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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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全面学习贯彻国家、省、市的产业投资政策,抓住市构建“两带三区四园”产业布局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镇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将产业投资重点放在太阳能加工、机械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农产品加工上,实施物流园区整体招商、三产服务业优势招商、太阳能产业链招商、农业产业化招商和传统产业转型招商五大招商战略。招商引资对象面向国内外及省、市大企业集团、大投资财团,特别是等,招商引资区域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和胶东地区,形成抓重点、带全面的招商引资大格局。全年力争新引进过亿元项目8个,过3000万元项目20个,合同投资额达到3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突破5亿元,对上争取到位资金突破5000万元。
三、考核奖励
实行旬通报、月调度、季排名、年终总考核制度,数字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年终重奖。
1、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及第一引荐人的认定
(1)招商引资项目认定:必须当年在市以上有关部门办理立项、备案等有关手续,并在镇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只征用土地没有开工建设和设备安装,不予奖励。
(2)投资额的认定:投资额包括基础设施投资、机械设备投资,年终由镇招商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考核认定。
(3)第一引荐人的确定:由项目引荐人本人向镇招商办提出申请,由投资方确定认可并签字盖章,市招商办、镇招商办核准后确定。
2、奖励办法
(1)对村奖励。对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村,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根据招商引资数额和项目服务质量进行排名,授予前6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对第一引荐人奖励。
①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5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奖金500元。
②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10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5000元。
③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30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5000元。
④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第一引荐人50000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5000元。
⑤突出物流园区整体招商,凡年度内引进外商实行物流园区整体开发建设或引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物流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重奖第一引荐人。
⑥对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的奖励根据项目签约时间和建设进度确定奖励年度,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数额确定奖金,最多连续奖励两个年度,对投资数额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另行专门研究确定奖励年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实行重点项目指挥部分线作战,成立地矿项目合作推进指挥部、重点招商项目推进指挥部、工业技改扩能重点项目指挥部、物流园建设指挥部、中华儒商文化产业园建设指挥部、泰隆大酒店及生态园建设指挥部、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农产品加工园建设指挥部等11个指挥部。各指挥部要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切实凝聚招商合力、浓厚招商氛围、推进项目进度。
2、创新方式,灵活多样。(1)突出领导带头招商。党委书记、镇长要带头招商,每位班子领导成员要把招商引资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确定招商主攻方向和推进措施,为各级干部做出表率。(2)强化专业队伍招商。加强建设以招商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专业招商队伍,实施定点招商、敲门招商等措施,发挥招商引资的主导作用。(3)实施产业集聚招商。发挥中华儒商文化园、物流园、农产品加工园等专业园区载体作用,不断增加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外商投资兴业的吸引力,实现园区的项目充填和集聚发展。(4)做好以商引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招商环境,全面加强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不定期走访慰问外来投资企业和召开座谈会,及时帮助解决外来企业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外来企业增资扩建的信心,以现有外商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广泛赞誉吸引新的外商前来投资兴业。(5)搞好项目落地服务。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落地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全程关系协调,确保项目如期开工顺利建设。
一、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
(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当前,世界经济呈现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新一轮国际资本向中国内地转移、沿海资本和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态势明显,为湖北引进外来资金和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先机,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营造大招商的社会氛围,形成大招商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我省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坚持引进外资和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扩大引资规模与提高引资质量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积极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使外来资金成为发展和壮大这些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坚决杜绝引进“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项目,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二、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和布局
