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宣传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0 14:47:4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法制副校长宣传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法制副校长宣传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区教育局、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对区委区政府、区各级政法机关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在区普法办、区政法机关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区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这必将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年起,部分中小学已以学校名义聘任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年,市教育局、各镇教育站办分别为原城区、镇属中小学聘任了第一届法制副校长,使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化、规范化。所以,今天被聘任的,应是我区中小学第二届法制副校长。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各法制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义务地为学校组织开展丰富的教育活动,如每学期初末的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法律咨询进校园、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讲师团、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协助开展让青少年远离“网吧”、等教育活动;还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处理社会人员滋扰学校、校内学生打架、家长到校无理取等事项,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解决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等等,为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创造了新经验。为此,我们对法制副校长们为教育事业作出辛勤的、不记报酬的努力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今天被聘的名法制副校长,是由学校推荐,或由区普法办、区政法部门直至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选拔,经区教育、区普法办审核确定的,都具备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等特点。去年底,因区域调整尚未开始,故市教育局已为原城区各中小学续聘了第二届法制副校长,至此,全区所中小学已基本配备新一届兼职法制副校长,共有名政法干部被聘为我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从而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校外德育骨干队伍。版权所有

借此机会,我向各中小学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并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

二、及时了解学校的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学校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

三、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一帮一”帮教制度,建立帮教档案,积极组织学校、社会、家庭对劣迹生、长旷生、后进生等“三生”实施联手帮教,用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适时适度地训诫,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把严管严教与以情感人结合起来,促其改过。

篇(2)

下午好!

今天,非常高兴参加我镇聘任法制副校长大会。首先,我代表镇教办向多年来支持我镇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各位法制副校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默默关心、帮助我镇青少年成长的各界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已于1996年开始落实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10年来,受聘的法制副校长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警校共建文明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德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通过新一轮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将有13位同志走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岗位,他们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我希望,通过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能不断引导和促进学校素质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消除危害青少年的社会不良因素,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发挥重要作用。

借此机会,我也向各中小学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并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二、要及时了解学校的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学校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法制副校长联系,取得政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

三、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一帮一”帮教制度,建立帮教档案,积极组织学校、社会、家庭对劣迹生、后进生实施联手帮教,用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适时适度地训诫,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把严管严教与以情感人结合起来,促其改过。

四、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法制副校长参与决策,给学校领导班子当参谋。这有利于制定和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把中小学校综治工作与派出所治安工作对接,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多部门参加维护校园秩序,以逐步形成整体运作的良好态势。

篇(3)

二、充分发挥家庭法制教育的作用

(一)家长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家长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观念对其子女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家长的法制教育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完成的。这就要求家长在工作之余,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参加一些家庭法制教育讲座与家庭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让其能够从了解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基础上,思考孩子需要什么,使其在教育中学会尊重孩子、相信孩子,不要刻意表现家长的权威。在法律学习上,主要以《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为主,将所学的法律知识渗透到日常教育当中。同时阅读一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著作,运用科学的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二)要转变自身的教育观念。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教育观念也绑架了他们的教育思想,使教育打上了应试教育的印记,应试教育思想忽视了学生个体发展和青少年发展的规律,是导致青少年心理的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家长在教育当中,不应过分重视成绩,必须摒弃分数万能论。应该从多方面关注孩子的学习与成长问题,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和交际情况,一旦出现了不良的苗头,应该及时进行交流,通过恰当的方式引导规范学生的习惯和行为。在法制教育上,家长应该尽所能传授给孩子必要的法律知识,尽所能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孩子生活、学习和交往当中遇到的多种问题。另外,家长在生活当中要以身作则,因为家庭教育多数情况是潜移默化的。

篇(4)

一、法制副校长成“鸡肋”

调查结果显示,87.5%的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只有少数地处边远山区的学校受师资、地理等因素的制约还没有聘任法制副校长。对于法制副校长所发挥的作用,22.8%的被调查者认为“发挥了积极作用”,72.8%认为“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4.4%认为“没有作用”。这说明法制副校长为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远没有达到预期结果。一些被调查者以“鸡肋”来形容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尴尬处境。

