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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社区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全科团队长实行公开选拔
1、全科团队长职数:暂定6名,选拔范围为全体在职职工,具备初级及以上医学职称,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并具有主动服务意识。
2、报名:采取主动自愿报名原则,填写附件“家庭医生全科团队长岗位竞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资格审查及人员决定办法:9月6日下班前申请表电子版统一传至**处汇总,由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最终人选,视情况增加其他考核等办法竞聘。
4、团队长责任及待遇:家庭医生全科团队长在中心班子的领导下负责团队工作计划安排、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分配及上传下达等工作,享受中心中层干部待遇。
5、公示:9月8日确定人选并公示。
二、全科团队组建办法:
1、全科团队数暂定6个,原则上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其他人员组成,一般3-5人。
2、报名:全科团队长公示无异议后,遵循双向自愿原则,自行配对,其他人员主动与团队长对接,相互沟通并达成一致后,将团队组成名单于9月10日下班前填报电子版“家庭医生全科团队组建名册”报至**处汇总。请团队长务必注意报名配对遵循两个原则:每个团队必须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包括中医、中西医)、一名社区护士;同一科室人员不能报名同一个团队。
3、9月11日中心班子根据上报的团队名册进行讨论,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9月12日公示6个家庭医生全科团队组建名单。
2019年9月4日
家庭医生全科团队长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个人工作经历
团队工作思路
中心班子意见
1 多项举措并施,严抓质量管理
中心积极开展学《名医大家》、学身边先进人物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服务标杆,以签订服务承诺等形式,倡导正确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执行十二项医疗核心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病历书写水平,规范处方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注重细节查找不足,全力杜绝医疗安全隐患。中心大力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到少花钱、看好病,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公开为民服务承诺,严格落实首诊(问)负责制,优化门诊区域流程,设置药物咨询窗口,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开展“微笑暖人心”、“医患双体验”等活动,促进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2 做实和完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
深入探索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的团队服务模式。中心通过成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居民就诊和享受健康管理等服务,有效延伸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曹波家庭医生工作室”以慢性病健康管理为重点树立了青浦地区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典范;“陈爱娥中医特色家庭医生工作室”充分发挥了祖国中医药的优势,很好的将中医适宜技术在郊区农村区域进行了推广。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思路为中心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上海市首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中心逐步完善家庭医生管健康、管费用的工作机制,并率先启动了“1+1+1”签约服务,推行分级诊疗和延伸二、三级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努力做实健康管理,全面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利用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开展舒缓疗护项目,探索符合郊区特色的居家舒缓疗护模式,为患者减轻疼痛,给予心理安慰。
3 优化社区卫生资源,发挥“医联体”优势
为方便居民就医,充分考虑便捷、高效、安全,努力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在医院”的目标,中心早在2012年就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了医疗联合协作模式。此外,还与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签订了协作协议,邀请专科专家定期到中心坐诊,进行健康咨询和疾病诊治。同时,选派工作经验丰富、资历较高的业务骨干跟随专家进行学习,提高各方面的业务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此举不仅使居民在社区就能享受到二、三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更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真正实现了“居民”和“社区”双赢。
4 服务载体多元化,志愿服务惠民众
积极培育党、团员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在中心党支部的牵头下,建立了一支以“健康驿站”命名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服务制度和工作计划,使志愿者队伍管理逐步走向稳定和常态化。通过深入学校、企业、敬老院和社区等,定期向不同群体提供健康义诊服务;并主动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使居民更深刻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带来的实惠。在互动形式下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同时也更好的赢得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5 结对共建,优势互补,全面促进发展
为更好的学习市区先进模式,加快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2011年,我中心与普陀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为共建协作单位,并以技能比武、业务模式探讨、文体联谊及青年互动等为内容,开展“五个一”活动,不断为中心融入新元素,并以此达到共建共赢、共同提高的目的;党支部还与多个村居结成对子,利用中心的优势资源开展家庭医生结对帮困、专家进社区义诊、健康教育进老年活动室及节日送温暖等活动,深受广大居民的好评。
转变服务模式 强化服务理念
“社区卫生工作关注的是居民健康,提倡主动上门为居民提供健康保健服务。”大栅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莉主任介绍说。
