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0 14: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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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篇(1)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县委六项严禁,盯牢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加强职务消费监督,全面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3.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推动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倡导廉政文化,适时开展读书思廉等活动,提升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办事行为

6.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情况以及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7.加强对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和执法权力等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8.加强对农业行政许可、农业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和农民培训等权力运行的监督,组织对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9.深入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行为,深挖细查不当执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突出办案重点,严查违法行为

10.严肃查办农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及时查办在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篇(2)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表现为时紧时松,不能坚持经常。

二、部署工作多,抓落实不够,从大处着眼多,从小处着手少。

三、工作中有时犯急躁病,开展工作的决心大,信心足,但是有时有急于求成的思想。

四、在廉洁自律上标准不高,有与条件好、收入高的单位相攀比的思想和不平衡心理。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六、在关心干警上做的还不够。

七、与干警沟通联系少,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某同志要以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在真学真用真懂上下功夫,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信仰,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坚持严抓敢管,锻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坚持“多角度、全方位”管理队伍,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善打硬仗的检察队伍。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干警中调查研究,集中精力为群众为干警办实事。

篇(3)

一、顺应形势,切实凝聚起加强“三力”建设的思想共识

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率先全面达小康、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的更加艰巨的使命。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深入开展“三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知识危机、能力恐慌、方法匮乏等问题,更好地履行惩治腐败、执纪为民的政治任务和神圣使命,更加有力地推动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进而实现“服务中心大局全县有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走前列”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抓住关键,创新加强“三力”建设工作措施

(一)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善抓落实的能力,做到职责明确、推进有力、纪律严明。

一是强化三项目标管理,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双文明责任目标、市纪委年度责任目标、县纪委下达的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责任目标等三项重点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考评工作,并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督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自己的目标定位,正确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责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倾注更大的热情,付出更多的汗水,不断谋求新的进步,创出新的业绩,进而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的主动履职意识。

二是建立三项督查制度,形成紧逼推进态势。围绕委局全年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集中评议制度等三项督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分为三个层面,即委局机关每月例会制度、镇纪委季度例会制度、县直部门纪委半年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均要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点评、通报工作不足。专项督查制度,对于纳入委局管理的重点创新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集中督查、专题汇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督查。集中评议制度,在年终全县纪检监察责任目标考评中,安排集中述职、现场测评环节,组织委局机关、镇纪委、部门纪委开展三方双向互评,进而牢固确立“工作干在平时,实绩决定名次”的实干争先意识。

三是健全三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纪律约束。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严格纪律约束出发,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室五项管理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督查三项制度》等三项监督管理制度。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并加强警示提醒,抓好分管条线同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办法》,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制度规定、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和事项,实行“零容忍”,一律从严追究纪律责任,相关人员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进而牢固确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带头自律意识。

(二)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能力,做到破解难题有新思路、开创局面有新载体、推进工作有新举措。

一要加强规划管理,增强创新意识。各镇各部门以及委局机关各单位每年都要根据工作职能和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并认真实施1-2个创新项目,以创新项目来统领日常工作,用创新项目来推动整体工作。要放眼全局、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务实求实,保持项目的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县纪委提出的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年初申报、过程督查、年终考评等工作,确保项目收到实效。对委局安排的“五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倾斜,在业务指导、时间安排、经费保障上给予优先,在宣传推介、考评考核、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将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十佳项目”评选工作,对于入围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要培育亮点项目,展示创新成效。要在完善、深化、拓展现有老的载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具有我县特色的创新项目。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集中力量抓好案件查办攻坚突破工程、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1+6”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全程监管工程、网络“阳光”规范建设工程等五大创新工程。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抓好“效能”建设工程、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纪检监察点评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等创新项目。所有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考核的创新项目,均要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制度建立、督查推进、项目考评、台账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培育推广、提炼总结、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创新项目的效果,放大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三要创设实战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以委局机关干部为主体,以实战锻炼培训为手段,以纪检监察业务为重点,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建立案件点评会、党纪条规解读课、典型案件研判课、舆情处置培训课、综合协调模拟课等“一会四课”学习培训制度。要通过专家点评、场景模拟、个案评析、条规解读、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业务交流,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条规、应对、办案技巧、案件审理、文字综合、网络运用等实战能力,努力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加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三)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团队协作、凝心聚力的能力,做到机关融和、上下亲和、内外谦和。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县纪委常委会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于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牵引向心作用。为此,县纪委常委会将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挂钩联系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务虚会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制度,营造出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创优干事环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为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压担子、搭台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更为宽松的能力展示平台。

