建巷、方塘巷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4、以通济街、交通路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双塘路、宝塔路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5、以栖凤路、机场路、金蛙路、秦淮路整治为重点,进而带动围合区域支路支巷,基本确保城区道路不留整治死角。
围绕上述整治重点,采取专项整治和路段分片包干整治相结合,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实行专项整治。针对影响城区交通环境的难点、乱点每周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内容分工,实行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珍珠路、中山路非机动车、行人不按道通行的现象,精心组织,每周选择2-3个点集中警力专项整治;交通部门要针对城区“黑车”非法营运的特点,认真制定打击方案,每周选择1-2个点集中力量专项整治;市容部门要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临街乱披乱挂等现象,制定周密计划,每周选择3-4处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各部门对每次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建立通报制度,对处理和取缔的人、车、物均要建立档案台帐,实行信息共享。
二是实行路段分片包干整治。对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长效治理。全体整治人员分成1个机动整治组和4个路段包干整治组,每组实行一半人力步巡守点,一半人力车巡包路,每2小时轮值,做到时间和空间上不漏管、不失控。
1、机动整治组。配备力量27人,其中民警3人、协警8人、市容10人、交通6人。由公安局卢志保同志负责,下设三个小组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清障、整治过程中重大纠纷的查处,兼管秦淮路、金蛙路、栖凤路、城北干道的道路秩序及城东、城西两个货车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2、路段整治组。配备力量137人,其中交警23人、协警38人、市容36人、交通40人。划分城东、城中、城南、城北4个片,分别由卢志保(公安局)、汤志亮(公安局)、张远财(市容局)、方勇(交通局)等4名县管干部具体负责,包干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发放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联合通告,开展整治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取缔机动车乱停乱放;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按道行驶,查处车辆闯、行人、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沿街、沿路机关、厂企及各类经营户的门前“三包”,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和流动摊点、夜市排档的管理;取缔占道经营、倚门经营、临街晾晒、乱披乱挂等违章行为;查处机动车、电动车非法营运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展示城市文明、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街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城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清除积雪作业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快节奏地完成清除积雪任务,创建交通顺畅、市容整洁、出行方便的城区环境。
二、清除积雪工作基本原则
清除积雪工作在统一指挥、以雪为令、雪停即扫、及时清运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1.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科学使用融雪剂;
2.先清主干道、坡路,后清次干路;
3.先清车行道,合理安排清理人行道;
4.先清理,后拉运,具备条件的路段边清边运;
5.遭遇突发性、灾害性强降雪,全民动员。
三、工作任务
按照城区主次干道、支路背街、立交桥、地下道、广场在城市管理和交通中的功能地位,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冬我辖区负责清除积雪的道路调整为167条,共计504.5万平方米,具体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背街四个等级。其中:主干道21条,面积2636248平方米;次干道12条,面积563467.2平方米;支路31条,面积890265.1平方米;背街100条,面积53024.1平方米。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根据人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今冬积雪清除的组织协调工作,决定对区清除积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见附件),清除积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简称区清雪办)。
责任分工:
1.区清雪办负责全区积雪清理的业务指导、情况通报工作。
2.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负责辖区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立交桥和地下道冰雪的清理、外运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清除积雪工作。
4.区民政局(双拥办)负责协调驻郑部队、武警官兵和大中专院校及车辆,参与灾害性降雪的清理工作。
5.区建设局负责协调辖区内建筑工地周边的积雪清理,并组织建筑工人参加灾害性降雪的清理工作。
6.市交警三大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提供和交通信息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遇有灾害性降雪时,及时组织社会车辆参加积雪拉运工作。
7.区教体局负责协调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参与清雪工作。
8.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办)负责融雪剂和除雪设备的采购。
9.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要按照《市市区冬季清除积雪规定》,加大对违规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
10.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区清雪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协调。
11.工商分局负责集贸市场内积雪的清理工作。
12.区外宣办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清除积雪有关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建立预警响应机制
市清除冰雪工作指挥部将根据冰雪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从低到高,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四级预警(蓝色)条件:日平均气温低于0℃,气象部门预计未来一周可能出现冰雪天气;三级预警(黄色)条件:日平均气温低于0℃,气象部门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降小雪的天气;二级预警(橙色)条件:日平均气温低于0℃,气象部门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降中雪的天气。一级预警(红色)条件:当出现低温冰雪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气象部门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大(暴)雪灾害性天气。