中心从一级医院转型后,服务内容和模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介绍,过去医院主要以门诊看病、开药为主,疾病诊疗占到医生90%的工作量,转型后,医生一大部分工作转向管理居民健康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中心组建了9个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各团队在居委会的配合下,为每个居民和家庭建立健康档案,通过入户随访、登记和建档,把居民分成健康、亚健康、不健康等几种类型,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有的放矢地进行健康管理。
对于这样的服务理念,刚开始很多居民并不理解,对社区卫生人员入户随访和建立健康档案很不配合,还曾经发生过一些医务人员挨打、挨骂等不愉快的事情。针对上述问题,中心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讨论,积极与办事处、居委会沟通,介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及意义,与社区代表交流谈心,了解居民的想法和需求,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并针对性、个性化的开展工作。
2010年冬天,一位签约的老人到医院就诊后需要输液治疗,他约好卫生站的护士早上8:30上门输液,可护士8:30敲门时却没人回答,护士也没有在意,以为老人可能出去遛弯了,但她突然觉得不对劲,老人腿脚不好,根本不会出去遛弯。她赶紧跑回去再敲门:还是没有回应,于是她赶紧联系居委会,最后在派出所的帮助下打开门,才发现老两口煤气中毒了。当时老太太的情况还好,老先生在医院昏迷了好几天才慢慢好转。“如果不是我们的护士上门服务,如果不是该护士责任心强,与居民熟悉,那天可能真的就出事了。”郑莉主任说。
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很多居民开始理解和支持社区医生的工作,并主动和他们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合同。
“小屋”防“大病” 让居民自助管理健康
中心服务模式转变后,中心管理团队意识到,管理好居民健康,除了需要全科医生的努力外,还需要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1. 梳理中心医疗人员及构架,完成2018年度员工考核,评选优秀员工6人;
2. 中心1月获得住院资格,3月正式进行住院部营运,收住病人逐月上升,截止6月,月收住患者30人,住院收入月收入达10万;
3. 中医科逐渐进行人员调整,增加专职人员,减少兼职人员;业务模式逐渐完善,门诊和住院进行融合,月收入稍有增加;
4. 加强各科室制度、流程的管理,完善培训学习项目;
5. 医保进科室,各科室根据医保的相关要求,针对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梳理、规范执业;
6. 中心收入1、2月约20万,3、4、5、6月逐月增加达40万;
二、公卫板块
1. 妇儿保人员更换太快、人员不稳定,影响工作质量,采用多途径进行招聘,用外派、请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到中心,进行板块培训;
2. 1-6月半年考核即将开始,第二季度工作较第一季度明显提升,但仍存在部分细节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3. 5月底带队到学习,6月调整人员构架组建3个医生团队,以防结合的医生团队在6月完成了辖区内慢病管理人群近400户的入户工作;
4. 年度老年人体检目标620人,截止到6月30日完成老年人体检430人;
5. 家庭医生团体已在辖区内初设6个健康教育点,目前已在两个点各开展一次家庭医生到现场进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6. 卫计局目前划拨到中心公卫经费近20万元;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 继续加强医院的宣传,提升各科室门诊就诊率,提升住院病床使用率,加强口腔、中医科建设,加强中心辅助检查科室与临床各科室的配合,提升检查检验的开展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 :今年1~6月,我中心门诊诊疗总人次为一百余人次。
(二)我社区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对内部职工实行统一调配,优化组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加强了管理,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坚持纠、评、建并重,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已形成有效的作风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四)党建工作:在坚持集体学习制度的同时,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主动自学,经常沟通交流,做到个人学习经常化、集体学习制度化。坚持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人才培养: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我中心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在医务人员中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全科医学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按照100%的比例要求培养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认真实施临床医生中医药培养计划。
(六)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自2020年1月份居民慢病体检,共体检人数500余人。为居民健康服务确实做了真实工作。6月30日截止,累计建立电子档案8689例,电子建档率为40%,老年人管理998例,高血压管理1394例,糖尿病管理334例,精神病管理53例,妇女儿童1405例,家庭医生签约4289例。
(七)疫情防护:加大宣传力度,疫情防护知识全覆盖。梳理可疑人员5000人次。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学校范围内的消杀灭工作1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经考核,我院居民健康档案的填写录入工作中有部分空项,前后逻辑错误及联系方式未能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不够完整、规范;慢病患者随访记录不够完整规范,体检记录有空项,录入电子档案不及时等;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明确卫生院各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根据年初制定的的本年度公卫工作计划,利用工作例会及季度考核督促、指导。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分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中医药相关知识培训,以提高公卫人员业务知识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公卫服务知晓率
利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大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争使每位居民都能了解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目的和意义,使每位居民都能主动参与进来。
(三)、进一步细化健康档案的管理
档案录入信息真实、完整,确保无空项、错项,无前后逻辑错误;及时录入电子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居民档案信息,提高档案使用率;规范各类花名册的填写及档案的整理放置,方便查询调阅。
(四)、规范重点人群随访及体检工作
重点人群的随访管理及年度体检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也是居民最乐意接受和配合的一个方面,我院将在本年度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高随访服务质量,提高健康体检质量及体检率,以此带动其他项目工作的开展。
