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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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2012年,省下达给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试点的第一批任务数为2903户,根据省政府和省建设厅的要求,市建设局在2月份与市民政局交接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工作,并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特区。截止6月24日止,全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16户,占总任务数的97%,除盘县地质灾害搬迁44户和集中安置43户正在施工外,其余各县区均已完成任务。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看,一是区县乡镇对这项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二是部门工作认真负责、措施得力,指导、督察、协调、服务工作做得比较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三是县区、乡镇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盘县在应配资金基础上多配套370.3万元,区在应配资金基础上多配套30万元,县、特区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均已按标准配套相应资金;四是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建设效果比较好,整村推进、分散安置建设各有特色,出现了许多亮点,尤其是区乡独山水井组“三统一”的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危改农户只需投工投劳,每户人家只花4万元左右,就建出了风格独特,又适合农户居住,看上去又比较别致的民居,值得全市其他各危改点参考、借鉴。
二、存在问题
(一)市一级未成立统一领导协调机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现仅处于试点阶段,全面推开后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仅仅依靠市建设局一个部门的工作,很难完成这项事关民心、惠及民生的工程。
(二)农村危房改造基础台帐不准确,底数不清。由于试点工作开展前调查摸底工作还不完全清楚就由市民政局移交到了市建设局,因此有错统、漏统现象,一些农村危房户、无房户没有纳入改造底账,个别乡镇将不属危房的住房列入危改范围;由于理解存在失误,我市原拟进行的农村茅草屋改造对象也未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范畴等原因,造成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满意,有怨气。
(三)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标准过低,危改建房资金缺口较大。中央、省、市、县(区、特区)配套资金每户最多2万元,一般情况下危房改造每户按80平米平均约需4至5万元,农户需自筹2至3万元资金。被列入改造对象的农户又是贫困户,资金筹措极其困难,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对危房改造配套和自筹资金普遍感觉压力较大。视察组在视察中发现,县乡天生湖危改集中安置点,农户危改房屋主体建筑大部分完成,但排污排水、道路硬化、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难以为继,如不及时处理,极易造成“半拉子”工程。
(四)各县、区、特区农村危改试点工作实施中普遍存在先易后难现象。由于计划任务下达时间紧迫,任务较重,县乡一定程度上存在优先安排经济条件较好农户先期建房,除盘县外,其余各县(特区、区)存在补贴农户部分资金,用农户在试点开展前的自建住房冲抵任务计划,各地均以完成目标任务为首要目的。随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危改下一步的工作难点将会是面对房屋破损程度高,家庭困难,住房条件急需改善的农户,危改工作的推进难度会越来越大。
(五)农村危改试点工程建筑材料缺乏且建筑成本成倍增加。由于县区、乡镇建材生产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大批量的农村危改建房的需要,部分县区建材价格随之上涨,就红砖为例,有的地方已达0.5-0.6元一块,加之运送路途较远,导致建设成本大幅度增加。
三、几点建议
(一)市一级应尽快比照省里模式成立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市与各县(特区、区)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危改工作上下左右一盘棋,步调一致,形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忙而不乱,有序运行的危改工作机制。
(一)农村危房改造排查整治情况
县级领导对我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到乡镇调研危房清零工作,全县各乡镇危房整治力度大,速度快。截止5月4日,全县农村危房整治完成比例95%以上,农村独居老人居住危房整改完成率为99.3%。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录入情况
4月份以来,住建局抽调15名骨干,协助乡镇住建所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贫困户住房信息采集、核对、录入工作。为加快进度,工作人员采取错峰工作方式,利用深夜网络比较通畅时段实施系统录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录入完成98.5%,部分乡镇已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同时,为保证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局里又抽出14名熟悉电脑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后,每天对各乡镇录入系统信息再次进行逐一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乡镇进行整改。
(三)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截止4月底,年初上报省、市计划内实施危改的525户(含2019年提前实施209户),现已全部开工,完工514户,尚未完工乡镇为大杨乡11户,验收上报打款352户,拨付资金587.2万元(含2019年提前实施209户)。后期在清零行动中新纳入危改的214户,现已开工209户,完工198户。对于无法纳入国办系统实施的4类对象危房改造户,县财政已拨付1980万元到各乡镇,由乡镇统筹实施进行危改。
二、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做好危房清零督查整改工作,对照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一复核整改情况,确保整改一处达标一处。
2、加快独居老人危房整治力度,确保老人居住安全。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2018年来,我区危房改造“四类对象”贫困户为重点,完成732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对1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回头看工作,截止6月底,XXX户已全面整改完成;对全区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核验完毕。并分片区对核验工作进行抽查,重点针对系统预警信息和保障措施不符的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共调研XXX户,有效保障了核验系统数据的真实性。邀标鉴定公司对全区X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了鉴定。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住房统筹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统筹全区脱贫攻坚住房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制定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按照省级文件规定2018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1.3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1.3万元/户、D级1.3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2.5万元/户、D级2.5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2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工作流程,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操作流程:即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及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扶贫移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对应身份识别、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XX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图册。
(五)业务培训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我区对农村工匠开展了业务培训,区建设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1个鉴定公司对C、D级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专业监理公司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管,与此同时区建设局派出20名技术业务骨干,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并实行“一周一调度”全程跟踪任务进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召开全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会分管领导无故缺席(如XX街道办)。
(二)未按要求施工。
个别乡镇未严格按照D级危房新建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施工。新建住房超面积等情况。XX镇2户未按图施工超面积、XX街道办3户未按图施工(已整改2户、1户至今未整改)、XX街道办事处1户超面积(停工未整改)、XX1户超面积。
(三)C级危房排危不彻底。
个别乡镇实施C级危改房屋主体排危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水泥砂浆标号不够,有的更换椽子檩子采用不合格的旧材料,有的厨房、厕所、圈舍功能分区不达标(XX镇、XX镇)、XX乡D级修缮加固无修缮加固方案。
(四)D级新建入住率低、附属设施未完善。
