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5:1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研究生法学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研究背景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广义上的法律援助主体并不限于政府,社会各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均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国务院于2003年7月2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在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总结后,我国已经形成了政府与社会混合型的法律援助运作模式。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晚,援助力量薄弱,法律援助供求严重失衡,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支撑。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出现一方面对于缓解供求矛盾、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这对于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在现阶段,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发展还远不成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由于缺乏制度化的机制来规范,法律援助的效果也受到影响。但可以预见的是,高校法律援助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对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现状
高校的法律援助活动与诊所式法律教育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由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让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责任感;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出现和普及也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铺平了道路。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起步则相对较晚,直到21世纪初才引进这种法学教育模式。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并依托其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截至2012年12月,我国已有151个高校的法学院或法学系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这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以武汉地区的高校为例,武汉大学1992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中南民族大学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并依托该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后与社区居委会有机结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活动。
(一)武汉大学的法律援助
武汉大学是我国最早一批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的高校之一,其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发展优势,在武汉群众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二十余年来,中心面向全国为社会弱者义务提供法律服务,许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依法讨回了公道,走出了绝望和无助的困境。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已接待咨询约50000余人次,回复信件近21000余件,电话咨询约38000余次,通过中心的网站提供法律意见1000余次,诉讼案件达18650余起,胜诉率达78%。现在的社会弱者权利与保护中心已经不依托于武汉大学,成为一个独立运作的社会团体,其发展模式在我国高校学生法律援助中独具一格,特色鲜明。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律援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美国福特基金会、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于2000年5月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窗口,中心的日常工作主要是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共接待来访者9000余人次,回复电话、信件2000余件次,写作法律文书3000余份,各类案件1200余件,其中包括创中国民间法律援助标的额之最的阳新县8岁儿童石某某高压电电击人身损害赔偿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湖北某船厂150余名职工房屋纠纷集团诉讼案等重大案件,受益人群遍布全国各省市。中心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尽最大努力,为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以实现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的目标。
(三)中南民族大学的法律援助
中南民族大学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它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是中南民族大学法律诊所的特色之一。中心截至2012年12月已接受咨询2000余次,承办案件70余起,到社区服务8次,社会调查2次。其中办理的案件以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居多。目前,中心已经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一起,就“少数民族及其他少数人语言法务翻译诊所援助教学法探索”课题进行调研,并已经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四)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援助
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起步相对较晚,其最大的特色是依托于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也仅限于该社区居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设立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与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合作、相互配合,遴选课业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居委会为据点,为寻求法律帮助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写作法律文书等服务。该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案件及接受咨询40余次,其中20余起为家庭和财产纠纷。该校法律援助中心运作资金主要是由该校法学院与居委会共同负担。由于资金短缺等限制,该中心遭遇了不能扩大受众、进行更深入的法律援助的尴尬。
三、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在补充法律援助资源,扶助弱势群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高校援助机构在诉讼中存在局限性
第一,目前我国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定位为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补充,却没有在立法上得到确认和支持,这一状况使得某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遭遇诉讼时身份不明的尴尬和运作不畅通等问题。
第二,高校学生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并不具有律师身份,他们只能是以一般公民的身份来办理具体案件,因此学生的调查取证权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要想像律师一样开展法律实践,无论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状况势必会影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与社会的广泛接触,对法律援助活动的顺利开展形成巨大的障碍。
(二)对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成立具有特殊性,其依托的是高等院校,因而其首先要受高等院校的领导。其次,由于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故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又应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这种双重管理模式有可能造成因管理权限不明确而带来的管理缺失或管理冲突。其负面效应在于,一方面使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运作缺乏合理规制,导致无序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管理和监督的不明确,会导致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社会支持,而生存艰难。
