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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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特点与优势
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是过去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与这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独特的优势。
与全面审计相比,两者的审计对象不同。全面审计的对象为下属单位,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对象为领导者个人,发现问题后还要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审计目标更集中,审计责任更明确,审计过程更严肃,因此,无论是现场审计,还是事后落实整改,都更容易引起审计对象的重视,取得的效果也更好。
与离任审计相比,虽然两者都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但审计目的不同。离任审计是事后审计,即在领导干部将要离开原岗位时开展的审计,其审计目的是对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人事部门进行干部的考核、调动、任免提供依据。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是事中审计,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不足,督促其整改,从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高效地履行职责。虽然离任审计也涉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但由于整改工作需要新到任的领导来组织实施,而新领导往往情况不十分清楚,因为不是自己的问题,落实整改的责任相对较轻,积极性也不一定很高,整改效果显然不及领导干部履职审计。
(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作用
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审计成果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把履职审计作为人民银行改进内部审计,进一步实现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大力促进整个人民银行系统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办事,促进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具体说,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反腐监督体系,主要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有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但每种监督都存在各自的特点和局限性,而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弥补了传统干部监督制度的某些缺陷,健全了监督手段,从而有利于及时防止领导干部,是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措施。
2、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风险。风险是随着事务、具体业务的开展而表现为多种多样,但主要有管理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依法履职与监督是并向开展的,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就会使央行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失误,甚至犯各种错误,直至违法乱纪。对领导干部的履职审计,由于从事后的检查向事中执行、事前的制度完善的提前介入,并开展经常性的审计监督,能及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公正地处理日常事务,并正确有效地执行金融政策,协调辖区金融工作,促进当地经济、金融的稳健发展,从而达到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的目的。
3、有利于对领导干部作出经常性的评价。每次履职审计,都应对领导干部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的决策情况,组织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履行业务管理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由于评价是在审计检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思想素质等,为提拔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更好更深入地完善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章,更加深刻地研究、理解和认识各种现代管理方法,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开展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缺陷及难点
(一)审计的范围和重点不明确,责任难以确定
所谓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理解应包括该领导在执行金融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协调辖区金融事务、内部行政和业务管理、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内容,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却往往发现难以操作。
一是审计范围不全面、审计内容不明确。现在出台的履职审计办法,缺少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难以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职全貌。同时,由于缺少具体内容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帽子大,内容少”的情况,对一些审计事项如维护金融稳定、协调辖区金融事务、组织人事等等,不知具体从哪里入手,漫无头绪。
二是审计重点不突出。既然是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就需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个人工作职责,作为审计的重点。但目前的状况是,在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中,其他工作人员都有明确详细的岗位职责和责任书,恰恰行长没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根据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的原则,通常由上级对下级制定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责任书,而行长直接对上级行负责,其岗位责任本应由上级行签订,但一般分支行在制定岗位责任制,通常是对辖属行整体提出要求,而不会对其行长制定详细明确的职责。这样一来,在履职审计中,具体确认行长应具体承担哪些职责,哪些事项应属于审计的范围,就有一定的困难。在实际进行履职审计中,往往出现审计内容和原有的全面审计基本相同,大量人力投入到对日常性、事务性、操作性业务的检查中去,审计重点不突出。
三是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确定。对于在履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何确定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容易。在“履职审计办法”中,把应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作了简单的解释即领导干部直接参与的为直接责任,分管部门的问题为主管责任,其他问题为领导责任。但是这种分类方法并不十分科学。举个例子,如果有两家支行的行长,一位分管的部门很少甚至没有,而另一位分管的较多,在履职审计中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是否就是前者负领导责任而后者负主管责任?从另一方面看,同为支行行长,相同的职位是否应担负同样的职责,承担相同的责任?这两者是否产生了矛盾?此外,实际检查中遇到问题的多样性,与对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认定的敏感性,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行长决策到基层操作,在哪一层面以上发生的问题应由行长承担责任?二是问题发生到什么程度应由行长承担责任?例如,对于日常操作上的差错,领导干部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大量差错,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审计方法有待完善
根据《履职审计办法》,履职审计的方法有四项:进点公告、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和座谈、质询、走访等,其中进点公告是履职审计特有的审计方法。目前在开展履职审计中,除增加进点公告外,其他方面通常延用原有审计项目的方法。但由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特殊性,一些审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效果很不理想。其一,无法全面、真实、广泛地采集领导干部的个人相关信息。目前采用的问卷调查、座谈等方法,由于不够深入,结果往往流于形式,发言的不是泛泛而谈,讲些空话,就是只褒不贬,刻意回避谈问题、谈不足,从而无法获取真实的信息。其二,缺乏对现有结果过程的审计监督。就目前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的情况看,仍注重对工作结果的审计监督而缺乏对结果过程的监督。这样的审计结果并不能代表被审计对象的整个管理过程或操作过程,无法体现绩效效率。
(三)评价内容不全及审计结论透明度不够
