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申请书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0 14:46:2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申诉申请书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申诉申请书

篇(1)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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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只开放女生第3宿舍提供借宿申请,凡申请借宿学生,不分学制,年级,一律分配住女生第3宿舍.

因公务原因申请借宿的学生,其住宿费以每周611元收费,不足乙周则以日计算,每日住宿费122元.

非因公务原因申请借宿的学生,其住宿费以每周1100元收费,不足乙周则以日周计算,每日住宿费220元.

借宿申请程序(一)填写借宿申请书(二)送导师审核(三)送生活辅导组审核(四)送学务处核示(五)至出纳组缴费(六)缴费收据送女生第3宿舍舍务员分配床位.完成申请程序.

六,住宿期间,按宿舍管理规定办理.如有违反宿舍规定,严重者除勒令立即搬离宿舍外,并依情节轻重按校规惩处,且宿舍费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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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称

服务科室

到日期

每周住宿天数

住址

科室主管: 申请人(签名盖章):

人事室:

总务室: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核定

宿舍管理小组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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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篇(3)

××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乡孙庄村村民。我们代表这里的众多的农民群众向有关领导发错(出)紧急呼吁。

去年我们这里的洪水两度淹没农田,一些农户几乎没有什么收成,温饱都成为困难。在社会上成千上万的善良人向灾民伸出救援之手的时候,我们这里的基层干部却硬是搞起了一场所谓的秋征,不惜使出雇用社会青年,夺取实物等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败坏党的形象的粗暴手段,硬是从每个农民身上搜刮现金达数十元(如:赵庄43.50元),这年过年一些人家的全部花费还不到人均10块钱!

农民太寒心了。一些人丧尽了对土地的感情。今年青壮年外出打工的人大有增加,甚至出现土地抛荒。值得让人欣慰的是――正是今年,人们从收音机里更多地听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宣传。(如:某地农民和乡政府打了两场官司,均以农民胜诉而终,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某县政府把几条合理的收费项目印成条文发到农户手中,乡村组擅自增加的部分农户可以直接拒绝;李长春省长向某地农民表示不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做好就“对不起父老”等等。)

正是在这农民满怀希望的年头,正是在农民群众不分昼夜抢收抢种的时候,正是在这多少农户还在为无钱买到化肥而愁眉不展的节骨眼上,我们这里的干部却不关心这一中心工作,不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服务,而是紧锣密鼓的搞起了一场秋征。1992年10月16日晚,端着饭碗的突然被吆喝到一块:紧急会议,秋征开始,每人62块(赵庄),有钱交钱,没钱交物,水稻两毛,棉花六毛……抗拒者交以武装部长为首的突击队!

农民夏季已经交足了公粮,分文未见,他们还有多少油水呢?

这些年,这里农民的富裕程度被严重夸大。

秋征数字一公布,老农们连呼“土地种不得!”一些人纷纷向干部交地。可以预断,明年这里劳力外流更为严重。土地抛荒将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十年有余,十四大也即将闭幕,面对外部地区的蓬勃发展,我们有理由对当地的落后和一潭死水似的沉闷局面表示不满,对宝贵的土地竟成了一件农民越背越重的破棉袄表示悲哀!

面对早已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法令,我们强烈要求当地干部强化法制观念,为政清廉。真正合理合法的负担农民是乐于承担的。最后,我们急切请求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我们这里的“秋征”项目和数额给以严格审查,昭示于民。合理的部分,也应明令秋播后实施!

××乡孙庄村部分农民群众:

王××赵××冯××……

1992.10.16

之二:××县部分农民群众关于游行示威的申请

××县公安局:

自今年10月份以来,在我县的广大农村,乡村基层干部掀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所谓“秋征”的狂潮。在广大农民抢收抢种的大忙时节,在一个人均纯收入仅400多元的地区(官方数字),在农民交足公粮之外,他们不惜使出雇用社会青年,强行夺取实物(包括农产品、牲畜、农机具、家具、树木等),甚至殴打群众,破门入室等严重伤害农民感情,侵犯农民人身权利,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的恶劣手段,强行向农民收取每人50-200元的钱财(××乡)。据当地两位农民讲述,前邓营村一个45岁的黄姓寡妇在当地干部的逼迫下上吊身亡。据悉,期思乡甚至提出了“破产上交”的口号!

面对这一严重局面,自10月17日,我们几个农民、党员放弃自家紧迫的农活,苦苦奔走于县乡之间,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迄今毫无结果。

面对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面对《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面对《河南省减轻农民负担暂行办法》,面对《行政诉讼法》,我们不能不为当地干部法制意识的淡漠而震惊!