二、法制副校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被聘人员受兼职身份限制,工作时间难以保障

按照《意见》的规定,兼职法制副校长主要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选聘。他们的本职工作已经令他们分身乏术,再分出时间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时间难以保障是情理之中的事。同时,很多法制副校长身兼多所学校的法制教育任务,到学校工作的时间就更少了。

2、未严格按照任职资格要求选聘人员,被聘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尽管《意见》明确规定了法制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区并没有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聘任法制副校长。在120所学校中,对法制副校长的学历、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要求的占73.4%。很多学校法制副校长的选聘缺乏严格的程序,34.9%由学校自己聘任,65.1%由上级任命。由于未严格按照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进行选聘,导致部分法制副校长的素质与实际要求相差太远,在农村地区突出表现为普通话不标准、语言表达能力欠佳、专业素养欠缺等。

3、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责任,缺乏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机制

《意见》规定,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包括:(1)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2)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3)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4)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5)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6)按照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职责并没得到很好的落实,特别是(3)、(5)、(6)项落实不到位。原因之一是,《意见》虽然规定了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但这些规定还比较宽泛,没有规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容易导致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流于形式。原因之二是,缺乏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无法调动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意见》的规定,由政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共同管理兼职法制副校长,这种多头管理的结果是谁也不管。对政法部门而言,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与其本职工作相比,所占的比重较小,很难对其进行评价;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而言,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编制、没有报酬,身份是兼职,没有明确的工作数量和目标,因此也很难对其进行管理;乡镇(街道)综治委(办)既不如学校那样了解法制副校长的实际工作情况,又没有政法部门那种直接的奖惩权力,因此在管理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工作方式和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

在120所学校中,有9l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主要是通过举办讲座或做报告的方式进行法制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有些学校一学期只上一次法制教育课),2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参加一些社会实践,1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组织了安全演练活动,5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参与解决一些纠纷。由此可见,举办讲座或做报告是法制副校长最为普遍的一种工作方式。但在讲座或报告过程中通常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即集中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忽视了学生的年龄差异、需求差异及学校的地域差异,导致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人同时兼任几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了完成任务,他们会派自己的下属或同事来客串讲课,使学校及学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尽信任。

在课外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有时需要一定的资金做支撑,而目前学校还缺少这方面的专项经费,因此法制副校长有时不得已放弃开展其他活动的计划。

三、关于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建议

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小学需要加强法制教育,但却缺乏专业教师。尽管这项制度在实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在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人认为,现行法制副校长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法制副校长的兼职身份,因此,学校应该聘任专职法制教师取代兼职法制副校长。应该说,以专职法制教师取代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是一种趋势,但目前我国的很多地方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目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更好地落实和完善这项制度。

1、严格选聘条件,加强岗前

培训

《意见》明确规定了法制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在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任职条件上,除了要求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热忱的工作态度。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这决定了法制副校长必须具备教师的一些素质,如普通话要标准,善于与学生沟通,工作要耐心、细心等。

(2)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按照《意见》规定,法制副校长既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也可以由学校自己聘任。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其实质是一种政府行为,与学校自己聘任相比,更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利于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统一管理,同时可以增强受聘者的责任感,增加其对工作的投入度。

(3)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按照规定,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期为3年,如不适合工作可进行调整。但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有的学校即便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满意,通常碍于情面也不会进行调整,只能等聘期结束再解除聘任合同。笔者建议设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前组成一个有学生参加的考评小组,对待聘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者再正式聘任,否则不予聘任。

(4)对法制副校长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法制副校长通常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但缺乏教育工作经验,而学校教育又是一项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在上岗前应该对他们进行教学技能、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目标和任务,创新工作方式

(1)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意见》对法制副校长职责的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内学校的特点,统一制定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不仅要有任期内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还要有每个学期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如每学期最低课时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等。这些要求应形成规范性文件,下发辖区内的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同时报送综治委(办)和相关司法部门。在此基础上,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时间以及要达到的目标等进行细化。

(2)延伸工作内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应仅限于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应有所延伸:一是从学生法制教育向教师法制教育延伸,教师懂法会更好地促进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从学校法制教育向家庭法制教育延伸,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从学校法制教育向社区法制教育延伸,积极参与到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中。如果真正做好以上3个延伸,把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制工作结合起来,那么“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将会逐步形成。