D级新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入住率偏低。
(五)未建立相关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乡镇(街道)未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住房问题,以及中省市督查暗访、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住房问题,未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未制定整改方案。
(六)一户一档资料存在问题。
部分乡镇(街道)一户一档资料不齐全,未按年度分村、分等级整理归档。个别乡镇(街道)重视硬件改造,忽略软件资料和系统录入工作,造成网上信息档案资料与实际档案资料成在差异,审批资料签字、盖章不齐,有的危房改造照片张冠李戴,档案资料与信息系统、危改户实际情况不一致,个别档案信息存在逻辑问题。
(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乡镇危改对象户提出申请后,村镇两级未认真审核就直接上报,有的五保户既住敬老院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有的工匠参加了区上组织的工匠培训,但施工过程中仍然不按技术导则规范施工,有的危房改造在施工关键环节乡镇建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检查把关,导致有的危房改造施工不规范而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乡镇(街道办)本应上报的资料未能及时上报甚至根本不报。
(八)部门配合存在问题。
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之间沟通交流不足,联系不够紧密。
四、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8年自治区住建厅下达我市第一批危房改造指标63户已下达**区,目前开工42户,剩余21户正在筹措准备。
三、截止目前我市2018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约为105户全部为***区。
四、目前,由各旗县区住建部门牵头并联合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成立农村牧区危房鉴定领导小组,对建档立卡等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进行鉴定,我市将于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五、我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档案经过自治区住建厅、市住建委多次工作检查及规范性要求,农户危房改造档案材料齐全规范,真正做到一户一档、资料核验、动态管理。
六、市财政局与我委联合对历年危房改造资金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每年年底各旗县区危房改造完成竣工验收后,相应资金均能按照要求拔付到位。
七、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工作安排和部署,2017年以来,我委对各旗县组织两次“雁过拔毛”检查,并于今年4月4日对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到各旗县区住建部门,按照要求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中“两项工作重点”和“九项重点检查指标内容”做了深入细致核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八、我市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出台了《****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扶持对象范围、政策措施,明确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工作目标以及在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方面的重点任务,兜底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已全部纳入脱扶攻坚扶贫范围,各旗县区政府已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施兜底保障。
九、各旗县区政府对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制定了专项扶贫措施,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截止目前各地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已于当年全部完成。
二、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要点
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一个规范、三个方案”既:《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处理技术规范》、《****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市2018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及《****市农村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目标、范围、标准、做法、步骤、措施等。
二、****市下辖*个旗县区,**个苏木乡镇,**个行政村。截止目前,*个旗县区全部完成了县域乡镇建设规划,占全市旗县区100%。我市各旗县区正在组织力量制定相应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个苏木乡镇已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个行政村全部编制完成村庄规划,达100%。
三、我市于**年制定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各旗县区正在逐一推进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情况。我市各旗县政府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垃圾污水处理及卫生厕所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建立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对农村牧区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等公用设施和村庄绿化建立了管护长效制度。进行有效维护、管理和监督。截止目前完成后续管护村庄3050个,约占71%。
三是建立健全农牧民主体机制落实情况。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广泛动员农牧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牧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全社会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和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情况。市委政府召开会议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强资金筹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配备工作人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长效管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落实情况。建立市职部门和旗县区政府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㈠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对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全面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㈡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目标任务
㈠目标要求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对试点乡镇、村五保户中的一、二、三级危房,地质灾害户、因灾倒房户,一级危房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等四类危房进行试点改造。
㈡任务分解
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二期共2044户,其中:五保户一级35户、二级61户、三级36户,低保户458户、困难户一级607户、一般户一级358户、地质灾害危房改造户22户及第二期最具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及点农房改造489户。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
㈠集中连片建房项目申报与审批:
1、申报程序: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村、乡(镇)、特区逐级审核申报,市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申报材料
⑴建房对象申请;
⑵建房承诺书;
⑶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⑷特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特区危改办需要申报材料
⑴《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⑵《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⑶《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⑷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㈡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申报程序: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特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申报材料
⑴建房对象申请;
⑵建房承诺书;
⑶试点建房方案;
⑷特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特区危改办备案材料
⑴《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⑵《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四、资金筹集、补助与建房标准
㈠资金筹集
采取以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省、市财政补助一点、特区财政补贴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
㈡补助和建房标准