为了促使当地政府对这一严重局面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在此前提下,对这一问题有一个切实的解决,作为公民,我们不得不选择自己的一项基本权利――游行示威。

时间:暂定为1993年元旦;

地点:自城西新大桥往东经县政府门前(停留并演讲)到桂花岗;

规模:为便于管理力争控制在500人以内;

标语口号:捍卫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同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行为作斗争!

整顿基层班子,清除腐败分子,迎来××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理解农民,拯救土地!

农民永远爱党爱国!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乡孙庄村赵庄村民:

王××赵××冯××……

1992年12月2日

资料提供者:王新华,农民工,现居江苏省吴江市。

申诉书(2000)

杨县长你好:

我无辜的遭受了不白之冤,受到他人陷害,损害了我的名誉,我作为公民的人格尊严也受到侵犯,故此向您提出申诉,请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为我昭雪。

原诉人:张××,男,82岁,汉族,现住所:××镇敬老院

被诉人:××,男,81岁,汉族,现住所:××镇敬老院

申诉请求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被诉人应对我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申诉事实与理由

前不久,被诉人李××在他屋里门灶外面立两块砖弄火熬菜,烟熏火燎,把雪白的墙熏黑了(这也不是一天半天的事了,院长曾在院民大会上说过此事,李××辩说刷屋时他屋的墙没刷),院长批评了他,他不接受。他说墙黑不是弄火熏的,而是我给抹的油。李××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这纯属诬赖好人,我太冤枉了!

李××指名道姓地说我往墙上抹油,有何事实为根据呢?李××既然指出我的名来,肯定是我往墙上抹油时,他亲眼所见了。既然亲眼所见,为什么不当场把我抓住,拽到院长面前,请院长处理呢?再说真是我把墙抹黑了,那么他为什么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一个人偷偷地把墙上的黑迹擦掉了?他这种行为分明是销毁罪证!根据上述事实,再根据他本人的德品质,可以断定,他是在推卸责任,嫁祸于人,捏造事实对我进行陷害。

李××对我进行陷害,造成了严重后果。我的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思想忧郁苦闷,夜里失眠,白天吃不下饭,冠心病复发,体重日减,耳聋愈来愈重,腰疼得都弯成了90度角,头晕目眩,四肢无力。他把我折磨成这个样子,我仍咬着牙,带着87岁两只小脚的老伴,去整地培垅,种菠菜、种葱、毛葱、豆角、西葫芦、倭瓜、黄瓜、辣椒、柿子等蔬菜(因敬老院在李××的影响下无人干活)。

李××对我的陷害不止一次。我记得有一次他屋里的电灯不亮了,他说是我给捏的,到民政面前告我。后来电工修理,发现是开关的毛病。开关在墙内我怎么能捏呢?院里有好几个开关坏了,都是我捏的吗?还有一次他在饭屋大灶坑用小铁锅炖肉,往外拿时不用手,而是用炉铲子往外撮,一下子没撮出来,一连撮了好几下。撮出来的肉上有灰,他就一手端炉铲一手拿肉,求做饭的炊事员给浇水洗,当时他没说肉上的灰是有人给扔的(当时我在现场看得明明白白),可他过后说,肉上的灰是我给扔的。

李××为什么屡次对我进行陷害呢?这也是有原因的。我在院长面前给他提过意见。给他提意见是帮助他走正路,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中国人。谁知他怀恨在心,他恩将仇报,李××入院前我二人并不认识,这说明我二人在过去并没有什么仇和恨。起初我二人关系处得还不错,我来了客人,请他陪客(白面饺子、两盘菜、高粱酒)。该人能说会道,巧言善辩,无理也能辩七分。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天长日久,就现了原形。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伪君子,披着羊皮的狼,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他好吹牛,爱说假话、大话、空话,是“假大空”一流人物。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奸、懒、馋、滑、坏”,五个字让他一个人占全了。

1997年一年之中,他没摸过“四把”(锹把、镐把、锄把、镰刀把),在劳动中躲重就轻,出工不出力,有时不但他本人不参加劳动,还要拉拢他人不参加劳动,屡教不改。

我给他提出啥意见引起他如此不满?举几个例子:

例一:1997年夏锄大忙季节,全体院民紧急动员,全员出动,都参加了除草工作,就是80多岁,两只小脚的老太太也拿起锄头去铲草。可是被诉人李××不但自己不参加劳动,还拉拢一名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名叫谢××的在屋喝酒(这种情况不止一次),严重影响了院民的积极性,一时“怨声满院”。院长闻知,亲自说服教育,李××不听。院长没有办法,请示上级处理,上级决定:将谢苏运驱逐出院,念李××年岁大些,暂时留院,以观后效。

例二:1997年雨水大,黄豆被淹,下水道被阻,地里的水排不出去。我和二×(已故)、宋××三人挽着裤腿,光着脚站在水里,用锹疏通下水道,腿都泡胖了。而此时被诉人李××在做什么呢?他正在屋里下象棋。