(一)中医药技术资源及业务用房、设施设备等硬件配置不足,对中医科室的设置及业务的开展明显受限。
(二)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已属于危房建筑,已存在安全隐患。
四、2020年工作谋划
过去,一度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负面影响,表现在工作生活上,有下列几种现象:一是自由散漫,吊儿啷当,得过且过;二是做什么事不认真,马马虎虎,粗心大意;三是对待患者及其家属工作不够周到,态度不够热诚,作风不够扎实;四是缺乏上进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鈡”的念头,失去了远大的理想与报负。
当然,辩证地客观地全面的看待自己,自己身上也存在着一定的优点,比如头脑比较聪明,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悟性好。同时,内心比较善良,乐于帮助别人,古道热肠。
二、工作打算
领导上让自己到社区门诊部工作,一是说明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在基层锻炼自己;同时也是组织上给了自己重新表现自我,修正自我的机会。因此,我有信心和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热情服务,情系群众
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一切为了社区居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全身心扑在本职工作上,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2、上门宣传,营造氛围
极配合社区医疗服务领导开展宣传工作,不宣传工作做到居民群众的家门口。主动的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知识咨询服务。通过自己积极参与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基本知识家喻户晓。
3、坚持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武装头脑,同时,刻苦钻研社区医疗理论,学以致用,用扎实、专业的业务知识指导工作,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基层工作能力。
4、转变观念,工作到位
转变观念,社区医疗服务从坐在单位等到转变为上门服务,从单一的就诊服务转变为提供咨询、保健、医保、康复和治疗全方位服务,由全部收费服务到部分项目减免费用服务,实现这种服务模式的转变。加强与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居民的沟通,使群众享受到“家庭医生”服务,确实享受到我们的周到服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卫健委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健康中国战略的总体部署,围绕保障民生,坚持改革与改善并重,强化大卫生观念,持续推进“健康”建设,着力提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着力推动医改综深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持续推进综合医改。综合医改成效明显。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收入20357万元,较去年增长11.2%;药品耗材全部实行网上采购,药占比28.9%,控制在30%以内,耗占比下降到23.7%,较去年下降0.14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34.8%,上升0.21百分点;县域内住院率67.4%,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Ⅲ级及以上手术占比49.8%。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组建2个县域医共体,覆盖参合人口35.12万人。对口支援帮扶镇卫生院派驻专家计684人次,对口支援村卫生室“师带徒”540人次,门诊诊疗人次1305人次;双向转诊县内上转2554人次,县内下转112人次,县外转诊3335人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得到提升。全县组建106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共签约11.9万人,签约率30.4%,其中有偿签约49563人,有偿签约率12.6%,重点人群签约72178人,重点人群签约率61.4%。5月19日,在铜闸镇太湖村成功举办了“世界家庭医生日”大型宣传义诊活动启动仪式。
(二)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技能力提升、强化宣传培训等措施,大幅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建设项目争取力度。争取县中医院中医康复大楼建设工程纳入到中央预算资金投入,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其中预算内投资资金4000万元,近期即将开工建设。积极将县人民医院林头分院建设项目纳入到2020年预算内投资计划,总投资约2200万元。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两所县级公立医院顺利通过省二级等级医院复审。县中医院实施医疗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送出去”方式,长期聘请江苏省人民医院、安医大一附院等专家坐诊,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开展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县已提前完成2020年每万人2名全科医生的服务指标,并超出0.23个百分点。完成各项培训任务。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人、紧缺性人才培养1人、县级骨干1人。13名镇卫生院院长、26名计划生育转岗人员参加省卫健委举办的全省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班。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试点。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分值制定及医疗卫生人员身份识别编码,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及健康一体机招标采购并投入使用。
(三)着力开展疾病防控。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县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全县医疗机构146个厕所完善了卫生设施,86个厕所完成了升级改造,2个新建镇卫生院公厕建筑主体已完工。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集中宣传活动和第10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暨义诊活动。组织县卫健委和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域村庄“五清一改”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完成宫颈癌普查6079人,乳腺癌检查1783人,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0.1%,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产后率89.8%,住院分娩率100%,全县剖宫产率31%,辖区内7岁以下保健覆盖24148人,保健覆盖率90%。免费婚前检查人数3029对,婚检率91.9%;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692对,完成任务的101.4%;完成叶酸发放2374名。加强慢病管理。共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34万份,建档率为86.95%;分别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规范健康管理36335人、42357人、10719人和1533人,传染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达100%。加强职业健康管理。组织开展矿山、冶金、化工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282条,完成任务的141%。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启动工作动员会,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活动进学校进村社区活动,全面落实试点工作。