(三)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区域。在引进外资方面,“巩固港台、发展日韩、开拓欧美”;在引进内资方面,突出“长三角”、“珠三角”,重点抓住广东外资企业和浙江民营经济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各地要根据本地需要,瞄准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区域,跟踪相关产业和项目,搞好项目对接,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做好工作。
(四)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要依据本地产业发展需要,选准目标客户,有效运用招商资源,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是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境内外跨国公司以及省外大企业、大集团。要充分利用我省区位、人才、资源、交通等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其设立地区总部、在华分支机构及相关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采购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园区开发条件和环境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设立制造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
(五)优化招商引资区域布局。要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结合武汉市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引进跨国公司及国际国内龙头企业,引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形成中西部地区的外资密集区;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省级开发区的载体作用。各地要支持开发区根据本地优势和各自特色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避免产业雷同,力争形成一批外资密集、内外资结合、带动力强的开放型经济增长板块;要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内外资并举的原则,合理制订招商引资战略规划,着重引进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借助产业转移推动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完善招商引资促进体系
(六)以大型经贸活动为依托,构筑招商引资平台。精心策划和组织招商引资重大活动,以大活动促大发展。省商务厅负责“香港•湖北周”等国(境)外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全国性、区域性大型综合商贸展会;武汉市政府和省文化厅负责“中国中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省经协办负责“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并隔年度交替在浙江省和广东省举办较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由省政府驻沪办和驻深办配合;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省台办和武汉市政府共同负责“湖北•武汉台湾周”;省旅游局负责“华中旅游博览会”;省贸促会负责“**日韩经贸推介会”;武汉市政府负责“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以上活动为全省重大招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鼓励各地各行业开展专业性、经常性、小规模的招商活动。在组织和参与招商引资活动中,必须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国际化的运作方式,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效率。
(七)建立全省统一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由省商务厅、经协办牵头,各地、省直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我省统一的招商网站,宣传我省吸收外来资金的发展战略,介绍各行业的发展规划、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推介招商引资项目。搞好“三库建设”,即全省外来投资客商信息库、招商项目库和外来投资企业库。逐步探索和运用招商项目撮合配对系统、远程视频在线洽谈系统等现代先进引资手段。
(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招商网络。加强与海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经贸合作服务机构、华侨华人团体、国内外商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广泛联系。有计划、有步骤地邀请上述机构访鄂,充分利用其渠道举办好在当地开展的综合性或专业性招商活动,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在京、沪、穗等大城市,以省政府驻当地的办事处为依托,设立招商引资联络处,结识客商,推介项目。
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九)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总结成绩,推广经验,部署工作。从利用外来资金的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关联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体系,试行绩效评估,完善和规范奖励办法。
(十)创新招商项目生成机制。各级商务和发改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吸收中介组织、企业和各类专家参加,从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以及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筛选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带动面大、关联性强的项目进行招商。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近期要从我省产业结构的现状出发,注重策划一批处于技术高端的大项目以及与我省优势产业相关的延伸配套项目。
(十一)创新各种资金相互融通的机制。不断拓宽引资渠道,鼓励外来资本以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及技术改造升级,实现国资、外资以及民资的融通。鼓励并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国(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国内产业资本与国际金融资本的融合。鼓励具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国(境)外投资基金,实现国内小资产与国际大资本的融合。鼓励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采取BOT(建设、运营、转让)、PPP(公共、民营、伙伴)、BT(建设、转让)等新型融资方式吸收外来资金。积极稳妥地使用国外优惠贷款。