三是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工作感情。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谈话与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分管条线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交流、双向互动共赢的良性格局。委局机关党总支要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竞赛、社会公益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强化领导,确保“三力”建设工程措施落到实处

篇(4)

一、机插秧技术推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14年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推动《县2012年—2014年水稻机插秧发展规划》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系统培训、政策推动和服务促动,全力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切实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水稻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4年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的目标任务是:全镇确保推广步进式插秧机3台,机插秧面积600亩。

二、落实加快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的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搞好宣传工作,召开会议集中宣传,深入农户详细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水稻插秧机推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确保今年全镇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育秧技术的指导是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镇农技、农机人员要针对插秧机推广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机手的业务培训,在水稻栽植期间,镇农技、农机要组织技术人员服务到农户,指导到田头,深入一线开展面对面的指导,手把手的帮扶,确保推广一台,致富一台,示范一片,造福一方。

篇(5)

二、奖补政策

1.对育供秧进行补贴。鼓励发展专业化育供秧基地,实行集中育供秧,育供秧基地按标准秧池面积,连片达到5亩以上的,每亩补贴800元,连片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对采用基质育秧的,每亩标准秧池再补贴1200元,采用基质与营养土混配使用的,按基质使用比例进行折算。

2.对机插作业进行补贴。按实际机插面积每亩补贴作业费35元。

3.严格考核奖惩。将水稻机插秧推广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和对村(社区)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根据完成实绩给予适当奖励。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水稻机械化种植的优势和效益,宣传我区推广机插秧的目标和要求,营造有利于水稻机插秧推广的浓厚氛围。

篇(6)

2、宣教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负责宣传党的纪检工作和国家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对重大案件的报道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查处和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协助审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核重要的备案案件;直接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和法规工作;承办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规划和拟定全区党的纪律检查规定和行政监察规定;参与或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行政规定;对已颁布的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负责承办区管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处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综合分析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搞好情况反映;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产生规律、特点和有效查处的方式方法,总结办案经验;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室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查办、督办、直查快办举报案件;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息;负责监督工作;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举报工作;不断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执法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规定、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全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职责

篇(7)

2、按照市局要求和结合分局实际,印发分局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分局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

3、开展了“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创品牌、效能零投诉”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观看了电教片《居安思危》——苏联亡党的历史教训、电教片《锐变的权力——郴洲系列腐败案透视》等警示教育片。

4、完善廉政文化长廊,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若干要求专项检查活动。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给予了核实统计,并对2009年上半年党政干部出外考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按要求上报了摸底情况表。

6、督办农村药品“两网”资金审计和治理小金库工作。

7、结合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开展了分局领导干部谈心交心活动,并协助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8、全面推行“四书两报告一评议”制度,建立名片式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受到广大管理相对人的好评。

9、开展了领导干部半年述职述廉和“廉政大讲堂”活动.人人登台演讲,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10、组织了廉政文化作品的把关、选送。

11、抓好8月20日行风在线上线准备工作。

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求有距离,下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1、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实施。

篇(8)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103-02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二〇〇二年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为《规范化建设标准》),就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目的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然而基层检察机关由于各种原因,其规范化建设步伐相对滞后,要抓好司法警察工作仍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五个不够”和“两个偏低”。

一、当前基层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部分基层院领导执法观念陈旧,只重视检察业务工作,而忽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司法警察的要求,但由于历史和习惯上的原因,目前相关的法规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司法警察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突出表现在编队管理上和装备保障上。就衡阳而言,据了解,13个基层检察院中有12个院没有进行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大部分司法警察被安排到各业务部门,有的当书记员使用,有的从事行政管理,有的作专业司机对待。没有司法警察的部门,检察官直接行使司法警察权力和职责。领导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只表现在执法质量检查前在完善法律文书上的重视,如补办派警令等。