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对领导者个人的审计,对人的审计,理应通过审计作出全面的评价。无论是离任审计还是现行的履职审计,由于受审计内容的局限,所谓的评价也只是局限于对所管理的事务和业务工作的评价,缺乏对其领导风格、用人及党风廉政等方面的评价,且现有的评价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出现了对领导干部的评价起点低、内容不全、评价对象难以区分清个人还是单位等问题。按照现行履职审计办法规定,审计结论仅报派出审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本人及被审计单位一概不知,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剥夺了个人的知情权,也会使被审领导心存疑虑,同时也不利于被审领导所在单位对干部的同级监督。
(四)在审计过程中容易遇到阻力
这种阻力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由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是一项新举措,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对开展这一项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二是领导干部的下属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而对审计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三是普通职工可能会因为对这一审计项目的不了解而产生思想顾忌,明哲保身,不愿真实反映情况。
三、对完善履职审计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履职审计的范围、内容和责任划分
基本思路是修改完善《履职审计办法》,再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列明所要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条目,使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1、履职审计中增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方面的内容,以保证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完整性。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党性原则、选人用人是准确履职的重要基础。从纪检监察角度入手,能够进一步了解对该领导干部履职监督的有关线索,如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等;当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而审计手段无法深入,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协助介入的,就可形成监督合力。事前、事中取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协助,有助于审计监督目标的更好实现,并能进一步规范对领导干部的管理。
2、《实施细则》应列出具体的审计内容,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各方面内容加以详细描述。要防止出现“帽子大、内容少”的情况,审计范围很全面,具体的审计内容却很少。
3、总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分工要有一个指导意见,明确行长、副行长的岗位职责,便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能在行长承担的职责范围内开展,以便正确把握好审计重点,同时也可以减少基层行长与副行长分工随意情况的发生,便于审计人员确定行长应承担的责任。
4、进一步明确三项责任划分的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解决“从行长决策到基层操作,在哪一层面以上发生的问题应由行长承担责任?问题发生到什么程度应由行长承担责任?”这两个问题。
5、建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总体评价的评价标准。
(二)探索审计手段,完善审计方法
一是深化调查和信息采集方法。针对履职审计对象为在任领导,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谈话等一般方法不易了解真实可靠的审计信息的实际,可采用“走出去,请进来,内外结合”的方法,扩大调查范围,提高调查深度。二是重视结果过程的审计。通过结果去监督过程是寻求提高绩效的途径,能充分体现绩效效率,并能鼓励和帮助被审计者采取必要措施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控制措施,在花费较少精力的基础上取得更多成绩。在方法上可根据年度、月度工作目标,上级行布置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应处理的事务等,在时间上,所耗人、财、物上作出相应评价;也可根据制度对日常事务性、规定性的业务完成情况所耗时间,与所取得的最佳效果进行评价等等。
(三)增强审计结论的透明度
增强审计结论的透明度,有利于群众对审计组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如实反映问题给予积极支持,有利于被审领导接受监督、认真整改,使干部群众更加坚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信心;从被审领导所在单位看,审计结论透明,有利于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审计结论透明对审计部门自身建设、审计能力和水平、审计质量要求也是一个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为达到审计结论的公正、透明,建议首先在本单位内公布审计结果,向群众征求审计结果及评价的全面性与正确性,以提高审计结论与处理决定的可信度。其次通过谈话形式向被审计领导反馈审计最终结果,既可消除被审领导的思想顾虑,又增强了履职审计的严肃性。与此同时将审计结论抄送被审领导所在单位,利于实施同级干部监督。
(四)加强监督力度,优化审计环境
1.综合管理有效性指标。一是设置安全事故次数(率)、违规违纪次数(率)、业务差错率和案件发生率、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的有效性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的审计和分析,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是否建立健全管理控制体系,依此评价领导干部在落实政策及内部管理方面的绩效。二是设置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思想状况、团结程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评价领导干部在单位里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思想勾通能力,判断领导干部管理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内部控制是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依此评价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方面的绩效。
2.资源投入与使用经济性指标。基层人行费用是恒定的,更应追求每项活动的耗费最小化。通过设置人均完成工作量、公用经费使用总额以及人均使用公用经费、人均固定资产等指标,评价领导干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了人尽其用,资金财产使用是否合规节约,公用经费、专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及浪费现象,以此判断领导干部在经费投入、资产使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绩效。
3.工作业绩效果性指标。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加强内控管理,都会产生一定的效果。效果性评价指标主要可设:项目推广、经验材料转发与交流、论文交流以及履行人行职能所取得的成绩和赢得的荣誉等指标,包括在上级行综合考评名次、专业考核名次、单项考评名次以及各类业务比赛和劳动竞赛获奖情况、调研成果、工作创新、“一岗双责”及文明单位创建等,依此评价领导干部综合协调能力绩效。
4.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效率性指标。根据人民银行职能特点,其效率性可定义为履行职能是否及时、准确和全面,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传导、金融稳定、外汇管理、国库业务、人民币管理、征信与统计管理等方面的效率性评价。可考虑的指标设置与绩效评价如下:
①货币政策传导———设置新增存贷款比率、贷款增长幅度、贷款投向结构变化、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评价是否根据货币政策对辖区银行业进行窗口指导,是否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辖内金融部门信贷投向,体现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货币信贷政策的要求。
②金融稳定———设置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推进和建立情况、各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指标,评价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风险处置是否及时合理,是否存在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事件等。
③外汇管理———设置企业服务满意度,进出口核销率,企业年检参检率,国际收支申报率等涉外经济指标,评价是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国际收支申报是否达标,经常项目贸易是否落实便利化,资本项目是否做到严格监管等。
④国库业务———设置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对国库工作的满意度,办理国库资金报解、支拨的及时准确性,国库收支分析、调研、监管等报告被上级行采用数量等指标。评价是否及时准确办理财政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以及支拨和退库业务,是否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等。
⑤人民币管理———金融机构及社会对货币发行的满意度,市场流通残损券占比,人民币流通整洁度等指标。评价是否根据市场流通需求合理调剂,是否存在有损人民币信誉的情况等。
⑥征信与统计管理———设置贷款卡年审率,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入库率,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情况,各项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率等指标。评价信贷收支各项数据统计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是否围绕经济金融热点难点以及上级行、本行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等。