(三)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资金支持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遭遇到的最大问题便是资金不足问题。这一问题在不同的高校存在的程度有所不同。有些高校,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可以获得外来援助,但是相关基金会对于受资助的高校法援组识的审查非常严格,因而获得资助的高校比较少。其他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学校团委、院、系资助(如中南民族大学获得学校专项拨款);社团会费;商家赞助(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过拉外援的方式曾得商家赞助);各种基金会资助;律师事务所资助;社区组织临时性赞助(如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依托于社区居委会);律师赞助等等。经费不足使得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负担不起进行案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不得已放弃了一些原本可以办理的援助案件,这直接影响了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长足发展。
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完善
(一)完善法律援助立法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基础上。就我国目前而言,法律援助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法规。除《法律援助条例》之外,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一般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尤其是在民间法律援助方面,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民间法律援助组织进行规范。因此,这就需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为高校法律援助确立法律依据。
首先,应对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地位予以确认。像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与保护中心这样成功注册的案例并不多见。只有立法确认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合法主体身份,进行统一注册登记管理,才是高校法律援助组织迈向规范化的第一步。
其次,开展法律援助的高校学生的资格问题应当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从法律职业化教育的角度出发,承认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的“准律师”身份,使其在真正地从事法律职业之前,充分地参与法律实践,同时也为法律援助的高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高校与司法行政部门双层管理体制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作为高校内设机构,应当在日常工作、人事安排、行政管理等方面接受本校职能部门的领导,以便正常运转,获得支持。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部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在人员资格、场地、工作范围等问题上服从其管理,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从而保证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杜绝低质量的法律援助机构出现。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摘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公式等,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术语和非法定的计量单位。
摘要页置于封面页后。
成人“专升本”学员是一部分具有积极上进心,属于“奋发型”的工作者,他们有较高的自我要求,清楚地认识到知识对提高自身素质、工作地位和生活价值的重要。相比于夜大专科生,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动力高于后者,表现为学员到课率高,学习态度较认真,课堂气氛好,课间能主动与教师作一些交流和探讨,学习自觉性较强,学习积极性较高。
1.2学员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
成人“专升本”学员已具备一定的“三基”能力,有丰富的感性知识及临床工作经验,具有“学员”和“专业工作者”的双重特征。虽然他们年龄大多接近中年,机械记忆能力下降,但他们的理解、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强于青少年。更由于他们对学习不再是仅凭兴趣,而有内在的学习动机,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感,所以能积极主动地去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
1.3教学内容、教学方式需根据其特点重组和变换
从教学内容来讲,一些医学基础课如生理学,学员在以前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中已数次涉及。在本科学习中,若仅仅是为了体现学科的系统性和渐进性再从头细述一遍实无必要,但有一部分专科毕业时间已久,年龄偏大的学生对以往所学内容业已淡忘,温故才能知新,深入的学习只有在扎实的基础知识平台上才能进行,这是勿庸置疑的。新旧知识如何衔接?基础知识如何复习?教材内容如何取舍?如何与实际结合?这些是教师在教学中需认真研究和处理的。
从教学方式来看,传统的授课方式已不能满足学员的实际需要,所以教师还要探索一些教学效果好,有利于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用型人才的教学方法,如传统的灌注式多转变为与学生讨论的双向性教学方式,启发式和研讨式等教学方式常被采用。
2选择适宜于成人“专升本”授课的教学方法
2.1提纲式教学法
提纲式教学法,帮助学员再现、复习以往的知识点。温故知新中对已学过的课程基础知识,教师可带领学员作一回顾性复习,运用统摄思维法,提纲挈领,概括思维,形成框架、注意提示其中重点,区别易混淆的有关概念,为下一步的深化学习打好基础。
2.2讲授分析法
讲授分析法,用于教学中的基础知识、难点和新进展的介绍。如生理学中的细胞的生物电,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等可用讲授法,但要避免单向灌输式,注意启发和调动学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理解性记忆能力,讲思路、讲方法、强调重点、讲清难点。缺什么,补什么,着重于知识更新,反映实用性和科学发展的需要,让学生学有所获。教师和学生之间也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因为学员同时也是一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者,重视学员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师生间的互动,教学相长。
2.3问题教学法
问题教学法较适用于已具备一定知识和专业基础的“专升本”学员,教师要尽可能把讲授内容组织为能启迪学生思维的一系列问题,根据学员已有的临床工作经验,提出某一问题为线索,将其深入到理论知识。通过学生思维网络化训练,来掌握教材中的内容,同时该问题又包含了一定的临床学科知识,用于指导临床工作。如在生理课程学习中提出问题:某人行全胃切除后,可能发生哪些类型的贫血?为什么?临床治疗的生理学基础是什么?又:人久蹲位突然变直立位时会有何症状出现?为什么?症状很快又消失的原因又是什么?联系临床上对久病卧床的病人要注意什么?等等。在医学教学中,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员的科学思维能力,有助于对疾病的正确认识,使学生有良好的知识基础和素质结构。
2.4归纳比较法
归纳比较法,有利于学员牢固掌握知识。鉴于“专升本”学员的学习特征,教材中部分知识可在教师引导下,由学员归纳整理,总结比较后获得。教师只要给出题目及思考引导点,点拨启迪,以“导”引“悟”。如问题:说出动作电位与局部反应有何不同?引导点主要有:概念;刺激强度;钠通道开放数量;特点进行相类比较。由于这种方法以学员为主体,所以易懂易记。
2.5自学辅导法
自学辅导法,提高自学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成人学员的自学能力,也为了缓解成教班学时少,教材中知识信息量多的矛盾,教师可布置浅易章节内容及相应思考题让学生自学,其中的疑问通过集体辅导或个别辅导解决。
近年来,未成年学生在校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备受社会关注,学校被以“未尽监护职责”之由列为被告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而学校在这类案件中处于何种地位,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学界和实务界亦有争议。这里,结合本案谈点个人看法。
一、在学校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有权利招收学生并对其进行学籍管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学校应履行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上述规定中我们知道,学校的职责除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外,对校舍及设施安全负有义务。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学生交纳了学费,学校给学生注册了学籍以后,学校与学生两者之间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依据该合同,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危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充分预防、及时制止。梁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学校应依法有保证职责。