(二)司法警察素质达标不够

《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通过培训等手段,提升现有司法警察素质,到2005年,90%以上的司法警察要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0%左右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而在基层,要现实这一目标容易,如某基层法警队有7名法警,他们都有大专文凭,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1人。他们通过函授等手段拔高了学历,然而这种做法在提升素质上并未取得多大实效。

为提升司法警察素质,高检院要求对授衔、晋升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对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侧重学习有关法律理论、检察业务及警务知识;省级院对授予、晋升三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及专业技能培训;分市院对授予、晋升警司以下警衔的司法警察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进行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这些仅仅是对司法警察晋升前的培训要求。对没有晋升的是不是也要进行培训?多久培训一次?一次培训多久?没有明确规定。而各种培训,由于各种原因,其实际效果与理想效果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明确要求,司法警察要“一熟、二懂、三会”即: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术、会微机操作。我们现有的司法警察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三)检警职责不够明确

根据《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司法警察依法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办案,履行相应的法警职责。而在基层检察机关,“检警混用”,“以检代警”,“以警代检”的情况的现象很普遍存在。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以检代警”可行但不符合规定,“以警代检”的后果则更为严重,有的对业务不熟,造成办案成案率低、办案质量差。而目前,一些地方在检察官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司法警察直接行使了检察官职能的现象相当普遍,从办案程序来看,这是不允许的。

(四)司法警察办公设施、装备不够

按照要求,司法警察要有专用的警务办公区,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有完成司法警察任务所必需的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基本械具和警车、通信、电脑等交通、办公设施;还要有放置警械具、资料、档案的文件柜。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如一些基层检察院办公房紧张,办公场地有限,加之办公经费不足,要另外划出警务办公区和训练场地,显然非常困难。多数基层院普遍存在“三缺”问题:即缺训练场地,缺基本械具,缺办公设施。特别是缺基本械具,这对于高危行业的司法警察来说,无疑又加大了风险。如祁东县检察院法警队有九人仅有手枪六支,手铐四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要全部出警,就很可能难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不够

由于多数基层院的司法警察还未进行编队管理,大部分司法警察分散于各个科室,有些检察院虽已进行了编队,但专职司法警察少,兼职司法警察多,如有的司法警察兼任办公室人员、有的兼任司机,甚至队长和指导员也由综合部门或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兼任,导致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管理难以到位,不能真正做到警有所用,警有所归,编队管理便流于形式,形成“空壳式”管理,徒有其名。部分基层院的司法警察队伍仍然由所在检察院实行分块管理,没有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没有真正落实,无法实现上级院对下级院司法警察的垂直管理,导致司法警察无法接受专业管理和训练。多数基层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完善不够,落实到位不够。少数基层院在司法警察工作制度方面没有相关的规定。

(六)司法警察地位偏低、待遇偏低

由于领导重视不够,司法警察的待遇往往落实不及时或不到位。如多数基层院的司法警察就没有领到相关文件规定的出警补助;司法警察的服装长期没人管,有的基层院以困难为由,也不按文件规定予以配发。司法警察待遇落实不到位,足以说明其地位低下。这是导致司法警察队伍不稳定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据了解,在司法警察当中,文化层次较高的年轻干警都希望通过考试等方式跳槽,能力强的也在想方设法地转行,符合条件的不愿意来,愿意来的有某些方面的不足,于是严重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二、对当前基层司法警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消除认识上的误区

基层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现状,虽然是由来已久的客观实际,但是最根本的一点,还是认识不到位,没有从执法高度认识人民检察院依法配备司法警察的重要性。若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关键是要根除思想上的误区。一要彻底消除司法警察可有可无的观念。《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指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了共和国的警种之一,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藐视司法警察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是对检察工作的不负责。二要高度重视“检警分离”工作机制。领导要大力支持和关心司法警察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理顺工作关系。要象对待“侦、捕、诉分离”一样对待“检警分离”,通过检警分离,促进司法警察围绕其职能开展工作,彻底消除“警检不分”的现象,这也是检察机关完善内部制约机制之必需。