例三:1997年秋收大忙季节,古人云:“三春不如一秋忙,千金小姐下楼房。”全体院民不分男女老弱病残,全员出动,各尽其力。可李××一人躲在屋里就是不动。我动员他两次,他看实在拖不过了就到地看看,没两分钟又回来了,到屋里把行李背走(逃避劳动),院长发现了,把行李夺回来,不让他走。他乘人不备,又把行李背走了。他到外面四处造谣,说我撵他,骂他,又说院长对他又骂又打。他个人逃避劳动还不算,还把一名叫王×的院民给拐走了。等秋收完了,他看敬老院没什么活了,他和王×又回来了。这种行为对院内院外影响极坏。

例四:1998年春,李××在院后种大烟。我劝他说:“种大烟犯法。”他不听,我把此事报告给院长,院长去制止他,他不听,还是种了。大烟开花结果了,他贪黑起草(早)地拉。此事被公安机关侦知,县公安局派两名公安人员前来强行拔除,并没收其。

例五:我和我老伴刚来敬老院的时候,李××经常到我屋来,有事没事的和我老伴唠嗑,还当着我老伴的面说下流话。起初我以为他都那么大岁数了,愿说啥就说啥吧,也没往心里去(我不像他那么心胸狭窄,小肚鸡肠)。可是有一天我去地里干活,回来时看见他正在炕沿上摸我老伴的小脚。看我进屋了,他还笑嘻嘻的,说看看我老伴的袜子是谁给织的。我和我老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辈子没红过脸。这件事后,我和我老伴吵了一架,以后谁也不理谁,影响了夫妻关系。我知道我老伴不是那种人,可他李××却是一肚子花花肠子。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我并没有向院长汇报,可李××以为我汇报了,一直耿耿于怀。

被诉人李××的这些所作所为,简直是给市县赠送的那块“规范化敬老院先进单位”的牌匾抹黑。他在敬老院里,简直是:海滩上的螃蟹,任意横行。

我蒙受此冤,虽不是什么奇耻大辱,但对我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影响极坏。我许多子孙都在浑水镇,没有不透风的墙。如他们听说我在敬老院做出这种可耻见不得人的事,我这些儿孙将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我?我在儿孙面前的尊严还有吗?真叫我活着见不起儿孙,死后更无颜去见先人。故此请求县长为我昭雪此冤,大恩大德,生不能忘。

申诉人:张××

2000年4月27日

资料提供者:廉世广,公务员,现居黑龙江省通河县。

危房翻盖申请一则(2008)

吉福巷11号危房翻盖申请

本人石庆滨,购买住房一套,私有,砖混结构,平房,面积为10.5米×9.5米(不包括1米平檐),购买时因经济困难,只图省钱,没想购买之房在用料、施工、设计等方面都违反建筑结构和原理。三年前屋顶、屋墙都出现裂痕,并出现渗漏现象,还被儿子编成儿歌:天上下雨屋里流,滴在头上冷飕飕……为此,我只好在原平房顶做起脊处理。

去年夏天,房屋东北角出现大的裂缝,有一寸多宽,其他墙面也出现大大小小的裂缝,屋顶楼板也出现裂缝,平顶上的起脊处理又开始漏水。母亲担心受怕,因此心脏病复发,多次在屋里屋外出现晕倒现象。今年春上,我把积攒的一点钱取出来,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点,决定彻底为老人改善住房条件,把九十一岁的爷爷送回老家香城镇前郭村先住一时,让父母住在妻哥家,把原住房拆了,拆房盖房,现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自建,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自建房住人有:

本人石庆滨,职业教师,现无住房。

爷爷:九十一岁,想在有生之年住上新房。

父亲:六十九岁,老农民,全靠申请人石庆滨赡养。

母亲:六十六,同上,且有十年的心脏病史,正值人生大寿之年,我不求大富大贵大房子,只求别因建房给她老人家带来生命危险,平平安安。

妻子:王静,原县供销社职工,现已下岗多年,在家无业。

儿子:将要中学毕业中考,需要一个安定的学习环境。

弟弟:石庆湖,一家三口,也没住处,现申请翻盖新房,他出了一部分钱,也有他的一份住处。

妹妹:石庆梅,在中心镇付庄教学,已结婚,无住房,一直住在我家,现马上临近生育,急需住房。

以上是危房申请翻盖新房永住之人,上有老,下有小,共11人。爷爷、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妻子下岗失业,弟弟妹妹虽然有工作,现在单位又不像过去分福利房、集资建房,安居才能乐业,安居乐业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提倡“和谐”社会,我坚信党和政府以人民利益为重,关心百姓疾苦,实际情况实际对待,会让我们一家11口自建有房住!

请各级部门申批!