二、梁某法定监护人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梁某作为12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其父母为法定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监护作为一种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关心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以保证其健康成长。这是监护人的一项法定职责。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家由其父母监护,在校学习住宿期间,学校则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和学习场所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这种责任是基于监护人将其监护职责部分委托给学校而产生的,是一种不完全的监护职责。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学校并未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而仅仅是学生在校期间监护责任的承担者。
三、该案中学校与梁某该承担怎样的过错责任﹖
对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人身受到损害,学校是否存在过错责任,除通常考虑的“学校是否履行了应当履行的职责”,“学校是否尽到了管理人的义务”,“学校是否提供了安全场所及措施”等因素外,还应根据未成年人所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小来决定学校应承担过错责任的多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损害,学校如果不能证明其已尽监护之责,即应对此种损害后果负责。对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尽了监护之责,应该采用合同的标准来衡量,即要求学校积极履行其监护义务,尽可能防止损害事故发生。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这种民事活动可从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理解行为以及预见后果的能力等诸多方面加以考虑。
学生从小学升到初中以后,是要有一个时期的过度期,因为小学时接触的数学全都是以数字为主,但到中学以后就是代数式,是从具体到抽象的一个转变,即内容拓宽、知识深化,从形象思维到抽象思维的转变,特别是初一年级学生,在小学阶段学习科目少、知识内容浅,并多以教师教为主,学生所需要的学习方法简单。许多学生适应不了这种转变,必将影响学习成绩。这也往往是初二阶段学生明显出现“两极分化”的原因。因此,重视对初一学生数学学习方法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下面谈谈我在教学中的一点体会。
一、数学学习方法指导的内容
1.培养预习方法
初一学生往往不善于预习,也不知道预习起什么作用,小学不习惯预习,初中学生预习很重要,指导学生应,一粗读,先粗略浏览教材的有关内容,掌握本节知识的概貌。二细读,对重要概念、公式、法则、定理反复阅读、体会、思考,注意知识的形成过程,对难以理解的概念作出记号,以便带着疑问去听课。预习前教师先布置预习提纲,要有目的地去预习,使学生有的放矢。
2.养成良好的听课习惯
(1)听每节课的学习要求;(2)听知识引人及知识形成过程;(3)听懂重点、难点剖析,对每堂课的只是体系有清晰的认识过程;(4)听例题解法的思路和数学思想方法的体现;尤其要掌握数学思想。(5)听好课后小结。
“思”是指学生思维。没有思维,就发挥不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思维方法指导时,应使学生注意:(1)多思、勤思,随听随思;(2)深思,即追根溯源地思考,善于大胆提出问题;(3)善思,由听和观察去联想、猜想、归纳;可以说“听”是“思”的关键,“思”是“听”的深化,是学习方法的核心和本质的内容,会思维才会学习。“记”是指学生课堂笔记。初一学生一般不会合理记笔记,尤其数学根本不做笔记,时间长了脑子一片空白,因此,数学课也要做好笔记:(1)记笔记服从听讲,要掌握记录时机;(2)记要点、知识体系、记疑问、记解题思路和方法;(3)记小结时,教师用一些提纲或表格,当堂记着知识要点。
3.课后复习巩固及完成作业方法的指导
初一学生课后往往容易急于完成书面作业,忽视必要的巩固、记忆、复习。以致出现照例题模仿、套公式解题的现象,造成为交作业而做作业。起不到作业的练习巩固、深化理解知识的应有作用。教师指导在看书,笔记,慢慢琢磨后独立完成作业,解题后再反思。指导学生做到:(1)如何将文字语言转化为符号语言;(2)如何将推理思考过程用文字书写表达;(3)正确地由条件画出图形。这里教师的示范作用极为重要,课后要花大力气辅导,开始可有意让学生模仿、训练,逐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这对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十分重要。
4.小结或总结方法的指导
在进行单元小结或学期总结时,初一学生容易依赖老师,习惯教师带着复结。我认为从初一开始就应培养学生学会自己总结的方法。在具体指导时可给出复结的途径。要做到一看:看书、看笔记、看习题,通过看,回忆、熟悉所学内容;二列:列出相关的知识点,标出重点、难点,列出各知识点之间的关系,这相当于写出总结要点;三做:在此基础上有目的、有重点、有选择地解一些各种档次、类型的习题,通过解题再反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归纳出体现所学知识的各种题型及解题方法。应该说学会总结是数学学习的最高层次。学生总结与教师总结应该结合,教师总结更应达到精炼、提高的目的,使学生水平向更高层发展。二、数学学习方法指导的形式
1.讲授式
对新生讲清如何学习数学,提出数学学习常规要求,如介绍“怎样听课”、“如何学习概念”、“解题思维训练”等。尽快适应初中数学的学习。
2.交流式
让学生相互交流,介绍各自的学习方法。可请本班、本年级或高年级的学生介绍数学学习方法、体会、经验。从而教师也了解了本班学生的学习方式,习惯,相互适应。再说学生们也互相容易接受,气氛活跃,不求大而全,只求有一得,使交流真正起到相互学习促进的作用。
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有很多,任何一种方法都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各种方法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需要互相结合使用。如果没有掌握正确的科学研究方法,难免会在研究中“误入歧途”。所以,从事科学研究必须重视科学思维的具体方法。
一、基本的逻辑方法
人们的理性思维有共通性,做任何研究,总离不开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逻辑方法包括: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是思维活动的基本环节和方法,它可以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具体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使科学研究更加符合实际。
分析是在思想上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把整体的个别特征或个别属性突出出来,即把复杂事物的整体分为若干简单的要素进行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由于客观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体,组成这个统一体的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的。为了把握其本质规律,须将其暂时分解开来,对各个要素进行研究,找到其中一般的、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把握其基本特征,进而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分析可以是在思想上把属于整体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面分离出来,就像人们把植物分解为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把一个活动分解为个别动作等等。分析也可以是在思想上把属于整体的个别特征或个别同性分离出来。例如,把花的色、香、味分出来;把音乐的个别旋律分出来等都属于分析的方法。
综合是在思想上把整体的各个部分或者各个方面联系起来的思维方法,把具体的个别特征或个别属性结合起来,把事物的各方面联系起来。例如:把把各个情节连成完整的故事;把各种线条色彩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综合是把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规律与外部形态相结合,从思维的抽象到思维的具体,从思维事物的内部本质出发,去认识事物的外部表现及其整体的一种思维方法。
分析和综合是彼此相反的过程,彼此孤立地存在,但又是彼此联系着不可分割的一组思维方法。如果只着眼于对事物的部分分析,会出现以偏慨全、以点概面的错误做法,从而割裂事物的联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如果没有对事物的个别和部分的准确分析,综合又无从谈起,没有依据。
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性在于分析是从整体开始的(最初的综合),分析(对它部分、方面、特征、过程的分解)又是达到认识整体的手段、途径和方法,通过分析进而对整体认识得更深入和充分(再次的综合)。
归纳和演绎是思维活动的基本过程,同时也是两种基本方法,在认识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归纳是从个别或特殊的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知识(原则、原理、结论)的思维方法。即从个别事物中概括出一类事物的性质、特点和关系的方法。分类的过程可以促成观点的形成,例如: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地区的作者进行分类,像研究北宋江西文人群体的创作,进而发现与地域性有关的一些特征或规律,用的就是归纳的方法。