开展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1.规范操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尽早制定一套审计评价标准,使基层央行内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改变现有的单一、简单的量化标准来检查衡量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建立以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只有把评价领导干部标准指标化,便于操作对照,才能有效地防止审计人对被审计对象的主观推理和臆断,减少避免发表不恰当的评价意见,使履职审计工作步入新的台阶。
2.更新审计理念,实现工作转型。结合岗位优化整合,引入竞争机制,把一批德才兼备的符合型人才纳入内审队伍。为此,要加大基层央行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内审人员在观念、知识和技能上实现转变,使内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和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还要熟悉金融经济、统计、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进而不断提升内审质量和履职能力。
一、专项整治问题的自查情况
1、“小金库”问题
公司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务制度依法依规通过财务列入符合规定的账簿。
2、财务票据问题
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其中涉及电脑耗材、车辆维修、办公用品等均有往来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招待餐费列支附有被招待人员的名单和规范的审批单据;无烟酒开支情况。
3、车辆管理使用问题
公司现有车辆X台,对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司配车均符合目录要求,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没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在法定节假日及特定时间段,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车辆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相关车辆统一停放公司使用X地库,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
4、办公用房管理问题
公司现有办公面积X余平方米,领导班子成员X人用办公室面积计X余平方米,其中总经理X平方米、副总经理室X平方米和X平方米。公司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均在标准使用范围以内,无违规租(借)用或者出租(借)办公用房等问题。
5、各类专项费用及业务招待费使用问题
公司X年度各类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使用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6、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公司领导干部的履职待遇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照岗位职级标准发放工资,并依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同时,公司的薪酬待遇仅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无其它津补贴,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二、“”突出问题的专项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公司未发生任何公款吃喝、组织公款旅游和利用公款送礼等违规违纪情况,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均能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三、干部监督管理要求专项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公司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在外出请假备案方面均按纪律要求和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未发现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在今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广大职工群众均反映公司领导干部能做到履职尽责,没有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央行文化建设是一项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央行文化建设的可行路径,确保央行文化建设有序推进。
1.科学定位,构建央行文化目标体系
最终目标:围绕央行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职能,培育央行文化,提升文化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央行的文化引擎,激发员工干事创业潜能,助推各级行高效履职,科学发展。
中介目标:紧扣央行履职实践,弘扬央行精神,培育央行核心价值观,发挥央行文化凝心、聚力、塑形、铸魂作用,构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三位一体”的文化体系,以员工文化认同和团队执行力建设为根本,提高各级行文化“软实力”。
操作目标:创新央行文化载体,开展文化践行活动,营造文化建设氛围,不断满足员工思想文化需求,以提高员工人文修养和自我管理素质为根本,激励和引导员工岗位建功,提升各级行履职效能,加快文化管理成果转化。
2.循序渐进,力促央行精神理念内化于心
2.1总结提炼央行核心价值理念,为央行发展注入文化基因
央行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紧密结合各级行发展战略、履职目标、文化传统,在系统思考和文化反省的基础上,研究确立核心价值理念,丰富精神文化内涵,构建个性鲜明的央行文化体系,用核心价值理念统领央行文化建设活动,为央行发展注入文化基因,引领各级行在文化管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2.2组织开展央行文化践行活动,提升全员文化认同和自觉
央行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围绕央行核心价值理念,组织开展央行文化践行活动,力促央行文化内化于心,融入工作实践,落地生根。开展央行文化践行活动,应当统筹规划,抓好宣传教育和氛围同化两个着力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要制定央行文化践行规划,明确不同时期央行文化践行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方式方法,做到思路明晰,有的放矢,促进央行文化理念内化于心,真正融入员工的思想行为之中。要健全央行文化舆论宣传网络,采取动员会、推进会、座谈会、专家论坛、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经验交流、巡回报告、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板报、内联网、宣传栏、文化园地等丰富载体,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文化氛围。
2.3紧密结合央行履职实践,推动央行文化理念融合内化
央行文化建设的艰巨任务就是以滴水穿石之功,牢牢把握思想引导、理念融合、习惯养成等中心环节,促进文化理念与工作实践的内化融合,不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养和各级行履职水平。要切实加强思想引导,教育员工把握央行文化的内涵和作用,明晰央行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路径,自觉参与央行文化建设活动,通过提升文化修养,增强践行文化理念、加快自我发展的精神动力,形成全与参与的文化建设热潮。要全面促进理念融合,把央行精神、核心价值观与部门工作理念、专业工作标准、员工励志格言系统化、条理化,找准各种理念在员工履职实践中的契合点,注重满足员工高层次的思想文化需求,激励员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进步,在履职实践中提升文化认知度和践行自觉性。要把思想行为习惯养成作为央行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等履职实践中培育员工为国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日常金融服务等履职实践中培育员工严谨规范的社会服务意识,用先进文化引领行风建设,提升员工文化修养和文明素养。
3.因势利导,力促央行文化理念固化于制
3.1从提升各级领导者的文化素养做起,提高决策层的文化建设推动力
一是加强学习建设,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立团队学习的共同愿景,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论坛交流、述学报告等学习制度,把文化管理理论纳入学习范畴和考核要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化认知水平和践行自觉性。
二是坚持履职唯效,加强目标管理和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和目标考核机制,激发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用与考核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文化管理水平。
三是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优化干部测评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测试、履职情况民主测评等制度,把领导干部的文化素养、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置于广大员工的民主监督范畴,激励和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发挥表率作用,增强文化魅力。