(二)依法完善司法警察入口机制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对录用司法警察的条件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要真正抓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必须根据上述规定完善司法警察入口机制。

首先,要因地制宜扩大人才选拔的范围,检察机关选拔司法警察要打破圈子观念。司法警察作为国家公务员,完全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方式面向社会进行招录,不一定非得在检察院圈子里解决。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警察不是闲职,而是肩负重要使命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对提高司法警察整体素质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要优化编制结构,要根据检察机关办案实际需要确定司法警察的人数比例、男女比例、年龄结构比例。工作实践证明,46岁以上的司法警察普遍存在体力相对不足的问题,在完成追捕、追逃等任务上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但相关法规对司法警察编制有明确规定,即司法警察人数占检察机关总人数的8-12%,而46周岁以上的司法警察就在这个比例以内,建议对46周岁以上的司法警察不计算为编内指标。同时,要确保35周岁以下的司法警察占法警队的55%以上,要有1――2名女性司法警察。在录警与编制相冲突时,应该侧重法警队伍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稳定队伍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对司法警察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首先,政治教育要到位。要注重对司法警察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教育,以增强为人民检察事业服务的信念,提高廉洁自律的能力;要及时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注重实效,要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其次,思想工作要经常。要及时掌握司法警察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组织司法警察完成训练、参与办案等各项工作中,坚持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斗志,立功受奖面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比例。第三,业务培训要落实。坚持分级、分类搞好初任培训、业务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使每个司法警察年累计受训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要放在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上。同时要注重学历培训,不断更新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提高司法警察综合素质。第四,岗位练兵要加强。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技能比赛,通过岗位练兵,要确保队伍活跃、战斗能力增强。

二是要切实解决基层司法警察“地位偏低、待遇偏低”的问题。这里首先要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上对司法警察工作的不重视的问题,要摒弃那种视司法警察为附属物和“摆设”的错误观念,摆正司法警察位置。要积极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充分提升司法警察的地位。要因地制宜地适当提高司法警察待遇,解决部分地方司法警察待遇偏低的问题。对司法警察享有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等不能打折扣;司法警察因公致残、牺牲或病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惠政策等不能打折扣。

三是要妥善解决大龄司法警察的出口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司法警察实践的角度看,46岁以上的司法警察年龄的有些偏大,如何把他们从司法警察岗位上分离出来,有两个途径:一是内部消化:安排他们进综合部门,让他们承担事务性工作;安排他们在本系统相关部门做调研工作,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横向交流:与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安排他们进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工作。

篇(9)

一、关于巡查反馈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

(一)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比较少,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综合职能发挥不够好。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兼职较多,业务不熟悉,多数企业统计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统计工作不规范,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健全,上报统计数据随意性较大,对统计数据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有的单位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法制观念淡薄,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在调整统计负责人时,未征求当地政府统计部门的意见。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个别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类型与省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记载的情况不一致;有的企业名称不够规范,行业、资质划分不够准确;企业统计台帐登记不够完整,个别指标数值有差异。

(四)对今后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关于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市统计局对省统计局巡查后的反馈意见非常重视,市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分工,并限期进行解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一)关于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抓好统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大力支持市区统计部门、统计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者依法进行统计工作;经常听取部门统计和市区统计部门意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关于“加强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要求,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定期检查,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现状,严格基层统计人员工作交接,加强对各市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协管工作。

(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1.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市镇级(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按照“六有”、“四化”的要求加强基层统计站建设,要在强化镇级统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向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延伸,示范引路,典型推动,全面促进企业基层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企业一套表”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应用“企业一套表网络直报”系统。

2.继续加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力度。采取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基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统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从源头上抓实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3.继续深化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教育工作。所有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接受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肃责任。号召全市统计系统继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工作是法制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方面,坚持依法统计是依法行政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统计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自觉履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力度,适应新形势对统计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认真搞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制度化。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中关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依法统计意识,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同时,除继续在全市机关干部“每周一题”学法手册和《外资》刊物上登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外,力争在市及市区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里设置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课程,增强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