(十二)创新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了解和掌握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审批、建设情况,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建立重大在谈项目汇报制度。各地每季度要将在谈外资项目汇总报省商务厅,在谈内资项目汇总报省经协办。建立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省政府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项目单位召开项目协调会,对利用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的有关服务、配套条件的落实,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推进。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省政府每季度召集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农业厅、经协办等相关部门,围绕重大项目用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严格用地程序的同时,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户。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不定期召开由省直有关部门、金融部门、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搭建银企合作的平台。通过跟踪服务与督办,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到资率、开工投产率。
(十三)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将事业心强、有开拓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了解政策、精通外语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外省招商引资的先进地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队伍的综合素质。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运用专门的招商公司,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五、营造招商引资良好环境
(十四)创造有利于招商引资的体制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的工作体系。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战略规划、产业导向、政策支持、协调服务以及环境改善上。企业和项目单位是招商引资工作的主体,政府的责任在于引导与服务,决不能越俎代庖。招商促进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和枢纽作用;要积极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为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创造有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围绕降低投资者创业成本和营运成本,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促进体系。凡是符合国家规定并已出台的政策,要切实落实到位;凡是外省行之有效的好做法,都可以学习借鉴。同时要积极探索,围绕项目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技术开发和创新,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两区”建设,坚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不动摇,坚持一、二、三产招商联动,以工业项目招商为重中之重、三产项目招商为支撑、农业项目招商为重要内容,着力引进带动性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集群产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全民招商,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年终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1.各管区、各村主要考核招商信息的搜集报送及项目落地建设情况。
2.六个征地工作组主要考核招商信息的搜集报送及入园项目联系认定情况。
3.办事处有关部门(国税、地税、工商、公安、供电、土地、城建等)主要考核为外来企业服务的质量及招商信息报送的质量。
4.班子成员(包括所分管的部门)主要考核招商实绩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1.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行月考评、季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表彰。纳入各单位综合考评计分并实行年终单独总结表彰。
2.对各村和班子成员的调度,由班子成员和管区负责人调度到所分管的办公室和村,按季度排出前3名和后3名的单位,分别给予800、600、400元奖励和400、300、200元处罚。
3.各管区、各村每提供一条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计1分,有一个签约项目的计5分,有一个落地项目的计10分。计分标准实行累计计算。对当月无信息的单位通报批评,年度无联系项目的单位进行表态,半年无联系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年终无落地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下一年度停发工资,离岗招商,待招回后补发工资。
4.六个征地工作组考核标准按前款执行。
5.对直属部门有客商投诉的,一次黄牌预警,二次上报县经济110,三次建议调离庄周。
6.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年终无项目签约落地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考核奖惩
年初,将县下达的跨越发展各项目标和市、县下达的农业、农村方面(林牧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实实在在的项目上,明确具体任务,具体指标,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踪、可考评、可问责的推进机制,确保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招商引资任务
根据县跨越发展目标和招商引资任务的要求,每个单位招商引资的年度目标任务为:完成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超3000万元的工业或农产品加工项目;力争完成一个固定资产超亿元的项目(具体任务见附表1)。县下达我局2015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具体见附表2)。
三、实行挂钩帮扶制度
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实行挂钩帮扶工业企业制度。
(一)挂钩帮扶的工业企业。(具体见附表3)
(二)挂钩帮扶的要求
1、按照县“361”诚信帮办服务的要求,为企业和项目搞好帮办服务工作;
2、要确保县下达的挂钩帮扶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3、要确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每月到挂钩帮扶企业不少于3次,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和协调有关矛盾和问题;
4、要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
5、要帮助企业制订发展计划。鼓励企业盘活存量、提高增量、新上产品、技改扩能、增资扩股、转型升级等。
四、广泛收集招商信息
(一)全面调查摸底
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全面开展各类在外关系的调查摸底工作,制订调查摸底表格,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每个同志要积极提供在外关系。对大家提供的各类关系进行梳理筛选,确定名单,编印成册(表),作为招商引资对外关系的参考。
同时,对排定的在外关系人员名单,明确相关人员负责。相关人员每月要按照“四个一”开展工作,即打一个问候电话,发一条帮忙短信,做一次宣传推荐,并邀请客商来一次考察,对其中重要人士由局领导分工负责。
(二)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每年按照时间进度提供有价值项目信息不少于6条。有价值的项目信息须达到以下“四有”要求:
