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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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是美的源泉,无论是山川的自然风光,还是田园的秀丽景色,或是滨海的波涛浪花,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美的环境,既可使人们留连忘返,沉浸在美的意境里,也可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充满活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就是形象地说明了大自然的美对人们的精神感应作用。因此,人们通过游览风景区,欣赏自然风光,瞻仰名胜古迹,赞叹能工巧匠的高超艺术,享受大自然的美,而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
当然,由于旅游者的种类、年龄、性别、职业、阅历、性格及思想意识、文化素养、、审美水平、具体环境等的不同,对美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正如孔夫子所说“智者乐山,仁者乐水”那样。如有一些旅游者在游览名胜古迹时,常常会对一些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以及与文化传说有联系的风物,感到特别的兴趣。对这些人文景致的欣赏,实际上包括了对古代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美好生活的赞美。旅游者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游览,既增长知识,又获得美的享受。这种知识的获得和美的欣赏,往往是联系一起的,从而进一步增添了游览的兴味。
但是,大自然的美,都与绿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绿色是生命之色,绿色的环境能引起人们愉快的精神状态,并使人们得到良好的休息,而保持旺盛的精力;绿色还有净化空气,改变自然环境的作用。所以通过绿色植物的生命活动,可以达到维护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合理的生存环境,为人们提供较多的接近自然美,享受自然美的机会。因此,保护好绿色森林资源,就是维护优美环境的关键。因为森林一旦破坏,绿色生命之美也随之销声匿迹,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将是一幅荒山秃岭、穷山恶水、垃圾遍地、嗓声刺耳的凄凉衰败的景象,是人们所不愿一顾的厌烦之地。
因而,只有环境美,才具有旅游价值。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负有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环境,为开发、建设更多、更好的旅游区,发展旅游业的任务;而且更负有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以创造更多的旅游财富的责任。
二、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确保环境美
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一方面在修葺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开辟新的旅游景点;另方面在合理地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时,应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忌对旅游环境进行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法规条例,以确保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如利用“森林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如利用“水污防治法”,对保护江、河、湖、海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无论是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
再次,要加强治理已受破坏的环境。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我国有不少的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许多风景名胜古迹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如“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再配上独特的九曲溪及两岸苍翠、挺拔的植被,而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区。但在前几年,人们却对武夷山上的森林,进行掠夺式的砍伐,使其精华的九曲溪的水位急剧下降,而严重威胁武夷山的旅游景观价值。所以,对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治理和抢救,使之尽快地恢复其本来面貌,以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迎接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
三、搞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发展
为了让更多的游客都能饱览我国奇妙绝伦而绰约丰姿的旅游资源,我们必须在从事旅游业工作中,注意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在当前仍有很多人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时,把保护风景区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就显得更为重要。
1、要应用美学观点,搞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
一个良好的旅游风景区,必须是风光秀丽,环境未受破坏和污染,能满足旅游者观赏和行动的心理活动环境。因此,必须应用美学的观点搞好环境规划。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园林、建筑、地质、地理、生态、气象、环保、文物、历史、经济、管理、旅游和美学等多种学科协同配合,对风景区环境进行综合考察、评价、预测合理的旅游规模等,从而提出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佳方案。这个最佳方案,一定要从美学的观点出发,按规划的要求,提出严格禁止在风景区范围内大兴土木,建工厂企业;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兴建各种楼、堂、馆、所和旅游饭店,使风景区环境免受不必要的污染。并提出在必要地段,实行封山育林,确保风景区生态平衡,以努力把风景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益于人类健康,构成为一个适合于康乐消费的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发展旅游业,虽可以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的效益。但也产生一些旅游污染等消极因素。如当游人到一些风景名胜区去,有的人对那些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象形俏物,都喜欢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抚弄、拍打,一不小心就会碰伤景物;有的人看到风景区内的花草树木长得逗人喜爱,便信手攀折、摘取而独自欣赏,甚至有的人为了爬山省力,就随意拆树砍竹以充当拐杖之用;有的人不仅在风景区到处乱扔果皮杂物,甚至随地大小便;有的人还在风景区的显眼之处,随意刻上“×××到此一游”的标志,惜以“留芳百世”等不文明行为。
对上述这些不文明的人为破坏、污染风景区环境前景物、植被和环境卫生等,均会降低风景区的旅游价值。因此,为了创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游客自觉地爱护风景区旅游资源、保护风景区旅游环境;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风景区旅游环境的保护措施。如为了保持风景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应在风景区内相应地增设一些果皮箱,就可减少,甚至避免游客随地乱扔果皮杂物;为了保护风景区的景物,特别是对那些反映我国悠久历史和精湛艺术水平的重点文物和著名景物,应增设钢网护罩加以妥善保护,既使游客能够透过网罩进行观赏,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但又摸不着,以确保重点文物和景物不受损坏。而对那些已损坏的景物和已受污染的环境,要加以整理修复,使其尽快恢复原来面貌,以接待更多的游客。
2.水利风景区在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涉及水工程安全,水源、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等问题,有其特殊的内容和要求,需要以规划来保障。同时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多重目标,所以不仅需要多方面的专家、还要吸纳当地居民代表参与,但目前,大多数地区还没有编制本地区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仍沿用传统的大众旅游规划的人员结构和规划方法,相当一部分景区的规划有明显的不足和缺陷,规划中保护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保护手段和技术。
2.2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利风景区由于规划开发不当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多数是没处理好旅游开发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周边群众在水域内开垦种植,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农药、化肥流入水域,一些水库库区移民生活污水和上游工业废水等的排入,消费者进入景区以后产生的垃圾污染及废物排泄的压力,从而使水质遭受污染,使旅游区的环境质量下降,观赏价值也随之贬低,破坏了自然和人文景观的自然美,阻碍了水利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3管理混乱粗放我国水利风景资源的产权虽归国家所有,实为水利行政部门所代管。由于水利部门对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存在天然不足,且又难以和旅游部门在合作利益机制上达成协调,造成水利旅游的难管局面。多数水利风景区的经营管理与水资源或水工程的管理一体化,分工不明,责任不清,机制不活,缺乏人才,经营管理工作严重滞后。另外,水利风景资源往往呈线状和面状延展,多隶属于几个相邻行政区,从而造成“多头管理”,缺少协调统一性。
3.水利风景区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风景区要以水文化为主题,在建设的过程中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能否确保水风景区水质不被污染和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是水利风景区建设和营运的前提。水利风景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保护旅游资源生态环境。