四级预警(蓝色)响应机制:市清除冰雪工作指挥部蓝色预警后,区清雪办立即将预警信息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保持领导小组通信畅通;对车辆、装备、物资和器材进行再次检查;区清雪办检查各责任单位除雪准备情况,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三级预警(黄色)响应机制:市清除冰雪工作指挥部黄色预警后,区清雪办增加值班人员,将预警信息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保持领导小组通信畅通;适时除雪指令,组织人员清除冰雪。
二级预警(橙色)响应机制:市清除冰雪工作指挥部橙色预警后,区清雪办增加值班人员,将预警信息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保持领导小组通信畅通;除雪物资准备到位,人员、车辆处于临战状态;组织发动沿街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做好除雪准备;派专车专人在路上巡视,将观察结果及时通报区清雪办。
一级预警(红色)响应机制:市清除冰雪工作指挥部红色预警后,区政府公告,动员全体市民做好应对大雪、暴雪的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区清雪办增加值班人员,将预警信息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保持领导小组通信畅通;除雪物资准备到位,完成人员编组,人员、车辆处于临战状态;动员发动沿街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做好除雪准备工作;驻郑部队、院校成立的预备队随时执行市区内急、难、险等应急除雪任务;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市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派专车专人在路上巡视,将观察结果及时通报区清雪办和市指挥部。
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市清除冰雪指挥部根据清运冰雪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结束后,区清雪办对清运冰雪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检查。
(二)组织和作业方式
1.区清雪办负责全区清除积雪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落实各自辖区的清除积雪工作。
2.清除积雪工作坚持人力和机械清理相结合,科学使用融雪剂的作业方式;坚持白天和夜间作业相结合,以白天清雪为主,重点放在气温较高的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以专业队伍作业为主的作业方式。
3.对城市交通影响较大的立交桥、地下道,在降雪后,应立即撒布融雪剂,保证交通顺畅。
4.融雪剂使用的范围限制在主干道、次干道的车行道。步行街区、休闲广场、单位及居民庭院清除积雪作业,不得撒布融雪剂。降雪时,区清雪办组织环卫专业队伍、乡镇、街道办事处清理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组织清除积雪。
六、作业时限和标准
清除积雪作业,原则执行先清理、后拉运的程序。对不能及时运出的积雪,可暂时堆放在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一)作业时限
降小雪(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降雪停止后,4小时内把辖区内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其他道路12小时内清扫完毕。
降中雪(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立交桥涵洞上下引坡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6小时内把辖区内的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12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24小时内,将支路、背街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36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
降大雪或特大雪(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立交桥涵洞上下引坡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8小时内把辖区内的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24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36个小时内将支路、背街的车行道、人行道清理出来;48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
(二)作业标准
道路
清理作业标准
清运作业标准
主、次干道、立交桥、地下道、广场
车行主道
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路边石净,隔离带净
在规定时限内清运干净、无残堆,无剩底。清运的积雪必须拉运到指定的场地倾倒。
车行副道
露路面,无雪带、无存堆
人行道
露道板,无雪带、无存堆
支路、背街
车行道、人行道
路面平整,无冰凌、雪包
人行道边临时堆放雪堆整齐,雪堆上无垃圾。
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降雪和遭遇灾害性特大降雪时,区清雪办根据需要,临时调整清除积雪的范围、标准和时限。
七、检查和考评
1.监督检查
清除积雪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区清雪办派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卫督查大队,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采取辖区包片的做法。降雪后,以雪为令,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清除积雪作业。
2.考核评比
降雪后,各清除积雪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承担的清除积雪工作任务后,应组织自检自查。区清雪办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采取行业检查、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参评等多种方式检查考核。清除积雪工作结束后,在全区清除积雪的单位中,评出先进单位。同时,在全区从事清除积雪的人员中评比先进个人,对清除积雪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八、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各清除积雪有关单位要把冬季清除积雪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创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将冬季清除积雪工作作为城市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做好各项组织准备,保证全区冬季清除积雪工作顺利开展。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冬季清除积雪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区域,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门前“三包”责任区的作用,积极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参加清除积雪工作。特别对重大活动和节日放假期间的降雪,要提前制定应急性预案,保证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区冬季清除积雪工作万无一失。