(四)着力开展健康脱贫问题整改。全力抓好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健康脱贫“保、治、防、提”各项措施。完善健康脱贫政策。制定了全县健康脱贫整改和“讲强促”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落实“三个一批”工程。大病救治一批,完成大病专项救治839人次,大病救治率100%。慢病签约一批,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签约率85.5%。兜底保障一批,贫困人口的实际补偿比达92.2%,比普通人群提高近42个百分点,降低“因病返贫”风险。
(五)着力提升计生服务水平。通过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和提升老龄健康服务,营造健康和谐的人口发展环境。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计生指标达到预期,统计年度末,全县共出生4622人。全县政策符合率为97.14%,政策外多孩出生比例为2.19%,统计准确率100%,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98.5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8。推行“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已为3680人发放服务手册,通过一卡通系统为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生育登记2891人,申请办理生育审批118人。提前打卡发放奖特资金616.6万元,发放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养老保险计生优待和长效节育手术奖励等资金136万元。加强老龄健康服务。深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投入资金20.4万元为5087名五保低保户办理意外保险,全县参保率60.2%。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新建医养结合单位两家,床位430张,一期工程220张床位年内投入运营。开展首届“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开通了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群优先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依据〔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县内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摸底登记。推进县级医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建设。开展流动人口协会工作。“7.11”期间,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等地开展以“送健康、送政策、送温暖”为内容的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活动。我县驻苏州市计生协会被批准为省驻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并予以授牌。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县卫健委将结合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七个“聚焦”,全力抓细抓实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围绕一条主线
一、波兰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基本概况 20世纪30年代,波兰议会就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后几经修改并不断完善,目前,实行的是波兰议会1998年1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分为四类:(1)养老保险;(2)疾病保险;(3)事故保险(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4)意外保险(工伤后丧失劳动能力),该制度覆盖了所有职业和社会群体。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由国家社会保险公司征收,按照规定,社保公司将基金通过银行分别划给养老保险基金会、医疗卫生基金会、事故保险基金会和意外保险基金会。在社会保险基金框架下,还分别设有意外保险、疾病保险和事故保险储备基金。国家为社会保险赔付提供担保。建立各种保险储备基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今后社会保险基金有更大的支付能力,最终达到经费完全自理的目的。
2003年1月,波兰议会通过了《成立国家医疗卫生基金及普遍医疗保险法》,并于同年4月经总统批准正式生效。根据新法规,波兰将建立新的、全国性的医疗保险体制,改国家预算方式为建立基金制,其核心是集中管理全国医疗保险基金,使全体参保人员能得到平等的医疗待遇。成立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并实行普遍医疗保险制度是构成新体制的两个重要元素。
新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本原则有:(1)人人免费平等的获得各种医疗保险待遇;(2)自由选择各类医生;(3)在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内,所有人享有相同的待遇;(4)从个人收入中强制征收一定费用用于医疗保险费;(5)对没有收入的人员,政府通过预算的方式负担医疗保险费用。
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 该基金会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构,具体负责全国医疗保险业务,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运作。国家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会工作,管理委员会由13人组成,任期5年,其主席由国家总理任命,基金会总裁由管理委员会任命。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国家医疗保险规划,确定并监督实施工作章程,审议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报告。基金会属于非赢利性机构,不从事经营活动,不开办医院和药店,不以任何形式拥有医疗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它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谁是投保人,谁购买了医疗保险;二是与医疗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基金会每个季度向国务院提交工作报告,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