演绎是从一般性的知识、原则出发,引起个别性、特殊性的结论的思维过程或方法。即从一类事物都具有的一般的属性、本质来推断该类个别事物中所具有的属性关系和本质的方法。《论语·述而》中所提倡的“举一反三”就是演绎推理的方法。演绎的前提是一般知识和个别结论的凝聚。演绎的结论蕴含在前提之中,不能超出前提的范围。演绎的思维方向是从一般到个别,由抽象到具象。演绎的结论正确与否,既决定于作为出发点的一般性知识和结论是否正确,又取决于所选择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是否正确。
归纳是演绎的基础。王力先生在《谈谈写论文》这篇文章中说:“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到一般。我们搞科研,要先用归纳,再用演绎,不能反过来,反过来就坏了。比如逻辑上的三段论法,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凡人皆有死,你是人,你也有死。’这是演绎法,从大前提推出结论。结论对不对,关键在于大前提对不对,主要是‘凡’字。‘凡’是归纳出来的,我们做研究工作,就是要研究这个‘凡’。怎么研究呢?就是从大量具体的材料中去归纳,从个别到一般,结论是在归纳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开头。所谓分析,是要以归纳为基础的,如果没有归纳就做分析,那么结论常常是错误的。凡是先立结论,然后去找例证,往往都靠不住。因为你往往是主观的,找一些为你所用的例证,不为你所用就不要,那自然就错误了。归纳的重要也就证明充分占有材料的重要。因为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个别的东西越多,越能证明你的结论是可靠的。也会有例外,例外少倒不怕,多了就不行。例外多了,你的结论就得推翻。”[1]在实践基础上进行的归纳必须有一个原则作为依据,那么这个原则就是已经被演绎出来的结论。可见,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互相促进。
二、文科论文研究的一些具体方法
相对于基本的逻辑方法,在进行研究时还有一些适用于不同学科的具体的研究方法。下面就适用于人文学科学术研究的一些具体方法做以介绍。
(一)考证法
考证是中国传统学术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研究方法。是一种根据事实的考核和例证的归纳,提供可信的材料,经过分析材料,得出一定的结论的方法。当代著名学者任继愈先生说:“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像我们中国这样长,由古至今五千年一脉相承、延绵不绝。其他国家不是这样,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曾经是中心,那些地方的国家却是有古无今。唯有黄河和长江流域孕育的中华民族在世界舞台上没有中断过。”[2]我国历代学者十分懂得充分利用这笔宝贵的遗产,撰写了大量鸿文巨制,2001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史考据文录》,收缪荃孙、孙治让、章炳麟、王国维等160多家的考证文章,共350万字。考证就是求是,就是辨别真伪,追求真理,千百年来的考证成果其作用都使我们趋向真理,逼近真理。考证法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运用十分广泛,例如,语言学研究中对于某一个字词的读音、语义的产生、发展、流变的研究也是用的考证法;文学、文献学研究中对于某一个作家生平经历、某一部作品版本流传等的整理求证也是用的考证法。考证是为了辨明真伪,最大程度得还原历史真实。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许多研究得以进展的基础和保证。
(二)比较法
比较法就是在一定的分类基础上,根据对象之间在某些方面的相似、相同、相异而得出结论。比较和分类互为前提,互相结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可广泛采取比较的方法。只要是在某个方面或某种程度上的多个事物有一定的相似性,就都可以进行比较。国与国、人与人、作品与作品、形象与形象,甚至方法与方法、特点与特点……
选择比较法时,一定要注意不同对象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有比较的必要,是否会显得牵强。我国两千年前的周代有了《易经》。《易经》不仅推动了德国莱布尼兹发明二进位制,还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有某些相近的观念,例如:万事万物都有相对的特性。
比较法按照方式的分类,可以分为横向的同时比较和纵向的历时比较。横向的同时比较是指选择某一特定时期,选取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具有一定相同特征的不同事物进行比较,以期发现不同事物间的区别与联系的研究方法。例如“关于高适与岑参边塞诗的对比研究”,就是选取盛唐这一特定时期中的两位诗人,以他们的边塞题材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两位诗人的共性与个性。纵向的历时比较则是选取某一个或某一类事物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以期发现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的研究方法。例如,选题“从‘为艺术而艺术’到‘革命’论述——论创造社文学观的变迁”就是以创造社这一文学团体文学观的前后变化为研究对象,从发展的角度看待这一观念变迁的文学史意义。
(三)量化分析法
王兆鹏先生的《唐宋词史论》中对唐宋时期的词人、词作进行了数字统计、量化分析的内容。他通过对这些词人存世作品的数量、被后人引用评价的次数、词作被收录刊行的次数等方面,对唐宋词人做了一番数字分析。由此得出的结论,与人们千百年来从词作内容和艺术成就角度对前代词人的评价有极大的相似性。这种通过计量的方法来辅助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就是量化分析法。量化分析可以避免主观性和盲目性,但是量化分析也必须和定性分析相结合,才最有说服力。量化分析多用图标来进行标示,数学是研究事物量的科学,历史由无数复杂的数量关系组成,量化分析的方法也必然可以用于人文社会科学。但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量化分析不宜过分强调精确,过分强调量得精确,会导致混乱。例如对文学作品分期的研究,把某一个时间作为阶段性的分界点是可以的,但并不绝对。在这个时间前后的作者、作品的具体情况都应做具体分析。不能过分强调泾渭分明。承认量化分析中的模糊性,就是要承认人文科学的复杂性、多元性、过渡性,可以避免机械化、绝对化。
文科论文研究的具体方法还有很多,针对不同的研究课题,需要采取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但更多的需要多种方法综合使用,才能对前期搜集到的诸多材料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进而得出相对准确合理的结论。掌握文科论文研究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法,对于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进一步深入专业知识,进行具有创新意义及社会价值的科学研究有着很大的意义。
注释:
在我国民族声乐教学和探究领域,金铁霖先生既是继续者,也是开拓者。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在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金铁霖先生为之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金铁霖先生一辈子从事声乐学习、实践、教学工作。1960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全国最高音乐学府——中心音乐学院,师从我国闻名声乐大师沈湘教授学习声乐。1963年,他辅导的第一位学生考入中心音乐学院,从此,他和声乐教学结下了不解之缘。1981年,中国音乐学院恢复建院,他应邀到该院任教,先后担任声乐系副主任、主任,1996年开始担任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至今。
在数十年的民族声乐教学生涯中,金铁霖先生始终坚持科学、辩证、务实、创新的精神,积极吸收古今中外声乐艺术理论的优秀成果,认真探索我国民族声乐教学、艺术的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运用更新的理念、更新的视角阐释了他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教学的美学特征和价值理念的理解和思索,创建了一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充分体现民族气质、民族神韵、民族审美而又和时俱进的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体系,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在长期的民族声乐艺术探究和教学实践中,金铁霖先生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唯物史观,始终坚持既矛盾又统一、一分为二的辩证理念,成功地将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声乐艺术探究和教学实践,提出了“科学性、民族性、艺术性、时代性”有机统一的现代声乐美学标准,提出了“声、情、字、味、表、养、象”有机统一的声乐表演人才培养标准,提出了混声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感觉式教学法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他用特有的多维视角不断探索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探究的新领域,为学生的声学实践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表现空间,成功地培养出李谷一、、宋祖英、张也、吕继宏、戴玉强等一大批闻名歌唱家和歌唱演员,成功地打造了我国民族声乐的“金氏唱法”和“金氏品牌”。
作为积金铁霖先生长期声乐教学探索之精华的《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充分体现了作者民族声乐教学探究成果的基本特征,充分体现了作者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始终坚持的唯物、辩证的理念和追求。这些基本特征和理念追求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践性和理论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结合,唯物论强调的是实践性,强调的是实践性和理论性的有机统一和紧密结合。《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它是金铁霖先生长期从事声乐艺术探究和声乐教学实践探索和理论升华的结晶,是声乐艺术、声乐教学实践性和理论性有机统一的产物。