3.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定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将常规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有效突出重点执法大检查和联合执法大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的力度。严查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对市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统计监督检查,保障统计行政执法落到实处。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1.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交流,不定期召开服务业重点行业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明确各部门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作用,深入了解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协调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共同做好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领导关注的问题及时提出新的研究题目,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情况。

2.在部门统计服务上,由日常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提高统计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篇(10)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解决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市“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构筑多主题、多层次的改革试点格局,对国家重大改革举措、省级改革试点,以及围绕生态经济区建设开展的探索实践,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把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从制度上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正确处理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改革、规范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促进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重点调整涉及经济、民生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将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市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要求,利用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逐步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优化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管理。(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人员达95%以上,实现公开招聘的“全覆盖”。切实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间关系,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上,采取鼓励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优化所有制结构,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1、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鼓励市属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支持国有企业以大项目为载体靠大联强,完善与央企的对接合作机制,通过优化企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构造形成以转型升级的资源能源优势产业为龙头、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两翼的国有经济新格局,推进国有资本向国有经济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市国资委负责)

2、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着手编制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做好各项配套政策的衔接跟进工作,研究制定预算支出的重点和方向,规范预算支出的使用决策审批程序,探索有效利用资本预算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新途径。(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3、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清理和废止带有限制、歧视性的法规政策规定,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采取健全收费补贴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规模、做大总量上取得新突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土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适度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并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为契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其土地增值收益应当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载能力,在城市和人口规划的指导下,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允许在城镇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根据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逐步满足符合条件人员的落户需求。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集中力量抓好国有林场改革,组织好申报工作,力争列入国家级试点范畴。针对国有林场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改革从分类指导、因场施策入手,整合重组为生态公益和商品经营两大类型,借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把国有林场改革与放活商品林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职工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实现“森林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既定目标。(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4、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稳定和落实林地家庭承包经营政策。积极推动林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林木采伐、林权管理,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机构,增强涉林矛盾纠纷处理处置能力,做大做强林权交易市场,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加快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加强林农技术指导和服务,巩固和发展好改革成果,确保林农收入和森林资源总量增长,生态环境改善。(市林业局负责)

(四)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1、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理顺市以下政府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包括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各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形成覆盖所有收支、完整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拓展采购规模,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认真实施《市财政监督条例》,重点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瞄准促进生态经济区建设,做好环境税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环境税改革试点方案,研究适合市内实际的环境税征管模式,推动区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大力发展金融业。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来景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企融组织;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组建以县城为基础的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覆盖市、县(区)两级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市内优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发债融资。努力将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列入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争取年内市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全市民生工程,争取今年四季度推广全市农房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构建起我市覆盖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三农”风险分散新机制。积极推进健康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企业务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市内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建立全市金融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我市与沿海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大力推进我市金融服务体系的深化发展。(人行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五)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以市场为取向,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理顺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健全高效节能推广激励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向高效环保型产业倾斜。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生态经济区和自然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标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深化民生领域体制改革

1、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强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的带动作用,广开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扶措施,认真抓好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以创业促进就业,尽快建成布局合理、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协调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市际、市内地区间收入差距,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配合国家对垄断行业企业和职工收入实行有效监督和调控,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金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负责)

3、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等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搞好制度衔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1、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按照《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建立起规划纲要落实的政策支撑体系。着力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全市教育园区建设,探索园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之间、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更多的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及欠发达地区,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群体差距。发挥政府统筹、行业办学积极性,推进职业院校校企一体办学的新模式,将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企业文化融入职业学校的校园文化。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加快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完善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投入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宗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保障能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落实相应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政事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形成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分工协作的良好运行机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负责)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出版发行、演艺、广电网络等领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积极做好省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1、积极做好省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完成试点实施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的编制。抓住先行先试的历史性机遇,相互交流学习,构建试点地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争取对口单位在政策和资金、项目上的倾斜支持,激发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即扎实稳妥、又有所突破创新,积累有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为我市改革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市发改委、各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对改革试点地区工作的指导协调,积极推进试点地区“扩权强县”的子项改革。通过合理界定理顺事权关系,明确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和主要内容,赋予试点县(市、区)级政府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分步骤将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市发改委、市编办、各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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