3.1坚持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方针开发水利风景资源,发展水利旅游业必将成为水利多种经营工作的热点。全面有序开发旅游资源,坚持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方针来制定符合生态旅游目标的各种专项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选择开发项目。要统筹风景区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统筹风景区建设与水利工程建管的有机结合,坚持人与水和谐发展的原则。要把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纳入流域水资源规划范围内,使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互协调,要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开发,把水利风景区建设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同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建设密切结合。
3.2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对风景区应严加控制,规定水库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水利或者供水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规定禁止在水利风景区内排污、堆放污染物等污染水质的行为。水利风景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比如,绿化坝区、营造水边环境、增加水生植被、截污减排等多种手段。坚持自出创新与科学治水,实现以人为本,坚持景区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统一。
3.3政府有义务进行政策导向与规划,政策导向、项目支持、协调服务、意识宣传,政府联动主导旅游更为必要。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的利益关系,合理界定水利风景区的建设范围和保护管理范围,加强水利、旅游部门在开发和管理方面的协调,妥善解决水利风景区开发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进水利风景区的顺利发展。同时,政府在检查监督方面也应起主导作用。
当前,城市快节奏生活造成的心理压力、都市中心城建筑森林的苍白、环境污染的危害使不少城市居民期望能短暂地逃离城市。1995年在对上海市民的调查中发现,期望周末双休日能外出旅游度假者占被调查人数92%,其中期望回归大自然,去野趣浓、环境幽静、空气清鲜的目的地占51。4%。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外交通条件的不断发送使都市居民的愿望逐渐转化为行动,节假日都市居民大规模的郊游活动直接刺激了郊区旅游行的开发。此外,每逢“五一”、“国庆”长假,大量外地游客拥入大都市中心城区,造成城市核心区的旅游接待、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等不堪重负,这也促进了城市旅游规划部门下决心对郊区旅游地进行开发。如杭州市就根据自身西部旅游资源特别丰富的特点(西部旅游资源约占杭城旅游资源总量的2/3)①,提出了“旅游西进”、“西湖西进”等开发西部旅游资源的一系列战略决策,以拓展城市旅游空间、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有关大都市郊区旅游问题的研究成了目前一个十分有意义的研究方向。本文以杭州市为例,谈谈大都市中心城与郊区旅游的空间相互作用问题,旨在抛砖引玉,为当前方兴未艾的大都市郊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些有益思路。
1大都市与大都市郊区的内涵
1.1大都市的内涵
大都市或称大都市区,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的组合。
从本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的发展模式与发展速度迅速变化。一方面城市工业和接掌技术高度发展,使人口、资金和技术以更快的速度向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集聚;另一方面,城乡之间交通高度发达,城市由长期的向心集聚向相对分散的郊区发展。城市高收入阶层从中心区外迁,随之工业、服务业也出现郊区化趋向,城市空间不断向外拓展,大城市边缘新城镇大量涌现。这种城市集聚和扩散的双向推动使大城市地域迅速扩张,从而形成以大城市为核心,与周边地区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城市化地区大都市区。可以说,大都市区的形成与发展是现代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21世纪世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大都市区已是国外最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美国早在1910年就提出大都市的概念,并于1949年正式建立具体的统计标准用于国情普查,命名为大都市区(简称SMA);以后又分别改称为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MSA)和大都市统计区(MSA)。类似都市区的概念在加拿大称为“国情调查大都市区”(CMA),在英国称为“标准大都市劳动市场区”(SMLA),在澳大利亚则称“国情调查扩展城市区”(CEMD)。
世界各国甚至一国在不同时期对大都市区中心城规模都有不同的标准。美国1910年规定中心城人口只要达到5万以上。②日本政府规定大都市中心城区人口必须在50万以上,我国尚未建立官方的大都市区中心城规模标准,学术界对此亦未形成定论,但比较倾向性的意见认为中心城规模应在50万人口以上。
1.2大都市郊区的内涵
大都市区是由中心城和郊区组成的二元空间地域结构,因此大都市郊区就是指大都市区内中心城以外的地区。
城市人口和城市功能的大量外迁使中心城一定地域内人口密度大幅增加,土地利用结构根本性改变,非农业用地比重不断提高。由于许多城市外迁人口仍要到中心城上班,郊区与中心城之间具有高密度的通勤流。中心城在向周边地域传染性扩散的同时,具有依托交通轴线和郊区城镇呈点轴扩散的特性,因此大都市郊区内部是非均质区域,在交通轴线和郊区城镇围合地带内保留有较多的乡村景观地域,大都市郊区地域范围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中,中心城地域扩张把周边郊区逐步纳入中心城范围;而郊区以外更远地域与中心城社会经济联系程度的日益密切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使大都市郊区不断向拓展。
与中心城规模一样,不同国家对大都市郊区的划分也有不同的标准。1960年美国使用的标准大都市统计区规定属于大都市郊区地域必须至少75%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并且50%或更多的人品居住于毗邻中心城的县;人口密度不小于是50人/平方英里,或在周边县就业或居住于周边县的劳动力总量不小于中心城就业劳动力的10%或不少于1万人。日本政府规定大都市郊区小城市行政范围内至少有50%的人到中心城通勤上班并且位置邻近大都市。[2]在我国,由于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至今尚未形成权威性的大都市郊区范围划分标准。我国大城市行政区划分为城区、郊区、市辖县和市代管县级市三个地域层次,可将其作为最简单的大都市郊区划界方法。但由于不同中心城及郊区的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上存在很大差异,行政区划边界不能完全反映中心城与周边地域的联系程度,个别研究可以采用行政区界与内部联系程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划界。大都市郊区是在城市郊区化背景下形成的,不同城市功能郊区化发育时序不同,针对大都市区不同功能空间拓展的研究可采用不同的划界方法。
2中心城与郊区旅游的内在联系
2.1中心城与郊区旅游的互补性
大都市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集中反映了当地的文化特色和现代文明成就,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具有悠久的历史,保留着众多的名胜古迹,是区域旅游中最具吸引力的目的地。受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历史开发因素的影响,大都市的许多著名旅游景点分布在中心城的边缘或近郊,因此郊区旅游与中心城旅游本身就很难截然分开。
大都市中心城集聚了数十万甚至百万计的人口,郊区与中心城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反差都市居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交通条件的改善、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闲暇时间的增多使他们有越来截止多的机会到郊区休闲放松、娱乐度假,郊区旅游地成为大都市不可或缺的功能区。
中心城土地紧张,交通拥挤,外来的游客的不断增加,使中心城旅游容量与游客规模间的矛盾日益尖锐。都市郊区旅游开发,成为拓展都市旅游空间、改善都市旅游产品结构的重要途径。
因此,城市旅游与郊区旅游是大都市旅游中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两个组成部分。
2.2中心城、郊区在大都市旅游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大都市区,就区域内部旅游而言,中心城是郊区旅游最主要的客源市场之一;从更大的空间尺度来看,中心城是外来游客的集散中心,前往郊区旅游的目的地的游客大都通过郊区旅游目的地的游客大都通过中心城中转(在对杭州市民旅游出行调查中发现,前往宁波郊区旅游目的地的游客近80%通过宁波市区中转,见表1)。此外,中心城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大都市郊区旅游线路组织大都是以中心城为核心的往返式结构。因此,大都市旅游区是以中心城为核心的中心型空间结构,中心城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它是郊区旅游的集散中心、服务中心扩散源和组织者。
表1杭州市民前往宁波郊区旅游出行路径
月湖保国寺东钱湖天童森林公园招宝山奉化溪口雪窦山
去过市民中经宁波市区比例(%)83.387.780.480.983.369.263.0
资料来源:为获取都市居民旅游出行规律的第一手资料,作者向杭州市不同学历、年龄、职业、收入水平、性别的城市居民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其中回收有效问卷285份。以上数据就根据这些资源整理而来。
当然,在肯定中心城主导地位的同时,不能否认郊区旅游的能动性。都市郊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及成熟的旅游开发对大都市旅游具有很强的促动力。北京市郊区的旅游开发,既丰富了北京市的旅游产品,又为市区旅游起到了很好的的分流作用使北京旅游显现出新的活力,而上海和武汉两市,由于郊区旅游资源比较贫乏,虽然中心城人口众多,外来流动人口规模庞大,都市旅游发展仍不甚理想。
2.3中心城与郊区旅游地的力学关系
从空间力学角度来看,在整个大都市旅游区中,中心城与郊区旅游地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作为旅游组织者,中心城对郊区旅游目的地具有辐射力(Ff),作为旅游目的地,郊区旅游地则对中心城具有吸引力(Fx)。
中心城旅游辐射力具有随着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征,用函数式可以表达为:
Ff=g*P/di2
式中,P为中心城人口规模,di为中心城与旅游地间距离,g为经验系数。