声乐艺术、教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要求我们的探究成果、教学理论都必须是直接来源于实践的经验总结,并且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文集》提到的声乐学习需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的“三阶段”理论,启发式感觉教学法,哼鸣唱法、母音练习法、反向提法、吸气提法、支点提法,微笑的运用、哈欠的运用、假声的运用,等等,都是金铁霖先生长期从事民族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总结,是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些教学、练习法简单明了,轻易为教师和学生所把握。声乐教学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大多数的教学方法是手把手的教学方法,老师象传统的师父带徒弟一样面传心授,在学生的练习中、在学生的演唱实践中进行指点、指导,教学生应当这么唱,不要那么唱。实践性是声乐艺术探究、声乐教学的一个很基本的特征。
任何一门学科在强调它的实践性的同时,一定要强调它的理论性,声乐教学也是如此,也需要有科学理论的指导。理论来源于实践,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功能,这是的基本观点。恩格斯说过摘要:“一个民族要想站在历史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套用恩格斯的话,任何一种民族音乐要想挤身于世界优秀音乐之林,要想站在世界音乐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就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的音乐理论的指导。对中国的民族声乐来说更应如此。中国的民族声乐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声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族声乐艺术,至今不过只有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它更需要大家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努力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以科学的理论体系指导我们民族声乐艺术、教学实践。《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文集》既是金铁霖先生个人声乐教学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结晶,也是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界集体聪明的结晶,是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的极其宝贵的理论宝库。
理论来源于实践,对实践有指导功能,同时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声乐理论更是如此。金铁霖先生强调摘要:“古今中外的声乐艺术,凡被人们所公认是成功经验的,都是经过了长期实践考验的。凭空想象、没有经历实践验证地去创造一种唱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学习吸收别人的经验,应当通过自己的实践去体验,经过反复地理解和消化之后,才可能吸取精华、为我所用。金铁霖先生指出摘要:“声乐理论可以指导实践、服务于实践,使我们少走弯路,而实践又能验证理论是否可靠和正确,没有实践也不可能有理论。”这就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教学在实践、唯物基础上的辩证法。二、普遍性和非凡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强调的是要用相互联系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既有普遍、共同的东西,又存在非凡和差异的东西,是普遍性和非凡性的统一。
《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的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十分强调声乐教学的普遍性和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的非凡性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强调共性和个性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强调既要始终坚持行之有效的普遍的、科学的练习方法,又要应材施教,增强针对性。
坚持普遍性和非凡性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首先着力解决的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声乐教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发扬民族特色的新问题。
金铁霖先生在《文集》中反复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族声乐艺术和教学,前面加了民族的限定词,因此,顾名思义,它更应当是民族的,首先要具有鲜明的本民族特色,只有民族特色鲜明的优秀民族声乐艺术才能走向世界。意大利的美声唱法、俄罗斯的美声唱法,它们首先都是民族的,具有深厚的意大利特色、俄罗斯特色,以后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才成为世界的。中国的民族声乐要想走向世界,立足于世界优秀民族声乐之林,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民族特色。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金铁霖先生就强调指出摘要:“唱中国的作品就应该有个民族化的新问题,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建立民族声乐体系,练习规格化,我们应当有民族自信心,下定决心来搞好我们自己的声乐事业”。
在强调坚持并发展民族性的同时,金铁霖先生也反复强调,要积极学习国外声乐艺术,将他们好的练习方法和艺术表现手段借鉴过来,为我所用。金铁霖先生本人早期就是学西洋美声唱法的,后来从事民族声乐艺术、教学。他深有心得地说摘要:“西洋传统唱法注重声音的统一、圆润、通畅,具有位置高、喉咙开、气息深的特征,轻易获得充分的共鸣,这些对于民族声乐学习也是应当把握的,完美的发声方法是各种学派和唱法所共有的”。
但是学习借鉴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丰富、发展、完善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和民族声乐教学。使我们的民族声乐教学更好地为繁荣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服务,使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走向世界,成为全人类的艺术瑰宝。
坚持普遍性和非凡性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因材施教的新问题,为了更好地增强民族声乐教学的针对性新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民族声乐教学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新问题。在具体的民族声乐教学中,金铁霖先生一再强调,既要努力探索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科学唱法,这种科学唱法就是共性,我们一定要用科学唱法、共性的东西指导学生的演唱练习。金铁霖先生指出摘要:“作为共性来说,不管你是民族声乐唱法,还是西洋唱法,或是戏曲、曲艺的唱法,都需要科学性,科学唱法的原则是共同的,所以,在练习方法上是有共同之处的。”
在强调科学性、规律性、共性的同时,金铁霖先生也非凡重视民族声乐艺术、民族声乐教学的非凡性、针对性、个性新问题。他经常强调我们的民族声乐演唱一定要富有个性。他指出摘要:“个性就是说,在把握共性的情况下,你唱的东西,有你个人的风格、特征、表现形式和音色等等”。为了培养个性特色鲜明的歌唱演员,必须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特色和优势,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
三、继续性和创新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强调的是要用发展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有基础的,任何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都是继续和创新的统一。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和声乐教学也不例外,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也要积极学习、继续前人的优秀成果和优良传统,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前进。
金铁霖先生十分重视学习继续民族传统声乐艺术,同时又突出强调要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他指出摘要:“对于我们中国的声乐工作者来说,还有个向民族传统学习的新问题。祖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需要我们去继续和发展。我国戏曲、曲艺、民间唱法都有它们各自的特征,我们应当从中吸取营养,取其精华,认真地总结和提高,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和科学的态度来做好这项工作。”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作为我们自己的声乐来讲。我们也有自己的民族声乐传统和声乐艺术,我们应该有责任来总结、继续、发展我们自己的民族声乐,把它当成自己的一项任务。”金铁霖先生指出摘要:“时代在发展、在前进,人们的观念、思维和生活节奏都在发生变化,美的追求和欣赏习惯也都给民族声乐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就是不论从创作上还是从演唱上,都要有鲜明的时代感,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为,世界上任何艺术精品都是和时代相呼应的,声乐艺术也不例外。”