1、有信息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客商姓名、地址、生产规模、主要产品、联系方式等。
2、有项目信息的基本情况。包括计划投资什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地面积、主要产品、投资意向等。
3、有邀请客商来考察的安排。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至少邀请客商来考察一次。
4、有到项目投资者实地拜访的安排。对有价值的项目信息,至少达到实地拜访一次。
有价值项目信息的提供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每条有价值信息为2分,进行绩效考核。
五、充实加强招商力量
从局属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局招商引资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同时选拔人员组建专门招商队伍,加入县经济开发区的“5+X”招商队伍中,开展驻点招商、上门招商、以商招商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招商人员经费和待遇予以保障。
六、强化招商目标考核
(一)考核对象:局属各部门、各场圃、各单位(包括乡镇兽医站)。
(二)考核内容:工业固定投资亿元以上和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工业或农产品加工的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建设项目。
(三)项目的认定:按照县项目评审的要求,需与经济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亿元以上项目的开竣工项目或3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需纳入市重点项目督考体系,并通过市重点项目督考办考核验收。亿元以下项目或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需通过县工业招商管理办公室考核认定。
(四)计分办法
1、项目的基本分为100分,其中签约项目10分,开工项目40分,竣工项目50分。
2、项目的总得分为累计得分减去扣分总和。
完成目标任务,得对应目标的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3、加分项目
(1)签约项目每多完成1个,加2分;开工项目每多完成1个加5分;竣工项目每多完成1个加10分;开竣工项目超额完成1个,当年享受加分外,还可转结为下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在一季度新开工的按基本分值1.5倍计分,二季度开工项目按照1.2倍计分。
(3)开工固定资产投资超3000万元项目,以千万元为单位,每超过1000万元加2分。
(4)开工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项目,每个加20分。
(5)开工一个固定资产投资5—10亿元项目,每个加30分,开工一个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40分。
(6)竣工一个亿元项目,每个加20分。竣工一个5—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30分,竣工一个10亿元以上项目加40分。
(7)竣工项目按照市县规定每提前1个月加2分。
4、项目扣分
(1)签约项目在签约后6个月内未纳入县开工项目考核体系的,取消签约资格。跨年度应开工而未开工的项目,在当年扣除其上年签约项目得分的1.5倍。
(2)开工项目在建设周期内退出县考核体系的,或超过建设周期投资未达要求的,有1个扣其得分的1.5倍。
(3)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项目,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50%—80%,扣除20%得分;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20%—50%的,扣除50%得分;低于20%的,扣除得分。
(4)开工项目未按时竣工的,每延时1个月扣5分,扣完为止。
七、加大招商奖惩力度
1、实行保证金制度
每年根据县工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规定,局向县目标办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交纳的部分,剩余集体交纳部分的保证金确定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交纳保证金的数额进行考核。综合得分在4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得分在40分以下的,扣除50%保证金;对既无签约项目又无开竣工项目的,扣除全部保证金。年终根据局在全县工业招商引资考核的名次,以及县返回的集体部分保证金的配套奖励和局考核中扣除的站所主要负责人保证金数额来确定考核奖励的总额。年底根据局招商引资考核的结果,在50分以上的单位中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保证金1:3、1:2、1:1的配套奖励。特殊情况,由局集体研究另行制定分配方案。
2、实行重大项目奖励
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由受益财政对第一引资人给予市考核认定额0.5‰的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引资单位对帮办服务人员及团队给予市认定考核额0.2‰奖励。该项目的奖金待项目开工通过市认定后,兑现20%奖金;竣工验收达标后,兑现80%奖金。如项目规定建设周期未竣工或未达到计划投资额,由引资单位追回所超额兑现的奖金。
3、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按照洪林发【2015】26号文件执行。完成的任务既可以列入本年度考核计分,又可以按照本意见考核计分的规定结转为下年度目标任务。
4、设立招商引资先进个人、优秀帮办服务奖
每年根据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服务情况表彰一批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和优秀帮办服务人员。受到表彰的同志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向组织推荐,并在职称评定和聘用上予以加分。
一、全年目标任务说明
1.招商引资范围为一、二、三产产业,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现代农业项目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工业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房产项目不低于5000万元。3.水利站、文化站、安监所任务减半。4.不作要求部分不计分,合并到任务部分计分。5.专职招商人员任务按市委文件执行。
二、工作举措
1.突出全员招商,营造招商氛围。在全镇树立招商选资、招才引智第一要事的理念。全民发动,人人参与,营造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我镇招商政策和招商项目,全镇干部要利用亲情、友情扩大对外宣传,引荐客商到我镇投资兴业,努力形成全员招商的良好氛围。三套班子成员、各部门和村(社区)每年邀请客商到镇考察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邀请客商到镇考察不少于1次,镇主要领导和招商办人员共同参与接待。
2.细化产业定位,强化项目对接。突出工业项目的主体地位,科学谋划招商工作,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建设规划。积极做好项目包装,充分发挥资源和能人优势,定点开展产业招商,持续开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
3.及时更新网站,推进网络招商。镇招商办要利用现有政府网站,及时更新网页,招商信息、项目包装、展示招商成果和现有产业基础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招商网站的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好网络招商的作用。充分利用网站这一招商平台,提高招商实效,提升搬经的知名度。