3.2突出以人为理念在制度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决策目标的执行力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关心员工成长成才、促进员工自由与全面的发展,作为制度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员工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自动自发精神,提升内控制度和决策目标的执行力。
二是坚持民主管理,不断拓展民主管理渠道,让员工参与制度建设,实现从被约束对象到制度建设参与者的角色转化,激发员工的自律自省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提升制度文化的认知程度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把制度硬约束与文化软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摒弃教条式的刚性管理手段,代之以尊重、宽容、激励、帮助等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弱化员工对僵化制度的抵触情绪,借助文化认同建立心理契约,提升制度文化的亲和力和执行力。
3.3突出人力资源管理在制度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提升制度文化的调控监督作用
一是坚持“赛马不相马”的用人导向,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称评聘制度,凭工作实绩和学识水平选拔优秀人才,激励员工通过干事创业争取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在各级行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机制,加快“五型”队伍建设步伐。
二是树立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理念,为员工理论学习、专业研修、调查研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优越的制度环境,着力抓好青年业务骨干的思想文化修养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员工的整体素质能够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用制度文化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升各级行履职水平。
三是加快制度、机制创新,围绕央行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化理念,结合各级行、司局、处室、班组履职要求,为员工个人价值实现、和谐央行建设提升优越的制度平台,着力培育勇于创新、高效履职、严谨规范的团队精神,把人才队伍建设、履职能力提升的经验成果制度化,完善自动自发、有效执行、人尽其才的制度文化。
4.持续优化,力促央行文化成果外彰于形
加强行容行貌建设,规范文化标识系统,营造昂扬向上的文化环境和浓郁的文化氛围。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心智模式和精神状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是文化理念传播、认同、内化的有效载体。因此,各级行在央行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环境育人的理念,抓好行容行貌建设,建立和完善办公楼院、对外服务窗口的文化标识系统,推行文明用语等文明规范,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让员工时时处处感知先进文化的影响,不断激发员工的文化自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从先进典型的公信力和先进性抓起,推评文化建设标兵,展现先进人物和优秀团队的精神风貌。各级行在央行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公信力和先进性并重的原则,挖掘和培育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展现广大员工和优秀团队的精神风貌,发挥好文化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精神文化为统领,制度文化为保障,物质文化为实证的央行文化运行机制。需要强调的是,基层央行在物质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强化优质服务理念,落实“一站式”综合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为金融机构、财税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支付清算、国库、发行、征信、统计、外汇等金融服务,推评不同层面的“服务明星”,展现央行为国为民、服务社会的文化品格。
从文化管理的示范性和实效性抓起,提炼文化管理案例,宣传推介央行文化建设成果。文化案例是央行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借助文化案例能够生动形象地诠释和展现文化建设成果。在央行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从文化管理的示范性和实效性入手,深入挖掘文化标兵真实可信、足资借鉴的文化特质,总结编选央行文化案例,通过《年报》、《文化手册》、《文化案例选编》等载体,宣传推广文化标兵的先进理念和工作实绩,彰显以文化促管理的突出成效,引领广大员工通过剖析文化案例,形成更高层次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推动央行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要、实绩为重的原则,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考核评价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察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任人唯贤的氛围、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引导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在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考察考核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作为下一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及后备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看德才、重实绩、凭能力选拔任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考察考核组,具体负责本次考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州财政局人事科长
州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四、考察考核对象
局内各科(室)、局、中心副科实职以上干部。
五、考察考核时间
考察考核对象于9月20日前向人事科上报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电子档)。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考核活动,汇总后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察考核的方式和程序
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式和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1.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对象就近3年以来履职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撰写字数1500字左右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及时上报人事科,正科级干部要求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时间控制8分钟以内。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对科级后备干部和干部轮岗交流进行民主推荐。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全县2017年审计工作,要在坚持“全面覆盖、精准立项,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把握以下原则。
(一)着力服务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审计,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跟踪权力运行轨迹、关注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之中。
(二)把扶贫审计作为第一任务。统筹安排扶贫审计项目,实行扶贫审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扶贫绩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把服务改革和发展贯穿始终。跳出单纯的“项目审计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坚持“三个区分”,着力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始终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审计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四)突出大数据审计方式的主导地位。把审计信息化作为提升审计能力、实行审计全覆盖的根本途径。以实施公共资金全覆盖方案为突破口,探索开展非现场审计,全面推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大各类数据关联分析力度,使数据审计在精准实施上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州、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为抓手,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重点关注第二个“项目年”和扶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统筹、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主攻方向,揭示弄虚作假、有令不行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州审计局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综合报告,于20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县政府。