任何事物的发展,任何社会的进步,都是继续和创新共同功能的结果。源远才能流长,任何的发展进步都不可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不能有的态度,继续是必须的;任何事物、任何社会又都是发展变化的,又都是和时俱进的,永远不会停步不前,后人总要对前人有所超越,有所发展,创新也是必须的。辩证法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继续和创新的关系,努力做到继续和创新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
中国医药学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基本理论形成于秦汉时期,是历代中国人与疾病斗争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为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中华民族的繁衍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功绩。但随着西方医学的涌入,中医本来的诊治疾病病种及就诊人群逐渐被“蚕食”,中医原有的垄断地位已不复存在,那么中医学如何应对目前既成事实的局面?中医学和其他科学门类一样,都存在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但从中医学现在所处的境遇分析,发展要重于继承,在发展中求生存,本文试图从中医学亟待发展的几个领域谈谈笔者的一点点薄见,以飧同仁。
1中医学基本理论发展的亟待性
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形成基石是《黄帝内经》,其总结了秦汉以前的医疗成就和医疗经验,是目前现存最早的中医学典籍,尽管距今历时近两千年,其基本理论对当今中医学的发展仍旧起重要的指导和导向作用,其吸纳了当时中国自然科学、哲学、天文、地理、历法、气象等多方面科学成就,渐渐形成了以“五脏”为中心,以气血为物质基础,以经络沟通内外,配以六腑、形体诸窍,以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为基础,辅以“天人相应”,“自身统一”的辨证法思想,来阐明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同时突兀“辨证论治”为特色的诊疗体系,其理论博大精深,堪为当时的医学奇迹。后世中医学临床实践证明,《黄帝内经》及以此为基础的一系列中医理论体系无疑是正确的、科学的,就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讲具有一定的超前意义,其间活人无数,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功绩。
但中医学由于受到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深刻影响,以“阴阳学说”来概括世界上万事万物(包括人体)矛盾双方的对立,以“五行学说”来阐明世界的本原和相互关系,进而拓展到人体的“五脏”“六腑”“五官”、形体、情志等的关系,因而在思维逻辑上难以摆脱表面性、直观性、机械性和猜测性,并且对人体错综复杂的生理病理变化的看法过于简单化和随意化,同时理论又抽象、晦涩,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如由于肺位最高,故称“华盖之脏”,那么就有了“伤于风者,上先受之”的“肺为首当其冲”之说;又因肺叶娇嫩,不耐寒热,故易被外邪侵袭,故肺又为“娇脏”,至于肺叶何以“娇嫩”的更深层次原因则无以说明。再者,如果对只有大脑才有情志活动这个常识不曾持否定意见的话,那么肝、心、脾、肺、肾的在志归属分别为怒、喜、思、悲、恐的观点,就不能不让当代之人费解不已。中医学对很多组织、器官的定位也是功能上或概念性上,如“三焦”是上焦、中焦、下焦的合称,为六腑之一,对于它的位置张介宾在《类经·藏象类》中是这样定义的:“脏腑之外,躯体之内,包罗诸脏,一腔之大府也”,这种定义未免有些牵强。又如,最具中医学特色的经络理论,它是人体运行全身气血,联络脏腑肢节,沟通上下内外的通路,但其解剖位置、物质实体至今无从定论,尽管可以用目前科技水平尚达不到定位其存在的水平为藉口,但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表明中医学抽象性、玄妙性、模糊性、表象性、猜测性之所在。
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形成发展都是建立在《黄帝内经》的基础之上,从那时至明清时期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应该承认中医学理论一直在逐渐发展和完善,其间著名医者层出不穷,医学典籍可谓是汗牛充栋,但从本质上讲中医学基本理论仍未从根本上突破《内经》范畴。真理是绝对的,但也是相对的、发展的,世界上没有终极的理论,中医学亦然。毕竟《黄帝内经》诞生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具有浓厚的朴素唯物主义辨证法色彩,那么时至21世纪的今天应该对中医基本理论的继承采取“扬弃”的态度,只有如此中医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2中医诊断手段的局限性
中医学诊断疾病的手段基本是“望、闻、问、切”,简称“四诊”,就是通过医生的感觉系统来察知就诊者的正常和异常表现,收集病情资料,通过医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等中医学辨证思维的运用,获取疾病的病因、病位、性质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等材料,力求透过现象来抓住本质,给出正确诊断,其诊断疾病的重要理论支撑就是“司外揣内”“见微知著”“知常衡变”。“司外揣内”就是通过审察患者外部的表现来推测机体内在的病变,此与现行的控制论、信息论、“黑箱”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见微知著”近似于生物全息理论;“知常衡变”也是现代哲学认识事物及现代医学诊断鉴别疾病常用方法。同时,中医学在疾病诊断过程中重视整体审察,避免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性,收集病情资料强调望、闻、问、切四诊合参,重视诸多外在表现在反应疾病内在本质的作用和地位,综合权衡,防止以面盖全;疾病诊断力求“病症结合”,既注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又不忽视疾病发展变化的全过程特点和规律。因此,中医学在病情资料的采集及诊断思维过程都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体系,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具有掌握病情资料的客观性(依赖患者的客观表现)、思维逻辑的合理性、诊断结果的正确性等等积极因素,这正是中医学历经两千余年一直被视为人类健康保护神的有力保证。
尽管中医诊与断的科学性毋容质疑,但其局限性也随着西方医学的涌入而日益凸显。首先中医诊断学诊断手段的落后性。中医学自其诞生之日至今的漫长岁月里,诊断手段几乎无任何革命性变化,即望、闻、问、切。在科学发展仍处于落后、萌芽时期的古代,用望、闻、问、切尚可理解,且在当时应该说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随着科学的发展,尤其在科学已日新月异的今天,中医病情资料的采集手段还墨守陈规、对现在科学技术发展仍无动于衷,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能与科学同步,势必被科学所淘汰;可作对比的现在医学主流――西医,在其发展之初,医生耳朵贴近患者皮肤来了解患者体内的声音的变化,接着改良为听筒、听诊器,乃至发展为X线透视、CT、核磁共振等技术的应用,可见西医的诊断技术紧紧跟随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采用一切能利用的技术手段来延伸医生的“眼睛”、“耳朵”,因而西医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而革新。直至目前,西医诊疗手段与其产生发展之初已不可同日而语了。相比之下的中医,仿佛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充耳不闻”,我行我素,自保一方“净土”,因此其诊断手段自其始至今无突破性进展,那么其相对于西医的落后就不足为怪了。
此外,中医以“四诊”为主要手段的“诊”法,以中医辨证思维为逻辑方式的“断”法具有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中医诊断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就是“有诸内者,必形诸外”,表明中医诊断的方法就是捕捉疾病的外在临床表现而揣摩机体内部病变的本质。“望、闻、问、切”四种诊法其实质就是通过医生的感官系统去体会疾病的外在表现,那么感觉器官对疾病外在表现的感受往往因人而异,医生的心态、临床经验、身体健康状况、感觉的偏差、环境变化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均可影响,因此在这么多的不确定因素下采集的病情资料很难确保是基于客观、疾病本质的检查所得。而且,中医学的“断”就是在中医逻辑思维的指导下的“辨证”,寓于其中的主导因素仍难以摆脱主观因素的羁绊,也就是说中医学整个诊断过程过多地依赖人的主观思维活动,而客观因素的制约度很少,其结果势必导致主观臆断的可能性增加。
给疾病诊断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到反映疾病本质,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疗方案,但中医学对疾病的诊断往往也过于表面化、肤浅化。因为其诊断的病名基本是疾病某个临床症状或病位,如水肿、内伤发热、癃闭、眩晕、黄疸、泄泻、不寐、肺痈、心悸、腹痛、胃痛、头痛等等,故此这些诊断很难反映疾病的本质,因而对制定治疗方案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因此中医学就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理念。值得思索的是如果同一个疾病可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或不同的疾病可采用同一治疗方案,那么这样的诊断还有多大的价值?