基金会总部设在首都华沙,在全国16个省设立了省级机构(分会),全国工作人员约4000人,其中中央一级机构250人。基金会从全国医疗保险费中提取1%的管理费,用于全国各级机构。中央机构不直接参与筛选合作伙伴(医疗单位),全部由16个省级机构负责。国家基金会有权任免分会会长。
医疗保险范围 保险对象是所有波兰公民以及合法居住在波兰的外国人,不包括驻波兰的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具体为:(1)具有波兰国籍的公民;(2)定居在波兰的欧盟(EU)或欧洲经济区(EEA)公民;(3)停留在波兰的非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公民,但他们有居住签证;(4)合法居住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内的非欧盟或非欧洲经济区居民,而且已经加入了医疗保险。
在岗就业人员按收入的8.5%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后每年增加0.5%,直到2007年达到9%,以后不再增加。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已包括了用人单位应缴部分(7.5%),故用人单位不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代为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缴到国家社会保险公司,再由该公司通过银行转到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1999年,国家规定对退休人员也进行改革,在改革之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预算保障的。改革后,绝大部分人员由医疗卫生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继续由国家预算保障。农业人员不缴医疗保险费,而是由国家补贴,他们的医疗保险由农业医疗保险公司专门管理。
波兰总人口3800万人,按规定参保人员应为3738万人。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一部分是投保人,另一部分是没有投保的人。其中有一部分人主要是收入很低,没有能力参保。根据规定,他们向所在的乡政府申请,乡政府可以视同投保并批准他们享受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批准享受时间一次为30天。这样做,主要是基层政府较了解情况,可以把关。对于长期需要依赖酒精、药物生活的人,国家同样为其提供医疗保险,他们认为这样要比提供社会救济便宜些。
个人购药,按病种报销药品费用,但报销比例不同,如糖尿病,个人支付16%,基金支付84%;感冒发烧,个人和基金各支付50%。
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各种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服务,例如预防疾病和创伤的发生、疾病的早期检测、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阻止残疾和其生活限制等。以下医疗服务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与治疗无关的健康体检(如驾驶证体检等)、无医生处方的疗养院疗养、非基本性的牙科治疗、非义务性的预防接种、患者自费的非常规性治疗、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医疗服务和在国外进行的治疗等等。
2004年8月,波兰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险项目资助细则法规,其附件中详细列举了患者完全自费的诊治项目。
医疗单位 医疗单位分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私人诊所和私人妇产医院。这些医疗单位都要在省级法院注册,并接受卫生等部门的监督。医疗单位提供的服务可以分为五类:一是家庭医生,既为初级就诊,一名医生约有2500名患者。二是卫生所,通常情况下,卫生所医生要接到家庭医生的转诊单,才能为患者看病。个别病种即不需要转诊单,医生可以直接看病,如牙科、妇科、眼科、心理疾病等。三是专科和综合医院,主要服务于慢性病、需住院的患者。四是康复治疗中心。五是急救中心。
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要与医疗单位、医生签定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包括:服务人数(人次)、服务项目、疾病病种和基金支付数额等,并根据协议向医院、医生拨款,超出部分,基金会当年内不再拨款。医院和医生每月向基金会报告一次经费执行情况。部分私立医院不愿与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签订协议,他们认为基金会拨款太少。因此,参保人只能到签订协议的医院看病,才能报销,急诊除外。
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医疗单位、医生。一般情况下,患者都有固定的医疗单位和固定的医生,患者就诊都是找同样的医生,直到该医生说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参保人只能到与基金会签定协议的医院就诊。如果转院,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原医院负责向就诊医院支付,基金会不再支付费用。入院接受治疗的患者(这些病人可接受直接治疗、护理、诊断或康复训练),有权获得免费的疾病治疗(患者只支付30%-50%的购药费)。医生开出的处方药品必须比同类药物便宜。而对于非协议医疗单位医生开出的处方,药品费用要有患者全部承担。
在发生急诊、疾病导致其不能活动或需要进一步持续治疗情况下,参保人员有权往返免费使用卫生医疗专属的运输工具(包括飞机),从而能在最近的医疗单位接受诊治。除此以外,在其他疾病情况下,卫生医疗专属运输工具的使用是要收取部分或全部费用的。卫生部颁布了使用卫生运输工具的标准和规则。
卫生部长有权利决定国内患者是否需要到国外进行诊断和治疗。患者在国外所花费的医疗费用通过提前公开预算的方式对其进行支付。
全国医疗费用构成 2005年全国医疗费用占GDP的6.1%,近几年此比例逐年下降。2004年全国医疗费用,国家医疗卫生基金占87.3%;国家预算占7.1%,这部分资金由卫生部管理,主要用于高危职业、癌症治疗和部分器官移植等,国家预算在逐年减少;各级政府投入占2.2%,主要用于辖区内的医疗单位的投资;其他占5.4%。另外,内务部、国防部也掌握部分国家预算,用于军队、消防、特种职业等。
2004年,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支出基金约320亿元兹罗提(约合10亿美元),不包括私人自费购药或到私立医院就诊费用。
二、瑞典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本着为每一个公民提供经济安全网的指导思想,实行普遍性和统一性的原则,全体公民都有获得基本社会保障的权利,基本内容有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生育保险等。全国平均寿命男性为77.1岁,女性为81.9岁。瑞典中年以上的人口数量在实质性的增加,尤其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瑞典人口中有18%的人年龄超过65岁,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老龄化人口的国家。
医疗保险 1955年实行医疗保险制度,1982年通过卫生立法,规定该国公民在生病(生育)时有资格领取由地区社会保险局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其父母参加医疗保险。1984年,允许实施私人健康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基金模式采取现收现付制,一般用人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收入的33%缴纳社会保险税,职工需负担4.95%的社会保险税(其中医疗保险税2.95%、失业保险1%和年金税1%)。自谋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要缴纳17—30%的社会保险税。但高福利、高消费导致专门的社会保险税已不能满足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国家还必须从税收中拨款给予补充。2004年,全国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总资金相当于GDP的36.5%。社会保险基金由三部分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税和国家部分税收。