4.突出重奖先进,深化目标责任。进一步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目标管理层层分解量化,细化到人。建立全新的招商激励机制,重奖招商成果突出的人或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进度有跟踪,确保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5、提高组织水平,扩大招商成效。镇招商办在提高接待服务水平的同时,强化对全镇招商引资过程考核,加强与在外能人和本镇各级干部的沟通联系,对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及时上报镇主要领导,并制定详细的跟踪方案。
三、保障措施
1.建立招商引资考核组。胡晓勇同志任组长,张兴龙、张婧两同志任副组长,招商办其他同志为成员,负责全镇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2.设立项目信息收集奖励制度。凡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超额部分奖励第一引荐人100元/条。
3.设立邀请客商到镇考察奖励制度。凡邀请有投资意向客商到镇考察、洽谈,超额部分奖励第一引荐人200元/次(同一项目多次洽谈只算一次)。
4.设立项目落户奖励制度。凡当年有新项目签约落户的,按注册资金对第一引荐人进行奖励,每100万元奖励100元,上不封顶;外资项目按到账额的3‰予以奖励(驻点人员完成任务超额部分给予奖励)。
5.设立招商引资工作加分制度(加分范围为完成镇交任务超额部分)。对引进重大项目的考核对象(需为第一引荐人,同一项目只认一个引荐人。)在镇目标责任制总分中实行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由考核对象所引进的外资项目,注册资金达200-1000万美元,当年到账达50%以上,加5分;注册资金达1000万美元以上,当年到账达30%以上,加10分。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县委、县政府的总体思路,以工业化为核心,举全镇之力,集全镇之智,聚全镇之财发展工业,依托我镇优越的地理条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二、总体目标。
逐步改变我镇经济现状,力争通过3-5年努力,构建我镇新的产业支撑。每年要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实际进资6000万元或引进外资注册100万美元项目1个,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发展个体工商户600户。
三、具体措施。
1、通过招商引资实现对工业的大投入,充分发挥我镇的资源优势、人脉优势,地理优势,着力发展一批中小型企业,培植新的税源,力争每年引进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5个。
开展招商引资,是顺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内在要求,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全县上下务必要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发展意识,切实提高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打破束缚对外开放的条条框框,清除制约招商引资的瓶颈障碍,努力营造大招商、大发展的浓厚氛围,以更加优良的环境、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快引进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谋求新发展、创造新优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在招商区域上突出“南融北接”等重点区域,在招商重点上突出传统优势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在招商方式上突出产业招商、企业招商和领导招商,在招商载体上突出县开发区和重点企业。强化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招大商、引巨资和对接央企、名企上,放在引进高科技含量、高贡献率、高附加值、高就业率项目上,在全县形成领导带头招商、队伍专业招商、企业主动招商、部门服务招商、全民参与招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年招商引资指导计划,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区、办)至少引进1个过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或大型服务业项目;其他乡镇(区、办)和县直经济部门至少引进1个过3000万元的项目;各专业招商局至少引进1个过5000万元的项目;全县引进到位资金超过30亿元。加大与央企、名企的合作力度,力争有一家县内企业与央企合作成功。
三、实施“六个一”工程
(一)精编一批招商资料。结合我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项目工作组,超前做好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努力做到“策划储备一批、包装推出一批、对接洽谈一批、引进签约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对涉及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特大项目,邀请专业机构“把脉”,找出“卖点”,“借脑”包装。
(二)组织一批招商活动。突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港台地区以及日本、韩国等重点区域,并向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延伸,开展阵地招商,举办经贸活动、加强交流沟通、推进项目合作、引进战略投资。年重点招商(参展)活动。
(三)捕捉一批项目信息。通过境内外招商、招商、展会招商等各种招商活动,获取一批项目信息,特别是积极对话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央企、名企。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项目信息上报,由县招商办搭建好重要客商信息库、重大项目信息库两个数据库。对于重要客商和重大项目,要盯上跟踪落实。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每一个项目信息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对于重大招商项目,县委、县政府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落实推进方案,一抓到底、重点突破。
1.突出重点工业项目。重点吸引木制家具、汽车零部件、电梯、体育健身器材、阀门、铁路器材六大产业集群领域投资。
2.加强与央企、国内外大公司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县内企业解放思想、靠大联强,拿出优势资源与央企、名企对接合作。
3.下更大气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
4.积极推进服务(文化旅游)业、城市建设及社会公益项目招商。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产业招商取得实效,实行产业招商部门负责制。
(五)搭建一批招商平台
1.积极加强与各级行业协会、华侨商会、实业促进会、正规投资管理公司等组织的交流合作,使其成为招商平台。年内,各专业招商局、经济部门至少与2家经济发达地区的经贸机构、商会组织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2.积极争取省直部门的支持、扶持,全面加强与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
3.抢抓天津滨海新区大开发、大发展的重大机遇,按照“主动对接、当好配角、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思路,在天津设立经贸联络处,建立双方互派挂职干部机制,开展全方位对接合作。
(六)培养一批招商骨干。通过考选、招聘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壮大招商专业队伍,配齐配强专业招商人员。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招商人员的工作激情。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专业招商队伍、保障工作需求、完善相应机制。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业务交流活动,使广大招商人员热爱招商事业、掌握政策法规、熟悉本地情况、了解投资需求、懂得洽谈技巧,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六个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四、突出产业招商,推进方式创新