(二)财政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和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财金互动、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政策执行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负责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2.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国家财税收入安全和税收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及 “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企业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资本利得、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和部分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契税征收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对县地税局进行审计并负责对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2月中旬开始,4月30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转变作风相关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结合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公车运维费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和中期预算调整率的检查分析,揭示问题、分析制度性根源,促进建立相关支出预算标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关注预算调整申报与批复情况,分析流程与管理制度,揭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原因,促进简化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关注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在预决算编报与调整、共管资金分配与项目安排上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促进规范重大经济决策行为。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安排对县民政局、县科知局2个部门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三)扶贫审计
“插花”贫困户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插花”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为目标,主要关注扶贫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绩效等情况,保障“插花”贫困户扶贫脱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9月20日前完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推进和保障待遇分配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计划安排,由审计局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从2017年4月起,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尽责、有为”为目标,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其体制机制原因,分析掌握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党风廉洁建设;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关联度高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尽责;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探索对领导干部作风、能力、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方法,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更好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将安排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有效投资和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完善重点项目制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并落实“项目年”决策部署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对部分2016年新开工、续建、建成项目开展调查,跟踪2017年新开工项目,揭示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建成项目投产达能实效,提出健全完善重大项目推进与保障机制制度的对策建议。
2.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概算执行、履行建设程序、工程进度、要素保障和“项目年”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等情况,揭示推进项目中不作为、慢作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将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3.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投资领域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将安排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七)为极积推进“审计四个全覆盖”,将开展37个部门、乡镇2015一2016年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审计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从4月开始,6月30日前完成。
(八)交办项目。
对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交办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程序。推进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备案制,及时向州审计局报送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1、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在传达市述法工作试点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专题召开一次党组会,贯彻推进会的精神和要求,研究本局年度述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内容形式,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务实的态度,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完成好述法工作,并力求创新。
2、立足职能,提升内容周密性。在市里规定的六项述法内容的基础上,对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工作、学法情况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进一步突出科学监管、服务发展、维权执法等内容,努力使本部门的述法工作更具有工商职能特点,更符合时展的要求。并明确述法与述职述廉内容一并进行,要求述法工作必须客观、全面,纳入测评内容,接受机关干部和群众的评议,测评结果反馈本人。
3、主动延伸,扩大工作效应性。把述法活动向县(市、区)工商局以及基层工商所(分局)延伸,年终在县(市、区)工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中增加述法的内容,纳入县(市、区)工商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还要扩大到主要执法办案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要求在述职报告中重点就依法行政问题进行报告,供主管领导进行评价。基层工商所(分局)在组织“双述双评”的基础上,还要由基层工商所(分局)长对本单位一年来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述法报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企业、消费者评议监督。
一是有利于增强审计的计划性、针对性。开展任中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及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过去单纯的离任审计,审计机关对审计计划“没有发言权”,具体哪些部门单位领导审计,心中无数,工作主动差,往往干部调动已成定势,才有党委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审计没有发挥主动性。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克服了上述缺失,审计部门可以主动作为,提前谋划,与人大、组织、纪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每年年初就可以确定审计对象和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有利于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将监督关口前移,促进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避免“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错误行为。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有效减少损失浪费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在于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目的是保护干部少犯错误,既是一种制度约束,也是一项保护干部的举措。尤其是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任期内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偏差,规范管理,使领导干部得到及时提醒和警戒,避免同样的问题重复发生,将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如果等到离任审计时,损失也无法挽回。因此,开展任中审计,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是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审计反腐“利器”功能作用的最佳选择。