3.强化督导、确保质量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减少环节、惠民利农”的原则,建立我区蔬菜进社区直销网络,实现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帮助农民解决卖菜难问题,满足城区居民对新鲜、价廉、放心的蔬菜购物需求,不断完善我区农副产品产销流通体系。
二、实施原则
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三、工作目的
依照实施原则,坚持以蔬菜进社区为首要方式的新型蔬菜流通形式,提高蔬菜产销直供比例,提高蔬菜零售收集“便当化、规范化、组织化”程度,2012年蔬菜进社区直销点首期20个,总投资约150万元。
四、组织机构
五、实施范围、时间进度、资金来源及任务分解
1、实施范围
城区成型的居民住宅区及人口密集区。
2、时间进度
4月15日前完成各点销售棚亭的安装,4月底前投入运营。
3、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50万元,区财政给予大力支持,不足部分市场化运作。
4、任务分解
区市场中心负责该方案的具体实施,各点所设置的棚亭,统一尺寸(3.5m×4.5m)、统一标志、统一人员服装、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销售时间。由区市场中心负责向各住宅小区逐一发放。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各街办、社区对涉及占道的销售点予以确认,确保正常运营。
区建住局负责协调市政及相关住宅小区物业部门,做好蔬菜销售点用水、用电保障工作,并对蔬菜销售点占用小区公共场地或泊车场执行“零收费”。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区国税、地税、工商、卫生、供电等部门对蔬菜销售点给予政策支持。
六、具体实施地点
七、几点要求
1、区市场中心、城管执法、建住、工商、国税、地税、交通等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办好这项惠民工程。
一、2012年秦皇岛开发区节能控制指标
单位GDP能耗较上年降低3.43%;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1万吨以内。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上年降低6.7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控制在85.84万吨以内;全社会售电量控制在164588万千瓦时以内。
二、2012年开发区能耗现状
2012年一季度秦皇岛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7.03%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21.97万吨标煤;全社会售电量40054.33万千瓦时。
三、任务目标分解
对照全年规模以上能源消费量控制指标,扣除一季度消耗量,2012后三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指标为63.87吨标煤,平均每季度21.29吨标煤。
对照全年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用电量总量控制指标,扣除一季度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累计用电量,2012年后三季度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用电量可用指标如下:
后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2.459亿千瓦时,其中全行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要控制在0.509亿千瓦时。
全行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包括:第一产业用电量0.058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1.261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0.625亿千瓦时。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群众路线,通过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环境整改工作常态化,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理念,不断纠正垃圾乱丢、随地乱倒的不文明行为,确保在2014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市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两侧垃圾基本不的工作目标。
二、整改工作机构
成立市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环境常态化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工作时间
从2014年5月中旬起,坚持每月2次进行垃圾集中清理。
四、整改工作范围
常态化整改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沿线两侧垃圾主要范围:323国道、319国道、206国道和。
五、落实整改责任
全市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两侧垃圾整改常态化工作,由市公路分局牵头,沿线乡、镇、市城管局紧密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积极做好各自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的垃圾清理整改工作。
六、整改工作要求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construction methods of the construction detour in the mountains pipeline installation
Zhang Bang-wei
(Oilfield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Jiangsu Petroleum Exploration Bureau Jiangdu Jiangsu 225261)
【Abstract】Long-distance pipeline construction in the mountains, to a large number of steel pipes and construction equipment shipped to the construction work with, and conform to the mountain to build the construction of sidewalk completed on time is essential to ensure pipeline installation tasks. A period of steep installed instance, describ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idewalk construction program,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attention to the poi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detour.