3中医治疗措施的保守性
中医学的治疗方案的制定是建立在辨证基础之上,其治法涵盖“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种方法,而且此八法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为用。对于具体方药讲究“君、臣、佐、使”,既可针对主证进行治疗,同时又兼顾次要表现或兼证,并且在同一方剂中可以运用药性完全相反的药物,达到“佐制”作用,这是西医治疗难以想象的,正是这些方面的优势,使得中医药有时产生不可思议的疗效,治愈了许多西医界颇感棘手的疾病,这也是中医药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重要佐证。而且,中医药还有一个重大优势就是中药(除少数外)基本都是天然药物,副作用少,这也是中医药为许多患者青睐的重要原因。
中药不是一点毒性都没有,这个观点慢慢为医患双方所共识,但比起化学药物,其毒副作用相对要小得多(少数剧毒中药除外),因而中药比西药要更安全,除了中医药可靠的疗效外,正是由于这方面的优势,中医药是许多患者就诊的重要选择。但中药汤剂入口太苦,使许多患者望而却步,尤其是年轻患者,虽然中药剂型还包括片剂、针剂等等,可目前中药主要给药途径仍就是汤剂,这也是中医药就诊人群逐渐缩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中药方剂剂型改革是目前研究的热点。市场上能购得的中药丸剂、片剂、膏剂、散剂、丹剂、针剂等也不少,但仍没有形成中药给药的主流,而且质量也良莠不齐,很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能打入国际市场的中药丸、片、针剂更是凤毛麟角,严重影响中医药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众所周知,与西医比较中医药在治疗急性疾病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药可选择针剂太少,因为水针剂在体内作用时间要比口服药要快,口服药通过胃肠道的吸收、肝脏首过作用,达到血液循环至少需要20min的时间,而且中药的煎煮又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而急性疾病患者的治疗往往是争分夺秒,20min或更多时间的耗费往往为病情不能容许;另一方面,中药方剂所含成分复杂,因而作用效果较为广泛,所以又被称为中药的“散弹效应”,但“散弹效应”带来负面代价就是疾病治疗的针对性不强,中医药理论中本来就有“力专则效洪”的说法,作用面广泛就无异于“无的放矢”了。因此,如何提高中药方剂作用“靶点”的准确性和缩短单次用药的起效时间,是中医药治疗方面突破的重要指针。
4中医人要迫切加强创新思维
纵观中医药两千来的发展历程,中医药一直没有摆脱《内经》的思维模式。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现代科学知识更是以加速度的形势发展,人们形容为“知识爆炸时代”的来临。而中医药的发展似乎永远处于“量变”之中,而且这种量变的步伐过于缓慢,其根本原因就是中医人思想观念的保守性、封闭性、排他性。
中医药的发展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摆正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没有继承的创新中医学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导致中医的灭亡;但没有创新的继承中医学就会固步自封、泥古复古,知识渐老,最后为时代所淘汰,渐渐消亡。因此,中医学的发展之路在于继承和创新双管齐下,缺一不可,但从目前中医的发展来看,是创新不足,继承有余。其实中医学自古就有厚古薄今的传统,太注重经典及考证,如《内经》《伤寒论》等的注者达数百家,考身世、考故里、考学术渊源、考流派、考字句文法等等。汉代医学宗师张仲景有一句名言:“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至今为许多中医人视为座右铭,因而绝大多数历代中医人对于“古训”,敬若天命而不敢轻易“篡改”,现在依然。目前,在中医论文或理论探讨文章中,动辄“《内经》云……”或“仲景云……”等,从古代医家古籍中寻章择句,断章取义,寻求理论依据,仿佛《内经》就是终极真理,与《内经》不同“政见者”,就值得怀疑或否定。“中医治病往后看,查查古人怎么办;西医治病向前看,看看有何新进展”[1],这句话是目前中西医思维最大不同之处,也是西医逐渐“蚕食”中医就诊人群和治疗病种的重要原因。
现在又有人倡议加强中医学人文因素的研究。诚然,中医学的起源和发展与中国文化是密不可分的,中医学是在悠悠数千年中国文化的土壤中孕育起来的,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因此研究中医学的人文因素对于揭示中医学的发展规律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如果把中医学归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无异议的话,那么其发展就应该遵从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单从中医学文化层面去咀嚼、挖掘,很难想象能揣摩出什么中医学的“突破”来;另一方面,中医人文因素的研究不是什么新课题、新思路,自古有之,从某个角度说中医学发展史就是中国文化发展史,多少年来不是研究太少了,而是研究的够透彻、够详尽了,还能研究出什么“新大陆”?
习惯是养成教育的产物,它往往起源于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蕴含了足以改变人生命运的巨大能量。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表明,一个人的成功,20%与智力因素有关,80%与信心、意志、习惯、兴趣、性格等非智力因素有关,其中习惯占有重要的位置。古今中外有所建树者,无一不具有良好的习惯。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在高职教育中仍然很必要。高职生如果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难以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职场。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高职生正处于青春期,仍具有较强可塑性,对高职生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十分必要。
一、高职生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年来对高职生日常行为习惯的调查和研究,特别是针对笔者所任教班级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观察研究,发现高职生在行为习惯方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部分高职生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格缺陷。在被调查班级中,92%的学生为独生子女,其中30%的学生在人格方面存在缺陷,表现为:社会阅历浅,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心理强;心理幼稚,缺乏坚韧不拔的意志;任性,我行我素,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自私偏狭,与人交往能力差,难以适应集体生活。
其二,部分高职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这部分学生约占35%。具体表现为:学习目的不明确,思想不统一,缺乏自信心,存在悲观情绪、厌学情绪;学习缺乏自主性和刻苦钻研精神,知识基础不扎实;学习纪律松散,上课看小说,玩手机,闲聊,课后玩电脑游戏等,甚至缺课、逃课。
其三,部分高职生缺乏良好的生活习惯。这部分学生约占40%,主要是生活自理能力不强。具体表现为:宿舍卫生差,动手能力差;就寝时间随意性强;饮食习惯不好,浪费现象严重,甚至某些学生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严重不良行为。
二、对高职生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针对高职生行为习惯中存在的这些主要问题,根据教育学与心理学理论,我们坚持整体教育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养成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高职生的身心特点,在实践中采用以下养成教育方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重引导,塑造健全人格
人格教育乃一切教育之本。当代高职生正处于思想趋向成熟的关键时期。经过接受基础教育,并且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自我意识的逐步形成发展完善,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由于他们思想理论储备不够,社会阅历较浅,仍然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高职生既可能在正确思想的教育引导下健康成长,也可能在错误理论和思潮的影响下畸形发展。他们在人格方面的这种不成熟的特点,决定了人格教育是高职生养成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因此,我们在管理中注重加强对学生进行主流思想文化的宣传、教育和渗透,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其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重指导,规划美好人生