三是有利于完善科学的干部监督考核。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更有利于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拨使用干部。过去主要是离任审计为主,大多是先提拔、转任后审计,造成少数人“带病上岗或提拔”,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全面整改落实,审计的境遇很尴尬。开展任中审计,促使领导干部紧绷履职尽责和廉政这根炫,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五大发展理念,自觉接受监督。通过任中审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使审计结果成为选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解决审用脱节问题,彰显审计监督的效能。
四是有利于审计资源的整合。开展任中审计,可以做到整合审计资源和有机结合,提高审计效率。任中审计的特点可以简化程序,缩短审计时间,扩大审计战果。同时,在以后的离任审计中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审计结果,既减轻离任审计的工作量,又可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及时有效利用。任中审计结果对涉及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运作、管理成效和问题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够积极配合,既利于审计工作效率的提高,又利于对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对关注其他事项的关注度不高。而任中审计不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更关注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重大投资、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重要任务落实情况,所以任中审计包括的内容很宽泛,涉及内容更丰富。
一是紧扣任中审计的特性本职,主要检查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重点是贯彻中央、省、市重大方针的执行情况,任职期间党委、政府和上级布置的任务情况,包括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的效果和偿还情况,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
二是不仅要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情况,还要延伸分管领域的重大事项,不仅查看财政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资料,更要查看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投资的运行程序,重点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和效果,以及选人用人决策程序。
三是不仅看账务资料,还要仔细查看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会议记录和出台的文件、以及单位年终考核结果和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的资料,特别是对大额资金使用是否集体研究,不仅查看会议记录,还要走访干部群众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倾听上级部门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三、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路径
(一)整合资源,有机结合。任中审计坚持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分工,实现信息共享、资料共用,坚持有机结合。一是整合资源,明确分工。将其他审计与任中审计实施方案无缝对接,既突出重点,又明确分工,实现统一进点审计,统一审计签证,统一征求意见,统一出具审计报告,真正实现信息共享、资料共用,既节省人力,又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二是坚持有机结合。即任中审计与同级预算审计结合,与财政决算审计结合,与财政财务审计结合,与行业审计结合,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人大质询部门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充分利用行业审计的丰富资料,认真梳理,分析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及落实党风廉政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要素分析
(一)明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人民银行的基本活动是经济活动。人民银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如何清晰界定审计内容是一项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内容扩大到人民银行所有经济活动,大而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分散了审计注意力,耗费了审计资源。如果内容仅限于财务收支情况,则显然过于侠窄,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结合人民银行离任和履职审计,建议对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可以包括:执行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宏现调控政策和规章制度情况、执行财政经济法体法规情况、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突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关注
人民银行离任审计对重大决策一直有所关注,离任审计制度中提及的“重大事项”包括大额信贷资金运用、金融风险处置、预算资金分配、大额财务开支、基建立项与变更、大宗物品采购等。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决策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确定下列事项作为重大经济事项:经费预算分配、执行和调整,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大额信贷资金运用,大额国库资金的拨付、退库,大额财务开支,大宗固定资产、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工程,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型基建工程的招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未决经济诉讼,群众反映大的事项。审计应当围绕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容的合法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效果的真实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料的完整性进行。
(三)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的特点
目前,人民银行开展的离任审计具有委托性的特点,立项依据是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调整计划发出的“离任审计建议书”,经行领导批示后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履职审计立项具有自主性的特点,内部审计部门拟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计划,报行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正确看待对廉政情况的审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宜回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否则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宗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干部廉洁内容,应不同于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也不能替代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的廉政监督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围绕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和重大经济决策进行。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采取在审计现场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电话、征求意见在民主测评中设计内容等方式,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廉政情况。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获取相关情况或线索,筛选后进行进一步核实。可以包括:领导干部是否有长期借用公款未及时归还以及长期占用国家资产情况。是否未经批准,私自出国考察,有无超标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利用职权收受和索取有关人员礼金、回扣等贿赂问题,有无转移、挪用国有资产为个人或者牟取私利的问题。015年第4期下旬刊(总第586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4,2015(CumulativetyNO.586)