(3)创新工作方式。一是丰富教学方式,除了采用讲座、报告、观看录像等传统方式外,还可以开展模拟法庭、模拟交通指挥等活动,围绕“远离、关爱生命”等主题开班会或举行辩论会。还可以开展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如有的学校将少管所作为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生产情况、听取违法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在进行一般性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差别化教育。例如:对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中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对男学生进行远离暴力教育,对女学生进行防治害教育等。设立法制副校长的“阳光信箱”或“法制热线”,为学生提供单独的教育和辅导。三是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如培养“小小法制辅导员”,指导和培训学生出墙报,办校园法制期刊等。

3、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考核制度

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在一些地区没有深入开展下去,一方面是因为法制教育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尚未纳入到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和安排中;另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归口管理部门。

笔者以为,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应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熟悉本辖区内学校的具体情况,有能力组织力量进行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组织统一实施(允许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适当变通),逐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与综治委(办)、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组织力量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将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为了更好地监督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通过评选“优秀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先进单位”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经验。

教育行政机关作为管理部门,更多地是从规章和制度层面对法制副校长进行管理,学校才是具体落实和实施的单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需要学校自己去解决。比如:为了解决工作时间上的矛盾,学校应加强和法制副校长派出单位的沟通,双方合作,共同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篇(5)

二是拓展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在校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组织引导青少年学生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编制法律知识手抄报、自办法制教育宣传专栏,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诗文朗诵比赛,组织学生参观图片展览,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录像,举办“法制故事上舞台”演讲会、“我与法律同行”观摩会等适合青少年年龄特点的法制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增强崇尚法律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寓教于乐中健康成长。

三是推进依法治教。坚持不断加强各学校制度建设,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都依法规范进行。同时,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组织他们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使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学法用法等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

四是强化法制副校长职能。汉沽自2003年起实施法制副校长制度,由政法机关各部门选派30多名优秀干警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他们定期为各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协助所在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按照汉沽《关于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考核和奖励机制,推进校园法制教育教学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更好地发挥了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

五是开展延伸教育。在青少年学生寒暑假、节假日期间,依托街道社区和镇村,由政法各部门、街镇综治办、司法所会同学校,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实地观看法官审案、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有形活动,教育熏陶青少年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强化重点人群重点教育

对在校生以外的外来务工青年、刑释解教回归社会社区矫正人员及有问题的重点人群等,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法制教育。一是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村)委会以及学校等单位,对劣迹青少年(包括在校学生)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强化引导规范教育和管理。二是由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对象定期访查,掌握动态,加强重点教育。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外来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0年,以外来务工青年聚居的胜佳公寓为依托,组织开展了以“法律进公寓、劳动更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现场服务活动,推动了此类人群的法制教育工作。

推进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篇(6)

一、贯彻执行相关的方针政策,对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能及时传达并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与学校沟通,协助指导学校的法制工作,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生的素质教育计划中。结合相关的德育、学科教育等工作进行活动,让法制教育融入课堂,融入师生的生活中。

二、整合资源,构建齐抓共管防范体系。为确保师生校园安全,安排了具体人员任校园安全责任民警,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值勤。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逻执勤。还指导建立了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防控了矛盾激发导致的不良后果。通过这一系列扎实的措施,强化了对校园环境的治安防控,增强了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特别是上学期,我得知学校进了小偷偷走了教师衣物后,便带领廖警官等人到学校实地勘察,调取监控录像,并借助录像资料深入到各村点摸排可疑人员,防止了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师生和谐的育人氛围。作为法制副校长,我积极强化了校园法制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每学期都安排了至少两次到学校做法制、交通、防火及人身安全知识讲座,为同学们讲解相关的法制知识,介绍一些安全常识,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等等,同学们在讲座后都受益匪浅。同时我还建议学校多利用班队会课,宣传栏等其他窗口多向学生们宣传法制安全知识,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