医疗保险对象为全体公民、在国外工作不足一年的瑞典人和在瑞典工作的外国人。投保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税后,本人及其家属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待遇有:(1)医疗保健费用。包括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院的路费等。(2)疾病津贴。投保人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此津贴补偿一般无时间限制,但生病3个月以上者,需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继续干原工作,如果不能,需要接受培训并改行。(3)牙科治疗补贴。20岁以下患者,国家承担全部费用,20岁以上国家承担部分费用。(4)药品费用。患者(或家人)可以持处方到药店购买到优惠药品,购买非处方药需要全部自费。在规定时间内,患者购买药品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后,将有资格在这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免费领取药品。(5)产妇津贴。产妇除享受常规的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产妇津贴。
医院和基础医疗服务机构(健康服务中心)门诊挂号费标准由各省、市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为限制个人负担,政府规定了最高收费限制,病人累计支付门诊挂号费最高限为900克朗,超出部分从第一次门诊算起的一年时间内,免收以后的挂号费。另外,所有的医疗单位对儿童和20岁以下者一律免费就诊。同时,规定患者支付处方药不得高于900克朗,超过部分享受药品补贴,这就意味着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就医总支出费用不会超过1800克朗。
瑞典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为三级管理:一是中央政府,包括国会、政府有关部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等),它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通过法律和法令规定卫生医疗服务的基本原则,负责监督与指导。二是省级管理委员会,国家规定医疗保险具体业务由省级机构负责管理与实施,省级政府拥有医院。三是市级管理委员会,承担审核待遇、基金支付、信息反馈和各项服务等工作。它们在瑞典医疗服务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选举产生的这些政治机构有权利通过征税和收取费用来支持它们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大众。
卫生服务 医疗保健体系的最主要评价标准是衡量其能够为服务的人群提供面对任何健康问题的处理方法的水平。瑞典卫生服务体系分为:
1、基础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健康服务中心)。它的目标是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并向不需住院治疗的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这个部门拥有一系列广泛的健康专家——包括各类专业医师、护士、助产士和理疗医师等。他们在健康服务中心组成团队进行工作。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私人家庭医生,一般都是一个全科医生。此外,还有社区护理诊所和妇幼诊所的私人医生、理疗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基础医疗服务还包括向企业和学校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健康服务中心的另一项工作是通过技术辅助手段向病人提供护理住房或在病人家中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方便了老年人和残疾人接受全天候24小时的护理服务。
2、县级和地方级医院。全国大约有65家,它们为患者提供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服务,包括为需要入院治疗的病人提供专科领域的住院或门诊医疗诊治服务。另外,县地级医疗机构也提供精神病方面的护理治疗,而且正以门诊病人护理的形式逐渐增多。
3、较大的地区区域级医疗服务系统。该系统包含9个地区级医院,相比县级医院,地区级医院有更广泛的的专家队伍和诊疗系统,除一般的专科医疗服务项目,还提供包括精神病治疗,以及神经外科、胸外科、整形手术和专业实验室等专业领域的服务。
由于强调院外治疗的理念,住院治疗在人们的观念中已经发生了许多改变。现在,日间手术方式和家庭医疗诊治的引入,越来越多的患者在院外接受诊疗,越来越多的疾病治疗和手术不再需要病人必须住院才能完成。
目前65岁以下瑞典人口中每320个居民有一个医生。
瑞典卫生和社会事务部负责全国各地区医疗服务、社会保险和社会问题的发展。该部门就新的立法问题为政府起草参考条例,为议会起草提案,并起草其他政府有关管理的规定。国家卫生和福利署则是政府在医疗服务、健康保护和社会服务领域的中心顾问和监督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跟踪和评估各地区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中央政府有关规定。
近几年来,省、市政府在医疗保健领域里引入的一个主要改革就是病人有选择医院和医生的自由。病人可以选择他们就医的健康服务中心(或家庭医生),选择他们希望就医的医院。如果病人希望到本辖区以外的医院就治,医院可以出具转诊证明。
初级基础护理服务必须在病人与他们联系的当天提供服务,而医疗咨询则需要在8天内提供服务。
医疗服务经费 2004年瑞典医疗服务经费达到1780亿克朗(包括药品补贴和牙科治疗),这个费用已经占到当年国家GNP的8.5%。由省、市政府提供或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占到这个总费用的80%左右。
各省、区的医疗经费占各地运作费用的89%,各省、市政府有权利对其辖区的居民按照收入水平的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比率平均在10%。另外费用中的19%来自中央政府拨款,患者个人也需支付4%的费用。由于加入欧盟,瑞典税收基数在逐渐降低,各地政府收入和医疗服务基金也相应的在减少。
三、几点体会
通过对两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坚持社会保障水平应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上,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应是发展趋势。波兰、瑞典虽然政治结构、经济体制和社会环境等有所不同,但两国政府都提出了人人健康和公民一律平等享受国家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目标,并认为向公民提供医疗服务和筹措资金支持是政府的责任,社会保障(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要覆盖全体公民。尽管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医疗保险制度难以在短时间内覆盖全体公民,从长远看,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全体公民都应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做好不同人群、不同办法逐步统一的准备,努力实现人人平等享受医疗保险服务。