诚盼!诚盼!诚盼!!!

申请人:石庆滨全家

申请房产门牌:吉福巷11号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诉讼保全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

证据保全提出的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书和笔录应当载明请求诉讼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标的物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该判决执行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申请人提供担保

篇(5)

现今,我已经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了,少了刚入校时的青春活力与激情澎湃,做事也少了冲动,考虑的问题也多了,什么事情值得做,什么事情不值得做,这些想法都慢慢开始主宰着我的行为。这次提出申请加入素质班也是我思量已久后做的抉择。尽管大二是忙碌的,考证与未来方向的规划不期而至,我就像随时都可能泄气的气球,需要一些正能量,在大学剩余的时光里做一些值得回忆的事情。其实,在大一刚入校的时候我就听说过宋健老师以及他的素质班,从学长那里得知素质班是两年一届,我刚好就错过了大一正年轻时加入这个班的机会,现在想来,因为她是“两年一届”所以我才错过了大一的机会,这是个借口。因为在第五届招新宣讲会现场,有一位素质班的学姐说,当时她是硬把申请书从宋老师的办公室门下面塞进去的,最后她才得打破了规矩进入了素质班。只怪当时的我信念不够坚定,要不然也可以效仿下那位学姐。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往事成追忆,我能把握住的只有当下。很高兴在前两天在一粟堂前看到了素质班的招新,当年的心动还依然存在,我不能让自己后悔,所以果断地拿了一张梦寐以求的申请表,我是幸运的。

在参加了素质班3月15日晚举办的宣讲会后的那个夜晚,我反思了自己进入大学来的点点滴滴,有成功,有失败,有遗憾,也有欣慰。回想宋健老师在素质班五周年庆典上说的那句“我不知道通往成功的路在哪里,但我知道素质班的明天会更好;我不知道明天有几天,永远有多远,但我只知道今天我和你们在一起”。是的,我也不知道成功的路在哪里,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成功与未来看起来都是那么模糊,那么可望不可即,这是我在无数次内心挣扎和自我拷问之后得不承认的一个残酷的事实。但可幸的是,我知道我有一颗忐忑不安渴望有人为我指点迷津的心,并且我结识了素质班,这个充满爱与希望的优秀集体。我突然感受到了莫名的家的温暖,这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地方,素质班,我应该来这里。

篇(6)

    申请人:李XX,男,1953年5月8日生,白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居民,现住大理市下关镇金星三社XX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被申请人:张XX,男,1956年09月16日出生,白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居民,现住大理市下关灯笼村XX号,身份证号532901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原上诉案由:李XX诉张XX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李XX于二0一0年二月二日向贵院上诉李XX诉张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李XX学习了相关法律常识,知道了自己行为的民事违法性,愿意服从XX市人民法院“(2010)民二初字第109号”一审判决,配合XX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决定撤回起诉。请予批准为盼。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篇(7)

刑事申请抗诉书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来源:文章屋网 )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 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篇(9)

诉讼保全申请书,是指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另一方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对对方当事人即被申请人所有或控制的可能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作出保全的裁定的法律文书。

格式: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文书格式与范例: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镇XX大街XX号院。

法定代表人:药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科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办公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何XX;职务:董事长;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被申请人XX市XX科贸有限公司一案,已于2013年3月7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计125万元。为了保证使本案将来的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XX分理处的银行存款(其银行账号为:XXXXXXXX)采取冻结措施。

此致

篇(10)

经甲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住宿合同:

一、据乙方住宿申请要求,甲方决定安排乙方入住_________大学学生宿舍(公寓)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室_________床,并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正式入住。

二、甲、乙双方都应自觉履行《_________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及寝室。

2.乙方应及时缴纳各种费用(住宿费:_________元/年;水电费:按规定每人每月贴补_________吨水、_________度电,全年按十个月计算,当月的超额水电费自理)。

3.乙方要爱护公共财物,若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

4.乙方电话机一律自备,不得私拉电话线、网线。

5.乙方住宿期间必须自觉搞好安全防范,做到寝室钥匙不外借他人,不私自配置寝室钥匙;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自觉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6.乙方在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违章使用电热棒、电炉、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电炒锅等各种电加热器,严禁私拉电线,电线不准上床。

7.寝室内一切生活事务及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每天自行整理打扫,保持寝室与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与美观;垃圾实行袋装化,由乙方自行带下楼并放入规定的地方。

8.当宿舍住宿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对寝室进行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年_________月止。(学生住宿的时间和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寒暑假)

四、乙方因各种原因自行退学,学年内住宿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50%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住宿费。

五、乙方住宿期间如违反《_________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甲方将根据学生处分条例给予处罚,如有损坏家具等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六、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双方不能解决的纠纷,可提交苏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如对苏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方案不满意,可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到期之时,如双方皆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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