(五)对经济责任进行多层次界定
《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操作规程》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认审计对象所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参考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人民银行对经济责任可以区分四组关系: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前任责任指针对被审计事项,被审计者之前所有与之所处相同岗位的领导应承担的责任。现任责任指被审计对象在其任职期间内的责任。二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集体责任是指由被审计者所处领导集体应当承担的责任。个人责任则是指被审计者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干部在集体领导中作为全面负责人,应当承担集体责任中的主要个人责任。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直接责任指被审计对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其形成问题和造成损失起直接作用的行为;间接责任主要是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由自己负责分管的事项。由于监管不力,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种经济问题应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责任。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虽然没有直接管理有关部门或事项,但由于该单位的所有行为都在其职责范围内,因而对其没有直接管理的部门或事项出现的各种经济问题都应当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责任。四是过失责任与故意责任。过失责任是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或监督而没有履行和实施监督,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后果发生的行为;故意责任是指责任人超越职权搜自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经济事项或者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
只有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完善制度环境,审计结果运用才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内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等各部门和个人在运用审计结果工作中的目标原则、方式、责任、要求和考核检查办法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的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其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主职责,如研究制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规章制度,跟踪检查,交流通报各部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结果运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二是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关于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什么时候应反馈、如何反馈、责任如何追究等。
(三)进一步营造审计结果运用的良好环境
只有营造基层央行内部重视审计工作,认可内部审计结果的良好氛围,才能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央行内部审计部门需积极主动争取各方的重视。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的理念,提高被审计单位各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增强对内部审计根本目的(为单位增加价值、为各部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服务)理解。二是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基层央行审计部门人员中认为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目前,基层央行“先离后审”的情况仍十分普遍,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使其真正成为人事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应逐步建立起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在届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实时监督,又可缓解内部审计部门在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时成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压力,化整为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在高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依据,是以领导干部的有关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为基础,对领导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腐败行为以及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手段。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许多问题,因此必须进行完善和规范。这不仅关系到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为学校选好领导干部,保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分支,不仅具有内部审计的一般特点,还有其特有的要求。
(一)接受任务的被动性
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一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是得到上级部门的书面委托后,才能开展这项工作,具有非常明确的指令和授权的性质,是一种被动的审计行为,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接受任务具有被动性。
(二)必须熟悉政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情况以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等进行评价和审计,监督并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情况是否规范,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悉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能够恰当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和工程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有所区别,工程项目审计的对象是一项工程,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一个单位,均是对事不对人。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人的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
(四)审计的内容综合性较强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多样性,有学校的领导干部,党政负责人,也有校办企业的领导干部,下属经济体的主要负责人等。审计对象所处的岗位不同,职责也不一样,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比较多样化,包括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同时,还要对领导干部在个人的任期内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评价,另外,还包括廉政建设等审计内容。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和方法上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五)具有较为严格的时效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审计时间是领导干部任职的时间段内,审计的内容是任职期间的相关内容,任职期间之外的事项不属于审计的范围。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将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依据的审计结果,在运用的时间上,也具有很明显的时效性。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范围的界定较为敏感,具有严格的时效特征。
(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较长,很多达到七至八年,某些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甚至能到十年以上。这就导致了对这些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很大,需要查阅的资料多。而且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经济管理资料、会议资料等本身就比较多,有些资料因为时间太过久远,根本就已经遗失或者无法查询。再加上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达不到理想的高度,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具有一定风险。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缺乏独立性,机构设置有待完善