立足我县产业和资源优势,紧紧围绕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培植龙头骨干企业的目标,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力促产业升级。
1.领导带头招商。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带头招商、主动招商的意识,每年拿出一定时间和精力,真正“走出去”招商。
2.企业主体招商。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千方百计把县内重点企业推向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激发企业自主招商、对外合作的积极性。
3.专业队伍招商。建设好、管理好专业招商队伍,切实发挥招商引资主力军的作用。
各专业招商局对外联络、活动区域侧重点。
4.外派阵地招商。在天津、北京、江浙、深圳及青烟威等地设立经贸联络处,派出专业招商人员,进行阵地招商。
5.委托招商。从大型中介机构、大企业、大财团的高层人士以及财经界、科技界、教育界知名人士中高薪聘请高级经济顾问、选聘招商,建立更加高端的人脉网络,搜集更多的信息线索。
6.网络媒体招商。及时更新“中国”招商网页,不断充实县招商办电子招商平台内容,建设专业的“政府招商网站”,积极借助各种传媒工具宣传我县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
7.综合运用节会招商、亲情招商等其他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
五、加强调度通报,督导目标责任
(一)一周一调度。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由县级领导同志对各专业招商局、乡镇(区、办)、县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重点企业和领导招商情况进行调度。
(二)半月一通报。对各级各单位的招商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度。
(三)一月一督查。每月由县领导召集,各专业局、乡镇(区、办)、县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商引资工作现场调度会,进行实地督查。各单位、企业当月新开工项目在每月25日前将《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工备案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县招商办。
(四)一季一观摩。县招商办每季度将列入备案登记的项目提交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观摩。
(五)半年初评。县委、县政府组织对招商引资工作及招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评。
(六)年终总评。县委、县政府组织年终观摩、总评。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年终总评末位乡镇(区、办)、后三位县直部门、末位垂直管理部门、末位专业招商局进行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单位负责人问责调整。
六、严格考核统计,严格兑现奖惩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统计与表彰奖惩按照《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招商引资项目引荐者表彰奖励政策》执行。
(一)严格考核统计标准。日常工作统计由县招商办负责;考核验收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调招商、考核、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参加,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对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或引荐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产业或项目类别等事项进行考核、认定。
(二)严格兑现奖惩政策。严格兑现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先进单位的表彰奖励政策,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七、立足高效服务,优化投资环境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协议引进资金1600万美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800万美元。工业投入5亿元,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个;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
二、具体任务指标
1、镇三套班子全体成员:镇三套班子负责引进1~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班子成员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可以由数名班子成员共同完成,但人均引资额不得少于800万元。镇主要领导每人完成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
2、机关干部每人完成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3、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完成1个800万元以上项目。
4、定报企业:每个企业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新上1个1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
5、村(居):每个村(居)引进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三、奖项设置
㈠提供信息奖
发动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提供信息,通过深入排查在外乡友、亲友、朋友、战友、学友广泛收集各方信息,每个部门、单位、企业和村(居)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及时向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引资信息中心)申报登记。
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每人全年提供信息5条以上,事业单位、定报企业、村(居)每个单位全年提供信息10条以上,建立镇、企、村三级招商引资信息库。
凡提供有价值信息,经招商办考核确认的,奖励500元;信息转化成项目当年组织实施的,奖励500~3000元。属外资项目的倍增奖励标准。
㈡引进项目奖
1、凡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奖给项目引进者。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的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奖给项目引进者。
鼓励企业升档进位、泡大育强,被列为当年新增定报企业奖给企业2000元。
2、凡现有企业技改投入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奖上述标准的20%;1000-2000万元的奖30%;2000万元以上的奖40%。
项目所在村按要求及时交地,按每亩100元奖励到村。
3、引进利用外资,以有权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实际注册到账数额为准,每5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5万元。
㈢机关干部招商引资专项奖。