辐射力Ff的存在产生两个结果:①与中心城距离越近,能得到中心城的旅游辐射力越大,游客规模越大,旅游开发程度越高;②远郊区受到中心城辐射力较弱,能获得开发的旅游景点独立性较强,来自中心城或经由中心城中转的游客比重下降。调查发现,奉化溪口雪窦山国家风景区作为宁波市远郊旅游地,杭州市民不经宁波市区直达的人数占到30%以上,远高于宁波市郊区其它旅游景点(详见表1)。
旅游目的地吸引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目的地资源条件以及目的地至中心城的距离。用函数式可以表述为:
Fx=g*Ria*P/di2
式中,R为旅游景点资源条件,P为中心城人口规模,d为旅游目的地与中心城的距离,g为经验系数,a为参数。
由于资源存在条件抵消了距离的衰减作用,都市郊区旅游开发不是从中心城向外单调衰减,而是根据旅游资源的分布具有一定的跳跃性。
3大都市发展演化对郊区旅游空间结构的影响
3.1大都市发展的特征和阶段
自工业化开始以来,由于城市工业项目的布点、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第三产业的配套发展,城市出现了大量就业机会,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集聚,城市新区、工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在城市边缘区发展。因此,大都市的形成以城市化为内动力,以空间拓展为主要特征,以城市郊区化为外部表现形式。在空间拓展中,都市区内部也相应地不断进行空间结构调整。
通常可以将大都市的发展分淡以下三个阶段:1、以集聚城市化为主的大都市形成阶段。这一阶段人口与产业向城市集聚,形成人口、资金、技术高度集聚的大都市。2、集聚与扩散并行的大都市区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一方面产业与人口继续向大城市集聚,另一方面,由于大城市中心区的高度集聚,中心区用地紧张、环境恶化,城市用地开始向用地潜力大的郊区扩展,在郊区出现新的居住区和工业区,进入郊区化阶段,在中心城市形成与中心城市有密切交互作用的郊区,大都市区逐渐形成。3、多个大都市区的空间联合阶段。在经济高度发达地区,多个大都市区强烈扩张,最终在地域空间上相交,形成多核心的、高度城市化的大都市连绵带,城市化发展进入成熟阶段。
3.2大都市不同演化阶段对郊区旅游空间结构的影响
在大都市形成初期,区域人口、产业的高度集聚使中心城日益繁荣,城乡差异不断扩大。中心城丰富的生活娱乐设施对周边郊区居民产生吸引,大都市区内旅游出行以郊区向中心城集聚为主。郊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落后削减了中心城向郊区疏散外来游客的能力。因此,这一时期,都市郊区旅游不发育,只在中心城边缘、近郊区存在一些城市公园、传统风景名胜区,远郊区则只有极度少数交通相当便利、资源等级极高的景点得到开发。
在大都市集聚扩散并行阶段,人口的膨胀和中心城生态环境的恶化使都市居民产生越来越强烈的出行欲望,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有效地将外来游客引入郊区旅游地,都市郊区旅游迅速发展。中心城用地不足使中心城边缘区以及近郊区形成以郊区化形式出现的主题公园、度假区等新兴旅游目的地。旅游地间联系的加强不仅促使以中心城为核心的放射状旅游线相当发育,而且以次中心城市和高等级旅游地为核心开始出现旅游区。
到了大都市连绵带形成阶段,郊区化的不断深化使大都市区内部空间结构趋向均衡,都市郊区旅游地已完全融为大都市区的功能区。以乡村度假为主的旅游出行特征使都市郊区具有过夜接待功能的家庭旅馆、乡村别墅星罗棋布,旅游地在空间上扩展到整个郊区,并且相互间形成网络状结构。
4中心城规模、性质对郊区旅游的影响
4.1中心城规模对郊区旅游的影响
城市规模与辐射能力存在对应关系,城市规模越大,对周边区域辐射越强,以商务、学习、旅游为目的的城市外来人口也相应越多,促动郊区旅游的动能也越大。
城市规模越大,前往郊区旅游城市人口基数越大,郊区旅游越容易发育。而且,城市规模越大,城乡景观的空间分异就越大,城郊对城市居民的吸引力也就越大,城市居民旅游出行率越高。据八樟?990年在夏季高峰季节对不同规模城市居民的出游情况调查,城市人口在1。1~1。5万居民出行率15~17%,城市人口在10~15万居民出行率18~22%,城市规模20~25万,居民出行率23~35%。城市规模30万以上,出行率35-40%。可见城市规模对郊区旅游发育的促动力是逐级增长的。
此行,城市规模影响城市居民郊区旅游范围,进而影响郊区旅游圈层的发育程度。日本学者研究发现中等城市居民周末旅游的最远距离为20公里,而大阪等大都市周末旅游出行可达100公里以上,并在大城市周围100~150公里以外的地方开成了隔夜旅游地带。我国北京市城市居民周末郊游可达秦皇岛、山西、泰山等地区,上海市民则把距离较远的浙江省一些著名旅游胜地也纳入了周末旅游范围。
4.2中心城性质对郊区旅游的影响
我国把城市按性质分为工业城市、交通港口城市、中心城市、县城、特殊职能城市(旅游城市、边防城市、特区城市等)。城市性质不同,城市环境、居民职业结构、外来人口旅游出行向郊区扩散的规模和比例也大相径诞。
工业城市以工人家庭为主,工人的旅游出行率较低,加之城市环境污染往往比较严重,商务、学习、会议等目的的外来人口也较少,郊区旅游往往滞后于同等规模的其它城市,而区域中心型城市服务类、高学历人群比例大,居民旅游出行率商,加之大量的外来人口,郊区旅游一般开展较好。
历史悠久、自然环境较好的城市城区、近郊区往往有较多的风景名胜和城市公园,在郊区旅游发展初期,这些目的地的存在可能会抑制郊区其他旅游目的地的开发。但郊区旅游进入发展期限后,随着旅游出行规模的增大以及旅游目的的多样化,传统目的地因功能单一、空间狭小而游客规模不断减少,其他类型的旅游目的地以及远郊区旅游目的地则以它们为依托得到迅速发展。
旅游城市在郊区旅游发展初期,同样存在中心城旅游资源抑制郊区旅游发展的现象。但总体上,旅游城市以旅游为目的的外来人口多,对郊区旅游发展有很强的促动力,常会在郊区形成大量主题型公园、旅游度假区等,如杭州以西湖为依托建设了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苏州在传统园林观光的基础上形成沿太湖的旅游度假区和游乐园。郊区旅游在发展丰富了旅游城市的旅游产品,从而进一步促进旅游城市的发展。
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上发展势头最为强劲的行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闲暇时间的增多,我国旅游业突飞猛进,成为世界上旅游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
积极发展小城镇是我国的基本政策,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在我国众多小城镇中有一类或境内多奇山异水,风景秀丽;或历史悠久,人文胜迹众多;或邻近大城市,有着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田园风光。在旅游热潮中,它们逐步被发掘、开发,形成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镇,“旅游兴镇”是这类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模式。如何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促进小城镇建设,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这类旅游型小城镇共同面临的问题。
一、游型小城镇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传统产业不忍割舍,旅游资源保护不力
旅游业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许多旅游型小城镇开发旅游之前往往已在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布局了一些开采、加工型工业企业,这类工业企业不仅其自身动作对发展旅游业存在用地、交通、污染等方面的干扰,而县可能对旅游资源具有毁灭性威胁(如部分地区旅游价值极高的溶洞边开山采石甚至用溶洞当工业垃圾镇埋场),因此对它们的关、停、并、转势在必行。然而,目前许多小城镇往往为了眼前的一点财政发入不肯舍弃这类工业企业,没有尝到旅游业甜头的地方百姓也普遍缺乏资源保护意识。更有不少处于旅游开发初期或尝待开发的小城镇仍在旅游区盲目引进资源开采加工型、污染型企业。此外,由于旅游资源所有权、使用权与旅游开发收益的错位,也使得不少资源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积极性不高。
2、小城镇建设缺乏特色,旅游接待小平低
旅游是文化性很强的行为。城镇是区域文化的中心,浓缩了地方文化的精华。许多有着悠久历史并保留众多古建筑的小城镇本身就是珍贵的旅游资源。小城镇的建设风格和特色对旅游地形象的塑造和知名度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许多旅游型小城镇建设时普遍只追求规模与速度,缺乏对地方文化的总结和提炼,建筑单调呆板,城镇特色不突出,建设品位不高。
现代旅游活动是“食、住、行、购、娱”的有要统一,但许多旅游型小城镇只重视景点开发而忽视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旅游接待水平低下,这样不仅失去了许多创收的机会,而且破坏了旅游地形象。
3、农居点建设零乱,农业与旅游业脱节
小城镇大多有广阔的农村腹地,拙朴自然的农村风貌对来自城市的游客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往往是许多旅游型小城镇的特色所在,但它们中不少尚未把农业及农村建设与旅游开发机结合起来。许多旅游线沿途的农居点而已相当零乱且缺乏地方特色;一些具有一定旅游接待功能的村庄村民强买强卖,令游客望而止步;许多旅游区的农业用地缺乏统一整理和规划,地块零乱,各类用地参差不齐,破坏了游客对旅游点的美好向往。
二、游型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对策
1、做好城镇发展的基础性研究许多旅游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加保护或不合理的开发都可能使原有的旅游资源毁于一旦,这就要求旅游型小城镇在旅游开发前就积极开展各项基础性研究,为今后的开发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前所述及的许多问题,就是因为基础工作过于薄弱造成的。
首先,旅游型小城镇应进行区域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价,了解这些资源的位置、规模、典故、民间传说、在同类旅游资源中的地位、在周边地区资源中地位、文化与科学价值、观赏及康娱价值等等。其次,根据调查评价获得的信息旅游型小城镇可确定本镇及各景区的功能定位、旅游线路组织、旅游接待设施的布置以及旅游地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第三,旅游型小城镇应划定旅游景区及控制性保护区范围,研究对旅游开发商、景区内工业企业及居民的政策,提出旅游资源保护措施。
2、加强小城镇规划,塑造旅游型小城镇形象
旅游业的展展将极大地促进城镇建设。旅游型小城镇应研究本镇旅游业发展的规模和潜力,研究旅游业对旅游接待设施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旅游型小城镇应制定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制定旧城改造方案和计划。
城镇是地方文化的中心,城镇建设是地方文化成就的集中体现,是旅游地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游客对旅游地形象的感知并间接影响到旅游地的知识度和美誉度。建筑是文化的主要载体,基于旅游的文化性,旅游型小城镇更应重视城镇建筑的文化性和品位。此外,游型小城镇还应在城镇绿化、公园、小品建设上舍得投入。
3、实施农居点发行和农村土地整理
旅游景区内常住居民过多将对旅游活动产生干扰,旅游型小城镇应提出这些居民的搬迁措施。农村聚落长期以来在我国居民聚落中占统治地位,有些农村农居点有相当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旅游景观的组成要素之一,对它们则应挖掘其中的文化内涵并加以保护和改造。