根据高校内部审计有关文件的规定,高校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也应该达到一定的要求。但实际上,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都是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能够独立运行的不到50%。偏远地区的地方院校以及高职高专等,设置独立内审机构的更少,甚至连内审机构都没有设置。由于机构上的不完善,审计人员数量不足,对内部审计的作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高校内审部门是学校的内设机构,受到学校领导的直接管理,人、财、物权都受到学校的控制,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不自觉的受到学校内部的人际关系影响,因此高校内部审计缺乏一定的独立性。
(二)评价指标不统一,评价体系不健全
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相应的评价体系也不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尚处在研究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不统一,缺乏明确的依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同,层次也不一样,所处的岗位更是多种多样,不同的岗位经济运行的方式不一样,因此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也不一样,评价指标当然不会完全相同。而且大多数高校没有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与其签订责任状,使得审计人员无法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的经济活动越趋复杂,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越来越多,没有健全的体系和统一的评价指标,要准确的界定和评价比较困难,达不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三)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
高校的审计人员大多数是财会专业毕业,在知识结构上比较片面,缺乏工程预结算、计算机运用以及合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能熟练掌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少。而且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编制有限,配置较为“精简”,使得高校内部审计队伍的力量不强。如果遇上学校领导干部整体换届,大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集中进行,审计任务更加繁重,必然会使审计力量不足的缺点更加突显。这必然导致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足够的覆盖面和深度,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评价不够全面,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四)部门之间缺少配合,不能全面运用审计成果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党政领导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组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以及审计等部门组成,协调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力量,发挥联席会议中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目前,国家审计的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有效地协调了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但是很多高校并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很少与其他部门沟通,没有将资源进行共享,互相配合较少,基本处于独立审计的状态,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力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报告,一般只在组织人事以及被审计人员的部门内公开,范围有限,导致审计意见和建议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审计成果被削弱,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研究
(一)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完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高校应该为内部审计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相关的的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门的权力与义务,规范审计流程,提升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确保每一项审计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另外,高校的主管部门还应该大力支持内部审计的工作,从人员的编制、经费的使用以及机构的设置上积极配合,尽量满足审计部门工作的需要,加强审计的力量,提升审计的质量,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完善评价体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每一项经济责任审计的证据搜集工作完成后,该如何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如何妥善的作出审计报告,一直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难点。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还应该具有一个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并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为准确评价学校领导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另外,学校应根据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围,提高他们的责任危机意识,为日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定要科学严谨,把握“质量第一、评价准确、妥善总结、降低风险”的原则,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主题,评价的对象要与审计的对象一致,审计到什么范围就评价到什么范围,没有确凿证据或者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坚决不予评价。
(三)不断建设审计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政治水平、职业态度等综合素质息息相关。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形势对高校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精通的业务能力。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必须重视对审计队伍的建设,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快知识的更新,提高知识的层次,并加强审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具有德才兼备的综合素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需要,派遣审计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后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有针对性的获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知识。同时,审计制度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必须同步推进,规范审计过程,加强审计质量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做到按制度办事、按法律法规审计。
(四)加强配合,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它属于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这就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在一起,发挥协同作战的能力。因此,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协调和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有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的运用。
随着高校不断加大经济建设步伐,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日益密切,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型的综合审计项目。因此,通过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审计监督,对促进高校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黎克双.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N].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6(6):49-55