篇(7)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把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开展“三五”、“四五”乃至现在的“五五”普法中,都在普法规划里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劳动等部分领导为成员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组织全县的法制教育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办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各单位,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反馈。县法律援助中心,把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青少年列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具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负责受理审查向单位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对需要走诉讼程序的,经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指派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办理,2007年以来,共为青少年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二)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开展法制讲座活动。从政法各部分聘请业务骨干作为法制副校长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上法制课,重点讲授了《民法》、《刑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云南省禁毒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二是教育引导学校、家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2008年6月,县依法治县办、团县委邀请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州财校原副校长何文忠老师在县委礼堂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教育讲座,300余名青少年监护人聆听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选等,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 4、对青少年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6.26”国际禁毒日契机,围绕“拒尽 珍爱生命”为主旋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

泛深进地针对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在“6.26”期间,组织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各乡镇利用群众赶集的“街天”,对禁毒知识进行宣传。三年来,共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8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几年的普法教育,我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明显的增强,很多青少年懂得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但我们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2、普法质量不高,教师队伍

缺乏专业化。目前尽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把握一些理论知识,碰到实际题目,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碰到的题目,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学校固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职责不清,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4、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没能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到学校上法制课不正常。

三、要解决上述问题,有以下建议

1、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

篇(8)

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把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工作日程,组织全县的法律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带头学习,大力宣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轨道。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1、县司法局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开展以“预防犯罪、与法同行”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以现身说法为主要形式的法制教育讲座50多场,编印下发《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5000多册,组织法律知识竞赛18场次。

2、组织学校、社区及有关单位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以未成年人学生为主体,组织开展

禁毒、交通安全法规等大规模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3、在全县各公共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采取刷写墙字,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开展法律宣传在校园系列活动。县司法局的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都被各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都到学校举行“以案说法”报告会,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使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使其心灵受到震撼,从而自觉地遵法守法。今年,我县司法局还通过参加学校组织举的办主题班会、主题队会、知识竞赛和出版专题板报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应该说还是共性的,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存在偏差。从家庭和学校看,个别家长和老师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即使在工作中渗透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但也不是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高度去认识。一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失之于教育,失之于管理,有的甚至剥夺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

(二)措施还不到位。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普及还存在死角死面,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工作方法滞后,挽救性的措施多,预防性的措施少,老办法多,新措施少,工作措施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近来年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县城流动人口增多,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县城,很多农民工子女不能及时入学,很快就流入社会,成为“家庭管不着、社会管不着、学校管不着”的“三不管”少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9)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今年我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条主线,以教育管理干部学法为龙头,以满足广大师生的法律知识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我县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战略强劲起航、高开高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组织领导

组长:张卫东(漩口小学校长 )

副组长:周志平(副校长)、班永成(漩口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 何林(漩口小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王飞(漩口派镇副所长出、漩口学校法制辅导员)、潘良全(漩口小学支部委员)、董丹(漩口小学德育主任)、张伟(漩口小学工会主席)、张思栋(漩口小学法制辅导员)、郭洪(漩口小学心里辅导教师);各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

“六五”普法宣传月的时间定于2011年6月。

四、活动主题

学校“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五、邀请单位:漩口派出所、漩口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漩口镇法庭、漩口镇司法所、漩口紫坪铺交警中队 。

六、活动内容

(一)举办“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法治漩小。”普法宣传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 2011年6月8日下午。

地点:漩口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

责任部门:德育处、普法办

(二)开设“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法治漩小”专栏,推进“警校共育”、“法制进校园”活动。

采取黑板报、标语、宣传栏、悬挂横幅、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师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互动的法制教育网络,深化“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和“法制进校园”活动,使“警校共育”活动深入学校、年级、班级、深入到家庭,掀起“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法制漩小”活动的新。营造“六五”普法宣传氛围,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投入到“六五”的活动中去。

活动时间:2011年6月8日至6月30日。

责任部门:德育处、普法办、班主任。

篇(10)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镇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日趋丰富,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但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功能,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根据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分类施教,增强学习效果。要在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以建设依法治镇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

2、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做到计划统一实施,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落实,课程统一设置,实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法制副校长的“五落实”;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内容。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轮训一次。进一步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开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适时制定有关学校法制课程考试考核、法制课教师培训考核、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管理以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等制度,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4、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加大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实现突破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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