2)特殊污染防治区(污水处理池适用):该区要设防渗检漏系统,采用刚性或复合防渗结构。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1.0mm),渗透系数≤1.0×10﹣12cm/s;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1.0×10﹣6cm/s;
3)特殊污染防治区(含污染物介质的地下管道、储罐适用):该区要设防渗检漏系统,其中物料管网采用天然或柔性防渗结构,生产污水、污染雨水管道、储罐区采用柔性防渗结构。天然防渗结构型式为天然材料,防渗层厚度≥2m,饱和渗透系数≤1.0×10﹣7cm/s;柔性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
4)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暂存点、循环水管网、海水管网等,该区不用布设防渗检漏系统,防渗结构可采用天然或刚性或复合,天然防渗结构型式为天然材料,防渗层厚度≥1.5m,饱和渗透系数≤1.0×10_7cm/s;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为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渗透系数≤1.0×10_8cm/s;柔性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
2地下水监测
为及时准确掌握园区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应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的要求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在园区附近及下游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监测方案为:
1)对于整个园区的监测。在园区上游设置一口监测井,用于背景值监测;在园区内污水处理厂下游附近设置一口监测井,用于监测生产装置和污水处理站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处置井;
2)对园区入园企业的监测。对各入园企业的监测井设置,可分为3类:第一类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部生产装置区和污水处理设施下游附近,用于监测生产装置和污水处理设施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处置井。第二类监测点,布设在灌区附近下游,用于监测含油废水排放及储罐泄露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处置井。第三类监测点,布设在厂界地下水上游,用于背景值监测;
3)监测井结构:监测井孔深为见中风化板岩2m终孔,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井的孔径,要求不小于Φ200mm,背景值监测井孔径可略小。为避免污染物沿孔壁深入地下,孔口以下3米(或至潜水面)宜用粘土或水泥止水,下部为滤水管,底部视井深情况设计沉砂管;
4)监测层位及频率:监测层位为潜水,每月采样一次;
5)监测项目:pH、温度、臭度、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总氰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阴离子洗涤剂、铁、锰、铅、钴、六价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及笨,另外加具体建设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6)监测数据处理:监测结果要按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园区管理部门汇报,对于常规监测数据应该公开,特别是对园区所在区域的附近居民公开,满足法律中关于知情权的要求。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改为每天监测一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露污染源,及时采取对应应急措施。
3地下水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
3.1应急预案制定整个园区及各企业的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地下水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和指挥机构;
2)相关部门在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和分工;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和潜在污染源评估;
4)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平时的训练和演习;5)特大事故的社会支持和援助,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3.2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地下水出现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1)当确定发生地下水异常情况时,按照制定的地下水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及上级部门,通知附近地下水用户,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2)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查找环境事故发生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事故影响控制住,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生产装置或设施,防止事故扩散、蔓延及发生连锁反应,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3)当通过监测发现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时,根据监测井的反馈信息,对污染区地下水进行人工抽采,形成地下水漏斗,控制污染区地下水流场,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抽取已污染的地下水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必要时,请求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处理;
5)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4检漏系统及应急抽水系统
4.1检漏系统
为防止因污水管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的污染,应设置管网检漏系统,该系统包括人工巡查、仪器检测、在线数据采集与监控及统计报表等部分。首先配备专门人员巡检,利用检漏线缆、超声检漏仪、听漏仪等仪器对管线漏点进行探测,最后在线对数据进行采集与监控,定期监测形成报表。
4.2应急抽水系统
该系统包括专业抽水技术人员、应急抽水井、抽水泵三部分,用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监测井既作为水质监测井,也作为事故应急处置井。抽水泵的功率根据场地地下水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发生事故,在污染物泄露1天后,根据园区水文地质条件,按照三个月将该区污染物的质点全部抽走的要求核算出抽水井每天应该抽走的水量。抽走的地下水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返还生产系统使用。同时每月都要对抽水水质进行检测,以确定受污染的地下水全部被抽走。因抽水量不大,且为暂时短期抽水,对区域流场影响不大。
关键词:细则;容量控制;利益相关者
0前言
2004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了新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标准。在新的标准中增加了5A级景区的评定条件。新增的5A景区的划分与评定主要从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以及接待海内外游客、游客抽样满意率等十二个方面做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标准同时出台的是服务质量与环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服务质量与环境评分细则共计1000分,分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项,并且规定了5A级旅游区(点)需达到950分。在标准的第八项“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中提到了要科学管理容量,但是在评分细则中却无相应规定。经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的评定小组现场验收,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的云台山风景区成为全国首批66家达到5A级标准的景区之一。但是,据笔者了解,该景区的日均游人接待量,特别是五一、十一黄金周的游人接待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其最大游客容量,这直接导致了游客的感受质量下降,5A景区的声誉受损。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1资源和环境的评分细则介绍
在新的标准中,对于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评定,分别从空气、噪声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保护手段、科学管理游客容量等九个小点进行了规定,与此相应,在评分细则中依次给出了评定参考细则。例如:对于空气质量和噪声质量就分别从参照国家一级和二级标准给出了相应的评分参考。对于其他的六项也都给出了不同等级的评分参考。但是,科学管理容量这一点并没有在评分细则中有所体现。另一方面,对一个景区的游客容量进行严格控制是至关重要的,这关系着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游客以及当地社区和居民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科学管理容量、实行可持续发展
每个旅游景区都有其特定的承载力,即游客容量,这指的是旅游地开发和发展辣油在不影响后代对旅游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旅游地环境和生态、旅游地社会和经济能力、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心理等方面所能承受的最大游人量。旅游环境承载力有两个核心,即旅游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和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心理承载力。本文只讨论前者。可持续性指的是将环境的容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过极限),使环境得以再生的性能。不同内省的旅游景区,其性质不一样,每单位空间所能容纳的最大游人量也不一样。在此,我们只讨论山水风光型旅游景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山岳性旅游胜地中的观景点,游人的人均占用面积应达8平方米(湖南南岳管理局)。