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五保户重度危房、低保户重度危房2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为0.5、0.3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5万元,地质灾害户为2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乡镇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和人均收入财力等因素确定。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五、方法步骤
㈠建房方式
建房采取整村推进实施改造、分散重建和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或原地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三级危房采取局部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
1、整村推进实施:对于自然村农户数量超过50户,并且一级危房户数量超过该自然村全部农户数的30﹪或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区周边以及交通方便,经济基础较好的自然村,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部门批准。
2、分散重建:主要确定在公路沿线,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建房户。
3、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或原地治理:经建设和国土部门及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认定,通过对危及点进行工程治理能达到消除灾害隐患的目的,原地治理成本又低于异地搬迁重建的,应采取原地治理的改造方式;经建设和国土部门认定确属必须搬迁的危及点,在异地重建前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
4、局部维修:对二、三级危房采取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和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
㈡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建设准备(2009年5月)。主要是根据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情况,按照市的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试点乡镇和建房对象,并制定特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制定政策,落实对象(2009年6月)。各乡镇、村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村组群众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并公示建房对象名单,与建房户签定建房承诺书;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批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工程实施(2009年6月—11月)。层层落实,签定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6月进行主体工程建设;7月开始进行沼气、水、电、圈舍、道路及公共设施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区、乡两级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发放建房补助款。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09年11月)。乡镇按照扩大试点方案和有关规划,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报特区危改办(11月22日—11月25日);特区危改办进行评估验收(11月25日—11月28日);工程全面完工,迎接市级评估验收(11月28日至30日)。
六、政策与措施
㈠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试点是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程的主要环节,试点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定责任状,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为我区全面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㈡加强机构建设。在特区党委、政府和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乡两级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解决相应工作经费。
㈢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特区把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如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影响试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区实行相关领导联系乡镇危改试点工作制度,试点乡镇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要将包保名单送特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试点乡镇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必须履行如下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㈣加强督查。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2020年XX省住建厅下达XX区危房改造任务534户,现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并打卡发放资金。XX区已提前完成2020年危房改造任务,已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由于改造对象以及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变动性,区住建局及时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对接,及时核查新增人员的住房情况,发现居住在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及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危房改造,确保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清零”。
2.建立常态化检测机制,为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区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XX区住建局制定了《XX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一)完善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成果,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系统录入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成果,对区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合、系统梳理、及时更新,强化档案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提供档案信息支撑。
(二)开展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管
1、属于鉴定安全的。每半年对居住在B级房屋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排查,对疑似房屋安全性变化的,及时上报区住建局开展鉴定工作,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立刻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改造。
2、属于改造安全的。定期进行质量“回头看”排查,发现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的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对改造后又返危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3、属于保障安全的。对于居住在儿女或亲戚家,易地扶贫搬迁,集中供养,租住房屋,暂住其他房屋等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镇村要定期跟踪走访贫困户居住情况。发现因居住条件改变不能继续居住在原安全住房的,要及时提供其他安全住房保障或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通过改造方式为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
4、针对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做到增加一户,改造一户。
(三)组织危房拆除工作
1、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原危房没及时拆除的,要严格执行《XX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验收标准》,将建新拆旧作为危房改造验收的必要条件。
坚决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对全区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1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峨桥镇9户,保定街道1户,街道2户)。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建。改造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二)完成时限。2020年5月1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5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改造户手中。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鉴定标准、程序和鉴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要落实好质量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农户自建方式,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月下旬开始,区住建部门将组织各镇街对已实施的低保等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争取5月中旬前全面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要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精准确定对象。各镇街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要逐户开展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