实行招商引资实绩挂钩考核,机关干部按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分别以1000元、800元、600元奖金为考核基数。机关干部按党政正职、班子其他成员、中层干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年终一次性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者不奖。
四、考核办法
1、引进项目是指正式签约、领取工商执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并已有形象进度的一、二、三产业项目,引进项目给予优惠的,引进项目的奖励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2、项目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总投资,引进资金数额确认需兑现奖金的,经审计考核确定。到账资金指项目投入资金和实物,实物投资以发票或有资质单位的评估为依据。
3、专业招商小分队引进的项目,按照奖励标准的三分之一执行。村(居)组干部报酬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绩挂钩考核。
二、工作目标
全市农业招商引资协议投资总额力争突破100亿元,年。位资金达到50亿元;全市力争引进23个农产品加工高端企业,各县市区力争引进1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50家,达到45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20%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加工园区招商。各县市区要按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建设目标。以提高农产品加工核心竞争力为导向,鼓励优势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提高龙头企业之间专业化协作程度,延长产业链,发挥集聚效应。
(二)突出特色产业招商。结合我市资源优势。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领域,从产业体系的薄弱环节入手组织招商,重点引进畜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流通企业,以提高农产品的转化率和附加值。
(三)突出以商引商。加强与浙商、徽商、晋商等商会的联系。巩固与在宜的温州商会、福州商会、泉州商会、台州商会等招商关系,充分发挥他桥梁作用,提高农业招商实效。
(四)突出高新技术招商。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重点瞄准生物育种育苗、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生态工程、设施工程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开展招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提质增效。
四、工作措施
(一)搭建招商平台。各县市区要重点搭建好加工园区的承接平台、招商信息的平台。搭建好农业项目推介、洽谈平台,实施会展招商、网上招商。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商会的联系,搭建好与中外客商的对接交流平台,实施以民引商、以贸引商,提高农业招商效率。
(二)拓展招商渠道。采取专业招商、企业招商、商会招商、以商招商、专题招商、驻点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多样化招商。积极探索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等招商方式,拓展农业招商渠道。
(三)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打造我市农业招商引资的政策高地。继续实行项目落地“一条龙”直通车”等制度,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优化农业招商环境。
(四)落实招商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力量。以县市区、园区分口招商为主;实行大型招商与小型招商相结合,以小分队招商和点对点招商为主;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以“走出去”为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五、考核与奖励
即当年农业招商引资情况(包括合同资金、实际到位资金等)市农业招商引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终综合考评的办法监测农业招商情况。
(二)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要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农业招商引资先进县市区,市政府给予奖励并在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会上颁发奖牌。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六、招商活动安排
以邀请客商和对接项目为重点,以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为平台。多层次、多形式地举办项目推介会、投资洽谈会和招商联谊会,由市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在全国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一)以食品加工为主,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寻求投资合作伙伴。
(二)下半年举办沪宜农商农超对接会,重点是加强与大超市、大卖场、大型采购集团的对接和合作交流。
本意见适用于区机关各部门和各区有资产管理公司。
二、加大资产出租力度,提高资产收益
1、强化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为了提高区有资产管理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激发各单位对区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继续执行部分区有资产委托管理办法。
2、强化出租定价市场化,实现收益最大化。各区有资产管理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制订和调整租赁基准价。对托管资产,城开公司要加强租赁合同的审核工作,把好合同签约关,确保区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监督,做好租赁合同的备案工作。
3、加大闲置资产的招租力度,提高资产出租率。各区有资产管理单位要加大招商力度,压降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出租率,在原区有资产收益分配办法不变的基础上,加大对资产收益基数超出部分的奖励力度。即超基数部分按80%的比例进行奖励。
三、加大招商引企力度,增强区级财力
1、增强发展意识。区机关各部门和区有资产管理公司要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发展经济,增强部门财力成为各部门应尽的责任;要积极参与,拓展思路,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上下一致,全员参与招商引企的工作氛围。
2、积极招商引企。区机关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要积极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完善招商机制,采取全员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的办法,提高招商效率;要利用部门优势,大力引进企业和税源;要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实行多引多得,调动招商积极性。
3、完善奖励政策。为了充分调动区机关各部门广开税源的积极性,区政府将在原部门税收奖励办法不变的基础上,加大对增收部分的奖励力度,即:超基数部分按50-60%的比例进行奖励;对无资源或无载体的部门,按引进税源实现的区级财力的60-80%进行奖励。
四、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