每个景区都应测出其最大环境容量,在旅游高峰期采用不同的手段,控制游客数量。在有些景区存在着危险游览地段,必须加以严格控制,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已以下公式来测算景区的最大容量:
式中:C——极限容量;T——每日开放时间;Ta——人均每次利用时间;A——旅游目的地空间规模;Aa——每人最低空间标准。
3云台山景区概况及其核心景区最大容量探究
河南焦作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北部的太行山南麓,景区面积196平方公里,含泉瀑峡、潭瀑峡、红石峡、子房湖、万善寺、百家岩、仙苑、圣顶、叠彩洞、青龙峡、十大景点。其中核心景区是泉瀑峡、潭瀑峡、红石峡,这三个地方是游客参观云台山时的必游景点。红石峡是一处峡谷景观,景区内秀幽雄险,集泉、瀑、溪、潭于一谷,素来享有“盆景峡谷”的美誉。峡谷南北长约1公里,宽3-10余米,两岸峭壁山石秀丽,仿佛鬼斧神工,雕凿而成一巨大盆景,又好象名山大川浓缩后的精华,园林专家称之为“自然山水精品廊”。此景点是一个单行线景点,景区全长2000米,游览时间约一个半小时。想要游览此景点,必须先从山上下到峡谷底,然后再上山,整条路上的风景虽美,但是,一路险象环生,路面均宽仅为1、2米,并且上下山的道路非常陡峭,在游客过多时存在着许多的安全隐患。笔者曾经在2006年五一节期间游览过此景区,当时在下山口排起了100多米的长队,下峡谷时几乎要1分钟才能移动一步,由于此景点是单行线,游客一旦进入景区入口,便毫无选择只能前进,游客在这种情况下抱怨频频,有些游客气愤得当场就给旅游局打电话投诉,更谈不上观看美丽的自然风光了。平时游览得稍微快点只需要四十分钟的景区,最后花了四个多小时才走了出来。这种游客超载的情况对云台山风景区的声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
现在来利用前面所列的公式(C=T/Ta*A/a)来计算云台山景区红石峡的极限环境容量。
云台山在旅游旺季的开放时间为早上7点到晚上8点,一共为13个小时,平均每个人的游览时间约为1个小时,人均最低空间标准为5平方米,红石峡的游览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则根据公式我们可以得出红石峡的极限时点容量为500人次,极限日容量为6500人次。事实上每年的旅游旺季,这里的日均接待量已到到五万人次左右,据报道,去年的十一黄金周,云台山的日均接待量达到了1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但是,与此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以及心理承受能力超载。
据报道,云台山风景区开创国内先河,成为全国首批建设部批准的18家实行数字化监控的景区之一,此工程耗资1.5亿,从2006年2月起开始实施。这个系统可以对景区内各个地方进行实时监控,对对游客数量进行监控。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先进的技术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但是景区的超载问题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
4对新标准以及细则的一些探讨
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应兼顾到政府、旅游者、旅游景区、民间非政府组织团体、当地社区、居民各方的利益。评定标准与细则也应该试着去考虑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只有平衡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旅游业才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5结语
科学管理与控制游客容量在评定景区的等级时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这不仅关系到旅游景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倘若一个旅游区的人数长期饱和,主要景点总是超载,到处人满为患,拥挤不堪,旅游者的旅游体验质量就会大大下降,久而久之,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就会形成恶性循环,甚至衰退。所以,我们要从评定标准与细则上严把质量关,以等级评定来促进景区以及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之间的作用关系是一个双向的交互过程。一方面,环境资源决定旅游开发类型和程度,离开了环境资源,旅游开发无法进行;另一方面,环境的净化与修复过程对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的质量影响旅游者的旅游体验,没有良好的旅游环境,旅游活动难以开展。因此,旅游目的地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才能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目的地发展中环境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
对于旅游者而言,旅游目的地的活动只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一个短暂的阶段,阶段结束意味着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的关系中断,因此旅游者是否对旅游目的地进行环境保护,取决于其环保意识。对于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企业以及政府而言,是否对旅游目的地进行环境保护与其自身利益相关,因此他们作出决策时,不仅考虑自己对环境保护的支付与收益,也会衡量相关利益者的支付与收益。
(一)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旅游目的地有甲、乙两户居民,双方均可以选择保护或不保护。当双方均选择不保护时,双方收益均为0;当双方均选择保护时,总收益为I,付出的总成本为C,双方收益均为I/2-C/2;在博弈过程中,若甲选择保护,乙选择保护时收益为I/2-C/2,选择不保护时收益为I/2,I/2-C/2
(二)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旅游目的地有A、B两家企业,双方均可以选择保护或不保护。当双方均选择不保护时,双方收益均为I;当双方选择保护时,双方收益均为R,因为保护环境的收益是建立在投资基础上的,所以I>R。在博弈过程中,若A选择保护,B选择保护时收益为RB,选择不保护时收益为IB,RB
(三)旅游企业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业可以选择保护或不保护,当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时,其收益为I;当旅游企业选择保护时,其收益为P,因为保护环境的收益是建立在投资基础上的,所以I>P。旅游目的地居民可以选择参与保护和不参与保护,假设环境改善的总收益为G,保护环境的总成本为C,当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企业保护环境的情况下,不管选择何种行动,其收益均为G/n;当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的情况下,选择参与保护时收益为G/n-C,此时保护环境的收益是短期的,付出的成本却是长期的,G/n-C0。在博弈过程中,因为I>P,所以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在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的情况下,旅游目的地居民在选择参与保护和选择不参与保护的收益分别为G/n-C,[G-(I-P)]/n,两者比较[G-(I-P)]/n >W/n-C,所以旅游目的地居民会选择不参与保护。
(四)旅游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业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作出不保护环境的决策行为,若政府不加以干预,旅游目的地的环境破坏会愈加剧烈甚至会演变至不可修复的地步。旅游目的地居民不保护是一种不作为方式,不会进一步加剧旅游目的地环境的衰败,但旅游企业在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保护,对旅游目的地的消极影响是灾难性的。因此,在此主要分析旅游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P、Q分别为博弈双方选择对应策略的概率。在博弈过程中,当P1=1,P2=0时,P1>P2,旅游企业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则,博弈提前结束;P1Q2,则这些控制手段是有效可信的,旅游企业在上阶段很可能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则,若Q2>Q1,则这些控制手段对旅游企业不起作用,双方之间的博弈将继续向下进行,导致旅游目的地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二、旅游目的地环境保护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以及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分析来看,为了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旅游目的地居民和旅游企业均不会主动去保护环境。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需要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企业、旅游者各方积极参与、协调发展。因此,在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过程中,需要加强社会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对旅游目的地发展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此外,旅游目的地居民可以积极参与旅游开发管理,监督旅游企业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旅游企业可以发展绿色旅游产品,自觉做好环境效应评估工作,尽可能降低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坏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能力
从旅游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来看,若政府不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则旅游企业很有可能不会进行环境保护。因此,在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过程中,需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管理能力,有效引导旅游企业的决策行为。首先,政府需要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健全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旅游开发则会在满足当前需求和考虑长远发展之间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其次,政府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对旅游企业进行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最后,政府需要贯彻“防先于治”的原则,提高对旅游企业在经济和法律责任上的惩罚力度,促使旅游企业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则,自觉进行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