4.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镇街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5.严格控制建设面积。要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4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对于C级危房,维修加固不得改变面积和层高;对于在原址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必须先拆除、后建设,易地建设的,要在新房竣工后15内拆除旧房,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无房户选址应为村内原宅基地,易地建设的,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核。
7.加大问题查处。持续开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级调查处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查处,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区住建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将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工作目标
1、2008年,通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完成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2、2009—2010年任务,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任务指标,持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标准
1、实施范围:全县八个乡镇。
2、实施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
极度危房户是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造成极大威胁。
3、改造标准: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资助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中等偏下标准,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4、建房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
5、界定房屋产权归属:危房改造房屋产权归属该户残疾人所有,办理产权证书,危房改造后并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未成年残疾人或不具有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并可依法继承。县残联在产权管理方面要有存档记录和备案。
四、项目资金的来源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分配我县的资金。
——省财政拨付我县的补贴资金。
——县、乡(镇)财政应按照不低于1:1比例安排危房改造项目匹配的资金(建房物资可折算资金)。
——当地政府组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组、个人和亲属捐款、捐物、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的建材和资金。
——残疾人贫困户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负担建房费用及亲友给予的资助。
五、项目管理
1、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的全面工作,制定县级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国家和省级支持资金以及县本级自筹危房改造任务的资金,督导检查全县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审核汇总下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和项目资金申请,上报市残联。
2、县残联在县政府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⑴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负责项目的统计调查,经过合理筛选、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确定本县危房改造对象,将本地区危房改造总数及县政府同意承担危房改造任务并给予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文件经市残联上报到省残联。
⑵根据上级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组织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具体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管理、使用好各级下拨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匹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各级下拨资金落实到户,对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实施监测和验收评估。
⑶督导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做好残疾人家庭建房期间临时住房的安置、基本生活的保障,协助办理和落实房屋建设的相应手续,监督建筑材料的购置。确定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组织房屋竣工验收及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
3、乡、镇政府要积极筹措落实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和建材,组织、协调和督促村委会,制定帮建具体措施,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负责房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
4、村委会负责贫困残疾人临时住所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办理房屋建设手续,组织帮建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埋施工,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和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的后续工作。
六、检查验收
1、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给予通报批评。
2、县项目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适时检查,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不善,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的房屋进行项目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与贫困残疾人按照协议办理交接入住手续,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乡镇、村委会限期组织重新改建。
我是aa村民,全家 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30平方米的一座 泥草 (泥草房、土坯房等)房,该房屋建于70年代,几经修缮,虽能维持居住,但随时都有倒塌危险,经鉴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属D级危房,现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建设符合标准的新农房,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赵传山 申请人:
二0一一年 三 月 一 日
农户贫困证明
我村村民赵传山,家庭 6口人,住房条件差,经济条件贫困,年人均收入 900 元,是我村贫困户。
特此证明。
甲方: 村委会
佟胜芳
乙方: 危房改造户
60 60
砖木
根据乙方申请和对乙方房屋鉴定结果,同意该农户改造危房,房屋结构为 ,面积 ㎡,节能方式塑钢门窗 、保温墙体。建设标准要按照规划统一要求和危房改造有关规定实施建设。
红丰村
甲方: 村委会
佟胜芳
乙方:
二0一一年 四 月 十六 日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红丰村
乡镇名称:金沙乡 村屯名称:
家庭基本信息
姓名
佟胜芳
家庭人口
3
贫困类型
其他
原房屋基本
信 息
房屋鉴定级别
D级危房
房屋结构
土坯
建筑面积
60
申请改造理由
房屋破损严重,无法居住。
村民会议民主评议结果(村委会填写盖章)
同意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乡镇审核结果(乡镇填写盖章)
同意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县建设部门意见
县发改委意见
县财政部门意见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备案表
建设地点
金沙乡
姓名
红丰村 佟胜芳
身份证号码
-230822197008051416
节能房面积
60
造价
76000
竣工时间
11/1/2011
节能形式
门窗墙体保温
是否符合建设要求
1.节能墙体
是(√)否( )
2.保温屋面
是(√)否( )
3.塑窗
是(√)否( )
4.保温门
是(√)否( )
5.抗震
是(√)否( )
6.室内卫生间
是( )否(√)
7.是否拆除原有危房
是(√)否( )
8.建设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 )
9.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是(√)否( )
申请补助资金
10000.00元
核定补助资金(元)
省补
市补
县补
申请贴息贷款
核定贴息贷款
申请贴息贷款期限
核定贴息贷款期限
危房改造户
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0日
村委会意见
同意 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0日
乡镇政府意见
同意 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0日
乡镇政府(公章): 村委会(盖章): 红丰村
负责人签字: 村长签字:
二0一一年四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