高职生作为当代青年的生力军,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应当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在调查和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高职生在上中学时的唯一目标就是考上大学。高考晋级后,离开了紧张的以他律为主的中学学习生活环境,进入了相对宽松的以自律为主的学院学习生活环境,由于没有及时制定下一阶段的新目标,导致学习和生活的茫然,一些同学精神追求错位,甚至沉迷于网络和物质享受,追求不良的精神刺激。相当一部分高职生对所学专业缺乏客观、正确的认识,导致职业规划的迷茫。因此帮助和指导高职生设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养成教育的重要手段。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内驱力,就可以使他们变得积极向上。班级管理中,我们针对高职生职业规划迷茫、人生目标缺失的问题,加强教育指导,让他们对所学专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就业前景进行深入了解,从而对所学专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进而明确个人的发展方向,热爱所学专业,并把个人的专业理想升华到社会理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重疏导,培养健康情感情
布鲁纳说“学习的最好刺激是对新教材的兴趣”然而我们却常发现很多学生刚进入初中时,对各学科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可是对数学却兴趣不高,这几乎成了七年级数学教学的普遍性问题,长期以来,教师们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行不懈努力,但却收效甚微。
那么如何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经过我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把握七年级起始阶段的教学特点
“良好的开端是功的一半”。七年级学生翻开刚拿到的数学课本,一般都感觉新奇,有趣,想学好数学的求知欲较强烈,因此,教师要不惜花费时间,深下功夫,让学生在学习的起始阶段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浓厚的兴趣。
如在教学第二学期第七章时,可让学生参与部分实验,在本章结束后,可以利用一节课自由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可以设计学生对数学难学吗、有用吗?数学是不是都这样有趣?对基础弱的学生能不能学好等各种问题展开讨论,以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如在教学第七章中“简单的轴对称图形”时,让学生通过认真画、剪、折方法,得到角是轴对称图形,对称轴是角平分线所在的直线,再如在教学等腰三角形时,可利用画、剪、折方法、得到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合一性”,化难为易,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总之起始阶段的教学至关重要。
二、课堂教学力求生动性、趣味性
七年级数学比较贴进生活实际,具有很强的知识性,现实性和趣味性,因此,它以丰富的内容提供教学中诱发学生兴趣和动机的酵母。新教材还抓住了七年级学生情绪易变、起伏较大的心理、生理特点,要求以“活的东西去教活的学生”来培养学生持久的学习兴趣,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对此,我的具体做法是:
1、引入环节巧妙化。在课堂引入中,设计各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把学生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唤起他们的参与意识。如教学“生活中的立体图形”时,我一开始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圆柱、圆锥,棱柱等几何体,提出这些几何体由哪几个面组成?圆柱和圆锥有什么异同点?棱柱与圆柱的异同点呢?待他们思考回答后再进行总结,这样,把问题设置于适当的情境下,从而营造了一个生动有趣的学习环境,相信在这样轻松的环境下,学生会兴趣盎然,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
2、创设民主情境,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教师想要营造一个民主,平等的教学情境,首先就要以微笑的面容、亲切的话语,饱满的激情去感化学生、亲近学生,并且教师还要善待学生,当学生出错时,老师不训斥,不惩罚,要耐心指导,当学生取得点滴进步时,应给予及时地肯定,并鼓励他们。如:我在教学时,将自己也列为学习的一员,与学生们一起操作,一起讨论。对表现出色的学生以“你真行”,“你真棒!”“你很好!”等来表扬他们,对学困生不厌卷、不指责,更是耐心地指导他们,鼓励他们,常鼓励他们说“你能行!好好想一想,慢慢来”等,使他们感到老师和他们一起动脑,一起学习,这样就慢慢地打消了学生对老师的惧怕和隔阂的心理,于是在轻松愉快地合作学习中完成了学习任务。
3、充分让学生参与实践操作。
新教材还针对七年级学生喜欢看,喜欢动手的性格特征,安排大量的实践性内容,要求尽可能利用自制教具优化课堂结构,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我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请他们做我的助手,一道准备实验器材,进行实验演示,通过实验操作,既规范了学生的劳动、行为习惯,又使他们在参与活动中认识“自我”以产生兴趣和求知欲。
此外,在教学中我还用精炼的语言、语调的变化,设计合理的板书,优美雅观的字体,丰富的知识等来激发学生和学科兴趣,达到“亲其师,信其教”的效果。
4、在情感体验处反思。
学生整个的解题过程并非仅仅只是一个知识运用,技能训练的过程,而是一个伴随着交往、创造、追求和喜、恕、哀、乐的综合过程,是学生整个内心世界的参与。其间他们既品尝了失败的苦涩,又收获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的喜悦;学生可能是独立思考所得,也有可能是通过合作协同解决,既体现了个人努力的价值,又无不折射出集体智慧的光芒,在此处引导学生进行解后反思,有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和学习动机,有利于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点燃学习的热情,变被动学习为自主探究学习;还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学习毅力和意志品格,同时,在此过程中,学生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均能得到很好的培养。
三、注重学习方法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新教材以“指导教法,渗透学法”的思想,在每章节内容的编排上安排了“做一做”、“想一想”、“议一议”、“读一读”等栏目,其独具匠心、面目一新。其宗旨是设法使学生学有趣、学有法、学有得,同时对教师的教法提出了高要求。在教学实践中,我从兴趣教学入手,侧重于从以下几个环节中进行:
1.培养阅读习惯。具体方法是阅读前出示阅读题,如教学“角的度量与表示”时,可出示阅读题:我们以前用刻度尺测量线段的长短,那我们用什么来度量角的大小呢?角的表示方法有几种?表示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阅读完毕,或通过提问、或以评估的形式来检查阅读效果;或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小组以讨论的形式探讨阅读内容。同时,鼓励学生在阅读中找出问题,并不失时机地表扬在阅读中有进步、有成绩的学生,使学生有获得成功之喜悦,从而产生兴趣,养成阅读的习惯。
2.培养讨论的习惯。教师通过有针对性、合理性的提问,引发学生进入教学所创设的教学情境,引发他们积极探讨数学知识,逐步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讨论的习惯。特别是一题多解的题目或需要分类讨论的问题,如在教学“绝对值”、“列方程解应用题”时,就有很多需要分类讨论的题目;还有在探索规律这一节的教学中,也可以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由此引导学生三、五人一组进行讨论,归纳出相应的方法和规律。
3.培养观察能力。学生对图形、对实验的观察特别感兴趣,缺点是思维被动、目的不明确,这就需要教师引导他们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去观察。可采取边观察、边提问、边引导学生对变化原因、条件、结果进行讨论;也可以创设教学情境把学生带入较熟悉的环境中去观察。如在教学“平行”前,要求学生认真观察现实生活中有关于平行的实物,上新课时着重提问几个学生,并根据他们的观察、分析的情况逐步导出平行及其性质。这样能使学生体会观察所带来的收获与兴奋,自觉养成观察的习惯。
4.培养小结习惯。根据新教材的要求,在实际教学中或让学生上讲台进行小结评比,或以板报的形式张贴几个学生的小结,或在课余时间对互帮互助小组双方的小结进行评比,从章节、小节慢慢过渡到课时小结。由于经常强调自己去归纳、小结,这使学生记忆效果明显,认识结构清晰,学过的知识不易遗忘。教学实践表明,只有正确的学法指导,才能使学生站在教学的主置上,学有所获,才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还能保持他们对数学的学习兴趣。
四、课外拓展,激发学生兴趣
七年级数学具有自然性,实用性的特点,决定了课外拓展的重要性。根据新教材的提示与要求,我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数学兴趣小组活动,举办数学知识猜迷,小制作比赛,拼图游戏等等。这些课余活动生动有趣、吸引力很强,不但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发展了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创造力,同时挖掘了学生的潜能,让他们领略成功的喜悦。
这样逐步引导学生学好数学。
以上只是我个人在新教材教学过程中一点粗浅的看法,还望各位同仁给予指教。如何用好新教材,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其方法、措施是多种多样的,希望有机会和大家共同研究和探讨,真正做到胜任新教材的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