(三)重视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需要重视科学技术对旅游目的地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加大旅游目的地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投入。一方面,旅游跨学科发展,因此可以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旅游目的地的坏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科学研究,从而更加有效进行旅游环境的综合保护和治理;另一方面,鼓励可以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学校生态环境教育活动,是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推进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提高下一代环境政治素质的需要,也是促进科教兴市,实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学校领导要专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以及《湖北省中小学“绿色学校”评估标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意义,从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创建绿色校园、和谐校园,认清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力度到位。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组 长:王金国
副组长:罗砚平 徐先发 刘教平
组 员:年级主任、班主任
3.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为了切实抓好“绿色学校”创建和学校生态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创绿筹备会议,制定了《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计划》,确定了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争取在2011年成为市绿色学校。
二、绿化美化环境,建设生态校园
1.绿化校园
2.保持环境卫生
注重校园美化,要求每位师生像美化我们自己的家园,打扮我们自己一样来美化我们的周围环境,美化与我们朝夕相处的校园。通过设立卫生监督岗,开展卫生竞赛等途径,教育学生天天做好清扫、检查、保洁等工作。
3.进行科普教学研究
学校在全面实施课堂教学中不断渗透科普教育知识。鼓励学生结合自己实践,撰写科普、环保方面的小论文,并有多篇获奖。
三、拓宽教育渠道,抓好环境教育
1.注重学科渗透
我校教师积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刻意识到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将生态环境教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挖掘环境教育的内容,课前认真查找资料,寻找材料,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堂上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将教学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结合。
在科学、生活与劳动、语文、数学、班团队等课中,应着重通过课堂教学传授有关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科学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
2.开展环境教育活动
组织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培养能力,展示才华。我们主要开展以下系列性的活动:
①宣传性的教育:在学校的宣传橱窗中布置“热爱我们的地球”、“水—生命之源”、“不乱丢废电池”等专刊,通过广播、班队活动宣传环保知识。
开展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环保征文活动,组织学生阅读有关环境保护的书籍,进行交流,使学生的认识、情感和行动结合起来,提高了教育成效。
②竞赛性的活动:美术组举办“保护环境,美化校园”书画、壁报比赛,班团队开展环保小报比赛、环保征文活动、环保演讲比赛等,
③养成良好习惯的活动:开展“废物利用、变废为宝”巧手活动,利用各种废弃的瓶、罐、盒等进行小制作,并举办展览。
④调查研究性的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开展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查研究,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撰写小论文,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
⑤实践性活动:组织“植绿护绿”小队活动,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向市民宣传环保知识,清除公共场所的广告纸,打扫居民区卫生,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实践自己“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承诺。
⑥参观性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我市的绿化先进单位,使学生了解环境与人类自下而上的密切关系,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自觉地关注、保护环境。
希望通过这一系列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活动,让学生充分体会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同时也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使他们从小就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建立创绿环保领导小组。
2.召开环保工作会议,部署新的争创任务。
3.动员教师参与学校创绿环保教育。
三月份:
1.环保知识宣传。
2.新的校园绿化调整规划。
3.植树活动。
四月份:
1.环保领导小组会议。
2.开展班队评“环保手抄报”、“环保天地黑板报专栏”活动。
3.开展“保护大自然、从我们做起”系列活动。
五月份:
1.班团队环保小实践活动。
2.环保工作小结,整理资料。
六月份:
1.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具体检查落实工作。
2.校园绿化保洁评比工作。
3.结合学校世界环境日开展“保护环境,珍爱生命”系列活动。
七月份――八月份
1.校园花草树木保护活动。
2.开展红领巾护树护草活动。
3.环保知识小培训。
九月份:
1.校外“洁净社会、护绿”活动。
2.开展“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为主题大队活动。
十月份:
1.环保黑板报评比。
2.开展“绿色征文”活动。
3(.环保知识班团队主题班会研讨。
十一月份:
1.环保教育领导小组会议。
2.“绿色征文”评选。
十二月份:
1. 整理资料、工作总结。
一、宪法关于环境保护规定的基本分析
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各国宪法为了回应和解决生态危机,从整体表现出了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环境基本国策;二是环境基本权利;三是环境基本义务。环境基本国策由于其自身的效力问题,多年来一直饱受学界的诟病;环境基本权利由于其自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关于环境权的概念、主体、内容等基础性的问题尚未达成基本的共识,这成为了环境权宪法化乃至司法化的最主要的障碍。因此,笔者认为,相比之下,采用“环境基本义务”的模式,也许是当前宪法回应生态危机、维护环境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而且这也与我国环境立法的传统模式相吻合。
就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而言,无论是为了实施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国际公约,还是为了履行对人类的环境职责或对国际条约的义务而建立的国内立法,都是通过确认义务和督促履行义务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的。我们认为这种“义务本位”的倾向并没有错,而我们需要改进的是:怎样弥补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义务空白;怎样把义务分配得更加合理;怎样确保法定环境义务能实际履行。总之,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并要求他们履行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惟一出路,而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环境义务的堤防牢固地建立起来。具体到宪法层面上,就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所有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宪法义务。
我国宪法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该条款可以被理解为包含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义务。二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三是国家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四是国家有采取措施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从该条文中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在主体上主要局限于“国家”,强调国家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方面的作用,而对“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上所述,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主要出路,而这里的“所有主体”一般而言,包括国家、自然人和各种组织。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等。为了表述上的方便,采用《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的做法,将这些组织统称为“单位”,也就是说环境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国家、自然人和单位。所以说,现行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明显忽视了“自然人”和“单位”这两个重要的环境义务的主体。从更为有效地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出发,笔者认为在以后的修宪中宪法应该以明示的方式全面确认所有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二、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比较