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公共卫生方面:各单位根据前期基本公共卫生会议部署要求,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组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团队、随访团队、制定包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4个街道卫生院均制定了合理的组织体系,成立了社区责任团队,组织召开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乡村医生会议,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2、健康教育:镇、街道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做得较好,基本上能够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健康教育计划和干预策略,能够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及时,健康教育资料整理规范完善,但个别街道卫生院照片资料需补充更新,要清晰体现出活动主题、人数,讲座的人数应与签到、照片等资料相对应。
4、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只有街道卫生院开始下乡建档,其他单位工作未开展,卫生院未与工作站进行交接,部分单位存在管理档案未建立、建立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中突出了三个问题:一是各街道卫生院对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的认识高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没有随着职责分工尽快将工作推进,没有及时将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与工作站进行交接;二是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三是重性精神病管理入户困难,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乡医在入户调查时不被认可,存在一定难度。
5、妇保、儿保管理:各单位普遍存在查体次数不够、未开展第一次访视、未进行电子档案录入等问题,检查中还发现,、镇街道卫生院从事儿童保健人员无上岗证,、街道卫生院未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
6、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卫生院:肠道门诊无标志牌,无相应的消毒物品及消毒记录,腹泻病人有漏登现象;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数不够,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镇卫生院:未及时建立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未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肠道门诊不规范,有病例漏报现象;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数不够,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卫生院:肠道门诊需要进一步规范;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卫生院:未及时建立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未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肠道专桌无标志牌,腹泻病人有漏登漏报现象;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数不够,未开展艾滋病咨询工作。
7、检查中的亮点:各单位纷纷想办法、出新招,发挥了各自的潜力,突出了很多亮点。镇卫生院创新工作模式,成立街道办事处主导、社区参与、卫生院为依托的工作模式,并成立家庭医生责任团队服务模式,建立三支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高效全科责任团队,有效缓解人力资源紧缺,任务繁重的困境,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更加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卫生院为方便入户建档,为工作人员配备了统一服装、太阳帽和公文包,并统一挂牌上岗,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信誉度,降低了入户难,随访难等问题。建议有关单位提高对公共卫生工作的认识,相互沟通,向有经验的单位多借鉴、多学习。
(二)社区机构标准化建设督导情况:按照《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对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基本设施和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和培养、服务内容、管理机制、居民满意度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4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名称规范;部分机构全科医师、儿保医师、妇保医师配备不足;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将服务内容进行公示,部分单位仍存在重医疗、轻公共卫生服务的现象。检查组对个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尽快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样式和要求公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信息内容;二是完善医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护质量管理。
(三)卫生支农:大部分社区的卫生支农人员根据受援单位的排班在岗,只有小部分的支农人员未按时到岗。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2、积极开展新增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各牵头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筹备业务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落实培训人员通过培训更新服务理念,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效能;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系统性组织培训,保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都能扎实、规范、有序地开展。
3、做好项目质量控制。各单位应按照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力完善和提高健康档案建档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相关错误信息,坚决杜绝虚假健康档案的存在,及时将新建档案录入电脑,并对健康档案电子平台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快组织实施进度,找差距,补不足,逐步提高质量管理。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还存在许多不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机制颇为重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重视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途径,于2002年9月首创“居家养老院”,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纽约时报、读卖新闻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居家养老院”的情况。