【Key words】Sidewalk construction;Down the slope;Conform to the mountain
1. 引言
中国的油气管道建设进入了高峰期,长输管道穿过沙漠,越过高山,跨过江河,向着全国各地延伸。在长输管道进入山区施工地段,山区地形复杂,有陡崖,有陡坡,有峡谷,有冲沟,那么在这些地区施工,要将大量的钢管以及施工设备运送到作业带,管道施工安装存在很大的难度。
要保证在这些地区顺利施工,将大量的钢管和施工设备运至作业带,首先要修筑施工便道,可见修筑施工便道在山区长输管道施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修筑施工便道遵循顺应山势的原则,既要保证安装施工顺利进行,又要尽可能减少占用山林、农田,保持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本文以某长输管道经过陡坡、陡崖修筑施工便道为例,简述施工便道的修筑方法和注意要点。
2. 施工便道修筑实例
由江苏油建承建的川东北至川西输气管道工程(平昌――元坝段)第v标段,工程地点在四川省阆中市境内,管线全长26.2Km,采用1016×17.5/21mm钢管,材质为X70,设计压力10MPa。
该标段管线位于大巴山腹地。管线走向随山峦起伏,从一个山顶下到山脚,穿过小溪上到第二个山顶,再下山如此重复,呈“W”状,其中已经施工的一处陡坡,桩号为NLZ009~NLZ011,位于阆中市三庙乡,此段管道长为220m,垂直高差为130m,管道沿线多为岩石地质构造,无直接便道可以通行。在如此陡坡地形进行1016mm管道安装施工,其难度可想而知。
经过多次对现场详细勘查,掌握了陡坡上下地形结构特点:
管线下端小溪边与302省道相距0.2 Km,顺管线向上约70 m处有一较平坦的农田地块,最高点处有近一亩面积漫坡农田,管线沿农田向前延伸200m,再垂直向上25m穿过一条盘山砂石路继续向山上延伸,而这条砂石路只可通行小型车辆,是此段管材倒运惟一可依托的道路。
要保证25根重约130t的钢管及施工机械设备能到达作业带指定位置,我们确定顺应山势修筑“Z”字形施工便道。修筑施工便道的路径是:从盘山砂石路(点1)修筑便道至笫一级平台,再从笫一级平台(点2)降坡修筑至(点3),成“Z”字形的倒车道,形似“剪刀口”,跨过管沟至(点4),形成第二个“剪刀口”,再跨过管沟至(点5),顺势向下至(点6),利用地势适当降坡,继而跨过管沟至(点7),再向下至沟边(点8)。
由于采用由下向上逐根钢管连接安装的作业顺序,通过便道将25根钢管顺序从顶端运至作业带指定位置,这条施工便道的修筑为管道顺利安装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保证管道施工任务按期完成。
图1 沿管线修筑的施工便道示意图
3. 修筑施工便道的注意点:
(1)挖机重载由上而下运送钢管,控制便道坡度在25度以下,挖机上下通行较为安全顺畅;而挖机重载由下往上运管时,便道坡度控制在15度以下。在比较陡峭的地方要采取降坡处理(见图点3、点4),保证便道坡度符合要求。
(2)“剪刀口”倒车路面长度要保证在6m左右,使挖机能顺利倒向。
(3)施工便道宽度控制在3.5~4m,路面尽可能平整密实,保证挖机安全通行。
(4)便道边缘填方必须压紧密实,防止挖机重载时出现塌陷而发生安全事故。
(5)便道跨过管沟位置,在需要安装管道时开挖管沟,管道安装完毕后及时回填压实,便于挖机通行。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四)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园规模,依据条件规范招生,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线上预登记时间
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27日
民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拥有公办园施教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进行线上预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详见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并进行线上预登记,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范围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见附件2)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
民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全区域招生。民办幼儿园既可以在所在街道(乡镇)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乡镇)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新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拥有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进行登记注册,经幼儿园、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若出现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批次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
政策照顾对象于2021年6月25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按报名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六、政策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的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
(六)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者。
(七)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以及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子女。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各社区(村居)张贴招生公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年龄和体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需报教育局审批。各幼儿园必须严格履行幼儿园收费的规定程序,经审批(备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标准收费。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88078658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56723137(553137)
1.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13857712979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56609016
2.民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灵昆街道中心幼儿园: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洞头区灵昆永兴幼儿园:0577-86988898
洞头区灵昆童星梦幼儿园:13655777795
洞头区灵昆沙塘幼儿园:13868803005
洞头区灵昆创智幼儿园:13968828582
洞头区灵昆春苗幼儿园:13758429687
洞头区灵昆苗苗幼儿园:13375772746
洞头区灵昆乐岛幼儿园:18058375587
洞头区灵昆爱儿幼儿园:1385778842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和洞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灵昆街道幼儿园有关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计划
2.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附件1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公办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办园规模
(班级数)
小班
(班级数)
1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9(小、中、大三个年龄段各招收3个班)
3
2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9
3(其中一个小班为原托班直升)
附件2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
幼儿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幼儿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父母在昆鹏街道拥有市场商品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为准);管委会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单位及社保证明);
第三批:昆鹏街道区域内企业员工子女(企业及社保证明)。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一批、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进行第三批此招生,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如若第三批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再向周边区域辐射。
二、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新灵景园有房产证或安置协议拆迁户且户籍在灵昆的适龄幼儿(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灵昆户籍证明、身份证);灵昆街道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灵昆街道单位证明、社保证明);
第三批:拆迁产权安置在新灵景园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
第四批:拆迁产权安置在灵昆范围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书);
第五批:其他方式拆迁安置的业主子女(市场化安置协议书);
第六批:户籍在灵昆街道其他村居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招生办法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