世界环境义务立法基于各国的不同文化理念和法律传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设计方式。综观各国宪法中环境义务的条款,大致可以归为如下几种设计方式:
一是义务型。一些国家的宪法中在规定环境义务的时候,采取了单一义务型的设计模式,即仅仅是规定了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利和政府保护环境的义务。如俄罗斯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自然环境、爱护自然财富的义务。”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塞尔维亚、摩尔多瓦、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这些国家的宪法大多是新近颁布的,代表了世界宪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是权义结合型。不少国家在规定保护环境的义务时采取了这种方式,就是在宪法中既规定了公民享有良好适宜的环境权,同时也规定他们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如格鲁吉亚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权生活在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有权利用自然和文化环境。每个人都应保护自然和文化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黑山、莫桑比克、西班牙、保加利亚、葡萄牙等。
三是义责结合型。以这种方式确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时,同时也强调了国家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如立陶宛宪法规定:“国家和每个人都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免遭有害的影响”。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巴拿马、古巴、叙利亚、越南等。
四是权义责结合型。这种模式既规定了公民享有健康适宜环境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且国家有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如韩国宪法规定:“全体国民均享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国家和国民应努力保护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土耳其、秘鲁、克罗地亚、马其顿、斯洛伐克等。
以上四种模式是世界各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入宪条款的具体设计类型。考虑到环境权由于自身的缺陷和局限引起的理论上的非议和实践中的争议,笔者认为将其宪法化并不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在环境义务的入宪模式上,也就不采用出现环境权的组合类型,也就是说,“权义结合型”与“权义责结合型”并不是环境义务入宪在选择上的理想模型。比较“义务型”和“义责结合型”两种模式可以看出,“义责结合型”的模式在义务主体的规范上更具体也更全面。事实上如果不考虑主体的因素,“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的差异并不大,它只是“义务型”的一种特殊的模式。“义责结合型”中的“责”指的是“国家的环境职责”,狭义一点的理解是“政府的环境职责”,而政府的环境职责是指法律规定的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义务,也称政府第一性环境义务。所以说,“义责结合型”其本质仍是“义务型”,这也与本文的主题“环境义务”的宪法化相吻合。
之所以将“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作为两种类型分别介绍,主要是与“环境义务”入宪的立法建议有关。根据笔者的统计,世界各国关于保护环境的义务条款的规定,从宪法文本的结构上看,主要规定在“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两大部分。当然,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宪法文本的结构布局的不同以及立宪者的措词爱好的差异,在称呼上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同样是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有的国家宪法在大标题上用“根本经济基础”,如阿富汗;有的国家用“经济和财务”,如伊朗伊斯兰宪法;有的国家用“国民经济和劳动”,如立陶宛等。而同样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的国家用“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格鲁吉亚等;有的国家宪法在这一章的章名直接用“人和公民”,如哈萨克斯坦;有的国家用“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如俄罗斯。当然,更多的国家是将“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分章或分节规定,从而将保护环境的义务规定在“基本义务”的项下,如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印度等。这里,为了表述上的习惯和方便,采用我国宪法的章节名称将世界各国宪法中不同章节名称里的有关“环境保护义务”内容的规定主要归结到“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称呼项下。
根据笔者的统计和比较,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基本上都出现在章节名称为“经济制度”的内容中。如越南宪法在第二章“经济制度”中规定了“国家机关、武装部队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一切个人”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立陶宛宪法在第三章“国民经济与劳动”中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此外,叙利亚、巴拿马、古巴、危地马拉等国也都将环境义务的条款规定在与“经济制度”有关的章节中;而“义务型”模式中关于“义务条款”的规定都出现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如吉尔吉斯坦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第三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了“爱护周围环境、自然资源和历史文物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乌兹别克斯坦宪法在第二部分“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中的第十二章“公民的义务”里规定了“公民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此外,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爱沙尼亚等国都在类似的章节对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我国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条款在各国宪法中的分布规律的归纳与比较,笔者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之所以主要集中在类似于“经济制度”这样的章节之下,是因为它们的义务主体包括“国家”,而当宪法规定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时,将这样的条款规定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项下显然是不适宜的。结合上文对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笔者认为现行宪法第二十六条主要是明确了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而该条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之中。我国宪法第一章是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规定,由于各制度没有独立成节,所以,从宏观上看,与大多数国家将类似条文规定在“经济制度”的项下并不矛盾。这样,粗略看来,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似乎与“义责结合型”的入宪模式一致,其实不然。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的规定明显遗漏了“国家”以外的其他义务主体。因此,可以说,我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既不属于“义责结合型”,也不属于“义务型”,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属于已经被我们排除了的“权义结合型”和“权义责结合型”。
在这种情况下,完善我国宪法的环境义务条款就面临着两种模式的选择即“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因为是“环境义务”入宪,所以一般的观点可能会认为采用“义务型”的模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放在“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更为适宜。但考虑到我国宪法文本的实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首先,在采用“义务型”模式的国家宪法中对环境权主体的表述一般采用“每个人”、“所有人”或“任何人”,很少有用“每个公民”的字样。如塔吉克斯坦宪法规定:“保护自然环境、历史与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义务。”秘鲁宪法规定:“所有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贝宁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义务维护环境”。这也与它们的章节名称有关,一般是规定在“人和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基本义务”、“人民的义务”、“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项下,而我国宪法中关于这一主体的描述如果也采用“每个人”、“所有人”、“任何人”这样的字样,显然与章名“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不相称。