美国驻沈阳总领事、日本养老问题专家多次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解决了一个世界难题。”民政部领导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具有创意的就业新形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况
居家养老,不是指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而是特指与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紧密联系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即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人们可以向服务站申请医疗和家政服务,由服务站派人到家中提供有偿的各种长期服务的养老方式。大连的具体做法是:根据社区老人经济条件和养护员岗位的需求,分为A、B、c、D四个档次。A类:每户每月享受政府养护补贴300元,条件是户籍、居住在本地,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高龄(80岁左右)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的人);无子女享受低保的老人。B类:每户每月享受的政府养护补贴200元,条件是户籍、居住在本地,生活需要照料的男70岁、女65岁以上的老人;双亲老人家庭月收入1000元以内(含1000元)、单亲老人家庭月收入在600元以内(含6OO元)的;年龄在70岁以上的病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卧床不起、下肢瘫痪等重大疾病由医院出具证明),如其子女是本区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作为养护员选用,但必须经过街道、居委会人户调查,情况属实,由居委会张榜公布3天,如无异议,可享受政府补贴。C类:每户每月享受政府养护补贴100元,条件是在享受B类条件以外的社会老人生活需要照料的;夫妻一方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是失业人员且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D类:居住在本地,经济条件较好,需要此项服务的自费老人。居家养老审批时间定在每月的10日前,由所在街道将申报者的户籍、工资、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套)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审批。
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现有六十岁以上老人9700多人,占辖区人口的12%,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600多人,孤寡老人近20户。通过调查发现,全街道共有47户特困老年家庭急需照顾,有的是孤老户,有的是子女下岗、失业无力赡养户。以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经常在生活上给予他们帮助和照顾,但是由于人力有限,时间不固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另外随着退休职工纳人街道管理,社区干部愈加繁忙,很难长期担负起照顾老人的任务。虽根据“星光计划”要求,在对老人服务上,建立了三级服务网络,为老年人建立了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每个社区都有老年活动室和室外健身器材,但对重病、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仍未解决。同时,街道有许多下岗职工,尤其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困难,长期在家,靠低保金过日子,生活十分坚苦,而下岗女工都是料理家务能手,加上老人的特点是恋家,所以街道巧妙地将这两个弱势群体结合起来,先将下岗女工培训成养护员,再利用社区慈善会所得捐赠支付养护员工资,这样既解决了照顾扶养老人问题,又解决了就业问题,可谓一举两得,开创出一条不设围墙的家庭养老模式。
由于居家养老费用低、服务周到、家庭氛围浓、适合老人生活习惯、符合中国国情,所以到各层次老人欢迎,居家养老迅速发展起来,由最初的13户17人发展到现在的77户118人,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社会有关部门的认可,沙河口区在全区16个街道推行这一做法,目前沙区居家养老院已发展到498户,2003年居家养老院获得区长特别奖,目前此项措施已在大连市全面推行。
二、居家养老的组织机构
为了促进沙河口区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沙区居家养老事业健康、适度、有序的发展,特设立以下机构。
第一,沙河口区成立居家养老院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行业审批、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福利养老人员的审批,把居家养老院纳入社会养老机构重点指导、服务、管理范围。
第二,街道成立居家养老院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日常管理工作,院长由街道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院长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研究确立家庭养老院的工作计划、措施的实施,人户摸底调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居家养老院的养护对象和养护员;负责签署养护员协议、养护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和培训、发放养护员的工作补贴;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募集慈善资金等。
第三,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居委会主任兼任,主要职责是:调查、采集家庭养老需求信息,上报社区需要增加的养护对象;定期征求老人意见,改进服务;负责养护员的管理、业务学习、考核和业务讲评;为有家庭养老需求的老人选派养护员;负责居家养老院的设施建设与维护;传达部署养老院工作任务。
第四,居家养老院。每个居家养老院由一名养护员和一户被养护对象组成,养护员与老人签订协议书和服务承诺,养护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爱心奉献,热情服务;必须每天到老人家中提供服务,清扫卫生,买菜做饭,和老人谈心,带老人看病等。有病、有事需要到居委会请假,居委会派人接替,养护员每日填写日记和家庭财务收支帐;经求老人意见,居委会月考核、季评议,如果老人不满意可提出更换养护员。
第五,社区医院。社区为每户居家养老院选派家庭医生,为每个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载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疗和预防;每周一次为老人体检并做好记录,为每个老人发放一个急救卡,老人可享受免费就诊;定期对养护员进行日常护理培训和老年人常见病例护理以及各种急救常识的培训。
第六,监督员。监督员由街道老龄委、退管站和部分老党员组成,负责养老院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对养护员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征求养护对象意见,及时提出有利于养老院建设和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