一、引言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世界人口的迅速膨胀,全球的环境急剧恶化,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比如:土地的退化,水资源的缺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中国作为全球的一个发展大国,更是面临这样的环境问题,我国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到了367万平方千米,并且还在增加。荒漠化也在迅速扩展,每年由于酸雨的破坏造成50亿美元的损失,并且殃及其他相邻的国家。1997年,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每年由于水、气的污染,经济损失高达540亿美元,这还仅仅只是间接损失。若是更为详细全面的考虑,直接经济损失2-3倍,甚至10倍。环境问题影响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国民尤为关注。为此,我们国家将保护环境制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资源与环境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一种边缘学科,也是交叉学科。其内容涵盖了伦理,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知识,所以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是很有必要且具有意义的。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的作用
(一)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帮助大学生了解环境法常识
资源环境法中有许多基本的常识问题,人们通过资源环境法了解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了解了这方面的常识,详细分析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如此恶劣,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
意义。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强化学生的环境法制教育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环境问题如此的严重,进行保护和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法律手段用其强制性,权威性等特征,成为主要手段。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更容易的约束其破坏行为,在高校开展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三)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资环类专业课程开设多方面学科,而资源与环境法内容与其密切相关。如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农用保护,总体规划等解决环境问题,涉及了自然科学的诸多领域。要加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相关知识学习……要想保护环境,纯粹的自然学科知识远远不够,因为它涉及到了人口、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所以,社会科学的知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以及资源与环境法教育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改变,法律意识,知识水平等能力的提高等重要作用。资源与环境法应该作为高校的一门必修课开设,去增强大学生的保护环境的意识。
(四)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 人类要可持续发展下去,必须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大学生扮演着主要角色,通过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树立大学生价值观、环境观、伦理观。积极开展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而如今,许多高校正在扩招,校园就得增设面积,校园就得规划,其中包括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引导大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比如说,爱护花草树木,垃圾分类投放,尽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节约用水,用电等等。在实践过程中养成保护环境的日常行为习惯。
(五)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优化校园环境,创建“绿色大学”
“绿色大学”的创建,需要我们每个人自觉的保护环境,保护我的的校园。在环境幽雅,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校园环境下我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知识。古语曾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创建好的校园环境,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和谐价值观有机的结合,也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可以只让创建“绿色大学”只注重形式,要付出实际行动,让校园成为学生们发展的良好平台。
总之,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课程非常有必要。在资源与环境法课中,有些比较抽象的理论,所以可以采用非富多彩的方式授课,寓教于乐。大学生代表着祖国的希望,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改善,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在我们加大立法执法和宣传力度的同时,在高校的教学过程中,加入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改善客观生态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蔡守秋.论环境安全问题[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1,(5).
才惠莲,王宗廷.高校环境法制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1).
目前,教育中依然存在很大的缺陷,没有把环保意识融入到日常教学中,人们对于环保的意识淡薄,对于环境价值观念认识不足,使得人与环境的发展难以和谐。因此,我们要在教育中加强环保的意识,加强人们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有必要从小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而地理作为一门与环境最为贴近的学科,必须要承担起来这份责任。
一、高中地理教学提高学生环保意识的重要性
中学时期是学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于知识的接受能力和可塑性都比较强,如果在这一时期加强学生的环保教育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地理教学中,我们要让学生知道当前环境的恶劣性,让学生从自身做起,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同时,还要让他们明白人与自然不和谐发展的严重后果,使学生逐渐的养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在高中地理教学中,通过环保意识的教育,学生可以有意识的把自己与环保联系起来,让学生充分的感受到环保的重要程度。在高中众多学科中,地理与环境的关联程度是最大的,地理教学的核心理念就是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有效的融合一些环保意识,这不仅可以充分的体现出高中地理课程的价值,而且还可以把课堂的教育与社会的事实焦点有效的结合再一起,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地理教学的教学质量。
二、高中地理教学中提高学生环保意识的方法
2.1将环境形势融入到课堂
很多的环境问题都与地理息息相关,环境的很多内容都是从地理角度来考虑分析的。在教学中,老师可以根据现在的环境状况做以简单的接受,然后在结合课本上的相关知识进行相应的分析和讲解。近年,大气层的破坏日益严重,地震等灾难也是接连发生,雾霾天气更是久居不散,这些事实的热点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议论的话题。造成这些环境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汽车尾气的排放就是主要的问题之一,使得全球的温度上升,造成了空气严重的污染,让学生注重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从而使学生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
2.2注重课本知识
学生是否具有环境保护意识,这与他们生活的环境具有很大的关系,家庭生活的氛围和学校学习的氛围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课堂的教育和学校的生活是影响学生事物看法的主要途径。对于地理课堂教学而言,能够从中反应出很多的环境问题和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地理教学中我们能够认识和了解到很多的自然规律。我们现实生活中运用的大多数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如果我们对这些资源无限的开发,就会收到大自然的惩罚,环境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我们一味的索取,终究会收到大自然的惩罚,环境的破坏会对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有着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提高学生环保意识的出发点就是课本 。
2.3采用问题式教学
在地理学习的过程中,很多的知识点需要学生去记忆,关于地质地貌、国家特点等方面的内容都是需要记忆的。但是,在记忆的过程中不能只是机械的记忆,这样会使学生产生厌烦的感觉。因此,在教学中,老师可以采取开放式的教学,设置与环境相关的情景,靠近学生的日常生活,这更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例如:我国近些年频繁发生的地震灾难是由于什么原因产生的,在教学中我们可以结合地质变化的相关知识进行教学。在教学中,我们最好要把周围的环境作为课本的知识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便更好的推进课堂教学 。
2.4通过实践加强学生环保意识
地理课本的很多知识都比较抽象,很多知识不能被学生深刻的了解,老师在教学中应该多开展实践教学,让学生走进大自然,用心的感悟生活,观察生活中的环境问题。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老师应该组织学生进行郊游,让学生走进自然,让学生亲自去观察树木和草的不同之处,经过实际的参观,在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思考和学习。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还能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技能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